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4477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4477"

Copied!
2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2007 年 7 月 頁 59-84 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由 墓 誌 銘 看 唐 代 河 北 「 邢 洺 區 」

家 族 遷 葬 狀 況

張正田

**

提 要

本文據前人對唐代士族「中央官僚化」的研究成果,以唐代河北道邢、洺、 磁等三州地區(以下簡稱「邢洺區」)所收墓誌銘主為例作區域研究。邢洺區所 在正是河北道南部,河北道不但是唐代華北經濟重心之一,中古士族頗多在此 道,而且邢洺區又是位於河北南側往洛陽乃至長安的太行東麓要道上,地勢一馬 平川。本區多數的墓誌主階層,在進入中央官僚化後的唐代,「小姓」以上的墓 誌主階層容易受到河北在地士族中央官僚化影響,即令小姓階層財力可能不及士 族階層優渥,但遷葬兩京可能對自己或族人、子孫在政治升遷上較有利,再加上 經濟及文化、生活上等之吸引力,也隨之遷葬兩京,這也是可從墓誌銘中看出本 區當時文化特性之一。 相反地至少由本文所收得的墓誌銘來看,顯示了高祖至肅宗朝時期邢洺區三 州選擇葬本地的家族,有將近一半比例未能進入國家官僚體系,跟遷葬兩京但舊 貫是本區的墓誌主階層幾乎至少有一代以上能進入基層官僚體系,形成強烈對 比。但本文也發現這些案例約三分之二是即令遷葬兩京,大多也只能基層官僚體 系中世代輪迴。所以高祖至肅宗朝時期時,本區小姓階層若能跟隨士族遷葬兩 京,可能多數尚能當中央乃至各地方的基層官僚,可是他們若不選擇去兩京一帶 奔走,可能連謀個一官半職的機會都會減少,未來可能便會在本區逐漸沒落,這 一點至少由本文所收墓誌案例上幾乎都看出他們呈現任官品級隨世代遞減的現 象。但那些遷居兩京的後代子孫,約在安史亂後,也出現數個案例,是連續三、 四個世代都無法再進入官僚體制的情境。

本文曾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聯合主辦之「宋代石刻史料 的研析及其應用方法學術研討會」(2006 年 12 月 9 日)中宣讀,承劉靜貞老師講評及與會 學者意見指正修訂後經《東華人文學報》兩位匿名審稿人不吝斧正,謹此致謝。

(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關鍵詞:唐代、唐宋變革、河北、邢洺區、墓誌銘

一、前言

毛漢光師在〈從士族籍貫遷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一文

(以下簡稱為「毛 先生文」)

根據各墓誌銘資料所載士族歸葬處,研究其籍貫改變,發現在中古

前期各州郡之士族,到了唐代後,各地貴族子弟為求官做,就得到中央所在

的長安或洛陽奔走求官。既然一代代的士族子弟都到中央奔走,逐漸遷到長

安洛陽常住,也就漸漸喪失他們在原先地方上一呼百諾的影響力,其生活重

心已遷至中央而疏離了原來舊有籍貫。這些聚集在兩京附近的士族子弟,仍

然是唐代官吏的主要成分,其中又以河北地區大士族向兩京一帶遷葬跡象甚

為明顯;兩京亦有區別,大士族著支遷葬河南府者比京兆府幾多一倍,

1

這些

士族籍貫的改變,毛先生稱為「新貫」,

2

並以為:

如果將具有地方性格的郡姓「新貫」於中央地區並依附中央的現

象,稱為「中央化」;而又將代表性格轉變為純官吏性格的現象,

稱為「官僚化」,則士族在中古時期的演變,一直在中央化與官僚

化的螺旋進程中交互推移,最後變成純官僚而失去地方性。

3

毛先生文所論的是中古「士族」階層,而所謂士族必須具備「累官三世

以上」;及「任官五品以上」兩個條件。毛師同時也指出中古尚有「寒素」

階層,係指素士、農、工、商、兵、或其他半自由民與非自由民等,而介於

1 毛漢光,〈從士族籍貫遷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收入所著,《中國中古社會史論》(臺北: 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8),頁 235-338,頁 334-336。 2 同前註,頁 247。 3 同前註,頁 337。

(3)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世襲士族」與「寒素」之間的各縣大姓豪富;塢堡主或洞主;或散見族譜

殘卷的郡縣大姓等則稱「小姓」。

4

毛先生文發現的論點,為中古社會史研究提供卓越貢獻。然毛先生文多

半著重研究士族與小姓等「中上階層」遷葬狀況,至於對士族以下其餘墓誌

銘,筆者曾就此問題,在〈唐代澤潞區的「從舊貫葬」與「不仕」〉

(以下簡稱 「澤潞文」)5

中選擇唐代昭義軍節度使轄區中的政治核心區、同時又是社會生

產力較貧瘠

6

的澤潞區

(唐代河東道澤、潞二州)7

墓主作為研究對象,探究墓主之

遷葬模式是否有中央化的情形,曾發現該地區因地處貧瘠,鮮有士族存在,

故現有所收當地墓誌銘,多為社會階層較低的小姓階層。雖然這些階層人士

在唐前期雖也大多仕官或受勳,卻未有明顯的中央官僚化現象,反多是安土

重遷,「從舊貫葬」。同時前引「澤潞文」中也發現至晚唐時期,澤潞區「不

仕」與「歷代不仕」之「處士」

(未做官之百姓)

人數有增加趨勢,這很可能是

因為晚唐時中央漸不能有效控制地方,甚至連澤潞區所屬的昭義軍也不能有

效控制內部。加上地主私有制勃興、或莊園經濟體興起後,新地主階層沒有

積極地跟唐帝國或昭義軍的文武職官僚體系結合,進而取得功名,在這些因

素影響下,造成晚唐澤潞區「歷代不仕」、「處士」之比例增加。

8

結合前人與

前引「澤潞文」研究成果後,本文繼續嘗試由「中央化、官僚化」角度,選

擇唐代昭義軍轄區的河北道邢、洺、磁三州

(以下簡稱為「邢洺區」)9

墓主作比

較觀察對象,希望能與澤潞區墓主做相互比較。邢洺區位於河北南部,是昭

4 詳見毛漢光,〈中古統治階層之社會成分〉,收入所著,《中國中古社會史論》,頁 31-50;頁 33-35。 5 張正田,〈唐代澤潞區的「從舊貫葬」與「不仕」〉,《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臺北)37 期 (2005.07),頁 33-66。 6 譬如時人杜牧便曾說:「昭義軍糧,盡在山東,澤潞兩州,全居山內,土瘠地狹,積穀全無。」 見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收入《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96),卷 751,頁 7787 上;又參見張正田,《唐代昭義軍研究》(嘉義民雄: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2.6),第二章,〈昭義軍之地理環境〉,頁 19-59。 7 詳見張正田,《唐代昭義軍研究》,澤潞區約當今日山西省長治、晉城二地級市。 8 張正田,〈唐代澤潞區的「從舊貫葬」與「不仕」〉,頁 33-66。

(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義軍轄區中社會生產力較富饒的區域,

10

本文主旨乃在探究本區墓主之遷葬

模式是否有中央官僚化的情形。

在此需說明唐代墓誌史料背後所代表的社會成分,筆者認為唐代墓誌銘

史料,其實多半以小姓階層以上居多。因為以唐代的社會經濟條件,通常能

在逝世後留下墓誌銘的,很可能多半是包含當地小姓以上之中上階層居多,

才有一定財力可作墓塋、製作墓道、聘請文筆書生與工匠撰刻墓誌銘,當時

社會如農民、乃至賤民等下階層,似不可能有如此財力留下此類石刻資料,

10 譬如時人杜牧便曾說:「昭義軍糧,盡在(太行)山東……是以節度使多在邢州,名為就糧。」 見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收入《全唐文》,卷 751,頁 7787 上,又《通鑑》也 載昭義軍在劉稹當權時曾因反叛中央,使朝廷用兵討伐,當時宰相李德裕就說:「昭義根 本盡在山東,三州降,則上黨不日有變矣。」見司馬光,《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 1995),卷 248,〈武昌會昌四年(844).八月辛卯條〉,頁 8006。由上載史料可知,邢洺 區在中晚唐仍是糧產豐富戶口繁盛、是「昭義軍根本」之地,雖然史料亦記載安史亂結束 時,河北地區也曾「人煙斷絕」,但根據《資治通鑑》,卷 226,〈德宗建中元年(780).秋 七月辛巳條〉:「初,安史之亂,數年間,天下戶口什亡八九,……(劉)晏為轉運使…… 又以為戶口茲多……以愛民為先……由是民得安其居業,戶口蕃息。」(頁 7284-7286)可 見安史之亂二十餘年後,戶口已恢復一定舊觀,如前所述,昭義軍藩帥因戰事需要而「就 食山東」情形來看,邢洺區的地形氣候、糧食生產等條件比澤潞區良好,也使本區成為昭 義鎮糧食重要生產地。參張正田,《唐代昭義軍研究》,第二章,〈昭義軍之地理環境〉,頁 19-59。

(5)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故有此論。本文為行文方便,姑稱此者為「墓主階層」,這階層包括毛先生

所說的士族與小姓以及極少數的寒素階層。

本文選擇邢洺區作為研究對象原因,在於雖然邢洺與澤潞兩區同為昭義

軍管轄區,但兩地分處太行山東西麓,生產條件上是邢洺豐饒而澤潞貧瘠,

兩地的差異使社會民風也大不相同,

11

可對兩地墓誌主的遷葬行為做相互比

較。此外,邢洺區所在的河北南部在唐代太行東麓交通要道上,

12

此道乃為

「古今中原通往東北之最主要大道,故古代建都往往在此道中」。

13

既然邢洺

區生產條件與經濟狀況良好,又是位於前往兩京的交通要道上,

14

那本區墓

誌主是否有可能同於河北士族階層般,在隨隋唐帝國中央政治力增強下,也

捲入當時士族階層「遷葬兩京新貫」一帶進入官僚體系的情況?那是否可再

進一步探討未遷葬而選擇留葬邢洺區本地的墓主狀況為何?以上是為本文

研究動機之一,並冀望能在前人累積的研究成果上,略替學界提供棉薄貢獻。

二、研究方法

按毛先生文指出,河北山東地區遷往兩京者,多原屬當地「中上階層」,

也就是指「士族」與「小姓」兩階層,「郡姓」則屬小姓階層之一。

15

在郡姓

11 詳見張正田,《唐代昭義軍研究》,第三章第一節,〈昭義軍人文風氣與區域文化差異〉,頁 73-86,茲不累敘。 12 嚴耕望,《唐代交通圖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5﹚,第 5 卷,〈太行東 麓南北走廊驛道〉,頁 1513-1550;〈河北平原南北交通兩道〉,頁 1641-1676;亦可見該書 之〈唐代河東太行區交通圖﹙南幅﹚〉及〈唐代河陽以東黃河津渡河北平原交通合圖〉二 附圖。 13 嚴耕望,《唐代交通圖考》,第 5 卷,〈太行東麓南北走廊驛道〉,頁 1513 語。 14 除前引嚴氏所論外,又可見勞榦,〈北魏後期的重要都邑與北魏政治的關係〉中說法:「洛陽 的經濟地位跟『河南區』,與洛陽對鄴的『河內區』密不可分……因而河內的鄴便日漸重 要起來。」勞榦文收入氏著,《勞榦學術論文集》(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甲編上冊, 頁 923。

(6)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問題研究方面,本文依據引《太平寰宇紀》所記載邢洺區三州於北宋初的郡

望郡姓,

16

及胡阿祥〈中古時期郡望郡姓地理分布考論〉一文中,胡氏參考

兩晉南北朝各正史史料,及北京館藏《天下姓望氏族譜》、倫敦館藏敦煌出

土之《天下姓望氏族譜殘卷》、唐代李林甫《天下郡望氏族譜》,歸納出兩晉

南北朝、唐前、後期及宋初等不同時期各州郡的郡望郡姓。

17

綜合上述資料,

將兩晉南北朝至北宋初有關唐代邢洺區郡姓歸納如〈表 1〉,試觀是否有郡姓

階層遷往外地者。

〈表 1〉邢洺區各時期郡望郡姓表

郡望

兩晉南北朝

郡姓

唐前期郡姓

唐後期郡姓

北宋初郡姓

廣 平 郡

( 洺 、 磁

州)

游、宋、程

宋、焦、啖、游 游、程、宋、談、

藉、啖、梁、焦

(缺)

鉅鹿郡(邢

州)

莫、魏、時

魏、耿、特、莫、

時、舒

莫、魏、時、

劉、舒

出處:胡阿祥,〈中古時期郡望郡姓地理分布考論〉,頁 115-125;《寰宇記》,

頁 460-464。

依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定義邢洺區所蒐集墓誌銘的範圍有二條件:一、

符合上表所列邢洺區各期各郡姓的墓誌銘,尤其墓誌銘文能清楚標示他的郡

望本就來源於邢洺區;與二、葬於本區三州內的各姓氏墓誌銘。本文嘗試以

蒐集來的唐代墓誌銘資料,彙編成〈表 2.邢洺區墓誌銘資料表〉來分析本

區葬主遷葬概況如下。

16 宋.樂史,《太平寰宇記》(臺北:文海出版社,1993),以下簡稱《寰宇記》,本書成立於 北宋初期太平興國年間,故本文「北宋初」下限斷至本書成立為止。 17 胡阿祥,〈中古時期郡望郡姓地理分布考論〉,收入中國地理學會歷史地理專業委員會編,《歷 史地理》,第 11 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頁 111-140。

(7)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表 2.邢洺區墓誌銘資料表〉

編號 逝世或埋葬年 人名 埋葬處 歷代祖先職 本身職 籍貫 出處 1 627 貞觀元年葬 程鍾 逝於相 州,葬 洛 祖 齊 雍 冀 二 州刺史、父譙 令 授 上 儀 同 黎 陽 鎮將 廣平人 《 墓 誌 彙 編 》, 貞 觀 004,11 2 634 貞觀八年逝 宋行 葬洛 曾 祖 魏 蒲 江 縣令、祖隋荊 陽縣令、父鴻 臚 典 蕃 令 宋 州雍丘縣令 出 身 國 子 應 舉;虔州 司 法 參 軍 洺州廣平人 《 墓 誌 彙 編續 》, 貞 觀 015,17-18 3 634 貞觀八年葬 韓仁師 葬洛 無載 不仕 洺州永年縣敬德鄉(人) 《 全 文 補遺》,七,243 4 642 貞觀十六年逝 靖徹 葬洛 曾 祖 周 清 漳 郡丞、祖隋任 華 州 錄 事 參 軍、父趙州贊 皇縣主簿 不仕 洺州清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乾 封 058,481 5 645 貞觀十九年逝 王君愕 陪葬長安昭陵 祖 齊 冀 州 司功參軍、父行 唐縣主簿 左 武 衛 大 將 軍 幽 州 都 督 武安邯鄲人 《 墓 誌 彙 編續 》, 貞 觀 41,32-33 6 645 貞觀十 九 年 逝 ; 679 調露元 年葬 趙欣 葬本地滏陽縣 祖不仕、父不 不仕 南陽宛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調 露 005,243 7 648 貞觀廿二年逝 宋文矩 葬洛 祖 齊 邯 鄲 令、父隋安康 郡戶曹 澶 水 縣 丞 廣平人也、今 寄貫洛陽 《 墓 誌 彙 編 續 》, 麟 德 024,156 8 649 貞觀二十三年逝 尚登寶 缺字不 無載 不仕 洺州滏陽縣滏陽鄉信義里人 《 全 文 補遺》,七,249 下 9 650 永徽元 年逝;682 永 淳 元 年 葬 李海 葬本地 祖 齊 光 州 司戶、父隋縣功 曹 詔 授 洺 州 永 年 縣 令 竟 不 之 任 (不仕) 邢州任縣人也 《 墓 誌 彙 編續 》, 永 淳 006,258

(8)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10 656 顯慶元年逝 程騭 葬洛 父 因 官 洛 陽遂家河南 無載 父因官洛陽遂家河南 《 墓 誌 彙編 》, 顯 慶 025,245 11 656 顯慶元年葬 程雄 葬洛 曾 祖 魏 太 中 大夫、祖周儀 同三司、父襄 陽縣令 不仕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編 》, 顯 慶 020,241 12 658 顯慶三年逝 宋義 葬洛 祖 隋 荊 陽令,父隋鷹揚驍騎尉 廣平人也今寓居洛陽 《 墓 誌 彙編 》, 顯 慶 085,281-282 13 658 顯慶三年葬 魏倫 葬長安 曾 祖 梁 黄 門 侍郎、祖驃騎 大將軍、父襲 鉅鹿公 使 持 節 泗 州 諸 軍 事 泗 州刺史 鉅鹿鼓城人也 《 墓 誌 彙 編續 》, 顯 慶 029,103 14 660 顯慶五年逝 宋豐 葬洛 因 曾 祖 任 洛陽遂家焉 不仕 因曾祖任洛陽遂家焉 《 墓 誌 彙編 》, 顯 慶 130,312 15 660 顯慶五年逝 耿文訓 葬洛 祖 周 校 書 郎、父隋洹水 令 文林郎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顯 慶 155,326-327 16 661 龍朔元年葬 周姓女 葬咸陽 無載 不仕(女尼) 洺州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龍 朔 004,120 17 663 龍朔三年逝 魏郎仁 葬洛 祖 周 相 州 堯城縣令、父汴 州中牟縣丞 不仕 鉅鹿人也 《 墓 誌 彙編 》, 龍 朔 062,376 18 663 龍朔三年逝 程夫人 葬洛 祖 相 州 長 史、父隋武陽 郡冠氏縣令 不仕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龍 朔 074,384 19 664 麟德元年逝 宋璋 葬洛 祖 襄 城 郡 □□□□ 不仕 □□編赤縣今 即為河南陸渾 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麟 德 013,403 20 670 總章三年逝 程義 葬洛 祖、父皆不仕不仕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編 》, 咸 亨 001,510 21 671 咸亨二年逝 董滿 葬河北莫州文 安縣 祖 魏 梁 州 司 馬、父周江王 記事 版 授 藁 城 縣 令 (不仕) 邢州平鄉人也 《 墓 誌 彙 編續 》, 咸 亨 016,197 22 673 咸亨四年逝 毛藻 葬本地 曾 祖 常 山 太守 、 祖 湖 陽朝 散 大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附考》,八,

(9)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令、父洛陽縣 令 471 23 674 咸亨五年逝 程大燕 葬洛 曾 祖 齊 益 陽 長、大父隋廣 平郡主簿、父 右 驍 衛 大 將 軍、上柱國、 東 平 郡 開 國 公 夫 陜 州 司戶 洺州平恩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上 元 017,604-605 24 未載(該是初唐) 宋夫人五娘 葬洛 列 祖 齊 殷 州 刺史、父隋校 書郎 不仕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編 》, 咸 亨 041,538 25 675 上元二 年逝;699 聖 曆 二 年 葬 司空儉 葬長安 曾 祖 隋 許 州 刺史、祖唐左 臺侍御史、父 長安縣丞 雍 州 新 豐令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聖 曆 008,366-367 26 680 永隆元 年逝;691 天 授 二 年 葬 韓逢 葬本地祖墳 無載 不仕 南陽人也…… 爰 居 廣 平 郡 人,因為(邢 州)南和人矣 《 全 文 補 遺》,六,315 27 682 永淳元年逝 程夫人 葬洛 無載 夫不仕 夫人其先廣平 著族,十八代 祖事魏武帝, 子孫因家於洛 《 墓 誌 彙 編 》, 永 淳 008,690 28 684 嗣聖元 年逝;685 垂 拱 元 年 葬 郭祥 葬本地 無載 蒲 州 安 邑,恆州 衡唐,鮮 州 賓 徒 縣令 太原郡南和人 也(按太原郡 無此縣,應是 本地邢州南和 縣之誤) 《 墓 誌 彙 編 續 》, 垂 拱 021,294-295 29 685 垂拱元 年逝;704 長 安 三 年 葬 張矩 葬本地臨水縣 祖、父皆不仕不仕 南陽人也因官仕鄴居滏陽焉 《 墓 誌 彙 編續 》, 長 安 017,400-401 30 691 天授二年逝 慕容昇 葬本地 祖 朝 請 大 夫、父絳州司 戶參軍事 (洺州) 肥 鄉 縣 尉 前燕武宣帝之 後(可能是慕 容昇任本區縣 尉 時 遷 葬 至 此) 《 墓 誌 彙 編 附 考 》, 十 三,321 31 695 天冊萬歲元年逝 宋智亮 葬洛陽之澠池曾 祖 隋 洛 陽令、祖隋太常明 經 擢第,將仕廣平曲周人也 《 墓 誌 彙編》,萬歲通

(10)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縣 卿、父唐安邑 令 郎 天 007,893 32 696 萬歲登封二年逝 趙澄 葬太原 祖 齊 定 州 新 樂縣尉、父隋 并 州 □ □ □ □□□□生 無載,缺 字 其 先 邯 鄲 人 也 , 因 官 此 地,遂為太原 人也 《 全 文 補 遺 》, 六 , 342-343 33 700 聖曆三 年逝;702 長 安 二 年 葬 李頂 葬本地 祖 隋 宗 州 司 戶、父隋奉成 尉(當是奉誠 尉) 上柱國 邢州龍崗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長 安 001,387 34 702 大足二 年逝;703 長 安 三 年 葬 霍芳 葬本地 祖鄉長(按:並非官勳)、 父不仕 不仕 鉅鹿人也……遂為洺州武安 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長 安 022,403-404 35 703 長安三年葬 劉齊賢 葬洛 曾 祖 周 濮 陽 太守、祖唐吏 部侍郎、父文 昌左相 侍中 廣平人也,其先即西漢廣平 王之後 《 墓 誌 彙 編 》, 長 安 015,1000 36 706 神龍二年葬 宋禎 葬洛 曾 祖 隋 萊 州 司 公 參 軍 事、祖蒲州刺 史、父洛州司 法參軍事 正 議 大 夫 延 州 刺史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神 龍 016,417-418 37 712?-756?約玄宗朝? 魏叔瑜 葬於舊 無載 職 方 郎 鉅鹿魏氏 《全文》,卷227,2296 38 717 開元五年逝 張□□ 葬本地 祖 上 騎 都尉、父不仕 驍 騎 尉尋 加 仁 勇副尉 南陽人也…… 遂為邯鄲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開 元 019,464-465 39 722 開元十年葬 萬願 葬本地平恩縣 祖、父皆隋處 版 授 大黃 縣 令 (處士) 始 祖 隴 西 人 也……或拜職 開宗,或因官 啟族(遂居於 此地) 《 墓 誌 彙 編 續 》, 開 元 049,487 40 723 開元十一年逝 宋守一 葬洛 父 涇 州 司 法參軍事 不仕 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開 元 310,1371 41 724 開元十二年逝 劉慎 逝 於 洛;葬 洛 曾 祖 北 齊 博 州治中、祖滄 州長蘆尉、父 上柱國 司 農 寺 大倉正 其先彭城人, 因仕居趙,今 為洺州清漳人 《 墓 誌 彙 編 》, 開 元 214,1305

(11)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42 727 開元十 五 年 逝 ; 751 天寶十 載葬 焦禮 葬長安 祖 □ □ 大 夫 行 縉 雲 郡 別 駕,父左領軍 衛中郎將 安 定 郡 四 門 府 別將 后稷之苗裔焉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天 寶 067,629-630 43 727 開元十五年葬 魏靖 葬洛 高 祖 後 魏 大 司農、烈考朝 散 大 夫 揚 州 倉曹 應 制 舉,累遷 監 察 御 史 鉅鹿曲陽人, 蓋畢萬之後也 《 墓 誌 彙 編 》, 開 元 241 , 1323-1324 44 733 開元二十一年葬 魏夫人 葬洛 曾 祖 刑 戶 二 侍郎、祖庫部 郎中、父衡州 新寧縣丞 夫不仕 鉅鹿郡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開 元 374,1415 45 736 開元廿四年逝 尚袁 葬本地 祖、父不仕 不仕 汲郡人也…… 遷祖……游踐 魏都……遂為 此邑人矣 《 墓 誌 彙 編 續 》, 開 元 147,554-555 46 747 天寶六載逝 宋遙 逝於上黨葬於 洛陽 曾 祖 騰 王 記 室、祖天水郡 長史、考禮部 郎中 上 黨 郡 大 都 府 長史 廣平列人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天 寶 118,1615 47 748 天寶七 年逝;大曆 十三年葬 李嘉珍 葬本地先祖墳 曾 祖 石 州 司 馬、祖邠州長 史、父寧州別 駕 不仕 隴 西 成 紀 人 也,(先祖)因 官遂宅,乃為 (磁州)滏陽 人焉 《 墓 誌 彙 編 》, 大 歷 071,1811 48 755 天寶十四載 宋應 葬長安 曾 祖 博 平 郡 堂邑縣尉、祖 臨 淮 郡 太 守、父中書舍 人 後 除 大 理 評 事 攝 監 察 御史 殿 中 省 進馬 其先廣平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天 寶 104,658-659 49 760 上元元 年逝;762 上 元 三 年 葬 韓慈 葬長安 祖 齊 嵐 州 司 馬、父隋廉臺 府校尉 不仕 趙國邯鄲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上 元 026,227-228 50 760 史思明 順 天 二 年 ( 唐 上 元 元年) 程莊 葬本地平恩縣 曾祖、祖、父皆高道不仕 不仕 廣平三壘人也 《 墓 誌 彙 編續 》, 順 天 001,671

(1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51 761 上元二年葬 □藻 葬本地 曾 祖 齊 儀 同 三司、祖隋湖 陽縣令、父洛 陽縣令 驍騎尉 (洺州)雞澤 《 墓 誌 彙 編續 》, 上 元 005,211 52 762 寶應元年逝 焦璀 葬(長 安 西 側)邠 州 曾 祖 陪 戎 校 尉 、 祖 上 護 軍、父不仕 邠 州 公 川 府 長 史 河 內 廣 平 人 也,屬隋季崩 淪……元從長 安 , 因 官 平 涼,遂為邠土 《 墓 誌 彙 編 》, 寶 應 005,1753 53 764 廣德二年逝 李休烈 (其妻 逝於磁 州滏陽 縣 私 第)歸 葬檀州 祖 安 樂 郡 太 守、父幽州潞 縣令、(子昭 義 節 度 左 廂 兵馬使) 范 陽 節 度 副 使 兼 都 虞 侯 本望趙郡,因 官北徒,今為 密雲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大 曆 067,1807-1808 54 787 貞元三 年 逝 次 年 葬 焦朝 逝於蘇 州別業 歸葬洛 陽 祖、父不仕 不仕 其先廣平人因 事遷居今為洛 陽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貞 元 010,741 55 806 元和元年逝 魏和 歸葬洛祖墳 曾 祖 金 吾 將 軍 、 祖 京 兆 尹、父監察御 史 河 南 府 汜 水 縣 尉 邢州郡鉅鹿人 也 《 墓 誌 彙 編 》, 元 和 003,1950-1951 56 810 元和五年逝 趙夫人 葬於定 曾 祖 滑 州 長 史、祖邯鄲縣 丞、父德州平 原縣主簿 夫 承 務 郎 試 泗 州長史 魏晉以還,纓 組相襲,遠祖 因官理產,移 處於洺,今為 臨洺縣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元 和 040,1978 57 813 元和八年逝 高承金 葬本地 近祖墳 處 父不仕、(子 蘭 州 廣 武 府 果毅) 左 千 牛 衛長史 齊 文 宣 帝 都 鄴,子孫食邑 於(磁州)臨 水(縣),遂徙 家焉 《 墓 誌 彙 編 》, 元 和 068,1996 58 814 元和九年逝 魏邈 歸葬長 祖、父皆不仕宣 州 參 本鉅鹿人也, 後徙家山南, 今則為洋州興 道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會 昌 045,2243-2244 59 825 寶曆元年逝 魏仲俛 葬洛 父不仕 不仕 鉅鹿人也 《 墓 誌 彙編 》, 寶 曆 005,2084

(13)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60 825 寶曆元年逝 王友玉 葬本地 外 祖 不 仕 、 (子不仕,孫 為 昭 義 軍 親 騎官) 不仕 太原上望,後 因宦周流,久 居趙州,經三 數世,今住邯 鄲……亦六七 紀之歲,今為 邯鄲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寶 曆 002,869-870 61 833 太和七年逝 崔玄亮 歸葬磁 曾 祖 洛 州 司 戶參軍、祖贈 贊善大夫、父 楊州司馬 太 常 少 卿 博陵崔氏移居 滏陽數代 《舊》4313; 《 新 》 5051-5052 ; 《全文》,卷 679,6947 上 62 833 太和七 年逝;858 大 中 十 二 年葬 時清 葬本地 祖 邢 州 司 馬、父諸治封 官 不仕 望鉅鹿郡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大 中 065,1017 63 834 大和八 張少華 葬本地 祖 晉 陽 縣 令,父臨汾縣 令,子節度子 將 昭 義 軍 作 坊 副 將 其先出自高辛 氏 《 全 文 補 遺 》, 六 , 147-148 64 841 會昌元年逝 魏夫人 歸葬先府君之 楚地 祖,父不仕 夫不仕 鉅鹿上族,魏氏人圖,其來 久矣 《 墓 誌 彙 編 續 》, 會 昌 003,944-945 65 843 會昌三 年逝;878 乾 符 六 年 葬 程誼 葬魏州 高祖、曾祖、父皆不仕 不仕 廣平郡……遂 因任官而寓居 魏州元城縣人 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乾 符 028,1138 66 846 會昌六年逝 宋自昌 葬滄州 曾祖不仕、祖 文 林 郎 試 左 衛 兵 曹 參 軍、父經略副 使 兼 牙 前 兵 馬使光祿卿 滄 州 節 度 押 牙 弓 高 鎮 兵馬使 其 先 廣 平 人 也,頃隋季交 會 , 天 下 鼎 沸 , 枝 派 流 散……遂為兗 州金鄉縣人也 《 墓 誌 彙 編 》, 會 昌 054,2250 67 847 大中元年逝 ( 鉅 鹿)曹 秀 葬幽州 昌平縣 父 幽 州 先 鋒 赴 團 使 遊 奕 馬 軍 將 、 子 ( 幼 承 父 訓 為幽州鎮)堂 前親事將 終 於 本 (幽州) 鎮 雄 軍 界 万 泉 柵 軒 轅 之 苗 裔 (按此文,可 能是漢化胡人 後裔)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大 中 008,974-975 68 847 大中元魏□□ 葬魏州 祖不仕 不仕 其先鉅鹿,晉《 墓 誌 彙 編

(1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年逝 封魏城以為家 焉 續 》, 大 中028,989-990 69 848 大中二年逝 魏仲連 葬洛 祖不仕 不仕 河 北 人 鉅 鹿 也 , 襲 勳 累 爵 , 榮 位 久 崇 , 應 世 昌 猷,胤光九嗣 《 墓 誌 彙 編 》, 大 中 023,2268 70 853 大中七年逝 魏弘章 葬洛 曾祖不仕、祖東 都 留 守 東 屯營軍押牙 東 都 留 守 散 兵 馬史 鉅鹿曲陽人也 《 墓 誌 彙編 》, 大 中 078,2308 71 854 大中八年逝 時夫人 葬長安 不仕 夫未載 鉅鹿郡時氏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大 中 040,999-1000 72 855 大中九 年逝;856 大 中 十 年 葬 張夫人 葬本地肥鄉縣 北 夫 人 大 父 不 仕 夫不仕 夫人家本清河 因祖遠仕□□ 至(洺州)肥 鄉(縣)三□ □置其世業即 有數百餘載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大 中 058,1011 73 858 大中十 二 年 逝 ; 859 年葬 宋再初 葬幽州幽都縣 大 父 景 州 刺 史、父德州刺 史、(子盧龍 節 度 衙 前 兵 馬使、女婿皆 盧 龍 的 文 武 臣) 薊 州 刺 史 廣平郡人也 《 墓 誌 彙 編 續 》, 大 中 070,1020-1021 74 869 咸通十年葬 魏孝本 葬長安 曾 祖 弓 箭 庫 過益、祖如京 判官、父內侍 省 掖 庭 局 宮 教博士 內 侍 省 內 府 局 令 鉅鹿人也 《 墓 誌 彙 編續 》, 咸 通 061,1080-1081 出處說明﹕1.《墓誌彙編》,貞觀 004,11──周紹良,《唐代墓誌彙編》18,貞 觀 004,頁 11。 2.《墓誌彙編續》,顯慶 003,96──周紹良,《唐代墓誌彙編續集》19 顯慶 003,頁 96。 5.《全文補遺》,五,196-197──陜西古籍出版社編,《全唐文補遺》

18 周紹良編,《唐代墓誌彙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19 周紹良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5)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20,第五輯,頁 196-197。 6.《墓誌彙編附考》,十四,181──毛漢光等編,《唐代墓誌銘彙編 附考》21,第十四冊,頁 181。 7.《新》──《新唐書》22;《舊》──《舊唐書》。 8.《全文》,卷 227,2296──《全唐文》23,卷 227,頁 2296。

上表所收集七十四片墓誌銘,概多為本區小姓至士族階層的墓主。本文

嘗試分析其葬處是否葬於本地、或遷葬兩京,以研究本區人物是否被捲入唐

代「中央官僚化」情況。當然以上現有墓誌已是筆者盡最大努力所蒐,但河

北特別是邢洺區墓誌目前只發現一定數量,若完全由量的研究恐仍有取樣不

足之憾,但筆者仍盡力按邏輯推論嘗試對這些墓誌史料做最大可能性的解

釋,若部分分類的樣數太少時,也會兼顧由銘文所載內容做進一步的解釋分

析,希望能在史料較少的情況下,對唐宋之際河北邢洺區的社會變遷史做最

大可能性的解釋。

三、舊貫邢洺區遷葬兩京者之分析

據〈表 2〉大致可將墓誌主分為兩大類,首先先論第一類即舊貫於邢洺

區而遷葬兩京與附近州縣者,本類多是邢洺區舊有郡姓,共有 41 例,製成

〈表 3.邢洺區墓誌銘所見遷葬兩京附近者仕宦狀況統計表〉如下:

20 陜西古籍出版社編,《全唐文補遺》(陜西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 21 毛漢光等編,《唐代墓誌銘彙編附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4-1994)。 22 宋.歐陽修等編,《新唐書》(臺北:鼎文書局,1998)。

(16)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表 3〉邢洺區墓誌銘所見遷葬兩京附近者仕宦狀況統計表

高祖、太、高宗、 武后朝 (約初唐) 第一期 中、睿(復辟)、 玄、肅宗朝(約 盛唐+肅宗)24 第二期 代宗朝――至唐 亡 (約中晚唐) 第三期 時間 數目 狀況 數目 百分率(%) 數目 百分率(%) 數目 百分率(%) 合 計 祖先有一代以上 任官、勳,只是本 代不仕 (A) 8 34.78 3 30.00 0 0.00 10 歷代含本代皆不 仕 (B) 0 0.00 0 0.00 3 37.50 3 本人無載或歷代 無載者 (C) 3 13.04 0 0.00 1 12.50 4 歷代至本人皆有 任官、勳,或本人 有任官、勳者 (D) 12 52.17 7 70.00 4 50.00 24 合 計 23 100.00 10 100.00 8 100.00 41

〈表 3〉將遷葬兩京附近墓誌主仕宦受勳狀況按三個時間段落作統計,

這三段落分別是:一、高祖至武后朝,這約是初唐時期也就是第一期;二、

中宗復辟後至肅宗朝也就是第二期;三、代宗朝至唐亡也就是第三期。按三

時間分析可見第一期時除三例無載本人或祖先仕宦事蹟外

(即 C 類)

,歷代至

24 本文取此三時間段落做分期,原則上是採一般學界習慣使用的「初唐(唐開國至唐玄宗即 位年〔A.D 618-712〕)」、「盛唐(玄宗即位年至安史之亂〔A.D 712-755〕)」、「中唐(安史 之亂至黃巢之亂)」、「晚唐(黃巢之亂至唐亡)」再做調整。因本文時間為考量取樣墓誌數 分佈年代,將初唐與盛唐期略做調整為第一、二期。原因如下:一:以本文而言,「初唐 期」樣數過高,盛唐則數太低,因為傳統學界採用的盛唐期年間太短,只有 44 年,這時 間的本文墓誌樣本數偏低,有效度之疑慮,故本文將中、睿宗二帝復闢後〔A.D 706-712〕) 時間併計入第二期;二:本文之所以將第二期的時間點下限取到肅宗朝,而非一般所取的 比較重要之安史之亂發生年,原因在於:1.安史之亂是肅宗朝時平定,這時間段限內的墓 主都經歷過安史之亂,觀察其仕宦經歷或可看出大亂前後變化;2.本文所取墓誌例的逝世 或埋葬年,在肅宗朝前後出現了 23 年的時間落差,亦即例 53 李修烈與例 54 焦朝之間差 距了 23 年,故由此斷時間下限較具效度。而此年後墓誌則記入第三期。

(17)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本人皆有任官、勳或本人有任官、勳者

(即 D 類)

,有十二例,佔本期總數二

十三的 52.17%,其餘八例也是祖先至少有一代以上有任官、勳,只是本人

不仕,佔本期總數二十三的 34.78%,而歷代父祖以降至本人都不仕或處士

的是零

(即 B 類)

。這顯示毛先生的中央官僚化理論概也適用在第一期的河北

邢洺區墓主階層,因為這些墓誌主有 52.17%即約達三分之二幾乎是歷代至

本代都有獲得朝廷官勳,是被捲入唐代第一期帝國官僚體系的河北邢洺區遷

葬者。但為何第一期遷葬者,又有出現八例、達 34.78%的祖先有官勳但本

代已經淪落為處士百姓者

(即 A 類)

?推估這很可能是遷葬兩京者在墓誌主的

上一、二代還能因遷徙兩京,在隋唐帝國官僚體系底層獲得一些官銜名位,

但其中有一些案例看來是所佔品位並不高的基層官僚,到下一、兩代後子孫

的墓誌主本人,已無法再利用管道進入官僚體系。這些例子如第 11 例的程

雄,曾祖尚是大中大夫,祖父也是儀同三司,但到了父親這一代只做到地方

上基層官僚的縣令,到他本人這一代已經是不仕的百姓;例 17 的魏郎仁更

是如此,祖先是基層的縣令,父親還做到基層的縣丞,但他本人也已不仕,

以上大致上第一期的情形。至第二期時也概如此,A 類者仍有三位,佔本期

總數十的 30.00%;D 類有七,佔本期總數十的 70.00%。綜觀一、二期本區

遷葬兩京者變化不大,都約有三分之一的墓主,雖然前一、兩代可能因家族

遷徙兩京而獲得機會進入中低層官僚體系,但到本人這一代已無任官機會

了。而其餘約三分之二的例子,即令遷徙兩京,大多也只能基層官僚體系中

世代輪迴。

由所蒐墓誌銘可看出到第三期出現變化,本期仍有四例

(50%)

是 D 類,

這一類可能仍延續中央官僚化持續世代做基層官僚,這四個例子中有三例是

基層的地方文武官僚

(例 55、58、70)

,其中例 55 魏和的祖父當過京兆尹、父

親當過監察御史,都算是高官,至本人還能當上地方的小縣尉,又有一例

(例 74 魏孝本)

是基層的京官,父子二人都是內侍省的低品小官。但第三期乃為歷

經安史亂後的中晚唐,中央官僚體系不見得再有那麼大的吸引力以吸引各地

(18)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小姓乃至士族階層遷徙兩京。所以此際遷徙兩京者可能有部分是在安史亂前

已遷徙兩京的家族,至此時經世代不斷交替,至少出現三例

(即 B 類)

是歷代

父祖以降至本人數個世代都未曾仕宦,這是前兩期都沒出現過的現象。這現

象可能代表了遷徙兩京的邢洺區舊有郡姓後代,在唐代中央官僚化下也出現

逐漸被淘汰在官僚體系外的現象,所以這些家族兩、三代人都是不仕的處士。

四、葬邢洺區本地者分析

第二類即是葬於本地者共二十二例,本文將之製成〈表 4.邢洺區墓誌

銘所見葬本地者仕宦狀況統計表〉如下

25

〈表 4〉邢洺區墓誌銘所見葬本地者仕宦狀況統計表

高祖至肅宗朝 (即〈表 3〉第一、二 期)26 代宗朝――至唐亡 (即〈表 3〉第三期) 時間 數目 狀況 數目 百分率(%) 數目 百分率(%) 合 計 歷代、本代皆不仕 (E) 7 43.75 2 33.33 9 歷代、本人或子孫有 任官、勳 (F) 9 56.25 4 66.67 13 合 計 16 100.00 6 100.00 22

由〈表 4〉統計可知,葬於本地者,確實有一定比例都是歷代以來不仕

的家庭,在肅宗朝以前十六個例子,有七例

(佔 43.75%,即 E 類)

便是如此。

25 除上述〈表 3〉的 41 例與本表的 22 例之外,另尚有 8 例是本地郡姓遷葬至本區所屬河 北道其他州,此外有另 1 例(例 8 尚登寶)埋葬處不詳,葬於河東道太原 1 例(例 32 趙 澄),隨夫葬於南方楚地者 1 例(例 64 魏夫人)。 26 因此期墓誌只有十六片,若細分做兩期可能會失去效度,所以本表將〈表 3〉的一、二期 合計。又本表總數樣本僅二十二片,為解釋效度起見,以下解釋不完全是採取量的統計, 也會參引墓誌銘文本身的史料記載相互佐證。

(19)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這期間理論上是中央官僚化最強力的時期,而本文所收集到的葬本地墓誌

中,已見將近一半的比例是歷代不仕的家庭。如例 6 趙欣、例 29 張矩、例

45 的尚袁等,都是自祖父以降三代不仕;例 34 霍芳的祖父是本地鄉長但並

非官僚體系一員,只能看做是地方豪強,而至父親與本人也無官名;例 50

的程莊更是自曾祖以降四代都是不仕的處士。由本文所收得的墓誌銘來看,

顯示了高祖至肅宗朝時期,邢洺區三州選擇葬本地的家族,有將近一半比例

未能進入國家官僚體系,跟〈表 3〉中遷葬兩京但原本舊貫在本地區的小姓

階層,幾乎至少都有一代以上能進入基層官僚體系,形成強烈對比。

不過葬本地者也有九例

(佔 56.25%,即 F 類)

是即令家族中有人出任官職

也不一定選擇遷徙兩京。如例 30 的慕容昇,祖父是朝請大夫,這是個正五

品的散官,墓誌銘文沒有詳載其祖父是否有佔到職事官的缺,

27

到了父親這

一代是地方官的司戶參軍事,慕容昇自己則是本地的洺州肥鄉縣尉,他很可

能是因為任職於本區,所以才葬於此。另外更有案例顯示任官品級是隨世代

而遞減,或是較後面的一、兩世代中,只記載他的散官、勳而無記載他佔了

什麼職事官缺。如例 22 毛藻,曾祖是郡太守,祖父與父親是縣令,到本人

雖是從五品朝散大夫的散官,他很可能根本佔不到職事官的實缺所以墓誌銘

文無載他是什麼職事官;又如例 33 李頂,只有祖父任過地方基層官僚的州

司戶,至父親只是個正九品的武散官,到他本人這代只有一個上柱國的勳位

銜;例 47 李嘉珍也是如此,曾祖至父親三代雖然都還能任地方基層小官,

至本代也已經不仕,所以本文雖將這類案例父祖以降至少有一世代當過官僚

的都歸類為 F 類,但看得出這類案例也是本區正在沒落的家族。另外像例 37

的魏叔瑜是本地的郡姓階級,雖官任中央兵部的職方司郎中

(從五品上)

,又

陸續遷轉地方小官

(出為懷州長史,歷慶、慈、儀、豫四州刺史)

,但仍選擇葬於舊

域而不選擇遷葬兩京,算是少數的例外。

27 筆者認為慕容昇的祖父或許可能終身沒佔到職事官的缺才無記載,因為按唐代書寫墓誌習

(20)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到代宗朝――至唐亡時期由數據統計上看變化似不大,此期葬本地的六

案例有兩例是歷代不仕。另有四例是祖先以降曾有一代當過官僚,這可與高

祖至肅宗朝時期的 F 類相比較,細究之,仍可發現代宗朝――至唐亡時期的

F 類案例的性質,跟高祖至肅宗朝時期的略有不同。除了例 61 崔玄亮是河北

少數大士族階級仍歸葬河北的例子外,

28

本期 F 類有部分案例所佔官銜跟武

職有關,且這部分似乎略呈現階級上昇的現象。此有二例:如 57 高承金,

父親是不仕處士,銘文記載他父親:「克勤□□,不墜清修,養丘園之和,

以高尚為事」,文雖過於溢美,但看得出高承金的父親可能是個不仕處士,

可是到高承金本人已有左千牛衛長史

29

這種武官銜頭,該是中唐以後擔任某

地的地方武職官,銘文記載他:「幼……以刀筆為業,文而無害;攻書劍之

術,謀而有成。」顯示河北在中晚唐藩鎮體制使社會在武質化風氣下,不仕

處士的子弟也企圖攻軍事謀略之術,以求能在當地藩鎮體系下謀得官職,所

以銘文續載:「郡以□聞,拜朝散郎左衛兵曹,遷左千牛衛長史」。他兒子同

樣也是有蘭州廣武府果毅的武官銜頭,也可能是某地武官。

另外例 60 的王友玉,外祖跟本人、兒子都是不仕的百姓,可是他的孫

子是本地所隸屬的昭義軍節度使轄下的親騎官,在昭義軍這個武職化藩鎮中

是位基層武官,可能因此在地方上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與社會地位,才能為他

祖父王友玉留下紀念性的墓誌銘。此外有一案例的家族官職演變是由文職轉

變為武職,即 63 的張少華,他祖父跟父親都是唐帝國的地方縣令,所以先

28 此案例可見毛漢光,〈論安史亂後河北地區之社會與文化――舉在籍大士族為例〉,收入淡 江大學中文系編,《晚唐的社會與文化》(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0),頁 99-111,毛師 認為此例是安史亂後少數的河北地區尚有在籍大士族選擇歸葬河北的例子。此篇銘文詳 載:「公諱玄亮……遺誡諸子,其書大略云:『自天寶已還,山東士人,皆改葬兩京……唯 吾一族,至今不遷。我歿,宜歸全於(磁州昭義縣)滏陽先塋,正首丘之義也』。」白居 易,〈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誌銘并序〉,收入《全唐文》,卷 679,頁 6947 下。 29 左千牛衛長史雖是中央官職,但此時是安史亂後,高承金本人很可能是地方上武職官,會 加左千牛衛長史這個銜頭,只是中唐以後「職事官階官化」的現象。關於「職事官階官化」 可見孫國棟,〈晚唐中央政府組織之變遷〉,收入氏著,《唐宋史論叢》(香港:龍門書店, 1980),頁 187-196。

(21)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世是文官家庭,但到他這一代已是中唐,他也擔任本地所隸屬的昭義軍的作

坊副將,他的兒子也是某藩鎮的節度子將,可見他們家因時事風氣也轉化為

武職家庭。由張少華的銘文所載:「久居趙州,經三數世,今住邯鄲……亦

六七紀之歲,今為邯鄲人也。」可知他們家本是河北趙州人,趙州是本區的

北邊鄰州,相距不遠,張少華家庭搬到邯鄲有六、七年,該是張少華本人擔

任昭義軍將時遷葬本地。一般而言在中唐以後的節度使體系時代,在地方藩

鎮做基層武官也是進入官僚體系的另種方式,

30

由上述三例或可見其端倪,

即此時在地方上任官的吸引力不輸給中央,葬本地者也漸出現本地官僚,而

且多半是地方武職官。不過也有一例並非如此模式,即例 62 時清,這是本

地郡姓階級,他祖父還是本地的邢州司馬,可是他本人已經進不了官僚體系

或地方藩鎮的文武職。

由本文所蒐以上墓誌銘,將葬本地案例與遷葬兩京的相互比較,可發現

在高祖至肅宗朝時期時本區小姓階層面臨的處境,他們若跟隨士族一樣遷葬

兩京可能還有機會圖一官半職,但多數也只能當基層官僚。可是若他們不選

擇去兩京一帶奔走,可能連謀個一官半職的機會都會減少,未來可能便會在

本地區逐漸沒落。又隨著世代演進,無論是葬本地的郡姓或其他姓氏都無大

差異,幾乎都呈現任官品級隨世代遞減,或是下一、兩世代只書寫散官或勳

卻沒有明載佔到什麼職事官缺的現象,至少由本文所蒐墓誌看得出這種時代

趨勢。到了代宗朝――至唐亡時期時,至少由本文所收的墓誌發現本區舊有

小姓遷居兩京者,雖有一定程度仍是可在基層官僚中謀得一官半職,但也有

部分已出現累積數代都無法進入官僚體系的情景;而本期葬本地者,則有一

定比例是父祖本來不仕但子孫擔任地方藩鎮武職,或是原來的文職家庭逐漸

30 探討有關安史亂後士族或官僚群樂意就任地方官的文章極多,如王德權,《唐五代地方官 人事遞嬗之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1993);或渡邊孝,〈唐 代後半期の藩鎮辟召制についての再檢討――淮南、浙西藩鎮における幕職官の人的構成 なとを手かがりに〉,收入《東洋史研究》,60:1(京都:同朋舍,2001),頁 55-56。咸

(22)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轉化為擔任地方藩鎮的武職家庭,其中也有些案例的家庭之下一代繼續做節

度使底下的軍將。

31

此外代宗朝――至唐亡時期葬本地者中只有一例是本地

郡姓

(例 62 時清)

,而此例墓主時清的祖父尚可做州司馬,但他本人也已經不

仕,雖可惜例證太少,但或許可見唐宋之際本地郡姓似乎逐漸式微中。

五、結論――附論本區墓誌案例與澤潞區的比較

以上河北邢洺區墓誌分析,若跟前引「澤潞文」中對澤潞區研究相比較,

可發現兩地墓主階層的遷葬狀況不相雷同。「澤潞文」所收墓誌也是同樣依

照本文取樣標準收集,卻發現在昭義軍的澤潞區,墓主會選擇遷葬兩京的案

例只有十四片,佔全部所收墓誌銘數一六五片的 8.48%,比例很低,大多數

(共一四四片,佔全部的 87.27%)

的墓誌主多選擇回葬澤潞區的舊貫,這些「從

舊貫葬」的回葬墓誌也有一定比例是到天下各地遊宦做基層官僚,

32

卻很少

31 這或許反映了藩鎮軍人世襲化的現象。有關唐代藩鎮軍隊驕兵化、世襲化之研究成果甚多, 如栗原益男,〈安史の亂と藩鎮體制の展開〉,收入:《岩波講座.世界歷史.古代 6―― 東アジア世界の形成Ⅲ》(東京:岩波社,1971),頁 161-196,以為華北藩鎮具有濃厚之 集團性﹐日久東演變成假父子之私兵世襲、驕兵性質。王賽時,〈唐朝軍隊結構的變化與 驕兵悍將的形成〉,《齊魯學刊》,1988:5(曲阜:齊魯學刊編輯部),頁 55-60,也以為唐 藩鎮士兵階層特點在於其多終身佔籍或父子相習﹐使藩鎮軍隊兵士多血緣化,利益相關, 常因藩帥不合己利而有廢黜藩帥事,在將帥層級方面,也多終身籍、父死子繼,亦有很大 的血緣結合性,藩鎮軍也逐漸變得驕兵化,而且這些都是華北藩鎮的普遍特性。齊勇鋒, 〈中晚唐五代兵制探索〉,《文獻》,1988:3(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頁 166-179,也認為 唐代藩鎮牙兵多是父子相習、親黨膠固,是典型的世襲化驕兵,本身很不穩定。胡如雷, 〈唐五代時期的「驕兵」與藩鎮〉,收入氏著,《隋唐五代社會經濟史論稿》(北京:中國 社會出版社,1996),頁 178-191,則從社會經濟的角度分析藩鎮軍「驕兵化」成因,認為 其因正值唐宋變革期,土地制度由均田制崩潰、邁向地主私有制階段,使大量自耕農失業, 故只有藉佔募藩鎮軍籍,也就是應募為藩鎮官健兵,以為謀生之路,也因士兵家口利益關 乎全家生計,才產生驕兵化。 32 詳細數據引如下,至於對這些數據細部解釋已在前引張正田,〈唐代澤潞區的「從舊貫葬」 與「不仕」〉中解釋過,茲不詳論:

(23)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選擇遷葬兩京。筆者在該文曾推論這與澤潞區地理因素有關,澤潞區在唐代

向為人稱「土瘠地狹,積穀全無」,是「地貧人瘠」之地,

33

觀中古華北士族

大姓分布地點,河北道佔多,而河東道者如太原王氏或河東之裴、薛、柳氏

等,則大多分布在該道生產力較豐之太原盆地與河東谷地,而澤潞區所在的

「上黨―長治盆地」,則因地貧人瘠,社會生產力低,沒有一個著名的中古

〈表 5〉澤潞區葬本地者統計表 高祖、太、高 宗、武后朝 (所初) 中、睿(復辟)、 玄宗朝 (所盛) 肅――武宗朝 宣、懿、僖宗朝 時間 數 目 狀況 數目 百分率(%) 數目 百分率(%) 數目 百分率(%) 數目 百 分 率(%) 合計 祖先有一 代以上任 官、勳, 只是本代 不仕(A) 28 45.90 15 31.91 5 22.73 5 35.71 53 歷代含本 代皆不仕 (B) 0 0.00 8 17.02 4 18.18 7 50.00 19 無載歷代 以來仕宦 事蹟(C) 1 1.63 0 0.00 0 0.00 0 0.00 1 祖先有任 官、勳, 本代卻無 載(D) 2 3.29 0 0.00 0 0.00 0 0.00 2 本人有任 官、勳者 (E) 30 49.18 24 51.06 13 59.09 2 14.29 69 合計 61 100.00 47 100.00 22 100.00 14 100.00 144 33 譬如時人杜牧便曾說:「昭義軍糧,盡在山東,澤潞兩州,全居山內,土瘠地狹,積穀全無。」 見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收入《全唐文》,卷 751,頁 7787 上;或詳見張正田, 《唐代昭義軍研究》,第二章,〈昭義軍之地理環境〉,頁 19-59。澤潞區地理如何貧瘠,在

(24)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士族在此產生。除此之外,澤潞區四面皆山、交通不便,與兩京地區,尤其

與洛陽之間,間隔一、二千公尺之太行山,若再加上本地生產條件較貧瘠,

本區小姓以上階層之財力方面,甚至也可能不如其他地區同等級者來得富

裕,想遷葬兩京可能有現實上的困難。故在隋唐帝國政治力增強,華北其他

較富裕之各地士族階層開始「中央官僚化」後,澤潞區與其他地區最大不同

點,就在於僅有極少數之墓主階層被捲入中央官僚化,其餘多數即令有任地

方小官之墓主,無論是任本地或外地官,也沒有改變當地人「從舊貫葬」的

情況。此現象反映出本區地域性格較為保守的一面,這就是跟其他地區在文

化面向上較大不同處。

34

但是邢洺區所在正是河北道南部,河北道不但是唐代華北經濟重心之

一,中古士族頗多在此道,而且邢洺區又是位於河北南側往洛陽乃至長安的

太行東麓要道上,地勢一馬平川,本區多數的墓主階層,財力很可能比澤潞

區來的富裕些。在進入中央官僚化後的唐代河北,墓主階層容易受到河北在

地士族中央官僚化影響,即令小姓階層財力可能不及士族階層優渥,但遷徙

兩京可能對自己或族人、子孫在政治升遷上較有利,再加上經濟及文化、生

活上等之吸引力,也隨之遷徙兩京,這也是可從墓誌銘中看出本區當時文化

特性之一。

此外至少由本文所收得的墓誌銘來看,顯示了高祖至肅宗朝時期邢洺區

三州選擇葬本地的家族,有將近一半比例未能進入國家官僚體系,跟遷葬兩

京但舊貫是本地區的小姓階層幾乎都至少有一代以上能進入基層官僚體

系,形成強烈對比。但本文也發現這些案例約三分之二是即令遷徙兩京,大

多也只能基層官僚體系中世代輪迴。所以在高祖至肅宗朝時期時本區小姓階

層若跟隨士族遷葬兩京,可能多數尚能當中央乃至各地方的基層官僚,可是

他們若不選擇去兩京一帶奔走,可能連謀個一官半職的機會都會減少,未來

可能便會在本區逐漸沒落,這一點至少由在本文所收墓誌案例上幾乎都看出

34 張正田,〈唐代澤潞區的「從舊貫葬」與「不仕」〉,頁 55-56。

(25)

由墓誌銘看唐代河北「邢洺區」家族遷葬狀況

他們呈現任官品級隨世代遞減的現象可見端倪。但那些遷徙兩京的後代子

孫,約在安史亂後,也出現數個案例,是約連續三、四個世代都無法再進入

官僚體制的情境。

此外就本文所收墓誌史料也發現本區有八例遷葬河北其他州之例,這其

中又有七例是發生在安史之亂後,這可以進一步問:是否對於安史亂後的河

北人民而言,就職藩鎮幕僚或軍職的吸引力,已逐漸不遜色於擔任中央政府

的各級官僚,所以唐宋變革時期的河北人,留在河北各藩鎮就職地方藩鎮幕

僚或軍職的情形是否逐漸增多?這尚須擴大一步廣泛收集河北各地的墓誌

史料做更進一步研究後,才可能會有新發現。於此,謹提供此問題做學界未

來可能研究發展方向,冀望能對學界提供棉薄貢獻。至少由本文所收集本區

葬本地案例中,有若干案例是出現新世代所佔官銜跟地方藩鎮的武職有關,

且這部分略呈現了社會階級上昇的現象,或可見端倪。

責任編輯:張 璉

(26)

東華人文學報 第十一期

A Survey of Locomotive Inhumation of Xingming Area

邢洺

in Hébeǐ

河北

Through Epitaphs in the Tang Dynasty

Zheng-tian ZHANG

*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merely trying to discuss the “middle

class” in the Xingming area of Hébeǐ in the Tang dynasty based on

previous research achievements. It was suggestible by locomotive

inhumation to Luò-yang

洛陽

and Chang-an

長安

of the “upper class”

through epitaphs. The author has found that almost a half ratio of the

“middle class” who had not been inhumed to these areas could not

participate into the bureaucratic system and that their social status could

not be secured in the future. However, the author proposes those who had

even been inhumed to these areas, approximately two-thirds of them, and

even been their offspring could only stay in the lower bureaucratic system.

These families and their offspring could not participate into the

bureaucratic system after the An-Shǐ rebellion.

Keywords:

the Tang dynasty, Tang-Sung transition, Hébeǐ, Xingming area,

Epitaphs

*

Adjunct Lecture,

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Ph.D. Student,

Department of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臺大機構典藏NTUR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二 Repository, http://ntur.lib.ntu.edu.tw) 經驗與協助推 動臺灣學術機構典藏TAIR (Taiwan Academic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

第 11 條

第 11 條

第 11 條

第二十條 現任或曾任 公務人員,最近五年 內具有與考試錄取類 科擬任職務同職系之 資格,其期間四個月 以上者,並有下列情

第 十二 條

第 11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第 11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