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少府監官員之遷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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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德恩**
摘 要
少 府 官 制 從 秦 代 就 開 始 設 置 , 歷 經 西 漢 、 東 漢 、 魏 晉 等 時 代 的 發 展,職掌和內容在各時代都不盡相同,一直到隋煬帝大業五年(609), 從太府寺中分出少府監,並且訂定少府監內部的定員、品秩和職掌,少 府監的架構才正式被確立下來。唐代承襲隋制,少府監在唐代扮演宮廷 手工業產品製作工場的角色,舉凡皇帝所用器具、玩賞之物,后妃服飾 及郊祀、廟祀所用圭璧、百官儀物等,都由該單位來製造並供應。少府 監在唐代與將作監、國子監、軍器監、都水監並列,同屬「五監」,具 有無可取代的地位。本文主要以《舊唐書》、《新唐書》、《全唐文》 為中心,並配合唐代墓誌銘,進而分析少府監的各級官員的遷轉狀況及 遷轉過程可能隱藏的內部因素。藉由越來越多出土的文獻材料,並透過 相關的史料分析和解讀,將少府監各級官員的遷轉模式作有效統整,更 可看出唐代官制具有的特色和制度內部的準則。 關鍵詞:少府監、遷轉、墓誌銘、地方官屬、州府僚佐、東宮官屬 * 本文為筆者碩士論文其中一章的主要內容,在此誠摯感謝陳登武老師及審查者的細心指 導和寶貴建議,使本文能更加完善。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史耘 第16 期 2013 年 6 月,頁 89-138一、前言
少府官制從秦代就開始設置,歷經西漢、東漢、魏晉等時代的 發展,職掌和內容在各時代都不盡相同,一直到隋煬帝大業五年 (609),從太府寺中分出少府監,並且訂定少府監內部的定員、 品秩和職掌,少府監的架構才正式被確立下來。唐代承襲隋制,少 府監在唐代扮演宮廷手工業產品製作工場的角色,舉凡皇帝所用器 具、玩賞之物,后妃服飾及郊祀、廟祀所用圭璧、百官儀物等,都 由該單位來製造並供應。少府監在唐代與將作監、國子監、軍器 監、都水監並列,同屬「五監」,具有無可取代的地位。 關於唐代少府監(以下省略唐代)的整個官僚組織,據《唐六 典》記載:「少府監一人,從三品;少府少監二人,從四品下;少 府丞四人,從四品下。少府主簿二人,從七品下;少府錄事二人, 從九品上。」另外,還包括胥吏層的官吏,計有府二十七人,史十 七人,計史三人,亭長八人,掌固六人。再者來論少府監官員的職 掌 。 少 府 監 的 職 掌 , 據 《 六 典 》 所 載 , 就 是 「 掌 百 工 伎 巧 之 政 令」,主要統領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五署的官署,「庀 其工徒,謹其繕作」,主要負責的項目是天子的服飾、御用器物, 連同百官的儀制用品,都是由少府監、少府少監帶領其下部屬來製 作並預備,確保相關物品供應充足。少府少監為少府監的副官,主 要協助少府監處理監內相關事宜。1關於少府監其他各級官員的職 掌可參見下表,在此就不另行列出: 1 (唐)李林甫,《唐六典》,卷22,〈少府軍器監〉,頁571-572。表一 少府監其餘官員職掌一覽表(表內一概省略「少府監」二字)2 官職名 職 掌 丞 主要為「掌判監事」,首要的就是要確保所有的供給按時無誤。凡 是少府監屬下的五署所製作出來各種用品,都需要向尚書省戶部的 金部郎中申報,由尚書省下符文給相關的主管機構,以確保整個製 作流程都能按時來供給。再來就是要「署名」。凡是監內五署從太 府寺各個庫藏所領到的原料,都必須要記錄它們的名稱、數量和所 出產土貢的州縣,每到季終還須上報給主管庫藏的機構,副本則保 留於少府監。 主簿 主要負責「勾檢稽失」,偏重糾舉查驗處理文書及收發文書的稽失 錄事 主要負責登錄公文來往的日期 以下為轄屬之次級官署3 左尚署 主要負責生產提供的是天子、百官以及後宮的車輅。 右尚署 主要負責供天子十有二閑馬之鞍轡及五品三部之帳。 中尚署 主要製作、提供的物品大概可以區分為兩類,一類是提供郊祀所需 用的圭璧;另一類是器玩服飾之類。 織染署 負責供天子、皇太子及群臣之冠冕及組綬、織絍、色染。 掌冶署 主要負責鎔鑄銅鐵器物之事,並直接領導設在全國各礦產產地的諸 冶監。 然而,關於唐代官僚體系運作的過程中,官員的歷職大抵有其 可循的遷轉途徑,4少府監自然也不例外。學者孫國棟先生在其著 作《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中首開研究之風氣,在書中 2 本表僅列出少府監及其轄屬的次級官員(五署),至於散在各地的諸冶監、諸鑄錢監、 諸互市監的職掌在此不另行列出。其中它們的官品分別為:左尚署為令一人,正七品 下;右尚署為令一人,正七品下;中尚署為令一人,從六品上;織染署為令一人,正八 品上;掌冶署為令一人,正八品上;諸冶監監各一人,正七品下;諸互市監監各一人, 從六品下,諸鑄錢監則無資料。 3 本文所指的少府監次級官署包含表中所列的五署及散在各地的諸冶監、諸鑄錢監、諸互 市監。 4 陳登武,〈唐代司法制度研究─以大理寺為中心〉(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1991),頁18。
對於唐代文官的遷轉有全面且系統性的分析和研究。5另外對於不 同的部門和職官所作的研究,分別有盧建榮的〈唐代通才型官僚體 系之初步考察─太常卿、少卿人物的任官分析〉、張榮芳的《唐代 京 兆 尹 研 究 》 、 陳 登 武 的 《 唐 代 司 法 制 度 研 究― 以 大 理 寺 為 中 心》,分別對於太常卿、京兆、大理寺之任官與遷轉的分析。6但 可惜的是,對於少府監各級官員的遷轉途徑,學界並未有專著或論 文探究此議題。有鑒於此,本文擬從可考察的少府監各級官員中, 進一步來分析其遷轉的狀況。然而,就著筆者所得到的資料,大多 數的資料集中在少府監、少府少監上,丞、主簿、錄事雖不多,仍 可作稍加探討,但少府監所轄屬的次級機構因所得基數過小,為避 免討論受資料不全或漏收的影響,因此本文就不再另加討論。另 外,就著時間的劃分方式,本文基本上採取孫國棟先生的劃分法, 將 唐 代 分 別 為 初 唐 ( 高 祖 ─ 玄 宗 ,618-756)、中 唐 ( 肅 宗─敬 宗 ,757-826)、晚唐(文宗─哀宗,827-907)等三個階段。最 後,本文擬探討幾項議題:第一、那些途徑是少府監各級官員主體 遷入或遷出的機構?在各時期的比例又為何?第二、遷入或遷出少 府監此機構的人究竟需具備何種資格,需要具備特殊的技藝或達到 某種條件方能升遷至此,抑或是僅是尋常的遷轉途徑,都將是本文 探討的重點。 5 孫國棟,《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總頁 數656頁。 6 盧建榮,〈唐代通才型官僚體系之初步考察─太常卿、少卿人物的任官分析〉,收錄 於 《 第 二 屆 中 國 社 會 經 濟 史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 臺 北 : 漢 學 研 究 資 料 暨 服 務 中 心 , 1983),頁89-122;張榮芳,《唐代京兆尹研究》(臺北:學生書局,1985),頁61-99。
一、少府監的遷轉途徑
(一)少府監─遷入官:
7 先就著少府監中可考究的遷入官,列表說明如下: 表二 遷入為少府監數字統計表(資料據附錄表九)8 機構 職官 初唐 (618-756) 中唐 (757-826) 晚唐 (827-907) 合計 占全部 比例 中書、門 下兩省官 0 1 0 1 2.38% 尚書省 僕、尚、 丞、侍郎 1 0 0 1 2.38% 殿中省 1 1 0 2 4.76% 御史臺 1 0 0 1 2.38% 寺監 9 3 1 13 30.95% 將軍官屬 1 2 0 3 7.14% 地方官屬 6 2 1 9 21.43% 州府僚佐 2 2 0 4 9.52% 節度官屬 0 2 0 2 4.76% 東宮官屬 0 4 2 6 14.29% 合計 21 17 4 42 7 本文對於遷入官和遷出官的定義大抵採取張榮芳先生的區分方式,如對於某個官職遷入 為少府監,稱為「遷入官」;從少府監遷出任某官職,稱為「遷出官」。參張榮芳, 《唐代京兆尹研究》,頁61-99。 8 本文對於遷入官和遷出官的表格區分方式大抵採取陳登武先生在〈唐代司法制度研究 ─以大理寺為中心〉的製作方式,參陳登武,〈唐代司法制度研究─以大理寺為中 心〉,頁19-26。表二是可考少府監遷入官,計四十二人,從上表中可以歸納出 幾個重點: 1. 所得到的資料明顯集中在初唐和中唐時期,分別為占了所有資料的 50%、40.48%,晚唐的資料相對而言比較少,只有四個案例,僅占所 有資料的9.52%。 2. 少府監最主要的遷入官機構按比例依序為:寺監、地方官屬、東宮官 屬,其比例分別為:30.95%、21.43% 和 14.29%,為遷入少府監的主 體機構。 3. 以 寺 監 遷 入 官 而 言 , 初 唐 時 占 同 時 期 的 42.86% ; 中 唐 時 則 為 17.65%,雖然遷入官的數量較初唐時減少許多,但以同一時期相較而 言,仍是比例較高的(除了東宮官屬以外),就連在個案相當有限的 晚唐,也占了同時期的 25%,似乎說明了寺與監的互轉在各個時期是 較為普遍的。 4. 遷入官以寺監最多,其次是地方官屬,如刺史、太守等,9這一 點與孫國棟先生所得到的資料顯示是相符合的,即宮官入的較 多,但孫氏以研究八卿(太常卿除外)遷轉所得的結論,而論 少府監的遷入官應該也是刺史(即地方官屬)遷入最多,然而 筆者在本文的資料卻顯示出,寺監和地方官屬同屬最多的二個 遷入官機構,並非只有地方官屬(見圖一)。 5. 地方官屬遷入官的比例,初唐時為占同時期的 28.57%;中唐時 為 11.76%,晚唐則沒有地方官屬遷入的例子。初唐時,可以看 出地方官屬和寺監的數量分別居同時期的前兩名,同為遷入官 的主要途徑;這個情形到了中唐時仍是如此,晚唐因為所得到 的 資 料 太 少 , 僅 得 一 例 , 地 方 官 屬 的 比 例 是 否 因 此 上 升 或 下 降,很難就此斷言。但從可考察的資料我們得知,至少在中唐 之前,地方官屬仍然是少府監遷入官的主要機構之一。 9 唐初承隋制,地方行政為州、縣二級。州在隋煬帝時稱為「郡」,到了唐代武德時才改 郡為州,置刺史;天寶元年(742年)又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至德元載(756年) 再改郡為州,太守為刺史。
6. 在東宮官屬方面,初唐時,完全沒有東宮官屬遷入的例子;但 到了中唐時佔全部比例的 23.53%,晚唐時更躍居遷入官途徑的 第一位,佔全部比例的 50%。從比例和重要性上來看,有隨時 間增加的趨勢。 7. 在 州 府 僚 佐 方 面 , 初 唐 時 佔 同 時 期 的 9.52% , 到 了 中 唐 有 11.76%,晚唐時因資料鮮少,沒有從其中遷入的例子。然而, 在所得到的資料中有一個值得研究的例子,是記載在《新唐書‧ 李皋傳》中: 皋字子蘭,少補左司禦兵曹參軍。天寶十一載嗣王。事母 太 妃 鄭 以 孝 聞 。 安 祿 山 反 , 奉 母 逃 民 間 , 間 走 蜀 , 謁 玄 宗 , 由 都 水 使 者 遷 左 領 軍 將 軍 。 上 元 初 旱 歉 , 皋 祿 不 足 養 , 請 補 外 , 不 許 , 乃 故 抵 輕 法 , 貶 溫 州 長 史 , 俄 攝 州 事 。 州 大 饑 , 發 官 廩 數 十 萬 石 賑 餓 者 , 僚 史 叩 庭 請 先 以 聞,皋曰:「人日不再食且死,可俟命後發哉?苟殺我而 活眾,其利大矣!」既貸,乃自劾,優詔開許,就進少府 監。10 從上述史料中,李皋從原來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升遷到左領軍將 軍(從三品),並不特別令人意外。反倒是從原來人人稱羨的京 官,刻意觸法外調當地方州府僚佐,就十分令人不解。因為中唐以 前,士大夫多半樂為內官,不願外任,11「殆貞觀之末,昇平既 久,群士多慕省閣,不樂外任。」12《資治通鑑》中倪若水的例子 正好說明了當時士大夫的心態: 10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卷80,〈李皋傳〉,頁 3580。 11 〈唐代前後期內外官地位的變化〉,收入於榮新江編,《唐研究》第2卷(北京:北京大 學出版社,1996),頁325-345。 12 (唐)杜佑,《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卷33,〈職官十五・郡太守〉,頁 908。
(開元四年二月)辛未,以尚書右丞倪若水為汴洲刺史兼 河南採訪使。上雖欲重都督、刺史,選京官才望者為之, 然 當 時 士 大 夫 猶 輕 外 任 。 揚 州 採 訪 使 班 景 倩 入 為 大 理 少 卿,過大梁,若水餞之行,立望其行塵,久之乃返,謂官 屬曰:「班生此行,何異登仙?」13 另外一個則是反面的例子,開元十三年,玄宗派遣十一位朝臣出任 刺史,其中要往汾州出任刺史的尚書楊承令「不欲外任,意怏怏, 自言『吾出守有由。』」14玄宗聽見此事後非常生氣,沒過多久就 將他貶為睦州別駕。由此可見在玄宗時期士大夫中間還是充斥著慕 戀朝官、不樂外任的風氣。因此若能自外官入內,是當時士大夫可 遇而不可求的境遇,但李皋卻反其道而行,原因竟是因「祿不足 養」,主動申請外調又不被許可,故以觸犯輕法而得到外調的機 會。然而,根據陳寅恪先生在〈元白詩中俸料前問題〉一文中指 出,唐代前期,中央官俸料應不比地方官低,15因此李皋因為「經 濟因素」而主動想外調到地方州縣的舉動,實令人難以理解。16 13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卷211,唐紀27,「玄宗開元 四年二月辛未條」,頁6716。 14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212,唐紀28,「玄宗開元十三年三月丙申條」,頁 6764。 15 在學界除了陳寅恪先生在〈元白詩中俸料前問題〉討論過唐代前期內外官俸料的問題之 外,劉海峰也在〈唐代俸料錢與內外官輕重的變化〉一文從唐代前後期俸料錢的變動來 討論唐代後期內外官輕重的變化,劉氏認為,唐代後半期京官俸薄、外官俸厚,另外加 上長安物貴、居大不易,從而導致仕宦者的輕內官、爭外任的態度,請參〈唐代俸料錢 與內外官輕重的變化〉,載於《河北學刊》1994年第5期,頁63-67。對此,李燕捷先後 撰文表達出不同的意見,見李燕捷,〈唐代後期內外官主要經濟收入對比─唐代內外 官輕重問題研究〉,載於《晉陽學刊》,1990年第1期,頁59-65;還有〈唐代後期內外 官輕重辨〉,載於《社會科學戰線》1992年第2期,頁162-167;最後還有〈唐代俸制與 內外官之輕重〉,載於《河北學刊》1994年第5期,頁63-67。 16 本文李皋的例子與陳登武在〈唐代司法制度研究─以大理寺為中心〉一文中的趙叡案 例非常相似,趙叡原是大理評事(從八品下),但因「迫於祿養」,而署同州河西丞, 似乎是因經濟問題,所以自動到地方當縣丞,頁28。
綜上所言,遷入少府監的官職中,初唐時期,主要以寺監和地 方官屬為最多,到了中唐時期,東宮官屬躍居第一位,其次則為寺 監,再來是地方官屬、州府僚佐和節度官屬,其他機構也有零星案 例出現,此時期可以說是遷入途徑出現最多的時期;晚唐時期則資 料明顯減少,但東宮官屬仍占首位,寺監、地方官屬則都有出現零 星案例。其中每一時期都至少有一例的,只有寺監和地方官屬兩個 遷入途徑,這兩個途徑亦是整個少府監遷入途徑中案例數量最多的 前兩位,從中可以看出相較其他遷入途徑而言,此二機構相較之下 是較為穩定的。 圖一 少府監遷入途徑比例圖 此外,得或某職,除了升擢,亦有降調。然而,在少府監的遷 入途徑中,究竟是擢遷的多,抑或降遷的多?從附錄表九可得知, 扣除不明的官階之外,遷入官較少府監高的有 6 例,與少府監同階 的有15 例,較少府監低的有 19 例。因此從中可看出,遷入少府監 的 途 徑 中 , 大 部 分 來 自 同 階 和 較 少 府 監 低 階 的 官 , 共 佔 了 全 體 85%。除此之外,筆者還想探討一個有趣的點,除了正常的升遷機
會外,還有何種特殊原因使官員能夠入仕少府監?我們可以將其原 因大致區分為下列幾點,並舉實例說明: (1)憑藉皇帝身邊的寵臣、貴妃等裙帶關係升遷 這一類途徑的人沒有特別顯著的功績,但卻因為本身特殊的身 分或是與某些特殊的人物關係良好,以致有升遷的機會。例如獨孤 卓,這位名不見經傳的人物,在《舊唐書‧代宗貞懿獨孤皇后傳》 中稍微被提到:「大歷十年薨,追號為皇后,上謚。帝悼思不已, 故殯內殿,累年不外葬。……初,后愛遇第一,官其宗叔卓少府 監,兄良佐太子中允。」獨孤卓乃貞懿皇后之叔,在大歷初年貞懿 皇后(當時還是貴妃)得寵時,皇帝也連帶恩寵她的宗屬,獨孤卓就 是其一,從原本的太常少卿被提拔為少府監。17另外,崔無詖也是 這類例子的代表。根據《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一〈崔無詖傳〉記 載: 無 詖 者 , 本 韋 后 外 家 , 博 陵 舊 望 也 。 始 , 無 詖 娶 蕭 至 忠 女,至忠敗,被貶。久乃為益州司馬。素善楊國忠,既用 事,引為少府監,守滎陽。有詔贈禮部尚書,謚曰毅勇。18 崔無詖的父親是韋后之舅,崔無詖自己則娶了當時勢大位高的蕭志 忠之女,因此與韋、蕭兩家的關係非常緊密。因此當韋庶人、蕭志 忠紛紛倒台,不免也受到牽連被貶在外。但卻因緣際會與楊國忠相 識,且「與之歡甚」,因此當楊國忠得勢後便開始重用他,先後任 命他為陝郡太守、少府監和滎陽郡太守。只可惜在安祿山叛亂中因 城破而被擄以致殉節。19 (2)親屬立下功勞使其得到升遷機會 還有一種途徑和上述非常類似,即依靠親屬所立下的功勞而使 17 (後晉)劉昫,《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卷52,〈代宗貞懿皇后獨孤氏 傳〉,頁2191。。 18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191,〈崔無詖傳〉,頁5528。 19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87下,〈崔無詖傳〉,頁4893。
己身得到升遷機會,王君壽即是一例,據《舊唐書》卷一百三〈王 君連傳〉記載: 王君 ,瓜州常樂人也。初,為郭知運別奏,驍勇善騎射, 以戰功累除右衛副率。及知運卒,遂代知運為河西、隴右 節 度 使 , 遷 右 羽 林 軍 將 軍 , 判 涼 州 都 督 事 。 開 元 十 六 年 冬,吐蕃大將悉諾邏率紅入寇大鬥穀,又移攻甘州,焚燒 市里而去。君 以其兵疲,整士馬以掩其後。會大雪,賊徒 凍死者甚眾,賊遂取積石軍西路而還。君 令副使馬元慶、 裨將車蒙追之,不及。君 先令人潛入賊境,於歸路燒草。 悉 諾 邏 還 至 大 非 川 , 將 息 甲 牧 馬 , 而 野 草 皆 盡 , 馬 死 過 半。君 襲其後,入至青海之西,時海水冰合,君 與秦州 都督張景順等率將士並乘冰而渡。會悉諾邏已度大非山, 輜 重 及 疲 兵 尚 在 青 海 之 側 , 君 縱 兵 盡 俘 獲 之 , 及 羊 馬 萬 數。君 以功遷右羽林軍大將軍,攝禦史中丞,依舊判涼州 都督,封晉昌伯。拜其父壽為少府監。20 面對吐蕃連連進攻大唐西北,君 連連替國家立下戰功,保家衛民 的功勞確實不在話下,父親王君壽因著兒子的戰功彪炳,也因此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被獲封為少府監,官運可以說是極其幸 運。 (3)立下特別功績而得到升遷機會 與第一點正好相反,這類原因的人因為立下特別的功績,因此 得到加官晉爵的機會。例如李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據《舊唐 書》卷一百三十一〈李皋傳〉記載: 歲儉,州有官粟數十萬斛,皋欲行賑救,掾吏叩頭乞候上 旨,皋曰:「夫人日不再食,當死,安暇稟命!若殺我一 身,活數千人命,利莫大焉。」於是開倉盡散之。以擅貸 20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03,〈王君 傳〉,頁3191。
之 罪 , 飛 章 自 劾 。 天 子 聞 而 嘉 之 , 答 以 優 詔 , 就 加 少 府 監。21 所轄州縣發生飢荒,李皋甘願冒著官位不保甚至殺頭的危險,自行 作出開官倉賑濟人民的舉動;卻萬萬沒想到肅宗居然沒有懲罰他, 反而對他的行為讚譽有加,提拔他為少府監。類似的例子也發生在 張廷珪身上,《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八〈張廷珪傳〉載:「(張廷 珪)在官有威化。入為少府監,封范陽縣男。以太子詹事致仕。」22 可看出因為張廷珪在擔任刺史的時期表現良好,因此得到進入中央 政府官職的機會。事實上,早在武則天當政時期,廷珪就曾上諫阻 止向天下僧尼收稅,為要在白司馬坂營建大像的措施,而深獲則天 的讚賞。23只不過後來因為「坐漏禁內語」而外放地方州縣,然而 他在地方州縣的經營仍深獲好評,終究使他再回到中央任職。 (4)本身具備特殊技藝 有別於當上少府監的正常途徑,這一類型能夠以旁人或缺的特 殊技藝脫穎而出,實屬難得,相關範例有新羅人金忠義、韋弘機 等。首先是金忠義,據史書載此人「以工巧幸,擢少府監」。24至 於他到底具備甚麼樣的工技,史書並無特別明言,因此無從得知, 但以他是新羅人的身分,居然能出任官品達三品的少府監,可見必 有其過人之處。另外,韋弘機也是一例。據《新唐書》卷一百〈韋 弘機傳〉載: 太子弘薨,詔蒲州刺史李沖寂治陵,成而玄堂阸,不容終 具,將更為之。役者過期不遣,眾怨,夜燒營去。帝 詔弘 機嗣作,弘機令開程左右為四便房,撙制禮物,裁工程, 不多改作,如期而辦。帝嘗言:「兩都,我東西宅,然因 21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31,〈李皋傳〉,頁3637。 22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118,〈張廷珪傳〉,頁4264。 23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01,〈張廷珪傳〉,頁3150-3153。 24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169,〈韋貫之傳〉,頁5153。
隋 宮 室 日 僕 不 完 , 朕 將 更 作 , 奈 財 用 何 ? 」 弘 機 即 言 : 「臣任司農十年,省惜常費,積三十萬緡,以治宮室,可 不勞而成。」帝大悅,詔兼將作、少府二官,督營繕。25 從史料中可以看出韋弘機具備有過人的營繕長才。遲遲無法完成的 太子陵寢、工人不滿的情緒似乎在他接手後都迎刃而解。此外,他 在擔任司農卿期間,對開源節流的財務管理辦法似乎也頗有一套, 因此積蓄了三十萬緡,可供皇帝改建宮室。也因此,高宗對他信任 有加,命他兼任將作、少府二職,唐代有關營繕項目的官職都被他 包辦了,可見其才能出眾。 (5)宗室子弟的身分 還有一種途徑就是本身為皇室的宗親,因而直接獲封。如順宗 的兒子李緫,《新唐書》卷八十二〈郇王緫傳〉:「郇王緫,本名 湜,順宗第七子。初授少府監,封晉陵郡王,貞元二十一年進封。 元和三年四月薨。」史書並無特別記載李緫為何能以一路平步青 雲,但想必皇室子弟的身分應占了絕大部分的因素。 (6)他人推薦 著名的例子如張介然,關於他本人事蹟的描述,在《舊唐書》 中記載得頗為詳細: 張介然者,蒲州猗氏人也。本名六朗。謹慎善籌算,為郡 守在河、隴。及天寶中,王忠嗣、皇甫惟明、哥舒翰相次 為節將,並委以營田支度等使。進位衛尉卿(從三品), 仍 兼 行 軍 司 馬 , 使 如 故 。……哥舒 翰 追 在 西 京 , 薦 為 少 府 監。26 在上述記載中,張介然從最初與王忠嗣、皇甫惟明、哥舒翰等節度 使一同共事,並被委以營田、支度等使,到後來已晉升為三品高官 25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100,〈韋弘機傳〉,頁3944。 26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87下,〈張介然傳〉,頁4892。
衛尉卿,「仍兼行軍司馬,使如故」,可以清楚看出,在這些節度 使的眼中,介然在他們身邊是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這多少與介然 「謹慎善籌算」的個性有關。因此也不難想像為何哥舒翰會極力推 薦他擔任少府監了。 (7)皇帝格外開恩 還有一種途徑是藉由皇帝格外開恩,破例將其提拔、升遷。值 得一提的是,這往往出自一種補償心態,以弭補之前的過失,渾鐬 就 是 絕 佳 的 例 子 。 相 關 記 載 於 《 新 唐 書 》 卷 一 百 五 十 五 〈 渾 鐬 傳〉: 鐬以蔭補諸衛參軍,累擢至豐州刺史。坐贓(犯貪污罪) 七百萬,文宗以勳(特殊功勞)臣子,貶袁州司馬。還為 袁王傅,至太子詹事。訓、注亂,或言鐬匿賈餗,為百騎 所捕,苦辨乃免,然家為兵剽(搶劫)皆盡。文宗憐之, 授少府監,遷殿中。27 渾鐬早期在擔任刺史時因貪污罪而被貶為袁州司馬,後來憲宗考量 到渾鐬的父親早年對朝廷的貢獻,28因而懲罰從輕,徵為袁王傅, 官至太子詹事。後來朝廷發生「甘露之變」,渾鐬平白無故遭受波 及,遭人誣告藏匿賈餗,29後來雖然洗刷冤屈而免於牢獄之災,但 家中已被軍兵大肆搶劫殆盡,文宗十分同情他的遭遇,因此才授予 他少府監一職。 27 (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155,〈渾鐬傳〉,頁4895。 28 關於渾鐬之父渾瑊的記載,可見於同卷《新唐書》:「瑊天性忠謹,功高而志益下,歲 時貢奉,必躬閱視。每有賜予,下拜跽受,常若在帝前,世方之金日磾,故帝終始信 待。貞元後,天子常恐籓侯生事,稍桀驁則姑息之,惟瑊有所奏論不盡從可,輒私喜 曰:『上不疑我。」故治蒲十六年,常持軍,猜間不能入。君子賢之。」,頁4894。 29 賈餗字子美,河南人,第進士。太和初拜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轉兵部,授京兆尹兼禦史 大夫,封姑臧縣男。九年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集賢殿大學士。李訓謀誅宦 官,事敗,餗罹其禍。見(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69,〈賈餗傳〉,頁4407-4408。
另外,即便是升遷,也有似非常態的升遷,以附錄表九而言, 即有田歸道、齊景冑、韋光裔等,此三人遷入官之職品皆為五品以 下。30以田歸道為例,原先僅僅擔任左衛郎將,之所以能升為司膳 卿,甚至後來被破格提拔為少府監,主要還是替國家立下重要功 勞,此事被記載在《舊唐書・田歸道傳》中: 聖曆初,突厥默啜遣使請和,制遣左豹韜衛將軍閻知微入 蕃,冊為立功報國可汗。默啜又遣使入朝謝恩,知微遇諸 途,便與之緋袍、銀帶,兼表請蕃使入都日,大備陳設。 歸道上言曰:「突厥背恩積稔,悔過來朝,宜待聖恩,寬 其罪戾,解辮削衽,須稟天慈。知微擅與袍帶,國家更將 何物充賜?望反初服,以俟朝恩。且小蕃使到,不勞大備 之儀。」則天然之。 及默啜將至單于都護府,乃令歸道攝司賓卿迎勞之。默啜 又奏請六胡州及單于都護府之地,則天不許。默啜深怨, 遂拘縶歸道,將害之。歸道辭色不撓,更責以無厭求請, 兼喻其禍福,默啜意稍解。會有制賜默啜粟三萬石、雜彩 五萬段、農器三千事,並許之結婚。於是歸道得還,遂面 陳 默 啜 不 利 之 狀 , 請 加 防 禦 , 則 天 納 焉 。 頃 之 , 默 啜 果 叛,挾閻知微入寇趙、定等州。擢拜歸道夏官侍郎,甚見 親委。累遷左金吾將軍、司膳卿,兼押千騎。未幾,除尚 方監,加銀青光祿大夫。31 歸道深知突厥的貪得無厭,從一開始就直言突厥乃為「背恩積稔」 之輩,到後來突厥默啜獅子大開口要求要六胡州及單于都護府之 30 因三人就任少府監的例子分別記載在《舊唐書》和《元和姓纂》,田歸道是被記載在 《舊唐書》中,而齊景冑、韋光裔則是被記載在《元和姓纂》中,但由於後二者關於如 何就任少府監的記載並沒有被詳細著墨,因此例證中僅舉田歸道一例來討論,但並不概 括代表所有例子皆然。 31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85上,〈田歸道傳〉,頁4794-4795。
地,被則天拒絕後想要挾怨報復一事,可觀歸道觀察要害之精明及 處理危機的從容不迫,使大唐預先防範突厥之入寇,免去一場危 機,因此可謂替大唐立下不小的功勞。因此若要將此進行上述分 類,大概也可歸類為第三項特殊升遷原因―立下特別功績而得到升 遷機會。 然而綜觀各朝代正常之擬注程序,官員之獲選不脫其功績(主 要為前任之常規工作績效)、年勞、個人因素(含才幹、德行、人 脈、特殊身分)等條件出於諸選人之上,少府監自然也不例外。而 上述所舉的案例,皆屬特殊例子,並非唐一代少府監的基本選任標 準,絕大多數的官員能升遷至少府監,多半還是以功績與年勞為一 般銓選的主要標準。其次,按筆者目前對資料的掌握顯示,少府監 雖然列為從三品,且掌管官手工業的官職,但升遷至此官的人員大 多數並非具有特殊技藝或才能的人,或者說,少府監似乎並非一定 要具備某種技藝資格方能擔任,而是官員正常升遷的管道之一。最 後要討論的是,得或某職,除了升擢,亦有降調。32由附錄表九所 見,至少就職品所見,何稠、王用、孔戡、渾鐬、簡較等似為降 調,因此在檢視遷入少府監的原因之時,並非僅有上述所列正面升 擢之例,實際上也包含了從原官降調至少府監的諸多例子,只是降 調之因眾多,本文便不在此多加贅述。(為避免敘述內容重覆,下 面論及少府少監和其他官員的部分,便不再贅述正常升擢和降調的 因素)。
(二)少府監─遷出官
再者,就著少府監中可考究的遷出官,列表說明如下: 32 以附錄表九少府監遷入官而言,遷入官較少府監高的有何稠、張去奢、王用、孔戡、渾 鐬、簡較六例,應為降調;而遷入官較少府監低的有王基、田歸道、崔諤之、崔無詖、 齊景冑、李皋、薛舒、獨孤卓、韋光裔、尋征、李愬、馬暢、方訥、胡良珦、陳岵、陸 溥、王彥威十七例,應為升擢;與少府監同階的有劉義節、李德懋、馮長命、韋弘機、 韋璋、李沖寂、陸餘慶、張廷珪、鄭岩、張介然、張去逸、金忠義、高義忠、渾侃十四 例。表三 遷出為少府監數字統計表(資料據附錄表九) 機構 職官 初唐 (618-756) 中唐 (757-826) 晚唐 (827-907) 合計 占全部 比例 中書、門 下兩省官 0 2 0 2 4.44% 尚書省 僕、尚、 丞、侍郎 1 1 0 2 4.44% 內侍省 0 1 0 1 2.22% 御史台 0 1 0 1 2.22% 殿中省 1 0 0 1 2.22% 寺監 3 1 1 5 11.11% 地方官屬 4 7 1 12 26.67% 州府僚佐 0 1 0 1 2.22% 節度官屬 1 4 2 7 15.56% 東宮官屬 0 1 0 1 2.22% 免、流、 致仕、死 8 4 0 12 26.67% 合計 18 23 4 45 表三是可考少府監遷出官,計四十五人,33從上表中可以歸納 出幾個重點: 1. 少府監遷出官主要機構為地方官屬、節度官屬和寺監,分別有十二、 七和五個案例,所占全部比例分別為26.67%、15.56% 和 11.11%。 33 孫國棟先生所收集少府監遷入官與遷出官分別為六人、四人;筆者所收集少府監遷入、 遷出官分別為四十二人、四十五人。
中書、門下兩省官, 4.44% 尚書省, 4.44% 殿中省, 2.22% 御史臺, 2.22% 寺監, 11.11% 免、流、致仕、死, 26.67% 地方官屬, 26.67% 州府僚佐, 2.22% 節度官屬, 15.56% 東宮官屬, 2.22% 內侍省, 2.22% 圖二 少府監遷出途徑比例圖 2. 以地方官屬而言,初唐時期遷出為地方官的比例占同時期的 22.22%, 中唐時期為 30.43%,皆為同時期最高;到了晚唐時期則略降為 25%, 很明顯可以看出,雖然到了晚唐時比例是略為下降的,但若以整體觀 之,仍是同時期較高的(僅次於節度官屬),說明地方官屬不管在任 何時期都是遷出官的主要途徑之一。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中唐後遷 出至地方官屬的比例陡然上升,較唐初時多出近一倍。若仔細衡量當 時政治情形,就可對此情形稍作解釋:唐初在地方行政方面,由於全 國被劃分為三百多個由中央直接管轄的州,因此地方政府的範圍和職 權被分割到極小的程度;同時刺史的兵權收回中央,地方軍政分離, 一州刺史的威權自是相當有限。34但安史之亂後,尤其「自至德之後, 州縣凋敝,刺史之任,大為精選,諸州始各有兵鎮,刺史皆加團練 34 刺史兵權收回中央、軍政分離情形自隋文帝開皇九年平陳後就已在推行,文帝的作法是 在全國推行府兵制度,從而剝奪刺史的兵權。到煬帝大業元年,更廢止了當時仍存在的 若干總管府,將兵權全部收回中央,此後刺史就變為完全「牧民」的官員了。參濱口重 國,〈所謂隋的鄉官廢止〉,載於《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4卷(北京:中華 書局,1992),頁315-333。
使,故其任重矣。」35因此中唐以後,在中央的士大夫對出任地方官態 度開始有所轉變,自然人數上會增加也是可以預期的結果。 3. 以 節 度 官 屬 而 言 , 初 唐 時 期 遷 出 為 地 方 官 的 比 例 占 同 時 期 的 16.66%,但從中唐開始,相關例子漸多,占同時期比例的 20%; 到了晚唐時期更增為 50%,雖然晚唐時期因為個案較少,難以進 行分析,但至少可以看出節度官屬不僅各個時期都有個案,並 且與其他遷出途徑相較之下,數量的起伏較為穩定,不至於落 差太大,與地方官屬同為遷出官的主要機構。若仔細觀察會發 現它們之間有一些共通點,除了節度官屬和地方官屬同屬於外 官系統外,並且從上述資料也顯示出,這二者從唐中期開始數 量就大幅增加。對此,劉詩平在〈唐代前後期內外官地位的變 化〉一文中有點明出其中的原因。首先他提出安史之亂是唐代 內外官地位的轉折時期,並且繼續認為: 安史亂後的地方行政體系隨著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演進而有 著重大的變化,兼任治所所在州刺史與大都督府長史的節 度使(包括觀察使、經略使,下同)多專任一方,享有較 大實權。同時,唐代後期內外官員間相互遷轉的制度繼續 在深化,並且中央官員的地方行政經歷被強調。36 4. 節度官屬與地方關於同屬外官系統,在唐後期(在本章介定是在中 唐)開始地位有了轉變,除了地方首長擁有較大權力外,如上所述, 中央官員也極為重視其地方行政資歷,種種原因結合下,使得中唐以 來士大夫原本不願外任的觀念有了轉變,自然使得外官的數量也明顯 增多, 本文在少府監遷出途徑所得到的結果,與孫國棟先生在《唐代 35 (唐)杜佑,《通典》,卷33,〈職官15・郡太守〉,頁909。另外關於唐代後期州的軍 職,亦可參(日)宮崎市定,〈宋代州縣制度の由來とその特色〉,收錄於《史林》36:2 (京都,1953.7),頁1-27;(日)《宮崎市定全集》(日本:岩波書店,1992),頁216-244;嚴耕望,〈唐代府州僚佐考〉,收錄於《唐代研究叢考》,頁177-236。 36 劉詩平,〈唐代前後期內外官地位的變化〉,收錄於《唐研究》第2卷,頁329。
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中所得到的結論有些出入,孫氏對於 少府監遷出途徑認為應是與尚書或與八卿諸監互遷,37然而本文所 得到的結論卻是地方官屬和節度官屬為少府監兩大遷出途徑(見圖 二),反而尚書省和諸寺監相較之下,並不如孫氏所想像的占大多 數。若深入分析原因,應為孫氏當時成書時年代較早,因此所得到 的案例也較少,只有五例,本文相較之下有四十五例,案例較多的 結果就使得出的結論有些落差。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地方官屬和節度官屬同是少府監遷出的主 要途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從初唐到中唐時期,都是由地方官屬 位居遷出途徑的首位,但到晚唐時,改由節度官屬躍居首位。不僅 如此,節度官屬與其他遷出官相較,亦是各個時期中較為穩定的遷 出途徑。另外,與前面遷入官的探討相同,從附錄中的表八可得 知,扣除不明的官階之外,遷出官較少府監高的有2 例,與少府監 同階的有 16 例,較少府監低的有 5 例,因此可看出遷出官的途徑 中以與少府監同階的機構為主體,佔全體的69.57%。38
二、少府少監的遷轉途徑
(一)少府少監─遷入官
首先,就著少府少監中可考究的遷入官,列表說明如下: 37 孫國棟,《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頁172。 38 以附錄表九少府監遷出官而言,遷出官較少府監高的有張嘉慶、韓璀二例,皆為升擢; 較少府監低的有李沖寂、陸餘慶、鄭岩、馮紹正、李愬五例,皆為降調;與少府監同階 的有韋璋、田歸道、崔□之、崔無詖、李皋、薛舒、韋光裔、李府端、崔頲等十六例。表四 遷入為少府少監數字統計表(資料據附錄表十) 機構 職官 初唐 (618-756) 中唐 (757-826) 晚唐 (827-907) 合計 占全部 比例 中書、門 下兩省官 0 2 1 3 13.04% 尚書省 僕、尚、 丞、侍郎 2 0 0 2 8.70% 殿中省 0 1 0 1 4.35% 御史臺 1 0 0 1 4.35% 寺監 5 0 0 5 21.74% 地方官屬 2 4 0 6 26.09% 府州僚佐 1 3 1 5 21.74% 合計 11 10 2 23 表四是可考少府少監遷入官,計二十三人,從上表中可以歸納 出幾個重點: 1. 如附錄表十所見,史書上明確記載遷入少府少監的事例,相對少府監 而言較少,只有二十三例,因此很難理出精確的數據。若按上表來 看,初唐、中唐所得的資料似乎占了絕大部分的比例,各占全部資料 的 47.83% 和 43.48%, 晚 唐 較 少 , 只 出 現 二 例 , 僅 占 全 部 資 料 的 8.7%。 2. 少府少監最主要的遷入官機構按比例依序為:地方官屬為最多,其次 則為寺監和府州僚佐,為遷入少府少監的主體機構。 3. 以地方官屬遷入途徑而言,初唐時出現的例子並非同時期最多,只有 二例,僅占全部的 18.18%;但到了中唐時期,比例大幅增加,出現次 數是同時期的首位,占全部的 40%;而到了晚唐,則沒有出現一例, 似乎與整體所得資料普遍下降有關。 4. 以寺監而言,出現的時間點的例子較為固定,都是集中在初唐時期, 為該時期最多者,有五例,佔了全部的 45.45%;然而中唐和晚唐都沒
有例子出現,若比對少府監的遷入途徑,寺監在各時期都有個案顯示 的成果,少府少監的寺監遷入途徑明顯有相當程度的差異。 5. 以 府 州 僚 佐 而 言 , 初 唐 僅 占 同 時 期 的 9.1% , 中 唐 時 略 升 為 30%,僅次於地方官屬;到了晚唐雖只出現一例,但在整個晚唐 所得資料相當有限的情況下,倒也占了同時期的 50%。整體看 來 , 以 府 州 僚 佐 遷 入 的 途 徑 雖 然 沒 有 太 過 顯 耀 突 出 的 比 例 數 字,但在各時期的分布相當平均,可說是遷入少府少監的途徑 中最為穩定的。以比例而言,在各時期的表現是逐漸增加,從 開始初唐的 9.1%,到中唐已有 30%,最後到晚唐已占同時期的 50%,亦是各途徑中難得可見的。 6. 最後來看中書門下兩省官,初唐沒有出現任何個案,但中唐開 始出現二例,占該時期的 20%;晚唐整體資料較少,但中書門 下兩省官也有一例出現,占該時期的 50%。整體觀之,中書門 下 兩 省 官 在 少 府 少 監 的 遷 入 途 徑 中 個 案 不 少 , 僅 次 於 地 方 官 屬、寺監和州府僚佐,列於第四位,占全部比例的13.04%。 圖三 少府少監遷入途徑比例圖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少府少監遷入的主要途徑,依序為地方官 屬、寺監和州府僚佐,最後才是中書門下兩省官。若以時代分期而 論,初唐時以寺監為主要遷入途徑,尚書省和地方官屬居次;但到 了中唐,主要途徑就轉為地方官屬,占該時期的四成之多;府州僚 佐在中唐也開始有不少案例,占三成居次;晚唐目前所得資料只有 二例,分別是中書、門下兩省官和州府僚佐,因例證太少,故無法 給予具體的結論。但值得一提的是,府州僚佐這個遷入途徑在各時 期都可以找到具體的事例,以目前所得資料而言,可說是較為穩定 的遷入途徑。 再者,根據附錄中的表十所得資料可以得知,遷入官較原官品 階高的有 9 例,相同位階的有 3 例,較原官階低的有 11 位,從中 可知遷入途徑主要不是比少府少監品階高,要不就是品階較低,很 少是同品階遷入的。除此之外,能夠在正常升遷機會之外遷入少府 少監的官員,若仔細區分,可找出幾項特殊原因:39 1. 憑藉皇帝身邊的寵臣、貴妃等裙帶關係升遷 敬宗年間的郭環即是明顯的例證,他的相關事蹟記載於《舊唐 書》中。郭環的妹妹是唐敬宗的貴妃,「長慶末,以姿貌選入太子 宮」,在敬宗即位後封她為才人。不久後因生下晉王普而特別受到 敬宗的寵愛,不但追贈其父為禮部尚書,身為其兄的郭環也因此跟 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獲封為少府少監。40 2. 本身有才幹而被其他官員薦舉 開元初年的源乾曜即是一例。當時因為邠王府裏的官吏觸法, 使玄宗急於為邠王尋找一個才幹者能擔當王府內的長史,太常卿姜 皎因乾曜「清有吏幹」而推薦他。在和玄宗對談的過程裏,源乾曜 的表現是「神氣清爽,對答皆有倫序」,因此深得喜愛而拜為少府 少監,同時兼為邠王府長史。之後,源乾曜的仕途可謂平步青雲, 39 少府少監的正常升遷管道與少府監一樣,功績與年勞仍是一般全選的主要標準,文中所 列舉的,僅是特殊原因而升遷至此的案例。 40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52,〈敬宗郭貴妃傳〉,頁2200。
不久後便一路當上宰相。41 3. 為官任內表現良好,政績優異 《舊唐書》中有記載一例,是發生在貞觀元年,陳君賓剛上任 鄧州刺史之際。在此之前「州邑喪亂,百姓流離」,但沒多久,在 陳氏的治理之下,治安井然有序,百姓「皆來復業」。第二年,天 下諸州都遭霜澇之害所苦,唯獨陳氏治理的州現免於其害,並且將 當年所積存的糧食供應附近的蒲、虞等州戶口。為此,太宗特別下 詔嘉獎他,當年就被封為太府少卿,不久後轉為少府少監。42 4. 立下特別功績而得到升遷機會 這類型的以立下軍功者較多,通常適逢亂世,國家陷入緊急危 難之際,馬浩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馬浩在擔任易州遂城尉之時, 正逢安祿山之亂,大唐帝國正處於危急存亡之秋;馬氏先是獻上良 策,獲封為左領軍尉兵曹參軍,在接下來的戰事中對國家可謂貢獻 良多,在其墓誌銘中對此有生動的描寫: (馬浩)跋涉海隅,□露霜霰。戎馬四合,挺生一身,安 東平盧,幾死而至。撫綏元士,歸順貳師。匡國寧人,以 茲頗久。出入丹禁,宣傳四維,克復中華,以衛社稷。特 拜少府少監,充天下宣慰處置使。43 馬浩並非出自顯赫之家,出仕時也僅是一個小小的易州城尉,但因 屢次為國家立下汗馬功勞,因此得以獲封為少府少監。
(二)少府少監─遷出官
再者,就著少府少監中可考究的遷出官,列表說明如下: 41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98,〈源乾曜傳〉,頁3071。 42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185上,〈陳君賓傳〉,頁4783-4784。 43 〈大唐故金紫光祿大夫行潭州別駕上柱國扶風郡開國公馬府君(浩)墓誌銘并序〉,收 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六輯》(陝西:三秦出版社,1994),頁111。表五 遷出為少府少監數字統計表(資料據附錄表十) 機構 職官 初唐 (618-756) 中唐 (757-826) 晚唐 (827-907) 合計 占全部 比例 尚書省 僕、尚、 丞、侍郎 3 0 0 3 15% 地方官屬 3 1 3 7 35% 府州僚佐 1 0 0 1 5% 寺監 1 2 0 3 15% 節度官屬 0 1 0 1 5% 東宮官屬 0 1 0 1 5% 免、流、 致仕、死 2 2 0 4 20% 合計 10 7 3 20 表五是可考少府少監遷出官,計二十人,從上表中可以歸納出 幾個重點: 1. 少府少監所得的資料是隨著時間而遞減,初唐所得的資料最多,中唐 次之,晚唐則最少。初唐占全部資料的 50%,中唐為 35%,晚唐最 少,只有15%。 2. 據表五,少府少監遷出機構以地方官屬為最多,占全部的 35%,其次 是尚書省和寺監,分別都占全部的 15%,這三者構成少府監遷出的主 要機構。 3. 以地方官屬而言,初唐出現 3 例,與尚書省同為為該時期最多,占 30%。中唐僅出現一例,占該時期的 14.29%;晚唐案例不多,全部僅 有3 例,而這 3 例皆是出自地方官屬。 4. 以尚書省而言,和地方官屬一樣,初唐出現最多案例,有 3 例之多, 占該時期的 30%;然而到了中唐和晚唐後,就再也沒有出現任何案 例。若仔細推測當時時空背景,唐代前期其實已經出現尚書省地位下 降的情形;中唐時期,特別是安史之亂後,由於軍事上的急需,使職
增設增多,權力也相形增加;44再加上當時宦官專政情形嚴重,藩鎮不 聽命中央,尚書省的職權大幅削弱。如此一來導致的結果是尚書諸司 成為閑曹,貞元中陸長源的《上宰相書》就深刻的描寫出當時尚書省 職權日益荒廢的情形:「尚書六司,天下之理本。兵部無戎帳,戶部 無 版 圖 , 虞 水 不 管 山 川 , 金 倉 不 司 錢 谷 」 、 「 官 曹 虛 設 , 俸 祿 枉 請」,45「一飯而歸,竟日無事」的光景延續下去的結果,晚唐時尚書 省其實已經有名而無實了,從上述資料中確實反映了這樣的趨勢,此 或許也和初唐時卿監的地位與三省長官距離不遠,中唐以後情況才有 所改變有關。46 尚書省 15% 地方官屬 35% 府州僚佐 5% 寺監 15% 節度官屬 5% 東宮官屬 5% 免、流、致仕、死 20% 圖四 少府少監遷出途徑比例圖 44 關於唐安史亂後,使職增多,權利也增加的記載可見於《唐國史補》:「開元以前,有 事於外,則命使臣,否則止。自置八節度、十採訪,始有坐而為使,其後名號益廣。大 抵生於置兵,盛於興利,普於銜命,於是為使則重,為官則輕。」見(唐)李肇,《唐 國史補》,〈卷下〉,頁31。 45 (宋)姚铉,《唐文粹》(臺北:臺灣商務,1954),卷79,〈上宰相書〉,頁526。 46 孫國棟,《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頁172。
5. 以寺監而言,初唐僅出現 1 例,僅占該時期的 10%;中唐時案例增 多,共出現 2 例,為該時期最多者,占了 28.57% 之多;晚唐由於整 體所得案例顯少,因此亦沒出現任何案例。 此外,根據附錄中的表十可得知,少府少監的遷出官全數都是 比原官品級還要高,可以看出少府少監的遷出歸途徑大部分是以升 遷為主。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地方官屬、尚書省和寺監為少府少監遷出 的主要途徑。以時代分期而言,初唐時期以尚書省和地方官屬為主 要遷出途徑,都各有三例出現,為該時期最多;到了中唐時期,主 要遷出途徑就轉為寺監,但其他遷出途徑如地方官屬、節度官屬和 東宮官屬都各有零星案例,此時期的案例分布也較為平均;最後到 晚唐時期,由於所得資料相當有限,因此要做出正確結論相對而言 困難許多,但從晚唐僅得的三例都出自地方官屬來看,至少晚唐時 期地方官屬應是主要遷出途徑之一是毫無疑問的。綜觀各時期的少 府少監遷出途徑而言,絕大多數都是以升遷為主。
三、少府監其他官員的遷轉途徑
由於少府監其他官員所得資料非常少,總共只有十六例,其中 少府監丞就佔了六例,因此本節嘗試將其分為少府監丞和其他官員 兩部分來作遷轉途徑的探討。(一)少府監丞─遷入官
首先,就著少府監丞中可考究的遷入官,列表說明如下:表六 遷入為少府監丞數字統計表(資料據附錄表十一) 機構 職官 初唐 (618-756) 中唐 (757-826) 晚唐 (827-907) 合計 占全部 比例 殿中省 3 0 0 3 37.5% 地方官屬 2 0 0 2 25.0% 州府僚佐 2 0 0 2 25.0% 諸王府官屬 1 0 0 1 12.5% 合計 8 0 0 8 圖五 少府監丞遷入途徑比例圖 表六是可考少府監丞遷入官,計八人,從上表中可以歸納出幾 個重點: 1. 少府監丞遷入資料明顯不如少府監、少府少監來的多,只有八例,而 這八例全數集中在初唐。 2. 少府監丞主要遷入機構為殿中省,共三例,佔全部比例的 37.5%;其 次為地方官屬和州府僚佐,各有兩例,各佔占全部比例的 25%;最後 是諸王府官屬,僅有一例,佔全部比例的12.5%。
另外,從附錄中的表十一可以得出一個結果,就是少府監丞遷 入機構主要是以比少府監丞品階來的低的官職遷入為主,有五例, 占全部比例的 71.43%。因此總而論之,少府監丞的遷入官途徑是 以殿中省、地方官屬和州府僚佐為主;再者,少府監丞本身是從六 品下,但它的遷入途徑幾乎都是較從六品下更低階的官職遷入進來 的。最後我們還想探討的是,與前兩節所述相同,就是到底遷入少 府監丞的原因有哪些?除了之前所列舉過的原因之外,在筆者目前 所看過的資料中有一個例子是很特殊的,是發生在初唐時期的高嶸 身上。高嶸的家世非常顯赫,其高祖和曾祖都曾在北其實擔任朝廷 要職。47祖父高士廉,曾經一度為尚書右僕射,受封為申國公。生 前功績顯赫,死後還獲朝廷禮遇,「制諡曰文獻,配太宗文武聖皇 帝廟饗」。父親高審行也曾經擔任朝廷的尚書右丞。在這樣家庭背 景長大下的高嶸,年紀輕輕時表現就已在同輩裏格外突出,「明經 擢第,授荊州參軍,特敕試通事舍人」。後來受親人連累之故,被 外放到唐州擔任常史,但高嶸不想就任,因此改任為左衛長史、少 府監丞。如同第一節倪若水、楊承令的例子,這個事例反映出初唐 時士大夫「多慕省閣,不樂外任」的心態。但不同於楊丞令事例的 是,楊丞令不欲外任的結果就是被貶為睦州別駕,然而高嶸的結果 卻完全相反,不但未受懲罰,反而能夠繼續留在中央任官。若對照 當時士大夫對外任的態度,高嶸不想就任的態度也不算罕見,例如 在武后長安四年(704)三月,就有納言李嶠等人上奏說:「安人 之方,須擇刺史。竊見朝廷物議,莫不重內官輕外任,每除牧伯, 皆再三批訴。」48開元三年(715)七月敕稱:「如聞黔州管內州 縣官員多闕,吏部補人多不肯去。」49只是高嶸不想就任的態度居 然能得到朝廷採納,筆者推測,多半和他的祖父輩曾經為朝廷立下 47 〈大唐故右監門衛中郎將高府君(嶸)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 第三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頁61。 48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207,〈唐紀二十三〉,頁6570。 49 (宋)王欽若,《冊府元龜》(北京:中華書局,1989),卷630,〈銓選部・條制 二〉,頁2026。
的重大功績有關,因而使高嶸也連帶受庇蔭。
(二)少府監丞─遷出官
再者,就著少府監丞可考究的遷出官,列表說明如下: 表七 遷出為少府監丞數字統計表(資料據附錄表十一) 機構 職官 初唐 (618-756) 中唐 (757-826) 晚唐 (827-907) 合計 占全部 比例 尚書省 3 0 0 3 33.33% 寺監 2 0 0 2 22.22% 州府僚佐 3 0 0 3 33.33% 將軍官屬 1 0 0 1 11.11% 合計 9 0 0 9 表七是可考少府監丞遷入官,計九人,從上表中可以歸納出幾 個重點: 1. 少府監丞遷出資料比遷入資料稍多,共有九例,而這九例亦全部出現 在初唐時期。 2. 少府監丞遷出機構主要為尚書省和州府僚佐,各有三例,分別佔全部 比例的 33.33%;其次是寺監,共有兩例,佔全部比例的 22.22%。最 後是將軍官屬,只有一例,僅佔11.11%。 此外,從附錄中的表十一的資料統計中顯示,少府監丞遷出途 徑大部分都是較少府監丞更高階的官,似乎說出遷入少府監丞的官 員,如無意外,大部分往後都會昇遷到更高階層的官職發展。總而 論之,少府監丞的主要遷出途徑以比例而言,分別是尚書省和州府 僚佐、寺監、將軍官屬。另外,少府監丞也是一個很好晉升官階的 官職,因為從目前已得資料中可以看出,少府監丞往後幾乎都會升 遷到更高階層的官職。圖六 少府監丞遷出途徑比例圖
(三)少府監主簿、錄事的遷轉情形
少府監的各級官員中,最少見之於史書的就是少府監主簿和錄 事,筆者所見,前者僅見兩例,後者僅得一例(參附錄:表十二、 十三)。先論少府監主簿,遷入和遷出資料各有一例,遷入、 遷出機構都是屬於地方僚佐。若論遷入、遷出官的品階而言, 所見資料是先由益州參軍(正八品下)而遷入少府監主簿(從七品 下),再遷出至滄州司馬(從五品下),也就是說呈現一路升遷的 態勢。不過由於所得資料太少,很難能就此得出一個具體結論。 再來論少府錄事,情形與前者亦同,資料也相當稀少。以筆者 所見資料,僅有遷出資料,屬於尚書省的兵部職方主事,並且與少 府監錄事同屬從九品上,以遷出途徑而言,算是平遷的案例。但整 體而論,個案太少亦難以作出結論。四、結語
本文主要是透過《舊唐書》、《新唐書》和一些時人傳記、唐 代墓誌銘來分析少府監各級官員的遷轉,其中所涉及的對象為少府 監、少府少監、少府監丞、少府主簿等各級官員。並透過各項史料 的分析,討論少府監的各級官員遷轉的途徑和其比例。首先,以少 府監而論,遷入途徑以寺監、地方官屬和東宮官屬為主。初唐時 期,主要以寺監和地方官屬為最多,到了中唐時期,東宮官屬便躍 居首位,其次則為寺監,晚唐時期則資料明顯減少,但東宮官屬仍 占首位,寺監、地方官屬則都有出現零星案例。總合起來看,寺監 和地方官屬是整個少府監遷入途徑中案例數量最多,也相對穩定的 機構。另外,就少府監的遷出途徑而言,地方官屬、節度官屬和寺 監為少府監遷出的主要途徑。以時代分期而言,初唐時期以尚書省 和地方官屬為主要遷出途徑,到了中唐時期,主要遷出途徑就轉為 寺監,最後是晚唐時期,僅有的三例都是地方官屬,說明至少晚唐 時期地方官屬應是主要遷出途徑之一。總合起來看,地方官屬和節 度官屬可以是整個少府監遷出途徑的兩大機構。 再者,就少府少監的遷入途徑而言,主要是地方官屬、寺監和 州府僚佐。若以時代分期而論,初唐時以寺監為主要遷入途徑,尚 書省和地方官屬居次;但到了中唐,主要途徑就轉為地方官屬,晚 唐則因所得事例太少,無法得出具體結論。但是可以注意的是,州 府僚佐這個機構在各時期都可以找到具體的事例,在目前所得少府 少監的所有遷入途徑資料中,可以說是較為穩定的。另外,就少府 少監遷出途徑而言,地方官屬、尚書省和寺監為其主要途徑。以時 代分期而言,初唐時期以尚書省和地方官屬為主要遷出途徑,中唐 時期,主要遷出途徑就轉為寺監,最後到了晚唐時期,所得資料相 當有限難以作出判斷,但從僅得的例子皆為地方官屬的情形來看, 地方官屬應是晚唐時期少府少監主要遷出途徑之一。此外,綜觀各時期的少府少監遷出途徑而言,絕大多數都是以升遷為主。 最後,對於少府監其餘各級官員而言,少府監丞主要遷入機構 為殿中省,其次為地方官屬和州府僚佐,所得的例證全數都集中於 初唐時期;此外,少府監丞遷入機構主要是以比少府監丞品階來的 低的官職遷入為主要來源。至於少府監丞的遷出途徑則以尚書省和 州府僚佐為主要機構,並且大部分在往後都會升遷到更高階層的官 職發展。其他剩餘的少府監各級官員,由於所得資料太過稀少,使 得其遷轉難以進行深入考察。 藉由本文之研究,更加了解到唐代少府監各級官員遷轉的情 形。相對於前人所掌握資料的有限,本文運用更多新舊史料,透過 相關史料分析和個案研究,使得對唐代少府監官員遷轉的掌握不再 無前例可循,提供了一些不同的視角和方向來解讀此一議題。
附錄
表八 史料與字首對照表50 史料 字首 《舊唐書》 舊 《新唐書》 新 《北史》 北 《元和姓纂》 元 《全唐文》 全 《冊府元龜》 冊 《御史臺記》 御 《全唐文補遺》 補 《資治通鑑》 資 《唐會要》 會 《太平廣記》 太 表九 史料中記載的少府監一覽表(從三品) 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高祖 何稠 工部尚書 (正三品) 卒於任內 北90 51 高祖 劉義節 太府卿 (從三品) 廢為民 舊57,新 88 高祖 李德懋 宗正卿 (從三品) 舊60,新 78 高祖 馮長命 岐州刺史 (從三品) 元1 52 50 為標示方便,各書統一以字首註明,卷數由數字標示,例如: 《舊唐書》卷30,標示為 「舊30」,以此類推。 51 唐・李延壽,《北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90,〈藝術下〉,頁2987。 52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北京:中華書局,1994),卷1, 頁266。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太宗 李沖虛 卒于任內 舊60 高宗 丘行掩 舊59 高宗 韋弘機53 司農卿 (從三品) 免官 舊89,新 100 高宗 閻立行 元5 54 高宗 韋璋 湖州刺史 (從三品) 博州刺史 (從三品) 元2 55 高宗 周元珪 元5 56 高宗 李沖寂 蒲州刺史 (從三品) 歸州司馬 (從五品下) 全196 57 睿宗(武 則天臨朝 稱制) 王基 尚方少監 (從四品下) 〈大周故前尚方監兼檢校 司府少卿中山縣開國伯王 公(基)墓誌銘并序〉58 武則天 田歸道 司膳卿 (正六品) 殿中監 (從三品) 舊185 上 武則天 王令基 新4 武則天 裴匪躬 腰斬於都市 舊187 上,新 191 武則天 武攸望 元6 59 中宗 楊孚 劍南道按察使 冊162 60 53 韋弘機在唐高宗時曾任司農卿,又因為皇帝建殿之故,身兼少府、將作二官,見宋・歐陽 修、宋祁,《新唐書》,卷100,頁3944。 54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5,頁773。 55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2,頁131。 56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5,頁656。 57 〈李懷州墓誌銘〉,收入於清・董皓等編,《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卷 196,頁1980-1982。 58 〈大周故前尚方監兼檢校司府少卿中山縣開國伯王公(基)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 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五輯》,頁12-13。 59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6,頁886。 60 宋・王欽若,《冊府元龜》,卷162,〈帝王部‧命使二〉,頁1952。
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睿宗 陸餘慶 大理卿 (從三品) 沂州剌史 (正四品上) 太328 61 玄宗 張廷珪 魏州刺史 (從三品) 舊101、新 118、〈唐故 贈工部尚書張公(廷珪) 墓誌銘并序〉62 玄宗 王君壽 舊103,新 133 玄宗 崔諤之 將作少匠 (從四品下) 卒於任內 舊185 上,新 106 汾州刺史 (從三品) 檢校司農卿 (從三品) 玄宗 崔□之 檢校御史中丞 (正五品) 卒於任內 〈□□□□光祿大夫太府 卿少府監贈□州都督上柱 國趙國公崔府君(□之) 墓(下闕)〉63 玄宗 鄭岩 絳郡太守 (從三品) 太府寺主簿 (從七品上) 舊187 下、新 191、〈唐 故京兆府三原縣尉鄭府君 (淮)墓誌銘并序〉64 玄宗 張介然 銀青光祿大夫65 (從三品) 河南防禦使 舊187 下,新 191 玄宗 崔無詖 益州司馬 (從四品下) 滎陽郡太守 (從三品) 舊187 下,新 191 61 宋・李昉,《太平廣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轉引唐・丁居晦,《御史臺 記》的記載,卷328,〈鬼十三〉,頁2609。另外,宋・李昉,《文苑英華》(臺北:新 文豐,1979)也有相關記載,卷862,〈揚州龍興寺經律院和尚碑〉,頁4549。 62 〈唐故贈工部尚書張公(廷珪)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五 輯》,頁30。 63 〈□□□□光祿大夫太府卿少府監贈□州都督上柱國趙國公崔府君(□之)墓(下 闕)〉,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六輯》,頁390。 64 〈唐故京兆府三原縣尉鄭府君(淮)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 六輯》,頁118。 65 隋煬帝以九大夫和「八尉」構成本階,九大夫即:光祿大夫,從一品;左光祿大夫,正 二品;右光祿大夫,從二品;金紫光祿大夫,正三品;銀青光祿大夫,從三品;正議大 夫,正四品;通議大夫,從四品;朝請大夫,正五品;朝散大夫,從五品。因此張介然 的銀青光祿大夫屬於從三品位階。
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玄宗 馮紹正 殿中丞 (從五品上) 戶部侍郎 (正四品下) 資213,元 1 66 玄宗 竇昭 新82 玄宗 齊景冑 益州長史 (從五品上) 元3 67 玄宗 李知柔 全32 68 玄宗 張去奢 右金吾衛 大將軍 (正三品) 卒於任內 〈大唐故少府監范陽縣伯 張公(去奢)墓誌銘并 序〉69 玄宗 陸尚賓 〈唐故游擊將軍左武衛翊 府右郎將楊公(孝恭) 碑〉70 玄宗 張希杲71 〈大唐故左金吾尉翊尉兵 部常選張公(孝節)墓誌 并序〉72 玄宗 張去逸 太僕卿 (從三品) 〈故銀青光祿大夫太僕卿 上柱國張府君墓誌銘并 序〉73 66 宋・司馬光,《資治通艦》,卷213,〈唐紀〉,頁6793;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 姓纂(附四校記)》,卷1,頁12。 67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3,頁315。 68 〈遣使分祀嶽瀆詔〉,收入於清・董皓等編,《全唐文》,卷32,頁354。 69 〈大唐故少府監范陽縣伯張公(去奢)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 第三輯》,頁68。 70 〈唐故游擊將軍左武衛翊府右郎將楊公(孝恭)碑〉,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 第七輯》,頁43。 71 張希杲的少府監職位屬於暫代性質,因〈大唐故左金吾尉翊尉兵部常選張公(孝節)墓 誌并序〉中記載:「張孝節(希杲之父)之嗣子,嗣子登仕郎、前守少府監、掌冶署令 員外置同正員、賞□魚袋、輕車都尉希杲」,見於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五輯》,頁 380-381。 72 〈大唐故左金吾尉翊尉兵部常選張公(孝節)墓誌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文 補遺第五輯》,頁380-381。 73 〈故銀青光祿大夫太僕卿上柱國張府君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 彙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頁1621。
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大約 初唐 劉悔陵 元5 74 大約 初唐 袁深 〈唐故左威衛丹州通化府 折衝都尉陳郡袁公(秀 巖)墓誌銘并序〉75 肅宗 李皋76 溫州長史 (從五品上) 衡州刺史 (從三品) 舊131,新 80 肅宗 郭幼明 新137 肅宗 李藏用 浙西節度副使 資222 77 肅宗 薛舒 巫、溪刺史 (正四品下) 黔州刺史 (從三品) 全375 78 肅宗 張嘉慶 太常卿 (正三品) 〈唐故開府儀同三司試太 常卿張府君(嘉慶)墓誌 銘并序〉79 代宗 獨孤卓 太常少卿 (正四品上) 舊52 新77 代宗 韋光裔 殿中侍御史 (從七品上) 汝州刺史 (從三品) 元2 80 代宗 單超俊 冊930 81 74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5,頁694 75 〈唐故左威衛丹州通化府折衝都尉陳郡袁公(秀巖)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頁153。 76 李皋是在上元初先被貶為溫州長史,後被嘉獎為少府監,唐代歷史上有兩位使用「上 元」年號的,分別是高宗和肅宗,根據當時的記載判斷,此「上元」時是在天寶後,當 為肅宗的時代,可參《舊唐書》,卷131,〈李皋傳〉,頁3637。而《唐代中央重要文官 遷轉途徑研究》所載的年份為712-756,即玄宗時期,二者之間有些出入。 77 宋・司馬光,《資治通艦》,卷222,〈唐紀〉,頁7115。 78 〈黔州刺史薛舒神道碑〉,收入於清・董皓等編,《全唐文》,卷375,頁3813。 79 〈唐故開府儀同三司試太常卿張府君(嘉慶)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全唐 文補遺第六輯》,頁463-464。 80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2,頁145。 81 宋・王欽若,《冊府元龜》,卷930,〈總錄部‧寇竊〉,頁10965。
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德宗 盧嶽 舊12 崔穆 晉州刺史 (從三品) 舊13 德宗 崔穆 晉慈隰觀察使 舊13 德宗 尋征 汀州司馬 (從六品上) 舊122 德宗 李愬82 太子左庶子 (正四品上) 太子右庶子 (正四品下) 舊133 新154 德宗 馬暢 鴻臚少卿 (從四品下) 卒於任 舊134,新 155 德宗 李忠誠 舊138,新 143 德宗 李觀 四鎮、北庭行 軍涇原節度使 舊144,新 156 德宗 李昌夔 京畿、 渭南節度使 舊196 下 新216 下 德宗 李府端 泉、饒二州刺 史(從三品) 全530 83 德宗 趙珦 元7 84 德宗 李湜 會46 85 德宗、 順宗 李緫 舊150,新 82 順宗 方訥 太子右諭德 (正四品下) 卒於任內 全562 86 82 關於李愬在《舊唐書》裡的記載,經筆者查考,應為卷133,而非《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 轉途徑研究》所載的卷113,見頁643-644。 83 〈饒州刺史趙郡李府君墓誌銘〉,收入於(清)董皓等編,《全唐文》,卷530,頁 5381。 84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7,頁997。 85 王溥,《唐會要》(北京:中華書局,1955),卷46,〈封建〉,頁815。 86 〈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監胡良公墓神道碑〉,收入於清・董皓等編,《全唐文》,卷562, 頁5686。
時間 人名 遷入官 遷出官 資料來源 憲宗 崔頲 同州刺史 (從三品) 舊14,〈唐故河南少尹 裴君墓誌銘〉87 鄜坊節度使 舊156,新 158 憲宗 韓璀 (充)88 右金吾衛 大將軍 (正三品) 檢校工部尚書(正三品) 舊156,新 158 憲宗 金忠義 檢校左散騎 常侍 (從三品) 內中尚使 舊158、新 169、〈前知 桂陽監將仕郎侍御史內供 奉李璆京兆金氏夫人墓誌 銘并序〉89 憲宗 崔珙 同州刺史 (從三品) 舊177 憲宗 胡良珦 太子少詹事 (正四品上) 卒於任內 全562 90 憲宗 王用 太子詹事 (正三品) 左散騎常侍 (從三品) 全561 91 穆宗 裴通 御史大夫 (從三品) 舊195 穆宗 裴通 檢教左散騎 常侍 (從三品) 舊195 穆宗 孔戡 湖南觀察使 元6 92 敬宗 陳岵 太常少卿 (正四品上) 會56 93 87 〈唐故河南少尹裴君墓誌銘〉,收入於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頁1965。 88 韓璀後來改名為「韓充」,據《舊唐書》卷16,〈穆宗紀〉載:「穆宗時,鄜坊節度使 韓璀改名充」,頁485。 89 〈前知桂陽監將仕郎侍御史內供奉李璆京兆金氏夫人墓誌銘并序〉,收入於吳鋼主編,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頁254-255。 90 〈唐故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徒行少府監河南方公墓誌銘〉,收入於(清)董皓等編, 《全唐文》,卷562,頁9254-9255。 91 〈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右金吾衛大將軍贈工部尚書太原郡公王公神道碑〉, 收入於清・董皓等編,《全唐文》,卷561,頁5658。 92 (唐)林寶、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卷6,頁810。 93 王溥,《唐會要》,卷56,〈左右補闕拾遺〉,頁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