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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T in educ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 and e-Learning. Are these terminologies the same to you? If not, why d id you choose e-Learning at that time? Any particular reason for doing so? (當初為何選用數位學習這個詞?有任何特殊理由嘛?)此題希望能了解為何當初這些重要利益 關係人(key stakeholders)選擇此一修辭(rhetoric)來進行這個國家型計畫之申請。

2、After the success of EduCity (亞卓市),why do you want to continue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the E-Leaning program? 在亞卓市的成功之後,當初為何想申請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

3、In the beginning stage of application, who and what organizations are the key stakeholders?

E.g. the NSC, proposal writing team? 可否說明在第一期計畫申請時,哪些人、單位是主要的利益 關係人?

4、Could you make a brief comment on the socio-cultural atmosphere/context at that time? What are the external driving forces to make this National Program for e-Learing successful? 可 否請您回想,當初提出這個計畫時台灣整體的社會氛圍與研究環境是如何?

5、What is the intended outcome of the program? What are the major themes (i.e. your intentions) while proposing the National Program for e-Learing ? Who decided them? 當初提出數位學習國 家型計畫時,最主要的政策性目標為何?其中的各項主題是如何決定的?誰決定的?

6、Any major challenge that you have faced while conducting the program? How did you overcome the challenge? 在計畫執行中,有遭遇哪些困難?如何解決的?

7、Who come out with the theme of each call for proposal? What is the reviewing process? 每 次研究計畫提案申請的主題是誰決定的?審查機制為何?

8、What is the most prominent outcome (list one only) ? 請您說出您認為這個國家型計畫最重 要的成果(一項即可)?

9、Any unintended consequence, either good or bad, took place? Also, would you conclude that you have achieved most of your original intention? 有任何非預期之影響(好或不好皆可)?您 會認為這些政策有達到當初的預期之目標嘛?

10、During the application of second five-year program, are the stakeholders the same as the first program? 第一期與第二期計畫裡,重要關係人有變動嘛?

18  附件三

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成果彙整與趨勢分析

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歷時10年,這10年來針對數位學習這塊領域,嘗試多方合作,產、官、學、

研都一起動起來,期望能帶動全民數位學習。兩期的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共投入10億的經費,第一期 投入了約四億的經費,第二期更投入了約六億的經費,投入了相當多的金額與人力在數位學習方面,

務必有效的推動數位學習,使全民受益。

本研究以申請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的 565 件計畫與 293 件通過審查的計畫作為研究對象,利用主 題歸類進行單一主題的判別,並做學科與對象的交叉比對,試圖找出數位學習的未來趨勢。

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 565 筆計畫中(含多年期計畫),可分析出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之主題趨勢有 以下幾類:

1. 應用(Applications)

應用已有的軟體或工具進行數位學習。「創作工具」、「影響評價」、「群組工具」、「互動學習環境」、「多 媒體/超媒體應用」、「研究視角」、「虛擬實境/擴增實境」、「網際網路課程和學習資源網站」、「遊戲」、

「知識管理」和「實驗」皆屬此類。

2. 設計與環境(Design and Environments)

關於情境、環境的設計,或個人與電腦進行互動學習等。「設計原則」、「人機互動」、「人為因素」、「可 用性/使用者研究」、「使用者介面設計」和「教材與教學設計」皆屬此類。

3. 評價與測量(Evaluation and Measurement)

工具設計(指評量或測驗卷等)、形成性評量、同儕評量、量化研究或評量系統皆屬此類。

4. 基礎設施,管理,技術及科技(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Technology & Tech)

偏重技術面的平台系統設計、開發。「教育技術體系架構」、「遠程學習系統設計」、「分佈式學習環境」、

「系統設計方法」、「多媒體/超媒體系統」、「網站管理的考慮」、「網際網路課程支援系統」、「知識型系 統」、「內容管理」、「學習管理系統」和「學習科技」皆屬此類。

5. 語言(Languages)

關於程式語言的編寫。Java、Programming、其他(不屬上述兩類的語言)皆屬此類。

6. 法律,經濟和倫理方面(Legal, Economic and Ethical Aspects)

有關於法律,經濟和倫理方面的數位學習。「學術不誠實」、「新興技術和輔助功能」、「性別研究」、「音 樂技術」、「政策」、「安全」、「網路倫理」皆屬此類。

7. 教育學(Pedagogy)

研究數位學習的教育現象和教育問題。「建構主義」、「合作/協作學習」、「數位學習」、「正式和非正式 的學習環境」、「實施經驗」、「行動學習」、「個人化學習」、「社群」、「教師網絡、訓練與支持」、「教師/

學生新角色」、「策略與引導」、「訓練」、「顧問指導」和「鷹架」皆屬此類。

8. 標準化(Standardization)

符合某一制定的規格,如 SCORM(Sharable Content Object Reference Model)。

9.無法分類

其他,計畫中無法分於上述八類,或不屬數位學習的計畫,皆歸於此類。

從 565 筆申請資料之摘要進行學科對象判別,共列舉出 11 項對象分類、13 項學科分類,以下為 對象、學科所包含之範圍與解釋如下:

11 項對象分類:

1.幼兒

指學齡前兒童。

2.中小學生

指小學生、國、高中(職)生。

3.大專院校

指專科生、大學生或研究生。

4.教育員

指教師、教育者或研究員。

5.社會人士 指一般大眾。

6.弱勢族群

指身心障礙者、老年人、新移民以及偏遠地區的居民。

7.醫護人員

指醫生、護理人員及相關醫療單位人員。

8.外籍人士

指國外人員或外籍學生。

9.公司企業

針對企業本身,或指工程從業員、商業從業員。

10.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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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它

在申請的計畫中,並未指出針對哪一個族群或對象。

13 項學科分類:

1.整體教育環境與情況

未專門單指某一學科,且是以整體的環境做考量,做教育環境的營造與建置。

2.語文教育

語文教育包含英語、華語文、台語或其他外語等。這裡的「華語文」僅列第二分項「數位學習環境與 工具開發計畫」中的計畫,第七分項「華語文作為第二語言之數位學習計畫」不列入計算。

3.數學科

以數學科為研究學科。

4.自然科學

以自然科學、生物、物理、化學與生命科學等為研究學科。

5.社會科

以歷史、地理或公民為研究學科。

6.藝術與人文

以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音樂為研究學科。

7.生活課程

以國小一年級生活課程為研究學科。

8.體育科

以運動、武術等為研究學科。

9.特殊教育

以開發輔具或教導身心障礙者學習的課程。

10.綜合學科

綜合學科是指含兩個學科以上,如以社會科和自然科學為主要研究學科。

11.技法課程

以技術為教授課程,教導學生技法方面的相關知識。

12.醫學

以中、西醫的課程為研究學科。

1. 應用(Applications) 167(29.6%) 71(24.2%)

2. 設計與環境(Design and Environments) 116(20.5%) 56(19.1%)

3. 評價與測量(Evaluation and Measurement) 37(6.5%) 16(5.5%)

4. 基礎設施,管理,技術及科技(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Technology & Tech) 123(21.8%) 75(25.6%)

5. 語言(Languages) 8(1.4%) 1(0.3%)

6. 法律,經濟和倫理方面

(Legal, Economic and Ethical Aspects) 18(3.2%) 21(7.2%)

7. 教育學(Pedagogy) 93(16.5%) 50(17.1%)

8. 標準化(Standardization) 1(0.1%) 3(1%)

9.無法分類 2(0.4%)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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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1 計畫,但通過的件數僅有1件,「標準化」的計畫只有93、94和95年的1件,但它是多年期計畫,實際算 來申請「標準化」的計畫僅有1件,這兩類不屬於數位學習領域,所以較少人申請,計畫通過的比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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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可用對象,所以無法明確判讀。其次多筆的是「大專院校」和「中小學生」,可能是主持人比較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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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族群 0 0 0 6 0 0 0 0 0 34 0 8 0 48 多對象 0 2 0 1 2 0 0 0 1 0 0 7 0 13 其他 0 1 0 5 21 11 0 1 1 0 0 50 0 90 總和 1 11 2 16 42 25 3 1 19 34 6 126 7 293

由上表可知,除了「其他」外,屬於教育體系的「大專院校」與「中小學生」和「教育員」在「環 境情況」中占了 4 成左右,為了讓師生有個優良的數位學習環境可以研究與學習,計畫主持人對於改 善整體師生的環境相當的重視。

「技法教育」在全部的通過計畫中占了不到一成,在不到一成的計畫通過名單中,以公司企業為 對象的計畫僅申請了 8 筆,通過 3 筆。雖然「技法教育」在學界逐漸抬頭,也往產學合作方面去共同 努力,但公司企業的「技法教育」中偏少,未來希望透過企業提供的培訓和資源,連結人才,培養學 生專業技術,讓公司企業與大專院校的資源做串連,使人才更能符合產業需求之人力的質與量,進而 達到最大產能與效能。

綜合來看,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有待改進的地方是教育和科技人才整合不足。從申請和通過的件 數來看,偏重技術層面的計畫容易通過,但真正落實到教育現場時,成效卻有所限制。反而是與教育 相關的計畫卻相對較少,政府應該朝向這方面進行有效整合,讓教育和科技人才可以確切的合作,達 到雙贏的結果。另外,新興科技如雲端技術、擴增實境,也較缺乏,是未來可以補強之處。值得一提 的是,針對弱勢族群設計的相關輔具、數位華語文學習均是在本國家型計畫推動之下有極佳成果,而 形成新的專門計畫繼續發展。從這方面看,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扮演極重要之育成角色。

數位學習是國家到民間都在積極推動的時代趨勢,國科會於 2002 年通過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 畫,希望透過數位學習國家型計畫的先導,加值應用與推廣數位學習,將學界的研發能量引薦至業界,

研究能量累積及人才培育不易,擅加運用及安置這股已經成熟的能量,繼續在產、學、研各領域上持 續發揮,未來希望更多跨教育與科技人才的整合。目前雖已具教學實務運用與產學合作的雛形,然而 相較於學術研究能量的提升,此部分的成效仍較需時間與更明確的政策帶領,逐步落實轉化研究成果 至教育現場及數位產業。

28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