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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雨水貯留系統與都市防洪計畫之結合

第三節 配合都市洪災防制建設計畫

將都市洪災計畫分為既有開發區及新開發區域,針對不同的情況訂 定相關防制計劃,以發揮最大之洪災防制功能,針對新舊建築物規劃事 先保護之防洪設計技術與增加防洪補強措施,減少洪災所帶來之損害,

並運用防災資源,配合淹水潛勢資料,建構都市防災空間系統,以強化 都市防災規劃。

一、既有開發區

1. 增設獎勵設置雨水貯留設施之辦法,採漸進式的作法,例如由百 貨公司、辦公大樓及公家機構率先開始推廣,以設置貯留設施來換取容 積率,以提高設置的意願。

2. 建議修改建築技術規則,於容易淹水之低窪地區,增列建築物防 洪之法規條文,以彌補現行法令不足處,使建築技術規則之條文更為完 善,保障民眾之命財產安全不受水患威脅。

3. 強化都市排水系統,定期清掃維持暢通,以提高都市排水效能。

4. 改善遇雨成災的問題,需先提升雨水的入滲率,將不透水鋪面改 以其他透水材質替代,有效改善雨水向下滲透的能力,減少地面逕流產 生。

5. 透過媒體報導或文宣宣導的方式,讓一般大眾對雨水貯留設施的 減洪功能及效用,有更深入的了解,使雨水貯留設施的推廣更為順利,

設置更普及。

二、新開發區域

1. 訂定土地利用管制條例,禁止不當的河堤土地開發,並劃定洪泛 區並規範其建築限制,依淹水危險程度不同,制訂不同之保護及建築限 制標準。

低洪災損失及提升建築物之防洪應變能力。

4. 配合套疊高淹水潛勢圖,對容易淹水之地區改變土地使用,平日 供民眾停車、休憩,暴雨來臨時作為滯洪場所,充分利用土地。

4-3 配合都市洪災防制建設計畫

既有開發區

新開發區域

增設雨水貯留獎勵辦法 增列防洪條文

提升都市排水能力

防洪補強措施

改以透水鋪面減少逕流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耐洪、防洪保護措施 劃定洪泛區及其建築限制

都市洪災防制

變更土地使用法規

三、配合土地使用變更

隨著都市化規模的提昇,為了因應經濟發展需要,土地之開發利用 日益嚴重,利用淹水潛勢資料配合地區經濟發展的程度,用以評估水災 所造成之經濟損失及危險程度,並作為災害防範對策、災害應變措施及 防救災作業之參考依據,期望能減少風險並減輕災害之有形與無形之損 失。

所謂淹水潛勢是指在自然環境中潛藏容易導致水災的可能性,所謂 自然環境包括降雨、地形、地質、土壤、河川、植被等因素。在這些因 素的作用之下,有些地區遭受水災侵襲的可能性較高,有些則較低;較 容易遭受水災侵害的地區就應該盡量避免開發行為,以減少水患發生時 所帶來之嚴重損失。

利用地理資訊系統(GIS)與淹水潛勢資料套疊,針對容易發生淹 水問題之地區,變更土地使用將其劃定為滯洪用地,平日可供民眾停 車、休憩、運動等,一旦發佈豪雨特報或颱風來襲時,預先警告附近民 眾,先將車輛移出滯洪地區,當降雨超過附近渠道設計容量時,把過多 之逕流引入滯洪池暫時貯留,等渠道內水量消退時,再將雨水排出導入 渠道內,有效舒緩渠道的排水負擔,減少水患所帶來之財產損失,保障 民眾之安全,也能提高地區的耐淹水程度。

例如台北縣的二重疏洪道,是我國少數兼具防洪、休閒、景觀的沼 澤區,在二重疏洪道及淡水河沿岸河川地,闢設多項公共設施,包括自 行車專用道、籃球場、溜冰場、遊戲場、木球場、公園、拱橋等各項設 施,成為繁忙的都市中,一處可以享受綠意的地方;平日供民眾休憩、

活動及當作停車場使用,遇暴雨或颱風時,二重疏洪道可以發揮疏洪功 能,減緩河道流量負荷。

4-4 二重疏洪道遠視圖

4-5 二重疏洪道示意圖

資料來源:河堤風揚二重疏洪道環境研究網

第四節 小結

雨水貯留設施對環境衝擊小,在任何地點皆可設置,廣泛的設置雨 水貯留設施,除了能滯留多餘的地表逕流、延遲洪峰流出時間、減低洪 峰流量,有效減緩都市洪患及增加地下水入滲補注,對於都市的水循環 及改善熱島效應也有所助益。

目前有許多國家有鑑於此,紛紛推廣雨水貯留的概念,並加以推動 實施;例如鄰近台灣的日本,政府以法令明確規範設置雨水貯留系統,

必須對於水文循環有所助益,並能結合生態及親水功能;德國政府則是 編列預算,補助雨水貯留系統的相關設置,並廣泛應用在減少洪患及改 善水質方面。國內自 1992 年推動雨水利用以作為替代水源的開發,均 僅於示範案,行政院於 2001 年 3 月核定之「綠建築推動方案」,於同 年 3 月 21 日起實施,希望能藉由綠建築方案之推動,有助於健全都市 的水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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