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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關鍵查核事項

一、新式查核報告與關鍵查核事項的產生

自從 2008 年的金融危機以來,舊式的標準查核報告在自古以來即受很大的 非議,因為其造成了審計期望差距(Expectation gap)和資訊落差(Information gap)的擴大。審計期望差距可以被解釋為大眾對於會計師的期望與實際上會計 師職業上所做的落差,也就是代表會計師實際能提供之資訊不及使用者之預期。

這個原因可能是因為報告使用者並不了解會計師的職責,他們希望會計師能 夠保證財務報告中的所有項目都為正確,然而實際上並非如此(Lee et al. 2009)。

Church et al. (2008)也認為原本標準化的查核報告並沒有溝通價值,而只有象徵性 的價值,原因在於在其中對於會計師的責任敘述的太少了。資訊落差可以被解釋

更於2015 年發布 ISA700「Forming an Opinion Reporting on Financial Statements」、 ISA701「Communicating Key Audit Matters in the Auditor’s Report」。而在我國,中 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參考國際審計準則 ISA 700 之相關規定,於 2015 年 9 月 22 日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 57 號「財務報表查核報告」,也依據ISA701 發布 公報第58 號「查核報告中關鍵查核事項之溝通」。隨後更依據 ISA570 發布公報 61 號「繼續經營」、ISA705 發布公報 59 號「修正式意見之查核報告」、ISA706 發布公報60 號「查核報告中之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ISA260 發布公報 62

重大事件或交易對查核之影響。第二階段:會計師應從所決定之高度關注之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使用含混的用語,缺乏辨識度,可以移植到任一公司。 任減輕 (Kachelmeier 2017;Brasel et al. 2016;Brown et al. 2014),但也有人認為 會計師的查核責任增加 (Gimbar et al. 2016)。

2. 新式查核報告以及其中的關鍵查核事項段有資訊價值

Christensen et al. (2014)的研究為檢視非專業投資人對於關鍵查核事項段中關 於公允價值評估之反應。他們利用大學商學院學生閱讀個案來進行分析,個案中

一個關鍵查核事項的查核報告、揭露三個關鍵查核事項的查核報告和揭露一個關 鍵查核事項加上查核程序的查核報告,讓使用者閱讀完查核報告判斷是否給予借 貸核准。本篇研究結論為使用者雖然會特別關注會計師對風險的額外揭露,但因 揭露資訊增加,使用者會降低對於其他沒有被關鍵查核事項提及之攸關資訊的注 意力,故使用者的注意力取決於有無被關鍵查核事項提及。

Köhler et al. (2016)探討關鍵查核事項段對於專業投資人是否具有資訊價值。

研究以89 位來自德國、美國等各國的專業投資人為樣本,並發現關鍵查核事項 的揭露對於專業投資人正向影響,然而在近一步測試中,卻發現關鍵查核事項對 於非專業投資人沒有增加資訊價值,代表非專業投資人較難理解關鍵查核事項所 要傳達的資訊。

Smith (2017)的研究則是了解 ISA700 所規定的新式查核報告在英國和愛爾蘭 的影響。本篇得到的結論為新的審計準則改善了查核報告的可讀性,並更好的反 映了財務報表審計的風險,並以更多負面和不特定性用語揭露客戶的個別審計風 險;在採用了新式查核報告之後亦降低了分析師盈餘預測分歧的情況。進一步研 究更發現,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會計產業專家出具的查核報告有較高可讀性。

Reid et al. (2015)使用異常交易量(abnormal trading volume)和異常買賣價差

(abnormal bid-ask spread)來測試新式查核報告是否可以降低資訊不對稱。研究 發現查核報告所額外揭露的訊息,使異常交易量顯著增加、異常買賣價差顯著降 低;而且對於資訊環境較弱的地方,異常交易量增加幅度更大。此研究顯示,新 式查核報告的額外揭露提供了投資人有資訊價值的資訊。

Reid et al. (2018)使用異常應計項目(abnormal accurals)和是否符合或背離

(meet or beat)分析師預測來當作審計品質的變數,以反映新式查核報告對於投

Chong and Pflugrath (2008)使用問卷調查,調查股東認為資訊量的增加並不代表 著實際的資訊價值增加,可能原因為資訊量的增加反而會造成使用者更難去閱 讀、了解查核報告。Chen et al. (2013)的研究結果顯示當投資者資訊量超過其所 能負荷時,會選擇忽視資訊。

在法國,有一個相似於關鍵查核事項的 Justification of Assessment(JOA),

Bédard et al. (2014)的研究是為了解 JOA 對於審計品質、審計成本和審計效率的 影響。研究顯示額外資訊揭露對於法國會計師的影響有限,市場對於 JOA 並無 顯著反映,也顯示審計品質、審計成本與審計效率並無顯著影響。因此此篇認為 會計師所揭露的 JOA 對於報告使用者來說為一個象徵性價值,而非具有資訊價

值。

Guiterrez et al. (2017)以英國的資料來分析實施新準則後一年對於審計成本、

審計品質,以及投資者反應的影響。本篇得到的結論為審計公費只有微幅的增加,

而對審計品質,以及投資者反應的影響較小。研究認為會計師揭露的資訊對於投 資者較無資訊性,他們認為就算額外的資訊揭露增加,若對於投資者來說為非攸 關,則資訊仍為無資訊價值,對於投資者來說較無影響。

Czerney et al. (2017)研究投資者對於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所附加的解釋 性段落的反應。研究發現投資者對於附加的解釋性段落的較沒有反應,可能是因 為先前揭露的資訊中,已經使用其他形式的解釋來使投資人了解了,或是投資人 不了解解釋性段落的含意。

Lennox et al. (2017)使用短窗期與長窗期的市場反應來衡量投資者對於新的 重大誤述風險(Risk of Material Misstatement)是否有反應。結果顯示在短窗期的 部分,投資者並不會有反應,顯示投資者並沒有視這些風險揭露為增額資訊;長 窗期的部分也顯示,這些風險揭露能將不確定性隱含其中,然而投資者仍未視這 些風險揭露為增額資訊。進一步分析,這些揭露缺少增額資訊的原因為大部分的 風險已經被揭露在管理當局的盈餘發布、會議記錄,或是前一年的年報中了,因 此投資者在這些風險被揭露之前已經獲得大部分的風險資訊了。

Mock et al. (2013)的研究提到查核報告使用者希望能夠得到關於公司和審計 相關資訊,公司相關資訊包括會計政策和風險相關資訊,而審計相關資訊則是查 核判斷、會計師獨立性、查核程序和確信程度。然而本篇認為新式查核報告並沒 有真正的提供具有資訊價值的資訊。

第二節 分析師盈餘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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