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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適能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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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體適能檢測

( 一 )測 驗 目 的 : 測 驗 分 析 身 體 組 成 , 即 是 b o d y m a s s i n d e x 。

( 二 ) 器 材 設 備 : 身 高 體 重 計 。

( 三 ) 施 測 方 法 : 受 測 者 脫 鞋 、 著 短 褲 並 盡 量 穿 著 輕 薄 的 上 衣 , 站 上 測 量 器 時 , 雙 肩 放 鬆 站 立 於 測 量 架 上 體 重 計 標 示 之 腳 步 位 置 , 腳 跟 靠 攏 、 腳 尖 分 開 6 0 度 、 膝 關 節 、 頸 椎 伸 直 、 收 腹 、 眼 睛 平 視 , 腳 跟 、 臀 部 、 背 部 靠 緊 量 尺 。 測 量 者 站 立 於 受 測 者 的 左 側 , 注 意 受 測 者 各 關 節 是 否 是 伸 直 及 姿 勢 是 否 正 確 , 再 將 身 高 推 板 下 推 輕 觸 受 試 者 頭 頂 , 目 視 身 高 與 體 重 的 數 值 後 , 將 數 值 紀 錄 後 再 請 受 測 者 離 開 測 量 器 。 並 將 所 測 數 值 帶 入 以 下 公 式 B M I = 體 重 ( 公 斤 ) / 身 高 ( 公 尺 )2

二 、 柔 軟 度 適 能 ( 坐 姿 體 前 彎 ) ( 如 圖 3 - 2 )

( 一 ) 受 測 者 脫 鞋 做 於 墊 子 上 , 兩 腿 分 開 與 肩 同 寬 , 膝 關 節 伸 直 , 腳 尖 朝 上 ( 量 尺 位 於 兩 腿 之 間 ) 。

( 二 ) 受 測 者 足 跟 底 部 與 量 尺 之 2 5 公 分 記 號 平 齊 。

( 三 ) 雙 手 中 指 切 齊 交 疊 , 上 身 緩 慢 往 前 伸 展 , 當 中 指 觸 及 量 尺 後 暫 停 1 - 2 秒 , 以 便 紀 錄 。

( 四 ) 嘗 試 一 次 , 正 式 測 驗 兩 次 , 取 最 佳 成 績 。

圖 3 - 2 坐 姿 體 前 彎 各 組 施 測 照 片 圖

三 、 肌 耐 力 適 能 ( 一 分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 如 圖 3 - 3 )

( 一 ) 受 測 者 平 躺 在 墊 子 上 , 雙 腳 屈 膝 成 9 0 度 , 足 底 平 貼 於 地 面 , 雙 手 交 叉 輕 貼 在 鎖 骨 上 , 雙 肘 需 離 開 胸 部 。

( 二 ) 施 測 者 或 協 助 測 驗 者 , 雙 手 按 住 受 測 者 腳 背 , 以 協 助 穩 定 。

( 三 ) 測 驗 時 , 利 用 腹 肌 收 縮 起 身 , 雙 手 肘 輕 觸 雙 膝 始 可 恢 復 成 預 備 動 作 。

( 四 ) 聞 「 開 始 」 口 令 時 , 盡 最 大 能 力 於 一 分 鐘 完 成 起 坐 動 作 , 聞 「 停 」 口 令 時 即 停 止 動 作 , 次 數 越 多 者 越 佳 。

圖 3 - 3 一 分 鐘 仰 臥 起 坐 各 組 施 測 照 片 圖

四 、 心 肺 耐 力 適 能 ( 三 分 鐘 登 階 測 驗 ) ( 如 圖 3 - 4 )

( 一 ) 使 用 3 5 公 分 高 台 階 , 聞 「 開 始 」 口 令 時 , 以 每 分 鐘 9 6 拍 之 速 度 上 下 階 梯 2 4 次 , 持 續 3 分 鐘 。

( 二 ) 聞 「 停 」 口 令 時 即 停 止 動 作 並 安 靜 休 息 1 分 鐘 後 , 測 量 1 分 ∼ 1 分 3 0 秒、2 分 ∼ 2 分 3 0 秒、3 分 ∼ 3 分 3 0 秒 的 脈 搏 數。

( 三 ) 將 測 得 的 脈 搏 數 及 運 動 持 續 時 間 倒 入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其 登 階 指 數,登 階 指 數 越 高 表 示 心 肺 耐 力 越 好。登 階 指 數 = ( 運 動 持 續 時 間 ( 秒 ) / 三 次 脈 搏 總 和 × 2 ) × 1 0 0 。

3 - 4 三 分 鐘 登 階 各 組 施 測 照 片 圖

五 、 最 大 攝 氧 量 測 驗 流 程 :

( 一 ) 測 驗 器 材 : M e t a m a x 3 B 氣 體 分 析 儀 、 心 跳 監 控 器

( P o l a r ) 、 採 氣 面 罩 、 流 量 校 正 筒 、 跑 步 機 、 酒 精 、 棉 花 ( 如 圖 3 - 5 ) 。

( 二 ) 測 驗 前 準 備 :

1 、 檢 查 配 備 、 各 線 路 是 否 就 位 。 2 、 系 統 開 機 後 , 先 氣 體 系 統 校 正 。 3 、 輸 入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

4 、 擦 拭 採 集 氣 體 專 用 面 罩 。

5 、 對 施 測 者 進 行 動 作 分 析 及 講 解 。

6 、 將 受 測 人 員 帶 上 P o l a r , 再 帶 上 採 集 氣 體 專 用 面 罩 及 線 路 電 池 就 定 位 。

圖 3 - 5 : M e t a m a x 3 B 儀 器 照 片 圖

( 三 ) 測 驗 方 法 :

表 3 - 1 修 正 B r u c e P r o t o c o l 法 最 大 攝 氧 量 測 試 階 段 表

階 段 速 度 坡 度 時 間

第 一 階 段 1 . 7 m p h 1 0 % 3 m i n 第 二 階 段 2 . 5 m p h 1 0 % 3 m i n 第 三 階 段 3 . 4 m p h 1 0 % 3 m i n 第 四 階 段 4 . 2 m p h 1 0 % 3 m i n 第 五 階 段 5 . 0 m p h 1 0 % 3 m i n 第 六 階 段 5 . 5 m p h 1 0 % 3 m i n 第 七 階 段 6 . 0 m p h 1 0 % 3 m i n 1 . 以 修 正 B r u c e P r o t o c o l 法 在 跑 步 機 上 進 行 最 大 攝 氧 量 測 試 。

2 . B r u c e P r o t o c o l 法 為 一 種 跑 步 時 , 隨 時 間 的 經 過 , 速 度 與 角

度 逐 漸 增 加 之 法 。 修 正 版 坡 度 不 增 加 每 一 階 段 都 維 持 1 0 % ( 如 表 3 - 1 ) 。

3 . 每 隔 三 分 鐘 增 加 負 荷 直 到 受 試 者 疲 勞 困 憊 為 止 。

4 . 氧 氣 與 二 氧 化 碳 之 測 量 : 以 採 集 氣 體 專 用 的 面 罩 , 罩 住 受 試 者 鼻 部 和 嘴 部 , 再 以 蛇 管 連 接 至 能 量 代 謝 測 量 系 統 , 以 收 集 呼 出 的 氣 體 量 。 氣 體 分 析 儀 自 動 採 氣 並 分 析 氧 氣 及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之 平 均 值 , 以 每 分 鐘 每 公 斤 所 呼 出 之 最 大 氧 消 耗 量 為 本 研 究 之 最 大 攝 氧 量 。

隨 後 進 入 運 動 測 驗 階 段 ( 如 圖 3 - 6 ), 過 程 中 皆 給 予 口 頭 上 的 鼓 勵 , 受 試 者 達 最 大 攝 氧 量 之 判 定 標 準 為 產 生 下 述 項 目 的 任 何 三 項 :

1 ) 主 觀 的 疲 倦 、 力 竭 和 達 到 最 大 能 力 無 法 繼 續 運 動 。

2 ) 運 動 負 荷 增 加 , 攝 氧 量 沒 有 增 加 或 增 加 < 2 . 0 m L · m i n- 1· k g- 1

3 ) 受 試 者 的 心 跳 率 為 估 計 最 大 心 跳 率 ± 1 0 b · m i n- 1

4 ) 在 運 動 持 續 過 程 中 , 呼 吸 交 換 率 > 1 . 1 0 。

5 ) 運 動 強 度 自 覺 量 表 ( B o r g r a t i n g o f p e r c e i v e d e x e r t i o n s c a l e ) 達 1 8 或 以 上 。

圖 3 - 6 最 大 攝 氧 量 各 組 施 測 照 片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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