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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在文檔中 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頁 38-61)

者、行 動 不 便 者、孩 童 及 孕 婦 等 族 群 為 首 要 考 量 目 標。於 第 八 次 全 國

有 效 合 理 的 資 源 分 配 。

肆 、 參 與 及 推 動 層 級 :

課 題 6 通 用 化 設 計 社 區 之 「 民 眾 參 與 」 與 維 護 推 行

在 台 灣 的「 民 眾 參 與 」及 維 護 推 行 方 面,可 藉 整 合 第 三 組 織 或 福 利 團 體 一 起 推 動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 , 由 政 府 提 供 資 金 及 完 善 法 令 規 範 , 由 第 三 部 門 藉 競 圖、宣 導 及 教 育 訓 練 等 推 廣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並 授 予 後 續 維 護 管 理 權 責 及 經 營 機 制 , 以 進 行 社 區 改 造 制 度 設 計 及 發 展 。

課 題 7 通 用 化 設 計 社 區 之 開 發 策 略 及 示 範 建 設

通 用 化 設 計 議 題 更 高 於 無 障 礙 環 境 設 計,然 在 設 計 規 劃 層 面 又 須 面 臨 更 多 樣 的 使 用 者 及 其 需 求,政 府 應 培 養 推 動 者、設 計 者 及 民 眾 對 通 用 化 設 計 的 理 念,以 行 政 措 施 如 展 覽 或 競 圖 等 方 式 去 誘 導 推 動 新 的 理 念 , 建 設 示 範 性 質 之 通 用 化 社 區 或 實 驗 社 區 以 實 踐 通 用 化 設 計 理 念 。

第二節 通用化社區之使用者特性

不 同 的 社 會 組 別 居 民 對 住 宅 發 展 規 劃 有 不 同 的 要 求,我 們 必 須 提 供 合 適 的 社 區 設 施,以 滿 足 不 同 組 別 居 民 的 需 要。為 了 提 供 合 適 的 設 施,本 所 及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已 針 對 台 灣 人 因 工 程 進 行 研 究,提 供 相 對 合 適 之 社 區 設 施。由 於 居 民 的 數 目 和 年 齡 分 佈 會 改 變 對 設 施 的 需 求,有 關 方 面 應 在 進 行 新 興 社 區 規 劃 前,對 社 區 設 施 進 行 評 估,並 在 發 展 完 成 後 定 期 再 進 行 評 估 。 下 列 各 項 應 包 括 在 發 展 評 估 項 目 中 :

‧ 現 時 鄰 近 住 宅 區 的 居 民 年 齡 分 佈 ;

‧ 預 計 規 劃 的 住 宅 區 中 , 居 民 的 年 齡 分 佈 ;

‧ 現 時 的 交 通 模 式 及 其 對 規 劃 的 住 宅 區 和 區 設 施 的 影 響 ;

‧ 預 計 未 來 數 十 年 的 交 通 模 式 ;

‧ 可 供 規 劃 的 住 宅 區 的 新 居 民 享 用 的 現 有 鄰 近 設 施 ;

‧ 現 有 鄰 近 設 施 進 行 功 能 改 建 的 靈 活 性 。

建 議 社 區 設 施 可 在 功 能 上 作 出 改 建 或 更 具 彈 性,並 更 應 關 注 有 特 別 需 要 的 人 士。由 於 居 民 的 能 力 會 隨 著 年 紀 的 增 長 而 改 變,詳 細 了 解 各 個 居 民 組 別 的 需 要 , 是 制 訂 規 劃 方 案 的 關 鍵 。

壹 、 兒 童

‧ 幼 兒 園 及 幼 稚 園 最 好 設 於 住 宅 的 鄰 近 範 圍 。

‧ 醫 護 設 施 , 如 兒 童 診 所 等 , 最 好 設 於 住 處 的 鄰 近 範 圍 , 以 方 便 居 民 , 促 進 鄰 里 活 動 , 並 鼓 勵 居 民 及 時 關 注 健 康 問 題 。

‧ 學 校 最 好 設 於 住 宅 區 附 近 , 以 方 便 居 民 、 促 進 鄰 里 活 動 , 並 有 利 於 為 兒 童 提 供 安 全 環 境 。

‧ 於 交 通 繁 忙 的 範 圍 , 學 校 入 口 最 好 遠 離 主 要 交 通 道 路 , 並 須 在 入 口 附 近 為 父 母 及 看 護 者 設 置 等 候 區 。 入 口 及 等 候 區 應 該 清 晰 易 見 。

‧ 文 化 設 施 , 例 如 圖 書 館 及 書 店 等 , 最 好 設 於 住 宅 區 附 近 。

‧ 建 議 在 住 宅 區 附 近 設 有 方 便 易 達 及 有 趣 味 的 戶 外 遊 玩 設 施 。 在 資 源 供 應 允 許 及 使 用 合 理 之 下 , 最 好 應 提 供 適 切 不 同 年 齡 的 遊 玩 設 施 ,

讓 兒 童 借 此 機 會 發 展 肌 能 技 巧 和 決 策 能 力,並 有 機 會 學 習、遊 玩 並 提 高 社 交 能 力 。

‧遊 玩 設 施 的 地 點 最 好 有 陽 光 照 耀,同 時 設 有 遮 蔭 之 處,使 兒 童 不 受 惡 劣 天 氣 所 影 響 。

‧於 戶 外 遊 玩 場 地 旁,最 好 種 植 花 草 樹 木,並 應 小 心 選 擇 花 朵 及 植 物,

以 提 高 兒 童 與 大 自 然 的 互 動 。

‧ 在 顧 及 安 全 的 條 件 下 , 可 設 置 單 車 徑 及 場 地 。

貳 、 青 少 年 文 娛 設 施

通 用 設 計 需 要 照 顧 及 滿 足 所 有 不 同 的 居 民 組 別,建 議 應 為 家 庭 活 動 提 供 公 共 設 施。若 將 青 少 年 與 兒 童 和 長 者 相 比,前 者 較 少 需 要 特 別 照 料。不 過,住 宅 發 展 規 劃 必 須 考 慮 他 們 的 需 要,尤 其 是 社 交 及 文 娛 空 間 。 規 劃 過 程 中 應 考 慮 以 下 措 施 :

‧社 交 設 施 例 如 青 少 年 中 心、餐 廳、食 肆、卡 拉 OK、健 身 室、遊 戲 中 心 及 其 他 運 動 設 施 最 好 靠 近 住 處 , 在 步 行 可 達 的 範 圍 內 。

‧在 住 宅 區 附 近,最 好 設 有 露 天 場 所 及 社 交 空 間,以 幫 助 建 立 鄰 里 親 情 , 融 合 不 同 的 居 民 組 別 。

參 、 婦 女

在 都 市 環 境 設 計 中 , 婦 女 最 被 提 及 之 相 關 議 題 為 夜 間 行 走 安 全 , 例 如:傳 統 樓 梯 的 轉 角 處、密 閉 大 廈 長 廊,易 於 阻 隔 視 線 的 死 角、無 照 明 設 備 的 狹 巷 路 段、停 車 場、公 園、灌 木 叢 或 荒 遠 的 道 路 河 堤、陰 暗 的 地 下 道 及 廢 棄 的 空 屋、舊 宅 等,因 應 的 設 計 手 法 常 以 寬 敞 明 亮 之 通 道、自 動 夜 間 照 明 及 穿 透 性 高 的 玻 璃 設 置,其 實 透 過 都 市 更 新 或 社 區 營 造 的 手 段 , 更 可 達 全 面 整 體 的 成 效 。

另 外,近 年 相 當 受 重 視 之 騎 樓 人 行 道 無 障 礙 化,除 了 齊 平、拉 平 等 考 量 外,鋪 面 之 材 質、防 滑 性 能、鋪 設 方 法 及 拼 鋪 溝 縫 等 皆 會 影 響 穿 高 跟 鞋 、 拉 行 李 、 推 菜 籃 、 嬰 兒 車 或 懷 孕 等 婦 女 的 通 行 安 全 。

肆 、 長 者 與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交 生 活 對 包 括 長 者 在 內 的 每 一 個 人 都 很 重 要。由 於 大 部 分 長 者

第三節 社區生活與使用行為整合考量

本 研 究 參 考 陳 政 雄 教 授 相 關 研 究,考 量「 人 因 工 程 」與「 通 用 化 設 計 」的 建 築、都 市 環 境,透 過 本 土 人 因 工 程 及 人 體 計 測 統 計,其 使 用 者 行 為 與 通 用 化 環 境 設 計 關 係 應 考 量 以 下 幾 點 :

1. 活 動 所 需 空 間 : 根 據 國 人 人 體 計 測 有 關 計 測 數 據 , 從 人 的 尺 度 、 活 動 域 、 心 理 空 間 以 及 人 際 交 往 的 空 間 等 , 以 確 定 空 間 範 圍 。

2. 空 間 內 傢 具 、 設 施 的 形 體 、 尺 寸 及 其 為 人 所 使 用 的 範 圍 : 傢 具 設 施 為 人 所 使 用 , 因 此 它 們 的 形 體 、 尺 寸 必 須 以 人 體 計 測 為 主 要 依 據 ; 同 時 , 人 們 為 了 使 用 這 些 傢 具 和 設 施 , 其 周 圍 必 須 留 有 活 動 和 使 用 的 最 小 餘 地 , 這 些 要 求 都 由 人 因 工 程 予 以 解 決 。

3. 視 覺 與 聽 覺 環 境 的 最 佳 參 數:依 據 人 眼 的 視 力、視 野、光 覺 、 色 覺 是 視 覺 的 要 素 , 音 量 、 頻 率 則 是 聽 覺 的 要 素 , 透 過 計 測 得 到 的 數 據 , 對 光 照 設 計 、 色 彩 設 計 、 視 覺 最 佳 區 域 、 聲 音 暴 露 、 等 提 供 了 科 學 依 據 。

4. 物 理 環 境 的 最 佳 參 數 : 物 理 環 境 主 要 有 熱 環 境 、 聲 環 境 、 光 環 境 、 重 力 環 境 、 輻 射 環 境 等 , 這 些 參 數 的 設 定 與 使 用 者 的 感 官 能 力 (聽 、 視 、 觸 )有 關 。 考 量 身 心 障 礙 、 學 齡 幼 兒 、 高 齡 老 人 的 全 人 關 懷 建 築 生 活 環 境 , 將 使 物 理 參 數 的 設 定 更 具 挑 戰 性 。

通道旁的輪椅操作空間

斜坡道的坡度比不大於 1:12

第四節 通用化社區評估指標及參考圖例

表 3-1 通用化社區設計評估指標、內容及圖例(本研究彙整,資料來源: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南,2005;台北市居住 空間通用設計指南,2008)

項目 評估指標 內容 圖例及照片

淨寬、交會 迴轉寬度

‧為方便輪椅或推車通行,建議通道的淨寬不應少於 90 公 分,最理想寬度為 150 公分。如寬度小於 150 公分,最好 在每 10 公尺處提供面積至少 150 公分 x150 公分的空間,

以容納其通過和回轉。

坡度 ‧通道應盡量平坦,若具坡度亦不應超過 1 比 12,最理想 坡度應少於 1 比 25,尤其是較長的通道。

室外通路

通路邊緣 ‧建議通道以顏色、光度、質感和豎柱顯示邊緣。

‧建議通道旁的植物或樹穴,應離開引導路徑 45 至 60 公 分。

排水格柵的推薦開口尺寸

方位引導

排水設計 ‧通道路上應無障礙物或突出物,且其表面應平整、防滑,

並有良好排水及定期維修保養。

‧排水溝隔柵的溝槽不應與主要行進方向平行且開口應盡 量細小,以避免鞋跟、推車、拐仗或輪椅等陷入。

引導設施 ‧建議在通道的一側提供引導路徑。

‧行人通路、下斜路緣石及建築物進出通道應設有引導路 徑,最好也在集合住宅內的共有地方設置。

‧建議在下斜路綠石、行人平台邊、推門及升降機前設置 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區隔)。

‧建議在改變步行方向或需提防的位置鋪設方位引導路磚 (不同鋪面材區隔),列如門開啟方向和街道交叉口。

‧建議鋪設危險警告和方位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區隔),

顯示應停下來的位置,例如在行人過路處、升降機呼叫按 鈕、緊急事故按鈕及指示牌的位置。

‧建議應鋪設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區隔),顯示 地面標高的改變。

在方便易達通道旁的指引通道

方向引導 危險警告

斜坡道的坡度比不大於 1:12

照明及街 道家具

‧建議在環境條件許可下,通道沿途可設置符合行人尺度 之街燈及座椅,並設置綠蔭或雨棚。

‧建議通道的樹枝、指示牌和路燈下的淨空高度應有 200 公分,且建議室外光線至少要有 50-75 勒克斯,最好有 75-120 勒克斯。

‧在行人路上有指示牌、街燈、樹木、郵箱和其他街道設 施的位置,最理想應鋪設有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 區隔)。

設置地點 ‧既有建築物入口若有無法拉平改善之高程大於 20 公分,

且無電梯或升降平台的服務時,應設置坡道。

‧建議考量階梯、坡道複合設計,不須在邊緣或角落另設 坡道,符合通用化原則避免造成使用者心理影響及感受。

坡道

設置建議 ‧如入口平台無法設置坡道,則建議設置平台升降機或其 他輪椅用樓梯升降機。

植栽作為噪音屏障 有頂蓋的行人通道

坡道的上斜豎柱

坡道斜率 ‧坡道的斜率不應大於 1:12,但以下情況可放寬 高差 小於 20cm 小於 5cm 小於 3cm 坡度 1:10 1:5 1:2

坡道淨寬 ‧坡道的淨寬最少要有 90 公分寬,最理想為 150 公分寬,

方便輪椅使用者或嬰兒車進出。

扶手、防護 欄及防護 緣

‧建議坡道兩邊應設有扶手,且考慮通用化設計,例雙層 扶手或水平格柵式護欄,上下層扶手高度分別設為 85 公 分、65 公分。

‧ 如坡道升高多於 20 公分,並延伸往下方連接馬路,應 考量並建議於坡道末端設置與坡道寬度相等的欄杆或護

欄,裝置距離坡道末端不少於 150 公分。 具彈性之雙層扶手

斜坡道的危險警告引導路磚

坡道平台 坡道每高差 75 公分處或轉彎處應設置平台,且平台面積不 小於 150 公分 x150 公分。

材質 照明 危險警告 色彩配置

‧坡道表面必須防滑,並確保坡道平台開放端之安全停靠。

‧坡道表面必須防滑,並確保坡道平台開放端之安全停靠。

在文檔中 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頁 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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