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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途徑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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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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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

認證途徑之探究

(A Study on Promoting the Accreditation of

Adult’s Non-formal Learning Achievements

in Taiwan)

彭 致 翎

(Peng, Chih-Ling)

摘 要

本文希藉對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內涵、理論模式之整體探析,透過操作 上的檢證,包括應用專家訪談與德懷術之實徵研究結果,探討我國學習成就 認證之實施現況與問題,俾評估並建構我國學習成就認證之可行途徑,以個 人為主體之整合取向,以學分銀行模式建立正規與非正規教育之等價銜接轉 換機制,並應能自成一體系。 關鍵字詞:非正規學習 學習成就認證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 本文作者現為國立編譯館副編審、國立空中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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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Promoting the

Accreditation of Adult’s Non-formal

Learning Achievements in Taiwan

Peng, Chih-Ling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as follows: 1) to expound important concepts, such as meaning, models, and effects of accreditation of non-formal learning achievements; 2) to probe the basic theories concerning accreditation of non-formal learning achievements and some implementation conditions in some foreign countries; 3) to probe the current situations of accreditation of learning achievements promoted in Taiwan; 4) to evaluate and construct the feasible prototypes.

Keywords: Non-formal learning, accreditation of learning achievements, accreditation of non-formal learning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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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緒論

為適應瞬息萬變的多元社會,快速有效的學習,才能迎頭跟上潮流,然 有限的學校教育知識,多以標準化為度,缺乏彈性也不易全然符合社會與個 人的普遍需求,故重視正規教育外的廣泛學習,或任何形式的教育訓練,是 學校教育以外的其他選擇,某種程度上間接裂解了傳統教育的若干迷思,為 教育另闢一條重要的蹊徑。 概念上,終身學習的理念,引領我們對於正規、非正規學習,甚或非正 式學習理念進行多方省思,並重新界定學習的成就。教育是否一定得在學校 方可進行?學校教育是否必然優於其他形式的教育效果?至今尚屬辨證與 建構上的分歧難題。當然,透過學習管道多元與多樣化,使不同型態的教育, 結合成一個周密連結的有機體系,並能彰顯績效與功能,可能是當前的一大 突破。 終身學習不僅攸關理念的引導,亦是一種操作與實踐概念,然如何化為 具體行動,包括除正規學校教育之外,透過非正規、非正式教育之管道,已 為各主要先進國家當前重要之課題(王政彥,2002)。歐盟於1995 年發表之

「教與學︰邁向學習社會」(Teaching and Learning: Towards the Learning Society)白皮書中,提出認可學校以外學習成就的構想,及建立累積學分轉

銜制度等策略,作為統合學校內外教育的有效機制;而後於2002 年所發表

之「歐洲終身學習品質指標報告書」(European Report on Quality Indicators of

Lifelong Learning),將學習者之學習成就認證列為 15 項重要指標之一(引 自吳明烈,2004);OECD(2007)就許多先進國家認證系統研究分析,學 習成就認證制度為終身學習政策制定推展中最關鍵的問題,從以往討論「認 證制度可以影響終身學習?」課題,到現今「我們如何能夠善用認證制度, 以激勵民眾終身學習?」,都屬於觀念上的重大突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

「學習:內在的財富」(Learning: the Treasure Within)中強調,教育政策需

保障全民終身學習權,其中包括全民學習成就之認證,使民眾有再學習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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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繼續教育、學校外的學習成就獲得採認,習得之學分推薦、累積與轉換 等。 我國終身學習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激勵國民參與終身學習意願,對 非正規教育之學習活動,應建立學習成就認證制度,並作為入學採證或升遷 考核之參據。主管機關乃訂定「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提出系列 規範與策略,據以落實。衡諸國內外認證共同趨勢,重點均以整合正規、非 正規教育體系的學習成就網絡,讓彼此得以相互交流與認可。 本文希藉對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內涵、理論模式之整體探析,透過操作 上的檢證,包括應用專家訪談與德懷術之實徵研究結果(彭致翎,2006)。 其訪談對象含社會、成人教育學者、公私立大學學術或行政主管、社教館所、 民間機構團體主管共7 位,並擬具我國推展學習成就認證之研究意見調查問 卷,以德懷術徵詢專家意見加以驗證分析,包括教育領域學者、教育行政人 員、大學校院學術或行政主管,社教機構、民間機構團體與社區大學主管等 方面計19 名專家,俾據以評估並建構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可行 途徑。

貳、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意涵、功能及必要性

一、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意涵

(一)非正規學習 本文所稱非正規學習,在概念上,係指以學習者需求為導向,在正規教 育體系外所進行之有目的、有組織、有計畫的學習活動。操作上,主張非正 規學習亦觸及非正式、經驗學習概念(Bjornavold, 2001; Colardyn, 2002), 以為與正規學習之區別。 (二)學習成就認證 學習成就認證係指鑑定、評量,及承認透過各種教育、工作,或休閒所 習得之知識技能的過程(Cedefop, 2000; Colardyn, 1996; McKelvey & Peters, 1993; OECD, 2007)。本文所指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係針對學習者在正規 教育體系以外,經由其他學習途徑所習得之知識、技能,並透過機構或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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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所獲得之學習成就,經由具法定授權之有權者採認並授予相關的證明。

二、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功能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功能可從學習者、提供者與社會等觀點論之,其 中提供者又分為機構與企業,茲列述如下(王文瑛,2000;Colardyn & Bjornavold, 2004; McKelvey & Peters, 1993; OECD, 2007):

(一)對學習者而言,包括肯定學習,激發學習動機並促進永續學習; 每一個學習成就,有明確認定、評量比重與優先順序;建立適合個人的終身 學習計畫,有效管控並主導自我學習;社會認可學習成就;容許學習成就在 學習機構間進行累積轉換;工作者可向雇主展現自己的知能;有效減少重複 學習;學習並提升不同專業知識技能,有利生涯規劃轉換等。 (二)有關訓練提供者方面,其中對高等教育機構而言,包括回應社會 變遷,並對學習者已知的學習予以認可;與企業界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作為學習進修之資訊;讓教育資源更為有效的運用。另外,對企業雇主而言, 包括對應徵工作者及員工,有較清晰的方法,呈現其資格技能;藉此作為獎 賞、升遷之參據;提升人力資源發展等。 (三)對社會而言,包括型塑學習文化,提升公民素養知能;整合終身 學習系統促進彼此交流;減少學習資源重複浪費情形;促進社會教育學習機 構蓬勃發展;提高市場生產與競爭力;協助弱勢族群,提供多元學習管道等。 綜上,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的功能,分為下列八方面包括:(1)激 發民眾參與學習;(2)改變民眾學習觀念,讓不同學習管道,都能獲得公平 認證與發展的機會;(3)鼓勵個人求取生活與工作新知,免於落伍;(4)鼓 勵累積學分,進而據以獲致文憑或取得資格,使學習成為永續的活動;(5) 使正規、非正規、非正式的教育活動,彼此間產生交流,形成統整的有機體 系;(6)鼓勵不同機構或地區間的教育活動交流與合作,以增廣視野,加速 個人潛能開發;(7)有助於達成終身學習目標,進而建立學習社會;(8)有 助於公民素質提升,有助於社會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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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必要性

終身學習思潮,向來能左右當代價值與未來趨勢,茲闡述析論非正規學 習成就認證之必要性。 (一)透過學習成就認證型塑學習社會價值 OECD(2001, 2007)明白指出,終身學習之特徵,包括下列各項重點: (1)提供系統的學習觀:終身學習架構重視正規、非正規與非正式學習機 會之供需;(2)學習者為中心:終身學習策略以學習者需求為核心;(3)重 視學習動機:強調學習者學習動機,重視自我導向學習;(4)教育政策多元 目標平衡觀點:政策發展考量國家經濟、社會文化、個人及公民身分等目標。 而終身學習理念之實踐,則有助於學習社會之建立,且學習社會係以個人為 學習的主體,重視其學習自由及選擇。 王政彥(1998,2002)分別自學習基礎、精神、要件、生機,以及活力 等面向,闡釋學習社會之重要特徵,包括:(1)學習社會的基礎,在於學習 權利的保障;(2)學習社會的精神,在於學習機會的公平;(3)學習社會的 要件,在於學習資源的豐富;(4)學習社會的生機,在於多元學習管道的連 結;(5)學習社會的活力,在於學習參與的普及,即終身學習應與生活密切 結合,並內化為個人認知與動力。 學習社會是創造個人可隨時隨處學習的社會,強調經由各種管道的學習 均擁有其價值,自我學習、工作經驗及其他學習管道所得之成就,透過適切 評量予以認證。各種開放學習的機構、入學的多元管道、多元化的學習方式 及學習成效相互採認,以有效改善文憑及升學主義之弊(楊國德,1997)。 換言之,將個人從學校、工作、組織及教育活動等所獲得的知識技能予以彙 總,並以零存整付的方式取得成就認證,其肯定學習者之學習經驗與成就, 不需依賴正式學校教育環境,故認證不僅是促進個人以終身學習觀點看待學 習,且更使生命充滿了學習的機會(OECD, 2005)。 學習社會需要更多彈性的認可與證照系統,諸如非正規學習的認可、評 量等,被視為證明彰顯能力強而有力之方法,且其具有可累積、可攜式的特 性,而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的連結,也可視為關鍵能力目標之具體實現 (Bjornavold, 2001, 2002)。若重新檢視目前文憑或資格取得方式,學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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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重新界定並賦予價值,學習不管是在何處獲得,學校內外的學習成就均 有其存在的價值。 (二)社會變遷影響學習成就認證機會 強調社會變遷理論中,有關後福特主義(post-Fordism)和彈性的專門 化(flexible specialization)的概念顯示,資本主義透過更大量宰制經濟生活 的各層面,在全球競爭與資訊科技等帶來工作組織的改變,造就從物質生 產,逐漸轉變成以人力資源為基礎的生產和服務的結果,伴隨未來任何可能 的發生,諸如證書、知識、技能及傳統上學術與職業學習的分化,需要重新 界定(丘愛鈴等譯,2004)。學術與職業的學習分化,反映勞心勞力持續分 化的社會功能,以及分化中的再製。國際研究亦顯示,克服勞心勞力的分化, 必然面對嚴重的阻礙,非僅只反映政府保守的心態,終身學習對於提升國家 經濟競爭力雖日漸重要,但其與學術科目專門化的孤立,以及工作職業學術 分化的途徑並不能相容。自1980 年代以後,個人的經驗與經濟變革已密切 交織融合,教育並非只為了個人的發展,亦非只為就業訓練,故課程之設計 應融合工作經驗(強調實務能力)、生涯輔導(包含知識博雅),未來的課程 需要一個納入所有形式工作的課程架構,作為同時發展知識和技能兩者之間 的基礎(丘愛鈴等譯,2004)。故透過課程整合之設計,及學習成就的認證, 以符合學習者多元需求,並使學習機會更廣為開放。 (三)知識經濟普及創造學習成就認證日受重視 1970 年代後,發展形成相互依賴且競爭的全球化經濟,勞動市場之重 建與社會轉型,促使對於技能訓練、回流教育之需求日增,各種學習成就認 證問題遂引起重視(胡夢鯨,1998)。知識經濟興起,使經濟與教育更緊密 結合,國家經濟繁榮的決定因素,由自然資源逐漸轉移到人力資源,隨著知 識域趨成為持續革新過程的一部分,新知識生命週期逐漸縮短,持續不斷地 學習勢為必要。而人力資本理論更認為,知識產業主導經濟,學習為生產之 必要手段,為因應瞬息萬變的社會,教育學習成為未來投資的關鍵。 (四)學習觀點的多方論述活化學習成就認證機會 1.學習與知識 學習是一種將經驗轉化為知識、技能、態度、價值和信念的歷程,而經 驗產生自人類生活與時間、空間、社會和人群關係的交互作用下,因此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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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對生活經驗賦予意義或尋求瞭解的過程(引自王秋絨等譯,2002)。故學 習是脈絡性的,在社會情境中,知識與能力是參與實踐社群的結果。在社會 脈絡中得到學習經驗,學習可以是正規、非正規或非正式的學習,也可以是 有意或是無意間的學習,學習不能被分割為片段支離的知識,學習是對改變 的反應,但學習也創造改變,不僅是延續既往知識技能的複製,亦是重塑再 造與更新(Bjornavold, 2001)。 建構主義認為,知識是由個人與文化之建構,學習是一種過程,諸如 Bruner 主張知識體系之漸進性與邏輯性,建構新的知識是構築於既有的知識 基礎上,透過個人不同表徵方式達成理解;Piaget 認為知識是由個體不斷進 行認知的基模(schema)同化、調適與改變,是由學習者主動建構。既然學 習是相嵌於社會脈絡中,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活動,學習非侷限於學校教育 內,事實上,學校教育僅是學習的小部分,Illich(1973)認為個體的學習, 大部分是來自生活參與的結果。人與世界的互動形成知識,各種知識無論來 自學術殿堂的知識,或市井小民的經驗智慧,皆在平等的基礎上相互競爭, 判斷的規準是實用性、有效性,在此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知識體系中,社會應 學習看重學習者經驗與體驗,並尊重其他文化,欣賞彼此差異,故朝向知識 去階層化,即對於正規學校教育以外,所習得隱晦性、實務性、溝通批判應 用及創發原生性(endogenous)性質的知識技能,相較於傳統教學中科學、 分析、抽象的學術知識,正規學校教育與非正規學習雖有差異,然具有存在 相同的價值(王文瑛,2000;王世哲,2005)。對不同種類知識應賦予價值 並給予肯定,合法化其他的評價規準。 如將教育分為正規學習、非正規學習及非正式學習,其中在正規教育系 統中,學習者依規定,達到預期設定的水準,即取得相關的證明文件,獲得 認證。然於正規教育以外更廣泛的非正規或非正式學習成就,僅有部分的學 習可取得證明或採認,亦難獲得社會普遍認同。在終身學習的社會中,有 80%的學習屬於非正規學習,如此諾大學習領域在「量」上遠超過正規教育, 就「質」方面言之,亦顯現其獨特性及存在價值。只對傳授個人知能之正規 學習給予認證,對於更廣泛範疇之非正規學習成就不予採認,並不合理公平 (黃富順,2005;楊國德,2005;Colardyn, 1994),使不同的學習管道均能 獲得公平發展之機會,較能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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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習動機

根據學習循環理論,學習初始是基於引發學習者學習動機,經由學習所 獲得相關知能發展的成就記憶,將激發次一波更強烈的學習動機興趣,俾啟 動下一學習循環,影響學習循環持續開展的兩個關鍵,學習動機與學習成就 緊密結合,並相輔相成(楊國德,2000;Rose & Nicholl, 1997)。成就認證 可持續激發個人學習動機,產生進一步學習循環,透過永續學習之論點,促 進自我不斷創新與成長。 3.經驗學習 經驗學習是指學習者將經驗轉化為知識、技術、態度、價值、情感、信 念的歷程,其以Dewey(1963)的進步主義哲學理念為根基,認為教育即生 活,生活就是發展,發展成長即生活;教育本身無終極目的,而是經驗持續 不斷地重組、再造與改變的歷程,故經驗是學習的基礎,也由於教育是終其 一生,所以教育學習,不應在一個人離開學校後即停駐不前。 從經驗學習的本質瞭解,成人經驗是整合而多樣的,當經驗需轉化為知 識,轉化為學習成就時,必須審慎思考,以人訂定的有限學科概念,來界定 無窮經驗而來的學習,顯有不足之處。傳統學校傳授的是套裝知識,即是將 世界整體樣態經篩選後抽離個人特殊經驗,存留較被公認之材料,再予分門 化、客觀化、抽象化、系統化甚而標準化製成知識體系,長久忽略最真實的 經驗知識,而此是以學習者為主體,以人為核心參與知識建構之歷程(黃武 雄,2003)。就學習者而言,對先前學習經驗之採認,代表學習者的起點行 為,可作為進一步學習的基礎與瞭解,是教師決定教學目標、設計課程及教 學活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學習者來說,亦為選擇合適學習內容,以及規劃 學習進路的有利條件,有助於提升學習。 綜上論之,學習成就或結果具等值的角度觀之,除正規教育外,應鼓勵 非正規、非正式學習,其學習成就應得到合理之認證。正規學習成就可以認 證,係認為學校教育過程具體且可觀察,而非正規或非正式學習過程,往往 不明確,無法切確瞭解學習之進行,故無法以同等待遇視之。學習社會的評 量強調多元彈性,學習既然不限於傳統學校中,學校外更廣泛的學習均應予 肯定重視,因此,重要的是知道什麼,而非如何知道,並採認其學習的成就。 在終身學習的社會,強調經由各種管道的學習,均有其獨特的價值及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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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將使傳統的學歷及文憑漸失其獨占的價值。成人學 習者可在正規教育體系以外,經由其他學習途徑,從事與課程或其他相關連 所習得之知識、技能,透過機構或經驗累積所獲得之學習成就,這些學習成 就經過適當的評量,應給予適當的認可憑證,如學分及學位(CALEC, 1998)。此種學習成就認證制度,允許個人在不同的資格認定與學分系統間 進行轉換;學習者有較大的選擇,決定何時學習、何處學習、學什麼以及如 何學;協助成人各種學習機會的獲取,以增進學習動機並進而促進學習循環 而永續不斷地學習。 學習者為主體之終身學習,是當前主流的價值,基於自由平等,以及品 質考量,俾達到學習社會的願景。故政府應提供人民接受終身學習的機會及 管道,建立、維繫並支持一符合人民與社會需要適性整合的學習體系,使民 眾透過不斷學習,開展潛能以發展自我成長實現。學習社會落實有賴正規、 非正規學習體系之統整銜接,而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可促進實踐學習社會之 建立。

參、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取向與外國借鏡

一、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取向

有關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取向,茲依認證途徑、認證經驗之觀點區分具 體列述如下: (一)認證途徑觀點 依認證途徑觀點,可區分機構、課程、個人及整合取向等4 種(郭麗玲, 2000;楊國德,2000;Colardyn, 1996): 1.機構取向-針對機構之宗旨、師資、課程、設備等,經過評鑑予以 認證,凡參與該機構開設課程結業或畢業的學員,其學習成就因而得到對等 的認可。如我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對學習認可的設計。 2.課程取向-對特定的教育或訓練課程方案,經由公信力之認證機構 審核予以認證,參與該課程學員之學習成就可獲得認證。例如英國197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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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大學機構課程學位之認證或文憑頒授;澳洲的資格認證架構制度(The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以及我國大學院校之推廣教育課程、 非正規教育課程的認證均屬之。 3.個人取向-針對個人在正規教育以外,透過修習教育機構課程或經 驗學習所得之知能予以認證屬之。其中有關取得認證方式,又可區分為考試 及抵免取向。(1)考試取向:由國家或機構所辦理之檢定考試,凡合於報 考資格者均可參加,不論其學習的歷程或背景,通過合格者獲頒證明文件, 對其學力或能力予以認可,例如同等學力鑑定、專業技術能力或特殊才能檢 定;(2)抵免取向:由學習者累積學習成果紀錄,以學習護照或學習卡予 以登錄,隨著學習者生涯發展需要,可將累積的學習紀錄,向有關教育機構, 或有權認定資格的機構提出認證、轉換與申請採認,作為抵免學分的認定, 例如大學跨校聯盟之學分累積及轉移。 4.整合取向-將上述機構、課程、考試、抵免等認證予以統整,結合 正規教育學歷與其他非正規教育之經驗學習,或教育訓練證明,建立一整合 取向的學習成就認證制度。除允許正規教育系統內之學習可分段研修累積 外,亦承認學習者於正規教育系統外所獲取之資格證書,使非正規學習的成 就能獲採認並納入學歷證明之採計,例如南韓的學分銀行制度即屬之。 (二)認證經驗觀點 所謂認證經驗觀點,係以採認學習者經驗為基礎的概念,區分為學分交 換以及發展模式(Butterworth, 1992),茲列述如下:

1.學分交換模式(credit exchange model)

強調學習的結果首重於歷程,針對學習者之先前學習成就,達成教育機 構課程目標,其所提出之有關證明,予以評量後採認並轉化成學分,且有階 層體系,可在不同職業及機構間相互對應轉換。如英國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 (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NCVQ)即採此模式,又 稱為能力本位(competence-based)模式。主要係基於行為主義知識論,主 張知識技能是客觀且可分段測量,然以複雜之職業資格認定,遽然判斷其學 習成就,是否能達成課程方案的目標或水準,除評量困難與高挑戰度外,對 學習者整體能力剖析相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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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展模式(developmental model)

強調經驗學習對學習者之意義與價值,而非僅是將經驗予以採認授予學 分。除要求學習者提供學習成就之紀錄檔案,或能力證明外,尚需對學習之 歷程、成就反思與自我評核。經評量者可透過晤談、寫作等多元評量方式予 以採認,且採認後的學分,可在不同機構間轉換。該模式係由英國國家學歷 頒授委員會(Council for The National Academic Awards, CNAA)所建構發 展。其係基於建構主義知識論之觀點,主張知識是學習者自我建構,經由轉 化、調適並內化成自我的認知系統。

二、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相關國外借鏡

(一)南韓、澳洲、美國、英國、歐盟推動情形 各個國家雖然在運作方式迭有不同,但均試圖建構增加學習管道、發展 彈性評量證明,以符合社會及終身學習需要。茲就推動之理念目的、運作機 制、認證單位、範疇內涵、認證效益等方面,進一步列述之: 1.理念目的方面 南韓實施學分銀行制度,旨在結合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的學習成就, 以開放成人學習高等教育為主軸,提供成人進入及完成高等教育,取得學位 的另一種管道,同時亦對正規、非正規學習機構進行連結整合,充分達到水 平連絡與垂直統整,發揮學習資源之最大效益(Kee, 2002; KEDI, 2004)。澳 洲以無縫的終身學習體制聯合教育與職業技能訓練系統,使民眾得以在教育 訓練、工作職域相互採認轉銜,透過資格認證標準設定,將有限的教育職業 訓練資源運用最大化,讓從不同管道之教育、工作和生活習得之知識技能得 以銜轉,培養提升民眾之競爭力,並促進國家經濟發展(AQF, 2005)。 美國、英國對於非正規學習之成就,納入正規教育系統之採認、累積與 轉換,又英國在政府政策的主導之下,亦建立以能力本位、產出導向之職業 教育訓練體系,進行先前學習經驗成就認證(Challis, 1993; HEQC, 1994)。 歐盟除將學習成就認證列為終身學習品質15 項重要指標之一外,更於 2005 年提出「邁向歐洲的終身學習資格架構」,及學習成就認證共同原則,藉由 終身學習護照對於學習者獲得知識技能之紀錄予以累積轉換,在此資格架構 內不同國家、教育系統間得以承認,促使個人運用及發展既有知識,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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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積極的公民,以及促進各會員國合作,進而型塑學習社會(EU, 2005)。 2.運作機制方面 政府機關優勢主導認證,政府機關是主要的推動者,包括南韓、澳洲、 英國。英國對學習成就認證的推動,受到美國的影響頗大,但英政府在此項 政策推動的主導性,大於美國。美國推動的主體在於「大學教育委員會」的 「成人學習與教育認證中心」及各高等校院(CALEC, 1998)。政府直接扮 演的角色較少,英國政府則有此方面的政策宣示,更有助於學習成就認證的 推動。徒法不足以自行,為了確保去集中化的教育系統合法性,更重要的是 利害關係人的自願承諾,參與認證系統之規劃、實施與發展,及相關法令的 制訂。如南韓透過經認證之民間機構或團體、各大學校院推廣教育中心等, 包括技能訓練、人文博雅等課程以整合正規教育系統。 澳洲政府審核訓練機構執行先前學習的認證,民間機構、企業推展採認 其為繼續學習的路徑,相關決策運作包含大學校院、企業工會、社區、政府 行政相關部門等代表參與;歐盟訂定共同認證之原則,強調認證過程中須包 括適當層級的利害關係人參與。英國高等教育機構與擴充教育機構合作,使 學習更為彈性,對有心進入高等教育的民眾提供更彈性開放之管道。 3.認證單位方面 南韓學分銀行制度,負責決策者為教育人力資源發展部,而執行與督導 認證及主要運籌帷幄的單位,為教育發展院終身教育中心。美國在國家教育 委員會下設有成人學習與教育認證中心,致力推動成人經驗學習、跨越機構 學習之認證,以累積轉換獲得學分學位,及認證之評量方法與程序。英國在 國家學歷頒授委員會時期建立學分累積與轉換系統,將先前經驗學習、非傳 統大學之多元技術學院或擴充教育學院所頒發之證書進行認證,納入高等教 育學分承認與累積轉換之採計,以獲頒學位(Challis, 1993, 1998; Davidson, 1992; Layer, 1993)。此外,另有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將職業能力依其體系 規劃設計參照架構,進行學習成就之認證(HEQC, 1994)。 4.認證範疇與內涵方面 南韓的學分銀行制度,透過市民學校、企業學校、企業大學及推廣教育 課程整合正規教育系統,兼顧成人博雅及人力資本的課程,大學認可成就抵 免學分,亦有透過自我學習系統通過考試累積學分或取得學位。澳洲國家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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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認證系統,需要學習機構及教育提供者,依照國家資格系統標準,提供課 程及資格並認可先前學習。認可的提供是以學分的形式,且是正規資格或文 憑,包含對於技能、知識及能力之認可。藉由技能評量,學習者可得到學習 成就的證明,包括正規、非正規的教育訓練、工作經驗或是一般的生活經驗, 可作為完整的資格學分證明,或是部分資格完成的聲明。 5.認證效益方面 非正規學習的評量,認證品質固然很重要,但是非正規教育學習的證明 以及其合法性亦是關鍵課題。南韓將非正規學習納入終身學習系統規範並予 以法制化;關於教育訓練的模組化方面,澳洲則係基於工作本位的學習整合 教育與訓練系統,代表正規教育與經驗學習之整合,英國國家職業資格委員 會所發展的學分交換(或稱能力本位)模式則是以產出導向、以績效為本位 的教育訓練模式。 (二)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系統 OECD(2007)指出,一良好的認證系統之特徵,包括和勞動市場薪酬 有明顯的連接;確認何種學習可以被認可;部分累進資格,可與另一軌道相 連接;為規範進入職域的一部分;提供學分以和其他認證系統轉銜;獲得社 會公認的規則或規範。此外,為確保認證系統支持終身學習的改革達到最佳 狀態,各國多認為尚涉相關策略,茲彙整如下表: 表1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系統相關策略 項目 策略 增加認證之彈性與反饋 1. 增加學習方案的彈性 2. 學分轉換與抵免 3. 建立可攜式的認證 激發民眾學習、克服學習障礙 1. 認證系統的成本低廉化 2. 促進教學創新 3. 增加學習者的選擇 4. 強化認證資訊與學習指導 適度聯結教育與工作 1. 提供認證作為學習成就結果 2. 對受雇者能力之認可 3. 建立可攜式的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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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認證管道多元開放 1. 提供學分轉換 2. 創造認證新入徑 3. 認證系統的成本低廉化 4. 認可非正規與非正式學習 認證系統透明化 1. 鼓勵利害關係人參與 2. 認證系統最大整合化 建立認證架構與路徑 1. 明確之學習路徑 2. 學分轉換 3. 認證作為學習成就結果 4. 認證系統最大整合化 確保認證系統品質 1. 督導認證系統 2. 鼓勵利害關係人參與 3. 檢討與反饋 4. 認證單位之公信力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OECD(2007)研究更進一步指出,對於認證系統具有影響力的機制, 包括:(1)有力的機制-提供學分轉換;鼓勵利害關係人參與認證系統; 認可非正規、非正式學習;建立認證架構;創造新的認證路線。(2)改變的 機制-建立認證架構;學習認證之連接反饋;投資教學創新。(3)支持的 機制-監督管理認證系統;建立認證架構;投資教學創新;認證作為學習 的成果;強化認證資訊學習指導等。

肆、建構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可行

途徑

一、現行推動情形

中央主管機關依終身學習法訂定「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據 此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自95 年 11 月開始試辦 3 年。凡社會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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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文教性質之人民團體及基金會等均可申請,先從人文、藝術、社 會科學及自然科學(無涉及實驗、實習)大學程度之學分課程進行認證,並 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中心辦理認證作業。鼓勵措施包括民眾 若修習通過認證之課程,凡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年滿 22 歲以上,修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缺課未超過總上課時數六分之一,將核 發學分證明書。修習認證課程累積達40 學分以上者,列入報考大學同等學 力之資格,大學校院得承認經認證之課程學分,辦理學分抵免;持有學分證 明者,亦得依學校、機關、機構或團體之規定,申請列入進修時數,並作為 升遷考核之參據(教育部,2005,2006)。 目前國內推動主要以課程取向的認證為主,透過有結構的非正規教育課 程經認證後,滿足正規教育體系的入學資格要求。綜觀現行非正規教育課程 認證規劃,在實施方面,有試辦階段,符合認證之漸進式原則;在認證品質 方面,由學科領域專家進行認證,課程、師資、設備等符合學術規範要求者; 在認證程序方面,作業流程相當明確;在認證效力方面,開啟不具入學資格 之成人修習高等教育課程之新管道等優點。 筆者就黃富順(2005)所提若干論述,進一步詮釋相關有待積極克服與 待釐清的重要概念,包括下列各項重要議題,茲列述如后: (一)僅限於課程認證,未符終身學習法精神 綜觀終身學習法係對非正規教育之學習活動,應建立學習成就認證制 度,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亦以學習成就認證為名,然就其內容觀 之,僅規範對於課程之認證,其是輸入導向,針對機構開設之課程認證,非 以學習者為中心,且限於未來式,對於先前之學習成就並未予以認證,就母 法言之自有落差。 (二)認證機構非為專責單位,效率公信有待考驗 課程認證僅採委辦方式,是否足堪負責有關認證審查、評鑑、研究與發 展等繁重任務,其執行效率及公信力尚待考驗。 南韓學分銀行制度就決策與執行單位,權責相當明確,負責決策者為教 育人力資源發展部,執行與督導認證作業,以及主要運籌帷幄的單位,為教 育發展院終身教育中心。決策為中央機關層級,有利於上令下行政策之推 展;執行層面為教育發展院,除辦理機構課程評鑑認證、核授各地方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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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送之學分認證申請、除管理學分登錄資訊系統等外,長期從事終身教育的 發展研究,對學習成就認證制度之檢討、評估、規劃與實際運作等,甚具統 攝理論實務發展並濟之效。 觀諸國內現況,類此規模之國家教育研究院尚處籌備階段,檢視其組織 規模與相關業務運作,似尚未就終身教育研究有進一步之規劃。為發展學習 成就認證的課程規劃與評鑑、學分的累積轉移等統整事項,從長遠發展看, 宜設專責機構或委由客觀超然的機構或組織辦理。 (三)鼓勵措施欠具體明確 辦法中有關認可學分之作用,僅作原則規範。其中諸如:如何列入進修 時數、如何作入學採認、升遷之參據亦仍待具體落實。又配套措施多為獎勵 表揚,促使大學校院、民間機構團體積極配合,似顯誘因不足。 (四)督導評鑑工作尚待落實 有關認證機構之組織、功能、任務、人員編制等,並未於非正規教育學 習成就認證辦法中規範,課程認證作業機制,亦僅規定提出申請時間及程 序,其實施的監督機制、課程範疇、種類,及認可證件之核發等多未觸及; 又當前教育部所設置之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委員會是否為常設性質,聘任委 員在專業性與代表性方面,難免受外界質疑,對認證機構之督導與評鑑,難 發揮有效監督的力量。 (五)認證標準與作業規範尤須審慎建立 當符應課程與學習者多元彈性需求之同時,為確保課程認證之品質,認 證課程應建立客觀標準;認證作業應力求公平公正,並建立完善之評鑑機 制。南韓學分銀行制度,在課程標準之研擬方面相當完備,包括學分認定、 師資、設備等,可作為我國訂定相關標準重要參據。 教育部分別在2006、2007 年針對民間機構團體、大學校院、社區大學、 縣市辦理多場座談說明會,與會人員多數表示,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是推動 終身教習的一大突破,政策立意良善,希望能成為提供高等教育接軌的另一 項選擇管道,惟政策評估階段,政府宜多傾聽民意,保有非正規教育彈性多 元、開放的精神,利用多元學習的方式取得學分證明,方能真正落實終身學 習理念。相關建議諸如:(1)實務運作之時效、學分有效期限應酌予延長、 學員資格之應用再予放寬等;(2)加強對大學校院之宣導,讓其瞭解非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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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課程學分採認的方式,促進大學校院與非正規學習機構之策略聯盟或合 作;(3)採行試辦模式,例如空中大學或進修學院先行採認非正規教育課程 認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2006,2007)。

二、建立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途徑

經透過質化與量化研究,包括訪談、德懷術之應用,藉由對主要先進國 家認證學習成就推展之探討,並試以開放系統理論觀點研擬我國成人非正規 學習成就認證之可行途徑。就系統所包含的要素為:(1)輸入(input):學 習成就認證的理念、目的,經費資源之投入等;(2)過程(process)(內在 架構與機制):學習成就認證的取向、認證原則與運作機制;(3)輸出 (output/outcome)(學習結果與成就認證應用):學習成就認證之範疇、評 量及其效力;(4)回饋(feedback):持續評估檢討,以為系統架構活性功 能,有下列各項重點(彭致翎,2006): (一)以個人為主體之整合取向 終身學習係以學習者為主體,而整合取向的資格認證,除改變傳統正規 教育以直達車的方式,完成學業取得文憑,代之以允許逐步累積學習,零存 整付的方式以獲取學歷證明。此外,透過課程模組化之設計,使課程更富彈 性,俾符合學習者之需求與選擇,且可結合正規、非正規學習資源,發揮最 大效益。透過實徵研究顯示,發現適於我國推動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取向 為「整合取向」,其結合個人、機構、課程等認證取向之重要特質並予以統 整。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應包含下列10 項原則,其分別為品質保證;客 觀公平;自願性;充足的資訊;輔以適切的輔導與諮詢;漸進式實施;內容 彈性多元;作業流程簡捷;利害關係人參與多元化;收費低廉等。 為達與正規教育連接轉銜,課程認證包括下列5 項原則:(1)須具有同 等正規教育之水準與內容;(2)認證過程中充分允許持續改變或改進,以回 應學習需求;(3)須符合學術規範,諸如在品質、名稱、時間、歷程及內容 上應符合學術規範,且在情境設施上,包括師資、設備等亦應作同等要求; (4)須由學科領域專家來認證學習成就;(5)認證應允許不同之成就可相 互比較評量,且認證學習領域範圍應廣泛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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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個人之認證原則,包括:(1)要求學習者提供學習成就之紀錄、學 習檔案,或能力證明外,且須藉由對學習之歷程、成就進行反思與自我評核, 期能不斷進步成長;(2)無論參與那一種形式的學習均能獲得認證,涵括形 成性的認證和總結性的認證;(3)對於學習者先前的學習成就若達到教育機 構課程目標,其所提出之有關證明,透過評量後予以採認並轉化成學分,可 獲正規教育的採計承認;(4)學習者應享有自主選擇權,決定何時評量、何 處評量、評量什麼,及如何評量;(5)學習者應享有參與學習成就評量與認 證工作之權利。 又學分認證範疇,包括課程學分(結構性的課程)、證照學分(證照與 檢定證明、學力檢定考試通過之證明)、經驗學分(職場實務工作所獲取之 經驗學習);其中課程之認證,包含職業、博雅、生涯進階以及配合個人發 展任務取向之課程。認證之效力,包含:(1)作為專業繼續教育之憑證,和 正規教育接軌轉銜(作為大學校院入學錄取參考條件、抵免學分);(2)對 個人授予特定學位,如比照大學畢業同等學力之學位(作為研究所入學錄取 參考條件、抵免學分);(3)作為取得某項重要能力分級之證明,以為工作 上升遷考核或加薪之依據。 我國現行試辦階段雖屬課程認證,未來宜採循序漸進,由課程認證到個 人認證,由知識認證到經驗、技能認證,以及學分至學位整個機制之建立。 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可行途徑以圖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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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學分銀行模式建立正規與非正規教育之等價銜接轉換機制,並 應能自成一體系 學分銀行模式係指透過機構、課程及自我學習等之非正規學習,除可與 正規教育相銜接整合外,其累積達一定程度之學習成就,由中央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或法定授權機構授予學位或頒給證明。運作機制方面,政府應為政策 規劃、監督及鼓勵推動者角色,主導規劃制度;大學校院為夥伴參與、技術 規劃者之角色;民間機構團體則為夥伴參與、訂定自律規範及技術規劃者之 角色。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訂定認證之法源、程序、實施內容 (範疇、原則、標準、學分累積與轉換機制)、效力等,交由專責辦理認證 之機構(構)執行之。 有關認證單位方面,首要考量由政府作最具公信力,其次為政府捐資設 立專責之財團或社團法人辦理。微觀部分,包括認證委員會之運作,應有任 期制、包含不同領域,諸如政府機關、民間機構團體、大學校院等方面之代 表。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流程雛型詳見圖2 所示: 圖1 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可行途徑 輸入 input 過程(內在架構與機制) process 輸出(學習結果與成就認證應用) Output (outcome) 取向 整合 機構 課程 個人 運作機制 認證單位 (機構) (課程) (個人) 轉化學分 認證原則 學分累計 課程學分 證照學分 經驗學分 累積學分 授予學位 入大學資格 抵免大學學分 入研究所資格 升遷考核 抵免研究所學分 範疇 與正規教 育接軌 理念 目的 資源 投入 企業機構 採認 效力 評量 回饋檢討 Feed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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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流程 教育部 認證範疇 認證原則 認證標準 認證效力 訂定法源 受 理 認 證 申 請 (機構、課程、個人) 辦 理 認 證 不通過 通 過 申請 認證 抵免學分 大 學 校 院 參加大學入學 參加研究所入學 正 式 入 學 抵 免 學 分 畢 業、授 予 學 位 認證委員 會 授發學分證明 累積學分頒授 學位證書 專責辦理 認 證之機關 ( 構 ) 頒證 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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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論與建議

(一)建構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刻不容緩,以落實終身學習 建立非正規學習成就的認證,除有助於滿足學習者不同的需求,提高其 參與不同學習的興趣,激發再學習的動機意願,同時,也能改變學習觀念, 讓不同的學習管道,均能獲得公平認可與發展的機會,進一步促進正規、非 正規、非正式的教育活動產生交流,俾藉以形塑具統整功能的終身學習有機 體系。學習成就之認證已蔚為各主要先進國家當前重要之議題趨勢,目前我 國已具有實施學習成就認證的基礎條件,且非正規教育課程之認證已正式試 辦推動,若干配套措施並應予正視及調整,以求周延。 (二)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理念,強調透過終身學習方式,以因應知 識不斷之創新變化外,並透過不同管道的學習成就適當評量,給 予認可憑證 為因應訊息萬變、知識經濟與科技日新月異的社會,終身學習勢為所 趨。終身學習重視多元彈性的評量,強調經由各種管道的學習均有其獨特的 價值及功能,透過生活及工作經驗學習也可以獲得相同的知識與技能,學習 既非僅侷限於正規教育,學校之外更廣泛的學習均應予肯定重視,重要的是 知道什麼,而非如何知道,並採認學習的成就,讓真正的能力展現等同於正 式文憑的價值。 (三)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旨要建立正規與非正規教育之等價銜接轉換 機制,且具有彈性、穿透力的學習系統 透過非正規學習所習得的知識,與由正規教育系統獲得的知識,具有等 價性,在等價基礎上,非正規與正規教育之學習成果認證得以相互轉換。非 正規學習成就認證最主要目的,首推能夠促進正規、非正規的教育活動彼此 產生交流,讓不同型態的教育,結合成一個緊密的有機體系,讓不同管道習 得之知識技能可以銜接轉換,並能與正規教育體系相融合;鼓勵學習者由各 種管道累積學分,進而獲致文憑或資格,透過外在誘因,使學習成為永續的 活動。為達成此目的,需建立正規學習、非正規學習成就轉換之等價機制, 藉由水平之整合,使學習者有更多元的選擇發展機會,能在正規與非正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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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自我與彈性學習間,更自由的銜接與流動。 (四)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連接不同教育資源,發揮有限資源之最大效益 由於正規、非正規學習系統之間彼此缺乏聯繫銜接,公、私部門之教育 資源有重複投資現象,透過學習成就認證機制之建立,具有誘導鼓勵作用, 促進教育學習機構正向互相競爭,並透過課程、師資、學習內容之認證評量, 提升教育學習之品質。 (五)推動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具有社會深層價值涵泳 就社會層面而言,包括:「促進正規、非正規的教育活動,且彼此產生 交流,讓不同型態的教育,結合成一個緊密的有機體系」、「激發全民參與學 習活動,建立終身學習社會」、「結合不同教育資源,以減少投資浪費並發揮 最大效益」、「補充正規教育之不足」、「促進社會融合,以涵養具主動參與特 質的公民」、「培育民眾積極人生觀,建立社會核心價值」、「協助並提供弱勢 群體或個人提升競爭力」、「提升並厚植公民關鍵能力或素質」、「創造不同需 求與價值,促進人力資源的整合」等。 (六)推動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具強化個人多元的機會 就個人層面而言,包括「讓不同管道習得之知識技能可以銜接轉換,並 能與正規教育體系相融合」、「鼓勵學習者由各種管道累積學分,進而獲致文 憑或資格,並透過外在誘因使學習成為永續的活動」、「肯定自我價值,激發 內在之學習動機,促進永續學習」、「促進個人多元化的成長」、「彰顯知識技 能的可預見性,瞭解個人的能力與擁有的證明相契合」、「建立勞力市場技能 的可攜帶性價值,有利於就業、升遷或生涯之轉換」、「強化知識技能,以提 升職業競爭力」。 (七)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範疇包括課程、證照及經驗學習,並兼顧 認知、情意與技能 在課程認證內涵方面,課程之設計應融合工作經驗、生涯進階、博雅人 文及配合個人發展任務等,為免淪為僅限於工具性的技能訓練,內容應兼顧 認知、情意與技能。 (八)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兼重品質、自主、多元及創新原則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原則,應兼重品質(客觀公平、充足的資訊、作 業流程簡捷、收費低廉、漸進式實施、須具有同等正規教育之水準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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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符合學術規範,諸如在品質、名稱、時間、歷程及內容上應符合學術規範, 且在情境設施上,包括師資、設備等亦應作同等要求)、自主(自願性、尊 重其選擇、輔以適切的輔導與諮詢)、多元(內容兼顧認知、情意與技能、 利害關係人參與多元、認證應允許不同之成就可相互比較評量,且認證學習 領域範圍應廣泛多元)、以及創新(認證過程中充分允許持續改變或改進, 以回應學習需求、要求學習者提供學習成就之紀錄、學習檔案,或能力證明 外,且須藉對學習歷程、成就進行反思與自我評核,期能不斷進步成長)。 (九)從非正規學習特色發展評量與認證之方法,應能自成一體系 非正規學習的屬性既與正規教育者不同,雖可由正規教育學習評量借鏡 援引,但為慎重計,應依其特色發展不同的評量方法,例如對個人經驗學習 的評量應予建立發展,將經驗學習轉換成為技能,打破學歷重於學力的迷 思。非正規學習最重要的是自成一系統,才可以走得出來,否則僅只限於和 正規教育銜接或由大學校院採認,只能算是過程。有關學習成就的評量,透 過似終身學習卡方式、對於非正規學習能力之認定應自訂標準、檢定考試、 學習檔案之整合,以累積學習成就,採取彈性之措施,透過另類證書銜接正 規教育成就。在學習成就評量方法具共識者,包括實作技能評量、學習檔案 或紀錄、相關課程考試、標準化測驗、論文或報告寫作、面談或口試等。 (十)政府應主導規劃學習成就認證,並由民間機構團體與大學校院合 作參與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具正面意義,政府責無旁貸,扮演關鍵主導規劃角 色,並配合社會需求、法規執行之狀況,作適度有效連結。而高等教育在終 身學習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需朝多元化方向調整擴充,方能有效因應各種 變遷的挑戰與衝擊。近年來由於學齡人口逐漸降低,招生困難,大學競爭日 趨激烈;另一方面,為服務社會,促進大學與社會互動,大學校院、民間機 構團體為終身學習重要不可或缺角色,可為合作參與夥伴。 (十一)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效力,包括與正規教育接軌轉銜、授予 特定學位及作為工作升遷考核或加薪之依據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最主要目的,包括使正規與非正規學習聯繫整合。 就個人而言,可提高學習動機,滿足學習需求,各種不同能力之認證有利生 涯之轉換等。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除其之於評量的總結性角色,提供個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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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市場與教育機構中,獲取競爭職位的能力證明外,透過制度設計,要如 同正規教育訓練,提供有關非正規學習的證明,並取得社會的信賴與認同。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效力包括作為專業繼續教育之憑證、和正規教育接軌 轉銜之用、對個人授予特定學位,如比照大學畢業同等學力之學位,及取得 某項重要能力分級之證明,以為工作升遷考核或加薪之依據。 (十二)各界對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瞭解不夠影響認同度,有待強化宣 導對話 各界對於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不瞭解,多有所質疑,故需更多的宣導及 對話,讓利害關係人,包括民間機構團體、大學校院及學習者等瞭解其理念、 目的及效益等,進而能認同支持。 為利我國推動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制度,具體建議可朝下列各項努力: (一)對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建議 1.有效協調並整合相關機制資源,以開創學習成就認證新局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係結合社會教育、高等教育、技職教育三領域,教 育部、勞工委員會、青年輔導委員會間,以及與大學校院、民間機構間,應 充分協調並有效整合,以利後續本議題的密切合作。近程作為,政府部門應 成立跨部會組織,明定功能執掌與相關資源的分配,並進一步協調有關單位 對學習成就予以認可、肯定、支持與採認。再者,明確取捨可由民間資源參 與的誘因,以吸引及開發更多新資源,政府並專注倡導公平多元的學習機 會,維持市場需求之公平性與穩定性。未來願景,應謀合正規學習與非正規 學習間彈性且成功的等價轉化。 2.應積極建立學習成就認證相關標準或判準,力求全面提升品質 非正規學習有其多元、彈性特色,學習評量的工具與方式,需要建立一 套標準或判準,其中對經驗學習的評量,尤需更多研究與實務探究,使其評 量標準更具體可行。 3.積極成立學習成就認證專責單位,俾事權相輔相成 為建立公信力,應成立專責單位辦理認證。最適者依序為「中央政府機 關」、「政府捐資設立之財團或社團法人」、「政府機關委託之大學校院」;綜 觀國內未來發展,除政府機關,或可考慮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 為發展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的課程規劃與評鑑、學分的累積轉移、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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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等統整事項,長期觀之,設專責機構似屬必要,或倘基於組織與經 費考量,另委由客觀、公正、超然的專責機構或組織辦理,建議由政府捐資 設立之專責財團或社團法人運作,由政府提供資金並協助輔導、資金挹注的 角色,增加長期研究與經費人力之投入。微觀部分,包括委員會之運作,應 有任期制、包含不同領域,諸如政府、民間機構團體、學校等方面之代表, 以發揮事權呼應實質內涵。 4.提升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客觀地位,納入法令中務實規範 為提高非正規學習在社會中之客觀地位,非正規學習系統應透過合法機 制,取得認證法源,建立非正規學習本身獨特性質功能的認證機制,並建議 依不同學制授予學位,在終身學習法中賦予學位之法源依據,全面配合修正 學位授予法、入學辦法、學籍規則等,讓認證程序、實施內容、建立學分累 積與轉換機制更為務實周延。 5.藉由標竿學習讓制度具循序與連貫性,並增加大學校院等多元管道試 辦與實驗的空間 應採循序漸進與標竿學習模式進行,即鼓勵具品質與規模之大學校院, 率先試辦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另評估試辦成效,適度延長試辦期間,及研 議可增加試辦的機構;明訂對參與認證學習單位之規範,並辦理相關研習。 試辦應詳實評估檢討,在制度規劃上,力求多元管道的參與。 6.取法南韓學分銀行制度優勢,整合相關配套措施 仿南韓等有關學分銀行制度之精神,將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與非正規教育 課程認證作更進一步結合,讓取得學士學位成為可能。在符應課程與學習者 多元彈性需求之同時,為確保課程認證之品質,所認證之課程應建立標準; 認證作業應客觀、公平公正,並建立完善之評鑑機制。 7.加強社會各界溝通宣導,達到全民體認接受的初步共識 透過多重管道宣導,讓各界瞭解終身學習理念與非正規學習的獨特價 值,強化學力重於學歷觀念,使其樂於參與或採認,非正規學習的成就,才 能真正受社會肯定,其與正規教育的成就轉換才更有意義。 8.運用終身學習卡紀錄學習經驗,讓學習管道暢通無礙 配合網路科技發展,提供詳盡資訊,建立學習者的學習檔案,建構其學 習成就之資訊系統,實有必要。運用規劃學習護照、學習卡,使學習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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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暢通無阻,讓人人學習、處處學習、時時學習成為可能,經由學習成就 的累積與轉換,進一步實踐帶著走能力的貼切印證。 (二)對大學校院、民間機構團體之建議 1.發展不同的學習組織型態,讓學習成為必然 學習社會的概念,重視將所有機構效能直間接轉化為學習型組織,挑戰 學習成為必然,而內化涵泳的不二法門,當屬發展不同特質的學習型組織。 2.發展各組織間合作與策略聯盟的關係,破除組織隔閡與障礙 高等教育與繼續教育的革新,企業、非營利組織、教育機構團體,以及 學習者間,應有更多的對話。大學校院與其他機構團體合作,由孤立的專門 化轉變為關連的專門化,建立夥伴關係,透過與企業、社區以及教育機構團 體形成策略聯盟,設計規劃多元的課程,以滿足不同的學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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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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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圖 2  我國成人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之流程 教育部認證範疇認證原則認證標準認證效力 訂定法源受 理 認 證 申 請 (機構、課程、個人)  辦 理 認 證 不通過 通 過 申請認證抵免學分大  學  校  院參加大學入學 參加研究所入學 正 式 入 學 抵 免 學 分 畢 業、授 予 學 位 認證委員會授發學分證明 累積學分頒授 學位證書 專責辦理認證之機關(構)頒證入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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