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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2005 年、2007 年創新調查之比較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2001 年、2005 年、2007 年創新調查之比較

一、2001 年創新調查設計簡介

依據 OECD 的產業分類標準並考量我國產業結構,並將企業規模依員工人數 分成 6~19 人、20~49 人、50~249 人、250 人以上等四層,分別稱為超小型企業(簡 稱 XSE)、小型企業(簡稱 SE)、中型企業(簡稱 ME)及大型企業(簡稱 LE)。

基於國際通用標準,僅就其中 SE、ME、LE 三層進行國際比較。

產業別分為製造業及服務業兩大類。其中製造業包括:

食品飲料煙草、紡織成衣毛皮皮革、木工造紙印刷出版、焦炭石油核燃料化

34 

學產品橡膠塑膠、非金屬礦物製品、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製品、機械設備儀器運 輸工具、傢具及其他等九類。

服務業包括:

水電燃氣供應業、營造業、批發零售貿易汽車修理、餐飲旅館、運輸倉儲停 車場、通信、金融證券期貨保險、不動產工商服務學術研究及服務業、社會個人 服務業等九類。

2001 年調查在推估台灣地區技術創新活動時,是利用加權平均法來估計,

以國際間常用的各行業「企業家數」或「員工人數」作為權數,分為以下三種情 況來探討:(1)員工人數在 20 人以上之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企業家數加權),

(2)員工人數在 20 人以上之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以員工人數加權),(3)員 工人數在 6 人以上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1. 調查時間及範圍

2001 年開始調查,調查進行時間為 2001 年 8 月 1 日至 2002 年 7 月 31 日,包含電話篩選調查與派員面訪。調查範圍:台灣地區員工人數在 6 人以 上之企業,包括製造業與服務業,在民國 87 年-89 年(1998-2000 年)期間的創 新活動。

2. 調查對象

職務為經理、副總以上的高階主管或其授權人員為調查對象。

3. 調查設計

(1)調查母體

以行政院主計處民國 90 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企業資料為母體底冊。

(2)抽樣方法

依據 OECD 及全國科技動態調查資料的行業分類方法,各行業依員工人

數分層,其中 6~19 人、20~49 人、50~249 人及 250~499 人為抽查層。員工人 數在 500 人以上為普查層。

抽查層部分,由主計處「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母體中依分層比例隨機抽 樣原則抽出

60,000

家為樣本,其中

10,000

家為正式樣本,另

50,000

家為備 用樣本。

(3)調查方法

調查流程詳圖一-4,並說明如下:

A、第一階段-電話篩選調查

對於員工人數為 6~499 人的企業,以簡單問卷採電話篩選方式詢問受 訪企業於民國 87 至 89 年間是否有技術創新活動,凡回答有技術創新活動 之企業列為第二階段面訪對象,共計篩選出

2,738

家。

員工人數 500 人以上的企業,不經電話篩選,直接列為第二階段面訪 對象。

B、第二階段-派員面訪

受訪企業共 3,464 家,包括經第一階段電話篩選有技術創新活動的 2,738 家企業,以及員工人數 500 人以上企業 726 家。採先郵寄問卷再派 員面訪的方式,進行完整問卷之調查訪問。

C、第三階段-追蹤調查

為精確推估大型企業有技術創新活動之比例,另行追加調查員工人數 在 250~499 人之企業,追加樣本數 107 家。

D、第四階段-調整誤差

為精確推估企業技術創新情況,本調查並進行型一與型二誤差(圖一 -4)之修正。

1. 對第一階段電話篩選回答無技術創新之

4,951

家企業,另依分層比例 隨機抽樣

372

家企業,並派員作實地追蹤訪問,所得結果作為型一 誤差之修正依據。

第一階段電話篩選回答有技術創新,第二階段面訪有 521 家企業回答無技術創 新,其比例作為型二誤差之修正依據。

電訪回答

414  92  1957  521 

表一-5 2001 年創新調查面訪有效樣本結構

1、 調查時間及範圍

2005 年開始調查,調查進行時間為 2005 年 12 月 1 日至 2006 年 2 月 28 日,皆以固定樣本(Panel)的方式,即以第一次技術創新調查的樣本為主要 對象,再做追蹤電話調查訪問。調查範圍為台灣地區員工人數 6 人以上之企 業,包括製造業與服務業,在民國 90 年-92 年(2001-2003 年)期間的創新活動。

2、 調查對象

職務為經理、副總以上的高階主管或其授權人員為調查對象。

3、調查設計

(1)調查母體

以第一次技術創新調查的 10,000 家正式樣本為主要對象,尤其以第一 次調查完訪的 3356 家。作追蹤電訪調查。

(2)抽樣方法

主要依據 OECD 及全國科技動態調查資料的行業分類方法,各行業再依 員工人數分層,其中員工人數為 6~19 人的企業稱為超小型企業(XSE)、20~49 人的企業稱為小型企業(SE)、50~249 人的企業稱為中型企業(ME),此三層為 抽查層,而 250 人以上的企業稱為大型企業(LE),其中 250~499 人的企業為 抽查層,而員工人數在 500 人以上的企業為普查層。

抽查層部分,由主計處「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母體中以分層比例隨機抽 樣的原則抽出約 60,000 家企業為樣本,其中 10,000 家企業為正式樣本,另 50,000 家企業為備用樣本。將第一次技術創新調查的正式樣本及

(3)調查方法

依據台灣地區第一次技術創新調查(TTIS1),以固定樣本(Panel)電話 訪問調查的方式詢問企業於民國 90 至 92 年間是否有技術創新活動,有技術 創新者共計有 2,522 家。無技術創新活動企業 92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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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1、2005、2007 年三年創新調查設計之比較

台灣地區創新調查 2001 年、2005 年、2007 年三次調查比較,如下表一 -6。

表一-6、台灣地區創新調查 2001 年、2005 年、2007 年三次調查比較表

調查開始年 2001 年 2005 年 2007 年

調查時間 2001.08.01~2002.07.31 2005.12.01~2006.02.28 2007.08.01~2007.10.31 創新期間 1998-2000 2001-2003 2004-2006 企業範圍 台灣地區員工人數在 6 人以上之企業,包括製造業與服務業 分層,其中 6~19 人、20~49 人、50~249 人及 250~499 人為抽查層。前五千大

第六節 研究內容與限制

為了瞭解台灣的創新水準,本研究將 2007 在台灣進行的創新調查結果與歐 盟的平均結果做比較、也跟前兩次(2001、2005 年)調查的結果做比較。更在大型 調查完之後,在 2009 年初追加一個追蹤調查以即時瞭解金融風暴的影響。這些 內容呈現在完整報告的以下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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