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齒顎矯正學科

一、訓練對象:新進牙醫師於進入訓練第二年期間。

二、訓練計畫師資:

(一)柳營奇美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牙醫部資深矯正科醫師經衛生福利部牙醫 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訓練合格者為之專任教師。

(二)永康奇美醫院牙醫部資深醫師經衛生福利部矯正科醫師醫師畢業後一般 醫學訓練計畫訓練合格者為本計畫之兼任教師。

三、訓練目標:

(一)完整的矯正病例資料收集紀錄、分析與報告。

(二)矯正裝置的製作。

(三)全顎攝影的操作。

(四)說出固定矯正裝置的基本原理。

(五)診斷各種不同類型咬合異常、顏面美觀分析之能力。

(六)運用實證醫學之知識。學讀齒顎矯正文獻。

(七)簡單齒列矯正之處理能力。

四、教學資源:

(一)教學師資:

1.專任教師:0 位。

2.兼任教師:郭峻良、劉宜華、楊淳琇、王崇歷等 4 位。

(二)教學設施與設備:

主要訓練場所為牙科部齒顎矯正學科診間、會議室、討論室、及技工室 等。

醫療設施 及設備

矯正治療區:

專屬齒顎矯正科治療區 候診區〔〕有 〔 〕無 治療區〔〕有 〔 〕無 衛教區〔〕有 〔 〕無 矯正治療台:

專屬齒顎矯正科治療 4 台

25 坪

X光設備:

牙根尖(periapical) 2 台 全口 X 光攝影(panography) 1 台 側顱(cephalometric) 1 台 其它: Dental Cone Beam CT 1 台(柳營) 消毒設備:

本院器械之消毒滅菌統一由 CSR(中央消毒系統)進行。

技工室及相關設備,例如:

專屬技工室 〔ˇ 〕有 〔 〕無 石膏模型研磨機(model trimmer) 1 台

點焊機 1 台 壓模成型機 1 台 石膏攪拌震盪器 1 台 資料儲存設施:

建檔制度 〔〕有 〔 〕無 系列石膏模型〔〕有 〔 〕無

系列影像資料(含 X 光片或相片等明確標記病歷號、日期,依序排列等。

〔〕有 〔 〕無 齒顎矯正器械:

器械數量與每診平均應診人數至少 1:2〔 〕有 〔 〕無 診間器械使用流程與分配說明〔〕有 〔 〕無

每週定期清點及維修器械,並有紀錄〔〕有 〔 〕無 五、訓練課程與時間:

(一)訓練期間:選修二至六個月。受訓至少兩個月,須完成規定之每月治療 病例數及教學訓練內容。

(二)訓練內容及方式:

1.學習顱顏齒列及顎骨之生長發育,齒顎矯正治療之資料收集、 分析等 基本知識。(學習類別:醫學知識、病人照顧、制度下之臨床工作) (1)資料收集與診斷分析。

(2)治療計畫擬定之原則。

(3)熟悉齒顎矯正之材料與器械。

(4)見習齒顎矯正治療之操作與技能。

(5)了解咬合異常轉診之適應症。

(6)了解醫學相關倫理原則:尊重自主原則、不傷害原則、行善原則、正 義原則。

2.須完成下列治療病例數: banding

(五) 臨床教學(學習類別:病人照顧、制度下之臨床工作)

14:00 贗復 4.認識套環且banding。

指導下

11.骨釘植入手術 觀念

學習 助手 指導下 執行

局部 主刀

局部

主刀 主刀

六、評估標準:

(一) 評估項目 1.矯正臨床病例

(1)病例資料蒐集及其臨床檢查與紀錄是否正確(含模型、X 光片及照片) 個別予以細項評估。

(2)指派病例之診斷分析。

(3)指派病例之治療計畫擬定。

2.矯正臨床技能

(1)辨認矯正器及套環。

(2)分離器放置。

(3)矯正裝置黏著。

(4)簡單彎線。

(5)矯正裝置拆除。

(6)固定式維持器製作。

(二) 評估方法:

1.各臨床步驟由每月由科主任或負責教師執行,並於各新進牙醫師學習 護照中簽名並完成評分及回饋機制,並予以確認並簽名

2.每月由科主任及主治醫師於各新進牙醫師學習護照中簽名、完成評分 及回饋機制,新進牙醫師必須確實完成回饋步驟並簽名。

3.考評項目: 以齒顎矯正科臨床能力及教學訓練內容評估之。

(1)異常咬合診斷: 考核新進牙醫師是否了解異常咬合之分類,並且能 於臨床中利用各種檢查進行鑑別診斷。

(2) X 光分析法:熟悉與學習環口及側顱分析法之診斷,並應用於臨床 病人之分析,幫助做出正確之診斷。

(3)臨床矯正訓練:包含各式矯正器、套環、矯正線分類、簡單彎線、拆 除矯正裝置等等。

(4)基礎矯正裝置製作: 確實操作基本矯正裝置之製作如 fix retainer 之 製作等。

(5)學術教學訓練內容: 包括定期病例報告、病例呈報完整性及技巧。

(三) 評分標準

依照學員之表現,就上述評分項目予以 5 個級分(A~E 級)做考評:

1.評比A:表示已能完全達到一般要求水準。

2.評比B:表示大部分能達到一般水準。

3.評比C:表示部分能達到一般水準。

4.評比D:表示尚未能達到一般水準。

5.評比E:表示尚未獲得相關經驗而必須補足。

(四) 回饋機制

1. 各項評估項目中,教師於新進牙醫師之學習護照中填寫建議及改進事 項,並給予評分及簽名,發還給新進牙醫師,新進牙醫師須確實簽 名表示知悉教師建議的事項,並反應問題,以便教師針對新進牙醫 師所遇問題再行加強輔導。

2. 評量方法:

(1) 依教學檢討會議討論建議,定期由導師舉辨導師座談落實雙向回饋 機制,提供多面項評量方法。

(2)新進牙醫師於訓練過程,教師將以各類評量方法進行學習評量,並 於每月彙整通知學員,相關文件將一併列入學習護照中進行保存,

以做為學員改進依據。

(3)以去連結方式進行教師評核,提供教師教學改進參考。

(4)若新進牙醫師對於訓練課程有問題亦可透過醫學教育委員會與書面 投書教學中心表達意見。

(五)督導與改進:

1.本院定期舉辦教學檢討會議,檢討相關教學內容、評估方式、及學員 教師反應意見,並適時修訂本計劃。

2.牙醫部受本院教育委員會督導,牙醫重大教育決議事項會報至教育委 員會備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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