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o D'Amatio 教授指出,虛構論的談論,目的是延續佛教研究,並非護教的進路;
此外,要把佛教當作一個活體,而非博物館的展件。就佛教研究來說,Matilal (1985, 96) 最 早將佛視為對現象世界採取泛虛構論的進路,而其他學者也提出類似建議:Madhyamaka (Garfield 2006; Tillemans 2010), Yogācāra (D’Amato 2009)都符合虛構論立場。虛構論的談論 起源於分析哲學中的 Quine-Carnap 本體論方法之爭,歷經諸多分析哲學家的修正,Yablo 對 Carnap 的重建以回應 Quine 的批評為 D'Amato 教授最後採用來作為談述佛教的對照 架構。Carnap 認為,對存有問題的處理分內部的和外部的,在架構中的實體,對內部而言,
是存在的,而在架構外部而言,談論對象模糊不清的存有性格為 Yablo 進一步修正為虛構 的。藉此,D'Amato 比對世俗有為虛構所立範圍的「內部」存有,而勝義有為「外部」的 虛構。座談討論重點包括:虛構論如何避免落入虛無、中觀與瑜伽行對真實本質的看法、
對符號所採取的本體論態度是否決定對存有所採取的本體論態度、比較哲學對佛教研究的 效益、虛構論與實用主義相互為用等等問題。
(十一)、月會:論文導讀(2010 年 10 月 9 日)
這場導讀會我們邀請了國立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博士生王倩文、哲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耿晴以及法鼓佛教學院助理教授鄧偉仁為我們導讀 Parimal G. Patil 專著《Against a Hindu God》當中第二章以及第六章,分別引言探討 Patil 在這本著作當中對晚期佛教學者如何應 對印度婆羅門宗教思想(例如傳統正理學派)、尤其側重在知識論(量論)研究的發展以及 其當代意義,特別是在宗教學以及哲學上的價值。
第一場導讀會由王倩文主講,介紹 Patil 專著所揭之正理學派知識論,將關注焦點放在 知識以及意識/覺知之間的關係上,從中指出佛教哲學與正理學派哲學當中的衝突與差異。
首先,作為知識的來源,「知識」或者「量」本身在兩派傳統底下意義已經不同,而意識/
覺知又是如何成為正確的知識(量),又量怎麼能最為可靠的工具,且一個發生中的認識活 動是如何由外在知識來源確實性與知的條工具之確實性構成等等討論中,慢慢釐清正理學 派與佛教之間知識論上立場與結論的異同。於其專著中,Patil 詳實地介紹了正理學派的知 識論方法與立場。討論中,有與會者從當代西方知識論角度來探問,西方知識論側重信念,
而印度知識論則側重覺知,這樣的差異底下,不知 Patil 是把思想當作是一種信念的活動,
還是一種覺知?(何建興,南華大學宗教所助理教授),也引發大家對正理學派文獻中是否 有出現過類似「信念」此一概念的材料?(林鎮國,本計畫主持人,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
再者,大眾對「概念」以及其於當代知識論當中之意義與在印度知識論脈絡當中的意義也 有許多有意思的討論,例如有與會者提問:Patil 在分析、介紹正理學派知識論的時候使用 的一些現代西方知識論概念合不合宜?(林鎮國)也有人好奇就 Patil 的研究成果來看,正 理學派的立場當中,認識若作為一種活動,與一般活動是否有顯著的類別差異?(汪純瑩,
政治大學哲學系博士生)
第二場導讀會由耿晴主講,接續介紹 Patil 專著中所呈現的晚期佛教與正理學派在知識 論理論上的論辯,特別針對十一世紀佛教思想家寶稱(Ratnakirki)與其對當時印度婆羅門
「神」之概念的批評為體,展現正理學派與佛教知識論後續發展中的異同,當中許多材料 與議論皆對當代佛學研究與後續發展提供許多線索,指引出待開發之議題。寶稱承襲其師 智勝友(Jnanasrimitra)的立場,特別針對「量」作為「驗證工具」的「因果要素」提出許 多見解。Patil 專著中以寶稱對正理學派在宇宙論存在論證方面的批評為素材,展現正理學 派外在實在論之知識論的立場的困境,並帶出佛教在量論以及因明學的發展當中的方法論 線索。座談間,「同品」與「同喻」在佛教知識論立場上有無明確區分成為一個討論重點(鄧 偉仁,法鼓山佛教學院佛助理教授),寶稱作為一個後陳那因明傳統當中的佛教學者,其思 想受到佛教知識論(特別是陳那)的影響有多少、在哪裡,也是討論重點(林鎮國、何建 興、鄧偉仁、耿晴等)。另外,在佛教內部有無涉及宇宙論存在論證議題的材料,尤其在漢 傳、玄奘學派當中,也引發不同意見的討論(林鎮國、耿晴、鄧偉仁)。亦有回過頭詢問,
在正理學派脈絡底下探討宇宙論存在論證的意義為何?(劉興松,政治大學宗教所博士生)
第三場導讀會由鄧偉仁主講,介紹 Patil 教授專著《Against a Hindu God》末尾的回顧 章節,於其中 Patil 總結此書重點與目的,以及為何選擇寶稱作為佛教回應正理學派的代表 角色,以及其思想對佛教以及印度思想發展的價值與意義。Patil 認為,寶稱的工作所指出 唯有一種「二維的」(two-dimentional)的理性合作,即知識論理性與工具性(作具性 instrumental)理性的合作,才使得「一切」成為可能,知識論理性指的是一種理性存有與 生具有的範疇的(categorical)、唯名的能力,後者則是理性存有能探求目的與意義的假稱
(hypothetical)能力。其思想與文獻材料不僅是其師智勝有思想原型的保存,也為今人得 以一窺陳那與法稱思想發展的時代反省與餘波提供基本線索與樣態,還在其思想中能看出 知識論於救渡論上的可能意義:宗教性的理性活動作為一種宗教性修行(practice)的一環。
在此討論會中,針對知識論與救渡論之間的關係所開展的討論非常熱烈,有意見指出 佛教知識論內部沒有明顯材料特別言明量論與因明學在救渡論上意義為何不代表佛教不關 注這一點,有可能恰巧反應佛教將此看待作為一種不言自明的態度,畢竟實踐與解脫是佛 教思想中最根本的目標(林鎮國),也有意見認為寶稱時代之所以要特別討論哲學關懷與宗 教實踐之間的關係,有可能標示著當時這兩者可能面臨脫勾的危機(耿晴)。寶稱特別要說 明內觀對象為何,是否也一樣表示當時內觀已非一種經常被實踐的修行方式?(鄧偉仁)。
至於冥想(meditation)在佛教與正理學派之間有無異同也是個議題(劉興松)。
(十二)、月會:論文導讀(2010 年 11 月 13 日)
第一講由政治大學宗教所博士生林恕安為大家介紹 McCrea 與 Patil 合著之《Buddhist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India》的導論,其中,特別從智勝有之後知識論的發展與養成來 看待佛教知識論由陳那經法稱至法上(Dharmottara)以降的發展。其中尤重「遮遣理論」
看法的發展,從彌曼莎所執之語言只能指涉共相(universal)、經正理學派認為之語言還能 指涉自相(particular)且雖然比量是錯誤的覺知,卻因為可以令我們成功地行動而可接受 為有效的,到陳那正式提出「遮遣」概念,與法稱以「效力理論」來解釋定解(determination)
之意義,即無顛倒的知覺顯現先前所知的對境為有效,且對比量而言,錯誤與顛倒意義不 同,而且現量無定解等等思想當中的遮遣理論系統性意義,以至智勝有和法上對上述法稱 理論之接受以及在其遮遣理論發展上的歧異有翔實交代。討論當中,量之本有論或方法論
狀態在智勝有等等晚進佛教量論學者之理論中為何,Taber 有沒有交代?所謂在現量中與比 量中的兩階段,有無異時因果之接續關係,或者緊關聯於一種形式、非異時的因果關係中?
這些問題被提出討論(汪純瑩,政治大學哲學系博士生),adhyavasaya(-isaya) 應該譯作
「確定」、「審定」、「決定」還是其他?其與 nysitriaia 有何異同?內在的 determination 與進 行實際判斷時的 determination 有何差別?等等問題,於語言學上與哲學上的討論也相當熱 烈(宗玉媺,佛光大學佛教系助理教授、何建興、耿晴與林鎮國等)。非概念性覺知
(non-conceptual perception)之有無,以及佛教對此一問題之立場為何也引發討論(林鎮 國)。許多與會者也對智勝有如何在法上為基礎的這樣的理論架構中發展其遮遣理論感到好 奇(鄧偉仁)。
第二講由台北海洋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嚴瑋泓助理教授主講,介紹 Taber 之文章
〈Mīmāṃsā and the Eternality of Language〉。彌曼莎學派對吠陀經典之解釋,為其對語言恆 常性理論談論之基礎。推論、知覺等等獲得知識的方法,其實低於「吠陀」,此為其一致的 基本立場。透過吠陀的語言,權威性被建立,一則因為是神與,另則因為吠陀的語言為恆 常,正是依此權威,語詞與意義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透過吠陀以瞭解法」,吠陀之法是 天與(嚴按,亦是天語)、無作(嚴按,亦是非人造?)且恆常不變,因此語詞與意義之關 係內的恆常也被確立。正理勝論學派則與彌曼莎學派立場相反,認為語詞與意義之關係是
「被造出來的」,不是天生有自然連結的,是從「convention」來的,這一點 Taber 認為立場 類似佛教。Taber 繼續說,法稱的討論接著正理勝論派下來,說明語詞本身是歧義的、有潛 能依造約定俗成指向任何事物。其中,Taber 特別介紹鳩摩羅梨羅(Kumarila)對此議題的 看法,認為我們無法證明語詞指稱的能力在具體的事實中是存在的,因此關係是「無始」
的,由此他回到彌曼莎吠陀的立場,且批評法稱約定俗成之說必須基於四個基礎(對每個 人而言有此能力決定 convention、對每個語詞、單靠一個第一肇始人、靠一個社群)才成為 可能的批判。暫且擱置孰勝孰負,Taber 指出,彌曼莎之理論應屬柏拉圖式語言哲學,認為
的,由此他回到彌曼莎吠陀的立場,且批評法稱約定俗成之說必須基於四個基礎(對每個 人而言有此能力決定 convention、對每個語詞、單靠一個第一肇始人、靠一個社群)才成為 可能的批判。暫且擱置孰勝孰負,Taber 指出,彌曼莎之理論應屬柏拉圖式語言哲學,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