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為
收稿日期:2012/7/03
修訂日期:2012/8/28
接受日期 :2012/9128
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
處理方式之探討
吳時省博士生、蔡清華教授
。團立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 文藻外語學院外語教學系摘要
霸凌問題的重視在美國已經存在許久(目前已經有的州制訂反霸凌法案) ,但在臺灣卻一 直到最近才日益受到重視。美國紐約市是美國人口聚集最多,種族也最多樣的城市之一。市 區內的學校問題層出不窮,對於霸凌問題規定上勢必有值得參酌之處,因此本文針對紐約市「全市紀律和處遇措施標準 (Citywide
Standards of Intervention and Discipline Measures)
J 詳加 介紹,並與臺灣的「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以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 事項」兩項規定進行比較,期望可以在其中獲得一些值得借鏡的經驗,以提供臺灣教育政策制定之參考。
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處理方式之擇討
Prevention of bUllying:
ACase of New
YorkCity
Manuscript received: Ju13
,
2012
Modified: Aug 28
,
2012
Aωep臼d:Sep 28
,
2012
Prevent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New York City
Shih圖Shing
Wu Ph.D. Student
、 Ching-Hwa
Tsai Professor
©
The Ins
•itu
•e of Educa
•ion,
Na
•ional Sun Vat-sen University
Depar
•men
•of Foreign Language Ins
•ruction
,Wenzao Ursuline College of Language
Abstract
Bullying represents a serious problem in U.S. schools for a long time ( There are 45 states
having against bullying laws in
U.
S.). There is increasing attention on the problem recently in
Taiwan. New York City is one of the crowded and multiracial cities in U.S. There are a lot of
school problems in school districts; therefore
,
the provisions on the issue of bullying should have
distinctive lessons. The authors detail the provisions of bullying in
“
Citywide Standards of
Intervention and Discipline Measures"
and compare it with Taiwan's provisions. The
pu中ose 1Sthat Taiwan can learn from New York city experiences on school bullying.
Keywords: standards
,
bully
,
school security
壹、緒言
2010年 12 月初,桃園縣八德國中的女學 生被強拍裸照霸凌事件,引起國內教育界一 陣嘩然之聲。自此霸凌新聞天天上演,媒體 記者深怕遺漏了哪一項相關的消息,不斷到 處尋找題材,致使霸凌消息,就像滾雪球一 般,越演越烈。即使平日小孩乖巧的父母, 也不禁要深問:我的小孩在學校曾遭受過同 儕的欺負嗎? 教育行政單位,上至教育部長官,下 至各學校行政人員,各個無不繃緊神經,唯 恐校園內叉出了霸凌事件,引來一陣提伐。 其中最快達成的決議,是提升各階段學校輔導人力,因此為了反霸凌、增加校園輔導人
力,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第 10條修正 案,明定國小24班以上需設專任輔導教師, 國中至少需設 If立專任輔導教師, 21 班以上 再增設 l 人; 55 班以上的國中小,還應設專 任的社工師、心理師。這樣的作法,當然是 一種進步,然而教育場所不應只是學校而 己,最基礎的分類應包括社會、學校以及家 庭三個處所。學生之所以對自己的同儕進行 霸凌行動,絕非只是從學校端習得的行為, 因此處理霸凌的問題,也不應只是針對學校 場所進行處理,社會以及家庭都應是要配合 的單位 O 根據研究,霸凌的問題通常來自比 較喜歡進行體罰、對於小孩常常是敵對的、 對於問題解決的技巧較為欠缺或者會教導 小孩遇到別人的挑釁時,要以拳頭回敬他 l 這些國家包括澳洲、奧地利、芬蘭、挪威、美國五圈。 2 綱址是mcgruff.org 。 們的父母,在這樣的家庭中長大的小孩, 就學之後,很容易成為霸凌者 (bullying)( Smokowski & Kopasz
,
2005)
,因此家庭 因素是不可小獻的(楊宜學, 2009) 。 臺灣的校園霸凌行為絕非近期才發生 的事件,早在久遠的年代就有相關事件發 生,只是大家並未加以注意,也並末賦詞為 「霸凌」。國外對於霸凌行為研究的歷史相 較於我們,自然較為久遠。根據估計,各國 的霸凌案件統計估計值大約在15%到 25%之 間(Smokowski & Kopasz
,
2005)
1 ,在處理 霸凌事件上,國外有許多值得借鏡的地方。 例如加拿大有「粉紅 T恤日 J(Pink Shirt
Day)
,北歐的芬蘭有KiVa計畫,美國則早 在 1980年代後期就開始重視霸凌的問題(薛 荷玉, 2011年 1 月 5 日) ,在美國更有專為宣 導霸凌處理的各種網站,女DMcGruff'sBlog
專門介紹如何處理霸凌的問題,教導學童面 對霸凌情境時如何解決,並提供一些練習的 操作。 2 目前美國50州中,就有的州訂有反霸 凌法案 (lawagainst bullying)
( Perez-pena
,
20 日,
January
6) 。為提供國內處理並訂定 霸凌問題、辦法之借鏡,筆者以全美最多人 種、學校問題也最為複雜的紐約市為例加以 分析,期望可以有助於本國處理霸凌問題之 參考。簡言之,本文期待可以達到下面幾項 目的: 一、介紹美國紐約市「全市紀律和處遇措施標準(
Citywide Standards of Intervention
and Discipline Measures)
J 。二、比較紐約市紀律準則與臺灣相關霸凌法 規比較。
貳、什麼是霸凌
學生和學生之間的嬉鬧行為是不是霸 凌?一位教師面對班上二、三十位小朋友, 如何分辨學生的行為是否屬於有違常理的行 為?張榮顯、楊幸真 (2010) 認為「權力不 均」是分辨霸凌行為的一大特徵;在 BullySolution
3這一個網站上,將霸凌的定義,以 行為方式劃分,主要分為五種行為特徵: 「身體的不當接觸 (physicalabuse)
J 、 「言語的騷擾 (verbalharassment)
J 、「威 脅及恐嚇 (threatsand intimidation)
J 、「勒索或偷竊財物 (extortion
or stealing
of money)
J 、「排斥個人於團體之外
(exclusion from peer group)
J 。鄧煌發(2007
)則綜合多位學者的意見,將霸凌定 義為: 一、是一個重複發生的行為。 二、這一個行為必須是有意傷害別人或騷擾別人。
三、這樣一個行為必須是負面且有暴力傾向 者,包括肢體、口語、心理等負面行 為,或者故意使人無法參加應有的活 動。 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處理方式之探討Prevent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四、霸凌者與被霸凌者雙方的力量是嚴重失 衡的情況。 判定是否為霸凌行為時, ,.重複」、 「有意」、「負面」、「失衡」是四項重要 的辨別準則。回到前面一般父母會間的問 題,想要了解子女是否常在學校被霸凌或者 霸凌別人,可以根據這四項簡單的原則判 斷。
參、美國紐約市有關霸凌
的規定
在紐約州的霸凌法案稱為「支持學生尊嚴法案 (dignity
for all students act)
4J 。在
法案裡面宣示州政府必須保障學生的權力,
要提供一個讓學生免於種族歧視以及騷擾的
就學環境(The policy of the state to afford all
students in public schools an environment free
of discriminat;on and harassmen
t.)
(
Dignity
For All Students Act
,
2009)
5 。做為紐約州的
一員,紐約市政府承續這樣的的法令規定。 紐約市政府對於教育的規定,更詳細說明 學校規章中應該要規定的項目有哪些,包括 學生的行為中有哪些需要被禁止以及如何處 罰,並規定學校一定要在開學之前將這些訊 息清楚明白的告知所有的家長與學生,讓他 們明瞭自己的權力與責任。6 3 民 100年7 月 II 日,取自 bullysolutions.comlindex.php/what-is-bulying4 S. A03661C
,275 Congo §§10-18 (2009).
5 民 100 年7 月 15 日,取自 bullysolutions.comlindex.
phplbullying-laws-by-state/ 137-bullying-law -new-york
6 民 100 年7 月 30 日,取自 www.pI2.nysed.gov/partI00/pages/1002.html
輯為
紐約市教育局乃依據州政府的規定,
訂定「全市紀律和處遇措施標準(
Citywide
Standards of Intervention and Discipline
Measures)
J(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2010)
0 7最新一次的修正是在去年的九月
公布,主要的修正內容增加網路使用與犯罪 預防部分。根據Marsh 、 McGee 、 Nada-Raja
與Williams (2010) 等人的研究,認為文字 霸凌 (text bullying) 將會隨著網路使用的 普遍而更加嚴重,所以及早預防確實有其必 要性。以下為了說明方便,將紐約市的「全 市紀律和盧遇措施標準」簡稱為「紀律準 則」 在此一份紀律準則中,主要強調所有和 教育有關人員,包括學生、教職員、家長都 必須要清楚裡面的內容,在該準則中也清楚 明訂哪些行為是學生應該要遵守的,哪些行 為是不可接受的,以及學生一旦涉及這些不 被接受行為時,其處理的措施如何。以下即 根據學生的權力與責任、處遇的方式、處理 原則以及紀律準則四個部分加以說明。
一、學生的權利(student
right)
在「紀律準則」中所規定的學生的權力 包括:1.可以免費接受幼稚園到 12年級義務 教育的權利,其中更強調不受種族、性別、 宗教等因素而受到歧視。 2. 具有言論自由和 人身自由的權力。比較特別的是在這一項權 力規範之下,學生可以在校內辦理報紙出 版、結社、參與宗教、政治活動等,不過前 提是不侵犯、影響他人為原則。另一項值得A提的是特別明訂「不受體罰 (be
free from
corporal punishment)
J 0 3. 正當程序的權 力。主要論及學生應該充分被告知各項規 定、有權要求成人陪同在場、可以進行各種 申訴行為等。最後一項權利是針對 18 歲以上 的學生以及學生的家長所賦予的權利,主要 內容是有關學生檔案紀錄資料的調閱、不可 透露,或因為政府部門的需要可以調閱學生 的檔案紀錄資料等權利。二、學生的責任 (student
responsi biIities)
學生的責任無外乎被要求要盡好學生的 本分,值得一提的是將參與學生會的選舉活 動以及即時向父母通報學校相關事情,都屬 於學生的責任範疇。一且學生沒有盡到學生 的責任時,就可能遭受到處分,至於處分的 方式也有詳細的規定,以下將簡要說明。三、學生違反規定時的處遇
種類(types
of guidance
interventions)
(一)與家長交流 (parentoutreach)
:主要讓 家長了解學生在學校的行為,溝通的方 式並不限於一種。 (二)由輔導人員提供處遇(interventionby
7
又稱為「紀律準則及幼稚圍至 12 年級學生權力與責任法案 (TheDiscipline Code and Bill of Stude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K-12)
Jcounseling staf
f)
:由學校的輔導工作人 員提供諮商輔導、評估、轉介以及和社 區聯繫等工作。 (三)指導會議 (guidance conference) 校長 和教師可以要求學生召開此項會議,如 有必要,家長或監護人也必須參加,主 要目的在討論學生的行為問題以及解決 之道。 (四)恢復的方法 (restorativeapproaches)
使用的時機是在雙方的衝突沒有越演越 烈之前,具體的操作方式是增加社交網 絡關係,並將建立他人的良好舉止視為 自己的責任,使旁觀者(by stander) 越 來越少。另一方面提供行為偏差者有機 會對受傷害的→方負責,主要的方法有 恢復性的探究 (restorative enqui可)、恢 復性的討論 (restorativediscussion)
恢復的循環 (restorative circle) 、調解(
mediation) 、正式的會議(restorative
conference) 等。 (五)正向行為處遇和支援 (PositiveBehavioral Interventions and Supports
,
PBIS)
:是一個全校性的計畫,旨在改 善決策,促使學生改進其學業成績和行 為表現。 (六)個別/小組諮詢輔導(individua
l/
group
counseling)
(七)同儕調解 (peermediation)
:由同儕來 學習處理糾紛的技巧,並在需要時幫助 同學找出行為背後的問題、試圖解決。根據 (O'connell, Pepl缸,
&
Craig
,
1999)
等人的研究,發現加強同儕介入霸凌場
美國紐約市校圍觀凌處理方式之探討
Preyer汁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景的訓練,確實可以減少霸凌行為的產 生。 (八)指導計畫 (mentoring
program)
:將教 師與學生配對,針對學生的學業以及社 交發展幫助該位學生。 (九)衝突解決(conflict resolution)
:提供學 生一個學習各種技巧的機會,可以包括 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有效溝通的技 巧等,以提升學生解決衝突的能力。 (十)制訂個人行為合約 (developmentof
individual behavior contract)
:由學生和 教師共同制訂-份合約,合約中包括該 生需要達成的目標及具體行為,如有必 要,也要家長簽署。(十一)短期行為進展報告(
short-term
behavioral progress reports)
:教師或 校長可以向家長或監護人定期提供學生的進展報告,直到學生可以恢復正
常水準為止。
(十二)轉介給學生人事組(referral
to PPT
,
Pupil Personnel Team)
:學生人事組是一個校內的組織,可以綜合上述的 各種方式,針對學生的情況進行計畫 並加以輔導。 (十三)社區服務(需得到家長的同意)
(community service)
:提供學生有 機會了解自己所居住的社區,以發展 成為正面改變社會的一份子。 (十四)轉介給社區組織(referral
to
Community Based Organization
,
CBO)
:善用社區組織的功能,並分 擔學校輔導工作的不足,讓學生可以起祖祖
受到更充分的協助。
(十五)轉介給適當濫用藥物問題輔導服務
機構 (referral
to appropriate substance
abuse counseling services)
(十六)轉介給針對青少年戀愛關係虐待
行為或性暴力的輔導服務機構
(referral to counseling services for
youth relationship abuse or sexual
violence)
:對戀愛對象採取威脅、虐 待行為時,應該要將雙方分別送到不 同的相應學校或機構中安置,使他們 獲得適當的輔導。對於被懷疑有這樣 傾向的學生,不應該使用調解以及衝 突解決的處理措施。 (十七)轉介給專門處理偏見、威脅或騷擾 行為的輔導服務機構 (referralto
counseling services for bias-bullying
,
intimidation or harassment)
:這一類 的行為比較是我們一般認知的霸凌行 為,當有這些行為發生時,可以適當 的轉介給輔導機構處理。當過到這一 類學生時,不應該使用調解以及衝突 解決的處理措施。四、處理學生問題時的原則
整份紀律準則共分為五種程度的連串己, 不同的違紀程度也有不同的處理措施,而選 擇哪一種處理措施則要依照下面六項原則來 進行: (一)學生的年齡:年紀愈小者,應該使用較 為輕微的處理方式。 (二)成熟度:相同偏差行為出現時,成熟度 較差的學生,所受到的懲罰應該要比較 輕。 (三)先前的懲戒紀錄:如果是行為的初犯 者,所受到的處理方式要輕微一些;如 果是累犯,就要使用比較嚴厲的處理方 式。 (四)導致紀律處分的發生情況:發生的原因 不同,例如蓄意或者情勢所逼,所獲得 的處置方式也會不一樣。 (五)學生的個別教育計畫(IEP) :學生如果 先前已經擬好個別教育計畫,也應該儘 量遵照計畫內容執行。 (六)504條款特別照顧計畫8 受到這項條款而 需要特別照顧的人,如ADHD的學生, 一旦犯了相同的偏差行為,也應該從輕 發落。 簡單一點的說,如果發生搶奪同學財物 的行為,在年紀輕、成熟度不足、無前科紀 錄、過動症的小朋友身上,所要施以的處理 方式,要比年紀大、成熟度佳、前科累累以 及健全的學生來得輕微許多。因此實際上的 規定也因這幾項原則加以細分。8
是美國 1973 年公布的 TheRehabilitation
Act 中的第 504 節,是-條全國性的法律,主要為了保護被定義為殘疾的人士,不會因為本身的殘疾,在工作、生活以及教育土遭受歧視。在紐約市教育局的總監條例(Chancellor's Regulations) 第 A701 條就明白要求,每一個.紐約市的學校都要把這一條放在明顯的地方,畫展所有的教職員都可以清 楚看到。
五、紀律準則實際規定內容
紀律準則所規定的對象分為兩類,第一 類是幼稚園到五年級的學生、第二類是六年 級到十三年級的學生。在每一類學生下面, 不守紀律的行為分為五個階級,依次由輕微 到嚴重加以撰寫,並說明呈現教育系統內的 人員可以採取的方式,以及上述處理的方 法。試舉幼稚園到五年級第-級的不守紀律 行為為例,以下表呈現。 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處理方式之擇討Prevention of bullying:
ACase of New
YorkCity
根據表 l 的結果可以發現,在幼稚園到 五年級的學生違紀行為中, ,-無故曠課」是 屬於第一級的連紀行為,而學校內可以採 取的處理方式只限於 A至 D這四種,分別是 「學校教學員工予以告誡」、「學生/教師 會議」、「由適當的督導人員予以訓斥」 「與家長開會」。要進行其他的處置措施, 如下課留下、不准下課是不行的。至於在處 過措施的部分則沒有限制。
(p. 12)
,
by Department
其他可以採取的處過 A. 學校教學員工予以 告誡 B.學生/教師會議 c.由適當的督導人員予 以訓斥(如副校長、 校長) D. 與家長開會 E. 校內紀律措施(例如 不准參加課外活動、 課間休息或公共午 餐) F.由教師逐出課堂(如 果學生在一學期中有 三次或在一年三學期 制的一個學期中有兩 次被教師逐出課堂, 而之後再次發生足以 導致被教師趕出課堂 的行為,則必須報告 校長以勒令停學) 表 1 K-5 年級第一級紀律準則 不守紀律的行為 AOl 無故曠課(僅限於A-D) A02未穿學校要求的制服(僅適用於實行 校服制度且家長未取得豁免的學校學 生) (僅限於A和/或D) A03 上學遲到 A04未經許可而將違禁設備或材料帶到學 校(例如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娛樂設 備) A05未留在校內指定的地點 A06行為方式擾亂教學秩序(例如教室、 圖書館或走廊裡製造過多的噪音) A07有言語粗野或不尊敬的行為.
A08 穿戴不安全或影響教學秩序的衣服、 頭飾(如帽子)或其他物品* A09在校內張貼或散發違反教育局書面政 策和/或校規的材料 AlO未經正當許可而使用學校的電腦、傳 真、電話或其他電子設備或裝置。 *衣服或頭飾的問題如果和宗教表達方式 有關,學校應與學童優先網絡 (CFN) 的青年發展聯絡員 (YouthDevelopment
Liaison) 聯絡。資料來源 : Ci矽W的 Stand8I由 of
Intervention and Discipline
M臼suresof Education
,
New York City
,
2010.
可以採取的處過措施 與家長交流 由輔導人員提供處 遇措施 指導會議 恢復的方法
PBIS
個別/小組諮詢輔導 同儕調解 指導計畫 衝突解決 制定個人行為合約 短期行為進展報告 轉介給PPT (學生人 事組) 社區服務(家長同 意) 轉介給社區組織(CBO)
錯站
本文主要闡述校園霸凌問題,所以以下 將該紀律準則中,相關霸凌的違紀行為、採 取措施以及處遇方式進行整理,至於違紀行 為則不予列出。 根據表 2 的呈現,可以看出來,在幼稚 園至五年級的違規行為認定上,由輕微的口 語褻潰、對他人小動作的侵犯,到激烈的行 為導致他人身體傷害結果等,依次安排。在 學校系統的懲戒方式,隨著學生的違紀行為 表現之輕重,從簡單的口頭告誠,到最嚴重 的五級違紀行為勒令停學處分,即使是停學 的處分,也依程度的輕重,區分停學天數, 以及訂有自動復學的審核機制,強調的是給 學生改過自新機會。值得一提的是每一級的 違紀行為最後一條規定,強調學生在前一級 行為不斷重複出現,文未見改過遷善的情況 下,才可以針對學生的行為進行下一級的措 施採取行為。在第五級的違紀行為中,還訂 有攜帶管制槍械、藥品等行為,但在美國學 制中幼稚園到五年級的階段,大約是本國教 育體制的國民小學階段,根據(鄧煙發,2007
)所言,目前我國的校園依然保有沒有 槍擊暴力事件發生的紀錄,所以筆者將這一 部分省略不提。 表2 紐約市教育局有關霸凌行為的處理方式 違紀行為 採取措施 處遇措施 級 (無霸凌相關行為) Al 肝、 B15 :1:使用褻潰、淫、穢、粗俗、下流或辱罵的語言或告誡、師生會除去上述第17 級 姿勢。 議、訓斥、與家項以外,其餘 A18進行不正當或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或觸摸某人的私處。9 長開會、校內紀的處遇措施 B17亂用別人的東西。 律措施、由教師均可以使用 A21 、 B19在同一學年當中,屢次發生一級違紀行為。(行逐出課堂、校長(K-5 )
政人員應該在一級紀律措施用盡之後,再採用二級紀律勒令停學。 6-12年級所有 措施,並且只能使用三級紀律措施) 的處遇措施均 可使用。 A24猛推、或推碰或其他類似的行為(例如喧鬧的嬉戲或小 除了上述的措施 所有的處遇 級 的爭吵) ,或擲物(例如粉筆)或向他人吐口水。 之外,另外增加 措施皆可 A25違反學校書面規章制度,帶領或允許未經允訐的訪客進 「校長勒令停 用 入學校。 學」、「學監勒 A26 、 B26未經允許而故意將別人的財產據為己有。 令停學(區分可 9 這裡針對的對象是幼稚團到三年級的學生,至於四、五年級的學生如果有這類相同的問題,則被放軍在第三級的 違紀行為,而不是第二紋的違紀行為。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處理方式之探討
Preven•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B23 因實際或知覺到的種族、民族、膚色、原國籍、宗教、 以立刻復學以及 公民身分/移民身分、性別、性向認同、性向表達、性 繼續停學 11 兩部 取向或殘障而對他人進行抵毀。 10 分) J 。 B24猛推、或推碰或其他額似的行為(例如喧鬧的嬉戲或小 的爭吵) ,或擲物(例如粉筆)或向他人吐口水。 B25違反學校書面規章制度,帶領或允許未經允許的訪客進 入學校。 A32 、 B34在同一學年當中,屢次發生三級違紀行為。(行 政人員應該在三級紀律措施用盡之後,再採用三級紀律 措施,並且只能使用三級紀律措施)。
四 A34除了相互大聲喧鬧之外,另有可能因為與人發生爭執/從與家長開會、校內
同上
級 事極有可能造成輕傷或實際導致輕傷的具攻擊性肢體行紀律措施、由教師 為。 逐出課堂、校長勒 A35 、 B38脅迫或威脅使用暴力、傷害或損害他人或其他人。 令停學、學監勒令 A36* 、 B39在校車上參與極有可能造成傷害或導致傷害的行停學。 (K-5 ) 為。(處理的方式僅限於停學的處置) 6-12年級是校長勒 A37 、 B40脅迫和欺侮行為,包括網上的欺侮行為抖。 令停學、學監勒令 A38 、 B35發出帶有性意味的言論、暗示、提議或類似言論,停學、開除。 或做出涉及性的非言語行為或身體行為。 A40未經允許擅自拿取他人財物。 A43&A44 、 B45&B46不顧後果做出某種行為,造成/或看起來 可以造成身體受傷。 B36張貼或散發對學生或教職員含有暴力、傷害、威脅淫穢、 組鄙或眼褻的圖片或印刷材料(包括在網路上張貼)。 B37 除了相互大聲喧鬧之外,另有可能因為與人發生爭考叫起 事極有可能造成輕傷或實際導致輕傷的具攻擊性肢體行 為 12 B44未經允許將他人財物據為已有或意圖將他人財物據為己 有 o A49 、的 l 在同一學年當中,屢次發生三級違紀行為。(行政 人員應該在三級紀律措施用盡之後,再採用四級紀律措 施,並且只能使用四級紀律措施) *學生可能被校車拒載。 "透過電子溝通方式而發生的脅迫或欺侮行為。 10 B23 與B24條中,告誡以及師生會議都不被允許的採取措施。 II 繼續停學的規定,區分為幾個階段, 6-10 天一個階段, 30-9。一個階段(停學結束後有提早復課的審核機制) ,甚至長達一年的停學。如果是停學一年,會轉介到長期停學中心 (OneYear Suspension Center) ,不過只有 6-12 年級的
學生才會有這樣的處置方式。紀律準則中規定,對於停學之後復學的學生,必須提供支援服務(包括各種處遇措
施) ,以加強其能力,讓他們在社交及學業上的表現可以達到標準。
12 B37 、 B44 、 B51 最多停學 90 日。
五 A50 、 852 恐嚇或使用武力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或意圖將其據學監勒令停學 16 同上 級 為己有
(K-5 )
A52 、 854對學生或他人使用極度暴力的行為,造成或試圖造 6-12年級為學監勒 成嚴重傷害。 令停學以及開除 A53 、 855與其他人計畫、唆使或參與集體暴力事件。 A54* 、 856參與跟幫派有關的威脅、危險或暴力行為。 A55 、 857從事性侵犯,或迫使別人參與性活動的行為。(僅 適用於4-5年級) 13 858 售賣或派發毒品、受管制藥物、酒類、 14 859-863 擁有、使用第一或第二類武器,並恐嚇或試圖對學校 人員、學生或其他人造成侮需 15t
A開始的編號代表K-5 年級 +8 開始的編號代表6-12年級資料來源:
Citywide Standards of Intervention and Discipline Measures
(pp.
13-24) ,by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ew York City
,2010.在中學階段的違紀行為,顯然要比小 學階段的違紀行為更為嚴重許多,以對他人 身體的不當接觸為例,在幼稚園到五年級的 階段,這樣的違紀行為被放在第二級的程度 上處理 (A18) ,但在中學階段,這樣的行 為則放在第四級程度的行為處理 (B35
)
這樣的規定顯然認為中學生在不能任意侵犯 他人身體的認知上,應該要比幼稚園到小學 階段的小朋友更多,所以更不容許這樣的連 紀行為,因此處分上也更嚴厲一些。在這一 個階段裡'和前一階段最主要的不同點在於 違紀行為的內容有較多篇幅談到對於性別 的偏見。在成人社會中,對於女同性戀、 男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變性者 (lesbian,gay
,
bisexual
,
transgendered
,
LGBT
)都持有偏見, 相應的結果,成人的這些負面價值也影響著 年輕-輩的學生,因此LGBT者往往容易成 為校園中被霸凌的一群(Conoley
,
2008)
所以在這-比較多。其次談到種族歧視的問題,這是一 個在美國社會由來已久的問題。根據EricH.
Erickson人格發展理論,處於這一個階段的 青少年正屬於角色自我認同的重要階段,所 以不同種族、膚色、宗教等的差異,是很容 易造成歧視,所以這一部分也有所規範。在 學校採取措施方面,方式也更為嚴厲,最大 13 最多只能勒令停學 90 天,不過在 30 或 60個教學日之後,有提早復課的自動審級機制。 14 臺灣的中學生吸食或販售毒品的現象雖然沒有美國來得嚴重,但確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 的通報統計, 2007 年至 2009 年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學生人數,從 275 人遞增到 1300 多人(把毒害超出校園 【社論】, 2011 年 l 月 31 日)。 的 發生這些違紀行為峙,如果該生已經年滿 17 歲,但學年尚未結束,則轉送到長期停學中心,直到學年結束。如果 是年滿 17 歲,學年已經結束者,時 l 直接退學處分。對於第一類、第二類武器,在紀律準則中有明確的說明。 16 這一紋的違紀行為處分,勒令停學最嚴重為一年的停學處分,其中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安置於長期停學中心,但 六個月後有提早復課的自動審松。另一種是安置到另外的教學場所,但不可以提早復學。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處理方式之擇討
Prevent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的不同點,在於多了開除學籍一項。不過在 然也會包括幾位學校的教職員在內。在美國 開除學籍部分,也不是任意恣為,必須以滿 的各州教育局都會雇用一批心理師、社工師 十七歲為準。 駐紮在各個學區或學校內,為學生進行輔導。
肆、處理霸凌的支持系統
在美國紐約市,每一所學校的校長均 要在每年的 5 月 1 日前,選定一所屬於自己 學校的「學校支持組織 (SchoolSupport
Organization
,
SSO)
J '並透過社區學監( Community District
Superintendent) 或高 中學監 (HighSchool
Superintendent) 的確認。這些學校支持團體名單,每年會條列在 教育局的網站上供各校的校長進行選擇。
在紀律準則中統一稱這些學校支持團體為 「社區組織(
Community Based Organization
,
CBO)
J '且社區組織的範團要比學校支持 團體的定義更廣泛一些。 對於霸凌的支持系統除了社區組織之 外,當然校內的組織不可少。在紀律準則規 範中,校內必須組織「學生人事組(Pupil
Personnel Team
,
PPT)
,作為霸凌處理的第 一道防線。接下來便根據這兩大霸凌支持系 統作簡要的概述。一、學生人事組
學生人事組並不是一個明確的組織名 稱,每一個學區、學校的名稱可能會有差 異,而且並沒有特定的成員。不過大致上不 會缺少心理師、社工師兩類的專業人員,當二、社區組織
紐約教育局要求每一所公立學校在每年 的 5 月 1 日前必須選定自己的學校支持組織, 這些組織為學校提供的服務並非免費的,根 據紐約教育局的資料,這些組織的費用從美 金$26500 (約合新臺幣795,000元)到$60000 (約合新臺幣180萬元)不等,教育局會和 學區共同分擔這一筆費用。這些社區組織對於學校所提供的協助項目有(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Education)17 :
(一)協助學生用對的方法達到課業的要求。 (二)提供學校實際的行動方式與作法,讓學 校可以針對學生的表現加以負責,並在 學校運用這些策略時加以支持。 (三)訓練校長以提高在學校表現的能力。 (四)定義在所有學校都有用的實際作法。 (五)對於課程、課表的安排或職員的領導等 問題,尋求外在專家的資源,並建立學 校與學校網絡之間的建立以分享彼此的 經驗。 (六)對於個別學校提出的協助要求,不論直 接或間接(如果該組織無法處理時,協 助外援的請求) ,都應予以協助。 (七)擔任學校與教育局之間的聯繫橋樑。 以下即簡略的將這些社區組織名稱、服 務內容及收費列表如後。17 Retrieved Aug. 25
,2010
,from http://schools.nyc.gov/AboutUs/schools/suppo
rt/SSOfaq.htm
紹說
表 3 紐約市政府教育局驢列之社區組織名稱及服務內容 組織名稱 服務內容 收費 情形Association
,CEI-PEA
在 1994 年接受W.K.
Kellogg 基金會的補助後,施行一個叫做 MiddleAcademy for Educational
Star的計畫,主要對象為中學,服務的內容包括協助建立嚴謹的課 Developme肘, AED 程、建立適合中學生的校園文化、建立資料庫以改善教學、促進學校持續的進步、建立專業的學習社群等。
Center for Educational
促進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的技能、增加家長的參與、引進校園文化
Innovation-Public Education
及學業指導計畫進入校園。Community Learning
Support Organization
,
CLSO
紐約市立大學 (CUNY)Empowerment Support
Organization
,
ESO
Fordham 大學Leadership Learning
Support Organization
NewVision
Replications
所有 CLSO 的領導團隊都是校長退休,他們非常了解學校的複雜 情況以及今日學校領導者所面臨的挑戰。服務的對象包括國小、 國中以及高中。對於所有的對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並且與其他的外部組織進行合作,例如 CSA
(Council of School Supervisors
&
Administrators)
0 18 服務的對象包括國中、高中以及社區學院的學生。服務的內容包括 設立一個以課程規劃以及管理的網站、和教師共同合作分析學生寫 的能力並改善教學方式以及測量學生的進步、組織校長會議讓大家 共同分事解決問題、特殊教育委員會、為高中生辦的大學準備建議 課程等。ESO 有分為兩個附屬的部門,一個稱為 Empowerment
Schools 2
,700
Association
(ESA) 以及 EmpowermentSchools
Organization 美元(ESO) 。所服務的對象沒有限定,從小學到高中都有O 服務的內 容包括在教學上的專業訓練、對於特教學生提供特別的服務以及特 教教師的專業訓練、協助行政運作、提供學校的續效指標給學校參 考。 是由該校教育研究所所主持,主要的目的是協助伙伴學校的成長。 服務的對象從小學到高中都有,不過校數不多O 協助的內容包括建 立學校內的探究團隊、解釋資料、運用資料來改變學生的學習、協 助尋求專業發展資源、共同負擔協助學生學業成就成長的責任。 在服務的內容上有教學上的專業訓練、對於特教學生提供特別的服39, 500 務以及特教教師的專業訓練、透過一連串的導入校園內的正向行為美元 介入策略等。 服務的對象從國小到高中都有,服務的內容主要分三部分:強化學 校、職員教育人員、提升創新等。 協助領導團隊的發展、協助學校文化、教學方式的建立等。
資料來源: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
Y.
C.
School Support
,retrieved
Sep. 的,2010
,from
http://schools.nyc.gov/AboutUs/schools/suppo
rt/
SSOfaq.htm
18 是一個集合六千位紐約市公立學校校長、副校長、學監、學校行政人員、托育人員等的組織,主要是結合眾人的
綜合這些社區組織的服務內容來看, 幾乎對學校的協助是無所不包的,只要是學 校需要,這些社區組織便會提供這些協助。 在各個組織的協助策略說明,常常可以看到 每個計畫都是「客製化(
customized)
J ' 強調每一個計畫都是為每一個學校量身訂做 的。每一個組織的服務結果,也都會向每一 個服務學校的校長進行一項滿意度調查,或 者更詳細者,會提供學校學生的表現資料供 參考。伍、紐約市霸凌案件處理案
例
在Student Advocacyl9的網站上,筆者找 到該組織協助處理霸凌案件的過程,以下擇 錄一則供讀者參考。 Denzel 是一位圈中跳級高中的學生,成 績相當不錯,平均有 84 分左右。他是一位沈 默但愛唱歌的人,參加高中的合唱團。但在 合唱團中,他常常被其他的同伴嘲弄。這 種情況越演越烈,一直到一次的冬天音樂會 中,他獨唱表演完之後,團體的領導者Bruce 又不斷的嘲笑他。 當聖誕節的假期結束返校之後,Denzel
希望可以有一個新的開始,但願望並沒有實 現。在餐廳中, Bruce又在眾人面前真落他, Denzel終於耐不住狠狠的揍了Bruce' 使得 美國紐約市校團霸淒處理方式之探討Preven
•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Bruce 的眼睛淤青。隨後校長要求他五天都不 可到學校。按著,學監又根據法令的規定,
延長 Denzel 的停學規定,最後可能面臨一年 的停學處分。
Denzel 父母親求助 Student
Advocacy'
該組織的工作人員發現Denzel平日是一位開 明面帶繳笑的學生,之前也沒有前科紀錄, 這一次犯錯之後,也立即承認自己的不是, 但如果因為停學的處分,Denzel可能會面臨 成績迅速低落、面對同學畢業自己卻仍無法 畢業的情錯,尤有甚者,可能真的會帶來更 多的行為偏差問題。因此Student
Advocacy
的工作人員和學區的律師討論學監的停學規 定是否合宜,並要求改變。在幾次的會議討 論之後,所有的部門都同意將停學一年的規 定改為總數10 天的停學規定,並要求Denzel 必須進行社區服務20 小時。 Denzel的父親請 求讓Denzel在自己工作的青年中心進行社區 服務。從此之後, Denzel學會控制自己的脾 氣,並且完成自己的學業,也獲得不錯的好 成績。 20 根據上面的案例,看起來是有一個完 美的結局。根據紀律準則的規定,Denzel已 經屬於6-12年級的階段,再根據其發生的行 為,應屬的7條「與人發生爭執/從事極有可 能造成輕傷或實際導致輕傷的具攻擊性肢體 行為 J '所以處置的方式是停學或者開除, 19Student
Advocacy 是一個類似公益團體的組織,大部分的經費來自摘獻,也有一部份的經費是政府的補助款。它很 多的工作對象是個別的學生,根據每一個學生的問題,不論是出自家庭,或出自社會、學校的,都根據學生的個 別情況向有關的學校、學區進行磋商,主要的目的是希望每一位學生都可以完成高中的學業。 20 民國 100 年 10 月 5 日取自 http://www.studentadvocacy.net!student-stories/denzell 。4為
不過因為Denzel尚未滿十七歲,所以不能執 行開除學籍的規定,因此判定他必須停學。 在其他的處遇措施方面,學校則要求進行社 區服務。 不過從上面的例子來看,學校的處遇措 施似乎嫌草率一點,沒有針對Denzel的過去 紀錄加以討論,否則不應該判定他必須停學 一年。筆者認為應該要更積極的加入「輔導 人員提供處遇措施」。若依照處理的原則來 看,也不符合「參酌先前紀錄」以及「行為 動機的原貝目」。陸、美國紐約市紀律準則
與教育部法規之比
較
國內有關霸凌法規的規定主要有兩個, 一是「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J '另一個是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 項」。國內的這兩個規定,其使用對象不限 於中學與小學生,還包括大專以上的學生。 下面針對國內規定與紐約市紀律準則的規 定,依據「處理原則」、「處理方式」兩個 面向進行比較:一、處理原則
在處理霸凌學生的原則上,美國紐約市 採取年齡、成熟度、先前紀錄以及特教學生 等參考因素作為決定處遇方式的準則。國內 在處理霸凌學生的原則上也有一些規定,主 要是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注意事項」裡面。 (一)平等原則:除非有正當的理由,不能因 為學生而有差別的對待。 (二)比例原則:對學生所採取的措施必須以 達到學生行為更正為目的,並且以對學 生的損害最小、對學生的損害以及達到 目的之間要有平衡點。 (三)審酌情況:對學生的違紀行為進行處理 時,必須考慮到學生的動機、當時的情 境、危險或損害、學生的身心狀況、品 行、學識程度以及平時表現等。 從上面三項原則來看,我國的規定要比 美國紐約市紀律準則中所規定的原則要來得 多一點。在紐約市的紀律準則中所訂立的原 則,主要包含在國內的第三項「審酌情況」 原則中,平等以及比例原則並沒有相關的說 明 o二、處理方式
在處理學生的違紀行為時,紐約市的 紀律準則條列出 17項的作法,都是積極、正 面的陳述呈現。在國內的規定則散見在「學 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各條之中,主要區分為「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之強制措施」、「學務處、輔導處之 特殊管教措施」、「監護權人及家長會之協 助輔導管教措施」、「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 殊管教措施」、「違法物品之處理」等。 綜觀國內規定與紐約市紀律準則中的規 定可以發現幾點不同: (一)基於國內文化,在規定中特別明令不可體罰的規定,只有可以要求站立反省, 且不得超過一堂課,一天不可超過二小 時。在紐約市的紀律準則中則沒有這樣 的規定。 (二)在停學的處置方面,國內是以學生贊懲 委員會來決定學生是否停學,並且最多 以五日為限。在紐約市的紀律準則中則 規定由校長或學監來執行停學的規定, 而且時間可以從六日到一﹒整年。 (三)在「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以及「學 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 項」中有關於校外組織的支援功能方 面,尋求的組織仍以政府的組織為主, 如社政或警政單位,較少尋求民間組織 的支援。但是在紐約市教育局的規定 下,學校每年都可以和一處民間組織合 作,進行校園安全的改善以及其他促進 學校效能的合作關係。
業、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
處理方式對我國校
園霸凌行為處理之
敵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了解別人的做 法,可以讓自己的問題防患於未然。因此了 解美國紐約市的霸凌規定,定當可以提供我 們值得參酌之處,以下條列筆者的看法。一、相較之下,有比較明確
的規定
美國紐約市校園霸凌處理方式之擇討Preven•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美國紐約市教育局的紀律準則針對幼稚 圍到 12年級學生的各種違規行為進行詳細描 述,並詳列處置措施。在霸凌行為的處理方 式上,依照學生年齡、情節輕重、違規次數 等加以考量,以使用最好的解決方式,希望 每一位學生都可以獲得到最佳的處分,文可 以鼓勵學生繼續往正向的行為發展O 反觀國 內的規定,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法規可以處理 學生的霸凌行為。根據教育部的「防治校園 霸凌專區」網站所呈現(教育部) ,處理霸 凌的問題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法規可以適用, 而是參酌相關法規的規定加以驢列,包括刑 法、民法、兒童少年福利法、少年事件處理 法、行政罰法等的規定處理。詳觀教育部的 這些規定,消極的懲罰為主,並沒有積極的 處理建議,尤有甚者,這些法令之中,並非 完全以中小學生為對象而設計,所以自然有 不甚適用的窘境。因此特別以中小學生的行 為為對象的法令規定,實有研議之必要性。
二、停學的處置
有關停學的規定,在臺灣並不多見。 臺北市政府在民國96年修訂了「臺北市國民 中學學生獎懲準則J '其中的第六條第四款 即有停學的規定,最多也以五日為限,由家 長帶回管教,在停學期間,學校的導師及輔 導教師亦要進行家訪工作,繼續針對學生加 以輔導(臺北市政府,民96 )。但在由家長 帶回管教的部分,並未有更多的著墨。林孟 皇(民94 )也認為應該要有停學的規定,而 且這樣的停學規定也 A定要求家長配合,進R:\
行有「制裁」效果的停學,否則就容易淪為 「停學」變「輯學」的泥津之中(林哲寧, 2006年 11 月 13 日)。在長期停學的規定,也 一定要顧及學生的課業需求,才可以避免落 入「罔顧學生受教權」之議。紐約市的長期 停學中心設置,是值得參考的作法。三、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
進駐校園
部分研究支持社會及心理人員的協助, 的確可以達到減少霸凌行為的效果(Bagley
&
Pritchard
,
1998; Smokowski
&
Kopasz
,
2005
)。因此增加心輔專業人員駐校協助處理是一個趨勢。另一份研究也發現,學校教 職員如果對學生的正面支持性態度較強,則 也可以減少霸凌行為的產生 (Eliot,
Cornell
,
Gregory
, &
Fan
,
2010
)。臺灣中小學校的型 態與美國不同,每一所學校動輒千人以上。 以高雄市為例,目前學諮中心內外聘心輔人 員及教育輔導人員總計47位,若再加上碩士 班的實習生,也不過53 位。但所要服務的學 生(包合國小、國中、高中職)有19 萬 3 千 多人,平均一位學諮中心諮商人員要輔導 3 , 600 多位學生,因此校園裡層出不窮的問 題,指導與輔導學生的重擔都落在一般教師 身上。不僅專業無法顧及,就連時間也是 杯水車薪,少得可憐(王麗斐、趙曉美,2005)
21 。反觀美國諮商師與學生的比例, 小學為1 比 594 '中學l 比387 '高中 1 比338'
確實有一些差距(吳芝儀,民95 )。不論中 外,大家都一致認同專業輔導人員應該進入 校園協助幼稚園至高中階段的學子,希望像 美國 Rutger大一新生自殺事件,不會再出現 校園中。四、社區組織的配合
美國校園中的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尤 其紐約市更是嚴重 O 在這麼多的學生違規事 件出現時,光靠學校的教師人力是不夠的, 因此紐約市的紀律準則中規定社區組織的配 合,是一項充分運用人力的方式。透過社區 組織的協助,不僅可以解決校園中人力不足 的問題,更可以讓需要協助的學生獲得更專 業的協助。反觀臺灣的教育現場,社區組 織的協助部分,大多僅限於經費的支援(捐 款) ,或者晨間活動的課程。鮮少有社區組 織介入輔導學生問題的範例。在教育法規中 更沒有明白規定社區組織可以介入輔導的情 況。然而臺灣有許多優質且具有愛心的社區 組織,最為人所熟知的莫過於慈濟基金會、 褔智基金會等,已經在校園中默默的耕耘幾 十載,相信像這樣的社區機構,如果政府可 以給予更多的法令要求,對於輔導霸凌學生 部分,一定可以著力不少。 另一部分可用的人力資源當然莫過於 校園的退休教師。依筆者的經驗,許多退休 教師退休之後,仍致力於公益活動的參與, 因此如果能結合這一部分的人力,一方面借 21 專任輔導教師人力不足的情況,在去年(民國 100 年 1 月 12 日)立法院三請通過國民教育法第 10條修正業之後,情況 有改善。美國紐約市校團霸凌處理方式之擇討
Prevention of bullying: A Case of New York City
助這些退休教師的多年教學經驗,一方面叉 可以讓這些退休教師在退休之後有充實的生 活,可謂一舉兩得。實際做法可以針對這一 群校外的人力,進行輔導方面的專業訓練, 包括霸凌的知識、技巧等,對於學生的轉介 數目,應該會有不小的幫助(N ewman-Carlson
&
Home
,
2004) 。五、預防勝於治療
不論是霸凌者或者被霸凌者的產生,都 不會是單一因素的影響,其背後有龐大而複 雜的原因所造成。要預防霸凌事件的發生, 運用生態系統觀點 (ecologicalperspective)
是一個重要的思考方向(簡旦娟,2009
;胡 中宜, 2012) 。生態系統簡單說,即是面對 表4 學校社會工作之實務策略分析 實務 策略 直接 間接 工作策略 工作層面 個體 生態系統對象 學生 家庭 學校 社區 教育 對學生教育對家庭教育對學校教育對社區教育 干預 對學生干預對家庭干預對學校干預對社區干預 調解 對學生調解對家庭調解對學校調解對社區調解 諮詢 對學生諮詢對家庭諮詢對學校諮詢對社區諮詢 合作 對學生合作對家庭合作對學校合作對社區合作 倡導 對學生倡導對家庭倡導對學校倡導對社區倡導 資料來源:胡中宜 (2012) 0 I 學校社會工作員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之實務策略」。教育心 理學報,43(4)
,
838 。 霸凌問題時,必須考量到學生、家庭、同 儕、社區、學校等癥結,才可以真正做到滴 水不漏。胡中宜 (2012)針對社工人員的工作 所做的說明,筆者認為也一樣適用學校輔導 人員的工作。他整理出一個較為完整的表格 可做為參考。 一般初始程序,一定是由導師為第一 線的通報人員,當學生導師體認個案可能具 有任何高風險的行為發生之前,就可告知學 校輔導單位,尋求協助。再可依據表4 的資 料,作為一個檢核,讓學校的輔導團隊,可 以根據學生的問題,加以一一檢視,看看是 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或者哪一個部分是比 較需要著力的點。 另一方面,進行教育工作設計時,也可 以根據表4 的細格,針對各個地區的不同特 徵,提供不同的教育設計方案。4智雄
捌、結語
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以及媒體的發達, 霸凌事件的出現,也許不是實際上的增加, 卻是能見度越來越高,所以有越來越多的計 畫開始針對霸凌的問題加以施行 o 雖然增加 對學校學生以及教師的霸凌計畫不見得會成 功 (Merrell&
Isava
,
2008)
,但從成功個案的身上吸取正面的教訓,也許仍是值得信式 的作法,這也是本文呈現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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