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案例探討
第二節 高雄市警察宿舍管理現況
高雄市市有非公用財產,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高雄市、縣未合併前,高雄市縣政 府分別提供員工借用宿舍房地,原高雄市計有 560 戶,原高雄縣則有 199 戶,市、縣 合併後,總數高達 759 戶,目前主要仍以公有宿舍為大宗,尤以警察宿舍更佔大多數,
其管理情形如下表所示,其中多數均為老舊頹圮,不堪居住的建物,其戶數及行政區 分布如下表 4.4 所示:
表 4- 4 高雄市政府 暨所屬機關(構)、學校宿舍設置戶數統計
區
眷舍總戶
數 土地筆數
面積 (平方公尺)
公告地價計算價 值 (新台幣)
公告現值計算價 值 (新台幣) 前金區 169 24 14,434 406,656,951 894,844,686 苓雅區 168 28 51,537 737,928,386 2,187,573,147 新興區 35 23 5,550 205,466,257 520,747,110 三民區 12 7 1,517 38,861,560 98,265,216 左營區 37 9 25,863 192,399,580 618,959,375 楠梓區 13 9 7251.83 60,937,444 200458770 前鎮區 22 9 3,112 34,836,000 76,724,000 鼓山區 34 13 4476 34,534,381 86388736 鹽埕區 70 5 1430 20,483,874 43056014 旗山區 8 3 1,502 4,524,300 20,108,000 鳥松區 4 2 2,670 14,383,120 66,649,962 林園區 2 2 696 4,317,115 13,600,402
大寮區 4 2 3,472 12,819,414 46,853,950 彌陀區 3 1 406 1,013,975 3,204,161 燕巢區 2 1 1,484 1,335,600 7,420,000 岡山區 65 16 14,854 97,954,444 485,180,319 鳳山區 106 13 27,434 178,660,012 668,034,879 六龜區 3 1 607 321,763 1,821,300 路竹區 1 1 11,684 12,851,905 77,111,430 茂林區 1 1 3,199 639,800 4,798,500 合計 759 170 183,178 2,060,925,881 6,121,799,957 備註:一、資料時間: 101 年 6 月 30 日止
二、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有關高雄市警察宿舍管理之現況部分,目前依其處理之過程,可分為三大階段:
一、民國 98 年前保守因應階段
依據行政院先前訂頒之「事務管理規則」相關規定,該規則在修正前之公有宿舍 種類,計有「單身宿舍」、「眷屬宿舍」、「寄宿舍」等三種,72 年 4 月 29 日修訂「事 務管理規則」後,則將公有宿舍種類分為「首長宿舍」(供本機關首長任職期間申請借 用)、「單身宿舍」(供本機關職員因職務上特別需要,於任所單身居住者申請借用)、「職 務宿舍」(供本機關職員職期輪調、職務上需要或服務偏遠地區,有偶偶、未成年子女、
父母或身心障礙其扶養之已成年之子女隨居任所者申請借用),由於「事務管理規則」
修訂後已無「眷屬宿舍」之規定,對於原配住「眷屬宿舍」,現仍在職之人員、退休人 員及其眷屬或其遺眷或在職死亡之遺眷得繼續居住至眷舍房地處理時為止,如眷舍房 地經管理機關核定處理時,該現住人得發給「一次補償費」或於「就地改建」時選擇 優先輔購住宅,並給予「搬遷補助費及施工期間房租補助費」,惟目前政府已廢除「就 地改建」,目前僅除發給「一次補償費」之規定,另新修訂之「事務管理規則」對於首 長宿舍、單身宿舍及職務宿舍於申請借用,對於借用人之調職、離職及退休時業訂有 三個月內遷出之規定,對於受撤職、免職處分時,應於一個月內遷出,且申請時均須 辦理公證,因此,尚少有爭議。惟目前管理實務上常見之爭議問題,大概有以下數種 類型,現列述如下:
一、形成公法與私法爭議
「事務管理規則」於 72 年 4 月 29 日修訂後先前「眷屬宿舍」借住人,是否應適用該
者,將採訴訟方式處理,以加速收回閒置或低度使用之老舊市有眷舍房地,藉由土地 開發手段,達到土地活化利用並增加強度及價值,也一併解決長期所造成周邊環境髒 亂及影響都市景觀等問題。
高雄市警察局在縣市合併後原列管有宿舍戶數有 601 戶,其中不少閒置或頹圯,
眷舍配住戶經市府核發獎勵金自行搬遷或採訴訟方式收回,4 年多來,警察局獲判勝 訴,共索回 23 戶,目前還有 16 戶遭佔用,收回績效甚是良好,亦是高雄市政府所屬 各單位處理眷舍績效最好之機關。
至於收回之警察眷舍房地,均先經檢視程序,眷舍良好者收回後原狀報繳財政局 並進行財產減帳,至於房地不堪使用者,則由財政局專案撥發專案經費進行拆除,整 地後迄至 104 年底已拆除 203 戶,現在則尚有 398 戶。有關收回之警察眷舍房地,經 追蹤市府之運用情形,除部分提供交通局規劃闢建為臨時停車場,以方便市民停車外,
其餘尚有提供鄰里綠美化使用或供作其它用途,如:捷運工程等,其情形如以下表 4.5 至表 4.7 所示。
表 4- 5 警察局宿舍收回提供交通局規劃闢建為臨時停車場一覽表 編號 區別 地段 小段 地 號 面 積(平
方米) 借用單位 備 註 1 前金 民生 534 604 交通局 光復二街
2 前金 後金 41 931 交通局 位於中正四路 203 巷 3 前金 文東 1043、1044 1,786 交通局 自強三路與光明街口 4 前金 文東 1025、1026 869 交通局 自強三路與光明街口 5 苓雅 成功 539、540 981 交通局 漢神百貨公司對面、
佛教堂旁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表 4- 6 警察局宿舍收回提供鄰里綠美化使用一覽表
編號 區別 地段 小段 地 號
面 積 (平方 米)
借用單位 備 註
1 苓雅 成功
513、514-1、
515-1、516、
517、522
637 苓雅區公所 捷運工程局接管作價 土地開發基金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表 4- 7 警察局宿舍舍收回其他用途使用一覽表
1050-11054
1,662.93
表 4- 8 警察局提起訴訟催討返還宿舍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