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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輝老師、黃信達老師 ABS 中選地址之分布、訪員分套之設計、膨脹率估算 莊文忠老師、周應龍老師 Selecting Persons from the Sampled Household in ABS

戶中抽樣流程之檢討 蔡宗漢老師

Household Structure 家戶之人口結構與成功率:籍在人 不在 vs.人在籍不在

Roundtable: Lessons of TEDS2017 for the TEDS2018 and TEDS2020

貳、訪問程序、成效與成本之比較

一、訪問流程與時間之比較

TEDS2017 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開始執行,至 2017 年 9 月下旬結束訪問,歷時三個 月完成訪問。就接觸時間來看,戶籍資料訪問的接觸時間自 6 月 25 日起至 10 月 2 日將 最後一個樣本完成「三訪規則」(每一樣本除成功訪問或遭到拒訪、無法接觸等情形外,

至少應接觸三次,且三次接觸至少有一次為例假日,且三次接觸之上、下午、晚間等時段 不可皆相同),耗時 98 日;門牌地址抽樣訪問的接觸時間自 6 月 26 日起至 9 月 26 日將 最後一個樣本完成三訪規則,耗時 93 日。兩種訪問的訪問時間幾乎完全一致。在訪問規 則上,兩種訪問的異同處如表 4-2 所示。

表 4-2 TEDS2017 兩種訪問的規則比較

戶籍資料訪問 門牌地址抽樣訪問

訪查對象 受訪者 受訪地址

樣本型態 正選樣本+替補樣本 膨脹樣本

戶中抽樣 無 有

訪次紀錄

接觸時間、結果、方式

訪查地址社區型態、住宅外觀

(受訪者資訊)

接觸時間、結果、方式

訪查地址社區型態、住宅外觀 受訪者資訊

三訪規則 適用,且為替補樣本開套原則 適用

問卷 兩者相同

訪員自填問卷 訪視紀錄、訪問記錄 訪員資訊

訪視紀錄、戶中抽樣 訪問記錄、訪員資訊 在執行流程上的差異,戶籍資料訪問沿襲過往的方式,採用的是「正選-替補樣本」

的訪問模式,訪員在訪區先就第一套正選樣本進行訪問,如果尚未達成完成數,則使用 下一套替補樣本,依此類推。而門牌地址抽樣訪問,則使用膨脹樣本,預先推估出該里需 要的樣本數量後,將所有樣本交給訪員進行訪問。其次,由於戶籍資料訪問的樣本清單 是以「受訪者」為單位,而門牌地址抽樣訪問是以「受訪地址」為單位,因此門牌地址抽 樣訪問還需要額外進行戶中抽樣,從受訪地址中抽出實際的受訪者。

在問卷紀錄上,兩者基本上一致,只有門牌地址抽樣訪問需要額外紀錄戶中抽樣的 相關資訊。而訪問本身所使用的時間如表 4-3 所示,分析樣本數與前述之成功樣本數有 所落差的原因在於,部分樣本因為約訪的關係,其訪問時間計算方式較為複雜(例如 6 月 26 日第一次訪問完成一半的問卷,7 月 1 日完成後半問卷),以及部分樣本提交問卷的 時間並不確實(並未在完成訪問當下點選提交樣本),故以上情形暫且不納入考量。兩種 訪問所花費的時間的平均差異約 3 分鐘,從中位數與眾數來看,門牌地址訪問所使用的 時間較短,但差距並不會太多。

表 4-3 兩種訪問的使用時間(單位:分鐘)

戶籍資料訪問 門牌地址抽樣訪問

平均數 29.1 26.1

中位數 24.8 22.5

眾數 25.0 19.1

標準差 14.7 11.7

最小值 14.5 15.0

最大值 111.4 108.2

分析樣本數 1,032 956

另外,在兩種訪問的完成進度方面,以圖 4-1 來呈現,縱坐標為縱座標為累積完成百 分比,橫坐標為日期。雖然在執行規則上,本次訪問要求「在同一村里同時執行兩種訪 問」的訪員優先進行戶籍資料訪問。但實務上,兩種訪問的完成進度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圖 2-2 顯示,在 8 月初左右,兩種訪問的累積成功樣本比例都達到 75%,僅在 9 月的收 尾階段,先將戶籍資料完訪,使得兩種訪問的完成進度有些微差距。

圖 4-1 TEDS2017 兩種訪問的累積成功樣本百分比分布情形(依時間)

最後,我們將 TEDS2017 所使用的樣本情形與耗費的日程與近年來全國性訪問進行 比較,比較基礎是第一個樣本的第一次接觸為始,以及最後一個接觸完畢的樣本為終。3 圖 4-2 是歷次訪問所耗費的日程,其中 2012 年耗時最長,為 136 日,2013 年最短,為 63 日。

3 2012 年使用 5,435 個樣本,完成 1,826 個成功樣本;2013 年使用 7,745 個樣本,完成 2,292 個成功樣本;

2016 年使用 7,601 個樣本,完成 1,690 個成功樣本;2017 年戶籍資料訪問(H)使用 5,184 個樣本,完成 1,186 個成功樣本;門牌地址抽樣訪問(A)使用 6,570 個樣本,完成 1,166 個成功樣本。

0.0%

25.0%

50.0%

75.0%

100.0%

6/26 7/1 7/15 8/1 8/15 9/1 9/15 9/25

戶籍 門牌

就訪問的內容而言,由於 2012、2016 年皆有進行追蹤與再測訪問,因此整體時間耗 費較多。2013 年只有獨立樣本訪問,訪員可以集中所有心力進行較單純的訪問,因此耗 費的日程明顯較短。

圖 4-2 歷次全國性訪問所耗費的日程(單位:日)

另外,在平均每日使用的樣本數量上,圖 4-3 顯示,2013 年由於前述因素,訪員每 日可以就單一訪問進行較多的接觸,例如同時做多個村里等。就 2017 兩種訪問的比較上,

由於門牌地址訪問一次將所有樣本交予訪員,因此訪員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接觸較多的樣 本(每日平均 71 份,總計 6,570 份)。而戶籍資料訪問必須遵循開套原則,使用的樣本 可以受到控制(每日平均 53 份,總計 5,184 份)。

圖 4-3 歷次全國性訪問平均每日所使用之樣本數(單位:份)

二、動用訪員人次之比較

在訪問動用的人次方面,我們同樣與近年全國性訪問進行比較。所謂動用的人次,指 的是「所有參與問卷訪問的人員,包含曾參與支援的候補訪員及督導人員」。其結果如圖 4-4 所示。就成功樣本數與使用樣本數而言,2013 年為最高(成功 2,292 份,總計使用 7,745 個樣本數),但 2013 年動用的人次為 159 人,並非最高者。而 2017H 與 2017A 所 動員的人次差異並不大,顯示門牌地址抽樣訪問並不需要額外動用更多人力來完成。

136 63

103 98 93

0 30 60 90 120 150

2012 2013 2016 2017H 2017A

40

123 74

53

71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2012 2013 2016 2017H 2017A

圖 4-4 歷次全國性訪問所動用之人次(單位:人次)

如果以平均每位訪員完成的成功樣本來看,圖 4-5 顯示,2017 年兩種訪問的差距也 不大,戶籍資料訪問為 13.2 份,門牌地址抽樣訪問為 13.1 份。與歷年相比,2012 年最 低,為 7.5 份,2013 年最高,為 14.4 份。整體而言,2013、2016 與 2017 的差距約在 1 份 左右,並不算大。這顯示門牌地址抽樣訪問雖然訪問難度應較高,但訪員仍能維持訪問 的效率。

圖 4-5 歷次全國性訪問每位訪員平均完成數(單位:份)

值得說明的是,2017 年的訪問的 102 個村里中,有 62 個村里由單一訪員完成兩種訪 問,佔 60.8%;有 70 個村里由單一訪員完成 7 成以上的兩種訪問,佔 68.6%。因此,從 完成進度與動用人次來看,2017 年的兩種訪問所耗費的人力成本與效率的差異並不大。

三、完訪率之比較

接著,我們進一步比較 2017 年兩種訪問的完訪情形。戶籍資料訪問預計完成 1,110 份成功樣本,實際完成 1,186 份,總共使用 5,184 個樣本數,完成度 106.8%(實際完成數

/預計完成數),完訪率 22.9%(實際完成數/總使用樣本數);門牌地址抽樣訪問預計 完成 1,110 份成功樣本,實際完成 1,166 份,總共使用 6,570 個樣本數,完成度 105.0%,

完訪率 17.7%。表 4-4 以縣市為單位,比較 TEDS2017 兩種訪問在各縣市間的完成度。

242 159

136 90

89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2012 2013 2016 2017H 2017A

7.5

14.4 12.4

13.2 13.1

0.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2012 2013 2016 2017H 2017A

表 4-4 TEDS2017 兩種訪問於各縣市的完成度與完訪率一覽 預計

完成數

戶籍資料訪問 門牌地址抽樣訪問

完成數 完成度 完訪率 完成數 完成度 完訪率 宜蘭縣 36 42 116.7% 35.0% 52 144.4% 26.9%

新竹縣 33 35 106.1% 28.9% 41 124.2% 14.6%

苗栗縣 33 35 106.1% 25.2% 42 127.3% 19.8%

彰化縣 90 97 107.8% 36.6% 98 108.9% 28.2%

雲林縣 33 33 100.0% 27.0% 36 109.1% 26.7%

花蓮縣 30 33 110.0% 33.0% 34 113.3% 25.4%

嘉義市 33 35 106.1% 30.2% 42 127.3% 34.1%

臺北市 180 184 102.2% 12.5% 164 91.1% 10.3%

高雄市 180 198 110.0% 25.1% 192 106.7% 19.0%

新北市 144 148 102.8% 16.7% 101 70.1% 9.5%

臺中市 120 125 104.2% 32.5% 124 103.3% 22.4%

臺南市 99 115 116.2% 39.4% 142 143.4% 33.7%

桃園市 99 106 107.1% 28.6% 98 99.0% 19.7%

總計 1,110 1,186 106.8% 22.9% 1,166 105.0% 17.7%

由於戶籍資料訪問屬於「正選-替補樣本」的訪問模式,因此訪員在尚未達成預定完 成數時,可斟酌訪問難度申請下一套替代樣本,直至訪問結束。因此戶籍資料訪問的完 成度皆在 100.0%以上。4 而門牌地址抽樣訪問的變動情形較大,其中臺北市與新北市皆 屬於訪問難度較高的地區,因此完成度不盡理想。而宜蘭縣與臺南市,則有膨脹樣本高 估的情形,以至於完成數超出預定數目太多。此外,新竹縣、苗栗縣與嘉義市,雖然整體 完成度高於 120%,但這是由於各村里難度不一所致,整體而言膨脹率仍在理想範圍。

綜合而言,門牌地址抽樣的訪問難度較高,在各縣市中,只有嘉義市在門牌地址抽 樣訪問的完訪率比戶籍資料訪問高。此外,門牌地址抽樣訪問的難度也會因都市化程度 較高而增加,如六都地區中電梯大樓較多的訪區,其訪問難度甚鉅。因此,未來如果仍以 膨脹樣本的模式進行訪問,則在雙北地區估算膨脹樣本時應給予更高的膨脹率;而宜蘭、

臺南則可以酌減。

下一部分將比較兩種訪問的成功樣本在三訪原則下,接觸情形是否有所差異。

4 例外情形為臺北市內湖區港華里以及新北市板橋區西安里,此兩里分別有一樣本於訪問案結束後經深入 複查才發現雖然有找到受訪者,但訪問過程有諸多不符合標準化訪問流程之處,因此判定為失敗樣本。

圖 4-6 TEDS2017 兩種訪問在不同訪次間的成功樣本比例分布

圖 4-6 顯示,門牌地址抽樣訪問在第一次接觸(一訪)就成功的比例較高,為 43.3%,

戶籍資料訪問則為 41.0%。同樣的,在第二次接觸(二訪)成功的比例也是門牌地址抽樣 訪問較高,為 32.4%,戶籍資料訪問則為 27.2%。換言之,TEDS2017 門牌地址抽樣訪問 在前二訪就完成 75.7%的成功樣本,而戶籍資料訪問則為 68.2%,兩者有相當之差距。在

(2) 戶中抽樣

為降低訪員與戶中抽樣協助者間的操弄行為發生的可能性,應增加戶中抽樣的難度

(如增加性別等)。另由於本次門牌地址訪問中,20 至 29 歲的樣本數過少,應與訪問使 用之戶中抽樣架構表有關。未來訪問前將協同中央研究院調查研究中心協助設計新的戶 中抽樣架構表。而未來戶中抽樣有三種可能模式:

a. 沿用 TEDS2017 的執行方式,入戶抽樣。

b. 依內政部所提供之年滿 20 歲且設籍之人數,先抽出該戶中選之受訪者後,直接找 尋該受訪者進行訪問。

c. 依內政部所提供之年滿 20 歲且設籍之人數,先計算出該戶中選之受訪者後,直接 找尋該受訪者進行訪問。惟入戶時仍有一形式上之戶中抽樣程序,以降低受訪家

c. 依內政部所提供之年滿 20 歲且設籍之人數,先計算出該戶中選之受訪者後,直接 找尋該受訪者進行訪問。惟入戶時仍有一形式上之戶中抽樣程序,以降低受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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