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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演練結束後人員回各自工作崗位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附圖 1- 13 演練結束後人員回各自工作崗位

附圖 1-15 人員避難疏散號碼條

附圖 1-16 支援避難演練之救護車

附圖 1-17 支援避難演練之消防車

附件二:日本平成12年建設省告示第1441號法令

【4】

(三)通過出口所需時間

附表 2-5 可燃物發熱量(αf)數值表

(四)煙層下降時間

附表 2-9 排煙量(E)計算表

E=min{Σmin﹝w,3.9﹙HC-1.8﹚w2/3﹞}

有效開口部作為排煙口時(僅限於符合

附表 2-10 排煙量(E)計算表

排煙設備 排煙量 有效開口部作為排煙口時(僅限於與戶

外空氣接觸時),此外該居室之壁面距 離地面 1.8m 以下之部位設置能與排煙 口的開放設備互動,且為自動開放或是 常時呈現開放狀態之供氣口【即為自然 排煙】。

E=min{Σmax﹝19AS√hS,(76AS√(HC-1.8)﹞/

√﹝1+(ΣAS /ΣAa)2﹞}

有效開口部作為排煙口時(僅限於與風 道直接連接,設有排煙機時),此外該 居室之壁面距離地面 1.8m 以下之部位 設置能與排煙口的開放設備互動,且為 自動開放或是常時呈現開放狀態之供氣 口【即為機械排煙】。

E=min{Σmin﹝w,3.9﹙HC-1.8﹚w2/3﹞}

有效開口部作為排煙口時(僅限於符合

其他規定時)。 E=min﹙s,9AS

無有效開口部 E=0

As:防煙區劃內的各個有效開口部(僅限於距離該開放之有效開口部 30m 以內)的 開口面積。(㎡)

Hs:該防煙區劃所設之有效開口部自上端至下端的垂直距離。(m)

Aa:該居室之供氣口的開口面積。(㎡)

Hc:該防煙區劃所設置之有效開口部中心基準點至樓地板基準點的平均高。(m)

E:排煙量。(m3 /分)

w:該防煙區劃內有效開口部的排煙機的排煙能力。(m3/分)

s:透過與該防煙區劃相關之送風機,從有效開口部將空氣排出之能力。(m3/分)

二、樓層避難計算公式

(一)樓層避難開始時間

附表 2-11 樓層避難開始時間與建築物的用途之關係

建築物的用途 避難開始時間(分)

集合住宅,不包含其他種類用途場所(醫院、

診療所及兒童福利設施) tstart=(√Afloor/30)+5 其他種類用途場所(醫院、診療所及兒童福

利設施) tstart=(√Afloor/30)+3 tstart:避難開始時間(分)。

Afloor:為該樓層樓地板面積(垂直管道除外)(㎡)。

(二)到達該樓層任一出口所需步行時間

ttravel=max(Σli/v)

li :為建築物各部分至最近直通樓梯入口之步行時間。(m)

v :步行速度。(m/s)步行速度按居室(或建築物)的用途,

在作為辦公室用途時,(步行速度)在上樓梯時為 35m/

分,下樓梯時為 47m/分;樓梯以外之建築物部分為 78m/

分。

(三)通過該樓梯出口所需時間 tqueue=(ΣpAarea/ΣNeffBst

Aarea:該樓層各居室及各室的樓地板面積。(㎡)

P :在館者密度。(人/㎡)

Neff :有效流動係數。(人/分 m)

Bst :往該樓層之直通樓梯出口寬度(m)

前項的有效流動係數是直通樓梯的出口以及該直通樓梯的 樓地板面積作為計算的依據,當直通樓梯出口寬度不滿 60cm 時 有效的流動係數為零。

附表 2-12 有效流動係數(Neff)計算表

附表 2-14 起火室以外之居室,煙的發生量表

牆壁及開口部的構造 煙層發生量 耐火構造而牆壁為不燃材料,防火門具遮煙效果 Vs=0.2Aop

耐火構造而牆壁為不燃材料,防火門具遮煙效果 Vs=0.2Aop 耐火構造而牆壁為不燃材料,普通門不具遮煙效果 Vs=2Aop

其他構造或無隔間、無門,不具遮煙效果 Vs=max(Vs0-Ve,0)

Vs:煙層發生量。(m3/分)

Vs0:起火居室煙層發生量。(m3/分)

Ve:起火居室的有效排煙量。(m3/分)

Aop:總開口部的面積合計。(㎡)

(2)有效排煙量計算式

A、該居室的防煙垂壁之區劃面積在 1500 ㎡以內之計算式為 Ve=min(A*E)

Ve:有效排煙量。(m3/分)

A*:排煙效果係數。

附表 2-15 排煙效果係數之計算式 煙層界限高度與

有效開口部上端之關係 排煙效果係數

Hst<Hw 的場合 A*=0.4((Hst-Hlim)/(Htop-Hlim))

Hst≧Hw 的場合 A*=0.4((Hst-Hlim)/(Htop-Hlim))+0.6(1-(Asc/Aroom))

((Hst-Hlim)/(Hst-Hlim))

Hst:該防煙區劃內的煙層界限高度為有效開口部的上端至該居室樓地板基準點的 平均高度。(m)

Hw :指防煙垂壁的下端至該居室樓地板的基準點的高度。(m)

A* :排煙效果係數。

Hlim :煙層界限高度。(m)

Htop :該防煙區劃內的樓地板基準點至天花板的最大高度。(m)

Asc :該防煙區劃的面積。(㎡)

Aroom:該居室的樓地板面積。(㎡)

附表 2-16 當該防煙區劃內設有排煙設備時 E 值之對應表

附表 2-17 當該居室內設有排煙設備時 E 值之對應表

排煙設備 排煙量 有效開口部位於排煙口的場合,當該

防煙區劃所設置的防煙設備符合法 令第 126 條之 3 第 1 項第二號,第四 號、第六號、第十號以及第十二號的 規定並符合同項第三號中有關防煙 垂壁位置之相關規定以外的規定。適 合的場所為該居室之壁面高為 1.8m 以下的排煙口為自動開放或是長時 間呈現開放狀態。

E=min﹝Σmax{19AS√hS,﹝76AS√(HC-Hlim)﹞

/﹝1+(ΣAS /ΣAa)2﹞}

適 合 的 場 所 為 該 居 室 之 壁 面 高 為 1.8m 以下的排煙口為自動開放或是 長時間呈現開放狀態。

E=min{Σmin﹝w,3.9﹙HC- Hlim﹚w2/3﹞}

E=min﹙s,9AS

未設有效開口部 E=0

AS:防煙區劃內的各個有效開口部(有效開口部為距離 30m 以內)的開口面積。(㎡)

hS:該防煙區劃所設的各有效開口部自上端至下端的垂直距離。(m)

Aa:該居室各給氣口的開口面積。(㎡)

Hc:該防煙區劃所設置之有效開口部中心基準點的平均高。(m)

Hlim:煙層界限高度。(m)

E:排煙量。(分/m3

w:防煙區劃內有效開口部的排煙機有效的排煙能力。(分/m3 s:防煙區劃內送風機將空氣排出之能力。(m3/分)

三、整棟避難計算

tstart=﹙2√Afloor/15﹚+3 tstart:避難開始時間(分)

(四)整棟煙層下降時間

ts=Aroom(Hroom-Hlim)/max(Vs-Ve,0.01)

ts :煙層下降時間(分)

Aroom:樓地板面積(㎡)

Hroom:天花板高度之平均值(m)

Hlim :極限煙層高度(m)

Vs :煙的發生量(m3/分)

Ve :有效排煙量(m3/分)

附表 2-20 開口部之材料之種類與極限煙層高度對照表

開口部之構造 極限煙層高度 常時閉鎖形防火設備

偵煙連動自動閉鎖形防火設備 開口部上端與樓地板基準面高度最大值之 1/2

其他防火構造 開口部上端與樓地板基準面高度最大值

1. 煙的發生量計算公式

Vs=9﹛﹝(αfm)Aroom1/3×﹝Hlow5/3+(Hlow-Hroom+Hlim5/3﹞﹜

Vs :煙的發生量。(m3/分)

αf :該居室之積載可然物 1 ㎡之發熱量,如表附錄 3-5 所示。

αm :起火居室內之裝修材(牆面距樓地板 1.2m 以下除外),如 附表 2-5~2-6 所示。

Aroom:起火居室的面積。(m3

Hlow :該居室樓地板的最低點至天花板之平均高度。(m)

Hroom:該居室樓地板基準點至天花板之平均高度。(m)

Hlim :煙層界限高度。(m)

2. 有效排煙量計算式

該居室的防煙垂壁之區劃面積在 1500 ㎡以內之計算式為 Ve=min(A*E)

Ve:有效排煙量。(m3/分)

A*:排煙效果係數

附件三:英國building-EXODUS v3.01軟體說明

【24】【26】【27】

1、空間幾何模組,(Geometry Mode):

避難者進行避難行動之領域稱為空間幾何,是於空間幾何模組

(Geometry Mode)中設定,空間幾何之建構是經由二維方向之格點

(Grid)構成,格點所在之位置成為節點,每個節點一般都有4-8 個弧 線與其他節點相接,避難人員透過弧線從節點移動至另一節點,於模擬 模組時,節點與弧線通常不會顯示,只留下空間之外形。

使用者可透過下列方式建構空間幾何:

(1)使用本軟體所提供之功能選項手動建構空間幾何

(2)由DXF 檔載入

(3)由資料範例載入

附表 3-1 平面建構方式說明表 空間模組輸入資料 輸入方式

建築物長度 以節點表示 建築物寬度 以節點表示

外部出口數目 以出口(DOOR)節點表示

出口寬度設定 出口(DOOR)節點與弧線連接數目方式表示 內部出口數目

內部出口寬度 以吸引及釋放節點表示 內部物件及樓梯設定

椅子 椅子節點之設定 樓梯 節點之設定

2、人群模式,(Population mode)

在人群子模式中,所提供內部工具有利於避難人群設定,整體與某 部分避難人群可由使用者自定資料庫來儲存或重現。buildingEXODUS 在避難人群設定時,顏色係表為在避難模擬過程中人群密度之分佈狀 況,其中紅色區域呈現人群密度超過4 人/m2 以上的情形。

3、情境編輯模組,(Scenario mode)

其目的在於掌控出口疏散能力、出口潛勢以及火災危害等情境之細 部資料、火災危害(熱、煙與毒氣等)可使用CFAST來訂定。

4、節點屬性,(Node select)

與節點有關之是定義節點領域類型(Terrain Type)、環境狀況及 位置之屬性集合。不同之屬性定義會對節點有極大之影響。於節點領域 類型而言,不同之屬性設定會對人員之步行速度(Travel Speed)造成 影響。此軟體中共有八種領域類型之節點,別為樓梯、椅子、門、自由 空間(Free Space)、邊界、吸引節點(Attractor Node)及釋放節點 (Discharge Node)。另與節點屬性設定有關者為節點環境狀態設定,即 為HCN(ppm)、CO(ppm)、CO2、氧氣消耗量(%)、煙(l/m)及溫度(0C)

之設定。各種變數多有二種數值供儲存,分別代表頭部高度(大約1.7m)

及靠近地板高度(大約0.5m)之濃度。環境中空間與時間之變化為由情 境模組所定義,節點上之人員會經歷代表該節點環境狀態之屬性,而後 環境資訊會傳給決定個體之毒性子模式及行為子模式;節點環境狀態是 由危害子模式所控制。

5、邊界線,(Boundary)

此功能為提供一輪廓給予建構一個正確圖形,此方法可以有效查出 是否建構錯誤的弧線,一邊界線僅能畫在有透過弧線相連結之兩點

6、模擬時幾何圖形隱藏,(Batch)

此功能為模擬時把圖形關掉,可以減少可觀模擬的時間,特別是外 型龐大的建築物。

7、模式描述,(Model Description)

此功能為觀看模擬的細部,使用者可以經由Model Description文 字對話框觀看空間幾何模組(Geometry mode)、人員特性製作

(Population mode)、情境編輯模組(Scenario mode)之模擬細部。

此文字內容可以儲存成 .EXO或 .MTA格式以作為後續載入比較之研究。

8、分析選項,(Analysis Option)

避難者狀態呈現設定:行為分析是一個幫助解釋模擬行為和結果的 工具。藉由分析選項設定和使用者去控制呈現出避難者相對應他們的避 難和反應行為,這些項目會使得避難者在視窗上之呈現受到影響。當這 些事項發生,避難者的顏色將會自動改變成相對應的情況,使用者在預

設顏色為前提條件下可以運用這些顏色相對應了解避難者本身所處狀 況。避難者的顏色將會一直改變,直到情況安全,避難者顏色將會轉回 正常。

9、避難者呈現極端現象,(Occ is.Extreme)

此功能為檢視避難者在火場中是否正處於極端現象,可以設定顏色

此功能為檢視避難者在火場中是否正處於極端現象,可以設定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