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第二十一次學生事務會議會議記錄
時間:10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 10 分 地點:本校圖資館五樓中型會議室 主席:連學務長興隆 出席:白院長秀華(王嵩嵐代)、賴主任怡秀(王嵩嵐代)、洪主任 碩延(沈明旺)、陳主任志文(河凡植)、張院長麗卿(謝開 平)、紀主任振清、王院長學亮(楊雅博)、李主任亭林(鄧光 甫)、楊主任新章(楊雅博)、高主任蘭芬(吳玉婷)、楊所 長雅博、王主任俊順、葉院長文冠(童士恒)、江主任德光、 童主任士恒、楊主任乾信、陳主任建源、學生代表(宋保慈、 陳冠霖、林仲岳、葉士豪) 列席:陳教務長文生(黃裕奇)、孫秘書瑜謙、顧組長慈惠、趙組長台 雄、楊組長詠凱、孫組長雅彥、許組長聖章、莊組長淑姿 壹、主席致詞 貳、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如附件一) p1 參、學務工作報告(如附件一) p1—p18 肆、討論事項 提案一 提案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案 由:修訂國立高雄大學學生獎懲辦法部分條文對照表(草案)請 討論。 說 明:因應大法官釋字第684 號解釋令檢視與學生權益相關辦法, 並參依教育部核備意見修訂。 決議:修正通過(如附件二)p19—p26 提案二 提案單位:學務處衛保組 案 由:修訂國立高雄大學學生團體保險辦法部分條文對照表(草 案)如附件三(p27—p31)請 討論。 說 明:因應大法官釋字第684 號解釋令檢視與學生權益相關辦法, 並參依實際執行情形修訂。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學務處課外組 案 由:研訂國立高雄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老師聘任要點(草案)請討 論。 說 明:為落實社團輔導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積極運作與正常發展, 特參依國立政治大學等校訂定本要點。 決議:修正通過(如附件四)p33 提案四 提案單位:學務處課外組 案 由:修訂國立高雄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草案)如附件五 (p34- p35)請討論。 1說 明:為落實網際網路並鼓勵學生社團配合學校,積極運作與正常 發展,促進學生社團輔導功能,爰依實際運作修訂本辦法。 決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