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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支撐與安全措施

4. 臨時支撐應設計使易於拆除,且不影響結構之穩定性。

5. 臨時支撐於永久結構之支撐位置須考慮集中力對永久結構物之影響。

6. 臨時支撐之基座若座落於樓板或不堅實之支承物時,其下方應視需要繼 續以支撐加強至基礎板或堅實之地面。

7. 固定措施之使用應依製造商之製造說明。

8. 於側向支撐系統尚未完全安置成錨固前,足夠之臨時支撐必須設立以維 持結構系統之穩定性。

9. 輕鋼構之結構外覆材尚未安置前,其構件兩側翼板處需有足夠之支撐。

10. 如構件僅有單邊外覆材,則未有外覆材之另一側,則需有支撐。

10.2 自立性構架

「自立性構架」為穩定且本身具有足夠之強度以抵抗重力、風力及地震力之結 構。於安裝過程中,承造者仍得視實際需要設置臨時支撐。

解說:自立性構架為藉本身之結構系統即可抵抗垂直力及水平力之構架。其安裝方 式如為由下而上,且水平力抵抗系統均可同時配合安裝,則可藉自身之結構 系統維持穩定性;若安裝時,部份垂直力承重系統或水平力抵抗系統未能同 時配合安裝,或安裝方式由上而下以吊升方式進行,則可視需要以臨時構架 或臨時支撐來維持安裝過程中之穩定性。

為維持冷軋鋼結構安裝過程中之穩定性,吊裝時可將穩定部份先行組立成自 立性構架,然後整組吊裝,其餘非自立性構架可依序附加,藉前者保持穩定。

若為斜撐構架與非剛接構架之豎向承重系統合併使用之結構系統,須待斜撐 構架安裝完成後,才能將非剛接構架附加上去。自立性構架中之可自立構件 於完成安裝及固定後,臨時支撐即可予以拆除。

10.3 非自立性構架

「非自立性構架」為須藉臨時之支撐方能達到穩定或抵抗風力及地震力。安裝 施工中臨時支撐必須依據原設計圖說之規定並配合支撐結構之施工進度設置。

解說:非自立性構架須藉臨時支撐之固定才能保持穩定及抵抗風壓與地震。安裝過 程中,臨時支撐須配合設置直至提供側撐之支撐構架完成或拉索安裝完成,

且須經工地工程師之同意後臨時支撐才可拆除。

10.4 安全措施

冷軋鋼結構安全措施必須依照相關法令規章及安裝計劃之規定設置,以確保施

工安全。

他人工作。

3. 外裝材吊裝作業

(1)外裝材吊裝時仍應符合上述冷軋鋼結構框組吊裝之安全規定。

(2)外裝材吊裝時應考慮受風擺動時之影響,以免旋轉不穩或傷及人員或 其他構件。風速過大時即應中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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