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2)活動頻率、活動地點、活動開始時間及活動期間:本研究為增進活動描述方 式之彈性並表達行為人從事活動之各種可能情形,故以機率方式表達活動頻 率、活動地點、活動開始時間及活動期間之分佈,且為簡化活動排程模擬過程,
假設此四項活動屬性之機率分佈為相互獨立,且可以常見之機率密度函數(如 常態分佈)加以描述。此外,由於約定活動具優先決定活動開始時間之特性,
故可以較精確之時間描述其活動可能開始時間;而具低優先性之非約定活動僅 能於約定活動間之時間空窗進行,故僅以模糊之時間範圍描述其活動可能開始 時間。
(3)活動共同參與人員:本研究為簡化活動排程模擬過程,不考量活動共同參與 人員屬性,即假設一行為人從事活動之情形不受其他行為人從事活動之情形所 影響。
(4)參與活動所採交通方式:由於本研究僅考量位於教學館舍內部之移動行為,
故所有行為人參與活動所採交通方式皆為步行,即進行活動排程模擬時不需特 別考量參與活動所採交通方式。
(5)活動起迄週次:為描述於不同週次重複發生之可預期活動其活動可能發生週 次,本研究以活動起迄週次屬性描述於整個模擬期間,特定活動可能發生之週 次起迄範圍,若所模擬週次位於特定活動起迄週次時間範圍內,則需於進行活 動排程模擬及移動過程模擬時,將該特定活動視為可能發生之待排程活動;若 所模擬週次位於特定活動起迄週次時間範圍外,則於進行活動排程模擬及移動 過程模擬時,將該特定活動視為不可能發生並排除該特定活動。
3.4 行為人類別從事活動行為描述方式
行為人類別從事活動行為描述表達不同類別行為人對所從事活動各項活動 屬性之傾向。本研究為避免描述複雜之個人行為,僅以行為人類別描述具類似行 為之行為人,即行為人類別中各行為人具相同之行為描述,僅於模擬過程透過隨 機取樣以表現各別行為人之差異。
因行為人於教學館舍所從事約定活動(如課程活動、會議活動等)多為個人所 屬組織安排之結果,個人無法依其偏好自由選擇活動屬性;而行為人於教學館舍 所從事非約定活動(如圖書資料查詢、個人研究等)則多為個人在限制條件(如不可
與約定活動發生時間衝突)下,依個人偏好自由選擇活動屬性之結果,故行為人 類別對所從事活動各項活動屬性之傾向需依所從事活動之類型而異,底下將分別 探討行為人類別從事約定活動及非約定活動行為之描述方式。
(1)行為人類別從事約定活動行為描述方式:本研究假設行為人無法依其偏好自 由選擇所從事約定活動之活動屬性(包括活動頻率、活動地點、活動開始時間、
活動期間及活動起迄週次),但行為人可依其偏好自由選擇從事約定活動之行 為,包括是否從事特定約定活動、到達特定約定活動發生地點之時間及離開特 定約定活動發生地點之時間,故本研究以行為人類別活動參與偏好(如高出席 率)、活動到達時間偏好(如提早到達)及活動離開時間偏好(如準時離開)描述行 為人類別從事約定活動之行為。此外,為增進行為人類別從事約定活動行為描 述方式之彈性並表達行為人從事約定活動之各種偏好情形,擬以機率方式表達 行為人類別活動參與偏好、活動到達時間偏好及活動離開時間偏好之分佈,且 假設可以常見之機率密度函數(如常態分佈)描述各項偏好之分佈。
(2)行為人類別從事非約定活動行為描述方式:本研究假設行為人可依個人偏好 自由選擇所從事非約定活動之活動屬性,包括活動頻率、活動開始時間範圍、
活動期間、活動地點及活動起迄週次,故本研究以行為人類別活動頻率偏好、
活動開始時間範圍偏好、活動期間偏好、活動地點偏好及活動起迄週次偏好描 述行為人類別從事非約定活動之行為。此外,為增進行為人類別從事非約定活 動行為描述方式之彈性並表達行為人類別從事非約定活動之各種偏好情形,擬 以機率方式表達行為人類別活動頻率偏好、活動開始時間範圍偏好、活動期間 偏好及活動地點偏好之分佈,且假設可以常見之機率密度函數(如常態分佈)描 述各項偏好之分佈。
3.5 行為人類別移動行為描述方式
根據2.3.4 小節之行人動力模型架構示意圖(圖 12)可知行為人移動速度之選 擇牽涉行為人受移動目標、環境、其他行人之客觀因素及個人主觀偏好之影響,
為表達行人受移動目標、環境和其他行為人影響之方式,本研究參考Hao 等學 者所提出細胞自動機基礎行人動力模型(Hao, Herui, Xiaoming, and Chunfu, 2007),並延伸其模型以考量行為人移動過程受環境之客觀影響,以所評估網格 對行為人之方向參數、類別參數、前進參數及環境參數描述所評估網格對行為人
之客觀吸引力程度,並以行為人類別移動行為描述行為人受各種客觀吸引力影響 之主觀權重,以完整描述行為人移動過程中選擇移動速度之過程。茲將本研究描 述所評估網格對行為人客觀吸引力程度之各項參數及相關網格範圍(圖 15)敘述 如下,其中各參數範圍為1.0 ~ -1.0,所評估網格特定參數愈高,代表該網格於 特定因素考量下,對行為人具愈高之客觀吸引力:
圖 15 方向參數、類別參數、前進參數及環境參數相關網格範圍圖
(1)方向參數:方向參數為所評估網格考量與所處理行為人移動目標距離時,所 評估網格對所處理行為人之吸引力程度,用以描述行人通常選擇可到達目標各 路線中最短者之行為(Helbing, Molnar, Farkas, and Bolay, 2001),即移動目標對 行為人所產生之吸引力。若所評估網格位於所處理行為人由目前位置移動至目 標位置之最短路徑上,代表該行為人移動至所評估網格可最接近其目標位置,
故該網格之吸引力程度為1.0;以所處理行為人由目前位置移動至目標位置之 最短路徑為對稱軸,則所處理行為人可移動範圍內位於最高方向參數(1.0)網格
左、右兩側網格雖然未直接位於最短路徑上,但將行為人由目前位置移動至該 徑(David and Glenn,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