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際遼東的軍事家族
—李、毛、祖三家的比較
葉高樹
*摘要
明 清 之 際 遼 東 興 起 若 干 藉 由 軍 職 發 展 私 人 勢 力 的 家 族 , 其 中 以 李 成 梁、毛文龍、祖大壽三位總兵家族最具代表性。這些擁有影響力的遼東軍 事家族,探討其成員的出身、維繫家族的力量、任職明朝的作為等情形, 可歸納出家族特徵;分析其鞏固家族勢力的方式,以及與中央、地方的互 動關係,有助於掌握經營與發展的模式;討論其在明清戰爭期間的表現, 以及與滿洲政權間的戰、和、降的關係,則可瞭解明清雙方在東北勢力的 消長,故可藉由對三家興衰的論述,呈現遼東軍事家族的歷史地位。李、 毛、祖三家的活躍期雖有時間先後的不同,然以家族的形態出現、刻意經 營 家 族 勢 力 、 左 右 戰 局 的 能 力 、 政 治 立 場 的 抉 擇 等 , 皆 有 其 相 互 異 同 之 處,故可就三家的崛起、壯大、轉變乃至瓦解的歷程加以比較,將之置於 明清對峙與政權轉移的脈絡中進行考察,並將討論的重點集中於:一、遼 東 邊 政 傾 危 與 軍 事 家 族 的 崛 起 ; 二 、 李 、 毛 、 祖 軍 事 家 族 的 經 營 形 態 ; 三、明清對峙與李、毛、祖家族動向;四、明清政權轉移與軍事家族的解 體。 關鍵詞:遼東、軍事家族、李成梁、毛文龍、祖大壽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本文獲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NSC94-2411-H-003-011)補助,謹申謝忱。一、前言
滿洲政權自努爾哈齊在赫圖阿拉(hetu ala,興京)建國稱汗 起(金國〔aisin gurun〕天命元年,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以 不及五十年的時間,即能入主北京(清順治元年,1644),進而統 治整個中國(順治十八年,1661),清朝官書強調是「以弧矢威天 下,八旗勁旅,克奏膚功」。1然而,論者以為,滿洲征服中國, 固然是憑藉有根柢的武力,其招降納叛、封賞不吝的策略,亦是 獲致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2甚至質疑滿洲軍隊精銳驍勇、所向無 敵之說,係誇大、聳動之辭,而將明、清強弱易勢的關鍵,歸因 於「遼人叛將,明兵不敵」。3惟不論是否同意清朝官書的見解, 都指出「叛降者」,尤其是遼東武人的動向,對時局的影響至鉅。 明中葉以後,由於東北女真諸部蜂起爭雄,駐防遼東地區將 領也逐漸受到朝廷的重視。然而,這些將領在鎮守地方的同時, 積極發展私人武力,刻意經營政軍關係,致力壟斷經濟利源,且 常以家族的形態出現,遂成為當地的「勢族」。4其中,遼東總兵 李成梁鎮遼前後長達三十年(明隆慶四年至萬曆十九年,1570-91; 萬 曆 二 十 九 年 至 三 十 六 年 , 1601-08), 史 稱 「 邊 帥 武 功 之 盛,二百年來未有也」,「子弟盡列崇階,僕隸無不榮顯」;5毛文 龍以平遼總兵駐皮島(明天啟二年至崇禎二年,1622-29),既控 遼東半島,又扼朝鮮門戶,號稱「雄鎮」,6從官多以毛為姓;7祖 1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首1,頁10,〈仁宗 睿皇帝實錄序〉。 2 參見孟森,《明清史講義》(北京:中華書局,1981),下冊,頁407、413。 3 參見李光濤,〈清入關前之真象〉,收入李光濤,《明清檔案論文集》(臺北:聯 經出版事業公司,1986),頁361-391。 4 參見姜守鵬,〈明末遼東勢族〉,《社會科學戰線》,1987:2(長春,1987.5), 頁203-204。 5 清.張廷玉,《明史》(臺北:鼎文書局,1982),卷238,〈李成梁傳〉,頁 6190。 6 清.吳騫輯,《東江遺事》,收入毛承斗輯,《東江疏揭塘報節抄(外二種)》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卷下,〈李遜之.崇禎朝紀略〉,頁207。 皮島位於登萊外海、鴨綠江口外,又稱「東江」,關於皮島的名稱及其地理位置重 要性,參見徐志豪,〈毛文龍生平研究〉(新竹: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大 壽 則 為 前 鋒 總 兵 掛 征 遼 將 軍 印 駐 錦 州 ( 崇 禎 元 年 至 十 五 年 , 1628-42),被視為拱衛明朝首都的保障,8 且「族黨甚強」,9他們 皆久鎮遼東,兄弟子姪亦多供職軍前,故最具代表性。10 李、毛、祖三位總兵任職遼東期間,正值建州女真努爾哈齊 勢力初起(萬曆十一年,1583)、迅速壯大,以至皇太極改元稱帝 (清崇德元年,崇禎九年,1636)、亟欲入關的階段,他們的政治 立場與軍事表現,關係著明、清雙方勢力的消長。是以比較李、 毛、祖家族成員的出身、維繫家族的力量、任職明朝的作為等情 形,可歸納出軍事家族的特徵;分析三家鞏固家族勢力的方式, 及其與明、清政權的互動,有助於掌握其經營與發展的模式;探 討三家在明、清從對峙到政權轉移過程中的活動,則可瞭解其左 右局勢的能力,進而呈現遼東軍事家族的歷史地位,當是值得深 究的議題。
二、遼東邊政傾危與軍事家族的崛起
明初,「元人北歸,屢謀興復」,朝廷在東起鴨綠江,西抵嘉 峪關一線,分地守禦,以為因應,是為「九邊」,而遼東即居其 一。11同時,也在東北地區先後設置遼東都司、奴兒干都司,分別 管理遼東半島,以及對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的女真諸部進行羈 縻統治。迨永樂十八年(1420),遷都北京,遼東遂為「京師左 臂」;12加以「正統以後,敵患日多。故終明之世,邊防甚重」,13 文,2001),頁67-72。 7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6,曰:「崇煥問從官姓 名,多毛姓。文龍曰:『此皆予孫』」。 8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56,頁23,崇德六年 七月丁酉條,固山額真(gūsa i ejen,入關後定漢文官名為「都統」)石廷柱曰: 「第明國京都,倚祖大壽為保障」。 9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0,頁6,崇德七年四月丁未條。 10 明中葉以後,遼東地區有三大股遼軍勢力,一是李成梁系統的遼軍,二是毛文龍系 統的島兵,三是祖大壽系統的關寧遼軍。參見李洵,〈祖大壽與「祖家將」〉,收 入李洵,《下學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頁402-404。 11 清.張廷玉,《明史》,卷91,〈兵志.邊防〉,頁2235。「九邊」係指遼東、宣 府、大同、延綏、寧夏、甘肅、薊州、太原、固原等九鎮。 12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收入金毓黻主編,《遼海叢書》(瀋陽:遼瀋書社,戰略地位益顯重要。是以正統朝遼東都指揮僉事畢恭稱之為「乃 東北之雄藩,實國家之重鎮」;14嘉靖朝工科左給事中薛廷寵更指 出:「夫遼天下必爭之地也,天下之治亂,候於遼之盛衰」,「遼之 盛衰,候於夷夏之興廢」。15 遼東都司的轄境,東起鴨綠江,西至山海關,北抵開原,南 迄旅順海口,16「西拱神州,北連胡寇,東鄰朝鮮」,17係胡、漢 雜 處 之 地 。 區 域 內 的 族 群 成 分 頗 為 複 雜 , 大 體 上 略 為 「 華 人 十 七,高麗土著、歸附女直野人十三」;18其中所謂的「華人」,除部 分世居的土著漢族外,多為外來的軍戶或流人。19雖然當地「人多 僑居,俗各異好」,惟「人性淳實,務農桑,粗習文禮,有中國之 風」。20復因地近女真族居處的奴兒干都司,民族往來頻繁,鄰接 的建州女真,「飲食衣服頗有華風」;21相對的,遼東漢族則呈現出 「性悍,善騎射」的特質。22 自正統朝以來,「遼東兵備廢弛,胡虜數入為寇」,23暴露出即 將衰亂的警訊。關於「胡虜數入」,是時奴兒干都司轄下蒙古兀良 哈三衛(朶顏、泰寧、福餘)受瓦剌的壓迫,海西女真因野人女 真的掠奪,建州女真遭韃靼的侵擾,相繼南徙,進入遼東邊境。24 由於兀良哈三衛「屢寇遼東、大同、延安境」,25女真「乘間竊掠 1985),第一冊,〈王之誥.全遼志敘〉,頁496。 13 清.張廷玉,《明史》,卷91,〈兵志.邊防〉,頁2235。 14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收入金毓黻主編,《遼海叢書》,第一冊,〈畢恭. 遼東志書序〉,頁348。 15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1,〈地理志〉,頁368,「薛子曰」。 16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1,〈地理志.疆域〉,頁354。 17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龔用卿.重刊遼東志書序〉,頁346。 18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1,〈地理志.風俗〉,頁363,「薛子曰」。 19 參見楊暘,《明代遼東都司》(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頁63-81。 20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1,〈地理志.風俗〉,頁363。 21 清.海濱野史,《建州私志》,收入潘喆等編,《清入關前史料選輯》(北京:中 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4),第一輯,卷上,頁261。 22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1,〈地理志.風俗〉,頁363。 23 《明實錄.英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4),卷98,頁 1970,正統七年十一月乙丑條。 24 參見李健才,《明代東北》(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頁136-172。 25 清.張廷玉,《明史》,卷328,〈外國傳.朶顏、福餘、泰寧〉,頁8505。
邊境,遼東為之困敝」,26甚至「海西、建州等夷人結搆三衛,屢 擾邊疆」,27明朝則修築邊牆以為防禦。28此舉固然能夠暫收防禦 之效,惟遼東糧餉主要來源的屯田,原已存在「膏腴田地多被衛 所官員、富豪占種」,29「磽薄者撥與軍屯」的現象,30此時又衍 生 出 「 所 在 城 堡 畏 賊 深 入 , 遂 將 良 田 數 千 萬 頃 棄 而 不 佃 」 的 問 題,31使屯政難以維持;加以部分邊牆「秋修春頹,動費巨萬」, 32 反而成為防務的沉重負擔。因此,當晚明遼東戰事漸趨頻繁,只 能依賴增收「遼餉」,以及由江淮地區轉運的「帶運糧」,來支應 前線的消耗。33 關於「兵備廢弛」,明朝在遼東「既命內臣鎮守,武官充總兵 官,又必命都御史巡撫或提督贊理軍務」,34為當地的最高長官。 遼東總兵及其所屬各級將領,實際負責各城堡營衛防務,35所繫尤 重,然守邊將領常任意私役兵丁,「各邊軍士卒因管軍剝削,往往 逃竄」;36或怠忽職守,「略不為備,致虜深入,及虜既去,乃徐出 境,俘斬放牧夷人,以掩罪冒功」。37與總兵官共同鎮守地方、操 26 《明實錄.英宗實錄》,卷209,頁4500,景泰二年十月乙酉條。 27 《明實錄.憲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4),卷35,頁 698,成化二年十月甲寅條。 28 遼東邊牆可分為三部分:一、遼河流域邊牆,建於正統二年(1437),自廣寧至開 原,沿遼河兩岸修築;二、遼西邊牆,建於正統七年(1442),自山海關外的鐵場 堡至廣寧;三、遼東東部邊牆,建於成化十五年(1479),自開原至鴨綠江。遼河 流域、遼西兩段邊牆的修建,係為防備兀良哈三衛的侵擾,遼東東部邊牆則為抵禦 建州女真、海西女真而設。參見李健才,《明代東北》,頁182-186。 29 《明實錄.憲宗實錄》,卷161,頁2948,成化十三年正月丁未條。 30 《明實錄.英宗實錄》,卷127,頁2534,正統十年三月甲申條。 31 《明實錄.孝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4),卷72,頁 1352,弘治六年二月辛亥條。 32 《明實錄.孝宗實錄》,卷72,頁1352,弘治六年二月辛亥條。 33 參見吳緝華,〈明末遼餉與帶運糧〉,《大陸雜誌》,21:11(臺北,1950.12), 頁21-22。 34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2,〈建置志.徐貫.廣寧都察院記〉,頁372。 35 明.申時行等修,《明會典》(北京:中華書局,1989,萬曆朝重修本),卷 126,〈兵部.鎮戍一.將領上〉,頁650-651。 36 《明實錄.世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5),卷69,頁 1619,嘉靖五年十二月辛未條。 37 《明實錄.武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4),卷105,頁 2155,正德八年十月乙巳條。
練兵馬、防賊禦寇的遼東太監,38多非貪即暴之流,39尤其弘治朝 的梁玘,「軍職見者,必先以賄」,「有所差遣,即使人隨索其賄, 聞民有良馬,必賤市之,多奪民田」,40對軍民的為害甚鉅。嘉靖 十五年(1536)以後,朝廷雖撤銷遼東太監一職,仍派遣宦官出 使遼東;至萬曆朝,「一壞於朝鮮之應援,再壞於稅璫高淮之蹂 躪」。41至於贊理軍務、提督糧儲的遼東巡撫,42亦良莠不齊,如 成化朝陳鉞恣意「掩殺貢夷(建州女真)」,43「啟釁召敵,敵至, 務為蔽欺」;44嘉靖朝呂經「以苛虐失眾心」,更激起兵變。45迨萬 曆朝晚期,「先後撫臣皆庸才,玩愒茍歲月。天子又置萬機不理, 邊臣呼籲,漠然不聞,致遼事大壞」。46因此,「遼人不復知有生 趣。而將更護兵不護民,民掠不報,俘不報,荒而死不報,故民 有謂生於遼不如走於胡者」。47 遼東邊政的傾頹,居住當地漢族首蒙其害,只因身處邊區, 「浸染胡俗,氣息相類」,48關內漢人輒以「遼人」稱之;當來自 女真族的威脅加劇時,另有「天下視遼人如真滿洲」之說流傳,49 38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5,〈官師志.使命.鎮守內宦〉,頁414。 39 例如:任良「貪暴素著」,見《明實錄.孝宗實錄》,卷156,頁2801,弘治十二 年十一月乙亥條;梁玘「為人貪殘剛愎」,見《明實錄.孝宗實錄》,卷190,頁 3501,弘治十五年八月癸卯條;朱秀「貪饕害民」,見《明實錄.武宗實錄》,卷 13,頁391,正德元年五月壬武條。歷任遼東太監之中,亦有清簡自持者,如弘治 朝孫鎮「安靜不擾,民咸稱快」;嘉靖朝白懷「在鎮不擾,人多稱之」;嘉靖朝王 純「甚清約,去後,人常思之」,見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5,〈官師 志.使命.鎮守內宦〉,頁414。 40 《明實錄.孝宗實錄》,卷194,頁3581,弘治十五年十二月辛酉條。 41 明.陳繼儒,《建州考》,收入潘喆等編,《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一輯,頁 136-137。 42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5,〈官師志.使命.巡撫〉,頁412。 43 清.張廷玉,《明史》,卷178,〈余子俊傳〉,頁4738。 44 清.張廷玉,《明史》,卷180,〈強珍傳〉,頁4776。 45 《明實錄.世宗實錄》,卷173,頁3753,嘉靖十四年三月己丑條。 46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李維翰傳〉,頁6688。 47 明.陳繼儒,《建州考》,頁137。 48 明.熊廷弼,《經遼疏牘》,收入沈雲龍選輯,《明清史料彙編.二集》(臺北: 文海出版社,1967),第一冊,卷1,〈遼左大勢久去疏〉,頁53。 49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明清史料》(臺北:維新書局,1972),甲編, 第1本,頁47,〈聲遙致其五哥書〉。
其中不無歧視之意。50直到萬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努 爾哈齊以「七大恨」誓師征明,亦即遼事益趨緊繃之後,朝廷始 正視「遼人」的作用。是時,南京陜西道御史趙紱嘗疏言:「朝廷 調大兵以全遼,不若先以遼全遼;借四方賢智之士為遼畫,尤當 先本鎮賢智之士使自為之畫」;51崇禎元年(1628)督師薊遼的袁 崇煥更正式提出「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的主張;52登萊 巡撫孫元化亦謂「復遼土宜用遼人,固遼人宜得遼將」。53雖然熊 廷弼在兩次經略遼東期間(萬曆四十七年至天啟二年,1619-22) 曾提出「遼人不可鼓以忠義」,54力主「遼人不可用」;55繼熊廷弼 之後出任遼東經略的王在晉亦言:「用之為兵,非逃即降。是以任 遼事者,調募皆難,戰守匪易。用遼人,誤遼事,近事可徵矣」,56 但「遼人可用」已形成共識。57 遼東漢族固然因沾染胡俗,民風轉為剽悍,戰鬥力較高,惟 驟然委以邊防重責,畀以鎮戍要職,實未必能夠勝任,而諸臣竟 皆曰可用,應有其脈絡可循。茲據《全遼志》所載,58就直接擔負 遼東防務的將領的本籍加以整理,表列如下: 50 參見王景澤,〈明末的「遼人」與「遼軍」〉,《中國邊疆史地研究》,13:1 (北京,2003.3),頁26-27。 51 明.程開祜輯,《籌遼碩畫》(臺北:臺聯國風出版社,1968),卷8,〈趙紱. 大發金帑疏〉,頁10。 52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3。 53 《明實錄附錄.崇禎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7),卷4, 頁140,崇禎四年閏十一月壬申條。 54 明.熊廷弼,《經遼疏牘》,卷1,〈精選援兵疏〉,頁61。 55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熊廷弼傳〉,頁6700。 56 明.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收入《中國野史集成》(成都:巴蜀書社, 1993),第二十四冊,卷2,頁79,萬曆四十八年二月。 57 《清史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87),卷78,〈貳臣傳甲.孔有德〉,頁 6414。 58 《全遼志》成書於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以抄本傳世,金毓黻在編《遼海叢 書》時,曾對不同的抄本進行校勘,發現〈職官志〉每次覆印則遞有增益,其中以 江寧吳向之所藏抄本補至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時間最晚,見明.李輔等修, 《全遼志》,卷首,〈金毓黻.校印全遼志敘〉,頁495。
表 《全遼志》所載明朝任職遼東將領本籍一覽表 職銜 總 兵 副 總 兵 參 將 遊 擊 本 籍 遼 東 非 遼 東 不 詳 遼 東 非 遼 東 不 詳 遼 東 非 遼 東 不 詳 遼 東 非 遼 東 不 詳 小計 12 26 8 32 19 1 58 29 1 46 9 0 合計 46 52 88 55 說 明:一、洪武七年(1374),遼東始設鎮守總兵,至萬曆三十七年(1609)為止,共四 十七任,四十六人,其中李成梁兩度出任是職。 二、天順六年(1462),遼陽始設參將分守;成化初,改分守遼陽副總兵,《全遼 志》將最初以分守右參將銜守遼陽的二位將領附於「駐劄遼陽副總兵」項下, 故仍予計入,共五十二人。 三、遼東設參將五員,任職者共九十三人次,其中五人曾調職,故共計八十八人。 四、至嘉靖朝為止,遼東設遊擊五員,迨萬曆朝初期,增為八員,任職者共五十六 人次,其中一人曾改調,故共計五十五人。 資料來源:李輔等修,《全遼志》,收入金毓黻主編,《遼海叢書》,第 1 冊,瀋陽:遼瀋書 社,1985。 在總兵方面,明初以來皆自外地調派,且常以封爵者出任。59 迨弘治十六年(1503),始有遼陽人韓輔由備禦、錦義參將升任總 兵;60其後,直到萬曆二十九年(1601)李成梁復任總兵前,在三 十位總兵中,則有十二人出身遼東(佔 40.0%;整體而言,遼籍 總兵只佔 26.1%)。在副總兵、參將方面,遼籍人士的比例明顯增 加 ( 各 佔 61.5%、65.9%); 至 於 遊 擊 , 更 多 以 遼 東 當 地 人 充 任 (佔 83.6%)。雖然《全遼志》有舛譌脫漏之病,61仍能反映出自 明中期以降,任職遼東的遼籍將領的官階不高,但人數眾多,且 在邊防中的地位逐漸重要的趨勢。所謂「遼人可用」,當著眼於他 們長期守邊、參戰的經驗;「遼人不可用」,則出自對他們與胡人 59 明.申時行等修,《明會典》,卷126,〈兵部.鎮戍一.將領上〉,頁648,曰: 「總兵,……舊於公、侯、伯、都督、指揮等官內推充任」。在首位出身遼東的總 兵韓輔之前的十六位總兵中,共有八人擁有爵位,其中永樂朝劉江、正統朝焦禮、 曹義等三人,係任職期間因功受封為伯;正統朝董興、王宗、景泰朝鄭宏、天順朝 衛穎、弘治朝蔣驥等五人則以伯爵充總兵官。見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 5,〈官師志.爵命〉,頁411-412。 60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人物志.韓輔〉,頁626。 61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首,〈金毓黻.校印全遼志敘〉,頁495。
「氣息相類」的疑慮。 值得注意的是,在世襲的軍戶制度之下,父祖因軍功取得職 位 上 升 的 機 會 , 子 弟 或 因 隨 征 , 或 得 襲 職 , 繼 續 在 軍 事 上 謀 發 展,便容易出現家族化的特徵,在遼東將領之中也不乏其例。論 者以為,遼東軍事家族的形成,大致可歸納為:一、世代在遼東 任軍職的大姓;二、地方富豪因募兵而被授以軍職;三、本身未 任軍職卻能左右當地的政治、軍事、經濟情勢的大商鉅富,其中 又以世代擔任軍事要職的家族影響較大。62《遼東志》的編纂者已 觀察到此一現象,故在〈人物志〉中立有「家世」一項,列出遼 陽韓氏、遼陽崔氏兩支以軍事起家的家族。63惟自明初以迄嘉靖 朝,可稱之為軍事家族者,實不止韓、崔兩家,茲就《全遼志》 所見,依各家在遼東任職的時間先後為序,略舉其主要人物、事 蹟,64分述於下: 一、合肥馬氏。馬雲,元末為泰山義兵萬戶,率所部歸附朱 元璋,從征陳友諒,以功授鳳陽衛指揮;洪武四年(1371),署龍 虎將軍都指揮使,隨總兵葉旺駐遼東進行招撫,「勞來撫恤,賞功 貸 過 , 遠 近 翕 然 」; 洪 武 十 一 年 (1378), 平 故 元 東 北 餘 部 高 家 奴、納哈出等勢力有功,陞中軍都督府都督鎮守遼東總兵;「持身 廉 潔 , 馭 眾 寬 簡 , 綱 紀 庶 政 、 諸 司 城 郭 , 皆 其 指 畫 。 雖 天 性 剛 峻,未嘗有惡言詬怒,人咸敬憚」。65馬雲四世孫馬深,義州衛指 揮使,歷任義州、廣寧備禦;弘治十八年(1505),韃靼寇邊,兵 部尚書劉大夏薦天下可任大將者十人,而馬深居首;正德初,告 病家居,委以督修開原邊牆之任,事竣,充開原左參將。66 62 參見姜守鵬,〈明末遼東勢族〉,頁203。 63 《遼東志》列舉的「家世」可分為兩種類型,除了軍事家族韓、崔兩家之外,另有 進士家族,包括:遼陽高氏、遼陽佟氏、遼陽魯氏、錦州王氏等,見明.畢恭等 俢,《遼東志》,卷6,〈人物志.家世〉,頁442。 64 另有部分世代任軍職而無事跡可述者,例如:遼陽楊氏,楊應奇為開原參將;子楊 四畏,嘉靖三十二年(1553)武舉,任馬蘭谷參將、開原參將。海州徐氏,徐府為 寧前參將;子徐九齡任險山參將。 65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馬雲〉,頁615。 66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馬深〉,頁617。
二、鳳陽周氏。周鶚,元末安豐萬戶,後歸附朱元璋,從征 江 淮 等 地 , 以 戰 功 歷 陞 西 安 都 衛 指 揮 僉 事 ; 洪 武 初 , 調 定 遼 右 衛,總兵葉旺「素聞其勇,遂致之幕下,凡有攻伐,必委任之」, 屢平故元東北餘部勢力。67周鶚孫周俊,定遼前衛指揮僉事備禦寧 遠,調開原充右參將;成化初,屢征建州女眞,陞都指揮使,威 服朶顏、海西諸部;「增立烽堠,疏挑河道,又改設鎮北、清陽二 堡,邊人稱便」。68 三 、 光 州 王 氏 。 王 祥 , 永 樂 年 間 , 由 燕 山 衛 指 揮 使 總 神 機 營,後陞都指揮僉事調廣寧、開原,修築寧遠等城;正統朝至景 泰元年(1450)間,屢拒瓦剌來犯,累陞都督僉事仍掌都司事。69 王祥子王鍇,定遼後衛指揮使,以戰功陞都指揮僉事;天順五年 (1461),充參將;從征建州女眞,累陞都督同知;在任展築牆塹 七十餘里,增置烽堠四十九座,及改創演武場,修理學校,後改 守寧遠。70 四、遼陽韓氏。韓斌,寧遠衛指揮備禦,積功累遷,成化年 間任副總兵,多次往征建州女眞,「為將三十年,大小百戰,俘斬 三千五百有奇」。71韓斌子韓輔,弘治初襲職改定遼中衛備禦,歷 任參將、副總兵;弘治十六年(1503),修築清河等十一堡,建屯 堡百十座,「耕守應援相依」;正德初,陞署都督僉事鎮守總兵, 設鎮寧、鎮夷二堡,督修廣寧至開原邊牆;正德朝升任總兵,重 開廣寧互市,兀良哈三衛諸酋「聞風相率入市,不復擾邊」;「為 將識大體,善因事立功」。72韓輔子韓璽,弘治十八年武舉,襲職 加授都指揮僉事、薦充遊擊將軍;正德三年(1508)弭平義州兵 變,陞副總兵、總兵,「在鎮簡賢能、逐庸弱,申令僚屬,選閱兵 67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周鶚〉,頁615。 68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人物志.將才.周俊〉,頁626。 69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王祥〉,頁615。 70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王鍇〉,頁617。 71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人物志.將才.韓斌〉,頁626。 72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人物志.將才.韓輔〉,頁626-627。韓斌另 一子韓轍,成化二十二年(1486)舉人,官至建昌府知府。見同書,卷3,〈選舉 志.舉人〉,頁596。
馬,寬猛時行,威惠並用」。韓璽子韓承恩,正德十五年(1520) 武 舉 , 任 建 昌 營 遊 擊 、 參 將 ; 另 一 子 韓 承 慶 , 正 德 十 二 年 (1517)武舉,歷陞都督同知鎮守延綏、山西大同,嘉靖朝晚期 為遼陽副總兵。73 五、遼陽崔氏。崔勝,定遼右衛指揮使,嘗齎敕招撫海西女 眞,陞備禦、守備;成化年間,屢征建州女眞,陞右參將,官至 都指揮使協守廣寧中路。74崔勝子崔鑑,任開原參將。崔鑑子崔 賢,任副總兵。崔賢子崔世武,正德九年(1514)武舉,陞都指 揮同知掌遼東都司事。75 六、廣寧楊氏。楊鎮,曾任副總兵,嘉靖朝總兵。楊鎮子楊 維藩,「好兵驍勇」,隨父屢經戰陣,以功歷陞遼東長勇堡備禦, 「防禦有略,虜不敢窺邊」;嘉靖四十三年(1564),擢廣寧鎮武 堡遊擊;次年,與韃靼戰,歿於鎮武堡。76楊鎮孫、楊維藩兄子楊 照,前屯衛指揮使,「廉明勇敢」;嘉靖朝中期,拒退韃靼俺答汗 來襲,積功陞密雲副總兵、遼東總兵,後以事去任;旋薦充前屯 遊擊,尋擢遼陽副總兵、復任總兵;嘉靖四十二年(1563),追剿 俺答中伏陣亡;「沉毅有謀,善知人,得其死力」,「每出戰,輒付 家人以後事,故所向無敵,虜中咸以楊太師呼之」。77 在有限的事例中,仍可看出:遼東軍事家族的崛起,與明朝 在東北地區和非漢民族的互動有關。較早呈現軍事家族形態者, 係於明初來自外地的將領,他們為朝廷清除蒙古在東北的殘餘勢 力後,多留居當地,78但是在名義上仍保留原籍,成為第一批的外 來軍事家族。其次,正統朝以降,瓦剌、韃靼、野人女真等新興 73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人物志.將才.韓璽〉,頁627;卷3,〈選 舉志.武舉〉,頁606。 74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崔勝〉,頁617。 75 明.畢恭等修,《遼東志》,卷6,〈人物志.家世〉,頁442。崔鑑另一子崔哲, 弘治八年(1495)進士,仕至監察御史。見同書,卷6,〈人物志.科貢〉,頁 431。 76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楊維藩〉,頁618。 77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人物志.將才.楊照〉,頁627。 78 馬雲、周鶚、王祥三人皆卒於任職遼東期間,《全遼志》記其後代馬深、周俊、王 鍇的初仕、歷仕職位亦都在遼東,乃據以推論此三家係留居當地。
勢 力 對 兀 良 哈 三 衛 、 建 州 女 眞、 海 西 女眞 的 壓 迫 , 造 成 推 擠 效 應,逼使後者移徙至遼東邊境,朝廷則開始起用遼籍將領以為因 應;他們或征戰立功,或固守有勞,而逐漸受到重視,遂造就第 二批的本地軍事家族。此外,家族地位的維持,當有賴其成員在 軍事上的持續表現,惟遼陽崔氏除崔勝之外,並無顯著的功績可 述,家人猶得以相繼為將,似亦可透過本身權位之便,援引子弟 擔任軍職。 迨嘉靖朝晚期以迄明末,由於蒙古察哈爾部東遷進入遼河地 區,海西女眞的哈達部、葉赫部,以及建州女眞的相繼壯大,使 得遼東的情勢再次出現變化,也促成另一批軍事家族的興起。其 中,又以在遼久任總兵的李成梁、毛文龍、祖大壽三人,以及由 其親族、部屬所構成的家族勢力,對時局的影響最為重要。
三、李、毛、祖軍事家族的經營形態
李成梁、毛文龍、祖大壽及其家族,與明初以來的遼東軍事 家族相同,皆係憑藉軍功,得以「功名富貴起家遼左」。79惟因三 人各自的發跡時間,以及面對的邊防形勢與明朝政局的變化有所 不同,呈現的家族特徵與經營手法也有差異。 就李、毛、祖三人的出身,以及構成三家勢力的成員性質而 言,關於李成梁的先世,據《明史》記載,高祖李英「自朝鮮內 附,授世鐵嶺衛指揮僉事」,遂定居當地,80故《全遼志》寫作 「鐵嶺衛人」;81另有學者根據其諸祖名字、居住地等,推斷李氏 當為女眞族後裔。82史稱李成梁「英毅驍健,有大將才。家貧,不 能襲職,年四十猶為諸生」,約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前後,因 「巡按御史器之,資入京,乃得襲。積功為遼東險山參將」。83當 79 明.程開祜輯,《籌遼碩畫》,卷8,〈孫光裕.發帑任人疏〉,頁42。 80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83。 81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3,〈職官志.分守開原參將〉,頁584。 82 參見園田一龜,〈李成梁と其の一族に就て〉,《東洋學報》,26:1(東京, 1938.6),頁93-96、頁119-120。 83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83。史書有關李成梁早年事 蹟的記載極為簡略,他襲職鐵嶺衛指揮僉事之時,約當嘉靖四十四年(1565)前是時,蒙古諸部之中,「俺答雖款塞」,而察哈爾部圖們汗「勢方 強」,又有泰寧部、朶顏部佐之;東邊的女真,則有建州右衛王 杲、建州衛王兀堂,以及海西葉赫部清佳砮、楊吉砮等,「亦時窺 塞下」。84隆慶元年(1567),「土蠻(圖們汗)大入永平,成梁赴 援 有 功 , 進 副 總 兵 , 仍 守 險 山 。 尋 協 守 遼 陽 」; 隆 慶 四 年 (1570),「辛愛(俺答汗之子)大入遼東。總兵官王治道戰死, 擢成梁署都督僉事代之」,85展開「鎮遼二十二年」的事業。86 李成梁自從擔任總兵開始,即「銳意封拜」,87以十年的時 間,於萬曆七年(1579)封寧遠伯,內閣首輔張居正認為,「李成 梁屢立戰功,忠勇大節為一時諸將之冠,加之顯秩,良不為過」, 88 其兄弟子姪遂得以貴盛一時。包括:弟成材官參將,成樻官副總 兵;子如松、如柏、如楨、如樟、如梅皆官至總兵;侄如楠、如 後。據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3,〈職官志〉,頁584-585,險山參將始設 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而李成梁積功為險山參將前,還曾擔任瀋陽遊擊、分守 開原參將,則在極短的時間內,即於隆慶元年(1567)晉升為副總兵。其次,關於 器重李成梁的巡按御史,孫文良認為,應是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在任,同時也 是《全遼志》的總其成者李輔,原因在於《全遼志》對李成梁祖孫三代的記載甚 詳。參見孫文良,〈論明末遼東總兵李成梁〉,《明史研究》編輯部編,《明史研 究》(合肥:黃山書社,1991),第一輯,頁160-161。但是孫氏的看法有值得商 榷之處:一、若資助者為李輔,則李成梁在一年之內,由指揮僉事躍升為副總兵, 似過於快速。二、 明.李輔等修,《全遼志》,卷4,〈宦業志〉,頁618-619, 固然有李春美、李涇的傳記,但二者皆未指出與李成梁的關係,他們之間的祖孫關 係,是透過晚出的《李氏譜系》才得以瞭解;且金毓黻指出,《全遼志》每次覆 印,遞有增益,則有關李成梁的內容實出自補記,與李輔無關。見明.李輔等修, 《全遼志》,卷首,〈金毓黻.校印全遼志敘〉,頁495。三、《全遼志》成書時 間為嘉靖四十四年,而非嘉靖四十五年,若李成梁果真受到李輔的獎掖,李輔也無 法將他對李成梁的「傾向性」反映在志書中。另和田正広,《中國官僚制の腐敗構 造に関する事例研究―明清交替期の軍閥李成梁をぐって》(北九州:九州國際 大學社會文化研究所,1995),頁17,作者以《全遼志》的成書時間與《明實錄》 出現「參將李成梁」的記載,推論李成梁就任險山參將應在嘉靖四十四年,而資助 李成梁赴北京襲職的巡按御史為楊栢或黃襄,此說的可能性較高。 84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83-6184。 85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83。李成梁因總兵王治道陣 亡,得以代理遼東總兵一職,至萬曆二年(1574)始真除。 86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0。 87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0。 88 《明實錄.神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6),卷87,頁 1812,萬曆七年五月丙辰條。
梓、如梗官參將,如桂、如梧官遊擊;婿韓宗功官副總兵;孫效 忠、懷忠官副總兵,顯忠官參將,性忠官遊擊,世忠官錦衣衛指 揮使。李氏一族不僅「子弟盡列崇階」,即平日所蓄「健兒」,如 孫守廉官至總兵,李平胡、秦得倚官副總兵,李興、王維藩官參 將,李寧官遊擊等,也「無不榮顯」。89李成梁諸子係以父蔭入仕 而躋身高位,不免有李如楨「雖將家子,然未歷行陣,不知兵」 者,惟李如松「驍果敢戰,少從父諳兵機」、李如柏「數從父出塞 有功」、李如樟嘗立軍功、李如梅亦「有父風」,90實非全然倖進。 又明中葉以後,邊防將領常透過招募、收降或私役等方式,建立 戰鬥力強且向心力高的私人軍隊,91李成梁在隆慶年間即已「收召 四方健兒,給以厚餼,用為選鋒」。92嗣後其「諸戰功率藉健兒」, 故孫守廉輩「皆富貴,擁專城」。93朝鮮兵曹判書李廷龜曾概括描 述李成梁家族的勢力,曰:「久握強兵,專摠重鎮,威行夷夏,締 結中外。三子皆為名將,諸姪遍據參遊,山東鎮堡大小將官,半 是家奴與幕客,遼、廣之人,知有李大爺,而不知有他人」。94 其次,官私載籍對毛文龍早年的記述甚為分歧,95以《明史》 為例,曰:「文龍者,仁和(浙江錢塘)人。以都司援朝鮮,逗留 遼東。遼東失,自海道遁回,乘虛襲殺大清鎮江守將,報巡撫王 化貞」。96 89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0-6191。另參見和田正広, 《中國官僚制の腐敗構造に関する事例研究─明清交替期の軍閥李成梁をぐっ て》,頁34-44。 90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2-6198。 91 參見馬楚堅,〈明代的家丁〉,收入馬楚堅,《明清邊政與治亂》(天津:天津人 民出版社,1994),頁136-139。 92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84。 93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1。 94 國史編纂委員會編,《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漢城:探求堂,1973),第 二十六冊,卷6,頁123,光海君即位年七月丙戌條。 95 參見徐志豪,〈毛文龍生平研究〉,頁16-29。文中列出成書於明末清初的相關記 載進行比對,對毛文龍早期生平歸結為:浙江錢塘人,字鎮(振)南,生於萬曆四 年(1576),可能透過母舅沈光祚(萬曆朝進士,官山東布政使司,一曰兵部主 事)的關係,得以在遼東謀得一官半職,並投入遼東巡撫王化貞帳下。 96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5。
99),日本關白豐臣秀吉攻打朝鮮,明朝出兵援助朝鮮,史稱「壬 辰倭亂」;在毛文龍「逗留遼東」期間,努爾哈齊已從建州女真的 聰睿貝勒(sure beile),一躍而為東北各民族的統治者;97「遼東 失」,則為天啟元年(天命六年,1621)努爾哈齊攻陷瀋陽、遼 陽,遼河以東盡為所有。清人錢曾對毛文龍「乘虛襲殺大清鎮江 守將」事,有扼要的記述,曰:「隨眾泛海過鎮江,覘城中守禦單 疎 , 夜 半 結 眾 緣 城 上 , 掩 殺 守 將 佟 養 真 , 間 關 報 捷 。 既 而 走 朝 鮮,據皮島」。98天啟元年的鎮江之役,巡撫王化貞自謂「發蹤奇 功」,經略熊廷弼斥之為「奇禍」,99卻是毛文龍軍職生涯的轉捩 點;次年,「遂授文龍總兵,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 劍,設軍鎮皮島如內地」。100 相較於世居遼東的李成梁,得憑藉一己之功,援引親族盤據 邊防要職,來自江南而留駐當地的毛文龍,顯得人丁單薄,縱使 朝廷屢加封賞,也只有弟毛雲龍、子毛承斗分別襲錦衣衛指揮使 職而已。101由於毛文龍係隻身前往遼東謀發展,原不易構成家族 勢 力 , 然 在 他 刻 意 的 組 織 下 , 挑 選 年 輕 、 驍 勇 的 部 眾 , 收 為 義 子、義孫,是以「部下官兵毛其姓者數千人」,102舉其要者包括: 義子毛承祿官副總兵;103義孫毛有傑(耿仲明)、毛永詩(孔有 97 據《清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6,頁31-32,天命 四年八月己巳條,曰:「東自海,西至明遼東界,北自蒙古之嫩烏拉(non ula) 江,南暨朝鮮國境,凡語音相同之國,俱征討徠服而統壹之」。 98 清.吳騫輯,《東江遺事》,卷下,〈錢曾.也是園雜記〉,頁208。 99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熊廷弼傳〉,頁6699。關於鎮江之役始末、熊 廷弼與王化貞的衝突,以及毛文龍走朝鮮、據皮島的過程,參見李光濤,〈毛文龍 釀亂東江本末〉,收入《明清檔案論文集》,頁164-176;徐志豪,〈毛文龍生平 研究〉,頁33-66。 100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5。 101 清.吳騫輯,《東江遺事》,卷下,〈毛先舒.毛太保公傳〉,頁210,曰: 「……朝廷遂以公為正總兵,……未幾進左都督,又加太保,封三世,襲一子錦衣 衛指揮使」。又關於毛雲龍襲職一事,見同書,卷下,〈亡名氏.毛帥東江〉,頁 193,曰:「(天啟三年)二月,詔賜毛文龍尚方劍、璽書關防,加其弟毛雲龍錦 衣衛職銜」。 102 《明清史料》,甲編,第8本,頁720,〈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崇禎二年六月十 八日。 103 關於毛承祿的身分,或謂毛文龍之姪,或謂毛文龍之族孫,然據《東江疏揭塘報節
德)、毛有功(李九成)官參將,毛永喜(尚可喜)官遊擊等,104 形成以毛文龍為中心的擬血緣家族。毛文龍亦擅於籠絡人心,在 皮島廣設官職,「以總兵而給副、參、遊、守之劄不下千人」,105 使 麾 下 將 領 樂 於 供 其 驅 策 , 形 同 以 毛 文 龍 為 效 忠 對 象 的 部 曲 私 軍。在姻親方面,陳繼盛之女為毛文龍妾,而官至副總兵;106又 有沈世魁者,「本市儈,其女有殊色,為毛文龍小妻」,故得「倚 勢橫行島中」,更於崇禎六年(1633)繼黃龍之後,擔任皮島總 兵 ,107姪 沈 志 祥 亦 官 至 皮 島 副 總 兵 。108因 此 , 以 毛 文 龍 為 首 的 「家族」,組成份子甚為複雜,且彼此之間未必有橫向聯繫;惟時 值朝廷起用「遼人」,而依附於毛氏者,亦以遼東籍居多。109 至於祖大壽,原籍滁州,110遼東寧遠人,初為靖東營遊擊, 抄》,卷7,頁118,〈崇禎元年五月初十日具奏〉,曰:「臣義子承祿病久」;又 《東江遺事》,卷下,〈毛先舒.毛太保公傳〉,頁212,曰:「公有族子承祿, 公養以為子,從公在島中,官副總兵」。 104 見清.不著撰人,《吳耿尚孔四王合傳》,收入《明季稗史初編》(上海:上海書 店,1988),卷26,〈靖南王耿仲明傳〉,頁454,曰:「先世山東人,徙遼東蓋 州衛,為皮島毛文龍養孫,名毛有傑。……驍勇善戰,文龍(倚)為心旅[膂〕, 官 至 參 將 」 ; 同 書 , 〈 定 南 王 孔 有 德 傳 〉 , 頁461,曰:「原籍山東,徙居遼 陽。……驍勇善鬥,臨陣先登,為諸將冠,文龍愛之,養為孫,名毛永詩。……累 官至參將」;明.周文郁,《邊事小紀》,收入《中國野史集成》(成都:巴蜀書 社,1993),第二十七冊,卷3,〈孔李叛登本末耿叛附〉,頁388,曰:「(李九 成)遼陽衛人,初陷虜,以毛帥鎮皮島,相繼歸,……拜為義子,……成名有 功,……有字乃永字叔行也,……長弓馬,不識字」;清.不著撰人,《吳耿尚孔 四王合傳》,〈平南王尚可喜傳〉,頁458,曰:「遼東人,毛文龍養為孫,名毛 永喜,勇而善謀,官遊擊」。又據清.吳騫輯,《東江遺事》,卷上,〈明末檔 案.援遼功績〉,頁153-155,所見毛姓將弁另有若干,依序為:毛有壽(姜東 會)、毛永第、毛有義、毛永選、毛溫、毛永加、毛有餘、毛永華、毛有訟、毛有 松、毛永福、毛永榮等。 105 《明清史料》,甲編,第8本,頁720,〈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崇禎二年六月十 八日。 10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四冊,卷21,頁340,仁祖七年七月壬子 條。 107 清.張廷玉,《明史》,卷271,〈黃龍傳〉,頁6968。 108 《清史列傳》,卷79,〈貳臣傳乙.沈志祥〉,頁6525。清.張廷玉,《明史》, 卷271,〈黃 龍傳〉 ,頁6968,曰:「 (沈) 世魁 亦陣亡 ,……從子 副將 志科 (祥)集潰卒至長城島」。 109 清.吳騫輯,《東江遺事》,卷下,〈亡名氏.毛帥東江〉,頁202。 110 清.計六奇,《明季北略》(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9,臺灣文獻叢刊第 275種),卷18,〈崇禎十五年壬午.洪承疇降大清〉,頁319。
天啟元年陞任參將,隸巡撫王化貞麾下。111次年,努爾哈齊攻克 西平堡、廣寧,祖大壽敗走覺華島。是時,覺華島尚有「米豆二 十餘萬、人民數萬、船隻器馬無數」,巡按方震孺慮及「今祖天 (大)壽據而有之,旦夕與賊通,此山海剝膚之患」,乃適時前往 招撫,祖大壽「遂糾眾投順」,仍令佐參將金冠守覺華島。惟對遼 人存有疑慮的經略王在晉,則對祖大壽「擁眾踞島,左右望以為 向背。按臣招之,猶居於島,靜觀時勢」的態度頗為不滿,認為 係「彼時奴勢甚強,遼臣俱有叛心」所致。112天啟三年(1623), 遼東經略孫承宗決計守寧遠,令祖大壽築城;113這項工程在天啟 六年至七年(天命十一年至天聰元年,1626-27)努爾哈齊、皇太 極 兩 度 圍 攻 寧 遠 城 時 , 發 揮 重 要 的 防 禦 作 用 。114迨 崇 禎 皇 帝 即 位 , 以 袁 崇 煥 督 師 薊 遼 , 即 擢 祖 大 壽 為 前 鋒 總 兵 , 掛 征 遼 將 軍 印,駐錦州。115 來自江南而久居遼東的祖氏,任職軍中者甚眾,包括祖大壽 的諸弟大弼、大樂官總兵,大名、大成官遊擊,大眷為守備;子 111 《明實錄.熹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6),卷14,頁 696,天啟元年九月壬寅條。另《清史列傳》,卷78,〈貳臣傳甲.祖大壽〉,頁 6468,則曰:「天啟二年,為廣寧巡撫王化貞中軍遊擊」。祖大壽在天啟二年 (1622)的職位,史書記載不一,清.張廷玉,《明史》,卷248,〈方震 孺 傳〉,頁6429,曰:「參將祖大壽擁殘兵駐覺華島上」;同書,卷250,〈孫承宗 傳〉,頁6468,曰:「令遊擊祖大壽佐金冠於覺華」。 112 明.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7,頁195-196,天啟二年二月。祖大壽原名天 壽,後更名大壽。又同書,卷7,頁196,天啟二年二月,王在晉曰:「比晉當關款 虜,毳幕西移,列隊守關,而天壽乃委心相從。用閻(鳴泰)監軍議,仍令天壽守 覺華島,而家眷則安置於昌黎。天壽欲移家以出,而晉未之許也。閣臣馳書問: 『天壽業已招安,何不奏報?』愚謂:『徐觀其意,察其所安,而後可聞於上 耳』」。 113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08,曰:「大壽度中朝不能 遠守,僅築十一,且疎薄不中程。崇煥乃定規制:高三丈二尺,雉高六尺,址廣三 丈,上二丈四尺。大壽與參將高見、賀謙分督之。明年迄工,遂為關外重鎮」。 114 天啟六年(1626),努爾哈齊率軍攻寧遠,時任按察使的袁崇煥集軍民固守孤城, 以紅夷砲擊退之,並於是年病死;天啟七年(1627),皇太極先以大軍圍錦州,旋 分兵趨寧遠,已晉升巡撫的袁崇煥仍採固守之策,迫使皇太極撤軍,明人稱為「寧 錦大捷」,兩次戰役祖大壽皆立有軍功。關於寧遠之役、寧錦大捷的經過,參見孫 文良、李治 亭,《明清 戰爭史略》 (南京:江 蘇教育出版 社,2005),頁174-183、頁215-227。 115 《清史列傳》,卷78,〈貳臣傳甲.祖大壽〉,頁6469。
姪輩的可法、澤潤、澤洪、澤遠、澤溥、澤淳、澤源、澤清、澤 沛、澤盛等,多任副將、參將;子姪中年紀較輕或旁支者,如雲 龍、克勇、邦武、邦傑、世祥等,則為遊擊或其他低階武官。116 關 於 祖 姓 將 領 彼 此 間 的 親 屬 關 係 , 雖 然 可 以 藉 由 名 字 瞭 解 其 輩 分 , 惟 因 缺 乏 宗 譜 可 供 查 對 , 史 籍 記 載 亦 頗 為 歧 異 , 實 不 易 釐 清,其中也有部分是祖大壽的「義子」;117另參將祖寬,則曾為祖 大 壽 家 丁 。118是 以 祖 姓 將 領 的 組 成 , 兼 具 李 家 的 兄 弟 子 姪 與 家 丁,以及毛家的義子、義孫的雙重特徵,而透過擬血緣的方式以 建構家族勢力,毛文龍家族並非特例。又日後影響時局至鉅的寧 遠總兵吳三桂,係祖大壽外甥,青少年時期隨父吳襄、兄吳三鳳 同為祖大壽部將,是與祖家聯姻者最著的一支。119另一方面,祖 116 參 見 清 . 鄂 爾 泰 等 修 , 《 八 旗 通 志 . 初 集 》 ( 長 春 : 東 北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 1989),卷175,〈名臣列傳.正黃旗漢軍世職大臣.祖大壽〉,頁4244-4249;中 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譯註,《滿文老檔》(北京:中華 書局,1990),下冊,頁1161,〈金軍攻下陳興堡台〉,天聰五年十月十四日; 《滿文老檔》,下冊,頁1169,〈明總兵官祖大壽率眾降金〉,天聰五年十月二十 八日。另參見李洵,〈祖大壽與「祖家將」〉,頁407。 117 據清.鄂爾泰等纂修,《八旗通志.初集》,卷175,〈名臣列傳.正黃旗漢軍世 職大臣.祖大壽〉,頁4248-4249,曰:「按《太宗皇帝實錄》內,載祖大壽欲降 時,以其子可法為質。今八旗冊載參差,傳詢其子孫,乃云並非祖大壽一族。可法 之父名有才,別無宗族。又祖澤潤,《實錄》內稱為大壽義子。而旗冊稱為大壽長 子,不知何以互異。意澤潤、可法並為大壽部下副將,故皆義子畜之。如唐末李克 用十三義兒也」。又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明與後金大淩河城之戰史料片 斷〉,《歷史檔案》,1981:1(北京,1981.2),頁22,〈兵部呈為王應朝題祖大 壽等並非突圍不應獎賞本〉,崇禎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曰:「但祖大壽之出,…… 質以螟子澤潤,紿賊脫身,生還錦城」,則祖澤潤實為「義子」。 118 清.張廷玉,《明史》,卷273,〈祖寬傳〉,頁7008,曰:「祖寬,遼東人。少 有勇力。給侍祖大壽家,從軍有功,累官寧遠參將」。 119 吳氏的先世由安徽徽州遷至江蘇高郵,後流寓遼東,遂以寧遠前屯衛中後所為籍。 吳襄於天啟二年(1622)登武進士,累官寧遠都指揮使,隸祖大壽帳下,並與祖氏 聯姻;崇禎四年(1631)大淩河之役,因救援不力削職;次年,因功復原官,旋晉 總兵。見清.劉健,《庭聞錄》(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8,臺灣文獻叢 刊第248種),卷1,〈乞師逐寇〉,頁1-2。吳三桂之兄吳三鳳,事蹟不詳,然據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0,頁8-11,崇德七年四月丁未條,曰:「張存 仁、祖可法、裴國珍、吳三鳳、胡弘先等,又遵旨各遺三桂書一函,……吳三鳳書 云:『久別賢弟,十有餘年,……』」,張存仁等皆係大淩河之役戰敗歸降者,而 吳三鳳信中又言及久別十餘年,當指自該次戰役以來,或可推斷吳三鳳曾任職祖大 壽軍中;惟同書,卷11,頁13,天聰六年三月戊戌條,「賞大淩河歸降諸將」名冊 中,卻未見吳三鳳列名其中。又《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0,頁10,崇德
大壽年近六十始任總兵,120長期的軍中資歷,為他培植豐沛的人 脈,故麾下異姓將領如副將孫定遼、張存仁、鄧長春,遊擊劉良 臣、劉武元等,皆和祖家關係緊密、休戚與共,亦應視之為祖氏 家族的成員。121 血緣親屬與長官部屬的關係,固然是軍事家族形成與維繫的 基礎,而厚殖經濟利益與拓展政治資源,更是家族勢力賴以延續 與壯大的關鍵。李成梁、毛文龍、祖大壽得以坐鎮一方,多仗所 屬家丁私軍的戰力,而其餉源全係自行籌措,122且將帥對「所育 健兒,恣其所好,凡衣服、飲食、子女、第宅,及呼盧、狹邪之 類,俱曲以濟之,有求必予」,123勢必廣為聚斂,始能支應。晚明 北方邊防一度復振,與「能以智數馭下,人多樂為之盡」的張居 七年四月丁未條,裴國珍書云:「自別賢甥,經十二年矣」;同書,卷60,頁11, 崇德七年四月丁未條,胡弘先致吳三桂書,曰:「憶昔幼年把臂時,……今日吾弟 兄之母舅一宗來歸,賢弟欲遠至戚之嫌,不可得矣」,則裴國珍與吳家或祖家有聯 姻關係,而胡弘先與吳三桂既是幼時同伴,且胡父與吳襄為連襟關係。 120 清.計六奇,《明季北略》,卷18,〈崇禎十五年壬午.洪承疇降大清〉,頁 319,曰:「順治初尚在北京,年八十四矣」。各書皆載祖大壽卒於清順治十三年 (1656),則祖大壽的生年約在明隆慶朝初期。參見李洵,〈祖大壽與「祖家 將」〉,頁400。 121 文中所列諸人,僅限於崇禎四年大淩河之役隨祖大壽投降,而被清朝官方列入《貳 臣傳》者,實際上的人數更多。例如:《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0,頁 10-11,天聰五年十月丁卯條,曰:「明總兵官祖大壽,副將劉天祿、張存仁、祖 澤潤、祖澤洪、祖可法、曹恭誠、韓大勳、孫定遼、裴國珍、陳邦選、李雲、鄧長 春、劉毓英、竇承武,參將、遊擊吳良輔、高光輝、劉士英、盛忠、祖澤遠、胡弘 先、祖克勇、祖邦武、施大勇、夏得勝、李一忠、劉良臣、張可範、蕭永祚、韓 棟、段學孔、張廉、吳奉成、方一元、塗應乾、陳變武、方獻可、劉武元、楊名世 等,今率大淩河城內官員兵民歸降」,包括祖大壽在內共有三十九人,這份名單見 於祖大壽決定投降之後,遣其屬下與金國諸貝勒盟誓的誓詞,並非大淩河之戰全體 歸降將領。祖大壽及其麾下將領在大淩河之役共患難、同進退的表現,展現出內部 有強大的凝聚力與行動的一致性,實已超越職務上的服從關係,因此他們當可視為 是祖大壽家族的異姓成員。 122 參見馬楚堅,〈明代的家丁〉,頁141-142。 123 清.談遷,《國榷(不分卷)》(《續修四庫全書》第三六二冊,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5),頁671,萬曆四十六年五月庚寅條,引夏允彝曰。又清.吳偉 業,《綏寇紀略.補遺》,收入《中國野史集成》(成都:巴蜀書社,1993),第 二十九冊,卷上,頁221,吳襄曾對崇禎皇帝曰:「今臣不過三千人可用耳。…… 此三千人非兵也,乃臣襄之子,臣子之兄弟。臣自受國恩以來,所食者粗糲也,三 千人皆細酒肥羊、臣所衣者布褐,三千人皆紈羅紵綺,故臣能得其死力」。
正長期倚任善戰的李成梁鎮遼東,善守的戚繼光鎮薊門有關;124 李成梁則乘機利用職權,竭盡所能地將「軍貲、馬價、鹽課、市 賞,歲乾沒不貲,全遼商民之利盡籠入己」。125據估計,李氏家族 每年在兵餉、馬價、鹽引、商稅等項的經常收入,約銀十八萬六 千四百六十兩乃至二十一萬一千四百六十兩以上,其中尚不包括 遼鎮四千五百名家丁的官給經費約七萬兩銀,朝廷頒賜的招降、 戰功賞銀,以及武官為謀升遷的獻金等。126他不僅擅於營私,且 「 以 是 灌 輸 權 門 , 結 納 朝 士 , 中 外 要 人 無 不 飽 其 眾 賕 , 為 之 左 右」;也長於市恩,「每一奏捷,內自閣部,外自督撫而下,大者 進官廕子,小亦增俸賚金。恩施優渥,震耀當世」。127惟張居正自 萬曆五年(1577)「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 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世以此益惡之」;及萬曆十年(1582) 病歿時,「諸所引用者,斥削殆盡」。128影響所及,「倜儻負奇氣」 而「有操行」的戚繼光,竟遭給事中張鼎思劾以「不宜於北」,繼 任內閣首輔的張四維「遽改之廣東」,遂悒悒以終;129反觀「用金 如泥,盤結甚多」的李成梁,130卻在京官的刻意迴護下,仍能久 居其位。 又李成梁第一次鎮遼(隆慶四年至萬曆十九年)之初,首輔 高拱、張居正「皆明習邊事」,「能鼓厲文武大帥而用之」,故「不 敢不效命」;131之後,張四維、申時行相繼柄政,「務為寬大」,132 李成梁任事的態度一變而為「若敵入內地,則以堅壁清野為詞, 124 清.張廷玉,《明史》,卷213,〈張居正傳〉,頁5646。 125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0。 126 參見和田正広,《中國官僚制の腐敗構造に関する事例研究―明清交替期の軍閥 李成梁をぐって》,頁267-281。 127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0。 128 清.張廷玉,《明史》,卷213,〈張居正傳〉,頁5650-5651。 129 清.張廷玉,《明史》,卷212,〈戚繼光傳〉,頁5610、頁5616-5617。 130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第二十六冊,卷6,頁123,光海君即位年七月丙 戌條。 131 清.莊廷鑨,《明史鈔略》,收入周駿富輯,《明代傳記叢刊.綜錄類》(臺北: 明文書局,1991),第一○七冊,〈李成梁傳〉,頁331-332。 132 清.張廷玉,《明史》,卷218,〈申時行傳〉,頁5747。
擁兵觀望;甚或掩敗為功,殺良民冒級」。然因大學士申時行、許 國、王錫爵,遼東巡撫李松、顧養謙等人的包庇,「閣部共為蒙 蔽,督撫、監司稍忤意,輒排去之,不得舉其法」,即便朝野「物 議沸騰」,言官「交章抨擊」,「事頗有跡,卒賴奧援,反詰責言 者」,133足見其在官場上長袖善舞的一面。當萬曆十九年申時行等 人先後致仕,李成梁驟失在中央的後盾,在兵科給事中張棟、王 德 完 , 御 史 郝 傑 、 胡 克 儉 、 張 鶴 鳴 等 連 番 疏 劾 之 下 , 遂 被 迫 去 職。即便如此,家族成員李如松、李如梅、孫守廉仍先後出任遼 東總東,秦得倚、李平胡則為副總兵;134並以「父子世握兵權」 的優勢,「撫、鎮以下,非其親嫟,無不立被斥逐」,135其勢實不 易撼動。 然而,李成梁「離鎮十年,八易將,戎務盡弛,戰守無資, 遼事大壞」,大學士沈一貫以為,「還將成梁前去,方可整理。況 彼家在鐵嶺,為國為家,必宜盡力」,136力薦他接替馬林為總兵, 遂以七十六歲的高齡展開第二次鎮遼的事業(萬曆二十九年至三 十六年)。惟據兵科給事中宋一韓疏言,「微高淮之力,馬林必不 得去,成梁必不得再來登壇」,137則稅監高淮係李成梁復出的重要 助力。高淮於萬曆二十七年(1599)奉派遼東採礦徵稅,既以深 受萬曆皇帝的寵愛而驕恣尤甚,138復仗李成梁之力在當地橫征暴 斂 ; 李 成 梁 也 透 過 高 淮 的 疏 通 , 得 上 達 天 聽 ,139是 以 雖 屢 遭 參 133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0。 134 參見和田正広,《中國官僚制の腐敗構造に関する事例研究―明清交替期の軍閥 李成梁をぐって》,頁199-201。 135 《明實錄.神宗實錄》,卷365,頁6822,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辛丑條。 136 《明實錄.神宗實錄》,卷357,頁6668,萬曆二十九年三月丙午條。 137 明.陳子龍等輯,《皇明經世文編》(臺北:國風出版社,1964),第二十八冊, 卷467,〈宋一韓.宋都諫奏疏.直陳遼左受病之原疏.參劾高淮、李成梁、趙 楫〉,頁688。 138 清.張廷玉,《明史》,卷305,〈宦官二.高淮傳〉,頁7808。 139 明.陳子龍等輯,《皇明經世文編》,卷467,〈宋一韓.宋都諫奏疏.直陳遼左 受病之原疏.參劾高淮、李成梁、趙楫〉,頁687,曰:「高淮之橫,實藉總兵李 成梁之勢。故每見成梁,輒呼太爺,稽首俯伏,而成梁於淮,亦以兒子輩畜之,彼 此以權力互援」。
劾,俱因「帝素眷成梁,悉留中不下」,140結交宦官成為家族政治 地位得以進一步發展的關鍵。 鎮守皮島的毛文龍,因駐地「在登、萊大海中」,「北岸海面 八十里即抵大清界,其東北海則朝鮮」,位置重要且獨立性高;加 以「島上兵本河東民,自天啟元年河東失,民多逃島中。文龍籠 絡其民為兵」,141私人武力的色彩濃厚,而呈現另一種經營策略。 毛文龍在海上積極「招集遼民,安插屯種」,皮島與鄰近的石城、 常山、鹿島、廣祿諸島共有田十餘萬畝,「各島除選兵外,合有遼 男婦四、五十萬」。據毛文龍的門客汪汝淳記述天啟三年島上的經 濟概況,略為:朝鮮「月助餉萬石」,天津、登、萊「通歲約共運 米十餘萬、折色數萬不等」,惟「所苦人日眾,而衣甲器械不繼, 火藥更不敷」;是年屯田預計可得「積榖十餘萬」,但「今春尚乏 種 子 , 故 屯 種 尚 不 及 半 」, 且 「 海 水 不 能 澆 灌 , 遇 旱 即 顆 粒 無 收」,收穫極不穩定,雖「通計歲已有額餉三十餘萬」,但「僅足 充餉士十三」。為確保島上糧餉來源無虞,毛文龍必須設法開闢利 源,所幸「登、津商貨往來如織,貨至彼,一從帥府掛號,平價 咨鮮易糧,以充軍實。公自給價還商,市參以歸,此一轉移,每 歲亦不下數萬矣」。142然史書的評論卻迥異,曰:「歲糜餉無算; 且惟務廣招商賈,販易禁物」,「無事則鬻參販布為業,有事亦罕 得其用」,143顯然是為謀取私利。毛文龍一方面驅策島上居民「老 弱悉以屯田,丁壯盡編行伍」,144以提供其家族經濟來源與軍事力 量 的 基 礎 ; 另 一 方 面 , 則 積 極 招 徠 以 坐 收 商 利 , 將 皮 島 營 造 成 「接屋甚盛,作一都會。東南商船,往來如織。近海草木,盡於 140 清.張廷玉,《明史》,卷238,〈李成梁傳〉,頁6191。 141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5。 142 明.汪汝淳,《毛大將軍海上情形》(東京:東洋文庫藏鈔本),圖版7-9。此書 原記頁次前後顛倒錯亂,經李光濤重新整理刊印,圖版見於李光濤,〈跋《毛大將 軍海上情形》〉,原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38(臺北,1968), 收入《明清檔案論文集》,頁251-274。 143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5。 144 明.汪汝淳,《毛大將軍海上情形》,圖版8。
樵蘇」,145繁榮景象可見一斑。 由於「孤懸海上」,146遼東地方行政長官鞭長莫及,使毛文龍 得以據地自雄,「專制一方」,「兵馬錢糧不受經、撫管覈」,「每歲 餉銀數十萬,無分毫給兵,每月止散米三斗五升」;147剝削所得則 用作「交通宦寺,締結魏忠賢」,以邀「皇上恩眷」。朝鮮毛都督 問安使李尚吉探知,毛、魏關係密切,「信使往來,月或三、四 云」。148毛文龍雖無視於督撫節制,然為尋求政治上的庇護,「既 而欺誑中朝,託以接濟遼民二、三十萬,歲發帑銀二十萬,潛結 宦官魏忠賢輩,都不發包,入諸內璫」,149付出龐大的經濟代價; 為彌補財政上的缺口,遂將攫取的目標指向朝鮮,下令在鐵山境 上「立市通商」,「以充軍中日用之資」。150然而,開市造成朝鮮的 「商賈潛相販鬻,蔘價日踴」;151朝鮮商人不願入市,則歸咎其官 府 「 重 抽 稅 之 弊 , 百 般 徵 斂 , 以 致 漢 之 貨 物 雍 集 , 麗 之 米 菽 阻 住」,甚至究以「商買慳其貿易,軍民失其便利,何以襄揵伐,而 彰天討」之責。152至於所謂的朝鮮「助餉」,實為勒派,153索討糧 餉動輒「餉銀五十萬兩,軍糧五十萬包」,154朝鮮「難支之狀,日 145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第三十一冊,卷183,頁202,光海君十四年十一 月癸卯條。 146 明.汪汝淳,《毛大將軍海上情形》,圖版3。 147 《明清史料》,甲編,第8本,頁719-720,〈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崇禎二年六 月十八日。 14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四冊,卷13,頁127,仁祖四年七月庚寅 條。關於毛文龍結交宦官情形,參見李光濤,〈毛文龍釀亂東江本末〉,頁182-187。 149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第三十冊,卷167,頁610,光海君十三年七月乙 丑條。 150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三冊,卷7,頁657,仁祖二年十一月辛未 條。 15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三冊,卷7,頁653,仁祖二年十一月壬子 條。 15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三冊,卷7,頁657,仁祖二年十一月辛未 條。 153 《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第三十冊,卷167,頁610,光海君十三年七月乙 丑條。 15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四冊,卷13,頁127,仁祖四年七月庚寅 條。
甚一日」,155毛文龍卻「安坐島中,獨享富貴」,156「冒姓毛人, 則厚其廩料」,157以維繫家族勢力於不墜。 迨祖大壽鎮遼期間,明朝在東北的軍事優勢幾已盡失,中央 對邊防將領則更加依賴,當時「守諸城者,皆祖氏之族」,158縱令 「無尺寸功,而月賜百萬金」,159祖家因而累積可觀的財富。據曾 經參觀祖大壽、祖大樂在錦州舊居的朝鮮國王世子李 的描述, 曰:「周覽兩人家,其結構宏傑,甲於城中。重門複室,金碧炫 燿,甃磚石砌,雕刻奇形,文垣粉牆,窮極華麗,而大壽之家則 尤為侈奢」,「我國雖至尊之居不能如是其華者」,160其豪擅可以想 見 。 在 朝 廷 賞 賜 之 外 , 關 於 祖 氏 家 族 積 聚 財 貨 的 途 徑 , 史 無 明 載,大體不脫晚明以來遼東官員慣用的手法,從以下事例或可略 窺其貲財豐盈情形:崇禎十五年(1642),錦州城遭清軍圍困一年 之後,祖大壽因「戰守計窮,又聞松山已失」而降。161旋率兄弟 子姪等,各獻珊瑚樹、琥珀、珊瑚、珍珠等數珠、沉香、玉帶、 赤金首飾、玉壺、玉犀、玻瓈、瑪瑙、金銀等盃盤、各種銀器、 貂、猞狸猻、狐、豹、天馬皮等裘、琉璃燈、瓷器等物,以為輸 誠。162是時錦州久經戰火摧殘,守邊將領之家竟能籌出大批珍稀 異 品 , 足 以 說 明 祖 氏 家 族 平 日 聚 斂 有 術 。 又 家 族 成 員 之 一 的 吳 襄,曾向崇禎皇帝自陳,所屬家丁三千「皆有數百金莊田」;163其 155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四冊,卷12,頁88,仁祖四年三月己巳條。 15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三冊,卷8,頁670,仁祖三年正月庚申條。 關於毛文龍在朝鮮召商專利,及其侵害朝鮮的情形,參見李光濤,〈毛文龍釀亂東 江本末〉,頁193-196、頁214-220。 15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四冊,卷18,頁268,仁祖六年四月乙未 條。 158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第三十五冊,卷42,頁108,仁祖十九年一月癸卯 條。 159 《朝鮮王朝實錄.肅宗實錄》,第三十九冊,卷16,頁39,肅宗十一年七月戊寅 條。 160 朝鮮.李 ,《瀋館錄》,收入金毓黻主編,《遼海叢書》,第四冊,卷7,頁 2840。 161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9,頁11,崇德七年三月己卯條。 162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0,頁23,崇德七年五月癸酉條。 163 清.吳偉業,《綏寇紀略.補遺》,卷上,頁38。
子吳三桂在順治五年(1648)奉命舉家西遷,因中後所尚有祖父 墳園,以及原有「安設莊田拾處,今留有丁百餘」,而向攝政王多 爾 袞 請 求 准 許 留 人 看 守 。164吳 氏 從 江 南 流 寓 遼 東 , 家 中 境 況 不 佳 , 吳 襄 既 因 躋 身 仕 途 , 改 善 家 中 經 濟 狀 況 , 更 與 望 族 祖 氏 聯 姻,得以迅速發跡,進而坐擁廣大土地,165吳家如此,則祖大壽 家族的整體經濟實力當更為驚人。 祖大壽早年「嘗坐法當斬,承宗愛其才,密令崇煥救解,遂 貰之。大壽以故德二人」;166其職位的上升,亦因孫、袁的拔擢。 崇禎二年皇太極統兵直趨北京,袁崇煥率師入援,竟因廷臣「誣 其引敵脅和」,復以崇禎皇帝誤中皇太極的反間計,將袁崇煥逮捕 下獄,167而有「祖大壽之變」;168崇禎四年(1631)大淩河城之役 前,祖大壽與遼東巡撫丘禾嘉互訐,在孫承宗的維護下,丘禾嘉 遭調他職,169及祖大壽兵敗「力屈出降」,孫承宗則為「言者追論 其喪師辱國,奪官閒住」,170可知他與袁、孫二人的關係緊密。迨 祖 大 壽 降 而 復 歸 , 其 行 徑 雖 不 免 令 人 疑 慮 , 然 自 萬 曆 四 十 六 年 「遼左軍興」以來,「總兵官陣亡者凡十有四人」,降及崇禎初 年,又頗有折損,171朝廷在無人可用的情形下,崇禎皇帝「欲羈 164 《明清史料》,丙編,第7本,頁658,〈平西王揭帖〉,順治五年二月十五日。 165 參見李治亭,《吳三桂大傳》(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頁7-11。 166 《清史列傳》,卷78,〈貳臣傳甲.祖大壽〉,頁6469。 167 清.張廷玉,《明史》,卷259,〈袁崇煥傳〉,頁6718。袁崇煥下獄後,於崇禎 三年(1630)被磔於市。關於袁崇煥死因的探討,歷來莫衷一是,有側重於黨爭 者,有側重於金國反間者,有歸責於崇禎皇帝忌才者,參見閻崇年,〈袁崇煥研究 十年(一九八三至一九九三年)〉,收入閻崇年,《袁崇煥研究論集》(臺北:文 史哲出版社,1994),頁12。 168 《清史列傳》,卷78,〈貳臣傳甲.祖大壽〉,頁6469,曰:「會我朝設間縱所獲 太監還,以袁巡撫私有成約告,遂再召對,縛崇煥下獄。大壽在旁,股慄懼;及既 出,又聞滿桂總統關寧將卒,不肯受節制,及引所部兵掠山海而東。……至是,承 宗復督師,遣人慰撫,且以崇煥獄中手書招之,大壽乃歛兵聽令」。又「祖大壽之 變」一語,出自《明史》,書中對事變過程記載較詳,惟無「且以崇煥獄中手書招 之」之說。見清.張廷玉,《明史》,卷250,〈孫承宗傳〉,頁6474-6475。 169 參見清.張廷玉,《明史》,卷261,〈丘禾嘉傳〉,頁6770-6772。 170 清.張廷玉,《明史》,卷250,〈孫承宗傳〉,頁6476。 171 清.張廷玉,《明史》,卷271,〈祁秉忠傳〉,頁6957。崇禎二年(1629),皇 太極攻北京,又有總兵滿桂、孫祖壽、趙率教戰死,朱國彥投繯死,見同書,卷 271,〈滿桂傳〉,頁6960;同書,卷271,〈孫祖壽傳〉,頁6961;同書,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