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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學門規劃研究推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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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外文學門規劃研究推動計畫

研究成果報告(精簡版)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100-2418-H-009-001- 執 行 期 間 : 100 年 01 月 01 日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交通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馮品佳 計畫參與人員: 此計畫無其他參與人員 公 開 資 訊 :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03 月 30 日

(2)

中 文 摘 要 : 人文處現有 17 學門,包括「人文學」6 學門及「社會科學」 11 學門,每一學門由一位學者擔任學門召集人。學門召集人 之職掌為:(1)協助專題研究計畫及研究獎勵申請案之審查; (2) 出席國際會議、海外學人來華演講與短期科學技術指 導,以及延攬研究人才等申請案之審查;(3)出席學門召集人 會議,協助國科會相關業務之推展;(4)其他與學門相關業務 之規畫與推動。 關於本學門未來之業務推動,在計畫部分,主持人將定期與 學門複審委員討論並規畫未來發展方向與工作重點,以期提 高國內學者對學術研究之興趣與參與。在執行部分,我們將 建立學門內各相關領域人才資料檔,訂定各類審查案之審查 標準,以期客觀有效地執行相關業務。在考核部分,我們將 編纂年度報告,記錄各項業務之執行情形及成果,藉以評估 國科會在推動外國文學研究方面之成效,以期提升國內外國 文學研究之水準及國際地位。 中文關鍵詞: 學門業務推動、學門業務規畫 英 文 摘 要 : 英文關鍵詞:

(3)

一、前言

人文處現有 17 學門,包括「人文學」6 學門及「社會科學」11 學門,每一 學門由一位學者擔任學門召集人。學門召集人之職掌為:(1)協助專題研究計畫 及研究獎勵申請案之審查;(2) 出席國際會議、海外學人來華演講與短期科學技 術指導,以及延攬研究人才等申請案之審查;(3)出席學門召集人會議,協助國 科會相關業務之推展;(4)其他與學門相關業務之規畫與推動。 關於本學門未來之業務推動,在計畫部分,主持人將定期與學門複審委員討 論並規畫未來發展方向與工作重點,以期提高國內學者對學術研究之興趣與參 與。在執行部分,我們將建立學門內各相關領域人才資料檔,訂定各類審查案之 審查標準,以期客觀有效地執行相關業務。在考核部分,我們將編纂年度報告, 記錄各項業務之執行情形及成果,藉以評估國科會在推動外國文學研究方面之成 效,以期提升國內外國文學研究之水準及國際地位。

二、研究背景及目的:

學門召集人之主要職掌為(1)提名專題研究計畫及研究獎勵申請案之複審委 員、主持複審會議,積極協助申請案之學術審查作業;(2)學門內出席國際會議、 海外學人來華演講與短期科學技術指導、及延攬研究人才等申請案之審查;(3) 透過與學門內其他科學研究工作者之交流與互動,如討論會、座談會及學會年會 的舉辦,規劃與推動學門相關業務之發展;以及(4)出席學門召集人會議,陳述 學門的特性與現況並反映學者意見及需求,研議及擬定我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 與發展的重點方向,以及協助國科會相關業務之推展。 外文學門未來之推動將涵蓋:(1)規劃外文學門研究重點,彌補研究人力及 特定領域之空缺,由國內外資深研究團進行長期規劃,以便推動國科會計劃寫作 及研究成果發表之方案。(2)增強外文學門的研究能量,鼓勵教學單位人員進入 研究社群以擴增研究人口,結合教學與研究,培養健全的研究生態。(3)提升外 文學門的研究品質,除專題研究計畫外,並以研討會、研習營、讀書會等方式推 動研究人才的交流及整合,整理國外學界研究動向及前瞻研究議題,開展宏觀的 視野,帶動研究品質的提升。(4)建立更明確的研究指標,以期能瞭解學門研究 的盲點與潛力,規劃研究重點,確認學門整體的研究方向。(5) 積極設計更完善 的研究成果評估方式,除研議健全的期刊評鑑制度、專書審查制度外,並建立審 查意見資料庫,透過審查結果的交互參照降低專家意見的主觀因素,並推動互相 閱讀評論的文化,在體制化的量化評量中納入更多品質因素,避免研究參與成為 充滿發表技術的數字遊戲,加強審查制度的公平與公正性。(6) 強化外文學門的 研究活力,以議題導向為原則,推動學門內外各種跨領域研究團隊的合作,並積 極加強與國外學界的交流合作,聯繫亞洲國家積極推動跨國期刊資料庫的共同平 台,並透過教育部國際交流中心、全國各研究型大學之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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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人文研究中心、國內各個相關學會及學門內研究團隊,推動與國外學術單位及 學會的交流,建立國際合作機制,或邀請國外知名學者來訪,以提升國內學術水 準。 此外,由於外文學門除各種外國語的文學研究(包括日文、韓文、俄文、德 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西洋古典文學)之外,也涵蓋比較文學、文學理論、 性別研究、電影研究、文化研究等等跨領域、跨媒介、跨文化的研究,包括比較 文學或世界文學架構下的華文文學研究。不同次領域或研究類型之間的互動必須 積極加強,長期而言本學門也應深化多元開放的學門特色,走向「外國文學」研 究典範的建立,提升本領域在國際上的學術地位。

三、研究方法:

1. 配合本會人文學研究中心的規劃,辦理外文學門研習營,邀請資深優秀學者 就研究方法、研究趨勢向新進研究人員傳授經驗及心得。 2. 辦理國際研習營,邀請重要國際學者來臺講授當前國際學界重要議題。此案 將委由各大學籌辦。 3. 邀請學門內資深及重要學者參與本學門發展討論會或座談會,研擬改善學門 業務辦理程序的方法,期能集思廣益,有效降低專家意見的主觀偏差,使本 會的補助業務能達到與研究品質緊密結合的理想。 4. 審查外文學門學者出席國際會議補助申請案。 5. 審查國外學者來臺短期訪問、演講申請案。 6. 審查各種延攬研究人才申請案。 7. 執行外文學門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審查作業。 8. 規劃、推動其他學門相關業務。

四、結果與討論(含結論與建議)

本年度計畫執行期間除了執行外文學門例行的業務之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 本年度於專題計畫申請截止日期之前,於 100 年 12 月 16 日辦理「外文學門專題 計畫審查原則工作坊」,目的是希望外文學門內有一定且透明化的計畫審查標 準。該工作坊邀請三位教授為外文學門說明 101 年度專題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及外 文學門審查原則。並且因應外文學門內多種語言研究的需求,除了中文場次之 外,另外舉行日文與英文場,學門內學者參與相當踴躍。 各場次講者、時間及地點: 12 月 16 日(週五) 12:00~13:30 (含午餐時間) 1. 陳明姿教授以日語向外籍教師說明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地點在國科會二樓第 七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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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rof. Luca 教授以英語向外籍教師說明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地點在國科會二樓 第八會議室。 12 月 16 日(週五) 2:30~5:00 3. 廖朝陽教授說明 101 年度外文學門專題計畫審查原則,地點在國科會會議中 心一樓簡報室。 各場次參加人數(含講員、召集人、複審委員及承辦人) 1. 日文場 1 人; 2. 英文場 16 人; 3. 中文場 47 人。 外文學門專題計畫審查原則工作坊相關附件: 附件一:101 年度外文學門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注意事項中文版 附件二:101 年度外文學門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注意事項英文版 附件三:101 年度外文學門專題計畫審查及評分原則 附件四:101 年度外文學門專題計畫審查原則工作坊報名表

(6)

101年度外文學門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注意事項

100年10月22日外文學門複審委員會通過 101 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於 100 年 11 月起接受線上申請。配合國科 會線上申請作業,個人參考著作部份均採用無紙化作業,請申請人儘早準備。另 外,過去本學門及其他學門的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常會出現一些問題,或多或少 在審查過程中造成困擾。特別是近年來國科會各種規定變動較快速,如何檢討審 查過程,維持公平原則也成為益形重要的課題。這裡根據本學門審查作業的需 要,並參考其他學門的經驗及心得,透過「注意事項」的形式來說明希望本年度 計畫申請人配合之處,包括無紙化作業的因應與撰寫計畫書及準備申請資料時應 遵守的原則。我們希望透過這裡的說明來減少申請人的困惑,並提醒申請人在撰 寫申請書及提供著作發表情況時應嚴謹從事,以期審查作業的品質更臻完善。

一、五年內著作: 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2007~2011年)

已出版

最具代

表性或與計畫內容相關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會議論文非屬已出

版著作。新進學者五年內之

博士論文視同已出版著作。

1. 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採線上作業,所有申請文件皆應上網傳送

至本會。

五年內著作(至多5篇)全文均需上網登錄或上傳而不繳

交紙本

五年內的新進人員務請上傳博士論文全文

如計畫書為博

士論文的延伸研究,務請在計畫書研究計畫內容部份詳細說明。

2.

上傳文件應以原出版頁面呈現並納入版權頁、目次

,如無出版的

電子檔而必須使用原稿電子檔,則應提供與最後一校相同的版本,

並於第一頁註明出版品名稱、書目資料及起訖頁數。如為圖書館或

網路無法查找的罕見出版品仍應以提供掃描檔為佳。專書部分如檔

案太大可掃描版權頁、目次等基本資料,並自選代表性章節上傳。

3. 除個人設法掃描文件製作 PDF 檔之外,申請人亦可查詢論文出版

者是否已有線上版本可供下載,根據以往經驗,因

線上版本或網路

連結常有狀況,蒐尋費力,若非必要,請儘可能不以連結網頁方式

呈現

申請人著作,如《中外文學》

Concentric

較近的年度均已提

供網路版本,國外期刊亦多可透過圖書館取得電子版,但使用現成

版本須注意版權使用規定。另外如曾授權給本學門的「匯文網」論

文資料庫,

或國內外其他電子資料庫,

亦可使用其全文檔案。

裝 訂 線 附件一

(7)

4.

申請文件於上網繳交送出後,本會將製作完成合併檔,

並以此合

併檔為審查之依據

務請確定申請案已「繳交送出」

。並

上網檢查

合併檔是否正確無誤。

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系所承辦人員、學

校機關彙整人員或本會資訊小組聯繫更正,以免影響權益。

5. 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其研究成果得延長為

七年

(2005~2011 年)

,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

延長,相關證明文件請掃描後附在著作目錄表後。

二、計畫書

1. 申請人有責任清楚說明計畫企圖解決的問題、預期研究成果和現

有文獻的異同、執行計畫將採用的具體研究方法與步驟,以及可

能對學術產生的貢獻。這些說明將有助於審查人作出適當的判斷。

2.

本會鼓勵多年期計畫的申請,請計畫主持人周延規劃多年期計

,清楚說明各年度的計畫目標、預計成果與整體計畫的關係。

本會亦鼓勵隨計畫申請出席國際會議,請於計畫書中說明本計畫

預計參與的國際會議。

3. 連續性計畫—申請多年期計畫但本會僅先核定一年期者,謂之連

續性計畫,該計畫後續各年度計畫須依本會年度計畫申請截止時

限前提出申請;申請時,在研究計畫內容(表 CO12-1)應檢附上年

度研究進度報告及當年度工作重點。

4. 計畫書並非發表研究成果的適當場所,申請人應將重點置於計畫

構想的陳述,已完成的研究成果不論是否已發表,僅可用於背景

說明或研究成果說明,不宜在計畫書中作大篇幅摘錄或引述,甚

至取代計畫構想。

5. 已於100年12月31日之前出版或發表之論文(包括已於學術會議發

表的論文)不得再「複製」

、「改寫」為研究計畫書提出申請。

6.

甫獲得學位的申請人應特別注意:不可將學位論文內容直接改寫

成研究計畫書提出申請。

(本會93年11月2日臺會綜二字第

0930064994號函說明四指出:研究計畫已執行完成或已發表成果

者,不得再向本會申請研究計畫。)

(8)

7. 專書寫作計畫鼓勵學者將博士論文或歷年已發表之論文集結改寫

為專書,但需仔細說明專書主題與架構,改寫的方向、幅度與新

增章節等。若計畫中包括由多位作者共同發表的論文改寫,申請

時必須檢附其他作者的同意函。

8. 如果計畫內容屬於

已發表著作或博士論文的延伸研究

,申請人必

須在研究計畫內容部份(表C012-2)以顯著篇幅說明已完成部分與

計畫本身將從事的新增研究部分如何區分,明確說明計畫本身如何

超越舊作的學術貢獻,以免因題目相近而誤導審查人,以致影響申

請人本身權益,

並請在線上檢附的五年著作中納入該篇已發表之著

作或博士論文相關部份,以供審查人檢視。

新進研究人員應力求突破, 不宜重複運用相同架構。研究計畫內容與博士論文篇章或已發表著作如有部 份重複,應明確說明其關係。

9.

學術倫理應注意事項:

申請人不得將他人(包括自己所指導的學

生)的著作改寫成自己的計畫書提出申請,亦不得沿用他人的研究

計畫。此類行為違反學術倫理,應嚴格禁止。

10. 計畫書的「五年內主要研究成果說明」應具體明確,並應配合個

人資料表的五年內著作條列,作完整而扼要的敘述,也應呼應線上

檢附的五年內著作,提示其重要性或代表性。

請勿直接剪貼五年所有 的計畫書,或直接貼上申請人五年著作目錄。歷年獲補助計畫成果是否發表 列為五年研究表現評分之重要參考。

三、 個人資料表

1. 99年度研究計畫申請案

著作目錄的涵蓋範圍是 2007-2011 年

,申

請人在申請前請務必檢查、更新資料表。

2. 著作出版情形為重要的評審依據,不得有偽造情事,以免違反「學

術倫理」

對於資料過時、舛誤、編列浮濫等情況,除由審查人過

濾及查證外,也可能被視為申請人學術訓練、工作習慣嚴謹程度、

執行計畫能力的參考指標。

3.

著作部份之評審以品質為重,數量僅為評分依據之一

且主要定

位為學術活動的指標,而非帳目式的績效精算,所以出版情形超過

一定數量即不影響評分

,申請人不必刻意尋求增加著作目錄的數

(9)

量。

4. 著作目錄所列五年內著作均需為學術性專門論著,不包含純文學

作品、純藝術作品、通俗報導、教科書及研究報告。其中

「期刊論

文」僅指出版於有不具名專家審查制度的期刊,且含有完整論述的

正式論文。出版於無不具名審查制度期刊的學術論文應列入「技術

報告及其他」

。各種書評、短論、參考書條目、編作、譯作不論出

版於何處,均不應列為「期刊論文」

,但可選擇其中具學術意義者,

列入「技術報告及其他」。

已經由不具名專家審查程序出版的研討

會論文應按情況列為期刊論文或專書論文,其餘研討會論文列為

「研討會論文」

。已出版的本會譯注計畫(指譯注者撰寫的導讀及

注釋部分)應列入「專書及專書論文」。「研討會論文」及「技術

報告及其他」部份在審查時僅視為顯示學術活動力、影響力的參考

指標,並非評定著作品質或數量的主要考慮因素。

5. 為增加審查過程的明確性,並因應人文處對學門整體考核統計需

要,

「期刊論文」下應再分為兩部份:(1) 國內,(2) 國外,並請

按發表時間順序2011~2007年由近而遠排列。

被接受刊登但尚未正

式出版者,請在著作目錄表之後附上被接受證明函。國內、國外以

發行機構所在地為區分標準。如為罕見期刊,應註明出版單位及性

質,供審查人參考。尤其名稱較籠統可能多刊同名者 (如

Studies

in English Literature

之類),請務必註明出版單位。

6.

期刊論文可註明本會計畫編號,並請註明發表期刊所收入之編目

或排序

(國內外重要的引得資料庫或專業期刊編目、排序,舉要註

明即可)

,如 SCI, SSCI, A&HCI (Thomson Reuters); Art Index,

Humanities Index (H. W. Wilson); TSSCI (本會社會科學研究

中心);

THCI Core

(本會人文學研究中心核心期刊); MLA (MLA

Directory of Periodicals); NII-ELS (日本國立情報學研究所)

等;學門期刊排序(本會人文處網頁-期刊排序)

:如為本會相關學

門排序或觀察名單期刊均請列明。各種檢索編目應查明後再列入,

以免錯列(可到相關網站或圖書館資料庫查詢)。如該期刊並無可

供查考的編目,請加註「有審查」,表示該論文為已經由不具名專

家審查程序後出版。

7.

「專書及專書論文」應按是否經不具名專家審查程序出版,註明

「有審查」

「無審查」或其他審查相關訊息(如「教授升等論文審

查通過」

(10)

8. 著作發表如有特殊情況,於個人資料表著作目錄中無法呈現者,

可於計畫書「研究計畫內容」的「五年內主要研究成果說明」中陳

述(見「計畫書部份」第5項)

9. 鼓勵申請優秀輕年學者計畫,申請資格如后:

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主持人之資格,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

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年齡在45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5歲之前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2歲,但應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

請注意沒有限制職級,沒有限制需在申請前五年內生

(11)

2012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Discipline Research Grant Proposal Information Sheet

I.

Publications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2007 to 2011)

:

A maximum of five representative academic works related to your research project that have been published within the previous five years (2007 to 2011) will be considered for this application. Paper presentations at conferences do not qualify as published works. Doctoral dissertations completed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are considered published works.

1. Applications for 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NSC) Research Grant can only be processed via on-line submission at the NSC website. Application documents and the complete texts of a maximum of five works completed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should be uploaded onto the NSC website. Printed versions will not be accepted. Scholars who earned their PhD degrees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should upload a full text version of their doctoral dissertations. If applicants are seeking to extend research from their doctoral dissertations, detailed explainations must be provided in the Research Plan section of the Application Form.

2. Works uploaded onto the NSC website should include the original copyright page of the published work, citation information and table of contents. If no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published work is available, an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manuscript can be submitted, but it must be identical with the final and published revision. The title page with the published title of the work, citation information and page numbers on which the work appears must be clearly indicated.

3. Applicants may scan and convert manuscripts to PDF files for submission to the NSC website, or check if there is an online electronic version for download from the publisher. Based on past experience, due to the unreliability of online versions, web links, and difficulty in locating documents online, the NSC strongly suggests that applicants do not offer links to online versions of works unless absolutely necessary.

4. After all the application documents are uploaded, an electronic composite file of all application documents will be created on the NSC website. Applicants are urged to visit the NSC website after uploading to confirm that the complete and correct application documents are successfully “Sent Out” to the NSC.

5. All works submitted must have been published within the previous five years, or in the case of a maternity extension, within the previous seven years(2005 to 2011). Applicants who have completed national civil service may be granted an extension based on the actual time served. Documents detailing proof of service must be scanned and attached to the works, following the publication list, for which the extension is being requested.

II.

Research Plan

1. The NSC encourages applications to apply for multi-year research projects. Applicants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distribute projects over multiple years, outlining clear goals and anticipated results for each year, and the relevance of these goals to the over-all project. The NSC also encourages applicants who attempt to atte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related to the project to include these international travel expanses in their research grant proposal.

2. Any research plan that is based upon duplication or revision of papers published or presented

before December 31, 2011(including papers presented at academic conferences) is strictly forbidden.

(12)

3. Applicants may not use the work or research plans of others (including students under the applicant's supervision), in original or adapted form, for their Research Grant Application. All such uses are strictly forbidden as they violate academic ethics.

III. Personal Information Form

1. Evaluation of applicant's publications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will be based primarily on their quality; volume of publication will be considered only as one of the criteria.

2. List of works published within the past five years shall only include professional academic works: literary works, artworks, reports, textbooks and research reports will not be accepted. The heading “Journal Publications” indicates papers containing comprehensive exposition of a formal thesis and published in journals employing the blind peer review process. Academic papers published in journals without the blind peer review process should be included under the heading “Technical Reports and Others.” Assorted book reviews, essays, reference book entries, compilations and translations, regardless of where they were published, without exception, should not be included under the heading “Journal Publications”; however, those with great academic significance can be listed under the heading “Technical Reports and Others.” Conference papers that have been published after going through the blind peer review process shall either be listed as journal publications or book chapters; all other conference papers shall be listed under “Conference Papers.” The critical introduction and annotations of the NSC-funded projects on Translations and Annotations of Classic Works that have been published shall be listed under the heading “Monographs and Book Chapters.” During the application evaluation process, works listed under the headings “Conference Papers” and “Technical Reports and Others” will only be considered as indicators of academic activity and influence; the quality and volume of these works will not be a significant factor in the application evaluation.

3. The heading “Journal Publications” is divided into the two categories, “Taiwan” and

“International,” to assit the evaluation process and meet requirements of the NSC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or overall statistical assessment of the field. Applicants should list publications in a descending order. For works accepted for publication, but not yet printed, applicants shall attach the publisher's letter of acceptance to support the overall evaluation though these works will not be formally counted as works published. Location of publisher determines categorization of work as domestic or foreign.

4. Journal publications resulting from NSC-funded research shall clearly indicate NSC Grant Number. Entry of journals into selected important citation databases, professional journal catalogs or indexes should be clearly indicated; such as Science Citation Index,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Arts and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 (Thomson Scientific), Art Index,

Humanities Index (H. W. Wilson), Taiwan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NSC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enter), THCI Core (NSC Department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MLA (MLA Directory of Periodicals), NII-ELS (National Institute of Informatics, Japan), Discipline Journal Index (NSC Department of the Humanities Web Page—Journal Index), etc. Discipline indexes related to NSC or journal listings observed by NSC should be included. Indexes and catalogs should be consulted to confirm listing and avoid errors (verification can be done by visiting related websites or consulting library databases). If catalog entry for a journal cannot be supplied, the entry should be annotated with “reviewed,” indicating the work in question has already been published following the blind review process.

Works entered under the heading “Monographs and Book Chapters” should be annotated with “reviewed” if it was refereed before publication. Otherwise, they should be annotated with “not

reviewed” or with other information pertinent to the review of the work (such as “reviewed and passed as a rank promotion thesis”).

(13)

附件三

審查時請先詳閱本說明,並以第三頁 的著作評分表試算。試算表不用寄回 人文處

101 年度外文學門專題計畫審查及評分原則

100 年 10 月 31 日外文學門複審委員會更新

一、

審查意見撰寫原則:由於計畫之審查意見與修正建議將於線上開放申

請人參閱,審查意見務請具體詳細,避免模糊籠統,或太過主觀、情緒化

之陳述。

二、

請特別注意下列規定:(1) 已發表的研究不得再「複製」、「改裝」為

研究計畫書; (2) 著作列表如有過時、舛誤、編列浮濫等情況,可視為申

請人學術訓練、工作習慣嚴謹程度、執行計畫能力的參考指標。如有上述

情況,請按嚴重程度反映於計畫分數並於綜合意見內述明。

三、

專書寫作計畫鼓勵學者將博士論文或歷年已發表之論文集結改寫為

專書,但需仔細說明專書主題與架構,改寫的方向、幅度與新增章節等。

若計畫中包括由多位作者共同發表的論文改寫,申請時必須檢附其他作者

的同意函。

四、

五年內(2007-2011 年)研究表現評分原則如下,請審查人就所知儘量客

觀評分,並在線上審查表中就評分依據提供具體說明。

1.

審查標準以品質為重,希望將數量視為活動力的指標,而非帳目式的績

效精算,過程則先以數量定範圍,再以品質定分數,即先計算著作數量

(篇數)等級,再依下表左欄決定右欄評分範圍,在此範圍內按著作品

質、影響力及學術份量等因素,並考慮其他著作、計畫成果出版情形及

是否有特殊成就,酌定分數。同時也就

歷年獲補助計畫成果是否與計畫確實 相關列為五年研究表現評分之重要參考。直接剪貼五年所有的計畫書,或直接貼上 申請人五年著作目錄應視為申請人計畫撰寫不夠嚴謹的表現,將影響其計畫書部份 之評分。 2.

確定評分範圍後,請審查人以心目中同領域研究者的常態分布為參考標

準。表中評分範圍之後的括弧內數字指範圍內的高低分布指標,亦即研

究表現特優者(同領域前 10%)應高於括弧內高分,研究表現低於一般

水準者(同領域後 10%)應低於括弧內低分,其餘應分布在括弧內範圍。

(所謂領域指英國文學 1700 前、英國文學 1700-1900、英國文學 1900-、

(14)

文化研究、後殖民與族裔文學、性別研究等或範圍大致相當之研究領

域。)

3.

著作數量指「正式論文」及「專書」,且僅包括在具嚴格審查制度之國

內外期刊發表之原創論文,或經嚴格審查出版之學術性專書或其中之單

篇論文。符合上述條件之期刊及專書論文篇數均直接以一比一計為篇數

(內容重複或作者多於一人者除外)。個人創作之專書應考慮份量、出

版社聲望、審查過程的公信程度、內容與其他著作是否重複等因素計為

正式論文若干篇(每本專書至多計為四篇)。博士學位論文應考慮內容

份量、是否已有部份另行發表等因素轉計為正式論文若干篇(2010-2011

年博士論文至多計為三篇,2008-2009 年博士論文至多計為二篇,2007

年博士論文至多計為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已出版之本會經典譯注計

畫成果所含導讀部份視同專書論文。

相同內容以不同形式(含不同語言)

出版則僅計最先出版者,若最先出版者已超過五年則皆不計入。惟為鼓

勵國際出版,原出版之中文著作若以其他語言再次在國際出版,可以最

近之出版日期表列,但以一次語言轉換為限(學者如欲作此類投稿,仍

須注意許多國外出版者並不接受已出版著作的翻譯、改寫),

原出版之

其他語言著作翻譯為中文再次出版者,仍應以原出版日期表列。專書、

論文部份內容已以其他形式出版或作者多於一人者,應按原始貢獻比例

計算篇數。篇數決定後按表列轉為等級,但合計未達一篇部份不計篇數。

4.

其他著作:書評、短論、訪談、翻譯、注釋、參考書、教科書、未出版

之會議論文或研究成果報告、未經嚴格審查出版之著作、前項因比例計

算未達一篇而不計之著作等均為其他著作,不計篇數,但可針對具有學

術意義部份,納入著作品質評分。2011 年以後將出版之著作(僅限附有

出版證明者)不計入篇數,但具有學術份量者可視為研究潛力指標,斟

酌計入品質評分。

5.

申請人計畫內容如與其已發表著作有關,或為其衍生研究,應附上該著

作,而新進學者五年研究成果應附其博士論文,如以上相關資料不全,

請惠告學門承辦人,將連絡申請人補件。

新進研究人員應力求突破,不宜重 複運用相同架構。研究計畫內容與博士論文篇章或已發表著作之關係應敘明清楚。 6.

為促進研究社群互動,本學門特別鼓勵書評、學術論辯等著作,雖不計

篇數,但可依前項原則視為學術熱誠與影響力指標,酌情計入品質評分。

(15)

7.

五年內曾請產假及育嬰假者,其研究成果得延展為 7 年(2005~2011

年) ,該請假證明應掃描後附在著作目錄表之後。曾服國民義務役者,

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8. 101年度優秀年輕學者專題計畫(以下簡稱優輕案)審查方式本處審查作業如下: 1) 該類專題計畫送審之審查表依據本處一般型專題計畫之初、複審查表內容。 2) 各學門審畢之優輕申請案依排序推薦,送全處三大領域會議複審並評選。優輕案 之通過比例及經費以當年度優輕案件申請件數及核撥經費預算為度。 核定後之優輕計畫最高執行年限可達四年,研究計畫經費亦較一般計畫優厚,其 執行年限及計畫經費依照學門初複審意見核定。 3) 優輕案未達學門通過標準之案件,再檢視其申請者資格及計畫審查成績換算回新 進人員評分標準是否達到學門通過分數,若達此學門通過分數即可考慮調整該案 原複審成績後予以通過核定。

謝謝您的合作,如有任何問題,請不吝賜電。

國科會人文處外文學門複審委員會 敬啟

召集人:馮品佳 100 年 10 月 31 日

承辦人:魏念怡

(16)

101 年度外文學門專題計畫評分原則及釋例

一、各類評比均以 100 分為滿分,評分基本標準如下: 極力推薦:90 分以上 (請具體詳盡說明) 優先推薦:89-85 分 推 薦:84-80 分 勉予推薦:79-75分 不予推薦:74分以下

外文學門 99 年度專題計畫通過補助之切線分數為 81 分

100

年度專題計畫通過補助之切線分數為 81.5 分

二·五年著作評分原則(2007~2011 年) 下表為「主持人近五年研究表現」之評分原則,請先以數量定範圍,再以品質定分數,即 先計算著作數量(篇數)等級,再依下表左欄決定右欄評分範圍。 五年著作數量評分範疇 (2007~2011 年)* 評分範圍 A 類 一般 (總分 50 分) A 類 新進 (總分 30 分)

1

.(正式論文 4 篇以上或份量相當 之專書或專書及論文) 32-50 分 (36-46)** 19-30 分 (22-28) 2.(正式論文 3 篇或份量相當之專 書或專書及論文) 29-46 分 (33-42) 17-28 分 (20-25) 3.(正式論文 2 篇或份量相當之專 書或專書及論文) 26-43 分 (30-39) 15-26 分 (18-23) 4. (正式論文 1 篇或份量相當之專 書或專書及論文) 23-40 分 (27-36) 14-24 分 (16-22) 備註: 五年以上影響深遠著作(最 多一篇)人文處正評估是否繼 續此項審查 至多加 5 分 (不超過該 評分範疇之上限) 至多加 5 分 (不超過該評 分範疇之上限)

釋例:

以一般A類計畫為例,評分範疇 1是: 32-50 分 (36-46)。

在這個例子裡,正式論文4篇以上或份量相當之專書或專書及論文,評審時先

以此發表數量定出評分範圍為32~50分,再就其品質酌定分數。著作品質在中

間者應分布在 36-46 分之間,著作表現特優者(前10%)應高於括弧內高分,

亦即應高於46分(46-50分之間),著作品質極度不佳者(後10%)應低於括弧內

低分,亦即應低於36分(32-36分之間)。評分範圍已經考慮多數審查人習用

的高低範圍,請勿再自行變更。

(17)

國科會人文處

101年度外文學門專題計畫審查原則工作坊

時間: 100年12月16日(週五) 下午2:30~4:30

地點: 國科會會議中心一樓簡報室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106 號科技大樓

主持人:馮召集人品佳

主講人:廖朝陽教授--臺灣大學外文系特聘教授

本工作坊的目的是希望外文學門內有一定且透明化的計畫

審查標準,所以特別邀請前召集人臺灣大學外文系特聘教授

廖朝陽老師就現行之審查原則做一說明,希望審查委員以及計

畫申請人踴躍參加,會場座位有限,即請以e-mail 回覆報名

表,謝謝。

報 名 表

姓名:

職稱:

服務單位:

電話:(公) (手機)

e-mail:

附件四

(18)

國科會補助計畫衍生研發成果推廣資料表

日期:2012/03/21

國科會補助計畫

計畫名稱: 外文學門規劃研究推動計畫 計畫主持人: 馮品佳 計畫編號: 100-2418-H-009-001- 學門領域: 文學二(外國文學)

無研發成果推廣資料

(19)

100 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彙整表

計畫主持人:馮品佳 計畫編號:100-2418-H-009-001- 計畫名稱:外文學門規劃研究推動計畫 量化 成果項目 實際已達成 數(被接受 或已發表) 預期總達成 數(含實際已 達成數) 本計畫實 際貢獻百 分比 單位 備 註 ( 質 化 說 明:如 數 個 計 畫 共 同 成 果、成 果 列 為 該 期 刊 之 封 面 故 事 ... 等) 期刊論文 0 0 100% 研究報告/技術報告 0 0 100% 研討會論文 0 0 100% 篇 論文著作 專書 0 0 100% 申請中件數 0 0 100% 專利 已獲得件數 0 0 100% 件 件數 0 0 100% 件 技術移轉 權利金 0 0 100% 千元 碩士生 0 0 100% 博士生 0 0 100% 博士後研究員 0 0 100% 國內 參與計畫人力 (本國籍) 專任助理 0 0 100% 人次 期刊論文 0 0 100% 研究報告/技術報告 0 0 100% 研討會論文 0 0 100% 篇 論文著作 專書 0 0 100% 章/本 申請中件數 0 0 100% 專利 已獲得件數 0 0 100% 件 件數 0 0 100% 件 技術移轉 權利金 0 0 100% 千元 碩士生 0 0 100% 博士生 0 0 100% 博士後研究員 0 0 100% 國外 參與計畫人力 (外國籍) 專任助理 0 0 100% 人次

(20)

其他成果

(無法以量化表達之成

果如辦理學術活動、獲 得獎項、重要國際合 作、研究成果國際影響 力及其他協助產業技 術發展之具體效益事 項等,請以文字敘述填 列。) 本年度計畫執行期間除了執行外文學門例行的業務之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本 年度於專題計畫申請截止日期之前,於 100 年 12 月 16 日辦理「外文學門專題 計畫審查原則工作坊」,目的是希望外文學門內有一定且透明化的計畫審查標 準。該工作坊邀請三位教授為外文學門說明 101 年度專題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及 外文學門審查原則。並且因應外文學門內多種語言研究的需求,除了中文場次 之外,另外舉行日文與英文場,學門內學者參與相當踴躍。 成果項目 量化 名稱或內容性質簡述 測驗工具(含質性與量性) 0 課程/模組 0 電腦及網路系統或工具 0 教材 0 舉辦之活動/競賽 0 研討會/工作坊 0 電子報、網站 0 目 計畫成果推廣之參與(閱聽)人數 0

(21)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自評表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

值(簡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

、是否適

合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主要發現或其他有關價值等,作一綜合評估。

1.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作一綜合評估

■達成目標

□未達成目標(請說明,以 100 字為限)

□實驗失敗

□因故實驗中斷

□其他原因

說明:

2. 研究成果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等情形:

論文:□已發表 □未發表之文稿 □撰寫中 ■無

專利:□已獲得 □申請中 ■無

技轉:□已技轉 □洽談中 ■無

其他:(以 100 字為限)

3. 請依學術成就、技術創新、社會影響等方面,評估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

值(簡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以

500 字為限)

外文學門業務的推動,除鼓勵教學單位人員進入研究社群,並以研討會、研習營、讀書會 等方式推動研究人才的交流及整合,整理國外學界研究動向及前瞻研究議題,開展宏觀的 視野,帶動研究品質的提升。以議題導向為原則,推動學門內外各種跨領域研究團隊的合 作,並積極加強與國外學界的交流合作,聯繫亞洲國家積極推動跨國期刊資料庫的共同平 台,並透過教育部國際交流中心、全國各研究型大學之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國科會人文研 究中心、國內各個相關學會及學門內研究團隊,推動與國外學術單位及學會的交流,建立 國際合作機制,或邀請國外知名學者來訪,以提升國內學術水準。學門也積極設計更完善 的研究成果評估方式,除研議健全的期刊評鑑制度、專書審查制度外,並建立審查意見資 料庫,透過審查結果的交互參照降低專家意見的主觀因素,並推動互相閱讀評論的文化, 在體制化的量化評量中納入更多品質因素,避免研究參與成為充滿發表技術的數字遊戲, 加強審查制度的公平與公正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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