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 Barbarensturm )在幾年內就進犯至( overrun )整個中原北部及

在文檔中 關於月氏問題 (頁 65-74)

西部309,而其規模如此廣泛、威力極大,又似乎是同時發生的,

一律暗示了作為第一波的諸族背後,實應是首先由位於中亞地區 的大遷移遭驚動(

aufgescheucht

);我們手上(中原東部地區)的 史料卻無對此禍源首的清楚記載。若將有關月氏的歷史分析,擴

是民間似是而非的使用)為緣故〕。

306 相關翻譯見本文註釋300。小川琢治認為,文本中所列出的族群等同原先「西 戎八國服於秦」一句中(譯者按:原文未列出引文)的八族,然而翻譯者皆錯

誤分之(teilen falsch ab)〔正確如下,即是其一,綿諸;二,緄戎;三,翟;

四,獂;五,義渠;六,大荔;七,烏氏;八,朐衍〕。

307 《山海經》(見Haloun, “Contributions to the History of Clan Settlement,” pp.

611-612)中提供另一地理位置,即離涇州大約二十五里,但其源自較晚期的移

民,而漢(Xan)的原城乃於上流、平涼府附近之位置,見《大清一统志》259,

2a;關於其寫法參見本文註釋319、320、323。

308 見Haloun, Chinesen und Indogermanen, p. vi.

309 關於我目前的瞭解見同上,頁52-53。

大至西元前第四世紀時,這推論的可能性就更大了:那幾百年內 中原北部的邊疆地區幾乎平靜,而包含匈奴草原地區在內,其政 治形勢也似乎穩定,然而若北部邊界地區內發生大規模的衝擊,

就難免動搖這一地帶。因此,月氏族在西元前第七世紀至第四世 紀內移民到此區域之說,難以在歷史脈絡中被合理說明。狄族的 移動則暗示的,其起點(Druckstelle)應位於渭谷後部蘭州大路

(große Straße von Lanzhou)一帶的涇河谷,而秦穆公的記載中在 此地證明了烏氏,該族在時間和地點上顯然地皆適合作為狄族遷 移的主因,或是可能的媒介群(Zwischenträger),甚至根據上述假 設就是月氏。再者,根據史料記載,東漢時此地區有所謂「月氏 道」310(Barbarenkreis tau/道)311,也就是說月氏確實居住這裡,

而此論證因此更為完整。不過,這種初步的論證或許不正確,畢 竟這些證據無不難以考證。關於「月氏道」312的記載也非常少,

因此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是這些人到底為原本居住於此的原人 口(altlandbürtige Bevölkerung),還是其為相當晚期—甚至來自 漢朝征服的地區—的移民。313所謂的「烏氏縣」則應該繼承自

310 見《漢書》28/II,2b。明確的位置不清楚,然楊守敬在其附於《漢書》之地圖 中,乃把該地點置於平涼府東北方之陳院。

311 關於其制度(Institutionen)參見黃以周著,《儆季雜箸》,《史說略二》,22a-24b。

312 所謂的「月支城」最晚為《三國志》(魏)(9,6b)提及,即是228年對魏的 起事中;其作為該場反抗在安定郡之中心,大約隨之而遭摧毀。

313 所謂的胡「道」(Barbarenkreise)的分配頗為奇特(merkwürdig),其皆位於甘 肅、山西北部、及四川,少部分(32/34中的4例)也位在湖南,即是西元前 第 四 世 紀 後 半 、 第 三 世 紀 的 前 半 時 由 秦 所 征 服 的 異 族 領 土

(Fremdvölkerterritorien),然嗣後漢朝所佔領的蠻夷地區,則並非成「道」。如

此看來,所謂的「道」作為特定歷代的管轄區,乃是屬於秦朝者,而漢代制度 中其基本上卻係殘餘物(Rückstand);黃氏雖主張為外地移民者立會館

(Handelsniederlassungen),這點卻不符該道既狹義(eng)、名義上又限制

(sinnvoll begrenzt)的性質)。以月支道為例,其作為故居地的可能性較大,

最早於西元前 385 年被記載的烏氏塞(U-tsi Speertor),314但不需 假設此地為烏氏的居住地,或者該群部分者的居住地,因為位於 中亞大入路(grosse zentralasiatische Einfallstrasse)的這一關,其 可能是取名自崑崙山地區內的強大族群。然而,烏氏與秦穆公同 時出現的史料,其年份恐怕較為晚期,或者說,其最早的版本並 未明確。315這些質疑或許是多餘的,但史料的情況316不允許我們停 止懷疑;更必須注意的,是甘肅東部的地名中「烏氏」和「月氏」

一起出現,《穆天子傳》裡又記載「禺知」和「烏氏」,故兩種史 料組中(Beleggruppen)應相同的二名反而同時出現,而小川琢治 在其論述中並未提到此矛盾。當然,就筆者而言,兩種寫法的同 時出現不一定否認其同等性,如《穆天子傳》中二名很可能象徵 地點上的差異(「禺知」及「烏氏」各代表個別的分族),而涇河 地區所並列的地名則是因為時間上的差異不同(若「月氏道」比

而聯繫之與西元前108年才征服的小月氏,此假定則不大合理。

314 《呂氏春秋》24,4,9b(Wilhelm transl., Frühling und Herbst, p. 425)。今日文 本中其作為「焉氏塞」。

315 秦穆公屢次伐西戎者,其作為後人以由余(繇敍)—即是秦穆公之西戎賢官

(weiser barbarischer Minister)及助手(Helfer)—為西元前第三世紀早期之 政治哲學論以之命名之理(見《漢書》30,14b,首先提及於《韓非子》及《呂 氏春秋》,另馬國翰編輯〔但其殘缺過多(ungenügend)〕其殘卷(fragments) 於《玉函山房輯佚書 七十三》;《漢書》30,21a又以由余為一本戰略之作者)。

〈匈奴傳〉似乎不以該頗為模糊的史料為基礎,因根據《韓非子》中關於由余 之記載(王先慎編注,《韓非子》3(10),11a, Ivanov transl., p. 51;另見《韓詩 外傳》9,11b;《史記》5, Chavannes, Mémoires historiques II, pp. 44-45;《說苑》

20,10a;《呂氏春秋》24,1,2a卻未提此數據,而《史記》87(Zotelli transl.,

p. 205)中的「二十」及《漢書》52,8a的「十四」皆為錯字)秦穆公征服十

二國,而〈匈奴傳〉則列出八國,故其資料來源顯然異樣且更為合理。

316 關於西元前第七至第四世紀所保留的史料皆源自中原東部及部分南部,而關於 西方之記載限於直接牽涉東部國界(östliche Staatenwelt)之事;《史記》僅保 留〈秦傳〉之極少文本(dürftige Auszüge)。

「烏氏塞」晚期);同樣的,其古音也可以協調。

「禺」(愚)的中古音為 ṅi̯u,而據高本漢的分析中古音與上 古音相同。「知」(智)與「氏」(支)的音幾乎相同,上古音的

*ti̯ĕg<tia,其只於齒音(dentaler Laut)和上顎音(palataler Laut)

上有所變化。「牛」的中古音為 ṅi̯əu,上古音為*ṅi̯ŭg,其似乎與其 他寫法不相容,除非糾正之為「*午」,這樣其中古音為 ṅuo,上古 音 為 *ṅo 或 者 — 按 照 音 列 的 順 序 ( phonetische Reihe ) —

**zṅo。317「吳」—其中古音為 ṅuo,上古音為 ṅwo—或者

「虞」—其中古音為 ṅi̯u,上古音為 ṅi̯wo—符合其他翻譯

(Transkription)。「烏」的中古音為 uo,其上古音根據音表為*o。318 但是,有可能還有其他的發音:除了「烏氏」319之外還有指稱縣320 和(大概)族名321的「閼氏」,而其上古音的發音為*ât, ˙i̯an。「烏」

的這種發音或許為基本的,322或許也是因其與寫法類似的「焉」323

317 「杵」tṣ’u<*ṫi̯o;「 」為「卸」(śie<*si̯ð)之原形,即是語音上與「御」(ü<*ṅi̯•a) 及「 」(「禦」之上古型,ü<*ṅi̯o)。

318 其原因為《詩經》I,3,16,3(Legge transl., The Chinese Classics, pp. 67-68) 中的押韻(Reim),見段玉裁,〈表五〉(魚),《六書音韻表》,《皇清經解》657,

6b;659,15b;Karlgren, “Shi King Researches,” pp. 140-146.

319 漢代的鼎(Dreifuss)也針對烏氏縣,見羅振玉編纂,《貞松堂集古遺文》13,

3a-b;《後漢書》33,4b中則寫到「烏枝」。

320 《史記》18,41a;Chavannes, Mémoires historiques III, p. 137, no. 72;《漢書》

16,41b;也參見王念孫的解說於其《漢書雜志》2,20a-21a。

321 例如其以「閼氏胡氏」(“die Barbaren O-tṣi”)重複於《穆天子傳》,見洪頤煊編 注,《穆天子傳》,頁3,3b;小川琢治編,〈穆天子傳考〉,頁 237-238;Eitel,

“Mu-t’ien-tzu chuan,” p. 235 (paragraph 61);參見本文註釋286。

322 王念孫根據分封文獻(Lehensschreibungen)指之,而疑問語助詞(Fragepartikel) 的「烏」也應加上高本漢所定的「曷」(「害」)、「豈」、「安」、「焉」一組;「閼」

字中的聲符(Phonetikum)「於」(自源乃「遏」)僅代表「烏」自的另一寫法

(graphische Variante)。見王念孫著,《漢書雜志》2,20a-21a;Karlgren, “Word Families in Chinese,” p. 81 (no. 93).

323 此分法(Scheidung)頗難,而無論古老寫法(alte Schreibung)上,或者《說

具有古老的關連(

Verfilzung

)而出現,因此難以忽略之,且應包

括上古的

*˙ât-t’ia

。如同馬伯樂所指,不可否認的,是《穆天子傳》

的作者將「烏氏」與「吳(虞)國」相連,324也因此追溯其字源

etymologisiert

);無論其發音為何,其個別例子都一定能和其他

形式(

Formen

)找出聯繫。325

我們如此就解決了較為重要的質疑,因此可以初步而謹慎的 推斷,即關於「烏氏」與「月氏」的相同是相當可能的,筆者認 為其事實上合理,即便我們目前仍然無法完全證明此論點。針對

「禺知」和「月氏」的等同,至今亦還無嚴謹的證明,但基於理 論上具備說服力的許多理由(

Wahrscheinlichkeitsgründe

),此結論

其實是非常可能的。另外,《管子》和《周書》的「禺氏」(愚氏

*

午氏),以及《穆天子傳》的「禺知」(禺智),其顯然皆符合

「烏氏」(烏枝/閼氏)及「吳」(虞),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這些 字,即「禺氏」的

*ṅi̯u (zṅo)-t’ia (tia)

〔或者「烏氏」的

*˙o ([˙ât?] ṅwo, ṅi̯wo)-t’ia

,與本文頁

199

分析的「月氏」(支)的上古音(即

*zṅi̯wǎt (?, ṅlwǎt?)-t’ia

,或者較晚期的

ṅi̯wǎt -t’ia

)之間的差異頗大。為了 保 留 此 相 同 性 的 可 能 , 我 們 或 許 能 假 設 那 兩 組 中 文 名 稱

chinesische Umschriftgruppen

)皆描寫該族的原始名稱,而解決 其基本矛盾;這種翻譯的差異也終於確認了「月氏」本身為翻譯

文》裡的特例,皆未有該字;《呂氏春秋》(見本文註釋314)及(經過司馬貞

的評註(Leseglosse))《史記》(95,3b)以「焉氏」取代「烏氏」,而關於所

謂的「焉支山」見本文註釋305。

324 即是文本中的「東吳」。接著,所謂的「烏氏」與吳國的諸侯皆作為太王亶父 之後裔,也代表周室於中原以外之國(Aussenlanden)〔即是在其與等同殷之晝 于、及意味夏之「西夏」的一組裡;其假設的位置於寧夏府,而針對其與「泰 夏」之關係,乃不大可能合理〕。

325 關於喉音(Laryngal)「.」與該喉音組(guttural series)的關係見Karlgren, “Word Families in Chinese,” p. 106.

/音譯(

Umschrift

)。

當然,當中文上古音的重構仍在進行中,嘗試完全考查這一 非中原地區的原型(

fremder Prototyp

)實頗為大膽,因此在這裡 僅初步地提出斯基泰人(

Skythen

)的名稱

*zguǰa

、或是

*zguǰaka

來當做中文名稱可能參照的原型。在發音上該名應符合上述的翻 譯,只要上文的分析無誤,且確實具備相關性的話。327事實上,

此假設亦有好處:若是中原人(

die Chinesen

)以「斯基泰」指稱

「吐火羅」的話,那麼我們在分析「月氏」所面臨的困難就能被 完全解決,也並無內在矛盾。328不過,月氏與禺知等於斯基泰的 假設,其還待更多證據方能被肯定,即需要進一步分析在此未論 述的史料及目前所看到的考古發現。然而,根據目前在這方面上 的研究成果,學者應能假設「斯基泰」的名稱在西元前第七世紀

326 其翻譯乃眾人皆知的「月(亮)族」(Mondsippe)。所謂的「禺」指稱猴類,

亦能意味角落(即等同「隅」;如果能聯之與夸父神話中的「禺谷」(即是夕陽 之處),乃便得富有意義(prägnant),見《山海經》17,4b-5a;《列子》5(Wieger transl., pp. 134-135);「虞淵」見於《淮南子》3(見Henri Maspero, “Légendes mythologiques dans le Chou king,” Journal Asiatique CCIV (1924), p. 17)。「愚」

意味天真,「午」乃研杵(與「牛」異樣),「烏」是指烏鴉,而「知」、「智」

皆意味知曉、明知(該字體的分別相 當晚期,而周代書法(Zhou-Schrift)仍 以「 」、「 」撰之。

327 高延將《禹貢一》(83, Legge transl., The Chinese Classics, p. 127)中和「崐崘」

327 高延將《禹貢一》(83, Legge transl., The Chinese Classics, p. 127)中和「崐崘」

在文檔中 關於月氏問題 (頁 65-74)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