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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灣地區人口遷徙因素與遷徙概況

第一節、 遷徙行為概述

migration)或境內的國內遷徙(internal migration)」(Champion and Fielding, 1992)。

然而,有些學者則強調遷徙為永久而且長距離的移動,如通勤、通學、出差、旅 遊、出國考察等暫時性地域移動或短距離的同村、同鄉之內的遷居應不能視為遷 徙(孫得雄與張明正,1989),但在大部分的研究中,短距離遷徙仍可被認為遷 徙的一種,將遷徙的型態依距離可以分為兩類,一為區域內短距離遷徙(local move),另一為區域間長距離遷徙(distant move)。

推拉理論(Push-Pull Theory)常被使用於人口遷徙的研究,概念最早源自 1881 年 Ravenstein 的遷徙法則(The Laws of Migration)。Lee(1966)承接 Ravenstein 對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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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特質的界定再加以擴充和說明,而成為推拉理論重要的奠基者。推拉理論解釋 人口遷徙的原因是由於原住地(origin)的推力、或新住地(destination)的拉力。所 謂的推力,是指迫使人民離開原住地的一些負面因素,例如:天然災害、較低的 經濟收入水準、戰爭、治安差、環境汙染等都可能造成人民產生遷徙的驅力或排 斥力;而拉力則是指吸引人民遷入新住地的吸引力,例如:完善的公共設施、充 足的就業機會、較佳的居住品質、肥沃的土地等都可能成為吸引人民的誘因。此 外,阻礙遷徙行為的發生或減少,稱為中間障礙,例如:距離遠近、移民的法規 等因素。

圖 3- 1、影響人口遷徙因素圖(「+」為吸引的因素;「-」為排斥的因素;「0」為 無關緊要的因素)

(資料來源:Lee(1966))

一般而言,能夠影響遷徙行為的因素有很多,以下將國內的遷徙研究依照遷 徙因素大致分為「個人背景因素」、「經濟背景因素」、「空間結構」分別討論之。

(一)個人背景因素

1、性別與婚姻

張慈佳(2010)使用行政院主計處 2007 年「國內遷徙調查」的資料,實證結果 發現女性在區域間的遷徙行為,確實有別於男性。當女性從事短距離的遷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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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工資較多、地租較低的地區,對於女性的吸引力明顯較男性來得大;但另一 方面,高階工作機會對於女性遷入的影響則是顯著小於男性,顯示女性可能受限 於性別角色,對於追求職場成就感和企圖心不如男性強烈。

陳肇男(1990)發現男性遷徙率大於女性;男性遷徙距離比女性遠;單身者比 已婚者有較高的遷徙率。洪嘉瑜、銀慶貞(2008)分析臺灣 1992 年和 2002 年的個 人遷徙資料,發現短距離遷徙以女性與已婚者機率較大;長距離遷徙則是以男性 與未婚者的機率較大,但以 2002 年的資料來看卻發現性別、婚姻等因素對於遷 徙距離的影響已經不顯著了。

2、年齡

在過去眾多研究中,通常都是年輕人比老年人更容易遷徙(廖正宏,1987)。

年齡與遷徙有密切的關係是由生命循環(Life cycle)的直接關係所反映出來。

3、教育程度

謝高橋及張清富(1997)認為臺灣教育程度愈高者,因具有較豐富的學識與技 能,適應環境的能力較佳,因此遷徙的機率相對較高。陳肇男(1990)也發現教育 程度對臺灣跨縣遷徙有顯著關係,但在長距離的跨區遷徙類型則無顯著影響。在 臺灣的一些研究也顯示,一般遷徙者的教育程度都高於原住地及現居地的非遷徙 者。高等教育程度者傾向遷往都市(吳欣修,1993);但陳肇男指出鄉鎮間、縣市 間及區域間的遷徙者與非遷徙者,在教育程度上之差異並不顯著。

4、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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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類別也是影響遷徙的一個因素,先進國家中,遷徙者以有專門技術與白 領階級者居多;在開發中國家,則以低經濟地位的職業居多。廖正宏(1987)研 究指出都市遷往另一都市的遷徙者多半從事專門性工作與白領階級的工作;而從 鄉村遷往都市的人多半從事勞動工作。不論是原住地或是新住地同年齡的人相比 較,遷徙者有最高的就業率和最低的失業率(廖正宏,1985)。許道欣(1982)指 出第三級產業者的遷徙傾向高於其他產業者;服務業或專門的管理人員亦具有較 高的遷徙率(廖正宏,1985)。

(二)經濟背景因素

1、就業市場

對遷徙者而言,尋找就業機會或是轉業會影響收入和工作的意願,所以為遷 徙決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一地區的勞動力市場需求,兼具減少勞動力輸出和增加 勞動力輸入的雙重效果,都會直接和間接地影響該地區的人口數量遷徙(柯文勝 2001)。若是應用於都市間、城鄉間或是區域間的人口移動時,就業機會比居住 機會來的重要許多(陳寬政與廖正宏,1984)。

2、所得

薛立敏等人(2002)採用預期收入代表就業市場變數,發現臺北縣(今新北市)、

及臺北市的預期收入愈高,愈能吸引區域人口遷入。

3、生活成本

地區的生活成本對潛在的遷徙者為隱形的驅力,高生活成本會造成人口的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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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並降低人口遷入的機率(劉念華,1994)。生活成本包括房屋之價格,當遷 徙者有意為了尋求更高的預期收入而進行遷徙,就會進入就業市場進行一連串的 評估,及決定遷徙後的居住地點,所以跨區域的遷徙會同時受到就業市場與住宅 市場的影響。過去發現,一地區有較高的預期收入能吸引人口遷入,但較高的住 宅價格會使得遷徙者遷入的意願降低(薛立敏等人,2003)。

4、房屋所有權

租屋者比擁屋者更容易遷徙,租屋者可能因為租約到期、租金提高等因素而 提高再次遷徙的機率。都市昂貴的租金迫使遷徙者像都市外圍發展,或往衛星市 鎮另尋居所,而造成郊區化現象,使得租屋者比擁屋者遷徙的機會高出許多(廖 怡萍,1997)。

(三)空間結構

1、距離

遷徙地點的選擇,常基於會有不願離現居地太遠的傾向,距離遠不但遷徙成 本高、回鄉成本也較高、風俗民情差異也較多,所以遷徙的距離愈遠,就愈不容 易離開現居地,愈不容易遷徙。溫素雲(1978)認為距離與遷徙成本費用成正比,

距離愈遠的花費則會愈多,遷徙成本包括:交通費、實質成本、資訊取得,遷徙 就好比一種投資,距離愈遠所冒的風險也愈大。陳肇男(1990)指出隨著遷徙距離 的增加,年輕人遷徙的相對比例顯著上升,但教育程度在長距離遷徙則無顯著影 響。該文也發現臺灣短距離移動以居住因素為主,長距離的遷徙則以工作、教育、

婚姻及其他因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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