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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歷史王權中的熊

第一節 黃帝有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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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往的經驗。至於這經驗,這已往的人生,經我們用文字記載,或因種種關係,

保存有許多從前遺下的東西,使我們後代人,可以根據這些來了解,回頭認識以 往的經驗,已往的人生,這叫做『歷史材料』與『歷史記載』。」351現代史學雖 以真實、客觀為歷史敘事的基本訴求,將神話、傳說等虛構想像的成分摒除在外,

然而中國古代歷史與神話間卻有著無法切割的牽連,很難劃然二分,因此在學術 上有「歷史神話化」及「神話歷史化」兩種假說。去古甚遠的今人,已無從判斷 究竟是古人將歷史上的氏族祖先、文化英雄等予以神化,誇張其功績;抑或是各 氏族在確定譜系時,因先人已不可考,於是把氏族信仰的神祇納入譜系,將神話 當作歷史來接受;而這樣的文化現象,在鄰近民族亦可發現。誠如楊儒賓先生所 說:「晚近有關王權的研究顯示:早期的王權絕不只是政治的概念,它無可避免 的也是神話的概念。」352故此處所定義之「歷史王權」,並非僅指真實可考的歷 史各代政治集團,亦包含歷史典籍所載神話傳說中的民族開國始祖。

第一節 黃帝有熊氏

「黃帝」一詞,大量出現於中國典籍中,約是從戰國中晚期開始。根據文 獻記載,可發現黃帝的形象,主要表現在歷史人物及神話人物兩個向度上。

一、黃帝為歷史人物

戰國時期田齊威王於〈陳侯因 敦銘〉353中,除讚頌其父與自身功績外,更 溯源其先祖,曰「高祖黃帝,邇嗣桓、文」354,將家族血緣起始上推至黃帝,暗 示姬姓的周王室血統與之相同355,以確立田氏地位之正統356,是目前所見最早呈 現人格化黃帝形象的金文紀錄。而述及黃帝事跡的先秦兩漢典籍,則至少有《周 易》、《左傳》、《國語》、《管子》、《孔子家語》、《世本》、《史記》、《大戴禮記》、《白 虎通德論》等書。在這些傳世文獻的論述中,可窺見黃帝的多重面貌。

351 參見錢穆:《中國歷史精神》(新校本)(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 年 2 月第 1 版第 1 次印 刷),頁 2。

352 參見楊儒賓:〈黃帝與堯舜——先秦思想的兩種天子觀〉,《臺灣東亞文明研究學刊》第 2 卷第 2 期(總第 4 期)2005 年 12 月,頁 99-136。

353 參見徐中舒:〈陳侯四器考釋〉,收入徐中舒:《徐中舒歷史論文選輯》(上),北京:中華書局,

1998 年 9 月第 1 版第 1 次印刷,頁 405-446。

354〈陳侯因 敦銘〉謂「高祖黃帝」,是「黃帝」一詞見於金文之始。高祖者,遠祖也。齊為 陳氏,陳本祖舜,今更以黃帝為其祖,則舜亦黃帝之裔矣。參見顧頡剛:《史林雜識初編》(北 京:中華書局,1977 年 11 月第 1 版第 2 次印刷),頁 179。

355《國語‧晉語第十》:「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

滕、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陽與蒼林氏同于黃帝,故皆為姬姓。」參見〔三 國‧吳〕韋昭注:《國語》(杭州葉氏藏明金李校刊本),收入《四部叢刊初編‧史部》第 57 冊

(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84。

356 參見鍾宗憲:〈「黃帝」形象與「黃帝學說」的窺測——兼以反省《黃帝四經》的若干問題〉,

《輔仁學誌‧人文藝術之部》第三十二期(2005 年 7 月),頁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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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黃帝為系譜始祖

在現今人們的認知裡,黃帝是華夏民族的共同祖先,中華兒女自稱「炎黃 子孫」,但「黃帝為系譜始祖」的觀念,並非一開始便存在:

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

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暭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 祖少暭,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左傳‧昭 公十七年》)357

古者封泰山禪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記者十有二焉。昔無懷氏,封泰 山,禪云云。虙羲封泰山,禪云云。神農封泰山,禪云云。炎帝封泰山,

禪云云。黃帝封泰山,禪亭亭。顓頊封泰山,禪云云。帝俈(筆者按:即 帝嚳)封泰山,禪云云。堯封泰山,禪云云。舜封泰山,禪云云。禹封泰 山,禪會稽。湯封泰山,禪云云。周成王封泰山,禪社首。皆受命然後得 封禪。(《管子‧封禪》)358

虙戲作造六峜,以迎陰陽,作九九之數,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神農作 樹五穀淇山之陽,九州之民,乃知穀食,而天下化之。黃帝作鑽鐩生火,

以熟葷臊,民食之無茲 之病,而天下化之。黃帝之王,童山竭澤,有虞 之王,燒曾藪,斬群害,以為民利,封土為社,置木為閭,始民知禮也,

當是其時,民無慍惡不服,而天下化之。夏人之王,外鑿二十虻,韘十七 湛,疏三江,鑿五湖,道四涇之水,以商九州之高,以治九藪,民乃知城 郭門閭室屋之築,而天下化之。殷人之王,立帛牢,服牛馬,以為民利,

而天下化之。周人之王,循六 ,合陰陽,而天下化之。(《管子‧輕重 戊》)359

最初,黃帝常與虙戲(筆者按:即伏羲)、共工、神農、少暭等並舉,代表統治 一個部族或一世代的帝王,並未有各氏族部落共同祖先之意。如《左傳‧昭公十 七年》中記載春秋時郯子向魯君解釋各古帝王氏族由來,由此看來,黃帝不過是 眾多部族首領之一360;而在《管子》一書之〈封禪〉篇裡,其為受天命而得封禪 的眾多帝王之一,於〈輕重戊〉篇中,則為開化天下的古帝王之一,前有虙戲(伏

357〔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清〕阮元校勘:《春秋左傳正義》,收入《重刊宋本十三 經注疏附校勘記》第六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9 年第七版),頁 835-836。

358〔唐〕房玄齡註:《管子》(上海涵芬樓景印宋刋本),收入《大本原式精印四部叢刋正編》第 18 冊,頁 97。

359〔唐〕房玄齡註:《管子》(上海涵芬樓景印宋刋本),收入《大本原式精印四部叢刋正編》第 18 冊,頁 150

360 參見王明珂:《英雄祖先與弟兄民族:根基歷史的文本與情境》(臺北市:允晨文化,2006 年 9 月初版),頁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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羲)、神農,後有夏、殷、周人之王361。除此之外,在《易經‧繫辭下》與《國 語‧魯語上》中,亦可見到黃帝以賢明古聖王的姿態出現: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黃帝、堯、舜垂 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周易‧繫辭下》)362

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

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扞大患則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黃帝能成 命百物,以明民共財。……故有虞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夏后 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禘舜363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 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國語‧魯語上第四》)364

根據《國語‧魯語上》的記載,顓頊、堯、舜、禹皆為黃帝後裔,又因其為各代 先祖,故得以於王者祭祀天地時以始祖身分配享;而類似的說法,也同樣出現在

《禮記‧祭法》中,並以黃帝作為虞、夏、商、周四代帝王家族的共同祖先:

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 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禮記‧祭法》)365

因此,若將上述兩段文字綜而觀之,不難發現,在先秦後期人們歷史記憶中的黃 帝,已漸具共祖態勢。直至漢初,黃帝為帝王系譜開端的地位,更因司馬遷撰寫

《史記》時將之視為信史的源始帝王而更加確立:

太史公曰: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 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孔子所傳宰予問五帝德及帝繫姓,儒者或不傳。

余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於海,南浮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 帝、堯、舜之處,風教固殊焉,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予觀春秋、國語,

其發明五帝德、帝繫姓章矣,顧弟弗深考,其所表見皆不虛。書缺有閒矣,

361 參見王明珂:《英雄祖先與弟兄民族:根基歷史的文本與情境》(臺北市:允晨文化,2006 年 9 月初版),頁 68-69。

362 參見〔魏〕王弼、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清〕阮元校勘:《周易正義》,收入《重 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第一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9 年第七版),頁 167。

363 韋昭注:「舜當為嚳字之誤也。禮祭法曰商人禘嚳,嚳契父,商之先,故禘之。」參見〔三國‧

吳〕韋昭注:《國語》(杭州葉氏藏明金李校刊本),收入《四部叢刊初編‧史部》第 57 冊(臺 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39。

364〔三國‧吳〕韋昭注:《國語》(杭州葉氏藏明金李校刊本),收入《四部叢刊初編‧史部》第 57 冊(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39-40。

365〔漢〕鄭元注,〔唐〕孔穎達等正義,〔清〕阮元校勘:《禮記正義》,收入《重刊宋本十三經注 疏附校勘記》第五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9 年第七版),頁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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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軼乃時時見於他說。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余 并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史記‧五帝本紀》)366 司馬遷於〈五帝本紀〉文末贊語中論道,黃帝之說不見於古史《尚書》中,而諸 子百家言及黃帝,又往往涉於神怪而未能符合儒家典範,故儒者多不傳;然而在 實地考察傳說中黃帝領土及所建都邑,並參酌《春秋》、《國語》及〈五帝德〉、〈帝 繫姓〉367後,認為黃帝之說不虛,且其風俗教化確實有影響力,故將黃帝載入〈五 帝本紀〉,並以之為五帝之首。

除此之外,司馬遷亦將夏商周三代之祖納入黃帝之裔。不同的是,夏帝系 是從「父系」考察其與黃帝的淵源,但殷周帝系卻是由「母為帝嚳之妃」串起其 與黃帝的血脈網絡:

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帝顓頊,顓頊之父曰昌意,昌意 之父曰黃帝。禹者,黃帝之玄孫而帝顓頊之孫也。禹之曾大父昌意及父鯀 皆不得在帝位,為人臣。(《史記‧夏本紀》)368

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 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

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封于商,賜姓子氏。契 興於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於百姓,百姓以平。(《史記‧殷本紀》)369

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封于商,賜姓子氏。契 興於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於百姓,百姓以平。(《史記‧殷本紀》)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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