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裡的知識生產活動,的確因為網路及數位科技的無窮 潛力,為其帶來了不少提高生產效率的契機,但是,網路和數位科 技高度發展的結果,卻也使得數位時代的知識生產活動因此遭遇到 不少源自於商業領域的阻礙。本文認為:除了學術期刊的編輯出版 模式應該可以考慮作某種程度的修正,以便有助於學術資源開放分 享運動的進展之外,由於學術資源開放近用的基本精神,與傳統上 用以維持學術期刊論文品質的同儕審查制度之間,並無根本的衝 突,所以如果能夠在學術資源近用運動的趨勢下,輔以適當的機構 典藏或自我典藏機制,徵集大學研究者已經被學術期刊接受發表的 作品(post-print),並且盡其所能地提供開放近用的管道,那麼,
既不至於過度違背既有的學術期刊發表傳統,也等於是可以充分發 揮開放近用型期刊在學術資源傳播、分享和再累積方面的功能。在 此一架構下,「圖書館作為非市場導向的知識與資訊典藏者」的角
84 我國學術期刊的數位化狀況和建議加快數位化進程的類似見解,可參見翁秀
琪 , 知 識 商 品 化 浪 潮 下 學 術 知 識 公 共 化 的 省 思 : 以 臺 灣 的 學 術 期 刊 出 版 為 例,中華傳播學刊,14期,頁3-30,2008年12月。
色,在數位時代裡自然也會扮演更為積極的角色。
作為數位時代的知識生產者,在面對學術期刊的開放近用爭議 時,似乎不該執著於開放近用式期刊如何模仿傳統學術期刊的運作 模式、如何發揮和傳統學術期刊一樣的功能這些環節,而是應該以 如何促成更充分的知識共享、創造更友善的知識生產環境,作為制 度設計的思考原則。以美國法學期刊為例,既然大學和法學院都已 經負擔了知識和學術論文產出的主要成本,那麼,後續的種種成本 考量,似乎都應該只是不難克服和調整的論文品質控管、行政成本 和著作權契約條款約定的技術問題了。畢竟,開放近用是利用數位 科技散布知識的有力工具,而且,長遠來說,能夠集結政府和學術 社群支持的開放近用模式,可望有效反制基於市場考量而產生的內 容受高度集中化控制的風險。不過,正如本文以上所分析者,開放 近用模式的成功與否,還是取決於我們是否能夠充分理解並善用著 作權法、授權契約、學術社群規範和網路技術標準,則是同樣不可 否認之處,也是我們在思考數位時代的學術期刊運作模式應該如何 設計時,必須同時嚴肅考量的規範議題。
至於大學自我典藏或機構典藏政策,以及其相關的著作權政策 應該朝哪個方向去發展此一議題,本文認為:在學術期刊的訂價和 供應條件愈來愈不能合乎圖書館的真正需求,尤其是專業期刊資料 庫任由商業出版公司或資料庫公司掌控訂價的現況下,無論在知識 生產流程和著作權歸屬約定方面,都有改弦易轍的迫切需求。畢 竟,當數位時代裡的網路科技、學術文化和法律規範交互運作的結 果,已經影響到圖書館本身的知識典藏與資訊近用功能時,而合理 使用原則變得愈來愈難當作侵權指控的護身符,取得著作利用授權 的趨勢,則是逐漸取代合理使用原則,成為判斷圖書館哪些事能 做,哪些事不能做的標準時,重新建構數位時代知識生產的基本規 範,或許並非空談。因此,當扮演提供大量知識和資訊的大學、研
究機構和圖書館的角色,隨著科技和法律趨勢的變遷,愈來愈被當 成與他人無異的一般市場參與者(market participants)時,其實是 值得我們戒慎恐懼的發展現狀。而調整大學自我典藏政策和著作權 歸屬政策,將是支撐學術資源開放分享運動的極佳著力點之一,也 正是大學及其圖書館回復其弭平資訊近用過程中財富落差與歧視的 基本功能,讓經濟弱勢者同樣可以充分利用數位時代的知識生產成 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