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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廣告設計類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成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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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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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職業證照實施情況之研究

摘要

自民國八十三年起,由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開辦丙級廣告設計類 技能檢定,對於通過考試之廣告設計或商業設計從業人員,核發技術士之 證照,並於八十八年將此類職種,提升到乙級技術士檢定。由於廣告設計 技術士檢定已實施數年,過去一直沒有對廣告設計職種,進行學術研究, 因此無法正確瞭解學界及實務界的態度。本研究擬透過文獻探討,討論中 外設計學者對廣告設計證照制度,正反兩面意見,並針對國內設計教育者、 廣告設計實務界領導者、應考通過領有乙級證照之考生暨承辦單位,進行 焦點團體座談(FGD)。為更深入瞭解各方之意見,本研究同時進行深度訪 談,希望經由有系統之質化研究,檢測出設計教育界及實務界,對實施廣 告設計技能檢定之態度;對於通過檢定之從業人員,是否勝任於職場?… 等,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從中探討我國實施廣告設計職業證照之成效。 根據研究小組初步探訪,所得之初步結論如下: 一、由焦點座談結論呈現,大部分學界與實務界對實施廣告設計證照 制度都持正面看法,認為對整體行業無論在專業性與整體形象之提升,都 有正面之意義。 二、針對命題範圍與測試方面,學界與實務界都認為命題與施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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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尚稱完整,應可測出從業人員所具有之程度,命題方向仍多與實務界多討 論。 三、實務界反應,絕大部份之廣告公司經營者或從業人員並不瞭解證 照制度之實行細則,甚而未聽聞證照制度,因此相關單位對此仍需加強宣 導。 四、目前技能檢定在高職美工及廣設科,都已普遍受到重視,並融入 教學課程中,但另一方面也產生不少弊端,對此,研究小組認為應採取較 積極改進措施,已落實證照制度之實施。 五、由於證照制度在廣告設計類剛起步,未具強制性,因此在成效上 仍需追蹤與觀察。 整體而言,廣告設計證照制度的實施,對整體產業應有正面意義;對 於如何落實證照制度、提高整體產業競爭力,將是未來努力方向。 關鍵詞:廣告設計、商業設計、證照制度、技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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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Effectiveness on Practicing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in Taiwan

Abstract

In 1994, The Vocational training Bureau, The Commissions of Labors, Executive Yuan, has begun to issue the certification for advertising design practitioners whom have passed the certification exam. Starting from 1999, The Vocational Bureau upgraded the level from beginning to advanced level for the practitioners with bachelor degree. Although the certification for advertising design has been practiced for several years, it still lack of academic studies for investigating the attitudes from academic and advertising industry. Granted by National Sciences Council, the study begins to review the articles for both approving and against certification. Focusing on design educators, advertising design leaders, the practitioners who have certification, and the administrators conducting the exam, the research group uses both focus group discussion and interview survey methodologies to investigate their attitudes toward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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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lowing conclusion:

1. Most of the subjects have positive attitudes toward the idea of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They also agree that certification will raise both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image of the industry.

2. They agree that the exam will correctly reflect the ability of practitioner in the future career.

3. The industry responses that most of the practitioners aren't aware of, or don't have the information about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The propaganda is needed.

4. The certification exam has become part of the teaching goals in the Art and Craft or Advertising Design program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On the other hand, questions and problems still remain on the certification exam. It needs further improvement.

5. It is just beginning for practitioners to have the certification and is not obligation for them, therefor the effectiveness of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need future tracing and observation.

Generally, the advertising design certification has positive meaning for the industry. It will be a challenge for us to implement the certification exam firm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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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future.

Keywor ds: Adver tising design, Commer cial design, Cer tific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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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前言

技術士職業證照簡稱技能檢定,其意義乃按照一定之客觀評量標準, 透過公開、公正、公平的學科與術科測驗,對各級各類技術人員所具有技 術能力之專精程度加以測定,合格者由政府或公正機關給予證書,做為國 人執業、就業及升遷依據的一種制度。 我國技能檢定係依據內政部於民國六十一年二月八日公佈之職業訓 練條例第七條『內政部應制定技能檢定標準及發證辦法,員工於職業訓練 後實施技能檢定;凡經技能檢定合格者,發給證書』規定,隨後於同年九 月二十日公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並自民國六十三年開辦技術 士技能檢定,技能檢定業務依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五日公佈施行之『職業 訓練法』中第六章關於技能檢定及發證(第三十一條至三十五條)規定辦 理。至目前為止,共計辦理二十六年。 為因應時代潮流及社會實際需求,保障從業人員權益,提升廣告設計 專業技術與素養,並配合廣告設計技術職業證照制度之建立,我國於民國 八十四年,由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開辦廣告設計類技術士丙級技能檢 定,並於八十八年開辦乙級技能檢定,目前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分為 乙、丙兩級,乙級之檢定目標為正確運用並執行廣告設計作業之技術從業 人員,並能正確使用各種繪圖工具、材料、設備,並具備廣告設計相關概 論與設計方法,以從事廣告設計各項內容之設計與執行作業,其應具知能 除了應具備丙級技術士之基本知能、應用技能及安全衛生法令規章… …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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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相關技術與常識外,著重於廣告設計相關概論、電腦印前設計、媒材認知、 色彩應用、設計能力表現… … 等,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 而丙級則為能了解並依指示完成廣告設計作業之助理,並能正確使用 各種繪圖工具,並且具備基本廣告知識,以從事廣告設計之媒體製作之執 行作業,並著重於廣告設計基本常識、電腦之基本知識與概念、色彩調配 與繪製、設計圖稿繪製的基本能立、各項設計工具之操作能力、應用技術 以及安全衛生與相關法令之基本常識。 有關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及工作態度等亦納入術科之『應試人員須知』 中,並明定相關事項使其遵守。此外,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為提昇本 職之專業技術與素養,列舉下列五大工作項目,包括 1.基本知能 2.應用技 術 3.安全衛生 4.法令規章 5.職業道德等五大項,各項並詳列其技能種類、 技能標準及相關知識確定之工作範圍,其內容細目參閱『廣告設計技術士 乙、丙級技能檢定規範表』。廣告設計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行之多年,獲得 技職學校大力推動,乙級檢定雖開辦第二屆,但各技專院校及業界均積極 參與,對於提升專業技術水準、人才培育、學界與業界相互交流,已獲初 步的肯定,其影響層面與意義亦逐年擴大,而其實施的成效及設計教育與 業界人才資源需求等問題亦浮現檯面,相關的成效與引發的問題是值得深 入探討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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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研究動機與目的

在先進國家中,職業服務水準應具有一定的品質保證,技能檢定便可 提供此項功能以提升職業服務水準,此外技能檢定對社會、經濟發展還包 括了,促進公平就業、激勵產業技術升級、確保公共安全,尤其是與公共 安全的機構,職訓法三十五條明文規定,必須雇用依定比例的技術士。此 外,亦能建立正確的職業觀念及評鑑職業訓練成效,廣告設計職類之檢定 便在此背景下產生。 本研究之目的以了解當前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發展情況,並針 對乙級技術士檢定實施情況為題,探討當前廣告設計證照制度實施成效的 問題,希望藉由有系統之評量,檢測出設計教育者對實施證照制度之態度 與意見,廣告與設計業界如何看待此一證照制度以及通過這項檢定之從業 人員,是否更具專業能力,並對其未來從事相關之實務工作是否有正面意 義?因此本研究以廣告設計技能檢定、設計教育、就業市場等三方面對人 力資源的影響為何?就整體技職教育而言,證照制度所扮演的角色又是如 何?期望透過與廣告設計技能檢定的問題為例之研究調查,提供從事廣告 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相關工作者重要的參考資訊外,對於制定設計教學 方向、發展未來整體設計產業及人力資源培育運用等,也可列為重要的參 考依據。期以提升現代化服務品質,達成我國推動證照制度之目的,促進 產業技術向上發展,共同達成加速國家社會繁榮、進步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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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視覺設計行業的形成與發展 在開始探討平面設計(graphic design)的教育時,作者首先提出平面 設計的定義為何?根據美國勞工部職業觀察手冊(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的描述: 平面設計者,畫插圖來廣告商品或活動,他們繪製商標及公 司標準字。此外,在平面及美勞工作者的分類上,它的描述是: 大部份的美勞工作者為平面設計者,他們從事大量的雜誌、報紙 及電視廣告;此外,並從事目錄、手冊、宣傳品、出版品及技術 性的繪圖設計工作。 在這份職業觀察手冊中更記載著,進入這個行業最重要是擁有優先的 個人作品,這個行業並無需特殊的工作訓練。一般而言,從事此領域的平 面設計工作者需要四年的學院訓練以便進入這個行業,但反觀在美國政府 部門的眼光中,從事此行業只需好作品而無須高等的學術教育,至少在他 們的眼裡,平面設計的專業地位和花藝設計或櫥窗裝飾者一樣,並無須太 多的專業訓練(Holland, 1998)。 根據我國經濟部商業司的說明(民 82),設計業是屬於知識密集的產 業,其設計內容必須根據委託方的實際需求,由瞭解委託方的期望、產品 的屬性、發展方向、工作機能後,設計出具有附加價值的商品。整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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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業市場的特性為: 1.由於政府對設計公司之設立採登記制,無須審核其設計能 力,也無設計師證照規定(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已於八十四年 度,開辦廣告設計類丙級技術士之技能檢定,預計於八十八年提 高至乙級技術士之檢定)。 2.目前設計公司大多為中小型企業,資金較為缺乏,並無能 力購置自動化設備。 3.產品差異性極大,可能會造成其他業界進入的困擾。 4.獨家產品技術。 由於本產業屬知識密集性產業,若業者未透過自動化作業,則在服務 過程中的每一步驟,包括一系列的分析、研究、製圖、試驗等工作,基本 上需要相當專業的人才能完成。由於業界設計人才多由同業挖角而來,致 使人才的流動率相當高,造成人力資源取得困難(王獻樟,民 84)。 數年前紐約市一家設計仲介公司做一項設計人力的現況調查,發現美 國大約有三十五萬設計從業人員,由於從事平面設計工作並無證照制度(不 像建築設計需有建築師執照),這當中的三十五萬從業人員並不完全擁有相 關的設計學位,任何人都可稱自己為專業平面設計人員,並無須提出有利 的證明,例如:是否受過專業訓練或學院式漸進的培養。從另一個角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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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看,在美國有超過一千所學校提供平面設計學位,學校之多遠比其他設計 學系,如:工業設計及建築設計等還來的多(Davis, 1997)。 第二節 平面設計教育起源與發展 台灣地區近年來設計教育有了長足的進步,目前國內約有百餘所高 中、高職設有應用藝術類科,如:美工科、廣告設計科、室內設計科、印 刷科…等,各大學院校也紛紛成立了視覺傳達設計相關科系,據作者統計, 如果涵蓋師院的美勞教育系,國內約有二十餘所視覺設計相關的科系,其 數量也隨著新設立的大學而有上升的趨勢,而有些學校,例如:國立雲林 科技大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等,更提供設計碩士 的學位,而於八十九學年度開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更設立設計博士班。 將「視覺傳達設計」這個名稱視為設計的一個領域的想法一直到最近 才成立,以前「商業設計」、「美術工藝」、「應用美術」、「廣告設計」等, 都 是 用 來 形 容 這 個 相 關 領 域 , 而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 則 來 自 Visual Communication 的翻譯(田中正明,1992),後來國內平面設計相關科系紛 紛改名為「視覺傳達設計學系」,也都是近幾年的事,而美國則大都保留平

面設計 Graphic Design 的名稱,僅少數使用 Visual Communication 的名稱。 根據美國平面設計教育家 Philip B. Meggs 所著的《平面設計史(The

History of Graphic Design)》中指出,平面設計正式成為正式的科系大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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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Bauhaus)的抽象幾何形式」,另一項則是源自「俄羅斯革命理論的結構 主義(Constructivism)」(Smith, 1998)。從教育的角度而言,平面設計教育 必須從歷史與文化著眼,如此才能進入其專業的內涵與藝術的層面,而設 計教育的主要功能便是建立在概念分享,透過有效的演練達到主題與設計 的價值,美國加州藝術學院平面設計系的 Jeffrey Keedy 教授曾指出: 設計教育的內涵並非只是訓練設計師如何使用工具,它是一 個自我了解與發展的過程,無論你是否相信設計是一個建築在資 訊基礎「解決問題」的專業,抑或是反應社會脈動的藝術實體, 無論如何,設計教育都將會擴展設計者的自我了解與強化設計者 的使命感。 McCoy(1998)也指出當今平面設計教育的問題癥結,在於設計科系 數量不斷的成長,每年吸取過多的學生,平面設計相關科系幾乎已經成為 熱門科系,許多學校為了增收學生不斷開設平面設計學系,以增加入學率, 而不管是否在師資及設備上準備齊全。這種情形不只在美國,台灣地區近 幾年由於新增大學不斷成立,視傳科系數量不斷增加,因此,美國設計教 育的問題同樣也發生在台灣。一位優秀的平面設計者,應該擴展視野,而 不只侷限平面設計,如此才能貢獻所學,對工作有所幫助。平面設計教育 應包含心理發展與資訊架構為基礎的課程,以幫助學生自我開發潛能及面 對未來專業領域的挑戰(Holland, 1998)。在面對未來二十一世紀的挑戰, 平面設計教育變得比以往更複雜,平面設計師將不只是處理視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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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戶交辦的業務而已;省察現今的視覺設計教育是否已脫離 Sharon Poggenpohl 所謂學徒式教學模式,潛移默化中更符合現代設計的需求?

第三節 從歷史的角度看平面設計的變遷

在美國,最早有平面設計概念與平面設計的行業,大約發生在十九世 紀末。到了 1922 年,平面設計(graphic design)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 William Addison Dwiggins 的論文中,他將平面設計這個專業解釋為:結合視覺藝

術與大眾傳播的行業 (Thomson, 1997),過去藝術史學家早期在十九世紀

時,「設計(design)」這個名詞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廣義的,凡是企劃或

構想的行為都屬於設計,至於狹義的解釋則是指〝畫圖〞。例如:美國的第

一本藝術史教科書《A History of 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the Art and Design in the United States》,在 1834 年由 William Dunlap 所著,其書中介紹,曾 對「設計」下如此定義: 就廣大的含義而言,整個企劃過程都屬於設計,設計應包含 視覺藝術,所有的藝術表現方式,例如:雕塑、繪畫、建築、印 刷中的製版技術都屬於「設計」的活動範圍。至於 Graphic,則 應有二種意義:一是,將文字排列於印刷製版上;二是,將照片 複製,也就是所謂的照相製版的蝕刻技術。 更進一部引申,將「平面藝術(graphic arts)」擴充到其他的藝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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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甚至今日的平面設計者也深受其擾,弄不清究竟平面設計的真正意涵。 有鑑於此,美國平面設計協會( AIGA, American Institute of Graphic Art) 於 1913 年對 graphic design 下了定義:舉凡印刷的技術、特別是製作過程 中從策劃發想到實際執行;另外一種則是版畫中的限量印製,也是其中的 領域。進一步說,凡是將構想落實,不論是藝術或技巧都屬平面設計的課 題(Shapiro, 1993)。 台灣地區平面設計人員,以廣告設計公司之設計人員為主,而早期商 業設計受限於經濟物資及民眾觀念等因素,一直未具有較規模的商業設計 活動。民國五十年開始有較具規模的廣告公司相繼成立(例如:東方廣告 社、台灣廣告公司、華商廣告公司、國華廣告公司等,都是在此時成立), 台灣整體的視覺設計商業活動開始蓬勃發展。民國五十三年國立藝術專科 學校美工科出版《設計人》,這本刊物已有濃厚的設計雛形與觀念,過去設 計被認為是美術工藝的一環,這個觀念一直影響到現在,許多人稱設計為 「美工」,更有人認為設計就是製作「廣告看板」,因此《設計人》這本刊 物當時對設計概念實有啟迪的作用(王石番,民 85)。 至於早期的設計從業人員如何進行工作呢?根據 Thomson (1997) 的 研 究 , 美 國 最 早 的 平 面 設 計 人 員 應 該 是 Alexander Anderson (1775-1870),他為 Grdey's 和 Graham's 繪製插圖並為其製作木刻印刷, 他於 1812 年開始從事設計工作,到了 1840 年時,全美國約有 20 名的平面 設計工作者,到了 1870 年時,已增加至四百名以上的從業人員,在當時並 無正確的數目統計,但隨著雜誌業大量興起,雜誌版面 15%需要有設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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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員繪製插圖,同樣也需求更多的製版木刻與排字的人員。從 1890 到 1910 年,這二十年是所謂插畫的黃金時代,出版物完全倚賴平面設計人員來製 作插圖,當時雖已有照相技術,但是一般出版業者還是習慣於設計人員來 繪製插圖。另一項原因促使平面設計人員大量需求是彩色印刷技術的演 進,美國最早的彩色印刷技術起源於波士頓,有幾位先驅創立印刷學校, 將彩色印刷技術推廣到全美國,其中以 William Sharp 最有名。在 1846 年 著名的發明家與機械師 Richard M. Hoe(1812-1886)改良了輪轉石版印刷 的技術,這個改進也讓石版印刷的技術取代了凸版印刷,大量廉價的彩色 印刷品充斥在市面,從廣告宣傳品到藝術品的複製,1860 到 1900 年可說 是彩色石版印刷的黃金歲月,但基本上美國的印刷技術還是繼承德國的影 響。這當中以 Louis Prang(1824-1909)的影響最大,他是來自德國的移民, 被稱為美國的「聖誕卡之父」,他設計印製了許多節日卡片,並包括許多精 美的花卉、蟲魚、鳥獸及大自然風景圖片以供裝飾,根據 Thomson 的研究, 在 1880 年,Prang 的公司雇用了上百位以上的插畫家及平面設計人員,其 中有不少是女性。Prang 對平面設計最大的貢獻除了推展彩色印刷技術外, 也將彩色印刷品變成必需品,為當時創造了流行,也增加許多平面設計從 業人員的就業機會(Meggs, 1983)。 第四節 我國證照制度發展現況與社會、經濟發展之關係 證照制度之技能檢定經多年來與各技職院校、職訓機構及企業機構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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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合推動,以及未來加入國際經貿組織,發展我國為亞太營運中心及促進產 業升級等政策之下,已對國民職業技能水準、專業技術人才培育及促進產 業升級,已獲初步成效,但由於近年來國際情勢與兩岸關係逐漸改變,資 訊工業快速發展,各國經濟條件漸趨同質化,相對的我國在國際間競爭優 勢亦趨減弱,如何有效發展人力資源,提升技能水準,落實技術是證照制 度,職訓局技能檢定組賴水欽組長於《就業與訓練》期刊之『邁向技術是 職業證照的現況與展望』一文中,提出下列四點看法: 1.應建立完備之技能檢定法制。技能檢定係依據職訓法辦 理,僅占其中一章五條,但因技能檢定業務與人民權益息息相 關,故極須建立完備之技能檢定法則,俾利檢定業務之推動。 2.應研定技術士證照授權認證規定;按職訓法僅規定技能檢 定業務必要時得委託有關機構、團體辦理,但因職訓局困人力經 費,無法擴大辦理,故宜研定技術士證照授權認證規定,俾推動 專業團體於主管機關監督下自辦技能檢定,以運用民間資源,配 合經濟社會發展,加速檢定之全面發展。 3.加強協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落實技術士證照效用。 除應於『技能檢定法草案』中強化技術士證照用外,並應積極協 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適時訂定相關職業管理法規,落實技術士 證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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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4.加強辦理各種技能競賽,以提升技能水準。加強辦理並鼓 勵企業團體辦理各種技能競賽,以倡導技能價值,鼓舞社會大眾 參與學習技能,並透過競賽活動的相互觀摩,以增進技能水準, 提高勞動生產力,促進產業發展(賴水欽,民 88)。 第五節 實施證照制度的法源與作業流程 有關實施證照制度的法源,以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五日政府公佈職業 訓練法為依據,共九章四十四條,主要規範職業訓練機構,技術士訓練實 施之養成訓練、轉業訓練、殘障者職業訓練、訓練師培訓辦法、經費、輔 導及獎勵等相關施行細則。其他相關法令包括內政部於七十五年七月十日 核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場注意事項』、勞委會於八十二年核定『技 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監評人員遴聘與責任規定事項』、八十三年核定『技 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務工作安全維護注意事項』、八十三年核定『技術 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監評人員須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八十五年十 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條文說明及法令解釋』 以及『職業訓練法有關技能檢定法令解釋』等法令條文,作為我國發展推 行證照制度之法令依據(張坤維,民 88)。 技術士職業證照檢定自開辦以來為配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逐年開發 新的職類之檢定,至八十八年六月底止,共發展概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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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已編訂技術技能檢定規範二一三職類項。 (2)己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一四四職類項。 (3)八十六年度參檢人數達五十八萬餘人,八十七及八十八年均達六十 三萬餘人,累計參檢人數三四五萬九千餘人。 (4)累計核發技術士證一、六六九、七七三張,總平均合格率四八.三 %,其中: 甲級:五、0 六五張,占 O•三%。 乙級:一八八二八三張,占一一.三%。 丙級:一四六五 O 八三張,占八七,七%。 單一級:一一三四二張,占 O.七%。 (5)為落實技術士證照效用,已協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增修訂三十一 種與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相關之行職業管理法規,明定事業機 構應僱用一定比率或人數之技術士為營業設立登記或開業之條件,計有冷 凍空調裝修等四十職類檢定合格者獲益。 (6)目前為配合產業自動化需要,正積極開發通信技術等相關職類,並 選擇部分職類群試行推職類群理念,加強職類群之整合,以符合產業結構 發展需要。 (7)為全面推動技能檢定,除擴大辦理技職學校在校生及定期定點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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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案檢定外,並創新辦理檢定方式,對低教育程度之資深從業人員其學科測 驗改以口唸試題方式辦理。 (8)為健全技能檢定法制,刻就當前技能檢定業務發展需要,正重新研 訂「技能檢定法草案」,並預定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完成研擬工作。 (9)已協調教育主管機關對持有技術士證者報考各級技職學校技能(藝) 甄試保送,給予適當之加分優待;又持有技術士證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得 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取得職業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證書。 (10)有多家公民營事業單位對取得技術士證者,給予進用、待遇、升 遷等之激勵措施。 (11)為落實技術士證照效用,將加強推動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 (民)營事業機構等優先進用取得技術證且具有規定資格者,對取得技術士 證員工亦能給予適當獎勵,以逐步落實技術士證照制度。 (12)運用電腦資訊設備及簡化作業程序,加強技術士證發證作業,俾 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 (13)為因應國際技術人力交流趨勢 ,雖已就 APEC 各經濟會員體技能 檢定水準之相稱性與差異性取得初步研究成果,但將再作進一步深入研 究,以早日推動國際相互承認技術士證照制度。(賴水欽,民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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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我國推行技術士職業證照多年來獲得技職學校,職訓機構及事業機構 的配合推動,對提昇專業技術水準、人才培育及促進產業技術升級,已獲 得初步成效,其影響層面意逐年擴大。 第六節 廣告設計乙級技能檢定命題之規範原則與範圍 我國職業證照技術士技能檢定分甲、乙、丙三等級,各職類丙級技術 士檢定之通過率共約為百分之八十,按職訓局的規劃丙級是一種基本的、 具推廣性質的證照檢定。廣告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目前開辦乙、丙兩級, 其中丙級檢定之規範及要求,包括以能瞭解並依指示完成廣告設計作業之 助理,並能正確使用各種繪圖工具,且具備基本廣告知識,以從事廣告設 計與媒體製作之執行作業,其能力應著重於廣告設計基本常識、電腦基本 知識與概念、色彩調配與繪製、設計圖稿繪製的基本能力,以及各項設計 工具之操作能力、應用技術以及安全衛生與相關法令之基本常識。 乙級技術士在通過率上職訓局並無規範,但各職類平均通過率約為百 分之十三左右。廣告設計職類乙級技術士在定位上為設計指導或資深設計 之職位,因此在檢定的規範原則上,以能運用並執行廣告設計作業之指導 人員為原則,並能正確使用各種繪圖工具、材料、設備,並具備廣告設計 相關概論與設計方法,能從事廣告設計各項內容之設計與執行作業,其應 具備知能除了丙級技術士之基本知能、應用技能及安全衛生法令規章…… 等相關技術與常識之外,另著重於廣告設計相關概論、電腦印前設計、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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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材認知、色彩應用、設計創意能力之表現……等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 有關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及工作態度亦納入乙級術科之『應試人員須 知』中,並明定相關事項使其遵守。此外,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為提升本職專業技術與素養,列舉下列五大工作項目;基本知能、應用技 術、安全衛生、法令規章、職業道德,各項詳列其技能種類、技能標準及 相關知識,並確定工作範圍。 在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中,基本知能之技能種類之廣告設計相關概論 之技能標準包括了能嚴謹、有效執行工作的態度、能正確瞭解廣告媒體製 作流程及專業知識、能正確執行企劃案之能力、能正確瞭解成本概念、能 正確瞭解各種印刷及各式複製技術之作業能力、具備影片製作相關知識、 能具備溝通表達及協調能力、具創意延展能力與方法、具備企業形象建立 之基本知識、能依廣告相關法規執行廣告設計。其相關知識包括:「視覺傳 達概論 、廣告學、展示設計、媒體運用、印刷設計、印刷概論 、廣告設 計、基本美學、基礎造形、構成、色彩、字學、視覺心理、設計原理、設 計史、包裝設計、藝術鑑賞、企業形象、創意開發、廣告設計相關法規等 相關概論」。 有關電腦印前設計技能標準包括:電腦系統的瞭解、能正確掌控印前 作業之管理流程、能瞭解各種繪圖軟體的功能與應用、能精確掌握各種印 刷專業技術、熟悉網路各項傳輸技術。其相關知識包括:「電腦繪圖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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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影像處理、繪圖設計、圖文編排、檔案管理、印刷設計等相關概論、網路 概念」。 媒材認知之技能標準包括:能瞭解各種媒材之相關特性及其應用技 術、具成本掌控能力。其相關知識包括:「展示設計、視覺傳達媒材」。 有關應用技術之技能中構成的技能標準包括:具正確的編輯能力、具 包裝結構能力、基本材質認知及應用能力、具備平面及立體媒材之整合能 力、具備成本概念、分析、研判的能力。其相關知識包括:「平面、立體構 成、材料與結構、造形原理、設計方法、包裝設計」。 色彩應用的技能標準包括:能正確掌握色料與色光的特性與其應用技 巧,具備滿足訴求目的之色彩綜合運用能力及色彩管理能力,熟悉各項印 刷等複製技術與電腦等傳統與新媒體之色彩特性及其控制技術,能充分反 應訴求對象之色彩社會流行趨勢,能適當表現國際性或本土性、宗教、個 人品味等等之色彩感覺,並具正確之色彩辨識能力及適當之色彩美感經 驗。其相關知識包括:「基本色彩科學知識、色彩與文化、色彩與社會流行、 色彩與配色、色彩與心理學」。 設計表現能力的技能標準包括:具描繪能力及各項工具駕馭能力、具 提昇及掌握美感品質之能力,能表現各種媒體之特性,具正確執行色稿能 力、文案理解能力,並具創意構思發展及綜合歸納能力。其相關知識包括: 「構圖、編輯、圖像表現、製圖與識圖、視覺原理、表現技法、行銷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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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在作業安全與環境衛生的技能標準包括:能正確使用各式繪圖工具, 熟悉各式媒材之安全操作,具正確的材料環保觀念,.能注重工作環境及器 材的安全維護。其相關知識包括:「材料與成本分析、環境科學」。 有關法令規章的技能標準包括:嚴格遵守不抄襲、剽竊或侵佔他人智 慧財產權,具著作權相關知識。其相關知識包括:「智慧財產權、著作權、 商標法、商品標示法及專利法相關法規、公平交易法」。 在檢定規範中職業道德之技能標準包括:能遵守職業道德之意義內 涵,不洩漏客戶及公司商業資料,能具社會責任,不違善良風俗。其相關 知識包括:了解職業道德與倫理,上述內容整理如下表: 工作項目 技能種類 技能標準 相關知識 一、基本知能 (一)廣告設計 相關概論 1.能嚴謹、有效執行工作的 態度。 2.能正確瞭解廣告媒體製作 流程及專業知識。 3. 能 正 確 執 行 企 劃 案 之 能 力。 4.能正確瞭解成本概念。 5.能正確瞭解各種印刷及各 式複製技術之作業能力。 6.具備影片製作相關知識。 7.能具備溝通表達及協調能 力 (1)瞭解視覺傳達概 論。 (2)瞭解廣告原理與 實務作業。 (3)瞭解展示設計之 基本原理。 (4)瞭解媒體製作流 程及相關運用知識。 (5)瞭解印刷設計各 項製作之基本原理。 (6)瞭解印刷基本原 理及印刷物之修色加 工等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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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8.具創意延展能力與方法。 9.具備企業形象建立之基本 知識。 10.能依廣告相關法規執行 廣告設計。 工等相關知識。 (7)瞭解廣告設計基 本原理。 (8)瞭解美學之基本 原理。 (9)瞭解基礎造形及 構成原理。 (10)瞭解色彩基本原 理。 (11)瞭解視覺心理之 基本原理。 (12)瞭解設計表現與 原理。 (13)瞭解設計史之發 展。 (14)瞭解基礎攝影原 理。 (15)瞭解圖學之基本 操作。 (16)瞭解包裝設計之 結構及外觀設計原 理。 (17)瞭解企業形象識 別設計概論。 (18)瞭解創意發想之 方法。 (19)瞭解廣告設計相 關法規等相關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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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二)電腦印前 設計 1.能熟悉電腦系統的作業。 2.能正確掌控印前作業之管 理流程。 3.能瞭解各種繪圖軟體的功 能與應用。 4.能精確掌握各種印刷專業 技術。 5.能熟悉網路各項傳輸技 術。 (1)瞭解電腦繪圖概 念。 (2)瞭解影像處理原 理。(3)瞭解繪圖設計 之方法。 (4)瞭解圖文編排之 發展及基本原理 (5)瞭解檔案管理之 相關知識。 (6)瞭解印刷設計等 相關理論。 (7)瞭解網頁設計之 基本原理。 (三)媒材認知 1.能瞭解各種媒材之相關特 性及其應用技術。 2.具成本掌控能力。 (1)瞭解展示設計之 空間、材料、色彩之 運用方法。 (2)瞭解視覺傳達媒 材及成本相關知識。 二、應用技術 (一)構成 1.具正確的編輯能力。 2.具包裝結構能力。 3.具基本材質認知及應用能 力。 4.具備平面及立體媒材之整 合能力。 5.具備成本概念。 6.具分析、研判的能力。 (1)瞭解平面、立體構 成。 (2)瞭解材料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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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廣告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之命題與題型內容依據上述所規範之相關 技能種類、標準、相關知識及工作項目訂定。目前已開辦乙、丙級,各有 學科、術科測試。丙級術科以圖形及文字繪製等執行操作測試為主,乙級 術科則包含了創意發想製作及電腦操作等兩單元,難度提高,此兩單元應 考時間各為四小時,各佔百分之五十評分標準,兩項加起來共一百分,六 十分為及格分數。 在學科方面乙、丙級命題範圍根據技能檢定之規範原則包括色彩學、 設計概論、印刷設計實務、廣告設計、圖學與製圖、攝影等六大項。丙級 以基本理論為主,題目公開。乙級則包括了應用技術及相關學術理論,題 目不公開,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及格。學、術科均達六十分者為通過廣 告設計乙級檢定標準,並發予廣告設計乙級技術職業證照。初次開辦廣告 設計乙級技術士通過率偏低,不到百分之五,其原因為何值得探討。 第七節 國外文獻有關實施證照制度之評論與態度 一、贊成及推動證照制度的意見與做法 平面設計或商業設計的證照制度,在美國已被討論了將近十年的時 間,幾乎每屆的 AIGA(美國平面設計協會)年會,都被熱烈的討論,提 倡這個想法的,從著名的設計學者 Paul Rand, Katherine McCoy,到曾經在 平面設計學報(Journal of Graphic Design, Vol.10, No.1, 1992 及 Vol.12, No.2, 1994)與傳達藝術(Communication Arts, No.241, July 1993)上大力鼓吹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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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制度的 Ellen Shapiro(Swanson, 1997)。根據 Shapiro(1997)的看法, 證照制度的實施必須符合下列精神: 1.證照制度必須是頒給個人,而且是不具強迫性的。 2.證照制度的目的在於檢驗受測者的基本設計學識與實務經驗。 3.個人的風格與形式喜好應不列入測試。 4.證照制度在於檢測設計者是否有能力去服務客戶或自行開業。 5.證照制度必須不附屬於任何社團組織,換言之,不能以加入任何協 會就自動取得證照。 6.證照制度必須由中立的法人或政府機構協助執行。 在她針對全國地區的設計業經營者與學術界人士所作的調查發現,超 過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在面試設計人員時,無法正確有效地判斷出求職者 是否能勝任未來的工作,許多求職者往往在面試時所呈現的作品是屬於多 人的創作或經由資深設計者指導後的作品,因此幾乎每屆的 AIGA 年會都 有人提出,但由於意見分歧,再加上 AIGA 的決定不具約束力,因此至今 尚無具體執行方案,但越來越多的設計從業人員支持證照制度,例如:Jack

Summerford(達拉斯 Summerford 設計公司負責人)、Steve Liska(芝加哥

Liska 設計公司負責人)、Ed Gold( Baltimore 大學出版設計學系教授)、

Massimo Vignelli(紐約 Vignelli 設計公司負責人)、Melanie Roher(紐約

Roher 設計公司負責人)、Michael Weymouth(波士頓 Weymouth 設計公司

負責人)、Joe Feigenbaum(紐約 Design Office 公司負責人)…等,這些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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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來的趨勢。其中 Ed Gold 表示,"設計業主會需要購買設計,是因為他們無 法將未經設計的產品銷售給消費者,因此設計是扮演產品的代言人,設計 業者必須找一個可信賴、有基本能力的人,而證照制度便是提供最好的證 明(Shapiro, 1997)"。 在 Shapiro 出版的論述中,她認為在美國有幾個機構組織可以一起來 推動證照制度,包括:美國平面設計協會(AIGA)、美國設計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Design)、設計管理機構(Design Management Institute)、企業設 計基金會 (Corporate Design Foundation)、平面設計家指南(Graphic Artists Guild),甚至國際平面設計協會 ICOGRADA(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Graphic Design Associations),這些組織都可共同來努力推動證照制度 (p.144)。Shapiro 參照現有美國室內設計證照資格的取得方式(由 National Council for Interior Design Qualification 頒發),建議平面設計師的證照測驗 應包括下列範圍: 學科理論:設計原理與要素、色彩理論與構成。 設計概念:企劃溝通、實務執行常識。 設計技巧:繪圖技巧、電腦實務能力。 設計執行:設計到印刷、實務製作之經驗與知識、成本概念。 設計協調管理:客戶溝通、案件執行管理。 設計、藝術相關發展史。 由上面測試項目看來,要通過證照考試並不容易,一般設計者非得要 有幾年的實務經驗才能通過考試。不過這只限於概念階段,因為至今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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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開始執行廣告設計證照制度。

二、反對實施證照制度的意見與評論

另一方面,有些設計實務工作者極力反對證照制度,其中最著名的 有:Gunnar Swanson 及 Michael Rock,幾乎只要 Shapiro 一發表文章提倡 證照制度,Swanson 就回應予以反對,Swanson 反對的理由有下列各點: 1. 依照美國證照制度法源是由各州自行擬定測試,沒有執照執業往往 會被重罰,因為他關係到公眾安全,例如;建築師、醫生、工程師及 理容師等,平面設計師應不至於危害到公共安全的程度。 2. 在測試制度下,就會流於標準化,將平面設計標準化就如同將舞蹈 或釣魚標準化,如此下來平面設計便顯得毫無意義,設計的價值在於 它的多元化,過去著名的設計家如:Charles Spencer Anderson, Sheila de Bretteville, Josef Muller-Brockmann, Art Chantry, Ed Fella, Tom Geismar, April Greiman, Walter Landor, Scott Mednick, Paul Rand, Deborah Sussman, Rick Valecenti, Rudy Vanderlans, Massimo Vignelli 等人,這些人都沒有證照,但其作品卻創造出不同的形式與風格,實 施證照制度將會破壞平面設計的特色與多樣性。

3. 實施證照制度,不只是浪費寶貴時間,更是一種無聊的官僚制度,

許多參與命題與配合實施的機構單位,例如;AIGA,本身都已面臨 轉型上的問題,如何再去應付這龐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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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4. 證照制度將會影響學校教學的正常化,許多學校將會協助學生如何 順利取得證照,以換得更多的學生入學,如此下來學校的教學將失去 其意義與目的。 5. 如果形式與風格無法測出,那麼設計家和軟體操作員有何差別?美 感的判斷與風格的建立是許多設計家追求的目標,實施證照制度將會 〝匠化〞整個行業(Swanson, 1997)。

除了 Swanson 的反對理由外,Michael Rock(1997)更補充道,〝設

計者只是焦慮害怕自己的工作不受尊重,被人輕忽而已,實施證照制

度只不過是填補這種缺憾而已〞。除此之外,由於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平

面設計行業,實施證照制度,只不過是提高進入這個行業的門檻,將 別人排除在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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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研究方法

為了對證照制度的實施有較深入的探討,本研究所採之研究方法以焦 點團體訪問法(Focus Group Interviews)及深度訪談(Interview survey)之 質化研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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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第一節 焦點團體訪問法 為瞭解學界、實務界、承辦單位及考生,對廣告設計技術士職業證照 制度之看法,研究小組於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二日,在政治大學廣告學系, 舉辦一場專家學者座談。研究小組邀請學術界代表,包括:國立台灣師大 設計研究所張柏舟所長、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商設計學系林品章教授、中 原大學商業設計研究所林珮淳教授、景文技術學院視傳設計系講師暨勞委 會廣告設計職業類顧問蔡進興以及曾任乙級技術士命題委員,銘傳大學商 業設計系田覺民老師等為學術界代表。實務界代表則有:黃禾廣告公司總 經理何清輝先生、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理事長王士朝先生、資深設計家 王行恭先生及鴻圖設計公司負責人柯鴻圖先生等人,參與座談。考生代表 則有甫於去年通過乙級技術士檢定之復興商工老師楊碧珠,另一位則為中 原商設所研究生張岑瑤。研究小組則有政治大學廣告系祝鳳岡教授、賴建 都副教授及景文技術學院視傳設計系傅銘傳講師參與。 本次專家座談所討論的題綱,包括: 1.學術界與實務界對實施廣告設計職業證照之看法為何? 2.從設計教育的角度看實施技能檢定之制度。 3.廣告及設計實務界如何看待技能檢定,是否真正能選出有潛力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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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4.當前命題與檢定評分方式是否適宜? 5.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他意見? 第二節 深度訪談調查法 一、訪談對象描述: 為再進一步深入了解實施證照制度的意見,本研究針對四十一位去年 度錄取之乙級技術士中,經研究小組徵詢,有 27 位接受訪談;此外,經由 職訓局選派實際參與乙級技術士監評人員十位、命題委員六位,共計二十 六位,進行深度訪談。深度訪談之結果,除用來彌補焦點團體座談意見之 不足外,也作為評估實施證照制度成效之具體意見。 二、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考生方面有: 1.對職訓局實施廣告設計證照制度,個人態度是贊同或不贊同? 2.對於現行公佈之基本必備學科與術科能力有何意見? 3.針對測試方式進行有何意見? →學科與術科分開測試,二階段方式是否有其必要? →整體命題方式是否真能測出個人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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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4.檢定考試前的準備經驗為何? →學科如何準備?→術科如何準備? →是否尋找其它管道協助?(學校、教師、補習班或其他?) 5.獲得檢定證照是否對現在工作或未來就業有助益? →雇主肯定?→客戶肯定?→自我肯定?→同儕肯定? 三、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監評委員之實務界代表方面有: 1.檢定考試是否能為業界找出理想人才? →題目適切性?擁有證照是否較容易被錄用? 2.整個評分過程有無改進之處? →學科評分?→術科評分?→綜合或其他? 3.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它意見? →對承辦單位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其他? 四、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監評委員之學術界代表方面有: 1.檢定考試是否正確反應學校理論與實務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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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檢定考試學校態度如何?→有無提供協助?→如何協助? 2.整個評分過程及方式有無改進之處? →學科評分?→術科評分?→綜合或其他? 3.對整體技能檢定之實施有何改進或其它意見? →對承辦單位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其他? 五、深度訪談問題在針對命題委員方面有: 1.檢定作業之命題過程是否有改進之處? →對行政單位之意見?→對制度擬定之意見?→對承辦單位之意 見?→其他? 2.命題方式及作業有無改進之處? →遴聘命題委員標準之意見?對命題客觀性及保密性之意見? 3.對整體技能檢定制度之實施有何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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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焦點團體座談結果 研究小組針對座談所討論的結果,歸納以下幾點說明: (一)廣告設計乙級技能檢定術科的考試及評分方式從現場的展示作 品中,確實可以看出考生的創意及設計能力,但學科之參考書目深淺不一, 建議可編輯書目分深淺難易,以利閱讀學習。日本有色彩檢定考試,提升 了整體社會環境的美感,廣告設計檢定是否能達到此效果,值得努力。 (二)廣告設計技能檢定推動不易乃誘因太少,在歐洲的職業公會權 力較大,可推動許多制度,建議政府與業界應一起推動,尤其是設計職類, 例如乙級證照可比照普考職等,政府機關凡美術設計業務應有設計證照人 員擔任,私人公司應有適當比例具有證照的人員,如此廣告設計技能檢定 才容易推動。 (三)本職類名稱廣告設計與商業設計內容上有重疊,應再研究更適 合設計職類之名詞。業界現在並不認同廣告設計技能檢定證照,證照的取 得是個人榮譽感的建立,與設計實力的證明。目前電腦的發達使得設計作 業更方便,但徒手繪製的能力仍有其必要。此外,經調查現在業界約有三 十個行業需要設計人才,可再深入研究相關問題。 (四)因為設計時電腦圖檔取得容易,使得現在大學生徒手能力愈來 愈差,因此手繪能力仍舊重要。此外,證照是否具有個人利益關係,是推 行證照的誘因,應增加誘因。今年通過的 41 人應做背景調查,並舉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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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展示,對外告知以利推廣,建議美術設計協會舉辦廣告設計乙級技能檢定 作品展。另外,亦可成立廣告設計乙級證照協會,一同推動證照制度。 (五)中國大陸三年前就有廣告考試,通過考試才可開廣告公司,而 國內廣告界大多不知廣告設計技能檢定一事,應透過管道宣傳,讓廣告界 瞭解取得乙級證照是很有能力的,可透過 4A 廣告經營者聯誼會的學校小 組,提供通過證照考試人才名單給業界,否則優秀人才未被重用實為可惜。 此外,官方機構應追上時代。 (六)廣告設計技能檢定證照數量夠,才易推廣於業界。此外可將乙 級檢定內容介紹給 4A 廣告經營者聯誼會的創意總監們,以利推廣。 (七)政府應率先且具體推廣及使用證照,如此推動才有效。私人機 構開業應限制有相當比例的證照人員。 (八)未來廣告設計可以再分細點的職種。目前廣告設計檢定考試之 題目與模式與技能競賽題目雷同,是否應有差異可再研究。乙級評分方式 宜將主觀評分項目降低,客觀評分項目提高。丙級考試建議應限制在學生 以高三學生才能參加檢定考試。 (九)乙級命題建議加入人文與美學素養相關的題目。 第二節 深入訪談結果 (一)針對乙級技術士錄取人員之訪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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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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