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CFA 協議與兩岸銀行業概況
4.1 ECFA 協議簽署的背景
ECFA 協議的簽訂在海峽兩岸有不同的經濟、社會、政治背景,以下將分別對兩岸 經貿往來、大陸經濟發展、台灣方面的考量、ECFA 簽署歷程幾個方面內容做介紹。
4.1.1 兩岸經貿往來的發展
1979 年 1 月 1 日,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提出商討 結束兩岸軍事對峙狀態及兩岸三通、擴大交流,被視為兩岸關係由對立走向對話的第一 步,打開了兩岸經貿往來的大門。隨後,台灣於 1987 年開放大陸探親,於 1991 年開放 台商赴大陸投資,兩岸經貿關係開始得到蓬勃發展。2008 年 12 月,兩岸實現了海運直 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進一步擴大了兩岸民眾往來和經貿合作。
1979 年,海峽兩岸貿易總額僅為 0.77 億美元,到 2009 年(ECFA 協議簽訂之前)
增至 865.95 億美元。台灣對大陸貿易占其外貿比重 22.89%,大陸成台灣最大貿易順差 來源1。海峽兩岸經貿往來的迅速發展,對兩岸經濟領域合作的規範化需求愈加迫切。
ECFA 協議是兩岸關係正常化發展的必然選擇。下圖 4 顯示了從 2004 年至 2012 年底兩 岸貿易概況。
圖 4 2004-2012 年兩岸貿易概況
資料來源: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 238 期)》(2012 年)
1 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 205 期)》.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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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大陸經濟的崛貣
中國大陸是現今全球發展速度最快、規模最大的新興經濟體。中國大陸各年份國內 生產總值如表 1 所示(2009 年為 ECFA 協議簽署之前年份)。據統計,2006 至 2010 年,
中國大陸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達 11.2%2。而且,近年來中國大陸面臨產業結構的調整 與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為台資企業進入大陸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發展空間。
表 1 各年份中國大陸國內生產總值(單位:億元人民幣)
年份 國內生產總值(GDP)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 國民總收入
1978 3645.2 381 3645.2
1990 18667.8 1644 18718.3
1995 60793.7 5046 59810.5
2000 99214.6 7858 98000.5
2005 184937.4 14185 183618.5 2009 340902.8 25608 340320.0 2010 401512.8 30015 340902.8 2012 472881.6 35181 472115.0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2012)》(2012 年)
此外,中國大陸自 2001 年加入 WTO 組織後,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市場開放程度 不斷提高,對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台商需抓住此良好發展時機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投資,
避免在與外商競爭大陸市場中處於弱勢地位。
4.1.3 台灣方面的考量
台灣方面推動和大陸簽署 ECFA 主要有三個目的:一是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
目前雖然兩岸都是 WTO 的成員,但是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二是避免台 灣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三是為促進台灣經貿投資“國際化”3。
中國大陸與台灣分別於 2001 年和 2002 年加入 WTO 組織後,兩岸之間在市場開放 方面已做採取了許多實質性措施。但兩岸在貿易條件、市場開放程度等方面的規則制定,
需要全部或大多數的會員國同意才能通過,故需花費的成本相當龐大(林妍溱 2010)。而 且,WTO 組織將會員按照其發展程度劃分為“發達國家(或地區)”及“發展中國家(或 地區)”,中國大陸屬於“發展中地區”而台灣屬於“發達地區”,部份貿易限制使得兩岸貿 易的自由化發展大大受阻。此外,如前文所述,兩岸貿易往來的快速發展使大陸已成為 台灣的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台灣經濟對大陸市場的依賴性越來越高。在兩岸加入 WTO 後,兩岸經貿關係達到“一般外資”條件,需簽訂進一步的協議才能獲得更大的優惠。因
2 中國網.《十一五時期我國 GDP 年均增長 11.2% 改革開放來最快》.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11-03/01/content_22026539.htm,2011.
3 新華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http://news.xinhuanet.com/tw/2010-03/26/c_124259.htm,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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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台灣方面對於兩岸簽署 ECFA 協議的需求十分迫切。
東盟十國在全球化浪潮的衝擊下,與中國、韓國、日本開展“東盟 10+3”與三個“東 盟10+1”機制。2010 年貣的“東盟 10+1”和 2012 年貣的“東盟 10+3”的零關稅生效,對台 灣各產業影響甚巨;尤其是韓國、日本為台灣的最大出口競爭(林妍溱 2010)。因此,爲 了減少貿易障礙、提高台灣商品在對外貿易中的競爭力,台灣方面開始積極推動兩岸 ECFA 的簽訂。而且,兩岸簽署 ECFA,台灣才有可能經由類似的方式和美等國家簽署 FTA(即“自由貿易協定”) 或者間接享受這類協定的優惠,台灣經濟才可免於被全球經 濟體系邊緣化的危機。ECFA 是台灣完全融入世界經濟的主要途徑,對台灣經濟長遠發 展具有明顯的正面效果(謝八妹 2010)。此外,大陸作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新興市場,與 大陸達成進一步的貿易協定、實現進一步的經貿往來是台灣經濟全球化的必經之路。
4.1.4 ECFA 協議簽署歷程
在 2005 年初,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在北京會談後,
共同發佈《兩岸和帄發展共同願景》,提出:兩黨將共同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 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3。這一願景得到了兩岸各界人士的充分探討和呼籲,期盼兩岸早日 實現關係正常化、經濟合作制度化。
2008 年,海峽兩岸關係實現歷史轉折後,台灣方面提出希望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 作架構協議》4。同年 12 月 31 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 30 周年 座談會上再次明確提出:兩岸可以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 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3。
2010 年 1 月,關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財團法人 海峽交流基金會第一次專家工作協商在北京舉行。海峽兩岸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 協定》名稱、基本結構、建立協商工作機制等問題交換了意見,並取得多項共識3。
2010 年 2 月至 6 月,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又分別在台灣省 桃園縣和北京舉行了兩次專家工作協商,逐漸敲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文本 構成、早期收穫計畫等重要內容4。
2010 年 3 月 9 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今年兩會商談 工作有兩大規劃:以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商談為重點,加快兩岸經濟關係邁向正 常化、制度化、自由化的步伐;適時在兩會商談中增加文化、教育、衛生、新聞等議題,
不斷為兩岸協商注入新的內涵3。
2010 年 3 月 14 日,馬英九出席“兩岸經濟協議座談會”時說,不簽“兩岸經濟協議”
的後果就是“生意難做、競爭不過”3。
4 新浪財經.《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30/08478205798.shtml,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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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29 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 在重慶舉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分 別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和《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定》上簽字,
然後互換文本4。
2010 年 8 月 17 日,台灣立法機構表決通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5。 2010 年 9 月 12 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開始實施5。
4.1.5 ECFA 環境下兩岸利益所得比較
毫無疑問,海峽兩岸簽署 ECFA 協議首先考量的是其帶來的經濟利益。台灣方面,
大陸作為台灣貿易順差的最大來源,ECFA 協議的簽訂可以進一步解除兩岸貿易障礙,
台灣對大陸出口貿易額可以得到進一步的上升,拉動台灣島內經濟發展。大陸方面則較 為看重台灣市場的經濟發展經驗,及台灣近年來高速發展的高科技產業可以幫助大陸在 經濟轉型中把“中國製造”變為“中國創造”。
此外,台灣方面還希望簽署 ECFA 之後還可以與世界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FTA)6,通過 ECFA 在大陸市場全球化過程,間接參與到其他國家的自由貿易組織中。
台灣看重的是經濟,大陸則追求“有利於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有利於兩岸關係的和帄 發展,為什麼大陸想簽,就是四個字——民族情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