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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mfya 建議給付規定(新增如底線標示)

8.2.4.6.Etanercept(如Enbrel);adalimumab(如Humira);ustekinumab(如Stelara)、

secukinumab(如Cosentyx)、guselkumab(如Tremfya)(98/11/1、100/7/1、101/5/1、

101/12/1、102/1/1、104/4/1、105/9/1、○○○/○/1):用於乾癬治療部分

1.給付條件:限用於經照光治療及其他系統性治療無效,或因醫療因素而無法接受 其他系統性治療之全身慢性中、重度之乾癬或頑固之掌蹠性乾癬,且影響功能之患 者。

(1)所稱”慢性”,指病灶持續至少6個月,且Psoriasis area severity index (PASI) ≧10 (不 適用PASI測定如膿疱性乾癬,則以範圍≧10%體表面積)。(附表二十四之二) (2)頑固之掌蹠性乾癬:指非膿疱性掌蹠廣泛性角化,嚴重影響行走或日常作習,申 請時需附照片以供審查。照片應包括前、後、左、右至少四張,並視需要加附頭部、

掌、蹠照片。

(3)慢性紅皮症乾癬:範圍≧75%體表面積,病史超過1年,以cyclosporin足量

(5mg/kg/d,除非有明顯不良反應)治療6個月以上,停藥未滿3個月即復發到PASI

>10或體表面積>30(需經皮膚科醫師評估),可不經照光治療,只需methotrexate 及acitretin治療無效後直接申請。(101/12/1)

(4)所稱治療無效,指治療後嚴重度仍符合上列第(1)及第(2)點情況,或PASI或體表 面積改善<50%。(101/5/1)

i.治療必須包括足量之照光治療及包括以下兩種系統性治療之至少兩種,包括 methotrexate、acitretin、cyclosporin。(101/12/1)

ii.治療需至少使用3個月,但育齡女性,得不經acitretin使用。

iii.照光治療應依學理,如光化療法(PUVA)及窄頻UVB(nb-UVB)必須每週至少2次,

寬頻UVB併用焦油每週至少3次,並依學理逐漸增加至有效可忍受劑量。申請時必須 附病歷影印及詳細照光劑量紀錄。

iv.Methotrexate合理劑量需達每週15mg, cyclosporin為2.5-5 mg/kg/d, acitretin為0.3-1 mg/kg/d。但若因為藥物毒性無法耐受,使用劑量可酌情降低。

(5)所稱無法接受治療:

i.Methotrexate:指因肝功能異常或切片第三期a異常,經6個月後切片仍無改善,或 第三期b以上之肝切片異常,病毒性肝炎帶原或腎功能異常而無法使用methotrexate 治療者。

ii.Acitretin:指有明顯肝功能異常、高血脂無法有效控制,或cyclosporin有效但停藥 後迅速復發,已持續使用超用1年,或已附件 15.1 Tremfya 建議健保給付規定

產生腎毒性經減量後無法有效控制者。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初次申請時,以6個月為1個療程,持續使用時每6個月需再申報一次,且應於期 滿前1個月提出。(101/12/1)

(2)紅皮症乾癬病患以6個月為限,於6個月療程結束後,應回復使用cyclosporin,除 非產生腎功能異常(Creatinine基礎值上升≧30%),或其他無法有效控制之副作用,

減藥後乾癬仍無法有效控制。(101/12/1)

(3)Etanercept初期3個月可使用50mg biw,之後則為25mg biw,且於12週時,需先行 評估,至少有PASI25療效。

(4)Adalimumab初次投予為80mg,之後則為40mg qow,且於12週時,須先行評估,

至少有PASI25療效。(100/7/1)

(5)Ustekinumab初次及4週後投予45mg,之後則為45mg q12w,且於16週時,需先行 評估,至少有PASI25療效。(101/5/1)

(6)Secukinumab起始於第0,1,2,3,4週投予300 mg,接著於第4週開始於每4週投予300 (體重≤60kg,投予150 mg的劑量) 且於12週時,須先行評估,至少有PASI25療效。

(7)Guselkumab初次及4週後投予100mg,之後則為每8週100mg,且於12週時,需先 行評估,至少有PASI25療效。(○○○/○/1)

(8)原先使用cyclosporin控制有效且腎功能異常(Creatinine基礎值上升≧30%)者,於6 個月療程結束後,應回復使用cyclosporin,除非產生腎功能異常,或其他無法有效 控制之副作用,減藥後乾癬仍無法有效控制,否則下次申請應於1年後。

(9)初次申請後每六個月須再次申請續用,續用時,與初次治療前之療效達PASI50方 可使用;且etanercept再次申請時僅限使用25mg biw之劑量。停藥超過3個月再申請 者,視同新申請案件,否則視為續用案件。(101/12/1、104/4/1)

3.使用etanercept、adalimumab、ustekinumab、secukinumab、guselkumab時,考慮其 於乾癬療效可能較慢,及立即停藥之可能反彈現象,治療前兩個月得合併使用 cyclosporine及照光治療,但etanercept、adalimumab、ustekinumab、secukinumab、

guselkumab療效出現時即應逐漸停用。(101/5/1、105/9/1、○○○/○/1) 4.需排除使用的情形應參照藥物仿單,重要之排除使用狀況包括:

(1)懐孕或正在授乳的婦女。

(2)罹患活動性的感染症的病患。

(3)未經完整治療之結核病的病患(包括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未達四週者,申請時應檢 附潛伏結核感染篩檢紀錄及治療紀錄供審查)。(102/1/1)

(4)身上帶有人工關節者,罹患或先前曾罹患過嚴重的敗血病(sepsis)附件 15.1 Tremfya 建議健保給付規定者。

(5)惡性腫瘤或具有癌症前兆(pre-malignancy)的病患。

(6)免疫功能不全者(immunodeficiency) 。

5.需停止治療情形,如果發生下列現象應停止治療:

(1)不良事件,包括:

i.惡性腫瘤。

ii.該藥物引起的嚴重性毒性。

iii.懷孕(暫時停藥即可)。

iv.嚴重的間發性感染症(intercurrent infection)(暫時停藥即可)。

(2)療效不彰:患者經過6個月治療(初次療程)後未達療效者,療效定義指PASI或 體表面積改善未達50%。

6.暫緩續用之相關規定:(104/4/1)

(1)暫緩續用時機:使用生物製劑治療2年後符合PASI≦10者。

(2)因使用一種生物製劑治療後療效不彰,而轉用另一種不同藥理機轉之生物製劑,

以轉用後者之起始日重新計算2年後開始減量之時機。但因無法忍受副作用而轉用相 同藥理機轉之生物製劑,轉用前後所使用生物製劑之期間均應計入。

7.暫緩續用後若疾病再復發,可重新申請使用,須符合至少有50%復發(需附上次療 程治療前、後,及本次照片)。(104/4/1)

◎附表二十四之一:全民健康保險乾癬使用Etanercept/ Adalimumab / Ustekinumab/

Secukinumab/ Guselkumab申請表(○○○/○/1)

◎附表二十四之二:全民健康保險乾癬(慢性紅皮症乾癬部分)使用Etanercept/

Adalimumab/ Ustekinumab/ Secukinumab/ Guselkumab申請表(○○○/○/1)

◎附表二十四之三:乾癬面積暨嚴重度指數【Psoriasis Area Severity Index (PASI)】

附錄圖一

美國皮膚科醫學會 2011 年公告的乾癬指引治療流程圖

縮寫 BB=Broadband; CsA=cyclosporine;MTX=methotrexate; NB=narrowband;PUVA=psoralen plus ultraviolet A;UV= ultraviolet.

附錄表一 2017 年英國皮膚科醫師學會(British Association of Dermatologists)成人 乾癬生物製劑治療指引

Adalimumab (Humira)

Ixekizumab (Taltz)

Secukinumab (Cosentyx)

Etanercept (Enbrel, Benpali)

Infliximab (Remicade、

Inflectra及 Remsima)

Ustekinumab (Stelara)

適 應 症

適合接受全身性治療或光療法的中度至重度 斑塊性乾癬成人病人。

對於全身性療法,包括ciclosporin、

methotrexate或PUVA無治療反應或具禁忌 症/不耐受之中度至重度斑塊性乾癬病人。

縮寫 PUVA=psoralen and long-wave ultraviolet radiation。

NICE 符合條件為:嚴重(PASI 大於等於 10 且 DLQI>10)且對於標準全身性治療如 ciclosporin、

methotrexate 或 PUVA 治療無反應或對於這些藥物具禁忌症或不耐受;NICE 符合條件為:非常 嚴重(PASI 大於等於 20 且 DLQI 大於等於 18)且對於標準全身性治療如 ciclosporin、methotrexate 或 PUVA 治療無反應或對於這些藥物具禁忌症或不耐受。

附錄二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藥品給付規定 第 8 節 免疫製劑 Immunologic agents

8.2.免疫調節劑 Immunomodulators

8.2.1. Cyclosporin(如 Sandimmun):(86/1/1、86/9/1、89/7/1、101/10/1)限 1.器官移植抗排斥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