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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一代,北方始終存在著強大的非漢民族,從明初以來的 蒙古諸部,到晚明的建州女真,各民族與明朝的頻繁互動,以及 非漢民族彼此間的競爭與衝突,都對明朝的邊防與國勢造成衝擊 與影響。自正統朝以降,女真受到來自蒙古東進的壓力,被迫自 奴兒干都司轄區向南遷徙進入遼東邊境,從而暴露出遼東兵備廢 弛與邊政傾頹的危機,朝廷則起用遼籍將領以為因應,也促成遼 東在地軍事家族的崛起。迨嘉靖朝晚期以迄明末,由於建州女真 勢力的興起,使得遼東的情勢再次出現變化,又造就另一批軍事 家族的出現,其中又以在遼久任總兵的李成梁、毛文龍、祖大壽 三人及其家族最為重要。由於李、毛、祖三家分處於明、清強弱 易勢過程中的不同階段,故呈現出的家族特徵、政治立場,及其 對時局的影響程度,也就各有不同。

就家族成員的出身與維繫的力量而言,李、毛、祖三家都是 由外地移居遼東,李成梁、毛文龍、祖大壽三人也都從基層軍官 憑藉軍功逐步上升,其中李、祖兩家已在當地定居數代,兄弟子 姪、姻親戚屬任職軍中的人數甚多,血緣關係成為維繫家族成員 的基本力量。毛文龍因隻身赴遼發展,家中人少丁稀,乃透過挑 選部眾收為義子、義孫的方式,形成以他為中心的擬血緣家族;

後來祖大壽也採用相同的方法,使親族的規模更加擴大。其次,

邊防將領普遍有蓄養部曲家丁供作武力的風氣,當這些私屬立有 軍 功 時 , 亦 得 出 任 正 式 的 軍 職 , 主 僕 關 係 成 為 維 繫 的 第 二 種 力 量,尤以李成梁家族最為明顯。再次,三人初任總兵時均已年過 四十,長年的征戰,為他們在軍中培植豐沛的人脈,是以各家族 之中皆有異姓的追隨者,袍澤關係成為維繫的第三種力量。又遼 東地區胡漢雜處,沾染胡風的漢人戰鬥力較高,為將帥所樂用,

加以朝廷政策傾向重用遼人,因此家族中的異姓成員亦以遼人居 多,地緣關係也是維繫的力量之一。家族的領導者透過各種人際 關係,將不同來源的成員組織起來,使之成為服從於家長的軍事 力量,故具有私人武力的性質。

就家族地位的經營與鞏固的方式而言,展現軍事實力是軍事 家族賴以立足的根基,藉由軍功換取經濟利益與政治資源,家長 再透過利益分配與資源分享,用以凝聚成員對家族的向心力,進 而使家族勢力得以延續與壯大。在經濟方面,他們累積龐大的資 產,用作籠絡部將、豢養私軍,以保證戰爭時的勝利;又用於疏 通官員、結好宦寺,以確保政治上的奧援。在政治方面,李成梁 長期受到皇帝寵用,刻意結納中央官員,再依恃中央的力量支配 地 方 , 屬 於 中 央 型 的 軍 事 家 族 ; 毛 文 龍 盤 據 海 上 , 朝 廷 鞭 長 莫 及,乃專注於維護各島的勢力,無意於官場人脈的開拓,屬於地 方型的軍事家族;祖大壽則採取中央、地方雙管齊下的策略,係 介 在 李 、 毛 兩 家 之 間 的 折 衷 型 。 惟 在 皇 帝 聽 信 宦 官 的 政 治 環 境 中,為維護與鞏固家族地位,都不可避免地必須攀附內侍,期能 上達天聽或獲得庇護。

就軍事家族對明朝的態度而言,在家長的極力營造之下,將 成 員 整 合 成 為 生 死 與 共 、 利 益 均 霑 的 生 命 共 同 體 , 使 武 力 私 有 化 、 效 忠 個 人 化 ; 成 員 與 國 家 的 從 屬 關 係 , 是 透 過 家 長 而 建 立 的,故家長的政治立場便成為家族的重要指標,也關係著明、清 雙方勢力的消長。李成梁在萬曆朝兩次鎮遼期間,雖有種種掩罪 冒功的行為,仍能維持遼東邊境起碼的安寧,卻因他的輕忽與放 任,也間接助長努爾哈齊勢力的崛起。李家第二代成員之中,亦 不乏善戰者,惟家族整體戰鬥績效則大不如前,以致在萬曆朝中 期以後呈現出沒落之勢,而薩爾滸之戰的潰敗,則宣告李成梁家 族的徹底瓦解。縱使李成梁在遼東積極拓展家族勢力、經營家族 利益,甚至在邊防事務上作出若干可議的判斷,但始終不曾背離 明朝,故朝廷認為是可以信賴的武力,是以日後李氏諸子在戰場 接連失利,皇帝猶念念不忘李氏之功。

活躍於天啟朝的毛文龍,面對的是遼東防線已退縮至半島地 區的情勢。毛氏在東江開鎮之初,戰績頗為可觀,待家族地位穩 固之後,卻敗績頻傳,顯然是置金國政權迅速擴張對邊防的威脅 於不顧,而以建立海上基地經營家族事業為滿足;雖自認對敵有 牽制之功,實則僅限於騷擾的作用。及金國與明朝相繼出現權力 交替,可能妨害毛家政經利益時,毛文龍嘗試與金國交通,欲挾 兩端以圖在夾縫中求生存,則又是以維護家族事業為優先,結果 卻招致殺身之禍。由於毛氏家族的組成,是毛文龍與各個成員分 別 建 立 的 私 人 擬 血 緣 關 係 , 而 成 員 彼 此 之 間 欠 缺 橫 向 聯 繫 的 力 量,加以毛文龍政治立場搖擺不定,以致部眾在失去家長領導之 後,即變得群龍無首難以約束,於是接連發生大規模叛降事件。

祖大壽家族勢力的形成過程,與其他兩家略有不同,李、毛 被擢為總兵後,便自立門戶另謀發展;祖大壽則始終依附於提攜 他的孫承宗、袁崇煥,是孫、袁邊防政策的支持者與執行者。祖 家在此階段的經營形態傾向於中央型的特徵,政治立場則是忠於 明朝,近似於李成梁家族;迨袁、孫二人相繼失勢之後,才轉為 兼營地方。惟在軍事能力的表現方面,李成梁家族尚有主動出擊 之功,毛文龍家族猶有伺機騷擾之舉,而在崇禎朝被倚為邊防支 柱的祖大壽家族,只能憑藉堅守的能力,以鞏固家族地位。又祖 家在大凌河、松錦兩次關鍵性戰役的重挫,導致家族發生重大變 化,大凌河之戰造成祖家一分為二,衍生出家族成員分仕兩國的 特殊現象;松錦之戰使祖家的勢力退出明朝,而令吳三桂及其部 眾淪為徘徊在山海關的孤軍。必須強調的是,祖家在大凌河之戰 後雖有部分成員投降,但祖大壽在錦州淪陷之前,仍繼續領導留 居明朝的成員堅決抵抗,故其個人的立場是向著明朝的。在變局 之 中 , 祖 大 壽 的 態 度 與 毛 文 龍 相 同 , 都 是 以 維 護 家 族 利 益 為 優 先;不同的是毛文龍試圖在明、清的對立中尋求生機,祖大壽則 冀望從中爭取擴大家族勢力的契機。

晚明遼東的局勢,提供軍事家族形成與發展的環境,明朝為 求穩住邊情,聽任軍事家族的勢力坐大。惟在明清政權轉移的過

程中,軍事家族的成員陸續叛明歸清之後,雖能在清政權中獲得 新的政治地位與軍事職位,但不允許私人武力、個人效忠的家族 模式的存在,一切都須納入滿洲統治者的管制中,即便毛、祖兩 家成員仕清人數眾多,也無法回復過去的家族形態。祖家因納入 八旗漢軍系統而被拆散,地位崇高的孔、耿、尚、吳四王,在軍 事行動中也受到層層限制,他們在清軍入關前後的征服戰爭中,

始終扮演從征的次要地位。直到順治六年(1649),孔、耿、尚分 別奉命往剿兩廣,准許「挈家駐防」,並同意「地方既定之後,凡 軍機事務悉聽王調度」;446復於順治十六年(1659)將吳、尚、耿 派往雲南、廣東、福建駐鎮,447諸王在掌握兵馬、地方之後,遂 複製毛、祖發展家族勢力的經驗,試圖建立以個人為中心的新的 軍事家族。康熙十二年(1673)爆發的三藩反清事件,實為明末 遼東軍事家族的後續發展。

446 見《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44,頁4-7,順治 六年五月丁丑條。

447 順、康年間諸王人事出現變化:順治六年(1649),靖南王耿仲明因部屬觸犯隱匿 逃人罪,在江西自盡;順治八年(1651),子繼茂襲王爵;康熙十年(1671),耿 繼茂病卒,子精忠襲爵。見《清史列傳》,卷78,〈貳臣傳甲.耿仲明〉,頁 6481;同書,卷80,〈逆臣傳.耿精忠〉,頁6660。另順治九年(1652),孔有德 在桂林,遭南明桂王將李定國圍攻,兵敗自殺,女四貞適孫延齡,見同書,卷78,

〈貳臣傳甲.孔有德〉,頁6418。孫延齡父孫龍,原為孔有德麾下副將,據同書,

卷80,〈逆臣傳.孫延齡〉,頁6676-6678,曰:「(康熙五年)命延齡為鎮守廣 西將軍,統轄有德所遺部眾,駐桂林。……時吳三桂以平西王爵留鎮雲南,凡滇黔 官吏悉擅除授,延齡效之,漸驕縱,無忌憚」,可知孫延齡在接收孔有德部眾之 後,亦圖發展私人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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