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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重要名詞解釋

機器人教學是一種跨領域,整合性思考與實作的課程(Alimisis, 2013)。本研究之機器人教學的定義是指利用教育機器人(Educational Robot)進行教與學的活動(Misirli & Komis, 2014),亦即使用教育機器 人來教授機器人的知識與能力或是其他學科的內容(Jung & Won, 2018)。 且在機器人教學的課程中,學生需要應用到不同領域的知能設計和組合 機器人,並在嘗試達成目標的過程中訓練問題解決與團隊合作能力、以 及提升跨領域的學習興趣(Alimisis, 2013;Benitti, 2012;Johnson, 2003;

Kandlhofer & Steinbauer, 2016;Kim et al., 2015;Mubin et al., 2013)。

二、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

計畫行為理論是延伸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Fishbein & Ajzen, 1977)所演變而來的,此理論之目的主要用以探究無 法完全控制的意識行為會如何影響人們行為意向和實際的行為(Ajzen, 1985)。Ajzen(1985)指出,一個人的行為表現(Behavior)與其個人行 為意向(Intention)有高度相關性,又個人的行為意向會被態度、主觀規 範及知覺行為控制等因素影響。換句話說,當個人對事件保持越正向的 態度、擁有支持度較高的主觀規範、且具備較強的知覺行為控制時,會 使行為意向提升,進而促使個人進行某個行為。此外,當個人擁有越強 烈的知覺行為控制時,會對個人行為產生直接影響。

三、價值認定(Value, V)

價值認定來自於個人對某行爲的主觀價值、個人看法、與相關他人 對於該行為的評價(Lin & Williams, 2016)。本研究中對於價值認定的定 義為教師對於機器人教學重要性之評價。

四、態度(Attitude, A)

態度指的是個人依照自身具有的經驗,針對某一行為進行評估後所 得到的正面或負面評價,這個評價會影響到個人對該行為的態度展現

(Ajzen, 1985;Ajzen, 1991)。本研究中的態度定義為中學教師對於機器 人教學所展現的個人興趣,以及實際進行機器人教學的可能性。

五、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

主觀規範代表社會因素對個人的影響力,意指他人的鼓勵或社會的 壓力會對個人行為造成影響(Ajzen, 1985)。本研究中的主觀規範定義為 會影響教師實施機器人教學的學校環境或社會氛圍等因素,例如媒體廣 告、政府機關、學校同仁、學生、及家長等。

六、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PBC)

知覺行為控制代表個人對執行某一行為所感受到難易程度,考量因 素包含資源、機會、及便利性等,除此之外,自身過去的相關經驗和預 期行為將產生的效果等因素也會造成影響(Ajzen, 1985; 1991)。在本研 究中,知覺行為控制的定義為教師是否能掌控機器人教學的資源並解決 實際教學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困難。

七、行為意向(Intention, I)

行為意向是最直接影響一個人是否執行該行為的因素,指出個人願 意付出多少努力嘗試,以及預計花費多少心力去執行該行為(Ajzen, 1985, 1991),故機器人教學的行為意向在本研究中是指中學教師實施機器人 教學的意願和潛力。

八、實際教學行為(Behavior, B)

Ajzen(1985, 1991)提出的行為是指個人展現出來的表現,意即個 人對某一行為的實踐。而本研究中的行為是實際教學行為,意即中學教 師實施機器人教學的實際行為,包含在中學的必修課程和高中加深加廣

選修課程中進行的機器人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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