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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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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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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15 日.

(2) PG9703-0146 098301070000G1006. 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研究主持人:邱玉茹.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3) 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研究報告.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研究. 98. 98. 12. 12.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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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次. 目次 表次‧‧‧‧‧‧‧‧‧‧‧‧‧‧‧‧‧‧‧‧‧‧‧ Ⅴ 圖次‧‧‧‧‧‧‧‧‧‧‧‧‧‧‧‧‧‧‧‧‧‧. Ⅶ. 摘要‧‧‧‧‧‧‧‧‧‧‧‧‧‧‧‧‧‧‧‧‧‧‧ Ⅸ 第一章 緒論 ‧‧‧‧‧‧‧‧‧‧‧‧‧‧‧‧‧‧‧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進度說明‧‧‧‧‧‧‧‧‧. 3. 第三節 名詞定義分析‧‧‧‧‧‧‧‧‧‧‧‧. 7.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第一節 通用化設計之沿革‧‧‧‧‧‧‧‧‧. 13. 第二節 相關法令文獻‧‧‧‧‧‧‧‧‧. 19. 第三節 各國相關發展及技術案例‧‧‧‧‧‧‧ 22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第一節 台灣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 27 第二節 通用化社區之使用者特性‧‧‧‧‧‧‧‧‧‧ 30 第三節 社區生活與使用行為整合考量‧‧‧‧‧ 33 第四節 通用化社區評估指標及參考圖例‧‧‧‧‧ 34 第四章 通用化社區之案例分析‧‧‧‧‧‧‧‧‧‧‧‧‧‧‧ 第一節 操作地區之定位、目標及方法‧‧‧‧‧ 50 I.

(11) 通用化社區研究. 第二節 案例及評估指標探討模擬‧‧‧‧‧‧‧ 55 第三節 問題癥結分析‧‧‧‧‧‧‧‧‧‧‧‧‧‧‧‧ 88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第一節 結論‧‧‧‧‧‧‧‧‧‧‧‧‧‧‧‧ 89 第二節 後續研究與建議‧‧‧‧‧‧‧‧‧‧‧‧ 91 附錄 附錄一 臺北市通用化社區案例‧‧‧‧‧‧‧‧‧‧‧‧‧‧‧‧ 附錄二 期初、期中簡報會議紀錄及回應‧‧‧‧‧‧‧ 參考書目‧‧‧‧‧‧‧‧‧‧‧‧‧‧‧‧‧‧‧‧‧‧‧‧‧. II.

(12)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 第一節. 論. 研究緣起與背景. 政府目前正推動建置關懷全人之生活環境,且致力於各項計畫,包括「加 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 發展方案」、「六星計畫」、「身心障礙醫療復健輔具研發」及推動「智慧 化建築」等,企圖引導優質建築與都市環境規劃及相關產業發展,並期整合 各種尺度之介面,從建築設備到建築單元,從騎樓街廓到區域,其涵括之範 疇包括自助器具、生活輔具與建築、都市環境、交通工具,以及自助器具、 生活輔具、交通工具間之聯結等;考慮對象除一般成人外,擴大包括身心障 礙、高齡者等弱勢族群之需求。 本所目前正進行之「全人關懷建築科技計畫」中,業已完成「通用化設 計研究」、「通用化住宅規劃設計研究」、「通用化公園規劃設計研究」, 另在公共區域部分有「騎樓無障礙化研究」,以及目前正在進行之「騎樓及 人行道路無障礙化研究」,本研究緣起即期以通用化設計之理念,及先期研 究之經驗累積,串連各個建築單元與社區之關係,真正達到行無阻、身無礙 之生活環境。. 資料來源:Kimihiro Hino,平成 15 年. 1.

(13) 通用化社區研究. 本研究計畫的目標如下: 研究及推動建置適合所有人的建築與都市環境,並配合相關照顧服務政 策與科技計畫,使所有人無論其年齡、性別、身心機能等差異,都能享有安 全、安心、安定的居住環境。 1、蒐集及分析國內外有關通用化社區設計之相關研究、調查、法令規定及案 例等。 2、探討目前國內在面對通用化社區設計時所面臨課題以及發展方向。 3、探討通用化社區設計之指標準則,考慮不同年齡階層、身體機能及空間特 性之設計重點。 4、透過實際案例之調查、測繪及訪談,找尋課題癥結並以本研究所列指標準 則為基礎,提出建議方案或說明。. 2.

(14)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進度說明. 壹、研究方法 蒐集資料的過程本身並非終極目的。質的研究之終極活動是分析、詮釋 以及呈現發現結果。(Patton,1995:372)本研究方法主要為質化研究方法, 除蒐集相關文獻加以分析,另透過訪談、調查測繪等作為研究基礎主要資料 來源,以下係本研究之研究方法及採用原因: 一、. 文獻蒐集分析:蒐集國內外有關「社區」、「無障礙」及「通用化設計」 相關文獻、調查資料、法令規範、案例等,進行分析整理,透過轉化 擬定研究之主題及方向。. 二、. 調查測繪:經過文獻蒐集分析確立研究之範圍與方向,再據此選定調查 樣本,規劃調查方法,整理問題產生的原因、不同使用者的需要,聚 焦研究議題,並具體瞭解社區通用化設計的實際現況、限制潛力。. 三、. 研討座談:將已發現之問題,透過焦點團體進行指標與議題開發。邀請 對象包括:設計專業、政府機構人員、學者專家討論解決技術及法令 行政外,另邀請無障礙、高齡、婦幼等團體代表及社區里長、基層幹 事,取得對本研究問題深入之具體意見。. 貳、研究步驟及流程圖 本研究定位於理念推廣,透過實際社區的訪談調查,找尋研究課題的癥 結,進而提出實際的通用化社區設計改善方案或說明。 1. 依據研究動機與目的,擬定研究內涵及方向。 2. 相關文獻檔案研究,涵蓋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相關的研究文獻資料、 法律規定議題,以及不同年齡階層規劃設計理念。 3. 確定研究範圍與架構。 4. 瞭解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問題,進行案例調查。. 3.

(15) 通用化社區研究. 5. 進行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課題分析,簡報初步研究成果並依審查委員 意見檢討、修正。 6. 舉辦專家諮詢會議及焦點團體會談,研擬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評估指 標、改善目標與策略。 7. 擬定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指標。 8. 針對實際調查區域提出通用化社區規劃設計建議方案或說明。 9. 研究成果期末報告與修正。 10.完成研究報告。. 4.

(16) 第一章 緒論. 研究動機. 研究內涵及方向. 研究目的. 通用化社區設計相關文獻分. 通用化設計 之文獻及沿革. 不同使用者社區規 劃設計理念. 社區相關 法令議題. 確立研究範圍與架構. 國內外社區案例. 通用化社區設計空間 現況與問題. 通用化社區設計空間 課題擬定及分析. 期中報告審查修正. 研擬改善目標與準則. 焦點團體. 調查測繪 社區訪談. 通用化社區設計 指標準則. 案例改善規劃建議. 研究成果 期末報告與修正. 完成研究報告 圖 1-1 研究步驟流程圖 5.

(17) 通用化社區研究. 叁、研究進度及工作項目說明 表 1-1 研究進度及工作項目說明 98 年月 工作項目.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備 註. 研究緣起 內容及課題研討 文獻及法令整理 案例資料整合及整 理 現況問題與癥結 通用化社區設計空 間課題 期中報告及審查會 議 期中修正 現場調查測繪及訪 問 第一次座談會及資 料整理 技術解決方案研擬 第二次座談會及資 料整理 期末報告及審查會 議 期末修正及成果報 告 預 (. 定 累. 進 積. 6. 數. 度 ).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100. %.

(18)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定義及分析. 壹、通用化社區相關研究及定義 一、「通用化」名詞釋義 通用化設計(Universal Design)一詞最早被提出係於 1974 年由美國北 卡羅來納州立大學的教授Ronald L. Mace在國際殘障者生活環境專家會議中 所提,並表示「設計不應該因性別能力年齡而有所差異,應該為所有人設計」 , 故而又名全民設計或全方位設計,其所提倡之概念係指任何產品、環境及設 計,無須針對特殊使用者設計,卻能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此價值核心顛覆 原有無障礙環境設計(Barrier free Design)較消極滿足特定人士需求而去 除障礙的想法,進而透過事先的規劃創造滿足大多數人的設計。故通用化設 計是以人權作為核心而發展出的設計理念,並考量各年齡層及多數使用者的 需求,而輔以無障礙設計為基礎來創造適居的生活空間(唐峰正、劉東洋, 2006)。換言之,無障礙設計是去除障礙的「減法」,通用化設計則是事先 考慮所有人需求,求得最大適用性的「加法」(廖慧燕,2006)。它所傳達 的內涵即為能被失能者所使用,就更能被所有的人使用。 Mace 教授以 1990 年美國公佈的身心障礙者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s)法案為基礎,提倡「不為殘障者提供特別待遇,以所有 人都能舒適生活為目標」的通用設計理念,於 1997 年提出通用化設計的 7 大原則: 1. 公平使用(Equitable Use)--任何人都可安心安全的使用。 2. 彈性使用(Flexibility in Use)--可依據個人能力,選擇使用方 法,提供足夠之使用彈性。 3. 簡單易懂(Simple and Intuitive)--憑直覺就可了解如何使用。 4. 提供資訊(Perceptible Information)--考慮個人不同之感官能力, 提供正確、必須且易懂之資訊。 5. 容許錯誤(Tolerance of Error)--容許操作錯誤,誤用亦不致引. 7.

(19) 通用化社區研究. 起危險或損壞。 6. 減少身體負擔(Low Physical Effort)--可以極小的力量操作減少 身體的負擔。 7. 空間尺寸之可及性及易操作(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Use) --提供容易到達之途徑及足夠之操作空間。 近年日本學者針對目前的通用化設計原則又提出 3 項附則,本研究將 7 項原則、3 項附則、說明及案例彙整如下表 1: 表 1-2 通用化設計之原則彙整表 原則. 指標 6. 原則一 Equitable Use 平等使用. 1 2 3 4. 平等、無差別使用 有多種方法達到使用目的 沒有差別或不安的感覺 可確保私密、安全、安心. 原則二 Flexibility in Use 靈活運用. 5 6 7 8. 使用方法自由 接納左右撇子 配合不同的步調或緊急情況 環境變化下的使用性. 原則三 Simple and Intuitive Use 簡單易用. 9 10 11 12 13. 避免複雜 憑直覺可使用 使用方式簡單容易理解 操作提示與回饋 高效率的操作方法. 原則四 Perceptible Information. 14. 以各種方法提供重要資訊. 8.

(20) 第一章 緒論. 簡明訊息. 15. 容易閱讀的重要資訊. 原則五 Tolerance for Error 容許差異. 16 17 18. 對危險與錯誤的考慮 預防意外或警告系統 設計安全裝置. 19. 操作過程失敗也能回復現狀. 原則六 Low Physical Effort. 20. 可以自然的姿勢使用. 省力操作. 21 22 23. 排除無意義動作 盡量減少重複的動作 盡量降低身心的負擔. 原則七 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24 Use 度量合宜 25 26 27. 保有易使用的空間及大小. 附則 1 可長久使用具經濟性. 使用耐久性 適當價格 持續使用經濟性 易保養維修 使用舒適且美觀 令人滿足的品質 活用材質 對人體無害 對自然環境無害 促進再生及再利用. 附則 2 品質優良且美觀 附則 3 對人體及環境無害.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適應各種體格的使用者 同時使用的考量 易搬運收納. 9.

(21) 通用化社區研究. 本研究彙整(資料來源:中川聰監修,張旭晴譯,日經設計編著(2006) ,通 用設計的教科書。通用化住宅規劃設計研究,2008。圖片來源:U. Sean Vance, 2008) 二、「社區」名詞釋義 社區是社會學的一個基本概念,廣義解釋泛指人群集中居住的區域,維 基百科中稱「社區係指同一人群構成的社會、或指同人群居住的地區」,而 其中提及的「社會」一詞,更清楚演譯解釋應是人們在一定的地域內形成一 個各區域性的生活共同體,而整個社會就是由這些大大小小的地域性生活共 同體結合而成的。 中文的「社區」多指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域,如小區、鄰里、居住區等;在 歐美因生活型態因素多指境外城市和鄉村人口集中居住區域為「共同體」或 「社區」。在台灣社會對「社區」定義眾多,但未有清楚明確的質量界定, 廣泛來說係指一些人以自由或任何不特定因素結合所居的特定區域,此範圍 內的每一分子,皆可共享區域內所有的服務與利益,相對地,亦需擔負起維 繫社區的責任義務。 「社區」一詞源於拉丁語,原意是親密的關係和共同的東西。將「社區」 一詞作為社會學的範疇研究,係起於德國的社會學家斐迪南·滕尼斯(1855 ─1936 年)。滕尼斯所謂的社區是通過血緣、鄰里和朋友關係建立起來的人 群組合。它根據人們的自然意願結合而成,人們的關係建立在習慣、傳統和 宗教之上。血緣、鄰里和朋友的關係是社區的主要紐帶,在此人們交往的目 的和手段是一致的,傳統的農村聚落即是社區代表案例。. 三、台灣社區發展 台灣發展的歷程建立起許多族群共存的社會,而各個聚落或村落便自然 成為地方社會與地方共同體的原型。從 1960 年代開始台灣政府在既有的地方 行政單位之外,開始推動新的「社區」,所謂「社區」與日本的町或美國的 Community 意思大約相同。在 1965 年「社區發展」被當作福祉政策而提出,. 10.

(22) 第一章 緒論. 1968 年內政部提出「社區發展工作綱要」,1983 年和 1991 年分別加以修正, 1991 年則將社區組織定為人民團體的社區發展協會(內政部統計處,1994: 2~5)。換言之,社區發展協會是人民團體,由居民自己主動結合,申請登 錄而成立。因此社區並非新的行政單位,也未普及於全國,但是卻是由社區 是由居民作主開始。 雖然內政部已推動了 30 多年的社區發展活動,但是社區的力量及價值仍 未被真正意識,一直到 1990 年代社區居民才開始注意省思與自身息息相關的 都市計畫、生活環境、地方文化等議題,開始思考共同解決之道。1994 年起 文建會開始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台灣大眾媒體開始出現「地方振興」、 「造町」及「社區總體營造」等名詞。 現今台灣社會中,社區的形成不僅來自農村聚落,隨著工業化至全球化 的影響,台灣城市樣貌漸漸形塑,進程也大大加快,大量的人口由鄉村轉往 城市,且遷移至城市的人口亦大幅超越農村。其中對於社會結構和生活方式 改變而形成之社區探討,最早係由芝加哥大學社會學主任派克於 1921 年首創 的人文區位學的理論和方法在社區研究中的應用為代表。其研究的社區主要 是工業社會的城市社區。芝加哥學派創立的“人文區位學"認為:人與其他 生物一樣,也存在一定的生活環境之中,他們把這種人類的生活環境稱為社 區,並定義為「佔據在一塊被或多或少明確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彙集(派 克,1921)」。人文區位學理論認為社區最本質的特徵: 1. 有一個以地域組織起來的人口; 2. 這裏的人口或多或少紮根於它所佔用的土地上; 3. 這裏的人口的各個分子生活於相互依存的關係之中; 4. 文化是適應環境的一種機制,把文化和價值觀念包含於區位研究之 中。 芝加哥學派認為,社區這種地域社會不僅存在於傳統的農業社會,也同 樣存在於現代社會中,不僅有農業鄉鎮類的社區,也有商業社區、工業社區。 依該學派之理論精神,本研究所稱「社區」界定於城市中商業型社區,透過. 11.

(23) 通用化社區研究. 實際案例之調查、測繪及訪談,找尋通用化設區設計之可行性及潛力限制, 提出課題癥結並以本研究所列評估指標為基礎,做相互來回辯證及修正,提 出具體建議方案或說明。. 12.

(24)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第二章 第一節.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通用化設計之沿革. 壹、日本通用化設計發展 近年來,鄰近我國的日本在通用化設計的發展歷程最久也最為蓬勃,日 本在二十世紀末即因人口結構的高齡化與社會需求,加上企業界與學術界對 社會責任的重視,加速了通用化設計運動,許多企業紛紛導入通用化設計的 概念,針對高齡化社會市場推出各式產品與服務,在食、衣、住、行、育、 樂等相關產業的廠商也積極導入通用化設計理念,這股趨勢造成日本許多通 用設計相關團體的成立,從多面向推動與落實通用設計。 最早的強制性無障礙法規係 1970 年訂定「機關等公共建築物考慮障礙者 設計準則」;而通用化發展的開始是 1991 年成立的「E & C Project」,於 1999 年更名為「共用品推進機構」,另有「通用設計協會」(1995 年)、「通 用設計論壇」(1999 年)等相關機構陸續成立,日本的「優良產品設計獎」亦 於 1997 年增設通用設計獎項,鼓勵各界朝此方向努力;至 2006 年日本政府 整合交通無障礙空間法,修正「促進高齡者與身障者便利使用建築物與交通 相關法律」,消除建築、都市環境與交通系統間之介面,對通用化設計的進 程更向前躍進。 在日本政府大力的推動之下,通用設計理念儼然已成為所有產品設計的 基本條件,且因政府積極的宣導及健全的制度,不僅有六成民眾知道通用化 設計的概念,更有超過三千件的通用設計產品進入市場,導入通用化設計的 概念爲企業帶來商業效益、促進相關產業發展,使得日本各大企業紛紛投入 相關產業的研發及生產,並期產品與服務能適應不同使用者的差異與需求, 締造更高的商品附加價值與商業利潤。. 13.

(25) 通用化社區研究. 貳、英國通用化設計發展 美國於 1990 年首先制定「身心障礙」的相關重要法案,澳洲是 1991 年 制定,而英國在 1979 年之前的無障礙設計發展皆是屬於參考性質的規範,且 1979 年「建築技術規則」僅針對障礙者可及性部分做修正,規定新建公眾使 用之建築物主要樓層及入口設備需符合無障礙規定;直至 1995 年開始著手規 劃並公佈被視為是保障殘障權益里程碑的「殘疾歧視條例(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至 1998 年定訂「人權法條(Human Rights Act)」 更強調公部門為行動不便者提供無障礙空間之法定義務,但至 2004 年才真正 落實並希望能將立法的範圍延伸到環境的建造和服務的供應,藉此影響英國 車輛、消費性產品、工作場所及相關設備等設計,英國同時設置設計諮議會 致力於推廣通用設計,提供設計機構和學術單位相關的協助,更將通用設計 列為「設計技術」,表示其並非設計思考的選項之一,而是一種基礎且提出 一些值得深思的觀點:或許未來不單只重視爲身障者的各項權利進行立法, 也可能出現反年齡歧視的立法。 另外,英國的視障國家研究機構(Royal National Institute of the Blind)、消費者事務國家研究機構(Research Institute for Consumer Affairs)和劍橋工程設計中心、海倫․漢姆林研究中心(Helen Hamlyn Research Centre)亦共同合作進行通用設計的計畫案,鼓勵英國主要的企業 導入通用設計的觀念並調查民眾對通用設計的態度與評價,希望引起消費大 眾與企業對此的注意,宣導通用化設計理念並實踐於生活環境的空間、設備 上。. 参、美國通用化設計發展 美國在歷經兩次世界大戰、越戰及韓戰,再加上 40-50 年代小兒麻痺症 的流行,導致 1950 年代的美國社會開始重視傷殘人士及行動不便者在日常生 活中面對環境、居住及相關設施使用上的不便性,迫使政府正視社會對無障 礙環境及制定相關福利法規的需求,「無障礙設計(Barrier-Free Design)」. 14.

(26)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的概念便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產生。爾後 70 年代在美國人權運動推動下, 政府制定許多無障礙環境相關法令,無障礙理念演進成親近性設計 (Accessible Design),強調改善身心障礙者對於自身日常生活環境操作之 便利性及可行性,1968 年政府更通過「無障礙建築法案(The Architectural Barriers Act)」,將親近性設計理念落實於法令乃至實體環境。接著在 1973 年推動復建法案(Rehabilitation Act)為行動不便者提供更完善的無障礙 空間;1988 年修正「公平住宅法案」,規定住宅設計興建須使行動不便者通 行無阻。 1990 年,美國政府公佈的「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s)」及「通用設計教育計劃案」,其內涵精神皆有效促進 通用化設計之發展,且補助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通用設計中心」及其他相 關機構、學術單位在通用化設計方面的研究,另針對美國 25 所大學學生,包 括未來的建築師、工業設計師及室內設計師等,結合相關培育課程。 1998 年,在紐約國立設計美術館(Cooper-Hewitt National Design Museum)展出最早以通用設計為主題的「無限制設計」展覽會 (Unlimited by Design Traveling Exhibit)進行通用設計觀念的推展並展示了廚房、衛浴設 備等居家與辦公室空間設計、遊戲器具、資訊用品等作品,同年,美國第一 個以輔助性科技為名,強調政府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必要之輔助性科技設備與 服務,並明確定義「輔助性科技設備」與「輔助性科技服務」,強調設備與 服務都不可偏廢的「身障者科技相關輔助法案(Assistance for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Act)」,在修正時即加入了通用設計的觀念及網路資源, 足見美國政府對通用化設計的重視!. 肆、各國通用化設計相關機構 從前述三個國家對通用化設計所做的努力與發展的情形,可以感受到通 用設計的重要性,而國外推動通用設計的實際作法與成功經驗也很值得我國 相關機構與單位作為參考,下表係本所綜整各國通用化設計相關機構成立背. 15.

(27) 通用化社區研究. 景及發展,並於第三節整合分析各通用化設計相關機構近年之研究成果及推 動情形。 表 2-1 各國通用化設計相關機構 時間. 所在地. 名稱. 簡介. 1. 1989 年. 美國-北 卡羅萊 納州立 大學. 「通用設計中心」 (Center for Universal Design). Mace 教授於 1989 年在校內創 立,其宗旨在於透過設計創 新、研究、教育及設計協助等 各面向來改善環境和產品,協 助評估、發展和促進可親性 (Accessible Design)和通 用化設計(Universal Design)的住家、商業及公共 設施,並進行通用設計概念之 教育及研究活動,提供資訊和 技術協助給有需要的單位。. 2. 1980. 美國. 3. 1999. 英國. 16. 「適合的環境」組織AE 屬於國際非營利性組織,總部 (Adaptive 在波士頓,為國際上推動通用 Environments) 設計運動的重要組織,至今已 舉辦五次「通用設計」國際會 議,另外,AE 和日本的通用 設計國際協會、歐盟的「爲所 有人設計」基金會,以及聯合 國經濟與社會事務部門都有 正式的合作關係,致力於推動 人本或通用設計。 「英國皇家藝術學院 的海倫․漢姆林中 心」(The Royal College of Art Helen Hamlyn Centre). 英國爲了通用設計而設立在 英國皇家藝術學院裡的一個 多重學習中心,由「透過設計 來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為宗 旨,海倫․漢姆林基金會資助 以設計師、工程師、建築師和 人類學家組成的團隊與產業 界進行實際的研究和計畫。.

(28)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4. 1993. 歐洲. 「歐洲設計和身障中 歐洲設計和身障中心是爲所 心」EIDD(Design for 有人設計(Design-for-all) all Europe) 最大的一個溝通平台,成員組 織遍及 22 個歐洲國家,藉由 舉辦通用設計相關研討會等 方式交流和宣傳為全人設計 的理論與實踐。. 5. 1991. 日本. 「共用品推進機構」 日本最早成立的團體「E & C Project」 ,1999 年更名為「共 用品推進機構」,藉由開發與 普及讓身障者與高齡者生活 上也方便使用的共用品,實現 無障礙環境的社會, 「共用品」 與「共用服務」是指這些商品 與服務是可以被更多人來使 用的,包括年老的人和一些身 障者,和通用設計的精神相 似,拉近一般商品與福祉機器 的差距。. 6. 1999. 日本. 「通用設計論壇」. 7. 2002. 日本. 「國際通用設計協會」 IAUD(International Assoctation for Universal Design). 日本的「優良產品設計獎」 (Good Design Award)於 1997 年增設通用設計獎項,並於 1999 年成立了「通用設計論 壇」,希望讓企業在商業活動 中能融入並實現通用設計,除 了協助企業導入通用設計的 觀念,亦發行「UDF NEWS」刊 物,提供通用設計資訊。 是為了繼承「2002 日本通用 設計國際會議」的精神與成果 而成立的,想透過通用設計打 開日本與世界各地交流的管 道,創造讓更多人居住舒適的 社會。. 17.

(29) 通用化社區研究. 8. 2003. 台灣.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9. 2006. 台灣. 台北市自由空間教育 基金會宗旨主張以人為本的 基金會 空間設計,並自 2006 年起已 辦理 4 屆通用化設計競賽,促 成一般大眾對通用化設計理 念的認知。. 10 2008. 台灣.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本所成立以來一直十分關注 智慧住宅體驗館 無障礙空間之規範推動,近年 來「全人關懷建築科技計畫」 開始進行通用化設計之研 究,並結合智慧化技術成立 「智慧住宅體驗館」,以期有 效的宣導推廣。. 18.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主要接受 經濟部的輔導協助並配合政 府所推動的「挑戰 2008:國家 重點發展計劃」,設立目的在 於提供我國外銷廠商產品全 方位的設計輔導,近來中心轉 型更將觸角伸入國際間,與日 本合作促成「亞洲通用設計聯 盟」網站,並設有「通用體驗 室」供一般民眾了解通用設計 的重要性,及幫助設計師發想 通用設計的產品,有助於通用 設計領域的發展推廣。.

(30)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第二節 相關法令文獻. 壹、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 美國在 1990 年公佈的身心障礙者法案的法定需求下訂出完整的建物與 設施之無障礙準則,本研究將其中可做為通用化社區設計規劃參考之規定彙 整如下表,其中灰色格底註記係可供作本研究評估指標參考。 表 2-2 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規範彙整表 規範課題 規範項目 1. 空間許可與可 及範圍. 規範內容. 輪椅通道寬度 併行輪椅最小通行寬度 輪椅迴轉空間 輪椅樓地板淨空間 輪椅樓地板淨空間之鋪面 輪椅向前伸展 輪椅側向伸展. 2. 無障礙路徑. 通道、走廊、廳廊、翼廊、空 針對各通道之位置、 橋、隧道和其他構成無障礙路 寬度、過渡空間、坡 徑之空間。 道及高程變化等皆有 規定。. 3. 突出物. 4. 地面與地板鋪 面. 高度變化(包括坡度) 勾縫. 5. 路緣坡度. 與人行道端連結坡度 寬度 鋪面 設扶手、護欄或翼狀斜坡道. 規範突出物之最低邊 緣與地板距離、淨高 及突出距離. 19.

(31) 通用化社區研究. 突出規定 6. 坡道. 7. 告示招牌. 最大坡度 抬昇高度 淨寬 文字比例 文字高度 突起文字、點字與圖示規定 完成面與對比 設置點與高度. 貳、英國「通用的機動性」規範 英國運輸部在 2005 年訂定「通用機動性(Inclusive Mobility)」規範, 其內容包括行人與基礎運輸設施的可及性實際實行之規範,反觀台灣實際運 用的情況,較類似的人行鋪面引導已漸不受採用,在台灣人行道路的鋪面工 程常面臨施工或設計不良、設備或街道家具、對引導的觀念不足等,造成人 行鋪面引導設施無法使用、淪為空設;但在「通用機動性」規範中,仍可截 取其規範項目之重點做參考應用,下表為本研究所整理之重要項目列表,其 中灰色格底註記係可供作本研究評估指標參考。 表 2-3 英國「通用機動性」規範彙整表 項次. 規範項目. 規範內容. 1. 表面. 平整度/鋪面材料/鋪面黏結材/鋪面/ 間距/誤差容許度/遮蓋物/排水系統. 2. 其他的阻礙. 街道家具、暫時性障礙. 3. 可觸知的鋪面. 鋪路面的使用原則、鋪路面使用的引 導、對各種材料的建造標準. 4. 徒步區交叉路口處. 平面的類型/顏色/應用. 5. 危險警告的表面設計. 表面的類型/顏色/應用/設計. 6. 街道以外平台邊緣的警告. 表面的類型/顏色/應用/設計. 7. 街道上平台邊緣的警告. 表面的類型/顏色/應用/設計. 8. 腳踏車與人行步道區隔或 分享以及中間的分隔. 表面的類型/顏色/應用/設計. 9. 引導步道的原則. 表面的類型/顏色/應用. 10. 資訊的介面. 表面的類型/顏色/應用/配置. 20.

(32)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參、日本「促進高齡者與身障者便利使用建築物與交通相關法律」 肆、台灣通用化設計法令文獻 台灣之通用化設計發展可追溯至早期的無障礙設計規範,然不論在法令 規範或具體環境上皆與美日等國相去甚多,且主要著眼重點僅限於建築空間 (詳下表);「而通用化設計的立論較高,是在設計之初即將各式各樣的人 皆納入設計考量,以共同解來因應。若說無障礙設計是治療醫學,則通用化 設計可稱作是預防醫學的概念(川內美彥,2001)」。通用化設計在台灣的 發展仍很有限,除了學界、企業及一般民眾對於通用化設計的概念薄弱,更 重要的是仍缺乏有系統方針的傳達相關技術及資源,因此,要能推動落實通 用化設計,教育的力量就很重要,除了正規的學校教育外,還有社會教育的 重要,利用各種形式的傳達、推動,讓民眾瞭解、接受,進而支持通用化設 計規劃。 表 2-4 台灣無障礙及通用化設計相關規範進程彙整表 時間. 條文. 內容概要. 1. 1970. 殘障福利法. 規定殘障者之相關福利及公共空間之無 障礙要求。. 2. 1980. 殘障福利法第 22 條. 政府對各項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應設 置便於殘障者行動之設備。. 3. 1988. 建築技術規則. 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章:公共建築物 殘障者使用設施條文. 4. 1990. 殘障福利法(修增) 規定各新舊建築物之公共設施在該條文 第 23 條 公佈實行五年後必須改為無障礙環境,未 改善者撤銷其使用執照。. 5. 1994. 公共設施、建築 物、活動場所殘障 者使用設備設施規 範. 規定無障礙環境設施的裝設規則. 6. 1997. 殘障福利法修改為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各項新建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及公共交 通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 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 21.

(33) 通用化社區研究. 第三節 各國相關發展及技術案例 壹、香港「通用化設計指南」 香港是全球在設計方面要求最多的地方之一,因其地小人稠、人口集中 都會區,故十分講究有效利用空間。因此,提出適合香港情況的通用設計標 準有極大的挑戰性。香港的房屋協會在 2005 年時出版「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 南」,希望利用通用設計,使香港建築物更加暢達和安全,不僅滿足有特殊 需要的人士的需求,而且方便每一個人使用,使香港建築物更具空間及經濟 效益。「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南」有關通用設計的目的和範疇,可作如下定 義:通用設計是一種嶄新的設計途徑,創造可供不同界別社群使用的環境, 包括嬰兒、幼兒、孩童、年青人、一般人、長者、殘障人士、體弱者和孕婦; 其設計安全、方便、具靈活性並可變更用途。此設計途徑必須先瞭解和體諒 使用者在一生中不同階段的各種需要和能力的改變。(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 南,2005)下表係針對指南架構所作彙整表格,其中灰色格底註記係具較直 接關係、可供作本研究評估指標參考。 表 2-5 香港「通用化設計指南」架構及指標彙整表 規劃和空間 設計指南∣. 架構. 無障礙設計 22. 指標. 指標規範內容. 不同組別的需要. 兒童/青少年/長者與殘障人士. 符合香港情況的空間設計. 使用輪椅的兒童或長者等臥室、客廳空 間設計/多代同堂平面設計/鄰近遊樂 場及露天場所的空間設計. 無障礙室外場所和通道. 下斜路緣石/通道/引路徑/照明. 無障礙停車設施. 落客處/上客處/停車場泊車設施/無障 礙停車位的輪椅通道. 無障礙斜道. 尺寸/扶手及安全擋台/平台/斜道面/ 視覺因素. 無障礙梯級和樓梯. 尺寸/平台/危險警告引路磚/扶手/設 計的視覺因素/其他因素. 扶手. 高度/延伸部分/形狀/承載量. 無障礙入口. 入口通道/平台/升降機/照明及通訊設.

(34)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備/淨空高度/接待處/郵箱/貯物區. 家居安全 環境因素. 無障礙升降機. 設置要求/尺寸/扶手/鏡子/機門/按鈕 /地面/升降機的長椅/調平設定/輪椅 升降平台. 無障礙走廊. 走廊的輪椅操作空間/走廊地面. 無障礙門. 旋轉門和旋轉柵門/尺寸/門前輪椅操 作空間/五金器具/門檻/門拉力/玻璃 門. 無障礙廚房. 尺寸/視覺因素/廚房內預留膝蓋空間. 無障礙廁所、浴室及淋浴 間. 地面/地面淨空間/洗面盆/抽水馬桶/ 尿廁/淋浴裝置/浴缸/扶手/水溫. 無障礙臥室與客/飯廳. 傢具尺寸/輪椅操作空間/窗戶/電器開 關與插座. 無障礙露台與工作平台. 尺寸/操作空間/露台與工作平台曬衣 處. 消防安全. 防火措施/疏散計劃/無障礙疏散設計. 警報及應急裝備. 發聲警報及公眾廣播系統/視覺警報系 統/滅火氈/滅火筒. 照明設備和指示牌. 照明設備/指示牌. 預防創傷. 防止跌傷/預防中毒/應急措施. 促進健康的設計要素. 樓梯/曬衣處/園林花園及開放空間/室 內共用空間/促進健康的寵物設施. 室內空氣質量. 去除污染源/通風. 熱環境 視覺環境 聽覺環境 生活空間 裝飾詳細設計 的推薦方案. 水管及渠道 地板設計推薦方案. 地板物料比較/地板物料詳細設計. 門檻設計推薦方案. 樓宇入口門檻/廚房和廁所/浴室門檻/ 露台門檻/樓宇入口地墊. 門把手設計的推薦方案 門設計推薦方案. 觀望板/防盜眼/匙孔/推拉門. 23.

(35) 通用化社區研究. 整修和改建. 扶手設計的推薦方案. 扶手物料/扶手詳細設計/門邊扶手/住 宅入口扶手/櫥櫃扶手. 指示牌設計的推薦方案. 國際標誌/方向指示牌. 廚房設計的推薦方案. 廚房的煮食面/廚房的膝蓋空間/廚房 的插座/廚房傢具. 廁所、浴室及淋浴間設計 的推薦方案. 花灑頭/沐浴椅/洗面盆/浴缸/淋浴地 面欄柵. 個案研究 1-典型核心筒 A. 平面圖原貌/整修方法/改良平面圖. 個案研究 2-典型核心筒 B. 平面圖原貌/整修方法/改良平面圖. 個案研究 3-開放式住宅 單位. 平面圖原貌/整修方法/改良平面圖/改 良平面的剖面圖. 個案研究 4-兩房單位. 平面圖原貌/整修方法/改良平面圖/改 良平面的剖面圖. 個案研究 5-三房單位. 平面圖原貌/整修方法/改良平面圖/主 人房平面圖另選方案. 組別需求. 不同組別的需要--兒童/青少年/長者與殘障人士 大眾運輸系統. 都市環境 停車空間. 居家安全與健康. 室外通路. 坡道. 室外場所. 停車空間. 騎樓與人行道. 大樓出入口. 共用樓梯. 昇降設備. 扶手設置. 住家出入口. 室內走道. 樓梯(間). 廚房. 衛浴空間. 室外通路. 臥室. 客廳/飯廳. 裝飾細部. 基地內環境. 建築內環境. 室內環境. 本研究範圍 共用走廊 地板/門/指示牌. 圖 2-1 香港「通用化設計指南」整體架構圖示(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24.

(36) 第二章 相關法令、案例及文獻分析. 貳、香港觀塘區社區改善案例 香港新聞稿:「觀塘改善無障礙社區設計失效,當局應及早正視傷健及長者 需要」 (2008 年 5 月 16 日)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港專)、觀塘區國際復康日工作小組 及香港傷殘青年協會於今天發布一項名為「觀塘區人士對無障礙社區認知研 究」報告。報告主要跟進去年 5 月曾公佈一項名為「無障礙社區研究調查」, 指出現時大部份觀塘區建築物設施不合乎房屋署《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 道 1997》及建築署《暢道通行—良好作業指引》的要求,當中較為顯著的包 括有殘疾人士洗手間、梯級的進出口及詢問處高度等,並建議有關當局對此 盡快作出改善,以照顧區內殘疾人士需要。以下省略。其中,報導提到研究 結果所列重點: 1.違規建築物改善率低 2.觀塘區居民對無障礙社區的認識有待提升 3.社區無障礙化行政割裂 4.提高無障礙認同有助於減低無障設施改善的障礙 5.正規教育有助增強無障礙社區的認識 6.長者對無障礙社區認知有待提升 參與研究的單位就以上調查結果,對政府推行無障礙社區作出以下具體建 議,亦是本研究後續針對推動通用化社區設計可努力的方向: 1.系統管理社區無障礙化行動方針及發展策略 2.針對正規教育及長者進行教育工作 3.針對公眾發展多媒體宣傳工作 4.舉行活動推動傷健共融 5.針對私人機構及建築物制定合適政策 6.當局成立專責部門中央統籌無障礙化改善事宜 7.改善相關部門意識,落實無障礙社區規劃,避免事後改建的需要 8.改善交通問題,實踐通用設計及企業社會責任 9.將「無障礙社區巡查」普及化. 參、台灣無障礙改善及通用化社區案例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第一屆通用設計獎頒獎典禮圓滿成功」 (2007 年 1 月 12 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與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今(1 月12)日下午於市政大樓中庭(沈葆楨廳)舉辦「第一屆通用設計獎」頒獎. 25.

(37) 通用化社區研究. 典禮,到場民眾反應熱烈,活動圓滿成功。 活動在主持人介紹「通用設計」理念及主辦目的下揭開序幕,市長郝龍斌到 場致詞表示,本府與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舉辦的「第一屆通用設計獎」,是 通用設計理念推廣的開端,深具意義。本次以「食」為主題,已激發岀非常 多的創意,未來期望能繼續對「衣、住、行、育、樂」等方向多加努力,透 過通用設計的全方位概念,造福更多的市民。並特別感謝唐董事長的堅持與 努力,也期盼未來通用設計的概念能在更多的地方萌芽,使市民都能因此而 受惠。 都市發展局局長許志堅表示,發展局為提供完整無障礙的居住環境,已以通 用設計的概念於 95 年度已改善萬芳、萬芳社區三期 C 基地及基河三期等三社 區(萬美社區刻正施作中)戶外環境及萬芳社區三期 C 基地 2 戶及基河三期 1 戶室內環境,希望這些改善工程可以為所有年齡層使用者安全方便使用作為 本市通用設計的起端及示範作用。該局並已訂定分期改善計畫,預計於今年 至 98 年完成其餘 16 處出租國宅戶外環境改善計畫,期透過示範計畫之推行, 將通用設計之理念,融入本市之無障礙化空間設計,並希望未來仍能有機會 與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共同合作辦理各種不同主題的通用設計活動,使台北 市民可以透過「Design for All」,共享方便、安全、愉悅之生活空間。. 圖 2-2 基河國宅基地現況圖. 26. 圖 2-3 基河國宅現況照片.

(38)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第一節 台灣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 本 研 究 主 題 為「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 」,主 要 課 題 為 分 析 的 切 入 面 向, 包 括 使 用 者 特 性、社 區 的 型 態 別、地 域 性 及 社 區 大 小 差 別 等,進 而 影 響定位、設計強度及設計品質等因子。經本研究參考相關文獻及案 例,初 步 歸 納 出 以 下 幾 項 課 題 並 依 其 尺 度 及 執 行 層 級 說 明,分 別 係 討 論到國家及法令層級、社會及族群層級,進而收縮到歸納及設計層 級,最後是針對實際參與及推動層級: 壹、國家及法令層級: 課題 1 通用化設計社區之品質與設施範圍如何配合社會發展設定 因 應 社 會 生 活 方 式 轉 變,設 計 規 範 與 法 規 基 準 應 如 何 調 整 與 社 會 情 勢 同 步 配 合,甚 至 具 有 帶 領 推 動 之 效;站 在 國 家 及 政 府 的 角 色 應 提 供 更 多 軟 性 的 引 導 及 軟 體 服 務,著 重 目 前 社 會 型 態 及 生 活 水 準,配 合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之 使 用 者 及 需 求 水 準 等,設 定 通 用 化 社 區 之 品 質 及 設計 重點。 課題 2 法規管制、城鄉差距對不同地域通用化社區設計影響 面 對 不 同 地 域 在 推 動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 時,城 鄉 差 距 造 成 明 顯 不 同 的 需 求 及 因 應,其 品 質 及 需 求 無 法 以 一 概 之,而 在 法 規 層 級 上,法 規 訂 定 一 般 較 缺 乏 彈 性,且 是 最 低 底 限 之 標 準,造 成 在 因 應 社 會 變 動 或 面 臨 城 鄉 差 距 時,相 對 出 現 許 多 較 難 解 釋 或 模 糊 空 間,藉 設 計 要 點 或 解 說 手 冊 等 可 稍 補 足 此 部 分 落 差,面 對 法 規 限 制、城 鄉 差 距 時 要 推 動 通 用 化 社 區,需 要 設 定 不 同 層 級 之 社 區 類 型 及 對 應 模 式,來 配 合 此 一 差 異 性,涉 及 文 化、環 境、法 律、技 術 以 及 實 務 等 各 層 面,需 要 各 方 面的交互考量。 貳、社會及族群層級: 課題 3 掌握不同族群之行為指標與通用化社區設計之關聯 通 用 化 設 計 目 標 是 以 所 有 人 皆 可 用 可 及 之 設 計,而 其 中 又 以 高 齡. 27.

(39) 通用化社區研究. 者、行 動 不 便 者、孩 童 及 孕 婦 等 族 群 為 首 要 考 量 目 標。於 第 八 次 全 國 科 學 技 術 會 議 中 所 提 議 題「 結 合 人 文 科 技,提 升 生 活 品 質 」,其 目 標 不 論 任 何 年齡、性別、身體機能、社經地位之需求,整合應用各項科技, 以建置安全、健康、便利、舒適、永續、美觀、及全人關懷理念之生活 環境。會 議 報 告 中 提 出 :「 針 對 不 同 族 群 行 為 能 力 之 降 低 程 度,開 發 通 用 設 計 科 技,主 張 所 有 設 備 及 人 造 環 境 之 規 劃 設 計,均 應 全 面 性 考 慮 所 有 使 用 者,包 括 老 弱 婦 孺 及 殘 障 人 士 等,即 身 體 障 礙 者 感 到 舒 適 之 環 境,對 健 康 者 也 是 舒 適 的;且 設 計 應 簡 單 易 於 操 作,並 能 合 乎 各 類 使 用 者 自 主 運 作。」設 定 使 用 者 身 心 狀 況 及 行 為 方 式 而 進 行 設 計規 劃係本課題重點。 課題 4 通用化社區使用者基本訴求與相關使用服務設施配合方式 使用者對通用化社區之基本訴求是安全、無礙的通行,行走其 中,搭 配 通 用 化 社 區 所 提 供 生 活 機 能 設 施,應 是 舒 適、實 用 且 在 使 用 上便利愉悅的。 -乾淨且安全、安心的社區。 -適度的照明及清晰的指標。 -便利流暢的動線及平坦可及的通路。 -提供完備的生活、休閒機能及公共設施。 -軟體服務及管理完善。 参、歸納及設計層級: 課題 5 通用化社區設計因應各面向需求應如何歸類及呈現 通 路 可 以 說 是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 中 最 重 要 一 環,路 徑、坡 道、與 其 他 水 平 動 線 介 面、與 建 築 物 之 介 面、指 示 標 誌、開 放 空 間、社 區 內 所 提 供 之 生 活 機 能 及 設 施 等 皆 是 通 用 化 社 區 評 估 之 考 量,而 因 應 各 個 面 向 應 考 慮 使 用 者 生 活 機 能、照 護 優 先 順 序 等 作 空 間 配 置 規 劃,依 社 區 規劃基本原則結合通用設計進行設計準則釐定。 - 每 個 人 都 可 公 平 使 用 社 區 環 境 及 設 施,沒 有 性 別、年 齡、身 體 狀 況 等區別性。 -社區規劃設計與公部門的服務結合,並提供適當軟體服務。 -社區所提供機能及服務必須因應社會變遷等因素而具彈性。 -瞭解社區各種聲音,並提供民眾參與及互動機制。 - 規 劃 者 應 以 考 慮 使 用 者 福 利 為 前 提,除 提 供 各 面 向 需 求 解 答,亦 作. 28.

(40)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有效合理的資源分配。 肆、參與及推動層級: 課題 6 通用化設計社區之「民眾參與」與維護推行 在 台 灣 的「 民 眾 參 與 」及 維 護 推 行 方 面,可 藉 整 合 第 三 組 織 或 福 利團體一起推動通用化社區設計,由政府提供資金及完善法令規範, 由 第 三 部 門 藉 競 圖、宣 導 及 教 育 訓 練 等 推 廣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並 授 予 後續維護管理權責及經營機制,以進行社區改造制度設計及發展。 課題 7 通用化設計社區之開發策略及示範建設 通 用 化 設 計 議 題 更 高 於 無 障 礙 環 境 設 計,然 在 設 計 規 劃 層 面 又 須 面 臨 更 多 樣 的 使 用 者 及 其 需 求,政 府 應 培 養 推 動 者、設 計 者 及 民 眾 對 通 用 化 設 計 的 理 念,以 行 政 措 施 如 展 覽 或 競 圖 等 方 式 去 誘 導 推 動 新的 理念,建設示範性質之通用化社區或實驗社區以實踐通用化設計理 念。. 29.

(41) 通用化社區研究. 第二節 通用化社區之使用者特性 不 同 的 社 會 組 別 居 民 對 住 宅 發 展 規 劃 有 不 同 的 要 求,我 們 必 須 提 供 合 適 的 社 區 設 施,以 滿 足 不 同 組 別 居 民 的 需 要。為 了 提 供 合 適 的 設 施,本 所 及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已 針 對 台 灣 人 因 工 程 進 行 研 究,提 供 相 對 合 適 之 社 區 設 施。由 於 居 民 的 數 目 和 年 齡 分 佈 會 改 變 對 設 施 的 需 求,有 關 方 面 應 在 進 行 新 興 社 區 規 劃 前,對 社 區 設 施 進 行 評 估,並 在 發 展 完 成後定期再進行評估。下列各項應包括在發展評估項目中: ‧ 現時鄰近住宅區的居民年齡分佈; ‧ 預計規劃的住宅區中,居民的年齡分佈; ‧ 現時的交通模式及其對規劃的住宅區和區設施的影響; ‧ 預計未來數十年的交通模式; ‧ 可供規劃的住宅區的新居民享用的現有鄰近設施; ‧ 現有鄰近設施進行功能改建的靈活性。 建 議 社 區 設 施 可 在 功 能 上 作 出 改 建 或 更 具 彈 性,並 更 應 關 注 有 特 別 需 要 的 人 士。由 於 居 民 的 能 力 會 隨 著 年 紀 的 增 長 而 改 變,詳 細 了 解 各個居民組別的需要,是制訂規劃方案的關鍵。 壹、兒童 ‧ 幼兒園及幼稚園最好設於住宅的鄰近範圍。 ‧ 醫護設施,如兒童診所等,最好設於住處的鄰近範圍,以方便居 民,促進鄰里活動,並鼓勵居民及時關注健康問題。 ‧ 學校最好設於住宅區附近,以方便居民、促進鄰里活動,並有利 於為兒童提供安全環境。 ‧ 於交通繁忙的範圍,學校入口最好遠離主要交通道路,並須在入 口附近為父母及看護者設置等候區。入口及等候區應該清晰易見。 ‧ 文化設施,例如圖書館及書店等,最好設於住宅區附近。 ‧ 建議在住宅區附近設有方便易達及有趣味的戶外遊玩設施。在資 源供應允許及使用合理之下,最好應提供適切不同年齡的遊玩設施,. 30.

(42)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讓 兒 童 借 此 機 會 發 展 肌 能 技 巧 和 決 策 能 力,並 有 機 會 學 習、遊 玩 並 提 高社交能力。 ‧遊 玩 設 施 的 地 點 最 好 有 陽 光 照 耀,同 時 設 有 遮 蔭 之 處,使 兒 童 不 受 惡劣天氣所影響。 ‧於 戶 外 遊 玩 場 地 旁,最 好 種 植 花 草 樹 木,並 應 小 心 選 擇 花 朵 及 植 物, 以提高兒童與大自然的互動。 ‧在顧及安全的條件下,可設置單車徑及場地。 貳、青少年文娛設施 通 用 設 計 需 要 照 顧 及 滿 足 所 有 不 同 的 居 民 組 別,建 議 應 為 家 庭 活 動 提 供 公 共 設 施。若 將 青 少 年 與 兒 童 和 長 者 相 比,前 者 較 少 需 要 特 別 照 料。不 過,住 宅 發 展 規 劃 必 須 考 慮 他 們 的 需 要,尤 其 是 社 交 及 文 娛 空間。規劃過程中應考慮以下措施: ‧社 交 設 施 例 如 青 少 年 中 心、餐 廳、食 肆、卡 拉 OK、健 身 室、遊 戲 中 心及其他運動設施最好靠近住處,在步行可達的範圍內。 ‧在 住 宅 區 附 近,最 好 設 有 露 天 場 所 及 社 交 空 間,以 幫 助 建 立 鄰 里 親 情,融合不同的居民組別。 參、婦女 在都市環境設計中,婦女最被提及之相關議題為夜間行走安全, 例 如:傳 統 樓 梯 的 轉 角 處、密 閉 大 廈 長 廊,易 於 阻 隔 視 線 的 死 角、無 照 明 設 備 的 狹 巷 路 段、停 車 場、公 園、灌 木 叢 或 荒 遠 的 道 路 河 堤、陰 暗 的 地 下 道 及 廢 棄 的 空 屋、舊 宅 等,因 應 的 設 計 手 法 常 以 寬 敞 明 亮 之 通 道、自 動 夜 間 照 明 及 穿 透 性 高 的 玻 璃 設 置,其 實 透 過 都 市 更 新 或 社 區營造的手段,更可達全面整體的成效。 另 外,近 年 相 當 受 重 視 之 騎 樓 人 行 道 無 障 礙 化,除 了 齊 平、拉 平 等 考 量 外,鋪 面 之 材 質、防 滑 性 能、鋪 設 方 法 及 拼 鋪 溝 縫 等 皆 會 影 響 穿高跟鞋、拉行李、推菜籃、嬰兒車或懷孕等婦女的通行安全。 肆、長者與身心障礙者. 31.

(43) 通用化社區研究. 社 交 生 活 對 包 括 長 者 在 內 的 每 一 個 人 都 很 重 要。由 於 大 部 分 長 者 已 退 休,日 常 社 交 接 觸 可 能 減 少,不 免 孤 單,戶 外 的 社 交 和 交 誼 空 間 可 以 擴 展 年 長 居 民 的 社 交 機 會,前 提 係 需 有 完 善 之 通 行 規 劃 通 達 社區 空間及連結交通運輸系統,才能達到其真正效益。 設 計 戶 外 的 社 交 和 交 誼 空 間 時,建 議 應 朝 向 通 用 化 設 計 的 理 念 思 考,除 了 為 長 者 和 身 心 障 礙 者 設 置 適 當 設 施 外,同 時 也 應 思 考 設 計 的 通用性。. 組別需求. 都市環境. 基地內環境. 建築內環境. 室內環境. 嬰幼兒. 少壯青年. 婦女. 長者 / 身障者. 典型核心. 開放住宅. 小家庭. 三代同堂. 大眾運輸系統. 地面與鋪面材. 其他阻礙. 資訊介面. 停車空間. 突出物. 告示招牌. 引導步道. 室外通路. 坡道. 廣場及社交. 各類通道. 停車空間. 騎樓與人行道. 自行車與人. 大樓出入口. 共用樓梯. 共用走廊. 照明. 昇降設備. 扶手設置. 門/指示牌. 水管及渠道. 住家出入口. 室內走道. 樓梯(間). 裝飾細部. 客廳 / 臥室. 衛浴空間. 廚房 / 飯廳. 起居室. 陽台. 露台. 圖 3-1 使 用 者 需 求 與 研 究 課 題 相 互 對 照 圖 說. 32.

(44)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第三節 社區生活與使用行為整合考量 本 研 究 參 考 陳 政 雄 教 授 相 關 研 究,考 量「 人 因 工 程 」與「 通 用 化 設 計 」的 建 築、都 市 環 境,透 過 本 土 人 因 工 程 及 人 體 計 測 統 計,其 使 用者行為與通用化環境設計關係應考量以下幾點: 1. 活 動 所 需 空 間 : 根 據 國 人 人 體 計 測 有 關 計 測 數 據 , 從 人 的 尺 度、活動域、心理空間以及人際交往的空間等,以確定空間 範圍。 2. 空 間 內 傢 具 、 設 施 的 形 體 、 尺 寸 及 其 為 人 所 使 用 的 範 圍 : 傢 具設施為人所使用,因此它們的形體、尺寸必須以人體計測 為主要依據;同時,人們為了使用這些傢具和設施,其周圍 必須留有活動和使用的最小餘地,這些要求都由人因工程予 以解決。 3. 視 覺 與 聽 覺 環 境 的 最 佳 參 數:依 據 人 眼 的 視 力、視 野、光 覺 、 色覺是視覺的要素,音量、頻率則是聽覺的要素,透過計測 得到的數據,對光照設計、色彩設計、視覺最佳區域、聲音 暴露、等提供了科學依據。 4. 物 理 環 境 的 最 佳 參 數 : 物 理 環 境 主 要 有 熱 環 境 、 聲 環 境 、 光 環境、重力環境、輻射環境等,這些參數的設定與使用者的 感 官 能 力 (聽 、 視 、 觸 )有 關 。 考 量 身 心 障 礙 、 學 齡 幼 兒 、 高 齡老人的全人關懷建築生活環境,將使物理參數的設定更具 挑戰性。. 33.

(45) 通用化社區研究. 第四節. 通用化社區評估指標及參考圖例. 表 3-1 通用化社區設計評估指標、內容及圖例(本研究彙整,資料來源: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南,2005;台北市居住 空間通用設計指南,2008) 室外通路. 項目 評估指標. 內容. 圖例及照片. 淨寬、交會 ‧為方便輪椅或推車通行,建議通道的淨寬不應少於 90 公 分,最理想寬度為 150 公分。如寬度小於 150 公分,最好 迴轉寬度 在每 10 公尺處提供面積至少 150 公分 x150 公分的空間, 以容納其通過和回轉。. 通道旁的輪椅操作空間. 坡度. ‧通道應盡量平坦,若具坡度亦不應超過 1 比 12,最理想 坡度應少於 1 比 25,尤其是較長的通道。. 斜坡道的坡度比不大於 1:12. 通路邊緣. 34. ‧建議通道以顏色、光度、質感和豎柱顯示邊緣。 ‧建議通道旁的植物或樹穴,應離開引導路徑 45 至 60 公 分。.

(46)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排水設計. ‧通道路上應無障礙物或突出物,且其表面應平整、防滑, 並有良好排水及定期維修保養。 ‧排水溝隔柵的溝槽不應與主要行進方向平行且開口應盡 量細小,以避免鞋跟、推車、拐仗或輪椅等陷入。. 排水格柵的推薦開口尺寸. 引導設施. ‧建議在通道的一側提供引導路徑。 ‧行人通路、下斜路緣石及建築物進出通道應設有引導路 徑,最好也在集合住宅內的共有地方設置。 ‧建議在下斜路綠石、行人平台邊、推門及升降機前設置 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區隔)。 ‧建議在改變步行方向或需提防的位置鋪設方位引導路磚 (不同鋪面材區隔),列如門開啟方向和街道交叉口。 ‧建議鋪設危險警告和方位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區隔), 顯示應停下來的位置,例如在行人過路處、升降機呼叫按 鈕、緊急事故按鈕及指示牌的位置。 ‧建議應鋪設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區隔),顯示 地面標高的改變。. 在方便易達通道旁的指引通道. 方向引導. 危險警告. 方位引導. 35.

(47) 通用化社區研究. 照明及街. ‧建議在環境條件許可下,通道沿途可設置符合行人尺度. 道家具. 之街燈及座椅,並設置綠蔭或雨棚。 ‧建議通道的樹枝、指示牌和路燈下的淨空高度應有 200 公分,且建議室外光線至少要有 50-75 勒克斯,最好有 75-120 勒克斯。 ‧在行人路上有指示牌、街燈、樹木、郵箱和其他街道設. 植栽作為噪音屏障. 有頂蓋的行人通道. 施的位置,最理想應鋪設有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同鋪面材 坡道. 區隔)。 設置地點. ‧既有建築物入口若有無法拉平改善之高程大於 20 公分, 且無電梯或升降平台的服務時,應設置坡道。 ‧建議考量階梯、坡道複合設計,不須在邊緣或角落另設 坡道,符合通用化原則避免造成使用者心理影響及感受。. 設置建議. ‧如入口平台無法設置坡道,則建議設置平台升降機或其 他輪椅用樓梯升降機。 斜坡道的坡度比不大於 1:12. 36.

(48)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坡道斜率. 坡道淨寬. ‧坡道的斜率不應大於 1:12,但以下情況可放寬 高差. 小於 20cm. 坡度. 1:10. 小於 5cm 1:5. 小於 3cm 1:2. ‧坡道的淨寬最少要有 90 公分寬,最理想為 150 公分寬, 方便輪椅使用者或嬰兒車進出。. 扶手、防護 ‧建議坡道兩邊應設有扶手,且考慮通用化設計,例雙層 欄及防護. 扶手或水平格柵式護欄,上下層扶手高度分別設為 85 公. 緣. 分、65 公分。 ‧ 如坡道升高多於 20 公分,並延伸往下方連接馬路,應 考量並建議於坡道末端設置與坡道寬度相等的欄杆或護 欄,裝置距離坡道末端不少於 150 公分。. 具彈性之雙層扶手. 坡道的上斜豎柱. 37.

(49) 通用化社區研究. 坡道平台. 坡道每高差 75 公分處或轉彎處應設置平台,且平台面積不 小於 150 公分 x150 公分。. 斜坡道的停留平台,以 1:12 坡度換算 即每 10 公尺處則需設斜坡道停留平台. 材質 照明 危險警告 色彩配置. ‧坡道表面必須防滑,並確保坡道平台開放端之安全停靠。 ‧建議在坡道頂部及底部兩端須鋪設危險警告引導路磚(不 同鋪面材區隔)。 ‧斜坡道地面兩側應考慮凸緣設置。 ‧坡道地面和沿途的牆壁或凸緣宜選用對比色。 斜坡道的危險警告引導路磚設置位置. 斜坡道的危險警告引導路磚. 38.

(50)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騎樓、人行道路與其他水平動線介面. 銜接道路. ‧建議在行人過路處、人行道路末端及建築物入口的適當 地方設置下斜路緣石。 對於下斜路緣石及連接下斜路緣石的路緣坡度,建議斜度 不應深過 1:8,最理想斜度為 1:12。 ‧建議下斜路緣石的長度至少應有 120 公分,寬度至少應 有 130 公分。 ‧建議在下斜路緣石後,提供 150 公分 x150 公分的淨空間, 方便停靠。. 凹凸警告條紋的下斜路線 人行道的下斜路緣. ‧建議下斜路緣石表面應防滑,並裝設有警告條紋的引導 路磚。. 建築物︵避難層︶. 與自行車. ‧建議與自行車道銜接處應設有警告條紋的引導路磚或鋪. 道銜接. 面區隔。. 尺寸、淨高 ‧建議入口通道的最少淨寬度為 90 公分,理想淨寬度為 150 公分,以方便兩部輪椅同時通過。 ‧入口內外兩旁建議提供 150 公分 x150 公分作為輪椅操作 空間。 ‧入口上方淨高最少要有 200 公分,或設警示。. 39.

(51) 通用化社區研究. 門前操作. ‧建議操作空間平行於門方向的寬度,應為門的總寬度再. 空間. 加上門邊至少 50 公分,便於推車或輪椅者進入。 ‧如連續有多道單向門,建議門與門之間的距離最少有 120 公分加門扇寬。 ‧如連續有多道雙向門,建議門與門之間的距離最少有 150 公分加門扇寬。 雙向門之間操作空間 連續單向門之間操作空間 ‧雙向自動關閉的門應設有制動裝置,防止門扇超過關掩 的位置,並設置透明的觀望板,底部不得離地面多於 100 公分,頂部離地面不少於 150 公分。. 開口形式. ‧最好可於主要入口及公眾的共用地方設置半自動推拉 門,若環境條件許可做自動感應門設置。 ‧主要入口不應設置旋轉門,除非旋轉門的每一隔足以讓 一部輪椅或手推車通過。如有旋轉門,應於旁邊設置另一 無障礙的門。. 40. 設置旋轉門時旁邊應另設ㄧ無障礙門.

(52)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門檻、地墊 傳統上門檻用來防水和塵垢進入屋內。為方便長者及行動 不便者出入,建議門檻的高度不應高於 15 毫米,並要切成 斜面。最理想是使用平的門檻,可防止絆倒跌傷,並可改 善暢達程度。方案如下: 建築物入口門檻 住宅入口處若設齊平門檻,應設排水設施以阻擋水進入室 內。 為方便輪椅人士出入,建議入口地墊最好能緊貼地面,不 應使用塑膠「馬毛」和椰衣類別的入口地墊,因會妨礙輪 椅的轉動;但可使用有結合椰衣纖維或地毯塊及鋁條的地 墊,其表面堅固,有助滑輪的活動,方便輪椅人士使用。 入口平台. 建築物入口的齊平門檻樣式. 出入口排水細部. 入口的齊平門檻照片. 建議在出入口處內外皆應設置平台,淨深度不少於 150 公 分,供輪椅迴轉。 ‧建議在入口平台加建雨棚。 ‧坡道要有充足照明,建議照明度最少要有 120 勒克斯, 最理想照度為 300 勒克斯。. 照明、設備 ‧入口照明建議考慮自動或半自動感應裝置。 ‧建議在入口處設置保安內部通訊控制板、大門電話對講 系統、門鈴,或者喚叫按鈕,高度離地面 90 公分至 110 公 分,均採用對比色,方便使用。 ‧建議在入口處裝設閉路電視。. 41.

(53) 通用化社區研究. 門及五金. ‧建議在入口處裝設緊急事故按鈕。 ‧建議在入口處設置指示牌顯示建築物名稱或門牌,字體 大小要適當並用對比色。 ‧建議可設置引導路徑(不同鋪面材區隔),指示通訊設 備的方向和位置。 設置、尺寸 ‧建議無障礙通道上不應裝設旋轉門或旋轉柵門。 ‧建議門的寬度不少於 85 公分。 門把手. ‧ 由把手上端開始量度,門把手離地面的高度應介於 95 公分至 105 公分之間。 ‧建議採用橫向條狀把手,方便手部關節有毛病或不靈活 的人士使用。 ‧門戶如設有垂直的拉把,底部末端最好安裝在離地面 80 公分至 100 公分高的位置。 門把手的位置. 42. 建議設置杆槓式橫向門把.

(54)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鎖匙孔. ‧建議最少有一個鎖匙孔設於離地面 85 公分至 100 公分的 位置。. 匙孔的位置. 踢板. ‧由於輪椅人士有時用輪椅擱腳板開門,建議在門戶兩面 可設置至少 20 公分高的踢板,長度與門戶寬度相同。. 門踢板的位置. 門檻. ‧門檻高度不可超過 15 毫米,並應切成斜面。. 門拉力. ‧門戶不應過重,如使用沉重的物料,應採用切合門拉力 的門戶關閉器和五金器具。 ‧建議門拉力不應大於 25 牛頓,方便身體不便、婦女或孩 童通行。. 43.

(55) 通用化社區研究. 門戶開啟 裝置. ‧建議設置半自動門戶開啟的裝置按鈕,其高度應在離開 地面 120 公分以內,按鈕尺寸最少 3 公分 x3 公分,並設置 凸起的盲文及字母/文字,字體高度不少於 1 公分。如遇火 警或電力中斷等緊急事故,半自動門戶開啟裝置應會自動 返回開門或人工開關門的設定。 ‧按鍵盤裝置頂端離地面的高度不得超過 120 公分。 ‧建議按鈕板和按鍵盤上應有凸起的盲文和字母/文字,按 鍵盤上「5」字按鈕的中央應有凸出 1 毫米的凸點。. 指示標誌. 玻璃門. ‧玻璃門和門板應有清晰的標記並採用對比色,以利辨識 正確玻璃門位置,高度介於 120 公分到 150 公分之間。. 設計考慮. 建議指示牌設置點字及字母/文字,以方便視障人士使用, 字體高度宜不少於 6 公分。 建議指示牌英用中英文書寫 建議指示牌的資料和指示要清晰,並有容易理解的圖像表 示。. 門口按鍵盤的位置. 清晰明顯之轉角指示牌. 位置. 44. ‧指示牌標記建議設置離地面 80 公分至 150 公分易閱讀處。 ‧ 建築物如設有避難層,建議應在其主要入口處提供中英 文指示,顯示避難層的位置。 ‧ 建議住宅單位門口顯示門牌號數的指示牌,應位於離地 入口方向指示牌案例 方位指示牌 面不應超過 200 公分的地方。.

(56)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 建議應在建築物的入口和沿途,提供地圖及訊息指示 牌,其高度應設置離地面 80 公分至 150 公分易閱讀處。 ‧ 懸掛指示牌下淨空高度至少應有 200 公分。 ‧指示牌不應放在玻璃後面,避免反光。 形狀. ‧ 建議如下: (a)訊息指示牌宜為長方形。 (b)警告指示牌宜為三角形。 (c)禁止指示牌宜為圓形。. 字體. 以下提供不同空間之字體大小建議: 位置. 字體大小. 門口. 6 公分. 走廊. 11 公分. 室外. 20 公分. ‧ 建議文字要用粗體,字高不得少於 6 公分。 ‧ 建議字體大小要與閱讀距離成正比。 ‧ 建議指示牌採用對比色,附以點字和文字/字母對所傳 遞信息做解釋,以方便視障人士使用。. 指示牌字體大小. ‧ 建議點字和中英文字體使用至少應凸起 1 毫米,以方便 視障人士使用。. 45.

(57) 通用化社區研究. 露天開放空間. ‧ 建議設置座椅和社交區,使其有陽光照射,並附設雨棚 等遮蔭設施。 ‧ 建議擺放足夠的廢物箱。 ‧ 建議設置自動售賣機。 ‧ 建議設置無障礙公共廁所。 ‧ 建議提供充足的街燈照明,理想照明度為 75~120 勒克. 社交或休憩場所. 斯。 設置. ‧在情況許可下,露天社交場所最好設置於住宅區中心地 帶。 ‧在夜間開放的社交區,建議應提供足夠的照明,最好在 75 至 120 勒克斯之間。 ‧另詳通道設計說明。. 尺寸. 附近空地的健身設施. ‧建議入口的淨寬度不少於 120 公分,最理想值大於 150 公分。 ‧建議在社交區的長椅旁設置至少 80 公分 x120 公分的輪 椅及推車停放處。. 社交角的輪椅停放處. 46.

(58)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設施. ‧建議在入口設有清晰方位指示。 ‧建議使用指示牌顯示出口方向。 ‧建議指示牌的顏色選用對比色,並設有點字及字母。 ‧建議在指示牌前設置方位引導路徑。 ‧建議在社交區設置雨棚和上蓋及長椅。 開放空間的按摩徑. 交通運輸站. 規畫手法. ‧入口外面最好種植有香氣無毒害的植物,可供作為地點 的辨認,並在各類通道旁種植不同氣味的植物,另外為安 全理由,建議社交區不應被植物遮蔽,樹木如有低生橫枝 便應修剪,或將之種植於遠離通道。 ‧建議把通道連接主要入口及所有活動地點。 ‧建議在不同的活動點做不同的鋪面區隔。. 設置. ‧建議公車站應設於靠近住宅區的入口。 ‧若有垂直交通系統,建議結合設置無障礙升降機。 ‧建議提供聲音訊號提示到站運具前往的方向。 ‧建議在大眾運輸系統 設置雨棚和座位。 上下樓層的方便易達升降機. 47.

(59) 通用化社區研究. 尺寸. ‧建議設置至少有一個大於 120 公分 x80 公分的輪椅、推 車等停靠空間。 ‧建議運具落客處深度至少應有 360 公分寬,包括 120 公 分寬的輪椅、推車通道與下斜路緣石相連。 停靠處的使用範圍. 指標. ‧建議大眾運輸系統的指示牌用對比色、字體清晰且足夠 大。指示牌文字應設有點字及字母,其高度應離地面 85 公 分至 120 公分適當閱讀處。指示牌表面的照明光度應不少 於 120 勒克斯。. 沿線. ‧建議在沿途提供座位,並在座位邊設輪椅、推車等停放 處。同時,設置雨棚或綠蔭供歇息。 ‧建議提供無障礙通道以連接住宅區及大眾運輸系統,並 最好設有雨棚,使通道成為全天候行人系統的一部分。 ‧在交通繁忙地區和情況許可下,建議汽車道路系統與行 人道路系統分隔。 ‧另參考通道設計說明。 有蓋公車停靠站並設有輪椅停放處. 48.

(60) 第三章 通用化社區發展課題研析. 附則 引導路徑. 導盲磚替. ‧在台灣人行道已不再設置導盲磚,然對視線有障礙之行. 代方案. 人,建議仍可以適當手法解決引導課題,例如鋪面材質區 隔或與腳踏車停放併同設計的複合扶手等。. 設置. ‧為方便視障人士或長者使用,行人道路、下斜路緣石及 建築物進出通道應設有引導路徑,最好也在集合住宅內的 共有地方設置。 ‧建議設置方向、方位及危險警告引導。 ‧建議在下斜路綠石、行人平台邊、穿越道路、高差變化、 推門及升降機前設置危險警告引導路磚。 ‧建議在改變步行方向的位置鋪設方向引導路磚。 ‧應停下來的位置,例如在行人過路處、升降機呼叫按鈕、 緊急事故按鈕及指示牌的位置鋪設方位引導路磚。. 49. -.

(61) 通用化社區研究. 第四章. 通用化社區之案例分析. 第一節 操作地區之定位、目標及方法 壹、本研究通用化社區定位 本 研 究 針 對 社 區 的 定 位 參 考 日 本「 重 點 整 頓 地 區 」之 規 定(「 促 進 高 齡 者、身 障 者 等 移 動 便 利 化 相 關 法 律 」,2006)並 考 量 台 灣 日 常 生 活 習 慣 的 特 性,且 台 灣 民 眾 移 動 運 具 多 為 大 眾 運 輸 系 統、自 用 客 車 及 機 車,與 日 本 多 以 大 眾 運 輸、步 行 或 自 行 車 的 生 活 型 態 較 不 同,定 以 一 個 商 業 區 或 車 站 為 中 心 點 , 步 行 可 到 達 約 半 徑 500 公 尺 距 離 之 內、面 積 約 0.5 平 方 公 里 的 範 圍,研 究 規 劃 如 何 讓 身 障 者、老 人、孩 童、婦女及一般輕壯年人,在這個區域內皆可很安全、舒適的行走。. 貳、本研究通用化社區預期目標 今 年 度 本 研 究 預 期 成 果 屬 於 階 段 性 目 標,主 要 係 文 獻 的 搜 集 彙 整 及 分 析,屬 於 實 驗 性 質 的 模 擬 操 作,運 用 文 獻 分 析 及 實 例 參 考 提 供 地 區 性 做 改 善 模 擬 及 建 議,希 望 提 出 具 體 通 用 化 社 區 設 計 方 案 及 文 獻蒐 集 分 析,以 利 通 用 化 社 區 後 續 的 推 動 發 展,並 做 為 後 續 法 令 規 範 研 訂 之基礎。 針 對 騎 樓 及 人 行 道 路 實 際 法 規 層 面 的 探 討 , 本 所 已 於 97 年 進 行 「 騎 樓 無 障 礙 改 善 研 究 」 , 並 在 98 年 擴 大 進 行 「 騎 樓 及 人 行 道 路 無 障 礙 改 善 研 究 」,至 於 社 區 內 之 人 行 空 橋、徒 步 區、廣 場、天 橋、基 地 內 通 路、騎 樓 及 人 行 道 路 等 串 聯 之 法 令 規 範 層 級 較 高,不 屬 本 研 究 探 討 範 圍 ; 在 本 所 98 年 「 全 人 關 懷 相 關 研 究 整 合 計 畫 」 及 廖 簡 任 研 究 員 慧 燕 98 年 自 行 研 究 報 告 「 既 有 公 共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環 境 改 善 之 研. 50.

(62) 第四章 通用化社區之案例分析. 究」2 案中,將針對此部分連結之資源面及整合面皆有相關討論及說 明。. 參、本研究通用化社區選 定原因 研究進行之前提係設 定供公眾使用、出入流動 較頻繁之區域,且就現階 信義計畫區. 段目標來說,選定交通網 絡便捷、大眾運輸系統設 置完備區域較具代表性。 信義計畫區(如圖 4-1)屬 於 新 興 地 區,並 透 過都市計畫做完善規劃, 區內有多棟具規模之公眾 建築物,包括台北市政. 圖 4-1 信 義 計 畫 區 空 照 圖 (資料來源:國家太空中心). 府、君 悅 飯 店 及 台 北 101 大 樓 等,但 是 相 對 地,其 基 地 內 連 結 界 面 的 形式就較多樣也較複雜。. 肆、本研究通用化社區操作方法 一、模型建立 透過各國文獻法令及實際案例分析再回顧台灣目前現況及需求 提出各解決方法。 二、基地調查 設 定 調 查 方 法 及 流 程,透 過 基 地 現 況 瞭 解 面 臨 通 用 化 社 區 規 劃 設 計時所可能遇到問題。 三、召開會議. 51.

(63) 通用化社區研究. 針 對 研 究 調 查 發 現 現 場 改 善 癥 結 及 課 題 後,召 開 會 議、蒐 集 各 方 意見想法,包括學者專家及當地里長居民等。 四、模型回饋 根 據 期 初 之 文 獻 案 例 分 析 所 蒐 集 到 的 改 善 說 明 方 案,依 各 個 不 同 癥結點及課題提出適合之解決方案。 五、調查流程 1.製作調查基本圖 調查準備工作. 2.研定調查認定標準 3.調查作業說明與分組. 調查工作. 第一部份 1.基地勘查標示重點調查區位(段) 第二部份 1.測量建築物出入口寬度 2.測量建築物出入口至騎樓高差、坡度 3.註記入口鋪面情況(地毯、高差及排水 4.拍攝出入口與騎樓、人行道照片 第三部份 1.製作路段調查表 1.製作現況調查平面及剖面圖. 資料整理. 2.製作現況電腦模型(3D)圖 3.製作調查統計表 4.建立資料庫,登錄資料 1.製作改善建議電腦模型(3D)圖. 資料分析再製. 圖 4-2. 52. 2.綜合分析. 通用化社區調查作業流程圖.

數據

圖 2-2 基河國宅基地現況圖  圖 2-3 基河國宅現況照片
圖 4-1 信 義 計 畫 區 空 照 圖   (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太 空 中 心 )   究 」 2 案 中 , 將 針 對 此 部 分 連 結 之 資 源 面 及 整 合 面 皆 有 相 關 討 論 及 說明 。  參 、 本 研 究 通 用 化 社 區 選定 原 因  研 究 進 行 之 前 提 係 設定 供 公 眾 使 用 、 出 入 流 動較 頻 繁 之 區 域 , 且 就 現 階段 目 標 來 說 , 選 定 交 通 網絡 便 捷 、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設置 完 備 區 域 較
圖 4-2-6 連通空橋                            排水坡度 圖 4-2-5 排水坡度 (二)坡度 室外通路應符合平整、堅固及防滑的條件,且盡量平坦,其排水坡度不得大於 1 比50(如圖 4-2-5),若具坡度應依坡道建議設置,圖 4-2-6 為信義計畫區內百貨公司間連通空橋,若依坡道設置規定已符合 1 比 12 之斜率,若依室外通路規定,連續 5 公尺長且坡度超過 1 比 15,則應依坡道建議設置,且應考慮其鋪面防滑性。 【建議】 1
圖 4-2-10 人行道路排水模擬圖【建議】 1.  建議室外通道以顏色、光度、質感和豎柱等顯示邊緣。 2.  建議通道旁的植物或樹穴,應離開引導路徑 45 至 60 公分。 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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