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Gallopín(1997)亦提出有關指標之一些 特性,在進行指標評量系統設計或指標選

取時,必須加以考量。包含:

1. 質 性 指 標 和 量 化 指 標 是 可 以 相 互 為 用,但若因資料獲取限制和經費考量,

質性指標則可行性較大。

2. 應 用 認 知 層 級 系 統 理 論 (hierarchical level of perception)作為指標選取之技 術 考 量 , 例 如 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之應用可以獲得不

同類別之土地比例之不同指標。

3. 指 標 必 須 是 可 數 值 化 或 是 具 有 向 量 的;也就是具有數學性質。

4. 指標之間具有關聯性。各指標的一些屬 性或產生之方式可能相類似,因此可以 整合成為一個「模式」;模式可能只是 多數指標較含糊的整合,也可以是具有 高度數學特質之合成。

5. 指標必須能闡釋整個基本系統之特質。

6. 指標之應用必須呈現時空變化之意義。

7. 不同層級指標之價值評量其具有雙重 意義,一為瞭解指標間之相對重要性,

另一則是描述某一數值在整個系統架 構中的地位,其方式係經由觀察、量

測、計算、推論,或是某一方案之系統 設計程式。

8. 指標整合必然會產生一些問題,例如社 會現象和經濟發展 所使用之指標基 準不同,或是調查之對象不一致;必須 從系統架構中進行關聯性之探討。

葉俊榮(2000)綜合分析與永續發展指 標系統建立有關之相關理論,歸納為四個 理念模型,分別說明如下:

1. 隔 代 正 義 模 型 (intergenerational justice):強調人類社會之發展歷程,應 避免對於下一代發展機會的壓縮與剝 削,此理論說明時間縱軸不同時代之分 配正義,以及同一時期橫斷面不同族群 的分配正義。並舉聯合國WECD組織在 1987 發表之「我們共同的未來—布蘭 特報告」內容為例。

2. 環境承載能力模型(carrying capacity):

強調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應在環境所 能承受之程度下謹慎開發。此模型之環 境現況調查與自然資源敏感性的國土 規劃,都是重要的手段。惟環境承載力 不易計算且有爭議,或有過度簡化自然 科學探知的內容。

3. 經 濟 內 部 化 模 型 (economic internalization):沿襲新古典經濟學思 想,強調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如何 不斷的將外部性影響納入考量,以追求 真正的公共福祇。

4. 制 度 量 能 強 化 模 型 (institutional capacity-building):相對於前述三種以 永續發展終極目標為建構理論模型基 礎,本模型重點擺在國家發展動態中的 機制與程序,強調如何透過決策機制與

整體制度量能的提昇,來降低作出不可 轉圜的決策錯誤可能性。方法為尊重科 技、市場機能、民主制度、法制原則與 動態掌握不利因素之原因等。

歐 盟 與OECD 許 多 國 家 根 據 Bellagio Principles(1996)作為指標選擇、設計、解釋 及溝通的準則,其內容包括:(1)應設定明 確的目標與願景;(2)應全面性與整合性包 含各個自然與人文系統;(3)應關照與永續 發展相關之各項重要議題;(4)包含適當的 時間與空間範圍;(5)必須建立在適當的架 構裡以呈現評量系統之目標、策略等各個 面向,並且簡化指標數量;(6)使評量系統 明確且各方都能取得資料;(7)使不同需求 者皆能理解並使用資料;(8)應該促成廣泛 的參與,並確保參與結果能有效的反應;

(9)評量機制應持續進行並隨時調整;(10) 建立維持評量機制運作之制度量能。

在「永續台灣的評量系統」研究(葉俊 榮,1999)中提出國家永續指標在制度設計 上依循以下五項基本原則:(1)代表性:以 有限之資訊表彰背後無限寬廣之訊息,具 有觀微而知著之功效;(2)區別性:與不同 議題之間的指標能相互區別,例如社會指 標、經濟指標與環境指標之區別性;(3)可 行性:在現有的科學技術、法律、行政程 序及社會條件限制是可以實施;(4)精確 性:指標不但可以衡量,且具有精確度;

(5)整合性:能公平呈現衡量對象的特性而 不偏頗。

Bossel(1999)認為永續指標必須符合 幾項要件:(1)指標需為不同層級的社會在 制訂政策與決策時的指引;(2)指標必須有 系統性的思考,涵蓋不同面向的關心項

目;(3)指標項目不能太多,但亦不能太少;

(4)指標的選擇過程需有各方參與,以彰顯 社區的願景與價值;(5)由指標的趨勢可看 出發展的變化與永續性;以及(6)指標必須 清楚的定義,為社會大眾所瞭解。

張益誠(2001)綜合各家說法與研究,將 永續發展指標之遴選原則歸納為十項準 則:(1)全面性、代表性、顯著性與政策關 連性;(2)資料可及性與時序性;(3)資料可 信度與正確性;(4)國際相容性;(5)可比較 性;(6)可理解性且容易使用;(7)操作彈 性;(8)充份科學基礎性;(9)實用性;以及 (10)預測性。

本研究整理相關領域學者(Liverman et al.,1988;Opschoor and Reijnders, 1991;

DETR, 1996;Farrell and Hart, 1998;IISD, 2000;洪于婷,2006)在建立永續指標時之 考量原則如下:

1.系統性:自個別指標、次系統指標、系統 指標至綜合指標形成階層性體系。

2.預測性:參數值之改變足以顯示事物演變 趨勢,具有預測之能力。

3.嚴密性:指標之辨別與評價有嚴密的理論 架構。

4.代表性:所選取之指標足以反應所欲研究 之事物的主要特性。

5.平易性:指標之意義明顯易懂,且民眾亦 於理解接受與參與。

6.可行性:指標建立所需資料為現實環境可 提供者。

7.一致性:指標受人認可,並可應用於各 地,便於比較分析。

8.簡明性:指標簡明易懂,同時易於實際操 作。

9.適應性:不論時空變遷,指標均有效且適 切衡量所討論變數項目。

10.敏感性:指標對時空與社會分布狀況之

轉變具有敏感性,可顯示其變動的差 異性。

11.重要性:曾被多個國際或研究計畫所選 用,具有相當程度之重要性。

12.正確性:指標是否能真實的反應現實狀 況。

綜合以上所述,建立永續性發展指標 系統之初,對於指標選取而言,應有其必 要之考量原則。本研究繼而整理相關永續 評量系統研究之指標擬定原則,如表2-8所 示,以追尋指標選取準則之脈絡。

上述永續發展量測工具儘管在計算或 應用有所不同,但其所提供訊息與努力的 目標皆是一致的,即大自然提供包含糧 食、能源、原料及吸收人類活動產生的各 種廢棄物等人類賴以維生的服務,人類如 果要繼續維持可持續的維生狀態,就必須 確保生態環境的生產力不可過度使用及廢 棄物排放量不可超越自然生態環境所能吸 收的負荷量,並且要注意世代之間的公平 與社會各個階層的正義。本研究將於下一 節針對既有永續發展指標評量系統架構與 其意涵進行分析整理,以作為後續研擬指 標之參考依據。

第四節 永續發展評價方法之研究

目前,關於永續發展評價研究的重點 主要集中在評價指標體系的建構以及評價 方法的選擇兩方面。上述章節已對永續發 展指標體系建構進行分析研究,本節將著

重對永續發展綜合評價方法進行選擇和論 證。

環境永續發展指標體系評價之關鍵在 於指標體系之各個指標權重的確定。永續 發展是一個多目標系統,各種多目標評價 方法層出不窮。目前,國內外提出的綜合 評價方法多達幾十種,但可歸納為兩大 類,即主觀賦權評價法和客觀賦權評價 法。前者多是採取綜合諮詢評分的定性方 法確定權重,然後對標準化後的資料進行 綜合,如綜合指數法、德爾菲法、層級分 析法、環比法、模糊綜合評價法等;後者 係根據指標之間的相關關係或各指標值的 變異係數來確定權重,如灰色關聯度法、

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變異係數法、

嫡值法、複相關係數法等(曾珍香、顧培 亮,2000)。茲對上述主要的評價方法予以 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