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宋子文與「建設新廣東」
(1947
年 9 月-1949 年 1 月)
吳淑鳳
*提 要
宋子文是二十世紀二○至四○年代中國政壇上的風雲人物。有關他的學術 論著並不缺乏,但是他在中國國民黨撤出大陸的前兩年,自中央大員卸任, 到廣東省擔任省主席的十七個月經歷,卻少人研究。中央政府安排宋子文主 粵,是否有特殊的政治考量及目的?且其赴粵之時,正值國共內戰情勢混沌 不明,他所從事「建設新廣東」的構想及努力,對國共內戰有何作用和影響, 均值探究釐清。 本文主要運用國史館典藏的《蔣中正總統檔案》中之「事略稿本」,和 《國民政府檔案》的〈糧政〉、〈物資管制〉、〈各省實施財政緊急處分令〉, 以及廣東省檔案館典藏的《廣東實業公司檔案》,輔以當事人回憶、文史資 料,以及當時報紙、雜誌,特別是中央通訊社的剪報資料,並從中爬梳有關 宋子文和廣東省政的材料。 本文分析宋子文從辭卸行政院長到赴粵主政原因及經過,並闡述其建設 新廣東的理想及作為,進而探討粵人對宋主政的反應,及宋建設侷限及失敗 因素,藉以說明國共內戰期間,國民黨對內戰的發展存有危機感,曾意圖將 廣東建設為反共據點;然而在戰事日趨不利,中央政府政策失當,且無法妥 善處理宋子文和 CC 的政爭,終使粵省作為反共根據地的努力,猶如曇花一現。 關鍵字:宋子文、廣東、蔣中正、國共內戰、反共根據地 * 國史館協修
宋子文與「建設新廣東」
一、前 言
宋子文自 1923 年踏入政壇起,即嶄露頭角,其後在外交、經濟和財政 等方面,尤能發揮影響力。1宋子文有財經專長、且與美國官方關係良好,又 為蔣中正內兄,故在政壇上備受倚重,歷任中國國民黨和國民政府要職,特 別是從兼代行政院長到正式擔任閣揆期間(1944.12-1947.3),更是其仕宦生涯 的最高峰。2誠可謂二十世紀二○至四○年代中國歷史上舉足輕重的人物。對 於這位曾經權傾一時的風雲人物,相關的研究專著雖不貧乏,然弔詭的是, 研究面向多數集中於戰時外交或是財政方面,縱使是針對宋子文個人的研究 專著,亦多偏重在辭去行政院長之前的探討,對於宋日後赴廣東擔任省主席 一職卻著墨不多。3究竟此際宋子文為何赴粵主持省政,而在省主席任內作為 1 宋子文(1894-1971),廣東文昌人,早年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後就讀於美國哈佛大學經 濟科,其後又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及哥倫比亞大學研究。自 1923 年 2 月受邀至廣州擔任孫中 山秘書,並經理鹽務起,即正式開展政治生涯,曾歷任廣東省政府商務廳長、國民政府財 政部長兼廣東財政廳長、中央銀行總裁、行政院副院長,外交部長、行政院長、廣東省主 席等職,其間並多次與英、美等國交涉,同時也是中國國民黨多屆的中央執行委員、常務 委員。 2 1944年 12 月 5 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宋子文以外交部長兼代行政院長,翌年 6 月 25 日 真除。 3 關於宋子文的研究,有陳立文,《宋子文與戰時外交》(臺北:國史館,民國 80 年 12 月); 王松、蔣仕文等,《宋子文傳》(武漢:武漢出版社,1993 年 9 月);吳景平,《宋子文思想 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 年 2 月)、《宋子文評傳》(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 年 9 月);楊菁,《宋子文傳》(石家庄市: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 年 12 月)等書;鄭會欣,〈尋 求西方援助的嘗試:評宋子文 1933 年的歐美之行〉,《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 7 期(1998 年);董長芝,〈論宋子文整理貨幣與「廢兩改元」〉,《珠海學報》,第 17 期(2001 年 8 月)等。 亦有兼論宋子文在財政上的措施及其影響,如陳志昌,〈蔣中正四次下野前後之財務運作〉如何,這段歷史上的空白,實值得進一步探究。 宋子文係於 1947 年 3 月 1 日辭去行政院長一職, 同年 9 月 19 日發布 為廣東省主席,直至 1949 年 1 月 21 日去職。其時適逢國共戰事在東北和華 北日趨嚴峻時刻,為何發布一位卸任半年的閣揆前往局勢尚稱穩定的華南、 而且是華南的政治、經濟中心廣東省擔任省主席?係因宋子文不堪脫離政 壇、主動求職;還是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為中央卸任大員安頓去處;抑或有 其特殊的政治考量和目的,箇中原由頗值得玩味。再者,廣東曾為國民黨辛 亥革命、護法、北伐的革命基地,此種安排和宋子文就職後喊出「建設新廣 東」,對當時國共內戰有何用意,而其後廣東建設成果對內戰又是否具有影 響?這些問題均有待進一步釐清。 本文所運用的史料,以國史館典藏的《蔣中正總統檔案》的「事略稿本」, 和《國民政府檔案》的〈糧政〉、〈物資管制〉、〈各省實施財政緊急處分令〉, 以及廣東省檔案館典藏的《廣東實業公司檔案》等為主,輔以當事人回憶、 文史資料,以及當時報紙、雜誌,特別是中央通訊社的剪報資料,並從中爬 梳有關宋子文和廣東省政的材料。惟對典藏於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 (Hoover Institution Library and Archives, Stanford University)的宋子文個人檔 案,筆者在取材不易和財力限制下,暫時未能窺探,且因曾使用該檔的研究 專著並不多見,故亦無法從既有研究成果瞭解梗概,誠為本文撰寫上一大缺 憾,冀日後能有機會赴美閱檔,補增本文,俾期材料的運用,能臻於完善。
二、宋子文赴粵主政緣起
(一)辭卸閣揆
宋子文在擔任行政院長期間,為應付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問題,採取拋 (東海大學歷史系碩士論文,民國 88 年);汪朝光,〈簡論 1947 年的黃金風潮〉,《中國經濟 史研究》,1999 年第 4 期(總 56 期,1999 年 12 月)等文。售黃金以回收法幣政策,然因操作失當,遂引發一連串的金融風暴,俗稱「黃 金風潮」。這種用黃金換回過度發行的法幣,以抑制嚴重通貨膨脹的作法, 早在 1943 年國民政府實施「黃金政策」即已開始。4其後國府又舉辦「黃金 存款」,即先收存法幣,六個月到期後兌付黃金。此二項措施實施初期確能 吸收法幣回籠。5時至 1945 年,黃金來源愈見窘迫,國民政府因而無法如期 兌付黃金,令社會大眾漸生不滿。為免妨害政府信用,「中央中國交通農民 四銀行聯合辦事總處」(以下簡稱「四聯總處」)秘書處建議停止出售黃金, 並暫時停止收存黃金存款。6然同年 4 月 21 日,政府僅先宣布暫停兌付黃金, 直至 6 月宋子文真除行政院長後,方停辦黃金存款。此後宋子文解決黃金短 缺問題,竟是在 8 月以充實對日反攻經費名義為由,令黃金購戶、存戶捐金 四成,即不論購買黃金現貨或是到期兌得黃金存戶,均需捐贈政府四成。政 令一出,民眾嘩然,且因可取得的黃金愈發減少,激起民眾對黃金更多的需 求,於是金價日高,而法幣貶勢不止。 此外,宋子文又認為金融管制導致法幣匯率與市場脫節,使外貿停頓, 4 所謂「黃金政策」,即要求購買黃金現貨的購戶須先行付款訂購,每兩需搭購鄉鎮公益儲蓄 二成,待黃金運到,方行付現。 5 黃金政策和黃金存款兩項措施,是宋子文代理行政院長期間(1944.12-1945.6)採行的重要經 濟政策。據四聯總處 1945 年 4 月 25 日的統計,售出黃金現貨 1,144,543 兩,收存黃金存款 1,374,915兩,總計約 251.9 萬餘兩,收回法幣 518.4 億元。見四聯總處秘書處,《四聯總處 文獻選輯》(四聯總處秘書處密件,民國 37 年,政治大學圖書館藏),頁 81。雖然此刻法幣 收回數量不少,但在統計之時,黃金現貨已近半年無法兌付。 6 戰爭期間國府的黃金來源,主要係依賴美國供給,不但手續繁複,且戰時運輸每多阻滯, 致輸入的黃金逐漸不敷需求。根據四聯總處統計,自 1944 年 11 月 2 日至 1945 年 4 月 30 日,黃金現貨已近 6 個月無法兌付,社會大眾嘖有煩言,且由 1945 年 4 月僅售出 213 兩, 而黃金存款卻兌付 13,933 兩,可以看出訂購者已大見減少。當時四聯總處秘書處以美國運 入的黃金數量,對應每月應兌黃金兩數,判斷日後仍無法按期兌付,遂建議停售黃金及暫 時停辦收存黃金存款,待黃金大量運到、準備充足時,再行復辦。其後政府發布暫停兌付 黃金時,尚有 167.2 萬餘兩黃金有待陸續兌付,足見黃金短缺之嚴重。見四聯總處秘書處, 《四聯總處文獻選輯》,頁 81-82。
封閉的市場不利於經濟發展;為振興戰後經濟,宜採金融開放政策,除可恢 復對外貿易,刺激國內工商業發展,亦可吸引國外投資。但實行金融開放政 策,需有相應的金融市場作為後盾,於是宋子文決定以中央銀行庫存黃金為 基礎,開放黃金自由買賣,藉以回收過量發行的法幣,穩定通貨,並為金融 開放政策提供有力支撐。宋子文以為戰後龐大的國庫庫存黃金、敵偽充公資 產,與美國貸款等儲備,足以提供開放黃金買賣及外匯市場雄厚的基礎,且 自信該項政策可以成功。7故 1946 年 3 月 4 日,中央銀行即開放外匯市場, 然自 8 日起,中央銀行雖在上海拋售黃金以平抑金價,但金價仍是節節昇高, 即使央行從重慶運來庫存黃金,依然無法應付搶購風潮。8 據研究指出,黃金買賣、開放外匯政策是由宋子文、財政顧問楊格(Arthur N. Young)和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詒等密商決定,而財政部長俞鴻鈞一無所悉, 即如蔣中正亦僅於事後接獲報告而已。9因此,黃金搶購風潮令蔣中正質疑宋 子文的金融政策及其處理經濟危機的能力。從 1947 年年初開始,為了經濟 問題,蔣中正曾多次緊急召見宋子文,詢問美國貸款的用途計畫。10目的即 為瞭解美國援助的情況,期望能減緩黃金飆漲。黃金問題讓蔣中正深感憂 心,蔣在 1 月 31 日的日記上云:「農曆年關經濟、社會幸未崩潰,惟外匯基 7 1945年底,中央銀行的黃金外匯儲蓄為 85,805 萬美元,黃金為 568 萬盎司,達到歷來最 高峰。而 1946 年僅上海一地變賣的接收物資收入即達法幣 6,698 億元。見汪朝光,〈簡論 1947年的黃金風潮〉,頁 65。 8 民眾搶購黃金的主因,在於通貨不斷膨脹,人民對政府控制經濟能力產生懷疑,故引發對 外匯和黃金的強烈需求。由於市場需求,中央銀行不得不大量拋售,因而吸引黃金的投機 客,甚至連部分軍、政人員都不惜挪用行政經費,而大型工廠也將銀行借貸的生產貸款投 入搶購黃金行列。參見吳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494-497;汪朝光,〈簡論 1947 年的黃 金風潮〉,頁 65。 9 汪朝光,〈簡論 1947 年的黃金風潮〉,頁 67。 10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1 月 27 日),〈文物圖書〉,《蔣中正總統檔案》(國史館藏,以下簡 稱《蔣檔》)。
金日減,黃金減空,子文不學無術,敗壞國是,不勝焦慮之至。」11從蔣中 正的日記中,可以發現蔣此時對通貨膨脹問題極為重視,如 2 月 6 日,蔣記 錄「北平已是美鈔一元兌換法幣一萬元以上」;2 月 9 日記錄「上海黃金價每 兩至五十餘萬元,美元至一萬一千餘元」;2 月 12 日記錄「滬市美鈔一元, 兌換法幣一萬六千元,黃金一兩值九十萬元,米已漲至十萬元以上」。12身為 國家最高領導者,蔣對通貨膨脹問題及其可能影響的重視,躍然紙上。 正因為黃金迅速飆漲的局面幾近失控,讓蔣中正難以再信任宋子文的應 變能力,開始積極介入。1947 年 2 月 1 日,蔣中正召見財政部長俞鴻鈞,指 示各銀行等「現雖有監督辦法查核,但事實上執行極為鬆懈,故亟應認真辦 理,藉以防止其經營投機又不正當之業務,以免擾亂金融。」13 2月 6 日,蔣 中正對貝祖詒臨時採取黃金限額出售措施,表示「事前既未請示,又毫無準 備,造成物價騰漲,經濟更趨敗壞」,是掉以輕心、又不負責任的作為,斥 貝祖詒「顢頇無能」。14由於通貨膨脹問題嚴重,公務人員深受其苦,蔣乃指 示宋子文從速籌設公教人員生活日用品供應處,並指定經濟部負責主持。其 後宋回覆,預備於 3 月 15 日在京、滬兩地同時開始供應。15 2月 8 日,宋子 文面告蔣中正關於上海金鈔與物價騰漲的情形時,提議減核預算,作為縮減 支出之計。蔣認為面對如此緊急的經濟情況,宋竟無善策,頗不為然地表示: 上海市面混亂至此,究應再事維持,抑或任其崩潰,此固為吾人 當前之嚴重課題。然吾人今日所急切之者,尤莫重於改變經濟政 策,以目前事實為例,諸如對殷實廠商之放款,不使其再負高利 貸,而只責其每月繳納一定之出貨,以維持勞資現狀,對公教人 11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1 月 31 日),〈文物圖書〉,《蔣檔》。 12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6、9、12 日),〈文物圖書〉,《蔣檔》。 13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1 日),〈文物圖書〉,《蔣檔》。 14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6 日),〈文物圖書〉,《蔣檔》。 15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7 日),〈文物圖書〉,《蔣檔》。
員則採改發實物,勿使用加薪水以安定其生活,研籌幣制改革之 具體辦法,以達治標治本。16 2月 9 日,宋子文協同英籍顧問勞傑斯(Rogers)、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詒謁 見蔣中正,陳述經濟問題。蔣以為三人所言均泛泛之論,而蔣更認為貝祖詒 顢頇無能,不解當初宋子文為何推薦貝繼任央行總裁。蔣中正在自省時,亦 感嘆「經濟失敗,亦在余一任子文之所為,以致誤國至此也。」17是以 2 月 11日,蔣中正又召集宋子文、俞鴻鈞和經濟部長王雲五等人,指示速擬平抑 物價、安定民生方案。18 在蔣中正嘗試另尋途徑解決金融危機時,宋子文仍不改初衷,將解決處 方寄望在美援上。2 月 5 日,宋子文訪晤美國大使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1876-1962),除以書面備忘錄說明通貨急遽膨脹情形外,並口頭說明 中國經濟和金融局勢十分危急,希望美國立即提供 1 億 5 千萬美元的棉花借 款或棉麥借款;甚至明白表示,如果數額小於此數,恐怕危急情勢將無法改 變。19 2月 11 日,宋子文與駐華的美國外交人員會談時,也特別強調中國貨 幣有崩盤之虞,亟需美國的財政援助。20宋子文一昧等待美援,解決黃金飆 漲的作法,已無法滿足蔣中正的要求。2 月 13 日,宋子文率同外國顧問謁蔣, 仍是提出變更外匯匯率、繼續拋售黃金為請,蔣即認為宋子文已「別無他 法」,遂指示「今日物價不能管制,投機不能取締,雖變更匯率決難維持外, 此無異速國之亡,至於繼續無限制拋售黃金,則適中奸黨與市儈擾亂投機之 毒計,則尤期以為不可。」研商之後,決定停拋黃金,先擬定管制物價,取 16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8 日),〈文物圖書〉,《蔣檔》。 17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9 日),〈文物圖書〉,《蔣檔》。 18 《申報》,上海,民國 36 年 2 月 13 日,版 1。 19
“J. Leighton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ebruary 6, 1947,” U. S. Department of States ed.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以下簡稱 F. R. U. S.), 1947, Vol. 7, The Far East: China( Washington D. C.: U. 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72), p.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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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eighton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ebruary 12, 1947,” F. R. U. S., 1947, Vol. 7, The Far East: China, p. 1054.
締投機,禁用外鈔等各種辦法。蔣以為宋子文當此緊急關頭,卻是徬徨無計, 「一若失其腦力與主宰者然,而唯貝祖詒與勞傑斯之計是從,為之憂戚無 已。」21顯示對宋子文極度不滿。 從蔣的記述中,足見蔣歸咎於宋子文、貝祖詒無能,方導致經濟幾乎崩 潰。但純就經濟因素而言,蔣從事內戰所需龐大軍費應該才是通貨嚴重膨脹 的元兇。22 由於蔣中正堅持停拋黃金,1947 年 2 月 15 日,在宋子文指示下,中央 銀行正式停止出售黃金,但傷害已然造成。23失去央行出售黃金的平衡,黃 金和美鈔黑市價格失控狂飆,法幣暴跌,物價飛昇,上海部分地區食米有價 無市,憤怒的市民甚至毀店搶米,外地亦有類似情況發生。24此為宋子文出 任行政院長以來最嚴重的經濟風潮,且招致監察院的調查。對此困局,宋並 無善策,在黨政人士和輿論嚴厲抨擊和蔣的不信任情況下,於同年 3 月 1 日 辭去行政院長之職。25 21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2 月 13 日),〈文物圖書〉,《蔣檔》。 22 吳景平指出,宋子文在減少財政赤字、抑制過度發行等種種努力,在蔣無底洞的軍費需索 下化成泡影,宋雖不得不照撥款項,但常有微言,且曾公然表示不滿。此乃當時蔣宋關係 不睦的主因。參見吳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506-508。 23 根據李立俠的回憶,自 1946 年 3 月 8 日至 1947 年 2 月中旬,中央銀行共拋售黃金 370 餘 萬兩,而 1946 年 12 月售出約 783,060 兩,1947 年 1 月售出 674,540 兩,1947 年 2 月 1 至 15日又售出 109,860 兩。短短兩個半月時間,即佔這一年黃金拋售總額四成之多。轉引吳 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497。 24 吳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497。 25 當時國民黨內不少人士不滿宋子文的財政金融政策,尤其是 CC 藉其掌控的媒體嚴厲抨擊 宋子文,而輿論界亦有傅斯年強烈要求宋子文下臺的呼聲。吳景平分析宋子文的下臺,固 與其財政金融政策飽受抨擊有關,但蔣對宋恃才傲物、且不願全力支付軍費,才是兩人無 法繼續合作的主因。而汪朝光則以為宋子文一意壟斷敵偽產業、物資的處理權,及扶植重 用其親信,引起國民黨內其他派系尤其是 CC 系的不滿,終導致下臺。參見吳景平,《宋子 文評傳》,頁 493-506;汪朝光,〈簡論 1947 年的黃金風潮〉,頁 70。不過,就廣東接收的 情形來看,當時黨、政、軍、團等接收單位,並不順從中央指示,將接收產業移交敵偽產
(二)爭取主粵
宋子文請辭後,輿論的評價仍是負面的,如 1947 年 3 月 2 日《申報》 社論〈政局的新動向〉,即認為宋子文自信過強,故不易兼聽,有毅力卻流 於執拗,對社會輿情和人民心理不察,故未能對症發藥,但最重要的,是「他 對『民無信不立』這句最重要的政治格言,缺乏深切的了解,而輕易毀損了 人民對於政府的信心,實在是根本的癥結所在。」26 至於國民黨政方面,對宋子文辭職一事則評價不一。最高當局蔣中正為 宋子文自動請辭感到欣慰,並認為辭職後的宋子文「已較前謙恭,可知其覺 悟」27;對繼任中央銀行總裁的張嘉璈能配合作法,暫時穩定金融,也相當 安慰。28但張嘉璈對於新職卻惴惴不安,主因在軍費未能縮減,通貨膨脹的 壓力仍在,以致 2 個月後金融又現危機。29而先前監察院的調查並未因宋子 文辭職而停頓。1947 年 3 月 4 日,監察院公布監委何漢文、谷鳳翔、萬燦和 張慶楨等四人對上海市黃金風潮案調查報告書,其中提到宋子文的責任在 「不預為計停止黃金政策,使黃金脫離貨幣關係,回復原為貨品之地位,乃 至演成今日經濟危機,使投機者獲利,而國家人民皆蒙其害…」30於是針對 此案有關的負責人,包括前行政院長宋子文、前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詒、業務 局長林鳳苞、副局長楊安仁等分別提出彈劾案。 業處理局處理,而產業處理局莫可奈何,是以宋子文能否壟斷敵偽產業處理權,尚有待商 榷。見吳淑鳳,〈無力回天:戰後廣東政局的演變(1945-1949)〉第二章第二節,政治大學 歷史系博士論文,民國 91 年 7 月。 26 〈政局的新動向〉,《申報》社論,上海,民國 36 年 3 月 2 日,版 2。 27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3 月 2 日),〈文物圖書〉,《蔣檔》。 28 蔣中正對自己暫代行政院長的自我期許是「悉心擘劃,用渡難關」,遂改發行短期庫券和美 金公債,認為如此才是穩定政治、經濟的重要措施。見「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3 月 2 日), 〈文物圖書〉,《蔣檔》。 29 姚崧齡編,《張公權先生年譜初稿》(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民國 71 年),頁 805、828。 30 《大公報》,天津,民國 36 年 3 月 7 日,版 3。在彈劾案中,何漢文等四位監委列舉宋子文「誤國失職」的五大事實: 一、財政金融政策失當;二、摧殘生產事業,使國民經濟瀕於破產;三、運 用黃金政策失敗,貽誤國家財政;四、浪費外匯,促成金潮;五、獨斷專行。 其中指稱宋子文在行政上僅注意金融商業,地域僅在乎上海一隅,且將國家 財政金融掌控於本人和貝祖詒之手,「而其一切財政金融之措施,無一係為民 謀利,無一不與民爭利,無一不在培植官僚資本,無一不為洋貨張目。」31是以 認定應該提出彈劾,以正綱紀。32 不過,當月監察院由李世軍等三名輪值監察委員對彈劾宋的審查意見卻 是: 僉以宋子文任職以來,對於財政金融大計,措施失當,尤以黃金 外匯政策之運用,嚴遭失敗,自應負失職處分。惟查「公務員懲 戒法」第三條之規定,凡選任政務官,其懲戒處分,僅限於免職 及申誡。而金鈔風潮責任問題,本院據何委員漢文等調查,業經 公布,並已將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貽等違法瀆職等清形,交付懲戒 在案。本案所舉彈劾宋子文之事實,均屬政策運用問題,尚未舉 出有何犯罪情事。該宋子文金鈔風潮發生後,即經自請去職,應 毋再付懲戒。33 此舉等於否決何漢文等監委對宋的彈劾,而宋日後確實亦未受此案影 響。34 辭去行政院長的宋子文,看似沉寂一段時間,然而根據美國駐華大使司 31 《中華民國貨幣史資料》,第 2 輯,頁 741-743。轉引自吳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525。 32 《中華民國貨幣史資料》,第 2 輯,頁 741-743。轉引自吳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526。 33 《中華民國貨幣史資料》,第 2 輯,頁 741-743。轉引自吳景平,《宋子文評傳》,頁 526。 34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3 月 5 日),〈文物圖書〉,《蔣檔》。按:此一彈劾案,後經監察院 審查成立,貝祖詒等違法瀆職部分,提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其餘刑事部分,亦移付 法院辦理。至林鳳苞、楊安仁等,則由滬警備司令部遵奉蔣之手令,先予拘捕法辦。
徒雷登的報告,宋子文辭職後不久,似已對其政治出路早有盤算。4 月上旬, 宋子文獲得蔣主席有意讓他出任臺灣省主席的消息,但他本人並無興趣。司 徒雷登曾試著說服宋子文,並指出臺灣改革的重要性及對整個中國的意義。 宋子文卻認為臺灣畢竟與全局關係不大,其改革不會有太大的意義,新的起 點應該是廣東,革命通常是從廣東開始的。宋子文表示他願意去廣東闖一番 事業,而且相信蔣主席會支持他。35 這個想法似乎在 6 月開始有了行動。6 月 26 日,蔣記載「四平尚未解圍 之際,宋子文來謁,頗以注重本黨改選,挽救危局為言。」雖然該日記載不 見雙方談話詳細內容,但卻有蔣認為宋子文所見正與其相同,便開始「考慮 東北與粵省人事調整」的記錄。36可見當日宋子文的談話內容,與粵省政府 改組應有密切關係。 宋子文為何看重廣東?除可能是桑梓情深及廣東向為國民革命的起源 地之外,也可能是因廣東雖然飽受糧荒之苦,但仍不失為富庶之區,且為華 南中舉足輕重之省份,在政治上還是有著相當影響力。因此,早在宋子文之 前,便有不少爭奪廣東「地盤」的傳聞。根據 1946 年 12 月 2 日《新民報》 指出,幾個月以來,屢有廣東省府將進行改組的消息,有謂國民黨中央黨部 秘書長吳鐵城要回長粵政;或言廣州行營主任張發奎有調升國防部陸軍總司 令的可能,廣東省主席羅卓英則將接掌廣州行營,改由吳奇偉來粵主政;隨 即又有梁寒操可能出任省主席之說。37這些傳聞或可看出廣東在黨政要員心 中的地位。 在宋子文走向廣東之路還未見明朗之際,一宗結購外匯弊案再度打擊宋 子文的政壇形象。1947 年 7 月 29 日,時值宋子文下臺已近 5 個月,《中央日 報》刊出〈孚中暨揚子等公司破壞出口條例,財經兩部奉令查明〉消息一則, 35
“J. Leighton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pril 12, 1947,” F. R. U. S., 1947, Vol. 7, The Far East: China, pp. 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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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6 月 26 日),〈文物圖書〉,《蔣檔》。 37 《新民報》,南京,民國 35 年 12 月 2 日。
揭發孔、宋兩家公司利用政治特權從 1946 年 3 至 11 月,在 8 個月之內,宋 子文之弟宋子良主持的孚中實業公司結購外匯為 1.53 億美元,孔祥熙之子孔 令侃主持的揚子建業公司結購外匯為 1.8 億美元,而宋子文投資的中國建設 銀公司亦結購外匯 8.7 萬美元。該報導指出,孚中、揚子兩家公司就結購外 匯達 3.3 億多美元,已佔國家同期售出外匯的 88%,而當時國民政府的外匯 儲備總數才不過 5 億美元。38 這則消息是由南京《中央日報》副總編輯兼採訪主任陸鏗策畫。先前陸 鏗在採訪參政會時,曾聽到參政員就揚子和孚中公司一案對孔、宋利用政治 權力非法套取國家外匯提出質詢,但財政部長俞鴻鈞支吾其詞,因而引發探 求真相的動機,最後從經濟部商業司司長鄧翰良處取得調查報告,予以揭 露。39由於《中央日報》一向由 CC 系控制,而且美國合眾社亦明指揭發外匯 弊端一事,實乃 CC 對孔、宋開炮,因而此案引發 CC 要打擊孔、宋家族之 聯想。40 其實,早在《中央日報》揭露此事前數月,蔣主席已手令徹查上海揚子、 孚中兩公司,但卻未對外披露調查結果。於是這則震撼人心的新聞,引起輿 論界極大迴響,上海《新聞報》和《大公報》於次日轉載全文,而龔德柏主 辦的《救國日報》更在 7 月 30 日以〈請先沒收孔宋豪門資本〉為題主張嚴 懲孔宋,其結論謂:「吾人希望執政者猛省,家天下的作風是太危險了,不 要把一世英名墜于姻戚之手,而重蹈歷史上外戚之禍的覆轍。到今天還不裁 抑孔、宋二家豪門資本,沒收其財產,則後果是不堪設想的」。41 38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7 月 29 日,版 4;陸鏗,《陸鏗回憶與懺悔錄》(臺北:時 報出版公司,1997 年 12 月初版),頁 159。 39 陸鏗,《陸鏗回憶與懺悔錄》,頁 163-165。 40 陸鑑,《陸鏗回憶與懺悔錄》,頁 179。 41 1947年 8 月 1 日,龔德柏又在《救國日報》上刊登大幅啟事,謂:「(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二 時許,有人以軍統局名義,向本報打電話,謂昨日社論,過於厲害,希望你們以後不要多 管閒事,否則不利。查軍統局已不存在,關係孔宋豪門之走狗,藉名恐嚇。本報職司輿論, 苟有害國奸人,不論其具有如何權勢,在所必攻,終不為一嚇而中止。目前孔宋豪門盜竊
因輿情激憤,政府必須儘速作出說明,在 7 月 31 日的《中央日報》上, 由總主筆陶希聖以〈孚中揚子公司結購外匯之實〉為題,用類似更正說明手 法,稱 29 日所載孚中、揚子公司所結購外匯之數目,漏列小數點,是以各 自轉載時,均將小數點漏列,查實「孚中實司結購外匯為 1,537,787.23 美元, 揚子公司結購外匯為 1,806,910.69 美元,中國建設銀公司結購外匯為 877.62 美元」。42以漏列小數點方式將結購 3 億多美元一下銳減為 3 百多萬美元。而 揚子、孚中公司亦於 31 日在上海各報遍登啟事、敘述真相。43但當時輿論界 並不相信這種說詞,不久監察院即進行調查。44 由於揚子、孚中外匯案帶來負面評價,宋子文亟思重塑新的形象,並向 蔣中正輸誠,自動提出願將其在中國建設銀公司之全部股份捐出,以供抗戰 及剿匪殉難黨員同志家屬救濟基金之用。蔣中正對此顯然極為受用,9 月 13 日,在南京召開的國民黨第六屆四中全會致詞時,蔣特別說明此事,並希望 國家財富之證據,已被發現,本報當盡職責,絕不畏縮。至於孔宋豪門任何法外行動,自 有國法制裁,同人等不畏共匪之暴行,更何論孔宋豪門走狗之暴行也。」該文直指中央意 圖壓抑輿論,再次抨擊孔宋。 42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7 月 31 日,版 4。 43 汪朝光據財政部和經濟部呈給蔣中正的報告,孚中和揚子公司結匯數字如同陶希聖的更 正,小數點不為無因,而且結匯 334 萬美元,在當時也是一個相當大的數字。見汪朝光, 〈簡論 1947 年的黃金風潮〉,頁 65。 44 監察院對揚子、孚中公司結購外匯一案,於 1947 年 10 月 6 日正式公布「外匯使用及各公 司營業報告調查情形報告書」,表示揚子、孚中公司並無壟斷外匯,獨佔進口貿易之嫌, 而宋子文亦不須擔負任何政治責任。7 日,宋子文在粵特就此事發表談話:「至孚中、揚子 及建設銀公司所結外匯之事,迭經財政部詳細調查,並已公布數額,計祇合外匯總數百分 之零點五,即為千分之五。前次美國聯合社發表消息,以為此三公司壟斷外匯,獨佔進口 貿易,自經財政部調查公布情形,即可顯示聯合社之消息絕無根據,亦決無獨佔進出口貿 易之可能。本人對孚中、揚子兩公司素未聞問,至對中國建設銀公司,本人於就行政院長 時,即已辭去理事名義,各公司即使或有不合規定之經營,亦應由各該公司負責人負責, 與本人決不相干。」參見《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7 日,版 2。
黨員能群起效法。45 而在宋子文努力挽回形象之前,廣東在國府眼中的重要性早已逐漸攀 昇,此應與東北情勢轉趨不利、內戰膠著有關,尤其自 1947 年 8 月 20 日國 民黨通過「戡亂建國動員方案」後,廣東儼然成為大後方;其地位之重要, 即如國民政府副主席孫科於 8 月 25 日到廣州時所宣稱的「廣東今後應為建 國的重要基石」。46不過,這塊基石仍有潛在危機。據廣東保安司令部(其後改 為警保處)報告,「匪」患一直威脅廣東綏靖當局,而且「因匪區民匪不分, 民眾自動掩護土匪,欲於村莊清出一匪,是絕不可能」47。所以造成這種結 果,其原因誠如孫科指出「我國的政治不能修明,則共產主義便不能以武力 清除。」48正因中共潛藏在廣東的勢力有急速成長的空間,儼然是建設大後 方的障礙,故解決中共問題即成為粵省首要之務;而欲解決此一問題,便需 澄清吏治,杜絕貪污。適逢此際爆發廣東省民政廳長李揚敬赴京控告羅卓英 貪污案,雖然此案在羅卓英赴南京晉謁澄清後,以撤換民政廳長暫告落幕;49 然此一事件過後不久,隨即傳出廣東實業公司貪污,該公司總經理羅楚材為 羅卓英親戚,於是羅卓英的廉能問題再度受到考驗。這些因素對蔣中正派宋 子文赴粵主政應有加速作用。 另從 1947 年 9 月 15 日參謀總長陳誠的覆電,可知蔣中正曾以廣東地位 重要,決意調整粵省人事,擬派宋子文為新任主席,遂徵詢陳誠有關羅卓英 出路問題。而陳誠在覆電中表示,似可調該部秦德純次長為熱河省主席,秦 45 榮孟源主編,《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下冊(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 1985年),頁 1191;「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9 月 18 日),〈文物圖書〉,《蔣檔》。 46 轉引自陳微子,〈動盪中的廣東〉,《時與文》,第 2 卷第 1 期(民國 36 年 9 月 12 日),頁 21。 47 《每日論壇報》,廣州,民國 36 年 3 月 23 日,轉引陳微子,〈動盪中的廣東〉,頁 20。當時 國民政府並不承認中共在瓊崖、南路、東江、西江和北江的勢力,往往以土匪視之。 48 陳微子,〈動盪中的廣東〉,頁 22。 49 李揚敬原預期中央政府能更換省主席,不料結果反由詹朝陽接替其職。見陳微子,〈動盪中 的廣東〉,頁 20。至於李揚敬的控訴未能奏效,可能係蔣中正因羅卓英與陳誠關係良好, 因而相信羅卓英。
缺則由羅卓英調充。但蔣中正認為熱河主席應派一年輕力強,有鬥爭精神者 為宜,並不同意陳誠的建議。50因此,當 9 月 19 日行政院通過任命宋子文為 廣東省主席時,卸任的羅卓英並未立刻調任新職。而羅卓英似乎對人事更動 一事並無所知,據省府秘書長丘譽言,羅卓英返穗前一日曾晉見蔣主席,蔣 告之「粵你放手做去。」不料返穗之次日,即改組省府,實感意外。51宋子 文主粵消息發布時,適值陳誠以參謀總長之尊,調任國民政府主席東北行轅 主任,負責關外剿共戰事。因陳誠與羅卓英交情匪淺,9 月 27 日陳誠乃以東 北地位重要,環境複雜,加以軍政經濟,均集於一身,實感不能兼顧為由, 懇請蔣中正在胡宗南、范漢傑或羅卓英當中選派一員,前來相助,藉免貽誤。 其後蔣中正選派羅卓英前往協助,羅之出路始告解決。52 由於 1947 年 9 月宋子文捐獻不久後,中央即發布主粵命令。對此,監 察委員王新令、萬燦等二十餘人頗不以為然,於 9 月 29 日向國府遞交建議 書,反對宋子文出任廣東省主席,要求政院立即否決宋子文主粵任命,且主 張「期令嘉勉宋子文,勿求躁進,以觀後效;並勸諭宋子文與孔祥熙,同時 捐獻其大部分財產,或徵收其全部財產,藉以充實國庫。」王新令等監委的 理由是:宋子文擔任行政院長時,措施乖謬,以致引起民怨,危及國家,因 此宋乃引咎辭職。「而今政府德意未見大彰,宋子文改過未見大效,適因其 捐出小部分財產,遽拜封疆大吏之命,斯舉乃開捐官鬻爵之先例;」況且宋 「所捐之款為其財產之一小部分,且並非獻之國庫,而僅以救濟黨員,誠不 可謂之為公。」53不過,此建議並未發生作用,宋子文仍依期上任。 關於宋子文得以赴粵主政一事,1947 年 10 月 2 日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 登在給國務卿馬歇爾(George C. Marshall)的電文中提到,從許多可靠的消息 來源得知,宋子文與 CC 系已達成暫時的諒解;宋出任廣東省政府主席,媒 50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9 月 15 日),〈文物圖書〉,《蔣檔》。 51 羅鏑樓編撰,《羅卓英先生年譜》(臺北:羅偉郎,民國 84 年 3 月初版),頁 202。 52 「事略稿本」(民國 36 年 9 月 27 日),〈文物圖書〉,《蔣檔》。 53《大公報》,天津,民國 36 年 9 月 30 日,版 2。
體和其他方面停止對宋的攻擊,以及宋最近對國民黨的重大捐助等,都是達 成諒解的條件。司徒雷登認為,儘管宋子文本人不承認與 CC 達成過協議, 但是 CC 控制著廣東省國民黨組織,如果 CC 沒有允諾在全國與廣東省內不 再反對宋子文,很難說宋會接受廣東省主席的職位。54同日,國民黨中央常 務委員、CC 的重要成員之一賴璉,則向美國駐上海總領事提到宋子文並不 想當廣東省主席,只是在蔣中正勸說後才同意的。55不過賴璉的說法仍有待 證實,因為宋子文曾向司徒雷登表示廣東乃革命起源地,他願意到廣東闖一 番事業,而且是在他與蔣中正面談之後,蔣方興起改組廣東人事的念頭。至 於宋與 CC 的關係,據記載 1947 年 3 月 3 日宋子文剛辭去行政院長、與司徒 雷登會晤時,曾提到 CC 與政學系為了權力,聯合排擠他,令他感到已無法 有所作為,因而辭職。56再則,宋子文認定同年 7 月由國民黨黨報《中央日 報》披露揚子、孚中公司結購外匯數額一事,是 CC 要打擊孔、宋家族。57不 過,陸鏗事後曾表明其揭露違法套匯一事,係出自愛國心所為,且其本人反 對陳立夫將派系鬥爭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實不可能充任 CC 工具。58惟宋子文 恐未必有此判斷,其對 CC 應仍心存疑慮。因此,宋子文以捐款向蔣中正展 現最大誠意,換得其充分的支持,或許是宋得以順利主粵更為關鍵的因素。
三、「建設新廣東」的理想
1947年 9 月 20 日,即宋子文發布新職翌日,《中央日報》社論相當肯定 此項人事命令,認為由文人受任省主席,以及中央將人才外放地方,是提昇 54“J. Leighton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2,1947,” F. R. U. S., 1947, Vol. 7, The Far East: China, p.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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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eighton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ober 2,1947,” F. R. U. S., 1947, Vol. 7, The Far East: China, pp.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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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Leighton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March 4, 1947,” F. R. U. S., 1947, Vol. 7, The Far East: China, p.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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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鏗,《陸鏗回憶與懺悔錄》,頁 166。 58 陸鏗,《陸鏗回憶與懺悔錄》,頁 179。
地方自治、健全民主政治的作法。該文指出「國民政府擴大基礎以來,改組 省政府而立即引起社會注意之事,第一次是臺灣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 府,以魏道明為主席,第二次就是改組廣東省政府,以宋子文為主席。這兩 件事引起社會注意的特徵,就是兩次受任的主席都是文人。」且「宋曾任等 於首相之行政院長,乃改任此一地方官吏,這種只論工作不問資歷的精神, 應為社會所讚許。」該社論還指出,「人才向中央政府集中,二十年來,久 成確定的趨勢。但是,中央政府的基礎在地方政府,而人民直接接觸者亦為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如不是第一流人才主持,地方政府就難望其有進步。宋 子文氏以前行政院長而遄赴廣東,主持省政,這是中央政府人才分往地方的 倡導。」因此,該社論認為宋氏以粵人主粵政,對於廣東地方自治,必能有 所建樹;更期待宋前院長出任省政府主席之舉,將影響及於全國政風。59此 文或可視為 CC 系對宋子文主粵表達善意之舉。另在時人的眼中,則普遍以 為宋子文出任廣東省主席是戡建大後方的一張王牌。60而粵人則寄予厚望, 如《中山日報》社論認為過去廣東政治因派系之私,屢陷於變亂,而經濟則 因地鄰港澳而買辦傾向極深,阻礙經濟發展,故希望宋能確切認識廣東複雜 環境和困難所在,積極樹立一種新的風氣,除解除廣東人民生活上的痛苦, 並能整頓廣東財政、提振廣東經濟,使廣東得以成為真正的復興根據地。61而 《廣州日報》社論則表示,當時長江以北戰火烽起,只有浙閩湘川滇黔桂粵 等南中國尚屬安定,若能把握機會,加緊建設,並消除貪污腐敗和經濟危機, 確有可能打造一個進攻退守的基地。而在南中國當中,廣東更是核心,是以 蔣中正派有「首相」資歷、氣度和能力的宋子文前來主持,當可「整刷後方 政治,安定西南局勢」。該社論進一步指出,安定西南政局,得從經濟建設 著手,是以主政者必須要有魄力才幹和資金調度技術,而盱衡國內人物,宋 59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9 月 20 日,版 2。 60 木艮,〈宋子文治粵一年〉,《觀察》,第 5 卷 10 期(民國 37 年 10 月 30 日),頁 11。該文提 到當年宋子文南下主粵,部分時人的看法。 61 〈粵省府改組與省政前途〉,《中山日報》,廣州,民國 36 年 9 月 22 日,版 2。
子文當為「上選」,也因此對宋來粵接長,只許成功不許失敗。62 1947年 10 月 3 日,宋子文赴粵正式視事,在交接儀式時,宋子文特別 表示能回到廣東為桑梓服務,乃畢生最感快慰之事。宋子文提到粵省本富庶 之區,過去即是作為孫中山領導革命、建立民國的根據地;但因近十年來受 敵人長期破壞,加上該年夏季水患侵襲,受創甚重,廣東已不復昔日富庶。63 因此,除水災善後工作外,宋子文對其後治粵列出三項重要方針:第一整頓 治安,第二恢復交通,第三澄清吏治。宋子文相信這三項問題倘能從根本獲 得解決,則廣東的各項經濟建設便能推展。64而這三項訴求,印證時人認為 宋子文降格南下擔任省主席是為籌建戡亂大後方,似有脈絡可尋。欲建設廣 東為反共根據地,則省內治安問題是為首要,而澄清吏治,方能根絕匪患問 題,安定後方;至於交通建設,可能考慮除溝通省內、發達經濟外,亦能在 內戰局勢不利時,發揮物資南運的作用。以下即就宋子文任內的施政、經營 與面對的困難,以及與中央的互動,分項討論。
(一)整頓治安
宋子文接事之初,即發覺粵北、粵東及南路、瓊崖等地土匪潛在勢力不 小,所幸因土匪組織尚屬散漫,一時尚無意攻佔各縣城市,故仍能保持安定, 62 〈宋子文氏主粵的重大意義〉,《廣州日報》,廣州,國 36 年 9 月 30 日,版 4。 63 在宋子文上任前,約於 6、7 月間,廣東因大雨連朝,東、西、北、韓四江暴漲,釀成巨災, 被災 73 縣,難民達 4 百餘萬,損失甚巨,報稱此次水災實多年所僅見。因此,宋子文上 任第一要務,便強調解決燃眉之急,整治水患,解決水災善後各項問題。見李文海等,《近 代中國災荒紀年續編》(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 年 9 月),頁 648-650;《中央日報》, 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4 日,版 2。 64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4 日,版 2。但是鄉間土匪盤踞之區域甚為廣大。因此宋稱廣東之太平,實為一粉飾之太 平,萬一省外中共侵入,則省內土匪必然響應;屆時國軍首尾難以兼顧,局 勢將不堪設想。65廣東當局所指的「匪患」,是中共堅稱其轄下的東江縱隊。 據中共宣稱,東江縱隊原是反抗日敵的廣東人民游擊隊,於 1943 年 12 月 2 日正式成立,接受中共領導,戰後散布於東江、瓊崖、珠江、中區、南路、 粵北、韓江和西江一帶。66這支部隊在軍事調處執行部第八小組的協調下, 有 2 千多人理應於 1946 年 6 月北撤至膠東,其中不撤退者則接受復員。67但 在北撤的過程中,據中共廣東區委宣稱,廣東當局公然違背保證東江縱隊復 員人員的安全承諾,遂改變方針,於是年底抓住廣東國軍大舉北調內戰的有 利時機,恢復廣東武裝鬥爭。68是以成為羅卓英、宋子文任內嚴重的治安問 題。 為此,宋子文倡言治安問題是一切建設的先決條件,其作法是以軍隊剿 滅省內大股土匪,阻止各地匪勢蔓延,同時積極培植人民自衛力量,堵截流 匪竄擾,更重要地,必須於短期之內解決此心腹之患。69 根據宋子文的觀察,廣東匪勢所以蔓延,原因有二:一、國軍他調;二、 境內各地留駐的國軍、地方部隊以及各縣長,未能恪盡其職,且未能相互配 合所致,是以令匪徒可乘此罅隙,愈聚愈眾。因廣東夙有匪患,是以過往省 內素駐重軍,在陳濟棠時代,省內駐有 15 萬人,其他時期,平時亦駐有三、 65 「事略稿本」(民國 37 年 2 月 11 日),〈文物圖書〉,《蔣檔》。 66 參見〈廣東人民抗日游擊隊東江縱隊〉、〈華南縱隊發言人駁粵當局謬論〉,廣東省檔案館編, 《東江縱隊史料》(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84 年 12 月),頁 7-12;708。 67 1946年 5 月 23 日,軍調處執行部第八小組在廣州召開記者招待會,發表北撤協議公報。 其後於 6 月 30 日,在曾生、王作堯等人率領下,東江縱隊 2 千餘人從寶安大雞灣沙魚涌 登上美艦,開往煙臺。其後這支部隊改編為兩廣縱隊,在淮海戰役和攻占廣東等戰役,均 有表現。見蔣祖緣、方志欽,《簡明廣東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 年 7 月),頁 898。 68 蔣祖緣、方志欽,《簡明廣東史》,頁 899-900。 69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4 日,版 2。
五軍。但當宋子文接事時,大部分華南部隊均北調參與內戰,省內國軍祇有 六十九師一師,以及 3 個尚未補足的後調補旅;而六十九師亦僅能守粵漢、 廣九兩路,無力出剿,軍力實甚薄弱。70因此,維持廣東治安責任,便落在 保安隊及警備隊身上,然而廣東保警隊伍如宋子文所言,雖號稱 17,000 人, 實則不足 9,000 人,且待遇菲薄,是以紀律廢弛、到處騷擾。為此,宋子文 於 1947 年年底邀請黃鎮球擔任保警處處長,積極整理保警部隊。 至於國軍、地方部隊和縣長未善盡職責一事,宋子文做出三項指示:一、 派大員負責分區綏靖工作。二、更調大批縣長,大部份換用軍人。三、整飭 省內保警軍力。71於是宋子文先是以治安問題需要充足武力為由,1 個月後接 替張發奎擔任廣州行轅主任。72其次,因過去部分粵省縣長一遇匪患,便躲 進城市,不敢用地方武力出剿;是以宋子文嚴令各縣長,如剿匪不力,當以 放縱論罪,藉此改變風氣。經大幅更換縣長後,宋自信地以為若能照此情況, 積極進剿三數月後,廣東大致可以安定。73 經部署後,宋子文於 1947 年 12 月中旬起,開始進剿珠江三角洲,北江、 南路及東江,同時命所有部隊放棄守點守線的舊辦法,改以機動和主動的作 法。宋子文言剿匪工作初期略具成效,北江、南路、三角洲治安已有進步, 且匪部死傷甚多,投誠者日眾;在軍隊進展的同時,亦責成各區指揮官及縣 長,組訓民眾自衛隊,充實自衛力量,以免既往「兵去匪回」之患。74 而整訓保警隊伍工作,至 1948 年中,已將保警處原有的 10 個保安團, 70 「事略稿本」(民國 37 年 2 月 11 日),〈文物圖書〉,《蔣檔》。廣州行轅所屬整編第六十九 師,係由中央軍系統第九十九軍整編而成,師長原為陳誠系的梁漢明,1947 年 6 月改由胡 宗南系的胡長青擔任。 71 「事略稿本」(民國 37 年 2 月 11 日),〈文物圖書〉,《蔣檔》。 72 《益世報》,北平,民國 37 年 7 月 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一)〉(民國 35 年 9 月至 37年 8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政治大學社會科學資料中心藏。 73 「宋子文電蔣中正」(民國 36 年 12 月 10 日),〈糧政〉,《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 394/1638-1639。 74 「事略稿本」(民國 37 年 2 月 11 日),〈文物圖書〉,《蔣檔》。
改為 10 個團,每團實足 1,600 人,以前空額逐漸補足,並新編 5 個保安團, 每團 3,000 人。此外,並成立 11 個獨立保安營,及各種技術部隊,增購械彈, 充厚實力。75新編制隊伍的官長多選自軍校及陸大畢業者,以期儘速練成勁 旅,並且將全省劃為 9 個綏靖分區,設立 9 個剿匪司令部,以及在湘粵、閩 粵邊境成立了 2 個指揮部,專事剿匪。
(二)恢復交通
宋子文上任時,指稱全省公路幾無一線可以暢通,因此要復員廣東經 濟,必須先恢復交通。76就職 7 個月後,宋子文在 1948 年 6 月 23 日省參議 會第四次會議上報告指出,公路建設除督修原有公路及重劃省縣道外,並請 准政院撥 2,511 億元興建與粵漢平行的廣韶西線軍用公路,以輔粵路。77而戰 前即已著手的黃埔開港工程,因戰爭的蹂躪,所有建築物在接收時僅剩一個 碼頭,其餘損失殆盡;宋子文到任後,即建棧築房,至向省參議會報告時, 業已完成各種附屬房舍,78同時成立興業公司,由省府交通處及銀行團共同 投資負責後續工程進行。 至於鐵路方面,境內粵漢路是最重要的幹線,然而該路在戰爭中受損嚴 重,勝利之初,廣東境內只有廣州源潭段可以通車。79宋子文雖力籌經費, 但粵漢路修復工作並不順利。早在 1946 年初,宋子文還在行政院長任內, 即已聘請美國工程顧問團評估中國關內鐵路和重要海港重建費用,顧問團估 75 《益世報》,北平,民國 37 年 7 月 21 日;《新民報》,南京,民國 37 年 6 月 24 日,見〈地 方政府組織狀況(一)〉(民國 35 年 9 月至 37 年 8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76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4 日,版 2。 77 《新民報》,南京,民國 37 年 6 月 2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一)〉(民國 35 年 9 月至 37年 8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78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 至 12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79 王曉華、李占才,《艱難延伸的民國鐵路》(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年 7 月),頁 295-296。計重建費約需 3.5 億美元,並建議中國向美國借款,以及由美國技術顧問團 協助中國進行鐵路重建工作。然直至 1948 年 4 月美國才訂出「援華法案」, 撥款 4.63 億美元援華,部分用以修復粵漢路及開發該路沿線煤礦,惜因國共 內戰,是項援助並未真正進行。因此,戰後粵漢路的修復,主要是來自聯合 國善後救濟總署提供材料,是以粵漢路於 1947 年 7 月 1 日始全線修復通車。80 由於宋子文與美方關係良好,在擔任粵省主席期間,仍為中央爭取美 援。在爭取美援過程中,宋子文也將粵省建設納入商討,如其在 1948 年 5 月 29 日從京、滬返穗時,提到此行係為商談美援問題,而美援必須等待美 國經濟合作署駐華分署署長萊普漢到中國後,方能實現;不過就恢復粵漢區 鐵路部門的款項,業已爭取 2 千萬美元,至於其餘部分,則等到萊普漢來華 後再予決定。81是以在萊普漢來華後,宋子文共爭取 3 千萬美元協助,讓南 中國這一條大動脈,更能發揮運輸功能。82 隨著國共雙方在東北和華北戰火日熾,廣東做為後方的地位日益凸顯, 自 1948 年 2 月起,中央政府便極力搶救物資,欲南運至粵。然中國船隻多 為軍運,要運物資南下卻極端困難,於是宋子文提議在此非常時期,應採變 通辦法,由財政部令知海關公布准予通行物資南運,先運至香港再轉廣州; 或准外國船隻由上海裝運直接駛至南方各口岸。83不過,物資運港轉穗的意 義,即代表從國內出口再進口,同時外國船隻直接駛至中國口岸,此舉均須 經法定程序辦理,遂交由行政院從速擬辦。84其後,行政院表示,第一項應 由財政部核辦具報,第二項則可依據行政院經濟配合委員會的決議,「在特 80 王曉華、李占才,《艱難延伸的民國鐵路》,頁 303。 81《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7 年 6 月 5 日,版 2。 82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至 12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83 「宋子文呈總統府」(民國 37 年 12 月 3 日),〈物資管制〉,《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 397/376-377。 84 「蔣中正電行政院」(民國 37 年 12 月 3 日),〈物資管制〉,《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 397/378-380。
別需要時,提經該會決議,得僱用外輪裝運,並呈報本院」辦理。85因而解 決了物資南運的難題。為物資順利南下,中央政府不惜將物資出口再進口、 轉運至穗,足見中央此刻已漸將重心轉移至廣東。
(三)澄清吏治
宋子文以為廣東吏治不良,行政效率低落,故唯有整飭省內貪污風氣, 懲辦貪污,樹立廉潔風氣,標本並施,才能澄清吏治。86但澄清吏治,並非 一朝一夕可以達成,宋主粵半年來,在 102 位縣長中陸續更換 76 人,並裁 汰省級冗員 2,554 人。87宋自認作法開明,對縣長人選的任用權力交給縣長甄 選委員會,希望由好人做事,但誠如宋所說「要找到 102 個好縣長,談何容 易」。88因此,宋以為對縣長人選唯才是用、並提高縣長職權,是其整頓吏治 的用心。89至於新任縣長的人選,則多為軍校出身。90 此外,宋認為吏治所以腐敗,主因在於人事制度不能健全,機關用人大 半依賴親戚朋友或同鄉同學等關係的保薦,工作努力的人員,因為長官更 動,即不免去職,而能力低劣的,祗要有人推薦,也可濫竽充數。是以宋在 85 「孫科呈覆總統府」(民國 37 年 12 月) ,〈物資管制〉,《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397/382-383。 86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3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 至 12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4 日,版 2。 87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7 年 10 月 12 日,版 2。 88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6 月 30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一)〉(民國 35 年 9 月 至 37 年 8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89 劉偉森,「評粵政」,《星島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6 月 29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一)〉 (民國 35 年 9 月至 37 年 8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90 以廣東省府第 42 次省務例會通過王德全、陳國垣擔任電白和開建縣長為例。王德全乃廣東 陸軍模範團、廬山軍官訓練團畢業,歷任廣西南寧警備司令、廣東廣陽守備區指揮官、軍 事委員會中將參議等;陳國垣畢業於中央軍校第四期高等教育班、陸軍大學參謀班,歷任 第九戰區幹訓團上校班主任、一六Ο師上校參謀主任、新興縣自衛隊總隊長、廣東省第三 區清剿司令部參謀長等。見《大光報》,廣州,民國 37 年 8 月 4 日,頁 8。1948年 8 月舉辦青年就業輔導班,並從中選拔有資格、有學問的青年,為政 府社會服務。91 在宋子文主持粵政之初,有一影響省府聲譽甚大的廣東實業公司總經理 羅楚材貪污案。廣東實業公司前身是廣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1941 年李 漢魂擔任省主席時成立。戰後羅卓英委由藍遜擔任該公司總經理,待接收 後,即改名為廣東實業公司。據藍遜胞弟藍思千言,當時省參議員吳質文意 圖包攬工程,遭藍遜拒絕,遂在省參議會上彈劾藍遜貪污;而羅卓英擔心案 情波及自己,又因藍遜曾為其添購一洋房,款項卻未納入實業公司充銷,羅 卓英心有不甘,是以暗示藍遜辭職,並派親屬羅楚材接任。92 羅楚材接管後,將該公司長堤供銷處改為貿易部,派李玉璞擔任經理。 據監察院廣東廣西監察區監察使劉成禺的調查,貿易部實行統購統銷,所有 公司的貨物均交其私人親友所開設商行代理,並以提高購入和降低售出二種 方式,串通舞弊自肥。劉成禺言,當羅卓英得到粵省府將改組消息後,即令 李玉璞辭職,並返回商行主持業務,由此可見其合作關係。93由於各報屢有 揭載羅楚材貪污問題,社會更嘖有煩言,在宋子文上任後,要求徹查呼聲日 高,但省參議會於 1947 年底發現該公司涉案的高級人員多已畏罪潛逃,部 分卷宗遭抽毀,而舞弊營利的部分亦已賤價出售。94 省參議會表示廣東實業公司是粵省規模最大的公營事業機構,接收前省 營各工廠及敵偽物資,數量龐大,在光復兩年時間內,該公司利用各種特權, 並藉各種交通工具,假公濟私,搾取民財,侵吞公款,操縱居奇,刺激物價, 91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 至 12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92 藍思千,〈廣東實業公司經營內幕〉,《廣東文史資料》,第 28 輯(1980 年 9 月),頁 143-144、 148-149。 93 「劉成禺函廣東省政府」(民國 37 年 5 月 18 日),〈清委會有關整頓實業公司提案、清查貪 污舞弊建設、公司董事會查核前任帳目合約〉,《廣東實業公司檔案》,廣東省檔案館藏, 檔號:19-1-356。 94 《廣州日報》,廣州,民國 36 年 12 月 26 日,頁 4。
擾亂金融,營私舞弊,實罄竹難書。於是省參議員吳質文和淩維素提議組設 清算團,追究被侵吞財物,藉以整頓粵省公營事業,以裕民生。95其後雖經 成立清查委員會,但因其職掌未有明文規定可清查省營事業機關,為達成清 查目的,且又不違悖法令規定,宋子文決定由省府設立「清查廣東實業公司 前任業務委員會」,進行清查。96雖然宋子文有心徹查羅楚材貪污一案,但時 機已晚,成效有限;惟以侯彧華繼任實業公司總經理,日後對省內物資的調 節或供應,則助益不少。
(四)遏止走私
由於廣東與港、澳毗鄰,因地利之便,走私風氣盛行。宋子文檢討過往 走私難以遏止原因,作出五項指示: 一、因多數走私者皆有雄厚背景,宋子文先明白宣示既往不究,惟如再 度查獲時,當一律嚴辦,決不寬貸,並派虎門要塞部隊開至大鵬灣,嚴加查 緝最著名的走私地點沙魚涌。 二、由海關、海軍巡艦、砲艦巡緝各江要隘,並由美國海軍武官抵穗後, 補充緝私網、無線電通訊網、緝私艦所需資源及武器,加強布置。 三、與港督切實協商緝私互助。 四、由於走私艦對於海關巡艦常有武力抵抗行為,須取得澳督應允禁止 走私,並應允解除各商船重武器裝備。 五、責成各縣長須儘力協助緝私,否則予以撤職。97 宋子文意欲雷嚴風行,期在兩個月之內,斷絕走私行為。然而走私之風 95 「省參議會提案」(民國 37 年 2 月 16 日),〈清委會有關整頓實業公司提案、清查貪污舞弊 建設、公司董事會查核前任帳目合約〉,《廣東實業公司檔案》,檔號:19-1-356。 96 「廣東省政府代電」(民國 37 年 2 月 19 日),〈清委會有關整頓實業公司提案、清查貪污舞 弊建設、公司董事會查核前任帳目合約〉,《廣東實業公司檔案》,檔號:19-1-356。 97 「宋子文電蔣中正」(民國 36 年 12 月 10 日),〈糧政〉,《國民政府檔案》,國史館藏,微捲 號:394/1638-1639。並未因此稍抑,甚至在缺糧時刻、省府儘力購辦民食之時,米糧也在走私之 列,導致省府所購辦糧食外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與民生。可是助長米糧走 私之風,竟有因粵省退役官兵人數逾萬,無法生活,遂以走私營生,所以軍 法單位未加阻止之說。在宋子文調查廣九鐵路時,發現每日常有自稱退役官 兵或冒穿軍服者數百人至一、二千人,攜帶米糧赴港,並帶運食鹽及舶來品 等入境,且有拒購車票、毆辱關站員警等事,破壞法紀,妨礙交通,偷漏國 稅。為免走私嚴重危害民生,宋子文決心嚴行取締,針對無適當工作的退役 官兵,則派往瓊崖屯墾,酌發資金,以維生計。此舉除阻絕走私,亦可更正 當時社會認為政府無法安排退役官兵出路,便放縱其鋌而走險之評論。98於 是宋子文在 1948 年 1 月 30 日由廣州行轅布告: (1)絕對禁止無票乘車;(2)攜帶危險物品者拘留法辦;(3)榖米食 鹽無證件者不准出口;(4)攜帶私貨抗拒檢查者得強制執行;(5) 攜帶私貨或破壞行車秩序之人犯一律拘究,如現役軍人解行轅法 辦,如退伍軍人編餘士兵榮軍遣往瓊崖雷州屯墾,酌發資金,以 資開發等。冒充軍人不法歹徒,均遣送東北編充苦役。99 上述辦法由廣州警備指揮部憲兵團、粵漢路局辦公處、粵海關、九龍關、 兩廣鹽務局會同於 2 月 4 日開始執行,並準備收容人犯處所。但因粵漢路局 當日未能按照計畫執行,先在南岡站停車,致有大批走私之徒先行下車。當 晚,沙河站查緝私運貨物且無購票之退役軍人即有 33 名,走私人犯 98 名, 其緝獲之私運進口物品,由鹽務局、海關均分保管。100執行初期,成效有限, 98 「宋子文電蔣中正」(民國 37 年 2 月 6 日),〈各省實施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國民政府 檔案》,微捲號:390/1844-1845。 99 「宋子文電蔣中正」(民國 37 年 2 月 6 日),〈各省實施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國民政府 檔案》,微捲號:390/1845-1846。 100 「宋子文電蔣中正」(民國 37 年 2 月 6 日),〈各省實施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國民政府 檔案》,微捲號:390/1844-1847。
然在憲兵與海關、防軍配合查緝下,廣九線在 4 月 12 日即查獲私米達萬餘 斤。101此後宋子文自認查緝情形相當良好,且瓊崖雷州屯墾計畫已分頭準備 進行,期以轉移風氣。102
(五)安定民生
1.整治水利 1947年夏,在宋子文接掌省政前,廣東即因豪雨不止,東、西、韓、北 四江沿岸窪地,幾成一片汪洋,淹浸稻田無數,災民遍布。103是以水災善後 工作,成為宋子文主粵當前首務。據粵水災緊急救濟委員會 7 月 29 日發表 的統計,這次水災受災 73 縣、683 鄉鎮,受災耕地面積達 1,020 萬餘畝,被 毀房屋 110 萬餘所,潰堤 887 處,長達 130 萬餘公尺,待賑人數達 443 餘萬, 死亡約 2.1 萬人。104然禍不單行,至秋間又多霪雨、山洪,以至餓殍載道。 除粵省各界組織「廣東全省水災緊急救濟委員會」奔走呼籲外,宋子文也在 京、滬從事勸募,經各地踴躍捐輸,緊急救濟,方能稍緩災情。其後,宋子 文便提出修築河防,疏濬河道,且請水利工程專家會同粵省各主管機關,詳 勘計畫。105宋子文以整治水利,期望徹底解決水患,然水利工程所需款項、 物資,異常龐大,已非當時省府力量所能負荷,雖將籌得之款儘量用於修復 被洪水沖毀之堤工,甚至因此而無力購糧。106然此次築堤成效不彰,1948 年 101《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4 月 14 日,見〈中港緝私協定〉(民國 36 年 8 月至 37 年 11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102宋子文自認廣九線緝私成效良好,但左派報紙揶揄宋子文雖嚴訂辦法,但廣九線上的緝拿 方式,卻是凡持有退伍證或現任軍人證明者,一律不拘。《華商報》,香港,民國 37 年 2 月 16 日,見〈中港緝私協定〉(民國 36 年 8 月至 37 年 11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103 《大公報》,天津,民國 36 年 6 月 18 日,版 4。 104《大公報》,天津,民國 36 年 8 月 5 日,版 4。 105 《中央日報》,南京,民國 36 年 10 月 18 日,版 2。 106「宋子文電蔣中正」(民國 36 年 12 月 10 日),〈糧政〉,《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入夏之後,因颶風暴雨,東、西、北、韓四江水勢再度暴漲,淹沒田禾屋舍, 災情依然慘重。107不過,宋子文仍陸續進行修堤工程,半年時間完成堤圍 24 處,完成灌溉防潦大工程 4 處,受益農田 23.2 萬畝,並由建設廳督導各縣 籌辦小型水利工程 9,000 宗,修堤水利工程費約 2,500 億元。108 2.穩定民食 除受水患威脅,戰後的廣東也頻受糧荒之苦。由於粵省素為缺糧省份, 戰前每年需撥入米糧千萬餘擔,所以糧食的供應,亦是宋子文安定民生重要 工作。而此際宋子文的請求,多數能得到中央的協助。在宋子文上任之初, 即因水災和潮汕風災,導致 1947 年 12 月初晚榖雖收,但米價已經飛漲。宋 子文為避免翌春青黃不接,發生嚴重荒饉,準備先行購儲糧食,以維持社會 秩序。其作法除厲行糧食節約政策外,計算尚須立刻購辦米糧 600 萬擔,方 可渡過難關。但據宋子文估計,即使在商民合作採運下,也難超過 300 萬擔, 其餘仍需由省方自行購辦,預計商運官運兩項,故至少需資金 4,000 億元, 始足以資週轉。適逢四聯總處秘書處秘書長徐柏園到粵,由於此事事關救濟 民食、安定人心,且與四聯貸放糧食借款原則並無不合,遂與徐柏園會商糧 食供應計畫及貸款辦法。隨即宋子文於 1947 年 12 月 3 日向中央呈請准予四 聯總處貸放 4,000 億元,而購到之米由銀行保管,一部份隨證隨放,一部份 存儲準備。109 12月 10 日,宋子文恐前請生變,特派財政廳長胡善恆飛京晉謁蔣中正, 面陳當前糧食急要情形,並表示「粵省原為缺糧省份,本夏遭受廣大而嚴重 394/1640-1641。 107 《申報》,上海,民國 37 年 6 月 20 日,版 2。 108《新民報》,南京,民國 37 年 6 月 2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一)〉(民國 35 年 9 月至 37年 8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109「宋子文呈蔣中正」(民國 36 年 12 月 3 日),〈糧政〉,《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394/1632。
之水災,故缺糧更甚。計惟有向國內外購糧備患之一策,現在粵省可籌之款, 須儘量用於修復被洪水沖毀之堤工,以防來年水患,實無其他款項可資購 糧」。宋子文宣稱此事與蔣中正緊縮放款之旨,並無牴觸;加以事關民食、 安定經濟,亦與四聯貸放糧食借款原則相符。為保後方兩廣地區得以安定, 特請蔣中正俯飭四聯准予貸款購糧,宋子文保證「所購米糧之運儲仍由銀行 保管,故在事實上此項貸款甚為妥當,米糧源源出售,可源源歸還貨款,此 與商人之囤積居奇及投機者完全不同。」同時請求更改購貸為 7,000 億元。110 然國民政府秘書長吳鼎昌以為宋子文前電請貸 4,000 億元,已為數過鉅,且 正值國府主席手令緊縮放款之際,如大量購糧,恐致刺激物價,已交行政院 審慎核辦,現又續增 3,000 億元,數額更鉅,特呈請蔣中正核示。111因史料 佚失,蔣中正是否允諾宋子文所請,不得而知,但從其後粵省並未發生糧荒, 想必中央同意給予相當挹注。此與先前羅卓英爭取 1946 年下半年粵省增列 預算 25 億元,卻被刪減一半的待遇相較,此際中央對粵省的關注實遠勝過 往。112 1948年 3 至 6 月,廣東再度遇上青黃不接困境,桂、湘兩省主席乃以恤 鄰的精神,將兩省賦榖售於廣東,同時廣東亦發動糧商分赴各鄰省採購運 入。從當年 4 月起,廣州即成為全國五大都市配售食米之一,配售辦法是計 口受糧,以粵省所購米糧,美援及糧食部撥給米糧以一定比例配售廣州市 民,試辦配售情形良好,令宋子文相當滿意。113 10月,宋子文預計可得國內 外匯糧 70 萬擔,如再由美援及糧食部撥來 16 萬擔,將裨益不少,遂言此後 110 「宋子文呈蔣中正」(民國 36 年 12 月 10 日),〈糧政〉,《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394/1640-1641。 111「吳鼎昌呈蔣中正」(民國 37 年 12 月 3 日),〈糧政〉,《國民政府檔案》,微捲號:394/1637。 112 1945年 9 月,羅卓英陳情 1946 年下半年預算補助數額過少,且財政部、糧食部對糧價核 定不公,望能增列 25 億元,但財、糧兩部會核僅增列 12 億元。又因中央延緩撥款,令羅 不得不一再地陳請速飭庫撥借以資應急。參見〈廣東省三十五(至三十七)年度經費〉,《行 政院檔案》,國史館藏,微捲號:94/1834-1840、1773、1793。 113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 至 12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粵省可不再受缺糧之苦。惟宋子文構想中推廣優良稻種,舉辦農貸、推行土 地改革等案,則未能有效實施。114 3.燃煤和電力供應 燃煤和電力供應是經濟建設重要關鍵,宋子文深知必先解決此項需求, 方能提昇粵省工農商礦的發展助力。由於粵省一向缺煤,在宋上任之初,廣 州電廠曾因煤荒不時停電,是以宋到省後,一方面要求粵漢路裝運湘煤,一 方面與行政院經濟部上海燃料管理委員會、臺灣省政府招商總局等機關,交 涉供給臺煤。另一方面,宋與資源委員會合作開辦南嶺煤礦,除可自給自足、 解決粵省煤荒外,亦可提供工業動力資源。115但為節省運煤的交通成本,遂 興築粵漢路輕軌狗牙洞支線,於 1948 年 5 月動工,初請中央撥款 2,500 億法 幣,後因不敷使用,9 月間又向四聯總處貸得 300 萬金圓(約 9 億法幣),11 月又再借 160 萬金圓(約 4.8 億法幣),終使狗牙洞支線於 1949 年 1 月正式通 車,不但運輸便利,且解決煤荒問題。116 滃江水電廠興建計畫,則經過多年的調查,於 1948 年底由中國水力發 電工程處總工程師邵葛頓審慎研究後,擇定有樹坑作為埧址,預定 1949 年 施工,費用約 93.1 萬美元。由於滃江附近,不乏礦產資源,建造水電廠,除 可根本解決廣州市電力缺乏問題;減輕廣州電價每度 60%以上費用,且預估 效益有:用低價電力製造肥料,較舶來品便宜一半;以部分動力用於灌 溉田畝,增加農產;因動力價廉,可促進工業發展;可提供 4 千人工作 機會,並提高附近居民生活水準。117故其附加利益甚高。惜不久宋子文即下 114 《星島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3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 至 12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115 《華僑日報》,香港,民國 37 年 10 月 4 日,見〈地方政府組織狀況(二)〉(民國 37 年 8 月 至 12 月),《中央通訊社剪報》。 116 《大光報》,廣州,民國 37 年 11 月 28 日,頁 8。 117《大光報》,廣州,民國 37 年 11 月 28 日,頁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