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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澄《三禮考註》之真偽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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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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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澄《三禮考註》之真偽考辨

劉千惠

* (收稿日期:101 年 3 月 20 日;接受刊登日期:101 年 7 月 31 日)

提要

吳澄對三《禮》的編纂以《儀禮》十七篇為經,仿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例,將《大 戴禮記》、《小戴禮記》與鄭《注》分類編次,纂成《儀禮逸經傳》二卷。其後,再將《小 戴禮記》六篇、劉敞補記兩篇及《大戴禮記》一篇附於《儀禮逸經》後,作為《儀禮逸經》 之「傳」,又對剩下的三十六篇《小戴禮記》進行進一步的分類編次,編成《禮記纂言》 一書。由此可知,吳澄對於三《禮》的編纂自有其一套系統的認識。 《三禮考註》一書見於《四庫全書》存目,題為吳澄所著,然其真實性,自明代開始 即有所懷疑,明、清諸多學者皆有所討論,然而所言皆未能全面性的辨明此書之真偽。本 文擬就著錄與版本、體例與內容兩大方面加以考索,以期能對此書之真偽考辨清楚。 藉由各種分析並與《禮記纂言》相照,以文字表達來看,《三禮考註》文字較為粗略, 而《禮記纂言》文辭精當;就註釋內容而言,《三禮考註》註解較為簡省,且與《禮記纂 言》態度明顯有所不同;就內容分類來看,《三禮考註》與《禮記纂言》、《儀禮逸經傳》 多有不同,因此可以推論《三禮考註》一書實非吳澄所作。 關鍵詞:吳澄、三禮考註、元代、禮記、辨偽 *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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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吳澄(1249-1333),字幼清,號草廬,追封臨川郡公,諡文正,撫州崇仁(今江西省 崇仁縣)人。生於宋理宗淳祐九年(1249),卒於元順帝元統元年(1333),年八十五歲。 吳澄世代業儒,史載,他自小「於經傳皆習通之,知用力聖賢之學」。十五歲時讀朱子《大 學章句》;十六歲拜饒魯的學生程若庸為師。至元十三年(1276),在其二十七歲時,吳澄 便開始著書立說:「乃著《孝經章句》,校定《易》、《書》、《詩》、《春秋》、《儀禮》及大、 小戴《禮記》。」至元中,擢應奉翰林文字、除江西儒學副提舉;至大元年(1308),為國 子監丞;皇慶時期,為集賢直學士、仕授奉議大夫;英宗即位,至治三年(1323)超遷翰 林學士,進階太中大夫;泰定元年(1324),為經筵講官。泰定二年(1325)以疾請老而 歸。 吳澄在元代與許衡、劉因齊名,黃百家曰:「有元之學者,魯齋、靜修、草廬三人 耳。」1許衡與劉因是北方兩大儒者,而吳澄一生的學術活動主要在南方,故有「南吳北 許」之稱。 吳澄著作甚豐,據《元史》本傳所載,其「於《易》、《春秋》、《禮記》,各有《纂言》, 盡破傳註穿鑿,以發其蘊,條歸紀敍,精明簡潔,卓然成一家言。作〈學基〉、〈學統〉二 篇,使人知學之本,與為學之序,尤有得於邵子之學。校定《皇極經世書》,又校正《老 子》、《莊子》、《太玄經》、《樂律》及《八陣圖》、郭樸《葬書》。」2由此可知吳澄著述遍 及各部,無論是儒家典籍亦或道家著作,皆有所涉獵,可見其涵養之豐厚。 吳澄門人見於《宋元學案》者三十三人,見於元、明詩文集及有關方志者七十一人, 總人數多達一百多人3,由此可知吳澄對於後學影響之甚,故論及元代學術者,必不能不 對吳澄有所認識。 1 清‧黃宗羲原著,全祖望補修,陳金生、梁運華點校:《宋元學案》(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 1 月),第 4 册,卷 91,頁 3021。 2 明‧宋濂等撰:《元史》(臺北:鼎文書局,1970 年),卷 171,頁 4014。 3 據袁冀之研究:「草廬之弟子雖眾,然可考者,僅一○四人。計見於《宋元學案》者三十 三人。見於元明詩文集及有關方志者七十一人。」見袁冀著:《元吳草廬評述》(臺北:文 史哲出版社,1978 年 1 月),頁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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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學者研究吳澄,大多著眼於其生平介紹、理學成就或教育思想等,關於吳澄禮學 方面的單篇論文,目前僅可見姜廣輝〈評元代吳澄對《禮記》的改編〉一文,姜廣輝的文 章,主要是欲透過吳澄對《禮記》的改編,來看其所經歷的改編過程,以及經吳澄改編後 的成果與價值如何。至於對吳澄禮學方面全面性的研究,目前尚未可見,仍有待進一步加 以探討。 《三禮考註》一書,舊題為吳澄所作,全書共六十四卷,主要刊本為明成化九年(1473) 建昌知府謝士元刊本,此為最初刻本。但據謝士元所刊刻《三禮考註》之版本的序文或跋 語可知,雖然贊同刊印此書,但參與刊刻過程的羅倫、楊士奇等人,皆已對此書是否為吳 澄所作有所懷疑。但是基於不能確定的原因,他們仍將此書視為吳澄作品,只推論內容可 能有後人增補之跡。此書經刊刻流傳後,明、清學者皆對此書產生懷疑,以為此書之體例 與確為吳澄所著《禮記纂言》或〈三禮敍錄〉有所不合。他們將其與〈三禮敍錄〉、《儀禮 逸經傳》、《禮記纂言》等書相參,明顯看出《三禮考註》的體例與吳澄在其他三禮相關著 作之思想體例有所不符;加以訓釋內容,亦與吳澄他書有所差異,因此對於此書之真偽產 生懷疑。然而前人對於《三禮考註》真偽之辨析只是粗略說明,並未真正深入進行探討, 因此仍有待進一步加以考證。 據於前人所論仍有未備之處,故本文擬就吳澄所作《三禮考註》一書加以考證,彙整 歷來之說法,並對體例與內容進行深入的分析,以辨析此書是否真為吳澄之作。

二、以著錄、目錄版本考辨

關於《三禮考註》之真偽,可先從歷代書目所著錄及討論中大致了解關於此書的真偽 論辨。但在對《三禮考註》一書之真偽進行辨析前,必須了解,《三禮考註》一書刊刻流 傳後,江西書肆當時曾將《三禮考註》中「周禮」的部分析出,另成《周禮考註》十五卷 通行於世,因此今日可見《周禮考註》十五卷版本之流傳,其與《三禮考註》之內容相同, 只是析出別行於世。 關於《三禮考註》一書,《四庫全書》並未收入,只列於「存目」中,存目有提要說 明此書,不過《四庫全書》另載有吳澄所撰《周禮經傳》十卷,《四庫全書總目》言: 澄有《周禮考注》,己著錄。《經義考》卷 125 云存,並云:「按:草廬吳氏著書, 不聞有《周禮經傳》。康熙丁丑五月之望,西吳書賈以抄本求售,紙墨甚舊,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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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澄著。中間多有改削,又有黏簽。其議論、序次均不同於《考注》,疑是其孫伯 尚之書,然無先公字樣。但有聞之師曰之文,不審為誰所撰,姑附於此。」今佚。 由《總目》所載可知,《周禮經傳》一書在當時已被懷疑是吳澄之孫吳當所作,但確實如 何,仍未敢斷言。但由《總目》之說可知,其以《周禮考註》與《周禮經傳》對照,判定 《周禮經傳》之議論與序次均不同於《周禮考註》,故斷定此書非吳澄之作。因此可知, 《總目》以為《周禮考註》為吳澄之作,才會以《周禮考註》當作評斷的標準,但此處之 推論又與其在《三禮考註》所言有所矛盾,可見其立場搖擺不定。 關於《三禮考註》,《四庫全書總目‧禮類存目三》曾言: 然澄作《尙書纂言》,不信古文,何乃據〈周官〉以定《周禮》。卽以澄〈三禮敍 錄〉及《禮記纂言》考之,所列篇目亦不合。其經義混淆,先後矛盾者,不一而足。 虞集作澄〈墓誌〉,宋濂《元史》澄本傳,皆不言澄有此書。相傳初藏廬陵康震家, 後爲郡人晏璧所得,遂掩爲己作,經楊士奇等抄傳改正。然士奇〈序〉及成化中羅 倫〈校刻序〉皆疑其爲璧所作,則當時固有異論矣。……然則是書之僞,可以無庸 疑似矣。4 《四庫全書總目》以為《三禮考註》與〈三禮敍錄〉及《禮記纂言》所列篇目不合,且經 義互相衝突,先後矛盾者多,況虞集所作〈行狀〉或《元史》本傳皆未言吳澄著有此書; 再者,其引張爾岐《蒿菴閑話》之考辨,以為《三禮考註》一書雖題為吳澄之作,然而書 中注解多有所誤,且據書前序言所說,不欲割裂《禮記》經文,但考察內容,卻割裂記文, 散附於《儀禮》之內,與所言不合。《總目》據前人所言,故判斷《三禮考註》為後人偽 託之作。5 4 見清‧紀昀等纂:《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 年 10月),卷 25,頁 2-3。 5 關於張爾岐之說,其言:「愚讀《儀禮》,自鄭、賈註疏外,偶得吳氏《考註》,稍一涉目, 輒掩卷置庋閣,以其《註》皆采自鄭、賈,往往失其端末,至其自為說,則大違經意故也。 及《儀禮鄭註句讀》成,乃取《考註》為之勘訂,其不用鄭、賈者四十餘事,唯〈少牢〉 篇「尸入正祭」章,補出「尸受祭肺」四字,為有功於經,餘皆支離之甚,不須剖擊,疵 病立見,疑其書殆庸妄者託為之,不然,草廬名宿,豈應疎謬至此!後得〈三禮考註序〉 讀之,又取其書與之覆較,遂確然信其非吳氏之舊也。〈序〉云:忌其僭妄,輒因朱子所 分禮章,重加倫紀,其經後之記,依經章次秩序,其文不敢割裂,一仍其舊附於篇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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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採集遺書總錄》亦曾言: 元吳澄撰。明楊士奇跋,謂此書本吳文正公用朱子之意考定。為《儀禮》十七篇, 《儀禮逸經》八篇,《儀禮傳》十篇,《周官》六篇,《考工記》別為一卷。見公 文集中〈三禮敍錄〉及虞文靖公行狀。元季兵亂,其書藏康氏,同郡晏璧求得之, 掩為己作。但其篇數增損不同。〈敍錄〉《逸經》八篇,〈投壺〉、〈奔喪〉、〈公 冠〉、〈諸侯遷廟〉、〈諸侯釁廟〉、〈中霤〉、〈禘於太廟〉、〈王居明堂〉。 今書《逸禮》止六篇,而少〈中霤〉、〈禘於太廟〉。〈敍錄〉《儀禮傳》十篇, 此書增入〈服義〉、〈喪大記〉、〈喪義〉、〈祭法〉、〈祭義〉五篇。〈敍錄〉 正經、逸經及傳之外,云餘悉歸諸《戴記》。此書傳後復增入《曲禮》八篇。凡增 十三篇。其中固有載入《纂言》者不當複出。又文正分禮為經、義為傳。今書增入 者,禮義率多混淆無別。又其卷首亦載〈敍錄〉而與卷中仍有不合者。 按此書所 增損者,或謂文正晚年欲復加考訂,曾授其意於孫當,當為之而未就。或謂璧自為 之。皆未可定。6 《浙江採集遺書總錄》為乾隆年間,浙江省奉旨採集遺書的提要目錄,初為擴充內府藏書, 不久即有纂修《四庫全書》之舉。據當時要求,各地進呈遺書時需開具書目並初擬各書大 意,以供四庫館甄選採錄,故浙江書局即延請沈初等人撰作此書目,且書錄對於書本之外 此書則割裂記文,散附經內矣。〈序〉又云:二戴之《記》,中有經篇,離之為《逸經》, 禮各有義,則經之傳也,以戴氏所存,兼劉氏所補合之而為傳,傳十五篇。今此書十五篇 則具矣,〈士相見〉、〈公食大夫〉二篇,但采掇《禮記》之文以充數,求所謂清江劉氏之 書,無有也。至於逸經八篇,〈序〉之又詳列其目矣。公觀〈遷廟〉、〈爨廟〉,取之《大戴》; 〈奔喪〉、〈投壺〉,取之《小戴》;〈中霤〉、〈禘於大廟〉、〈王居明堂〉,取之鄭氏《註》。《逸 經》雖曰八篇,實具其書者,五篇而已,其三篇僅存篇題,非實有其書也。今此書則取《大 戴‧明堂》,列之第二,蓋不知王居明堂之與明堂,為其辨也。三者與〈序〉皆不合,其 不出於吳氏也審矣。〈序〉又云:正經居首,逸經次之,傳終焉,皆別為卷而不相紊,此 外悉以歸諸戴氏之《記》。朱子所輯及黃氏《喪禮》、楊氏《祭禮》,亦參伍以去其重複, 名曰「朱氏記」,而與二戴為三,草廬本書次第,略見於此數言。今此書,朱記了不可見, 而又雜取二戴之書,名為「曲禮」者八篇,龐雜粹會,望之欲迷,與草廬所云此外悉以歸 諸戴氏之《記》者又不合矣。何物妄人,謬誣先儒至此,真可恨也。」見清‧張爾岐著: 《蒿菴閒話》,《叢書集成簡編》(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6 年 3 月),第 26 册,卷 2, 頁 41-42。 6 見清‧何初等撰,杜澤遜、何燦點校:《浙江採集遺書總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12 月),上册,乙集,頁 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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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特徵有詳細之著錄,與《四庫全書總目》側重於介紹評價書之內容與剖析學術源流稍有 不同。後《四庫全書》並未將《三禮考註》收入,因此《總錄》之記載恰可補充《四庫》 不足之處。據《總錄》所言,其以為《三禮考註》一書與吳澄〈三禮敍錄〉所言之體例不 合,且虞集為吳澄所撰之行狀中未提及。但《總錄》不敢冒然斷定此書即為偽作,雖言或 為晏壁所作,但又推論其或為吳澄晚年考訂,或授意其孫吳當所作,故體例才與〈三禮敍 錄〉所言不符。 另外,書肆曾將《三禮考註》析出《周禮考註》,別為十五卷本行世,《經義考》對此 言: 按:艸廬吳氏諸經皆有《纂言》,惟《詩》及《周禮》未就,《周禮》則其孫當補 之,今世所傳《三禮考注》非公書也,江西書坊專刊《周禮考注》十五卷以行,吳 興閔氏復為鏤版,蓋晏璧所為也。7 朱彝尊以為《周禮考註》一書為晏璧所偽,非為吳澄之書,吳澄關於《周禮》之作未成, 由其孫吳當增補而成。而《周禮考註》一書被析出一事,應為晏璧所為。 以上試舉清初書目對《三禮考註》一書之討論。然而,關於《三禮考註》一書之真偽 問題,如前所述,其實早在明代即有人提出。楊士奇於刊刻此書時,即曾言: 篇目不同如此,其中又不及深考也。余又聞長老言,文正晚年於此書欲復加考訂不 及,臨終授其意於孫當。當罷官閒居,嘗為之而未就也。豈誠然耶?然文正分禮為 《經》,義為《傳》,今此書增入者,禮義率混淆無別。又其卷首亦載〈敍錄〉, 而與卷中自有不合者。決非當所為無疑,豈璧所增耶?璧素與予往來,獨未嘗見示 此書。其編《乾坤清氣集》,以己意改古人之作者數處,余嘗與之辨,皆以余言為 然。故知其為人任意率略,而於此書不能無疑其所自增也。然余既錄此書,不及再 見,不得質問,姑志之以俟來者。8 7 見清‧朱彝尊原著,林慶彰等編審,侯美珍等點校:《點校補正經義考》(臺北:中央研究 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4 年 12 月),第 4 册,卷 125,頁 460。 8 見明‧楊士奇撰:〈三禮考註跋〉,《三禮考註》(臺南:莊嚴文化公司,《四庫全書存目叢 書》經部 103 册,1997 年 2 月),頁 5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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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楊士奇所說,本書篇目安排與吳澄所作《禮記纂言》、〈三禮敍錄〉差異頗大,且書中 似有晏璧所增入之跡,仍而因為沒有確切證據,因此還是著錄此書,待後人對此真偽再作 詳細考辨。 楊士奇所言,見於《三禮考註》一書之序跋。除楊士奇外,當時參與此事之羅倫,亦 於書中序言提到: 凡〈敍錄〉所載,若〈冠義〉、〈昏義〉等篇,編注精審,文義粲然,其餘〈士相 見〉、〈公食大夫〉二義及所增十三篇者,綜彙混淆,注釋粗略,悉取陳氏《集說》 中語割裂而補綴之,可考也。非公之手筆無疑矣。獨以其〈曲禮〉補〈士相見〉、 〈公食大夫〉二義,以〈喪義〉、〈祭義〉等五篇,補〈喪〉、〈祭〉二禮之《傳》; 《傳》外〈曲禮〉八篇,〈盛德〉言人君之禮,〈入官〉言人臣事君之禮,〈立孝〉 言人子事親之禮,〈內則〉言女婦事父母舅姑之禮,〈少儀〉言少事長之禮,〈表 記〉言揖讓進退之禮,而〈學記〉、〈樂記〉為是書之終,又與《纂言》不異。其 名篇取義,似非後人所能及者。疑公定其篇目,未及成書,臨歿授其意於孫當,其 謂是與?故後人因而竄入之。文貞所聞,其誠然耶?然與《纂言》不合,又未可深 考也。公著述之功,未有大於此者,惜其書未及就,而為後人所亂者如此。9 羅倫〈序〉中所言,與楊士奇有異曲同工之妙。兩人皆對書中的篇目安排有所懷疑,羅倫 對此懷疑,以為此書未及成書,或許是因為由吳澄之孫吳當所完成,故才與吳澄他書之安 排有所差異;但羅倫也以為,本書有後人所摻入之跡,所以才有矛盾之處。不過羅倫大體 以為本書主要仍是吳澄所作,只是經過了吳當與後人所補,並未將《三禮考註》視為偽書。 除了《三禮考註》書中之序、跋外,明人文集對此書之真偽也有所討論,如鄭瑗曾說: 《三禮考註》,或謂非草廬書,考公〈年譜〉、〈行狀〉皆不言嘗著此書,楊東里 謂其編次時與〈三禮敍錄〉不同。予按《支言集‧周禮叙錄》但云:〈冬官〉雖缺, 今姑仍其舊,而《考工記》别為一卷附之經後,今此書篇首亦載〈敍錄〉,乃更之 曰:「〈冬官〉雖缺,以《尚書‧周官》考之,冬官『司空掌邦土』,而雜於〈地 官〉「司徒掌邦教」之中。今取其掌邦土之官,列於司空之後,庶乎〈冬官〉不亡。」 《支言‧叙錄》云:「〈儀禮傳〉十篇,澄所纂次」,而此書「十」字下乃加「五」 9 見明‧羅倫撰:〈三禮考註序〉,《三禮考註》,頁 5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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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此蓋或者欲附會此書出於公手,故掲公〈敍錄〉置之篇首,又從而附益之爾。 且公最不信《古文尚書》;〈周官〉,古文也,其肯據之以定《周禮》乎?及觀其 所考次,亦不能無可疑者。10 鄭瑗據虞集與危素所撰〈行狀〉與〈年譜〉所言,以為〈行狀〉與〈年譜〉皆未提及吳澄 曾撰此書。再者,其同意楊士奇之言,以為本書之編次與〈三禮敍錄〉有所不同。另外, 其以為吳澄不信《古文尚書》,故以為吳澄不可能以《古文尚書》來校定《周禮》。鄭瑗 並援引書中之例加以說明,以為此書為偽託之作。 何喬新在〈書儀禮敍錄後〉一文中曾說: 《三禮考註》近刻於吾旴,廬陵楊文貞公以為此文正公所考定,而晏璧彦文掩為己 作者也。竊嘗考之,文正公考定《儀禮》正經與記,一仍其舊,今《考註》仍於朱 子《通解經傳》,雜然無倫,其所註釋,徒取鄭玄、賈公彦之説而綴緝焉,亦 與《易》、《書》、《戴記纂言》之文不類,决非出於公手,豈晏氏不見公本而 以己意為之邪?11 據何喬新所言,本書之次序無倫,與吳澄所作他書不符,且書中之注解,居然多只援引鄭 玄、賈公彥之說,與吳澄注釋他書之作法大相逕異,故判斷此書絕非吳澄所作,應該是晏 璧所偽託。 到了清代,大體延續明人之說,如周中孚曾言: 舊題元吳澄撰。《四庫全書》存目。書本十卷,其第一、第七、第九、第十四卷各 分上下,故有十四卷。倪氏、錢氏《補元志》俱作六十八卷,朱氏《經義考》作六 十四卷,皆據所見本各異也。……考之《元史》本傳及虞道園所撰墓誌,皆不載是 書。據卷首東里跋、羅一峰序所云,實明初晏彥文璧所作,託之吳氏也。12 10 見明‧鄭瑗撰:《井觀瑣言》(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 年 10 月), 867册,卷 3,頁 4。 11 見明‧何喬新撰:《椒邱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 年 10 月),1249 册,卷 18,頁 12。 12 見清‧周中孚著,黃曙輝、印曉峰標校:《鄭堂讀書記》(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 年 1月),上册,卷 6,頁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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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孚引朱彝尊之言,以為《三禮考註》與吳澄他書驗對,體例多有不合,且據《元史》 與虞集之墓誌,皆未提到吳澄曾撰作此書,故判定《三禮考註》為晏璧所偽託。《天祿琳 琅書目》亦曾提及《三禮考註》一書,然其引用羅倫序言、謝士元跋、楊士奇跋與夏時正 跋,最後又補入朱彝尊之說,間接贊同朱氏之說,以為此書確為晏璧偽作,夏時正等人當 時對此書過於偏信,遂欲開雕,未加詳細辨明,導致此事的發生。13 由以上之說可以了解,早在明代刊刻《三禮考註》一書時,即對此書是否真為吳澄所 作產生懷疑,其主要依據有以下三點:一是〈墓誌〉、〈行狀〉與〈年譜〉皆未提及吳澄曾 撰作此書;二是此書的體例與〈三禮敍錄〉、《禮記纂言》多所不合,若同為吳澄所作,何 以有如此大的差異;第三,書中所援引之注解,多為鄭玄、賈公彥之說,與吳澄注書多引 朱子之言與加入自己按語之習慣多有不同。根據以上三點,多半以為《三禮考註》一書為 偽作,或是有前人摻入之跡。此外,必須特別注意的一點,就是《三禮考註》前有「三禮 綱領」,皆是摘自《朱子語類》、朱熹文集或《群書考索》之內容,如果此書果為吳澄所作, 按照吳澄著書之習慣,必然會自加序文,不需要抄摘朱子之說,因此由此點也可間接證明 《三禮考註》非為吳澄所作。14 此外,今彙集《三禮考註》可見之版本,大體可知其有十卷本、四十八卷本、六十四 卷本與書肆將《周禮考註》別為通行之十五卷本等,此版本彙編可詳見本文附錄。由現存 版本可知,《三禮考註》主要傳播之版本為明成化九年(1473)建昌知府謝士元刊本,此 即是當時之初刻版本。十卷本、四十八卷本與六十四卷本,其內容皆相同,只是卷數分別 有異而已。 13 詳情參見清‧于敏中、彭元瑞等著,徐德明標點:《天祿琳琅書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7 年 8 月),卷 7,頁 211-213。 14 《三禮考註》書前之「周禮綱領」、「儀禮綱領」、「禮記綱領」皆是摘錄自《朱子語類》、 朱熹文集或《群書考索》之內容。如「周禮綱領」:「後人皆以《周禮》非聖人書……而欲 行周公之道不可也。」一段,摘錄自《朱子語類》:「後人皆以《周禮》非聖人書,其間細 碎處雖可疑,其大體直是非聖人做不得。」再加上《群書考索》:「唐太宗召魏徵入……而 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兩段文字拼合而成。「禮記綱領」:「禮樂刑政之為教,如寒暑 生殺之為歲。」此段摘錄自《晦庵集‧答楊深父》一篇,亦可見於《群書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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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體例、內容考辨

透過明、清書目與文集可知,早在《三禮考註》一書刊刻通行時,即有人對其之真偽 有所懷疑。以內容與體例考察本書,以為多與吳澄他書之說有所不同,如周中孚曾舉例說 明: 其書于《周官》,分〈大司徒〉之半以補〈冬官〉,而〈考工記〉仍載于後。各官 俱有刪、有移,不一而足。 〈儀禮逸經〉載〈公符〉、〈明堂〉、〈諸侯遷廟〉、〈諸侯釁廟〉、〈奔喪〉、 〈投壺〉六篇,〈公符〉即〈公冠〉,〈明堂〉篇取《大戴‧盛德》篇後半為之, 而無〈中霤禮〉、〈禘于太廟禮〉、〈王居明堂禮〉,其次序亦與原本不同。 〈儀禮傳〉先列原本十篇,而改〈朝事義〉為〈覲義〉,別以〈服義〉、〈喪義〉、 〈祭法〉、〈祭義〉列後,總十五篇。其〈服義〉、〈喪義〉二篇,皆采摭《小戴 記》之文。 又有〈典禮〉15八篇:〈盛德〉、〈入官〉、〈立孝〉、〈內則〉、〈少儀〉、 〈表記〉、〈學記〉、〈樂記〉也。皆與前所載吳氏〈三禮敍錄〉不合,亦拙于作 偽矣。16 據周中孚所言,首先,《三禮考註》將《周禮‧大司徒》分其半以補〈冬官〉之缺,但後 面仍載〈考工記〉。關於《周禮》,吳澄於〈三禮敍錄〉曾言: 《周官》六篇,其〈冬官〉一篇闕,《漢‧藝文志》序列于禮家,後人名曰《周禮》。 文帝嘗召魏文侯時老樂工至,因得〈春官‧大司樂〉之章。景帝子河間獻王好古學, 購得《周官》五篇,武帝求遺書得之,藏于祕府,禮家諸儒皆莫之見。哀帝時,劉 歆校理祕書,始著于《錄》、《略》,以《考工記》補〈冬官〉之闕。歆門人河南 15 此處「典禮」,應作「曲禮」。 16 見清‧周中孚著,黃曙輝、印曉峰標校:《鄭堂讀書記》,上册,卷 6,頁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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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子春能通其讀。鄭眾、賈逵受業于杜。漢末馬融傳之鄭玄,玄所《註》,今行于 世。宋張子、程子甚尊信之。王文公又為《新義》。朱子嘗謂此經周公所作,但當 時行之,恐未能盡,後聖雖復損益可也。至若肆為排觝訾毀之言,則愚陋無知之人 耳。〈冬官〉雖闕,今仍存其目,而《考工記》別為一卷,附之經後云。17 由〈三禮敍錄〉可知,吳澄引朱子之言,以為《周禮》乃周公所作,經後聖而有所損益, 並非偽書。且吳澄同意《周禮‧冬官》亡佚,但由《尚書‧周官篇》可知,〈冬官〉雖亡, 然仍存其目於書中,故將《考工記》別為一卷,附於其後。 借由比較〈三禮敍錄〉所言,可以明確得知其與《三禮考註》不同的態度有二:一是 〈三禮敍錄〉明確說明〈冬官〉一篇實已亡佚,然而《三禮考註》卻將《尚書‧周官篇》 剖其半以補〈冬官〉之缺,如據六十四卷本,其卷十三、十四,可見〈冬官〉一篇。第二, 〈三禮敍錄〉因言〈冬官〉一篇已佚,雖仍存其目於書中,但然將《考工記》別為一卷, 附於其後,以補《周禮》之不足;然而《三禮考註》既然說〈冬官〉一篇未亡,何以又將 《考工記》別為一卷附於其後?由此可知其體例之矛盾。 除此之外,詳考《三禮考註》之篇目安排,亦與確為吳澄所作之〈三禮敍錄〉、《禮記 纂言》、《儀禮逸經傳》所言不合。由附錄二之表格可明顯看出其間的同異,如《三禮考註》 對於〈儀禮正經〉的安排和吳澄於《儀禮逸經傳》所言相符。但對於〈儀禮逸經〉即有差 異,《三禮考註》分為:〈公符〉、〈明堂〉、〈諸侯遷廟〉、〈諸侯釁廟〉、〈奔喪〉、〈投壺〉等 六篇,但《儀禮逸經傳》中分為:〈投壺禮〉、〈奔喪禮〉、〈公冠禮〉、〈諸侯遷廟禮〉、〈諸 侯釁廟禮〉、〈中霤禮〉、〈禘于太廟禮〉、〈王居明堂禮〉等八篇,其篇目與次序皆與《三禮 考註》有所差異。〈儀禮傳〉的部分,《三禮考註》分為:〈冠義〉、〈昏義〉、〈士相見義〉、 〈鄉飲酒義〉、〈鄉射義〉、〈大射義〉、〈燕義〉、〈聘義〉、〈公食大夫義〉、〈覲義〉、〈服義〉、 〈喪大記〉、〈喪義〉、〈祭法〉、〈祭義〉等十五篇,《儀禮逸經傳》則分為:〈冠義〉、〈昏義〉、 〈士相見義〉、〈鄉飲酒義〉、〈鄉射義〉、〈燕義〉、〈大射義〉、〈聘義〉、〈公食大夫義〉、〈朝 事義〉等十篇,其篇數明顯有所差異。除此之外,《三禮考註》又別立〈曲禮〉一項,其 下分列八篇,但考之吳澄文集或其他語及三禮之安排,並未見其有此項排列,故由體例之 安排,可以明顯看出《三禮考註》一書與確為吳澄之三禮著作有明顯之差異。 吳澄對三《禮》的編纂,自言依朱子的端緒與規模,以《儀禮》為綱,重加倫紀。也 17 見元‧吳澄撰:《臨川吳文正公集》(明‧萬曆四十年(1612)蘇宇庶臨汝刊本),卷 1,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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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其以《儀禮》十七篇為經,仿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例,將《大戴禮記》、《小戴 禮記》與鄭《注》分類編次,纂成《儀禮逸經傳》二卷。另將《禮記》肢解,核定異同, 重新分為四類編纂,書成《禮記纂言》。故可知吳澄對三《禮》早就自定體例18,絕不可 能出現如前所說,其體例安排發生自相矛盾之事。故由體例之篇目安排可知,《三禮考註》 與吳澄他書有所不同,當非吳澄所作。 今可見《三禮考註》於書前有〈三禮考註序錄〉一文,此文乃取吳澄〈三禮敍錄〉, 並重新編排次序而成。〈三禮敍錄〉之敍述順序為:《儀禮》十七篇、《儀禮逸經》八篇、《儀 禮傳》十篇、《周官》六篇、《小戴記》三十六篇、《大戴記》三十四篇。〈三禮考註序錄〉 一篇之行文次序則為:《周官》六篇、《儀禮》十七篇、《儀禮逸經》八篇、《儀禮傳》十五 篇、《小戴記》三十六篇、《大戴記》三十四篇。除順序有所差異外,其言《儀禮傳》一為 十篇,一為十五篇,其餘文字大體皆同。由此處可知,《三禮考註》編者當初取〈三禮敍 錄〉之文,以增其書之可性度,然而不知出於何種編排考量,竟將《儀禮傳》分為十五篇, 而非〈三禮敍錄〉原本所言十篇。 以內容考索,也可知《三禮考註》之注釋與吳澄他書有所不同,羅倫於序中曾言〈三 禮敍錄〉「編註精審,文義粲然」,而《三禮考註》為「註釋粗略」。今茲舉例比較,以明 其不同。 《三禮考註‧曲禮‧學記》一章,言《禮記‧學記》「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 也。」至「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謂乎。」一段,《三禮考註》將經文共分成四 小節,其分別言: 祭菜者,釋菜也。 宵雅肆三者,〈小雅〉中〈鹿鳴〉、〈四牡〉、〈皇華〉之詩,蓋以居官受任之美, 誘諭其初志也。 遜,順也。夏,榎也。楚,荊也。榎,形圓,楚,形方,以之為朴警夫怠忽。 18 關於吳澄對三《禮》之改編與體例安排,其主要將《儀禮》與《禮記》作綜合考量,將《禮 記》中的〈投壺〉、〈奔喪〉視為正經,作為《逸經》附於《儀禮》之後;〈冠義〉、〈昏義〉、 〈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等六篇視為解釋《儀禮》之傳,別輯為《儀禮傳》 附於《逸經》之後;〈大學〉、〈中庸〉與《論語》、《孟子》合為四書,不復列於《禮記》 中,故《禮記》剩下三十六篇,別為四大類。吳澄將《禮記》若干篇章作為《逸經》和《儀 禮傳》附於《儀禮》後,使《儀禮》成為有經有傳的《儀禮經傳》本。吳澄對於三《禮》 的改編與體例安排,可參見附錄二之表二,並可將此與《三禮考註》體例加以對照,如此 可充分了解二者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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禘,五年之祭也,大祭之禮,所以擇士也,時祭則不必以禘祭為節也。19 相關討論可見於《禮記纂言‧學記》「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凡學官先事, 士先志,其此之謂乎。」一節,其言: 鄭氏曰:皮弁,天子之朝服也。祭菜,禮先聖先師菜,謂芹藻之屬。宵雅,宵之言 小也。肆,習也。習小雅之三,謂〈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也。此皆君 臣宴樂相勞和(案:「和」當為「苦」字)之詩,為始學者習之,所以勸之以官, 且取上下相和厚也。夏楚,夏,榎也;楚,荊也,二者所以扑撻犯禮者。收,謂收 歛整齊之。威,威儀也。……禘者,時祭之名,非五年大禘之禘。蓋周之春祭名「祠」, 周之前,春祭名「禘」。凡〈王制〉、〈郊特牲〉或云「禘」,即祠祭之誤。……20 兩書於此處皆在解釋經文之義,但可以明顯看出《三禮考註》於註釋時較為簡略,且其內 容與《禮記纂言》有所不同。如關於「皮弁」何物,《三禮考註》明顯未釋,《禮記纂言》 引鄭玄之說,言此為「天子之朝服」;「祭菜」,《三禮考註》簡略說明為「釋菜」,此 取鄭玄釋《禮記‧月令》篇中所言:「將舞,必釋菜於先師以禮之。」與《禮記纂言》所 說相符。但在釋何以先學〈小雅〉三篇時,《三禮考註》言:「蓋以居官受任之美,誘諭 其初志也。」但《禮記纂言》卻說:「所以勸之以官,且取上下相和厚也。」《三禮考註》 之說見於陳澔《禮記集說》,陳澔原文為:「此三詩,皆君臣燕樂相勞苦之辭,蓋以居官 受任之美,誘諭其初志,故曰:官其始也。」21陳澔之書據序言可知,約成於元英宗至治 二年(1322)前後,最早刊刻之版本為元天歷元年(1328)建安鄭明德宅刻本。22由吳澄 文集或其他著作中,並未見其援引陳澔之說,雖說《禮記集說》刊刻時吳澄未過世,然若 吳澄在世時果見此書,何以隻字未提?此處或可間接證明,《三禮考註》援引注說,可能 摻雜後人之說,有待進一步考證。除此之外,《三禮考註》釋「禘祭」也與《禮記纂言》 19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63,頁 235。 20 見元‧吳澄撰,清‧朱軾校補:《禮記纂言》(臺南:莊嚴文化公司,《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經部 101 册,1997 年 2 月),卷 35,頁 721。 21 見元‧陳澔撰:《禮記集說》(明‧正統十二年(1447)司禮監刊本),卷 10,頁 59。 22 關於陳澔《禮記集說》一書之成書時間與最初刻本,可參見劉千惠撰:《陳澔《禮記集說》 之研究》(臺北: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7 年),第三章「《禮記集說》之編纂 及其體例」,頁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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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三禮考註》以為禘祭乃「五年之祭也」,且「時祭則不必以禘祭為節也。」由此 明確可知,其以為禘祭非時祭;然而《禮記纂言》則以為為禘祭乃是「時祭之名,非五年 大禘之禘。」鄭注與孔疏於此處皆以為此禘祭為大祭,大抵與《三禮考註》相同,然而卻 與《禮記纂言》明顯差異,由此處訓解可明確見出二者之不同。 綜合上述可知,二者對此段經文之訓解有所差異,其除了可以明顯看出《禮記纂言》 一書之註釋較為詳確精當,引證前人之言加以說明外,並由二者釋「禘祭」之說可知,《三 禮考註》與《禮記纂言》所釋明顯不同,倘若二書皆由吳澄所作,何以有此差異? 《三禮考註‧曲禮‧樂記》「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一節言: 樂生於音,出於心之所感,物感於外,則心動於中,心動於中,然後發於口,而形 於聲,方猶文章也。雜比其音而樂之者,聲也。干、戚、羽、旄者,樂之容也。23 《禮記纂言‧樂記》於此處經文則言: 鄭氏曰:宮、商、角、徵、羽雜比曰音,單出曰聲。形,猶見也。樂之器,彈其宮 則眾宮應,然不足樂,是以變之使雜也。。」《春秋傳》曰:「若以水濟水,誰能 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方,猶文章也。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 執。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執。孔氏曰:音,今之歌曲也。以樂器次 比音之歌曲播之,並及干戚、羽旄而舞之,乃謂之樂也。案《樂師》有帗舞,有羽 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24 吳澄於此處援引鄭玄、孔穎達之說,解釋何謂音、何謂聲,又樂舞分為哪幾種,使人可以 對音之所生,聲之所出有所了解與認識。《三禮考註》則只是簡單說明樂生於音,出於心 之所感一事,同樣的經文,卻可見完全不同的註解,倘若同為吳澄所作,何以有如此大的 差異? 又,《三禮考註‧曲禮‧少儀》卷首,有吳澄按語,其言:「澄按:此言少事長之禮, 《小戴記》有〈少儀〉篇。」25此處以「少事長之禮」來解釋〈少儀〉一卷之內容。但反 23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64,頁 237。 24 見元‧吳澄撰,清‧朱軾校補:《禮記纂言》,卷 36,頁 727。 25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61,頁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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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禮記纂言‧少儀》則於卷首言: 鄭氏曰:少,小也。記相見及薦羞小威儀。張氏曰:先儒訓少為小,其意以為所記 者小節爾。聖人之道無大小,此為小,孰為大?少有副意,如太師之有少師。少者, 所以副大;儀者,所以副禮也。26 此處吳澄引鄭玄與張氏之說,解釋「少儀」之「少」並非鄭玄所說的「小」,而應訓為張 氏所說的「副」,也就是說,「少儀」並非「小威儀」,而是「副禮」的意思。此處所解 「少儀」之義,與《三禮考註‧曲禮‧少儀》所說「少事長之禮」有所不同,倘若同為吳 澄所作,怎麼會有這麼大的不同? 《三禮考註‧曲禮‧學記》「玉不琢,不成器」一節,其下完全沒有任何註解,然而 《禮記纂言‧學記》則引用鄭玄之說並加以己意,言: 鄭玄曰:教學,謂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大學庠、序之官。典, 經也,言學之不舍業也。澄曰:治玉曰琢,玉質雖美,然不以玉工琢之,則不能成 有用之器。學之為言效也。道者,人倫日用所當行之路,人性所固有,然惟上知之 資,生而知之,無所虧欠。大賢以下,知而不偏。百姓之愚,由而不知。苟非有以 教之,使之效乎先覺者,則不能知人倫日用所當行之道何如也。古者建王國,天子 自君其畿內之民,又建侯國,命諸侯各君其封內之民,其民飽暖逸居,而無以教之, 則近於禽獸,故天子諸侯之國,皆必建學立師以教其民,使之知有理義。……27 由此處可以明顯得知,〈學記〉一篇,《三禮考註》併於「曲禮」一類,然而《禮記纂言》 卻獨自歸為一類,以為其「記古者建學教人之事」。除此之外,援引其中一小節經文之註 釋,可知《三禮考註》於此處並無特別說明,然而《禮記纂言》中,吳澄特別援引鄭玄之 說,並加按語,特別說明「玉不琢,不成器」一節,故可以知道吳澄對此處經文之重視。 兩相對照,清楚可見二書對經文內容之不同態度。 26 見元‧吳澄撰,清‧朱軾校補:《禮記纂言》,卷 3,頁 307。《禮記纂言》所記此段文字, 朱軾校補本與四庫本有些許相異,四庫本於「張氏曰」作「范陽張氏曰」;「所以副大」作 「所以副其大」;「所以副禮也」作「所以副其禮也」。 27 見元‧吳澄撰,清‧朱軾校補:《禮記纂言》,卷 35,頁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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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禮考註‧曲禮‧內則》「婦事舅姑,如事父母」一節,其經文援引至「舅姑必 嘗之而后退」28;但《禮記纂言》之經文卻不同,其從「婦事舅姑,如事父母」一直解釋 到「綦屨」,「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另起一節,再訓釋至「必嘗之而後退」。29除了經文分 段不同,其所引經文文字亦有所差異,如《三禮考註》作「脂膏以膏之,舅姑必嘗之而后 退」,但《禮記纂言》卻作「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後退」。所訓釋的內容方面, 二者亦有明顯之差異,《三禮考註》於此節之經文下言: 線纊,線貯纊中者也。槃袠,皆囊□衿結也。饘,厚粥;酏,薄粥。芼,以菜雜肉 為羮也。飴,餳也。堇,菜名。荁,似堇而葉大。榆之白者曰枌。免,新鮮也。薧, 乾陳也。滫,久泔也。瀡,滑也。凝者為脂,釋者為膏,甘之、滑之、膏之,皆謂 調和飲食之味也。 與《禮記纂言》相參,除將經文分為二節外,《禮記纂言》此處引鄭玄、陳氏、孔氏之說, 並加上自己的按語,對經文中所言詳細說明。吳澄針對經文「疾痛苛癢」四字,特別加上 自己的說明,其言:「疾痛苛癢,謂疾面有痛處,苛面有癢處。痛則抑之,癢則搔之。」 由此節之經文訓釋可以明顯看出,《三禮考註》之註文較為簡略,但《禮記纂言》卻引用 多人之說加以闡明,並對前人未提及的「疾痛苛癢」四字特別加上按語說明。倘若《三禮 考註》與《禮記纂言》同為吳澄所作,何以同一處之經文,不但分節有所不同,而且訓解 有如此大之差異? 《三禮考註》於《周禮》最後附上《考工記》,此與吳澄於〈三禮敍錄〉所言將「《考 工記》別為一卷,附之《經》後」之作法相符。然細究《三禮考註》中《考工記》之內容 可知,其與吳澄《批點考工記》30一書之內容完全相同。吳澄既以別作《批點考工記》一 書,何以在《三禮考註》一書中又羅列相同之內容?是否為當初拼合《三禮考註》之人, 為求其與〈三禮敍錄〉所言相符,故取《批點考工記》一書附於《周禮》之後? 《三禮考註‧周禮》「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日月星辰之變動」一節,其下注文「倬 28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60,頁 222。 29 見元‧吳澄撰,清‧朱軾校補:《禮記纂言》,卷 2,頁 287-288。 30 此處所用《批點考工記》之版本為明萬曆二十二年(1594)大名府刊本。《批點考工記》 一書中,吳澄所加按語直言「吳氏曰」,然在《三禮考註》中,其改為「澄按」,除此之外, 文字大抵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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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雲漢,為章于天,而吉凶驗焉……二者相參辨之矣。」31此段注文摘錄自易袚《周官總 義》。32《三禮考註‧周禮》「璧羨以起度」一節,其下注文「古人之度,在樂則起於黃鍾…… 則五者之五度,信矣。」33此段注文同樣摘錄自易袚《周官總義》。34 前已提到,《三禮考註》中對於〈儀禮逸經〉與〈儀禮傳〉之安排與《儀禮逸經傳》 有所不同,對照內文更可確認二書出於不同人之手。如《三禮考註‧儀禮逸經‧公符》中, 開篇即言:「夫冠者,禮之始,嘉事之重者也。《儀禮》有士冠禮而無公冠禮,臨川吳澄今 取《大戴記‧公符》以補之。」35然查《儀禮逸經傳》之〈公冠禮〉一篇,內文並無此段 文字,且其內文與《三禮考註》明顯有所不同。如「公冠:自為主,迎賓揖,升自阼,立 于席。……其餘皆公同也。」36一節經文,《三禮考註》與《儀禮逸經傳》所摘錄之經文 相同,然《三禮考註》於此段經文後又加上一段傳文:「公符者,公冠也。自為主者,尊 無上也。……正始之道。」37由此處所載可以明顯看出,經文前之說明為後人所加,故才 稱「臨川吳澄」(吳澄於書中通常自稱「澄」),並言此處經文取自《大載禮記‧公符篇》。 又經文後之傳文同樣為後人所加解經之文,因此於《儀禮逸經傳》中未見此段傳文。 又如《三禮考註‧儀禮傳‧士相見義》之內容與《儀禮逸經傳‧士相見義》完全不同。 《三禮考註》開頭引《禮記‧曲禮下》之經文:「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 曰陪臣某。於外曰子,於其國曰寡君之老。使者自稱曰某。」又引《禮記‧玉藻》之經文: 「上大夫曰下臣……必與公士為賓也。」38然《儀禮逸經傳》乃取劉敞〈士相見義〉一文, 故開頭為:「士相見之禮必依於介紹,以言其不苟召也;必依於摰,以言其以道親也。」39 由處也可明白看出二書內容之不同。 以上列舉數例加以說明,已明顯可知《三禮考註》與吳澄他書有許多不同之處。與《禮 記纂言》相對照,由文字表達來看,《三禮考註》文字較為粗略,而《禮記纂言》文辭精 31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2,頁 549。 32 見宋‧易袚:《周官總義》(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文淵閣四庫全書》,1983 年 10 月), 第 92 册,卷 16,頁 10。 33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7,頁 613。 34 見宋‧易袚:《周官總義》,第 92 册,卷 13,頁 8。 35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34,頁 115。 36 見元‧吳澄撰,清‧徐乾學等輯,清‧納蘭成德校刊:《儀禮逸經傳》(臺北:臺灣大通書 局,《通志堂經解》,1972 年 9 月),第 34 册,頁 19369。 37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34,頁 115。 38 見舊題元‧吳澄撰:《三禮考註》,卷 42,頁 130。 39 見元‧吳澄撰,清‧徐乾學等輯,清‧納蘭成德校刊:《儀禮逸經傳》,第 34 册,頁 19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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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就註釋內容而言,《三禮考註》註解較為簡省,且與《禮記纂言》態度明顯有所不同; 就內容分類來看,《三禮考註》與《禮記纂言》、《儀禮逸經傳》多有不同,若同為吳澄所 作,何以差異如此之大? 關於《禮記纂言》之成書,據危素所作〈年譜〉所載,書成於至順三年(1332),吳 澄時年八十四歲,而虞集〈行狀〉以為書成於至順四年(1333),即吳澄卒年,二者所言 有所不同,但由此可以確知《禮記纂言》成於吳澄晚年。由此觀知,《三禮考註》若是前 人所言,為吳澄未定之稿,交由其孫吳當所完成,其與《禮記纂言》之著作年代應相去不 遠,雖有吳當增補,但應可秉持吳澄撰作的理念,但今觀二書,可知二者在體例與內容上 皆相差甚大,故可以斷定《三禮考註》一書為雜取前人之說,且拼合吳澄三禮相關著作而 成。

四、結語

吳澄對三《禮》的編纂,自言依朱子的端緒與規模,以《儀禮》為綱,重加倫紀。也 就是說,其以《儀禮》十七篇為經,仿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例,將《大戴禮記》、《小戴 禮記》與鄭《注》分類編次,纂成《儀禮逸經傳》二卷。其後,吳澄再將《小戴禮記》六 篇、劉敞補記兩篇及《大戴禮記》一篇附於《儀禮逸經》後,作為《儀禮逸經》之「傳」, 故在減去《儀禮逸經傳》所用八篇《小戴禮記》,及已與《論語》、《孟子》合刊的〈大學〉、 〈中庸〉等十篇後,吳澄又對剩下的三十六篇《小戴禮記》進行進一步的分類編次,將此 三十六篇分為「通禮」九篇、「喪禮」十一篇、「祭禮」四篇和「通論」十二篇等,加以註 解闡釋成書。關於吳澄對三《禮》所進行的編纂狀況,可以參考附錄二的第二個表格,由 表格可以明確看出吳澄對三《禮》所進行改編與整理的狀況。附錄二的第一個表格則是整 理《三禮考註》對三《禮》所做的體例安排,藉由附錄二的二個表格,可以清楚發現,二 者對三《禮》的改編與體例安排並不一致。 透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吳澄對於三《禮》是有著嚴格的分類系統,其體例嚴明,不 可能會出現矛盾之處。相較之下,《三禮考註》一書在體例安排上則出現與吳澄其他三《禮》 著作相違合的狀況,因此自明代刊刻此書時,即對此書之真偽產生疑問。 透過本文之分析,由明、清書目之著錄與文集可以知道,《三禮考註》在當時產生懷 疑之因有三:一是〈行狀〉與〈年譜〉皆未提及吳澄曾撰作此書;二是此書的體例與〈三 禮敍錄〉、《禮記纂言》多所不合,若同為吳澄所作,何以有如此大的差異;第三,書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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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之注解,多為鄭玄、賈公彥之說,與吳澄注書習慣多有不同。根據以上三點,多半以 為《三禮考註》一書為偽作,或是有前人摻入之跡。 此外,因此書為楊士奇等人所發現並加以刊行,其在序言或跋中雖然對內容有所懷 疑,但大體仍以為此書為吳澄撰作,只是摻入後人之跡。不過經由詳細考索內容可以知道, 《三禮考註》與吳澄其他著作確實存在明顯差異,無論是體例安排亦或是注釋內容,皆與 他書不同,若說同為吳澄所作,實難以令人相信。且由書前之「三禮綱領」發現,其乃拼 合自《朱子語類》、朱熹文集或《群書考索》之內容,此與吳澄著書,每於書前自作序言 或自言本書體例之慣例不合。由以上分析可知此書為後人偽託吳澄之名,其組成有雜取前 人之著作,亦有拼合吳澄三禮著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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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三禮考註》現存版本目錄

1. 三禮考註十卷 元‧吳澄撰 明‧焦竑校 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刊本 清刊本 三禮考註十卷 元‧吳澄撰 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 焦竑、何棟如、何氏序 校刊本 三禮考註十卷 附序錄一卷 元‧吳澄撰 明‧焦竑、何棟如校 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 閩縣董應擧刊本 2. 吳文正公三禮考註十卷 元‧吳澄撰 乾隆二年(1737)吳氏據謝氏原刊本重刊 3. 新刊三禮考註四十八卷 元‧吳澄考定 明嘉靖刊 4. 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元‧吳澄撰 明‧羅倫序 明‧謝士元跋 明‧楊士奇跋 明‧夏時正跋 明成化九年(1473)建昌知府謝士元刊本 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元‧吳澄考定 明成化刊本 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存四十八卷 元‧吳澄考定 明嘉靖七年(1528)詹氏進賢堂刊清江書堂印刊本 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元‧吳澄考定 明‧羅倫校 明‧謝士元重校 明刊本 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序錄一卷 綱領一卷 元‧吳澄撰 明成化九年(1473)謝士元刻本 5. 新刊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元‧吳澄撰 明嘉靖戊子七年(1528)詹氏進賢堂刊清江書堂印本 明嘉靖戊子七年(1528)詹氏進賢堂刊本 新刊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存四十八卷 元‧吳澄撰 明嘉靖戊子七年(1528)詹氏進賢堂刊本 6. 吳文正公三禮考註六十四卷 元‧吳澄撰 乾隆二年(1737)刊本 7. 周禮考註十五卷 元‧吳澄撰 明‧董嗣茂跋 明吳興董嗣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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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三禮考註》與確認為吳澄三禮著作間之體例比較

《三禮考註》之體例安排 周禮 儀禮正經 儀禮逸經 儀禮傳 曲禮 天官冢宰 士冠禮 公符 冠義 盛德 地官司徒 士昏禮 明堂 昏義 入官 春官宗伯 士相見禮 諸侯遷廟 士相見義 立孝 夏官司馬 鄉飲酒禮 諸侯釁廟 鄉飲酒義 內則 冦 秋官司 鄉射禮 奔喪 鄉射義 少儀 冬官司空 燕禮 投壺 大射義 表記 考工記 大射儀 燕義 學記 聘禮 聘義 樂記 公食大夫禮 公食大夫義 覲禮 覲義 喪服 服義 士喪禮 喪大記 既夕禮 喪義 士虞禮 祭法 特牲饋食禮 祭義 少牢饋食禮 有司徹 吳澄對三《禮》之改編與體例安排 儀禮正經 逸經 儀禮傳 禮記 士冠禮 投壺禮 冠義 通禮九篇: 1.〈曲禮〉、〈內則〉、〈少儀〉、〈玉藻〉,〈深衣〉附之。 2. 〈月令〉、〈王制〉,〈文王世子〉、〈明堂位〉附之。 士昏禮 奔喪禮 昏義 喪禮十一篇: 1. 〈喪大記〉、〈雜記〉、〈喪服小記〉、〈服問〉、〈檀弓〉、 〈曾子問〉。 2. 〈大傳〉、〈間傳〉、〈問喪〉、〈三年問〉、〈喪服四制〉。 士相見禮 公冠禮 士相見義 祭禮四篇: 1. 〈祭法〉。 2. 〈郊特牲〉、〈祭義〉、〈祭統〉。 鄉飲酒禮 諸侯遷廟禮 鄉飲酒義 鄉射禮 諸侯釁廟禮 鄉射義 燕禮 中霤禮 燕義 大射 禘於太廟禮 大射義 聘禮 王居明堂禮 聘義 公食大夫禮 公食大夫義 覲禮 朝事義 喪服 士喪禮 既夕禮 士虞禮 特牲饋食禮 少牢饋食禮 有司徹 通論十二篇: 1. 〈禮運〉、〈禮器〉、〈經解〉。 2. 〈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閑居〉。 3. 〈坊記〉、〈表記〉、〈緇衣〉。 4. 〈儒行〉。 5. 〈學記〉、〈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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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引文獻

古籍

宋‧易袚撰:《周官總義》,《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92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10 月)。 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 2 月)。 * 元‧吳澄撰:《三禮考注》六十四卷序錄一卷綱領一卷,《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 103-104 冊, 據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藏明成化九年(1473)謝士元刻本影印 (1997 年 2 月)。 元‧吳澄注:明‧周夢暘批評:《批點考工記》(明‧萬曆二十二年(1594)大名府刊本)。 * 元‧吳澄撰,明‧伍福序,元‧譚觀跋:《臨川吳文正公集》卷首一卷外集三卷,明‧萬曆四十 年(1612)蘇宇庶臨汝刊本。 * 元‧吳澄撰:《三禮叙錄》一卷,說郛(卷第四),清‧順治丁亥四年(1647)兩浙督學李際期 刊本 元‧吳澄撰,清‧徐乾學等輯,清‧納蘭成德校刊:《儀禮逸經傳》,《通志堂經解》第 34 冊 (臺北:臺灣大通書局,1972 年 9 月)。 * 元‧吳澄撰,清‧朱軾校補:《禮記纂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 101 冊(據中國科學院圖 書館藏清康熙至乾隆間刻文端公藏書本影印,1997 年 2 月)。 元‧陳澔著:《禮記集說》(明‧正統十二年(1447)司禮監刊本)。 * 明‧宋濂等撰:《元史》(臺北:鼎文書局,1970 年)。 明‧鄭瑗撰:《井觀瑣言》,《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867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10月)。 明‧何喬新撰:《椒邱文集》,《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249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10 月)。 * 清‧黃宗羲原著,清‧全祖望補修,陳金生、梁運華點校:《宋元學案》(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 1 月)。 清‧何初等撰,杜澤遜、何燦點校:《浙江採集遺書總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12月)。 * 清‧紀昀總纂:《文淵閣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10 月)。 清‧朱彝尊著,林慶彰等編審,許維萍等點校:《點校補正經義考》(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 哲研究所,2004 年 12 月)。 清‧朱彝尊撰,杜澤遜、崔曉新點校:《曝書亭序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 10 月)。

(23)

清‧張爾岐著:《蒿菴閒話》,《叢書集成簡編》第 26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6 年 3 月)。 清‧于敏中、彭元瑞等著,徐德明標點:《天祿琳琅書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年 8 月)。 清‧周中孚著,黃曙輝、印曉峰標校:《鄭堂讀書記》(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 年 1 月)。

近人論著

方旭東:《尊德性與道問學──吳澄哲學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 3 月)。 * 方旭東:《吳澄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5 年 8 月)。 白百伶:《宋元之際朱陸異同論》(臺北: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4 年)。 何淑貞撰:〈吳草廬的生平〉,《高雄師院學報》第 11 期(1983 年 4 月),頁 5-17。 * 吳立群著:《吳澄理學思想研究》(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11 年 9 月)。 金承炫:《元代「北許南吳」理學思想研究──附論它對高麗理學的影響》(臺北:輔仁大學哲 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1988 年 5 月)。 姜廣輝:〈評元代吳澄對《禮記》的改編〉,《元代經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下)》(臺北:中 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2000 年 10 月),頁 559-578。 * 孫美貞:《吳澄理學思想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中國哲學專業博士論文 2000 年 1 月)。 袁冀著:《元吳草廬評述》(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78 年 1 月)。 黃煌興:《論吳澄的學術歸向與教育理論》(臺中:中興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1998 年 6 月)。 黃義華:《吳澄「和會朱陸」的思想研究》(北京:首都師範大學中國哲學碩士論文 2007 年)。 魏明政:《吳澄理學思想研究──附臺灣地區公藏圖書館現收(元)吳澄著作目錄》(臺中:東 海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年)。 (說明:徵引文獻前標示 * 號者,已列入 Selected Bibl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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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ed Bibl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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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Yun. “Wen-yuan-ge-si-ku-quan-shu-zong-mu,” Taipei: Taiwan Business Book Company, 1983. Song,Lian. “Yuan Dynasty history books,” Taipei: Dingwen Book Company, 1970.

Sun,Mei-zhen. “Wu-Cheng Neo-Confucianism research ideas,” Graduate school,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Chinese Doctor of Philosophy paper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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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qun. “Wu-Cheng Neo-Confucianism research ideas,” Shanghai:Shanghai University Publishing Compan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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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Wu Cheng’s “San Li Kao Zhu”

(三禮考註)is true or false

Liu, Chien-hui

(Received March 20, 2012; Accepted July 31, 2012)

Abstract

Wu-Cheng is takes the main reference book to “Li” edition by “Yi Li”(儀禮). He imitates “Yi Li Ching Chuan Tung Jie”(儀禮經傳通解) the style to carry on the edition. He wrote " Yi Li Ching Chuan Tung Jie "(儀禮逸經傳) by “Da Dai Li Chi”(大戴禮記) and “Xian Dai Li Chi”(小戴禮記). He will be left over 36 chapters carry on the classified edition “Li Ji Zuan Yan”(禮記纂言). We may know Wu-Cheng edition "Li " by known information and his knowledge.

“San Li Kao Zhu”(三禮考註) might find from “Si Ku Chuan Shu”(四庫全書) table of contents. This book's author is Wu Cheng. Starts from the Ming Dynasty on some people to suspect that this book is real. The Ming Dynasty and Qing Dynasty many people carry on the discussion to this ques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from each aspect to this question.

After the analysis, may discover that“San Li Kao Zhu”(三禮考註) the writing is sketchy, “Li Ji Zuan Yan”(禮記纂言) writing is exquisite. From content analysis, this writing quite briefly. When “San Li Kao Zhu”(三禮考註) writing's manner and the author write when “Li Ji Zuan Yan”(禮記纂言) is dissimilar. Therefore this book is not Wu-Cheng writes.

Keywords: Wu Cheng,“San Li Kao Zhu”(三禮考註),Yuan dynasty,Li Chi(禮記), to differentiate between true or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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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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