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國內坡地社區邊坡穩定工法現況調查
4.1 邊坡穩定工法現況初訪
為 對 於 一 般 坡 地 社 區 所 採 用 之 邊 坡 穩 定 工 法 及 趨 勢,能 有 初 步 瞭
解 , 乃 選 擇 大 台 北 地 區 內 數 處 不 同 地 點 之 坡 地 社 區 進 行 初 步 之 訪 視 。
於 訪 視 中 發 現 較 早 期 之 社 區 , 受 到 地 工 技 術 的 限 制 , 設 計 與 施 工 方 法
都 較 為 保 守 , 在 基 地 選 址 方 面 , 大 致 選 擇 較 平 緩 的 山 坡 地 , 所 使 用 的
邊 坡 穩 定 工 法 大 致 有 砌 石、混 凝 土 格 床、噴 混 凝 土、噴 漿 等 護 坡 方 式 ,
主 要 用 在 防 止 雨 水 沖 刷 、 侵 蝕 坍 落 、 避 免 自 行 崩 陷 , 而 不 是 用 來 承 受
土 壓 力 。 隨 著 地 工 技 術 的 提 昇 , 可 選 擇 基 地 型 式 增 多 , 在 近 期 一 些 坡
地 社 區 可 以 看 出 , 所 使 用 的 工 法 不 只 是 消 極 地 使 用 護 坡 工 程 , 更 積 極
的 利 用 擋 土 工 程 , 來 增 加 基 地 面 積 、 提 高 坡 地 的 使 用 率 。 初 步 訪 視 結
果,目 前 國 內 所 使 用 的 擋 土 方 式 有:卵 石 混 凝 土 擋 土 牆、漿 砌 卵 石( 塊
石 )擋 土 牆、鋼 筋 混 凝 土 框 式 擋 土 牆、扶 壁 式 擋 土 牆、懸 臂 式 擋 土 牆 、
錨 碇 式 ( 加 格 梁 ) 擋 土 牆 、 擋 土 柱 式 擋 土 牆 , 其 中 以 懸 臂 式 擋 土 牆 、
錨 碇 式 ( 加 格 梁 ) 擋 土 牆 、 排 樁 式 擋 土 牆 三 者 較 常 使 用 。
以 下 就 初 步 訪 視 大 台 北 地 區 附 近 之 山 坡 地 社 區,所 使 用 邊 坡 穩 定
工 法 , 來 大 致 說 明 國 內 工 法 使 用 的 現 況 趨 勢 :
( 1) 外 雙 溪 中 央 社 區
在 中 央 社 區 中,有 些 地 區 是 利 用 階 梯 狀 建 築 設 計,順 著 坡 面 修 建;
有 些 地 區 則 對 鄰 近 的 坡 面 做 技 術 上 的 修 整 , 直 接 對 坡 面 使 用 噴 漿 、 混
凝 土 格 床 處 理 ; 或 者 利 用 框 式 擋 土 牆 、 懸 臂 式 擋 土 牆 , 對 較 陡 以 及 距
離 建 築 物 較 近 的 坡 面 做 處 理 。 在 中 央 社 區 第 98 棟 側 邊 邊 坡 做 地 錨 —
格 梁 擋 土 系 統 , 下 方 採 用 噴 凝 土 護 坡 工 程 , 如 圖 4.1 所 示 。 此 外 , 在
某 一 區 住 家 為 增 加 生 活 空 間 , 私 自 增 建 , 未 做 邊 坡 穩 定 的 處 理 , 可 看
到 增 建 部 份 已 懸 空 , 邊 坡 產 生 向 內 掏 空 現 象 。 在 道 路 兩 邊 可 發 現 擋 土
設 施 有 龜 裂 的 現 象 , 土 石 崩 落 、 樹 木 略 傾 倒 一 方 , 擋 土 設 施 的 背 填 土
掏 空 現 象 , 維 護 情 形 不 良 , 如 圖 4.2 所 示 。
( 2) 景 美 地 區
在 景 美 地 區,共 訪 視 了 四 個 社 區,其 中 A、B、C 均 為 新 建 社 區 ,
D 社 區 則 為 老 舊 之 小 型 社 區。在 A 社 區 內,住 屋 後 頭 緊 鄰 約 三 層 樓 高
的 擋 土 牆 , 採 用 錨 碇 — 格 梁 式 擋 土 牆 , 在 擋 土 牆 表 面 掛 上 植 生 網 , 如
圖 4.3 所 示。在 B 社 區 為 一 新 建 社 區 ,此 社 區 利 用 削 坡 方 式, 使 基 地
面 積 增 大 。 在 邊 坡 穩 定 工 法 上 , 則 使 用 錨 碇 、 繫 梁 與 排 樁 互 相 搭 配 使
用 , 高 度 約 二 層 樓 高 , 單 一 使 用 排 樁 時 , 則 高 度 約 為 一 層 樓 高 , 如 圖
4.4 所 示 。 在 C 社 區 , 使 用 牆 身 較 高 的 扶 壁 式 擋 土 牆 , 高 度 約 為 二 至
三 層 樓 高,並 緊 鄰 建 築 物 約 一 公 尺。在 D 社 區,位 在 山 頂 平 台 上,側
邊 坡 面 使 用 漿 砌 卵 石 擋 土 牆 。 此 外 , 在 靠 近 山 坡 附 近 的 小 區 域 建 築 ,
以 懸 臂 式 擋 土 牆 、 漿 砌 卵 石 擋 土 牆 、 格 梁 式 擋 土 牆 ; 在 坡 度 較 緩 者 ,
則 使 用 格 梁 式 護 坡 工 程 為 最 常 見 。
( 3) 新 店 地 區
在 新 店 的 部 份 坡 地 社 區,係 利 用 坡 頂 的 平 台 建 築,或 者 是 順 坡 面
修 建 而 成。在 E 社 區 正 前 下 方 的 坡 面,上 部 坡 面 處 理 使 用 錨 碇 — 格 梁
擋 土 牆 , 下 部 坡 面 為 噴 漿 護 坡 工 程 處 理 , 其 他 地 方 則 未 做 任 何 邊 坡 穩
定 處 理。在 F 社 區 的 建 築 物 後 方 極 接 近 擋 土 設 施,此 擋 土 設 施 採 用 扶
壁 式 擋 土 牆 方 式 , 高 度 約 一 層 半 樓 高 。 在 G 社 區 中 , 該 社 區 為 大 樓
建 築 , 側 邊 坡 面 上 疑 似 為 模 組 加 勁 式 擋 土 牆 措 施 配 合 噴 凝 土 護 坡 及 排
水 , 如 圖 4.5 所 示 , 詳 細 擋 土 系 統 尚 待 進 一 步 確 認 。 沿 北 宜 路 上 可 發
現 一 些 較 早 期 之 錨 碇 — 格 梁 形 式 之 擋 土 系 統 , 如 圖 4.6 及 4.7 所 示 ,
常 有 部 份 建 築 緊 鄰 擋 土 系 統 , 且 錨 碇 設 施 有 混 凝 土 帽 及 錨 頭 掉 落 之 現
象 , 維 護 情 形 不 良 。
( 4) 陽 明 山 地 區
在 進 行 中 的 H 社 區 , 使 用 的 邊 坡 穩 定 方 法 為 使 用 排 樁 式 擋 土 牆 ,
高 度 為 一 層 樓 高。在 I 社 區 利 用 將 坡 度 切 得 平 緩,採 用 階 梯 式 的 坡 面,
將 建 築 物 修 建 在 坡 面 上 , 無 法 看 出 擋 土 設 施 。 在 J 社 區 緊 鄰 陽 明 山 主
要 道 路 , 以 削 坡 增 加 住 家 用 地 , 採 用 扶 壁 式 擋 土 牆 , 高 度 二 至 三 層 樓
高。其 他 一 些 小 型 坡 地 建 築,則 大 都 在 平 緩 邊 坡、或 在 平 緩 地 勢 建 築 ,
無 擋 土 設 施 或 護 坡 工 程 的 施 作 。
( 5) 汐 止 地 區
在 汐 止 地 方 有 許 多 處 正 在 興 建 的 坡 地 社 區 , 大 致 使 用 高 度 較 高 的
扶 壁 式 擋 土 牆 以 及 排 樁 式 擋 土 牆 。
在 訪 視 過 程 中 發 現 , 在 稍 早 期 的 社 區 , 雖 然 對 邊 坡 有 相 當 的 處
理 , 但 經 年 累 月 未 做 維 護 工 作 , 擋 土 設 施 均 有 龜 裂 、 鋼 筋 外 露 、 錨 頭
露 出 等 等 現 象 , 使 擋 土 工 程 穩 定 性 降 低 的 情 況 發 生 ; 或 者 只 在 鄰 近 地
區 大 致 上 施 作 擋 土 工 程 , 而 真 正 潛 在 滑 動 地 區 未 見 任 何 邊 坡 處 理 , 所
以 仍 可 見 崩 落 的 土 壤。另 外,排 水 設 施 在 早 期 坡 地 社 區 的 邊 坡 設 施 上,
早 已 破 壞、阻 塞,或 者 有 些 坡 面 雖 重 新 處 理,卻 把 原 先 的 排 水 孔 封 住 ,
也 沒 有 新 的 排 水 系 統 設 置 。 在 近 期 的 社 區 尚 可 發 現 有 填 方 不 實 的 現
象 ; 也 有 因 工 程 過 程 的 碰 撞 , 使 錨 頭 露 出 , 卻 未 馬 上 施 作 補 救 , 使 得
錨 頭 銹 蝕 之 不 良 情 形 。
在 本 次 初 訪 中,發 現 這 些 訪 視 社 區 所 使 用 的 邊 坡 穩 定 技 術 中,大
致 上 排 水 設 施 皆 與 擋 土 工 法 一 同 使 用 , 可 見 到 排 水 孔 、 排 水 溝 分 佈
在 這 些 擋 土 設 施 上 。 而 在 擋 土 工 法 技 術 上 , 稍 早 期 者 大 致 以 漿 砌 卵 石
擋 土 牆 工 法 、 懸 臂 式 擋 土 牆 工 法 及 地 錨 — 格 梁 式 擋 土 系 統 工 法 為 主 ;
近 期 新 建 或 建 築 中 之 社 區 , 採 用 排 樁 作 為 擋 土 設 施 之 情 形 , 則 有 增 加
的 趨 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