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以吳深才《帳本》和吳發祥《日記交易》為
中心
蕭文評
* 廣東嘉應學院客家研究院副院長兼教授王濯巾
廣東嘉應學院文學院講師鐘敏麗
南昌大學與嘉應學院聯合培養專門史專業 2014 級碩士研究生 本文以新加坡華僑吳深才《帳本》(1912-1948)與其父大埔人吳 發祥《日記交易》為中心,探討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的互動關 係。該帳本和日記除了記錄吳深才在新加坡捐資茶陽會館、茶陽勵志社 等外,還詳細記錄了每年寄錢寄物回原鄉的次數和數量及水客名字,親 人往來新加坡的花銷以及日程記錄,以及捐資原鄉辦學、修橋、作福等 活動。對於瞭解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之間的互動,提供了一個 不可多得的具體個案。 關健詞:民國時期、新加坡、客家華僑、大埔原鄉、互動 * E-mail: [email protected] 投稿日期:2016 年 3 月 21 日 接受刊登日期:2017 年 2 月 23 日Global Hakka Studies, November 2017, 9: 12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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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Interaction between Singapore
Dabu Hakka and the Native Place in China
during the Republican Period: Taking
Shencai Wu’s Account Book and Faxiang
Wu’s Trading Diary as Examples
Wen-ping Xiao
**Professo and Deputy Dean of Hakka Research Institute of Jiaying University in Guangdong Province
Zhuo-jing Wang
Lecturer of Faculty of Arts of Jiaying University in Guangdong Province
Min-li Zhong
Class of 2014 Master’s Graduate Students of Nanchang university and Jiaying University
Centered on an account book of a Singapore overseas Chinese Wu Shencai(1912-1948) and a trading diary of his father Wu Faxiang, this paper discusses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s between Singapore Hakka of Dabu County and their home village in China. In addition to the records of Wu Shencai’s donation to Char Yong Association and Char Yong Lizhi She in Singapore, the Account Book and Trading Diary record details of the ** Date of Submission: March 21, 2016
frequency and the amount of money and quantity of goods which were sent back to hometown each year by Wu Shencai, the names of “Shuike”, the cost of travels, and the amount of donation to schools, construction of bridges and “Zuofu” in the native place. This study provideds a specific case to underst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Singapore Hakka People of Dabu County and their native place in China during the Republican period.
Keywords: Republican period of China, Singapore, Overseas Hakka, Dabu County, Interaction
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130 近代以來,隨著新加坡的開埠與中國沿海的開放,大量大埔人為尋 求發展機會紛紛「下南洋」,來到新加坡等地,承襲傳統技藝,開中藥 店、打鐵店、當店等,成為當地華僑的重要組織部分。關於大埔人對當 地社會經濟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學者多有研究(黃賢強 2008;王力堅 2012;蕭新煌 2011; 張維安 2013;張翰璧 2013)。但對於這些華僑與 原鄉的互動關係,因限於資料,學者關注較少。 筆者近期無意中發現了在新加坡三務源隆總公司亞細亞土油公司 打工的吳深才的帳本,詳細記錄了他在1912 年 1 月到新加坡工作起至 1948 年 3 月間,每個月的收入及每一筆花費。該帳本為黑色封皮,長 11 釐米,寬 5 釐米,共 180 頁,鉛筆書寫,以時間為序,分「出銀」和 「來銀」兩部分,記錄每個月的收入和開銷情況。1930 年 1 月後,具 體到每天的每筆花銷。該帳本沒有名稱,暫命名為《吳深才帳本》,簡 稱《帳本》(具體內容和行文樣式,詳見附件圖片 1)。筆者同時發現 了吳深才之父吳發祥1924 年立的《日記交易.吾男來信記明》(簡稱《日 記交易》)。《日記交易》長8 釐米,寬 5 釐米,毛筆字書寫,共 47 頁, (具體內容和行文樣式,詳見附件圖片)。《日記交易》記錄了1922 年至1932 年間,吳發祥在家鄉與新加坡吳深才等往來信件的時間,銀、 物的數量和托帶水客的姓名等,可以與吳深才的帳本相對應。1 根據帳本所提供線索,筆者幾次到大埔縣湖寮鎮實地調查,發現吳 發祥、吳深才是大埔縣湖寮古城村濟美堂人。濟美堂是明代進士吳與言 之孫、舉人吳墀第五子秀才吳欽舉於明末所建。吳發祥生於1880 年, 1930 年蓋啟發樓,1935 年去世。吳發祥娶妻藍氏,生子深才、耀才、 1 吳深才《帳本》和吳發祥《日記交易》由廣東梅州客僑博物館魏金華館長提供,在此 對魏館長的慷慨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振才。深才、耀才去了新加坡,振才留在老家。 吳深才於1916 年 5 月在新加坡娶妻林氏,1922 年 7 月回大埔娶妻 羅氏,1929 年 9 月又在新加坡娶妻余氏,後把余氏送回老家。生子港華、 新華、秋華,生女蓮英、玉英、碧雲、細英(吳乃湧 1995:143),是 個典型的「兩頭家」。2 吳深才的帳本和吳發祥的日記,除了記錄他在新加坡捐資茶陽會 館、茶陽勵志社等外,還詳細記錄了每年寄錢寄物回原鄉的次數和數量 及水客名字,父親、母親、媳婦來新加坡的花費以及自己三次回大埔的 日程記錄,1930 年寄回圖紙在原鄉建啟發樓的具體帳單等,以及捐資 原鄉辦學、修橋、作福等活動。對於瞭解當時在新加坡的大埔人與原鄉 之間的互動,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具體個案。
一、從大埔來到新加坡
地處粵東北山區的大埔縣,自乾嘉以來隨著人口的繁衍和工商業的 發展,外出謀生者眾,先是僑居於上海、蘇杭、東江等地。隨著沿海的 開埠和出洋的開禁,移民出現新動向,主要僑居於新加坡等南洋地區。 湖寮人吳深才,於1912 年年初來到新加坡。(一)大埔人下南洋
大埔地區僑居南洋者,較早者為乾隆十年(1745)的張理和丘兆和。 2 「兩頭家」是東南亞華人聯結華南僑鄉的一種重要的家庭組織形式,在 1950 年前的華 南僑鄉盛行。「兩頭家」概念最早由著名社會學家陳達於1938 年出版的《南洋華僑與 閩粵社會》提出,而後海內外在社會人類學視野下考察華僑及僑鄉婚姻家庭的研究並 小多見,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1985 年出版的關於新加 坡華人的研究《新加坡華人的家庭與婚姻》(1985 年中藝版),陳傑《兩頭家:華南 僑鄉的一種家庭策略:以海南南來村為例》(《廣西民族大學學報》2008 年第 5 期)等。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132 他們和福建永定縣的馬春福等,僑居於今天馬來西亞的海珠嶼。張理因 教人伐木築屋,開墾荒地,種植糧食,和當地人一起把海珠嶼建設成為 富庶的島嶼,被當地人尊稱為「大伯公」(鄺國祥 1958:56)。影響 較大者還有蕭賢舞、鐘曾康、曹順興、張族昌等。他們於道光年間率同 鄉來到新加坡,開闢荒島,並於咸豐八年(1858)創立新加坡茶陽會館, 為鄉人出洋和僑居提供了便利(新加坡茶陽會館 1998:139)。 至民國年間,大埔人遍佈於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等南洋各地, 以至「僑外人數,幾不亞於在鄉」(溫廷敬 1943a:1)人數達數十萬, 成為開發南洋的重要力量。 以湖寮村為例,湖寮村落有龍岡、圳下、古城、新村等自然村,「居 民1,913 戶,11,887 人。吳姓 1,467 人,藍姓 2,931 人,羅姓 2,459 人, 黃姓704 人,劉姓 982 人,李姓 623 人,林姓 585 人,陳姓 384 人…… 糧食無多,大半出外謀生。南洋最多,上海次之,汕、省、東江又次之。」 (溫廷敬 1943b:16)湖寮全甲人口共 28,234 人,外出者 8,743 人。湖 寮村外出人口估計約有4,000 人,其中大部分在南洋謀生,幾乎家家都 有人在南洋。湖寮古城村濟美堂人吳深才家,就是其中一個。吳深才的 父親吳發祥,1911 年前到新加坡謀生,1912 年 12 月回家鄉。吳深才於 1912 年 1 月來到新加坡,弟弟吳耀才 1920 年左右也來到新加坡,與吳 深才一起在三務做工。
(二)下南洋的社會性因素
吳深才下南洋的社會性因素很多,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是謀生的需要。與整個粵東客家山區一樣,大埔村落人多地少,欲耕無田,促使大埔人為了謀生而下南洋。晚清至民國年間,這種 現象在大埔縣相當普遍。據民國《大埔縣志》記載:「山多田少,樹藝 無方,土地所出,不給食用。走川生,越重洋,離鄉井,背父母,以蘄 補救。未及成童,即為遊子,比比皆是。」(溫廷敬 1943a:1) 湖寮盆地及周邊山區的開發在清朝康熙末年即已基本完成,土地所 出,不足三個月之需,生計成為當時湖寮人面臨的主要問題。為維持生 計,因而形成「走川生」的習俗,即走街穿巷、到各地經營工商業為生。 正如嘉慶九年《大埔縣志》所稱:「土田少,人競經商。於吳、於越、 於荊、於閩、於豫章,各稱貲本多寡,以爭錙銖利益。至長治甲民, 名為販川生者,則足跡幾遍天下。」(洪先燾 1943:4)其實不僅大埔 北部的長治甲人如此,整個大埔縣基本都是如此。從乾嘉以來,湖寮人 開始陸續前往南洋謀生,俗稱「過番」。 其次是交通便利。與其他深山內地相比,湖寮水陸交通較為便利。 在過去以水路運輸為主的情況下,河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湖寮位於韓 江三大支流之一的梅潭河邊,東溯梅潭河可至福建平和、漳州到廈門出 海;西下梅潭河可至三河,沿韓江到潮州至汕頭出海。韓江是當時的黃 金水上通道,同時也是粵東地區出海的主要途徑。湖寮位於這條重要航 線的主要支流上,為吳深才「過番」提供了有利條件。 而外部環境也為吳深才出洋提供了有利條件。十九世紀初,英、荷 等殖民者加快了對南洋的開發,需要大量工人。隨著十九世紀中葉「鴉 片戰爭」後中國國門被打開,特別是1861 年汕頭的「開埠」,為因生 活所迫而想出國謀生的粵東人提供了可能。不少湖寮人在這種移民浪潮 的影響下,背井離鄉,遠赴重洋。湖寮人出南洋原是走陸路,經饒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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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樟林港,坐「大眼船」出南洋,一路相當辛苦。如湖寮龍岡人藍秋山, 於同治初年去新加坡,「適汕頭未開埠,由樟林乘帆船出口,隨風漂流 四十餘天,始抵噶叻。」(藍海文 2003:644)汕頭開埠後,村民從梅 潭河到三河,再從韓江水路到汕頭。1906 年潮汕鐵路建好後,就坐船 到潮州後乘火車到汕頭,再乘輪船到南洋各地。時間縮短,安全性提高, 因此出洋者更多。「自海禁既開,汕頭一隅辟為互市,輪船往返,絡繹 如織。三十年來埔人之冒險進取,奔走於新加坡、檳榔嶼、吉隆波及安 南、暹羅等處,臂肩接踵。即遠如亞美利亞之新三藩市、德意志屬之柯 摩沙,莫不有茶陽之民族焉」(藍海文 2003:632)。 第三,社會風氣影響。客家人極重宗族和鄉土觀念,一旦本族或本 村有人出南洋並在某個國家或地區立穩腳跟,便會介紹國內的親友、同 宗、同村人出洋,或跟隨自己在工礦做工,或做自己店裏的幫手,或代 為介紹另謀職業。一個典型的例子,祖籍大埔縣西河鄉車龍村的印尼華 僑富商張弼士在印尼領到了許多荒田以及所需的資金、工具、種子等, 人手不夠,於是他「一面請當地的華工幫忙,一面寫信回家叫鄉人多多 前來。鄉人以其在海外大有作為,皆爭先前往投之。」(李學民、黃昆 章 1987:229)在此裙帶關係的影響下,過番出洋逐漸成為一股風氣, 有時甚至一個村子或一個宗族的大部分男人都跟隨出去,而且很可能與 引介人都在同一個國家的同一個地區。湖寮何、藍、羅、吳等姓,從清 末以來,主要集中在新加坡經營中藥、白鐵、當鋪業等。吳深才的父親 吳發祥,1911 年前跟隨鄉人到了新加坡。1912 年 1 月,吳深才也跟著 鄉人到了新加坡。
(三)主要職業和收入
大埔人到新加坡謀生,主要職業是做工,或者經營小商販。當做工 或經營小商販積累到一定資金後,即抓住機遇,投資工商業,不少人成 為富甲一方的富翁。如湖寮雙坑何秋谷,初在星洲幫人打工,後做小生 意,逐步發展為當店,名曰大源當。「後又開一間大山當和一間何長春 藥行(中藥店)」,資產達百萬,人稱「百萬公」(崧里何氏族史修編 工作委員會 1996:930)。湖寮藍秋山初到新加坡時,在商店幫人打雜。 「因勤儉誠實,人皆見信,不一年爭相聘請。後轉習當業,經數年積蓄, 接續創德和、萬榮、生和、榮大諸當,竟有資材數十萬,被舉為茶陽會 館總理。族人在星洲商場,能有今日占一席之地者,皆公有著間接直接 援引所致也」。(藍海文 2003:644-645)經藍秋山和他的兒子藍森堂 的辛勤經營,奠定了大埔人控制新加坡當鋪業的基礎。 據1920 年統計,僑居新加坡的大埔人「大約總在萬以上」,約占 新加坡總人數的3%。「有正式商店三百四十五家,計京果店十五家, 當店十七家,縫衣店十七家,珠寶舊衣店十八家,鐵店三十八家,青 果店七十三家,白鐵店一百四十家,客棧二家,煙酒罐頭店二家,書店 二家,木匠店三家,金店三家,眼鏡店三家,黃梨(即鳳梨)廠三家, 匯兌業四家,洋鞋店六家。此外尚有洋貨店,及馬路邊擺攤。與各工廠 工人,各山園內住家,工人亦不止千人。」(溫廷敬 1943a:22) 吳深才於1912 年 1 月來到新加坡後,先是做小生意。據《帳本》 計載:「6 月,自己做生意,買洋貨什 110 元;7 月,進貨 60 元;9 月, 進貨30 元」(吳深才 1948:1)。3但可能不太好做,1912 年 12 月初二, 「入三務源隆總公司亞細亞土油公司做工」(吳深才1948:1)。具體 3 所謂元,未特別標注者,均為新加坡叻幣。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136 做什麼工種,沒有記錄。一直到1942 年 2 月 11 日,因日本侵略軍攻打 新加坡,公司疏散,才離開公司搬到新加坡三板居住。1945 年 9 月日 本投降後,又回到該公司做工。 關於做工收入情況,1913 年以前每月收入情況,《帳本》記錄不 太清楚。1913 年以後,每個月的「來銀」和「出銀」就記得非常清晰了。 如1913 年 1 月收支情況:來銀 10 元,出銀包括:什用、車什、什食 3 元4 角,4 日做衫褲一身 1 元 6 角,人情送生日 3 元,合共 8 元。2 月收支: 來銀10 元,出銀包括:車什、什食 2 元,24 日寄信 15 元,立衫花褲 1 元,合共18 元。 每月工資收入,隨著資歷和技術的提高,工資也不斷提高。1913 年 1 月剛入公司時工資只有 10 元,至 12 月加工資至 24 元;至 1914 年 11 月工資漲到45 元;至 1915 年 4 月漲到 55 元,5 月 58 元,6 月 60 元, 8 月 62 元, 9 月 68 元 5 角,12 月 82 元。1916 年 1 月漲到 126 元。 但隨著經濟形勢和社會形勢的波動,每月工資數額也不太穩定。 1916 年 12 月後,又與親友一起集資「起會」(吳深才 1948:6),每 個月有一定的會息收入。每個月的收入,由工資和利息兩部分組成,故 名為「工息」。如表 1:
表 1 吳深才每年 1 月收入統計表 時間 工息(元. 角分)備註 年 月 1919 1 165.5 1920 1 245 1921 1 277 含花紅 1922 1 285.6 1923 1 145.5 1924 1 254.59 1925 1 296.96 1926 1 454.5 1927 1 727.5 1928 1 815 1929 1 726.5 1930 1 476.85 1931 1 727.85 1932 1 329.1 1933 2 295.2 1 月只有會費收入 172.85 元,沒有工 資收入,故統計2 月收入。 1934 1 198.21 1935 1 173.2 1936 1 210 1937 1 198.57 1938 1 157.88 1939 1 134.3 1940 1 124.45 1941 1 84.17 1942 1 170 資料來源:作者製表 從1913 年至 1931 年,工息額呈上漲趨勢。1931 年以後,工息額 呈下降趨勢。主要是1929 年至 1933 年,在歐美發生世界性的「經濟危 機」。在1931 年以前對新加坡可能影響還不大。1932 年以後,影響逐 漸呈現,尤其是1937 年日本侵華戰爭、1939 年「世界大戰」、1942 年 日本入侵新加坡,對新加坡經濟影響較大。 除了在公司做工外,還以投資入股的方式,與人合夥經營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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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生 意。1925 年 7 月,投資 512 元入股「萬昌生理」(吳深才 1948: 28);1928 年 9-11 月,投資 1495 元入股「萬山泰藥材生意」(吳深才 1948:40)。 1942 年 1 月至 1945 年 8 月,在日本侵略軍控制之下,吳深才除做 了一點小生意以外,基本沒有其他收入。 1945 年 8 月日本投降後,吳深才又回到公司做工。但經歷日本侵略 後,新加坡經濟蕭條。1945 年 9 月工資才 10 元,10 月 65 元;1946 年 2 月, 工資89 元 1 角 4 分。1937 年 1 月,工資 117 元 4 角 5 分;1948 年 1 月, 138 元 1 角 6 分。1948 年 3 月,工資 130 元 5 角 5 分(吳深才 1948: 175),這是見諸記錄的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基本回到「二戰」前的水準。 1915 年,吳深才在新加坡每月的伙食費約 20-30 元,如 1 月 22 元, 12 月 24 元。而他 12 月份的工資是 82 元。1916 年 5 月和林氏結婚後, 每月伙食費是30-50 元。至 1928 年 2 月,吳深才的工息收入為 849 元, 而一家的伙食費為74 元 2 角,再加上入會費、雜用、人情等總花費是 582 元 5 角 5 分,還結餘 260 餘元。 總體而言,吳深才到新加坡做工後,經濟條件較好,因而可以成家, 可以在家鄉買田做屋,可以參與眾多社會活動。
二、「兩頭家」:往來於家鄉與新加坡之間
(一)「兩頭家」
吳深才從1912 年到新加坡三務,在新加坡成家立業,同時在家鄉 又娶妻生子,過著典型的「兩頭家」的生活。吳深才於1916 年 5 月在新加坡娶林氏,林氏為湖寮山仔下林屋人。 1919 年 8 月生長女玉英;1921 年 1 月生長子,4 月去世;1923 年 6 月 生次子港華。 1922 年 5 月回到大埔後,於 7 月又在家鄉娶了圳下羅氏為妻,讓她 在家裏侍奉父母。 1929 年 9 月,吳深才又在新加坡娶了余氏,買金器花了 623.52 元, 辦酒席等花了1,062.5 元(吳深才 1948:43),共 1660 餘元。林氏、 余氏兩個妻子關係不好,1930 年 2 月 26 日「兩氏官司罰銀 3 元 6 角」(吳 深才1948:47),因吵架打官司被罰了款。 1930 年 5 月,吳深才帶著妻子和兒女回大埔時,將妻子余氏和兒子 港華、女兒名女留在了家鄉。 吳深才和林氏在新加坡,和他們一起生活的有女兒玉英、蓮英,兒 子新華、德華,他們在新加坡上學、嫁娶。1935 年 3 月 24 日,「嫁玉 英林氏去130 元,媒人去 10 元」(吳深才 1948:72)。1935 年 10 月 20 日,長女玉英出嫁買嫁妝等花了 80 元 8 角,「請酒十二席 243 元 2 角3 分」(吳深才 1948:75)。1941 年 12 月 12 日,次女蓮英出閣時, 請酒八席,去100 元 8 角 3 分,收禮金 62 元(吳深才 1948:131)。 而在家鄉大埔,吳深才除了父親吳發祥、母親藍氏和弟弟吳鎮才 外,先有妻羅氏,後有妻余氏,生有兒子福華、秋華,女兒碧雲、細英, 還有從新加坡送回來的港華、名女,也是一大家子。1930 年 6 月 15 日, 港華被深才過繼給了未有生育的弟弟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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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往來新加坡
新加坡雖離家鄉較遠,但根據吳發祥和吳深才父子留下來的記錄, 他們一家有多次往來的記錄。從家鄉到新加坡,先要在家鄉梅潭河邊坐 小船到梅子硿市,步行10 裏過硿後,再坐大船到潮州意溪上岸,坐火 車到汕頭。經海關檢查後坐海輪到新加坡。據《帳本》記載: 1920 年 5 月,吳發祥從家鄉來到新加坡,和兒子吳深才一起生活。 1922 年 5 月 5 日,吳深才與父親一起從新加坡回家鄉。船單 2 張, 38 元(吳深才 1948:19)。 至1922 年 10 月 25 日,吳深才一人從家鄉起身,花費主要有:淡 水船1 元 5 角,火車 1 元 4 角,汕頭 5 元 1 角,火船單 13 元。11 月 9 日回到新加坡(吳深才1948:19)。 1926 年 12 月初八,吳深才媳羅氏在水客帶領下,「往南洋」,來 到新加坡三務,和吳深才一家一起過春節。至1927 年 7 月跟隨水客吳 恩瑞一起回家。回家時,吳深才幫她買船票、物品等,共花費了220 元 2 角(吳深才 1948:35)。 1929 年 3 月,吳深才媳婦林氏、吳深才弟弟吳耀才帶著吳深才的兒 子港華、兩個女兒5 人回家。5 月,又回到新加坡。 1930 年 5 月 5 日吳深才帶著妻氏林氏、余氏和兒子港華、兩個女兒 名女、名妹從三務起身,搭金馬船,經香港、汕頭、潮州,5 月 17 日 回到家鄉大埔湖寮古城村石獅下濟美堂。 6 月 5 日吳深才帶著妻子林氏、小女兒起身,12 日在汕頭坐上輪船, 20 日回到新加坡,21 日上工。將妻子余氏和兒子港華、女兒名女留在 家鄉上學、生活。1932 年 5 月 22 日,吳深才母親藍氏、妻子余氏來到新加坡。7 月 31 日,藍氏、余氏回家。 1936 年 12 月,吳深才妻子余氏跟著水客吳朝采從唐山來新加坡。 1937 年 4 月 12 日,余氏回家。 1939 年 4 月 3 日,吳深才從新加坡回家。4 月 16 日到家。6 月 9 日 在家起身,10 日到潮州,12 日到汕頭。15 日從汕頭坐船,21 日回到新 加坡。 從1920 年至 1939 年的 20 年間,吳深才及其家人 8 次往來於新加坡, 平均2 年半一次,密度還是較大的。吳深才的父親、母親、3 個妻子及 弟弟都往來過新加坡,其中吳深才3 次,林氏 2 次。
(三)「買田做屋」:架造啟發樓
俗話雲:「發家致富,買田做屋」。在南洋各地發家致富的大埔人, 多在家鄉買田買地,蓋洋房,在客家地區形成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如湖寮的藍秋山,在新加坡開當鋪致富後,「還鄉建築慎德堂、種 德堂、味道山莊」(藍海文 2003:644)。藍夢泉從新加坡還鄉後,「建 築『懷德堂』,廣置田產,以遺後人」(藍海文 2003:646)。雙坑何 添福(1871-1936),光緒年間在南洋經商,「囊橐稍充,即歸裏,建 造房宇,購置田畝,利賴後嗣」(崧里何氏族史編修工作委員會 1996: 349)。何海星、何光貝於民國十一年委託族人何奕賽,「回鄉主持建 造星拱長庚大屋」。民國二十二年,何采芹也委託族人何奕賽「回鄉 建造采芹小築大屋」(崧里何氏族史編修工作委員會 1996:936)。在 南洋經營工商致富的張弼士、戴欣然等,均在家鄉買田買地,建造了豪 華住宅。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142 在新加坡的吳深才雖然只是一般做工華僑,並沒有發大財。但買地 蓋房,亦是他的追求。他家所居住的濟美堂,是明代進士吳與言之孫、 舉人吳墀第五子秀才吳欽舉(13 世)於明末所建。到第 22 世吳發祥時, 濟美樓已人滿為患。是什麼因素使他決心要蓋新房呢?據1988 年 10 月 14 日參與建房的深才之弟吳鎮才從新加坡給湖寮古城村吳深才之女碧 雲的信中回憶說: 你父親和耀才叔同在三務山工作,兄弟和睦,同出同入,有好 入息。回家探親,在老屋沒有房住,租借濟美堂一房作結婚用。 來洋後就決意,我家人多,沒房住,身為長子,與祖父母籌謀 做屋事。帶玉英和港華回家,留在家讀書。我也還小,幫祖父 料理造屋之事。4 深才回家探親結婚,應該是1922 年 7 月娶羅氏的事。為改善居住 條件,吳深才與父親謀劃買地蓋房的事。並通過水客,多次寄錢回來。 據吳發祥1930 年 4 月統計,「四月結壬戍至庚午(1922-1930)深男寄 信銀3,548 元,耀男 87 元,林氏寄 50 元」(吳發祥 1932)。吳深才兄 弟寄了3,600 多銀元回家鄉。 有了這筆錢後,由其父吳發祥主持,在家鄉濟美樓右側,買地建房。 於1930 年 8 月動工,至 1931 年 9 月基本完工。共用大銀 6,326 元 8 分, 毫仔4,664.13 個,其中買叔父國書園地花了 600 元。為了蓋好房子,吳 深才兄弟1930 年 4 月後至年底又寄了 2,165 元,1931 年又寄了 1,306 元。5 有意思的是,蓋房雖由其父吳發祥主持,但蓋成什麼樣,並不是吳 4 1988 年 10 月 14 日吳深才從新加坡給湖寮古城村女兒吳碧雲的信。 5 以上均為中國貨幣元。
發祥決定,而是由主要出錢蓋房的兒子深才說了算。他於1930 年 6 月 由水客帶回蓋屋圖紙2 張(吳發祥 1932),由其父監督工人按圖紙施工。 在主持建築啟發樓過程中,吳發祥分砂石簿、石灰簿、磚瓦簿、樹 料部、泥水木工部、女雜工等,建屋總帳本。詳細記錄每天開工的人數, 砂石、石灰、樹料等費用等。在1931 年基本完工後,吳深才通過水客, 於農曆九月二十五日將啟發樓的「架造單信」(吳發祥 1932)—— 所 有賬目寄給了在深加坡的吳深才,讓他明白建屋的錢是怎麼樣花的。 蓋房前所買吳國書家的園地作地基的手續,是在新加坡完成的。後 為了擴大建築面積,1935 年 5 月 19 日由族長吳子欣作中人,購買吳廷 書園地作橫屋間的手續,也是在新加坡完成的,共去叻銀150 元。買地 契書文曰: 立典當字人叔廷書,今有承祖父遺下屋跡菜地一塊,坐土濟美 堂背啟發樓門前口頭第一間。今因娶妻應用,托族中子欣公向 到深才侄手內,典當過叻銀壹佰伍拾元正,柒貳伍兌。今日銀 契兩交明訖,每月每元補息壹分,期限五年,對期收贖。倘若 過期,作為盡契管業,不得執拗。恐口無憑,立此典當契壹紙 為據,與他伯叔兄弟無干。尚有不明之事,不幹買主之事,賣 主一力抵抗。為證。 族長:子欣,在場人:輝才,立當字人:廷書 民國貳拾肆年歲次乙亥肆月拾柒日6 6 該地契原件藏梅州市客僑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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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客」:連接家鄉與新加坡的「橋樑」
所謂「水客」,指專門替人帶信送款的人。清末民初,銀行業不發 達,同海外幾乎沒有郵電往來,帶錢帶物回國需有親友歸國時才能實 現。於是有些華僑自願幫其他華僑帶信帶物回國,7 並為華僑帶眷屬和 親人出國,從中獲取一定數額的報酬。久而久之,便成為一種專門的職 業—— 水客。 乾嘉以來,大埔往南洋謀生者越來越多。這些僑民多數為貧苦大 眾,文化水準不高,且居住分散,匯寄信款等極為不便,因此凡親友回 國,托帶錢物者頗多。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演變,華僑當中出現專門在 南洋收匯、回國解匯的水客。道光十七年(1837),高陂張楊泉開始從 暹羅收匯回國。至民國時期,大埔縣有水客296 人,其中川走星馬地區 的有193 人(金融志編寫組 1989:11)。 湖寮一村,來往於家鄉與星馬一帶,專門以解送僑批為職業的水 客,據調查在民國時期有吳恩瑞等50 餘人,占了全縣水客的 1/6 以上。 其中著名的有吳庭瑞、吳開境、藍龍大等(廣東梅州金融志編纂辦公室 1991: 388)。除抗日戰爭期間日本佔領了東南沿海和南洋外,水客走水 一直較為暢通。 湖寮在南洋謀生者眾多,因而來往於家鄉與南洋之間的水客非常活 躍,一年四季都有人奔走於其間。 7 有的水客並非一開始主觀願意從事此業,而是因為其在南洋做工,但因賺不到錢而想 歸國,順便代其同鄉或熟知的華僑帶錢物返鄉,發現從事此業較他業有利可圖而轉而 為之。水客走水,有大幫、小幫之分。水客內部有行規,大小幫分別嚴格, 不能混走。大幫每年走南洋三次,即四月幫,又稱端午節幫,二月出國, 四月回國,帶回錢物,幫助親人度過三四月的荒月,同時又逢端午節, 故名;八月幫,又稱中秋節幫,六月出國,八月回家,所帶錢物,趕上 家人過中秋節,故名;年幫,九月出國,十二月回鄉,所帶錢物剛好為 家鄉親人過年所需。這些都是趕在家鄉人非常看重的三大節之前送到, 對於家鄉親人意義重大,故稱大幫。 而小幫則錯開大幫歸來時間外,不拘時間,一年四季都可以走。其 中影響較大的是七月幫、九月幫。七月幫剛好趕上七月十五中元節。每 年九月,湖寮各村要迎保生大帝、三山國王等各路神明祚福,祈福還願, 迎神賽會,相當隆重,在南洋的親人都會托水客帶錢回家祈願。七月幫 等各小幫因介於各大幫之間,因而又俗稱「幫丫」。 出外做工,一項重要的任務是賺錢養家。吳深才到新加坡後,多次 寄錢寄物回鄉,贍養家人。如剛到新加坡的第二年1913 年,吳深才就 寄信銀5 次:2 月 24 日寄信 15 元,5 月 10 日寄信 6 元,6 月 30 日寄 信5 元,10 月寄信 5 元,11 月寄信 5 元 5 角(吳深才 1948: 2)。 這些信銀,往往都是通過水客來寄送。根據吳深才的帳本和吳發祥 的《日記交易》記錄,從1913 年起,至 1948 年,先後幫吳深才一家帶 錢帶信、帶物帶人的水客有吳恩瑞、吳啟瑞、吳順宏、吳渭坡、吳頌三、 吳浮新、藍柏之、藍龍大、吳開鏡、吳朝采、吳朝采、吳廷瑞、吳水生等。 據調查,這些水客中,吳姓水客都是吳深才同一家族的人,就住在 房前屋後。藍姓水客,則是他舅舅家族的人。這些水客每年少則六七次, 多則二十餘次,幫吳深才家帶信帶錢。如1926 年,水客渭坡、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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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頌三、順洪、浮新等幫吳家帶信帶物15 次,具體如下: 二月初七,寄信二封,渭坡帶。 三月十五日,恩瑞台帶深男來信銀50 元:三月半豬羊 2 元,父親 3 元,亞姐1 元,窗媳 5 元;耀才男寄信銀 3 元,三月半豬羊 1 元。 三月二十五日,深才寄回恩瑞台帶:藍洋布1 匹,烏洋布 1 匹,補 藥丸1 包,炮龍丸 1 包,蘇合丸 2 包,如意油 5 罐,萬金油 1 罐,眼鏡 1 對。 四月十三交信3 封,恩瑞台帶,揮才侄收 1 封。 四月二十一,交頌三帶信一封。 六月初四,交信二封,順洪叔帶,十二起身,爾母手二封在內。 七月十八日,恩瑞水客回唐,男寄信一封,付大銀50 元,內耀才 寄5 元:爾父收 3 元,窗媳 3 元,圳下亞姐 1 元,山仔下岳父 1 元,五 凍裏岳母1 元,鎮弟半元,員妹半元。二十一日收到金簪一支;七月 三十日收到番梘一箱,車線4 只,鎮男鞋一雙,衫褲一身,高麗參 3 條。 八月初七,交信三封,頌三帶,初十起身。 八月十四,交信三封,恩瑞侄帶,十八起身。 九月十六日接深耀才二男來信一封,深男20 元:豬羊 3 元,山仔 下岳父收豬羊1 元,父收 1 元,窗媳收 1 元;耀才男 7 元:豬羊 2 元, 亞姐收豬羊1 元。 十月初四日,交信三封,浮新兄帶。 十一月初六日,頌三侄帶深男寄20 元:豬羊 1 元;耀寄 10 元:豬 羊1 元,父收 3 元,窗媳收 3 元。 十一月十一日,頌三帶信交。 十一月二十一日,恩瑞兄回唐,深耀二男未前來信。
二十七日交信一封,頌三帶,付鹹菜幹1 包。8 由以上材料可知,一年四季都有水客幫吳深才家帶信帶銀。其中恩 瑞、頌三、浮新等走大幫,順宏等走小幫。 水客從新加坡帶回來交給吳發祥的錢,均已換成了中國的銀元。銀 元禁止通行後,就換成國民政府的法幣—— 中央幣。所帶回來的錢, 不僅僅是交給父母,還要分給出嫁的姐組、弟弟妹妹、岳父岳母以及家 族內較親的親人。所帶回來的物品,則無所不包,有藍洋布、烏洋布、 補藥丸、炮龍丸、蘇合丸、如意油、萬金油、高麗參、眼鏡、番梘,甚 至金簪、車線男鞋、衫褲等。 水客往來時,往往要收集較多的信件、銀錢才動身。有些資訊,又 要及時告知親人。因此除水客帶信帶物外,還通過郵政系統,傳寄信件。 大埔縣湖寮鄉在1906 年就開始設立了郵局(無名氏 1906),開通郵寄 海內外信件等業務。吳深才家人,也通過郵局來收發信件。據吳發祥《日 記交易》記錄,1926 年通過郵局收發的信件有 15 封,具體如下: 二月二十四日,深男來信一音。 三月十七日,回信一音。 四月十三日,接男兄弟來信一封。 五月初九日,接男信一封。 五月十四日,回信一封。 五月十五日,接耀才男來信一封。 六月二十四,接深耀才男來信一封。 七月二十四日,寄信深男收。 8 資料來源:吳發祥(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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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八月十三,深男來信一封。 九月二十三,寄深男信一封。 十一月初五日,郵局來信二封。 十一月初七日,寄信郵局一封。 十一月十九日,深男郵局來信一封。 十二月初三,寄深才信一封。 十二月二十一日,耀才男來信一封。9 此外,吳深才還通過湖寮楊梅田陳姓人所辦的陳萬源商號經營的匯 兌業務,直接從新加坡把錢匯入陳萬源號,由其父吳發祥支取。 據吳發祥《日記交易》記載:1929 年正月十一,「耀才男匯楊梅田 陳萬源代收銀15 元,父收 2 元,姐收 1 元,他岳母收 2 元」。十一月 十八日,「深才男匯梅田陳萬源代收300 元,內父收 100 元往漳州取先 祖骨胲」(吳發祥 1932)。 總體而言,吳家人的信銀較少通過批局或郵政,而大多通過水客, 主要是因為這些水客都是親戚,他們的經營是面對面服務,能滿足吳家 人各種個性化的服務要求。 首先是傳遞資訊。在新加坡,水客能親交口信,面達親情,介紹他 們急於想瞭解的家屬現狀和要求及家鄉變化。在家鄉,又能直接到家裏 送匯送物,告知僑眷其親人在南洋的生活、工作情況。他鄉聞鄉音,見 水客如見親人,這些不是批局或郵局的信件中不多的文字所能代替的。 其次是帶人。家鄉與新加坡之間,路途遙遠,風險很大,非有熟悉 路線的人帶路不可。新客、僑眷要出南洋,除跟隨相熟的老客外,大部 9 資料來源:吳發祥(1932)。
分都由水客帶路。如1926 年 12 月初八吳深才媳婦羅氏在水客帶領下, 「往南洋」,來到新加坡三務,和吳深才一家一起過春節。至1927 年 7 月跟隨水客吳恩瑞一起回家。1936 年 12 月,吳深才媳婦余氏跟隨水 客吳朝采來到新加坡。1937 年 4 月 12 日,余氏跟水客吳庭瑞回家(吳 深才1948: 85)。 再次是帶物,吳家人要給新加坡親人的家鄉土特產,如牛肉幹、菜 幹、藥根等;吳深才在南洋買給家人的物品,如高麗參、西洋參、萬金 油等,只有通過水客才能安全快捷地送到。這些是信批局或郵局無法做 到的。 新加坡吳深才、吳耀才兄弟與家鄉吳發祥、余氏等之間的聯繫密 切程度,據吳發祥《日記交易· 吾男來信記明》(1922-1932 年)統計 如表2: 表2 吳深才、吳耀才與家鄉吳發祥、余氏等信件往來統計 時間(年) 來信 其中銀信 銀數(中國元) 回信 備註 1923 7 5 393 1924 18 9 342 贖間84 元 1925 26 11 169 11 贖田120 元 1926 15 5 157 25 1927 27 12 343 14 1928 30 17 1,045 28 1929 40 17 1,414 28 100 元往漳州取先祖 骨胲 1930 50 16 2,165 24 仝福星兄買坎下田1 鬥5 升,價 300 元 1931 31 11 1,306 28 1932 23 10 287 9 合計 267 115 7,621 167 資料來源:吳發祥(1932) 由上表可見,吳深才夫妻、吳耀才兄弟與家鄉父母妻子之間,除了 直接往來多次外,還有著非常密切的銀、信往來。尤其是在1928-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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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年間,吳深才決定在家鄉買田建屋期間,不僅寄的錢多了,而且通信也 多,以商議新房如何修建等問題。 除了郵局、匯兌莊外,水客們常年穿行於南洋與家鄉之間,方便了 兩地的聯繫,密切了僑胞與家人的關係。水客經營的雖是僑批銀信,但 其承載的卻是家鄉親人與南洋華僑之間連綿不斷的親情。當然,也為南 洋大埔人與原鄉之間密切的互動關係起了紐帶和橋樑作用。
四、融入當地社會
吳深才來到新加坡後,雖然在家鄉娶妻生子,在家鄉買田建屋。但 同時也在新加坡娶妻生子,成家立業。因此相當注意融入當地華僑社 會。(一)加入僑社,支持僑團活動
在新加坡,吳深才先後加入了大埔茶陽會館、茶陽勵志社等,參加 相關活動,積極融入當地華僑社會。新加坡茶陽會館成立於1858 年, 由旅居新加坡的大埔人蕭賢舞、鐘曾康、曹順興、張族昌、王三雲等創 建,是新加坡歷史最悠久、影響最大的華僑社團之一。 新加坡茶陽(大埔)勵志社成立於1934 年 9 月,由當時風華正茂 且愛國愛鄉的青壯年張進之(1894-1944)、陳育民、黃小品(岸葦)、 楊雨若、吳岳明、張夢生、鄧文光、何德超等發起創建的,以溝通中華 文化與南洋文化, 傳承與發展客家文教事業,增進大埔華僑凝聚力為宗 旨。當時參加的社員不僅僅是星馬兩地,也包括印尼及當時稱為南洋各 地的大埔人。成立之初,會址暫借啟發學校為辦事處,兩年後,即1936年8 月租用位於長泰街 10 號 A 至二/三樓為社址。1936 年 2 月 29 日, 吳深才參加勵志社,繳納「茶陽勵志社基本金1 元」(吳深才 1948: 76)。 1937 年 7 月 7 日蘆溝橋事件爆發後,為支援和激勵全中國軍民抗戰, 茶陽會館、茶陽勵志社、啟發學校等聯合舉辦籌賑難民會、遊藝會、寒 衣捐、賣花等活動,多方籌集資金,匯回祖國,支援抗戰。吳深才積極 參加茶陽會館、茶陽勵志社等僑社的抗戰愛國活動,籌賑中國難民。從 1937 年 7 月起,吳深才參加茶陽勵志社的月捐活動,每月捐贈 0.5 元, 一直到1940 年 12 月。1946 年 1 月起,一直到 1947 年 12 月結束紀錄止, 每月捐贈0.5 元。 正是因有為吳深才等華僑的涓涓細流,財匯茶陽會館、茶陽勵志社 等僑團多年來基本活動的主流。
(二)捐助僑校
從1926 年起,吳深才子女玉英、蓮英、港華、新華、德華等先後 在當地僑校讀書,每月交學費4-8 元不等。華僑重視文化教育,千方百 計創造條件讓子女接受教育。當地僑校,多由華僑捐資創辦。吳深才的 帳本中,有多筆捐資辦學的紀錄。1930 年 10 月 13 日,「華新學校捐 3 元」(吳深才 1948:51);1931 年 4 月 28 日,「公立學校捐銀 6 元」; 1931 年 5 月 4 日,「平民學校捐 5 元」(吳深才 1948:55); 1940 年 9 月 30 日,「捐三務學校 3 元」;1947 年 12 月 1 日,「捐華僑學校 5 元」(吳深才 1948:173)。有意思的是,這些學校在當前有關新加坡 僑校的研究中,均未見記錄(魏利慶 1989:443-444;吳慶輝 2008: 109-111)。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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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國情深
吳深才雖然離開家鄉,在新加坡成家立業,但他在家鄉還有一個 家。雖然只是一個在外做工的人,但「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受中國 傳統儒家文化影響,愛國愛鄉的情感表現得相當強烈。(一)捐助國家抗戰
自1840 年鴉片戰爭中國被英國侵略軍打敗以來,中國與上門侵略 的西方列強屢戰屢敗,被迫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中國的積貧積弱暴 露無遺,中華民族受盡了屈辱。海外的華僑對此體會最深,迫切希望中 國能強大起來,反抗外國的侵略和壓迫。因此他們關注中國國家命運, 對日本等外國侵略者表示憤慨,對中國政府的抗日等反侵略活動熱情支 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在吳深才的帳本上,留有多筆捐款資助中國 人民抗戰的記錄。 1928 年 5 月 3 日至 10 日,日本侵略軍在山東濟南市屠殺中國軍民 6,000 餘人,殺害中國外交官蔡公時,史稱「濟南慘案」。 1928 年 6 月, 吳深才「濟南慘案捐40 元」(吳深才 1948:39)。1932 年 1 月 28 日, 日本侵略軍發動「一.二八事變」,中國軍民憤起抵抗,史稱「一. 二八抗戰」。3 月 3 日,吳深才「捐上海災民 10 元」(吳深才 1948: 60)。1937 年 7 月 7 日日本侵略軍發動「盧溝橋事變」後,中華民族 全面抗戰。陳嘉庚、胡文虎等僑領在南洋掀起了抗戰愛國捐贈活動,廣 大華僑紛紛慷慨解囊,支持國家抗戰。1937 年 8 月 -10 月,吳深才「賑濟祖國難民月捐 4 元」(吳深才 1948:89),每月捐 4 元。1937 年 11 月至 1938 年 2 月,每月「捐中國 難民2 元」;1938 年 4 月至 1939 年 8 月,每月「捐中國災民 1 元」。 同時支援茶陽會館組織的相關活動,如1937 年 10 月 23 日,「捐茶陽 館報效入門券2 元」;1938 年 5 月 9 日,「中國難民捐 1 元,又入場 捐1 元」(吳深才 1948:98)。1938 年 12 月 1 日,「寒衣捐 5 毛,茶 陽會館捐10 元」(吳深才 1948:105)。還購買中國公債。如 1937 年 12 月 13 日,「中國公債票 5 元 5 分」(吳深才 1948:93)。
(二)支持家鄉公共事業
吳深才雖然主要生活在新加坡,但他的父母、妻兒和主要親戚都還 留在家鄉,因此對家鄉社會發展相當關注,對家鄉的公益等社會公共活 動多有資助。 1923 年 7 月,「題唐山做橋 1 元」,捐助家鄉修橋;1930 年 12 月 21 日,「題湖寮醫社 70 元」(吳深才 1948:51),捐助家鄉成立公共 醫療機構。家鄉最大、最有影響的寺廟是廣福宮,祀奉保生大帝,每年 春季、秋季都有隆重的集福活動。1920 年代,廣福宮被陳炯明軍隊毀 壞了。經由鄉紳發動,1938-1939 年間在南洋新加坡開當鋪發財的藍森 堂等人捐資重修。吳深才1939 年 1 月 21 日也捐了款,「題保生堂 5 元 (叻幣1 元 5 角)」(吳深才 1948:106)。 吳深才早年畢業於家鄉祖祠承祜堂所辦的承祜初級小學校。1930 年,又將兒女玉英、港華送回家鄉讀書接受教育,為表示感謝,1940 年 2 月 24 日,「捐承祜校友會 1 元」(吳深才 1948:120)。 同時,作為吳氏家族的一員,積極參與家族內部的公共活動。湖寮民國時期新加坡大埔人與原鄉互動研究
154 吳氏大宗祠長發堂建於清朝康熙二十四年(1685),1924 年 7 月在重修 後,舉行了隆重的完龍轉火儀式。吳深才兄弟都捐了款,深才「大宗祠 入火題10 元」,「耀才 1 元」。1941 年 9 月 30 日,吳深才「捐祠堂 100 元(12 叻幣),題豬羊 50 元(5 叻幣)」(吳深才 1948:39)。 湖寮吳氏,每隔十年的正月十五都要舉行隆重的迎燈會,各個聚居 點的吳氏宗親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組織迎燈隊伍,先參崇大宗祠,再 巡遊各村,非常熱鬧。1937 年的元宵節,是吳氏舉行迎燈會的日子, 吳深才「題迎燈會1 元」(吳深才 1948:82)。 抗戰勝利之初,雖然沒有能力再回家鄉,但對家鄉的熱愛之心並未 消減。1946 年 8 月 10 日,托水客「捐奉禮堂 1 萬元(12 元叻幣)」(吳 深才 1948:164)。
六、結語
吳深才是大埔縣僑居新加坡的眾多普通華僑中的一個,他和他的父 親吳發祥所留下來的帳本和日記交易,為我們詳細展示了1910-1940 年 代間海外華僑與家鄉僑眷之間往來的真實情形,是研究華僑史的一個不 可多得的個案。 吳深才雖然只是到新加坡的普通務工者,但他憑藉著較為優厚的工 息收入,不僅在新加坡娶妻生子,成家立業,而且在家鄉也娶妻生子, 並買田蓋房,維持著一個典型的「兩頭家」的生活。家人之間數次往返 於新加坡與家鄉之間,並且通過水客、郵局、匯兌莊等,寄錢寄信寄物, 相互之間的往來相當頻繁,「兩頭家」的生活相當成功。吳深才在新加坡,積極參加當地僑社的活動,捐錢捐物,捐助華僑 學校,主動融入當地華僑社會。同時作為華僑,愛國愛鄉情感相當強烈。 積極捐款支持中國抗戰,支持家鄉公益事業發展,參與家族活動,是一 個典型的中國人。 吳深才雖然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普通華僑,但根據他的所作所 為,讓我們見識到了海外華僑和家鄉僑眷之間的緊密聯繫,見證了一個 普通華僑的中國情。 謝誌:[ 基金專案 ]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特別委託專案「僑批文書 整理與研究」(專案編號:12@ZH020)、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 規劃項目「梅州客家僑鄉研究」(項目編號:GD13TW01-12)、嘉應 學院「梅州民間文獻與客家僑鄉社會研究」(2013SKZ02)研究成果之 一。承蒙匿名評審人提出修改意見,本文作了一定修改,在此表示衷心 感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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