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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40 董事長劉振忠總主教 中學部上午 07:40-08:10 於操場舉行

總 計

小學部上午 09: 00-09:40 董事長劉振忠總主教 中學部上午 07:40-08:10 於操場舉行

2. 為已亡教師

恩人祈禱

11/5(五) 11:05-11:50 第四節於天祥樓 6F 聖堂

校牧王志偉蒙席主持

3. 學測前祈福

12/9(四)

普三各班下午 15:00-16:40 榮譽董事長單國璽 樞機主教主持,於天祥樓 B1

二 二 二

二、 、 、 、生活聖言 生活聖言 生活聖言 生活聖言 校牧王志偉蒙席主持

9/16(四) 第七節國二 1、第八節國二 2 9/30(四)

第七節國二 3、第八節國二 4

1. 生活聖言

天祥樓 6F 聖堂

10/21(四) 第七節國二 5、第八節國二 6 2. 生活聖言

天祥樓 5F

10/28(四) 第七節普二 1~4

第八節普二 5~8 三

三 三

三、 、 、 、天主教學校週 天主教學校週 天主教學校週 天主教學校週 主辦:台中曉明女中 主題:

「傳愛傳愛傳愛傳愛

Communicating Love」聯合募款資 助弱勢團體

11/29~

12/25

12/13 聖誕樹點燈祈福禮 17:00-17:30 參加班級:國一 1~6 於國璽樓穿堂舉行

12/17 聖歌比賽(中學部) 與英文科召協同辦理比賽 12/23 聖誕彌撒 全校 第七、八節於操場舉行 12/31 聖歌比賽(小學部) 小學部自行辦理比賽 12/24 校慶活動

*南部地區天主教學校校園聯合報佳音,時間地點 與進行方式: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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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專題講 座

11/18(四) 普一及資一全部 第七、八節

主講:羅國銘 主題:挑戰生命的轉彎 生命教育專題講

12/9(四)

普三全部 第七、八節

主講:單國璽 主題:愛的超越與提昇 生命教育社區服

務體驗學習

12/12(六) 仁愛社及志工社成員

地點:台南德蘭園 五 五 五

五、 、 、 、聖經慕道班 聖經慕道班 聖經慕道班 聖經慕道班

星期三上午 07:40-08:10

高中部 星期三 於 A 棟三樓生命教育專科教室 國中部 星期三 於八樓圖書館

六 六 六

六、 、 、 、明誠教職同仁信仰團契 明誠教職同仁信仰團契 明誠教職同仁信仰團契 明誠教職同仁信仰團契

校牧王志偉蒙席主持 主題

主題 主題

主題: : : :若望福音 若望福音 若望福音 9/17~12/31 星期五上午第四節,於 A 棟三樓或天祥樓 6 樓 若望福音 七 七 七

七、 、 、 、明誠教職同仁慕道班 明誠教職同仁慕道班 明誠教職同仁慕道班 明誠教職同仁慕道班

教材: 《信與傳》及《聖經》慕道課程,依個別需要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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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 實驗 實驗

實驗小學 小學 小學 小學 99 99 99 學年度第 99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學年度第 1 11 1 學期期初工作報告 學期期初工作報告 學期期初工作報告 學期期初工作報告

報告人 小學部主任翁似蘭

壹、工作目標

一、多元課程設計,尊重孩子的個別差異。

二、音樂素養培育養成,開啟孩子藝術人文氣質。

三、數學特色課程推廣,啟發孩子邏輯思考能力。

四、閱讀教學融入,提升學生語文能力。

五、舉辦教師研習課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六、親職活動教育,讓親師溝通無障礙。

七、明誠兒童通訊月刊製作。

八、由教師自編補充教材,提升學生基礎能力。

貮、工作計畫

一、多元課程設計,尊重孩子的個別差異。

(一)社團活動課程設計,讓孩子適性發展。

九十九學年度開設社團項目含括直排輪、合唱、小提琴、故事遊戲、

兒童樂隊、團康、球類運動、桌球、棋藝、科學遊戲、書法、民俗體育。

(二)節慶活動安排,讓孩子認識中、西方節慶緣由。

節慶活動含括教師節、萬聖節、聖誕節、感恩節、母親節、端午節、

復活節。

(三)校內活動安排,讓孩子在遊戲或競賽中體驗學習樂趣。

1.語文競賽:含括字音字形、作文、演說、朗讀、查字典。

2.資訊教育:辦理電腦繪圖比賽、學習成果報告。

3.英文教學:

加強英文能力,每個月舉辦英檢單字測驗。英語日、英語自編教 材、英語單字檢測、英語成果發表、舉辦中英文聖歌比賽。檢測 學生英文學習成果,將英文學習融入遊戲中。

4.校慶活動:歡慶校慶活動,舉辦親子競賽,拉近親師生距離。

5.英文補救教學:爲補救孩子學習英語之個別差異,於導師時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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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辦理小一ㄅㄆㄇ闖關及數學大晉級活動。

二、音樂素養培育養成,開啟孩子藝術人文氣質。

音樂教育的薰陶,開啟孩子藝術與人文氣質。本學期將持續進行小提琴社 團課程,外聘專業小提琴師資進行課程指導,並成立兒童樂隊及合唱團以創造 學校特色。

三、數學特色課程推廣,啟發孩子邏輯思考能力。

數學遊戲課程的設計,啟發孩子的邏輯推理能力。藉由數學學具操作,培 養孩子獨立思考的能力。

四、閱讀教學融入,提升學生語文能力。

進行閱讀教育課程,推廣閱讀小書蟲活動、舉辦說故事比賽,鼓勵小朋友 多多閱讀課外讀物,增廣見聞,提升學生語文能力。

五、舉辦教師研習課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教師專業成長、養成,精進教師課程教學能力,鼓勵教師吸收新知,達到 教學品質提升的目標。

六、親職活動教育,讓親師溝通無障礙。

舉辦親職講座、中英文教學觀摩日、班親會活動、電話訪問,拉近親師間 的距離。

七、明誠兒童通訊月刊製作。

藉本月刊連絡親師生情誼,並提供每月食譜供家長參考。

八、自編教材研發

由老師自編補充教材,含語文類及數學類。低、中年級為唐詩;高年級古 文;另編寫國中數學銜接教材,以穩定學生學科能力基礎。

參、結語

明誠小學業已邁入第七年,小學部的每位同仁都相當積極的協助招

生工作,並且盡力做好份內的工作,以期招生工作能有穩定的成長。新

學期,招生狀況穩定,小學部全體同仁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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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

提案單位 學務處 提案人: 生教組 案由 本校「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案

提案書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草案,如附 件一、附件二

(第 79 至 81 頁)

說明

1.依據:高雄市教育局 99 年 7 月 2 日高市教二字第 0990027403 號函,暨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第 16 條規定辦 理。

2.目的:為避免學生濫用行動電話,維持校園秩序與課堂安 寧、使學生在校能專心學習,同時提供學生與家長使用行 動電話聯繫管道時,能有效管理並教育學生正確的觀念與 禮儀,特訂定本規範。

討論

決議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草案

壹、依據:高雄市教育局 99 年 7 月 2 日高市教二字第 0990027403 號函,暨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 生辦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貳、目的:為避免學生濫用行動電話,維持校園秩序與課堂安寧、使學生在校能專心學習,同時提供

9 9 上

參、申請攜帶規範:凡本校學生欲攜帶行動電話到校者,必須徵求家長同意後,於開學二週內填寫「攜 帶暨使用行動電話家長同意回條」(如附件一)後,繳交導師留存管理,一人以申請 一支為限。另請導師填寫「行動電話彙整表」(如附件二)交由學務處存查。

肆、管理規範:

一、攜帶暨使用規定:

1. 本校學生,在校時間應關機禁止使用行動電話(撥打、接聽、打電玩,傳遞訊息等任何使 用行動電話之行為),以維安寧,並且嚴禁於上課時間將行動電話放置於桌上。

2. 學生行動電話關機期間,如家長有緊急事件需聯絡,應先與導師聯繫;如學生有緊急事件 需聯絡,需導師在旁陪同或至學務處報備後,在學務處使用。

3. 段考(含模擬考)期間,嚴格禁止攜帶進入考場。

4. 行動電話不得外露於制服、書(背)包外等。

5. 上學前、放學後,在公共場所使用行動電話時,不得大聲喧嘩或口出穢言,並注意使用電 話禮儀。

6. 嚴禁使用行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網路簽賭等行為之聯繫工具。

7. 嚴禁於校內進行充電。

二、違規處理原則:

1. 未經申請或因違反規範禁止攜帶行動電話到校卻私自攜帶者,得取消申請攜帶行動電話之 資格。

2. 學校發現學生違規攜帶或使用行動電話,當場得由發現之教師暫時保管,於無妨害學習或 教學之虞後歸還,情節嚴重者,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不接受師長代管行動電話者,

得加重處份。

3. 第一次違反規定時核予警告乙次處分,經勸導仍未改正者得加重處分,並通知家長其子弟 在校行為。

4. 第二次違反規定時核予小過乙次處分,由導師通知家長到校親自領回,並禁止其子弟攜帶 行動電話到校。

5. 考試期間違反規定攜帶進入考場者,以違犯考場規則該科目零分計算並核予小過處分,累 犯者加重處分。

6. 被註銷資格,擬重新申請者,於次學期方可再提出申請。

三、凡攜帶行動電話到校的同學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之責。

四、學生使用行動電話具照相與錄影、錄音功能者,應尊重他人隱私,不得任意拍攝及上傳散播,

不當使用時需自負法律責任;亦不得下載限制級圖片與影音,違反規定者依學生獎懲要點處理。

五、全體教職員均負有教育學生使用行動電話之責任,教師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行動電話,請先交 由該班導師依本規範處理,師長暫時保管行動電話時,應負妥善保管之責,並注意學生隱私權 之保障。

六、家長對本使用規範有特殊考量時,得提出申請並記載於同意書備註欄內。

伍、本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天主教明誠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 家長同意回條

□國中部 □普通科 □資處科 年 班學生 願意接受「天主教明誠 中學學生攜帶暨使用行動電話規範」,門號: ,若有違反前述規範相關 規定者,願意接受學校處分,絕無異議。

學生: (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 (簽章)

備註: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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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天主教明誠中學 學年度 第 學期 年 班學生申請使用行動電話 彙整表

班級導師簽名:

座號 姓名 行動電話號碼 座號 姓名 行動電話號碼

1 26

2 27

3 28

4 29

5 30

6 31

7 32

8 33

9 34

10 35

11 36

12 37

13 38

14 39

15 40

16 41

17 42

18 43

19 44

20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2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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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二

提案單位 會計室 提案人: 姚秀美

案由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會計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案。

提案書

高雄市天主教明誠高級中學會計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第 83 頁)

說明

1、依據 98 年 2 月 10 日高市教一字第 0980003932 號函及 99 年 4 月 30 日高市教一字第 0990023476 號函辦理

討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