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Copied!
4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2010 年 12 月 123-168 頁.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曾聖益*. 摘. 要. 儀徵劉氏是清代中晚期至民初著名的學術家族,數世從事文獻工 作,在經學、校讎學及方志學方面均有不凡的成就。劉氏家族在其校讎 工作的經驗中,提出若干校讎學的觀點及校讎工作須注意的原則,作為 其校刊工作的依據。本篇依據劉氏校勘的典籍及其撰述的校勘記,歸納 其校讎學的內容,以闡述其校讎學的特色及得失。而其從事校讎工作的 原則和方法,於今日的古籍整理工作,亦應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字:劉文淇、劉毓崧、劉壽曾、劉富曾、文獻、校讎. *. 2010/01/07 投稿,2010/05/13 審查通過,2010/08/16 修訂稿收件。 曾聖益現職為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

(2)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25. An Analysis on The Works and Regulations of Proofreading by Liu Yizheng Tseng Sheg-yi. Abstract The Liu family in Yizheng was famous scholars during middle and late. Qing. Dynasty. until. the. early. 20. th. century.. Engaging. in. document-related works for generations, they had obtained extraordinary achievement in classical learning, comparison of texts, and the study of ‘fangzhi’. From the experience of their work, they brought up some points of view and principles to pay attention to when doing works of proofreading. The discussion of this article is focused on the works of Liu family. And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used by the Liu family may well be useful reference even in present-day works of ancient texts interpretation. Key word : Liu Wenqi, Liu Yusong, Liu Shouzeng, Liu Fuzeng, Documents, To proofread. *.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3) 政大中文學報. 126. 第十四期. 引言 儀徵劉氏學起自劉文淇(1789-1854) 1,經劉毓崧(1818-1867), 再傳劉壽曾(1838-1882)兄弟,至劉師培(1884-1919)而大成,其後 劉葆儒等仍見餘流。劉氏家族以經學為研究重心,以編纂校書為業,是 清代乾嘉以後至民初,揚州最著名的學術家族之一。 儀徵劉氏學以《春秋左傳》學最著名,但其方志輿地、校讎纂輯之 事,亦前後相繼,迭有撰述,頗受時人稱道。是清代的學術家族中,少 數累世相承,戮力思考文獻校讎的原則,並付諸實際工作的家族,其校 讎成就及文獻學思想,在清代學術史中具有代表性的意義。 劉文淇自幼讀書即自考據入手,熟習校訂工作,對於版本字句的差 異,及典籍的流傳情況,多所關注,故於校讎精義頗有體會。其後常居 揚州,以講學授徒及校勘為業,並率子毓崧協助時賢校訂《嘉定鎮江 《輿地紀勝》及編纂《儀徵縣志》等書,均受讚賞。 志》 2、 劉文淇沒後,劉毓崧攜壽曾兄弟旅居金陵,經郭沛霖,入曾國藩幕 府,司掌金陵書局校刻事。毓崧沒於金陵,壽曾、富曾(1846-1928)、 顯曾(1850-1928)兄弟賡續其業。劉貴曾(1845-1898)則留駐揚州, 守持家業,亦任校勘編纂事;子劉師培自幼由父母親教 3,熟習祖業, 斠補及釋注秦漢諸子書二十四種,並有辨章學術流變的論著多篇,故張. 1. 2. 3. 行文中括弧均筆者所加。若劉氏及前人相關原論述中自作注文,則依例縮小字體, 不另加括弧。 《嘉定鎮江志》Jiading Zhenjiang zhi 22 卷, 宋盧憲 Lu Xian 撰;《元至順鎮江志》 Zhishen Zhenjiang zhi 21 卷,元虞希魯 Yu Xilu 撰。劉文淇 Liu Wenqi 撰〈宋元鎮 江志校勘記〉“Songyuan Zhenjiang zhi jiaokanji”,意欲兼校二書,但實際僅作《嘉定 鎮江志校勘記》Jiading Zhenjiang zhi jiaokanji 二卷。 劉師培 Liu Shipei 幼年與師鑠 Liu Shishuo 由母親李汝蘐 Li Ruai(1842-1920)親授《爾 雅》Erya、《說文解字》Shuo wen jie zi、《詩經》Shi jing 年十二,已經讀完《四書》 Si shu、 《五經》Wu jing,建立學術根基。李汝蘐係江都名士李祖望 Li Zuwang 次女。 李祖望住揚州文選樓巷,稱選樓李氏,從劉文淇至交梅植之 Mei Zhizhi 問學,與劉 氏世代交好,著有《說文統繫表》Shuowen tongxibiao、 《古韻旁證》Guyun pangzheng、 《契不舍齋詩文集》Qibushezhai shiwenji 等多種。李祖望婦葉蕙 Yei hui 精通經史, 著有《爾雅古注斠詮》Erya guzhu jiaoquan,李汝蘐自幼熟習,亦精通經史訓詁之學。 詳見梅鉽 Mei Shi《青谿舊屋儀徵劉氏五世小記》Gingxijiuwu wushi xiaoji。.

(4)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27. 舜徽《清儒學記》以校勘學與經學( 《春秋左傳》學)作為儀徵劉氏學 術成就的代表。 4 儀徵劉氏三世受倩於地方仕紳官員從事校讎工作,故其校讎內容以 輿地方志為主,而非乾嘉盛行的經史及諸子,以此,其校讎成就長期受 到忽略。近人張舜徽《清儒學記》雖提及,然僅一小章節,內容頗簡略, 於劉氏祖孫的校讎要旨、工作要領,及劉氏祖孫校讎工作的差異及得 失,均無論及,殊為可惜。 劉氏祖孫於校讎工作中領會治學精義,從而發展出儀徵劉氏學。校 讎學既是儀徵劉氏學的基礎,亦是貫串其學術思想的內在綱領,此特質 在清代揚州學術中極具代表性,忽略其內容,對於理解儀徵劉氏學的價 值、意義與清代揚州學術,均有所欠缺。 本文以劉文淇、劉毓崧及劉壽曾兄弟的校讎工作及論述為探討範 圍,蓋三代前後相承,頗成體系。論述次序蓋先就劉氏擬定的各條例, 及應用在校讎工作的情況,歸納其基本校刊原則及工作方法,後就其校 訂的典籍著作及撰述的校記中探討其校讎學觀點。劉師培斠讀諸子諸 部,雖在其父母的指導下進行,但讎校的目的、範圍與體例,均與其先 人頗有不同,筆者已撰〈劉師培之校讎思想要義〉一文敘述其要旨及特 色 5,茲不再論云。 有文字即有校讎,6傳統校讎學包含文字斠訂,篇目編次、辨析學術 源流,編著目錄等工作。王叔岷師言「所謂校讎學,即恢復古書本來面 目之學,本來面目包括作者、書名、版本、篇目、篇數、篇名、字句、 章節、篇第、殘佚、真偽等」7 。欲從事上述工作,非學養深厚,熟習古 籍則不能。劉文淇自幼勤奮向學,手自鈔斠,累積識見,於古籍體例及. 4. 5. 6. 7. 見張舜徽 Zhang Shunhui《清儒學記•揚州學記第八•己》Qingru xuean(濟南[Jinan]: 齊魯書社[Qilu shushe],1991 年)頁 468-472。 見《國文學報》Guowen xuebao(臺北[Tiapei]: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 Taiwan shifan daxue guowen xuexi[Department of Chinese,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第 45 期),頁 25-56。 王叔岷 Wang Shumin 師語。見《校讎學》Jiaochouxue(臺北[Tiapei]:中央研究院歷 史語言研究所 Zhongyang yanjiuyuan lishi yuyan yanjiusuo[The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 (IHP) of Academia Sinica],1995 年)第貳章,頁 7。傳統說法,校讎學起 於孔子 Kongzi 斠書,清代段玉裁 Duan Yucai、俞樾 Yu Yue 等主此說。 詳見《校讎學》第壹章,頁 6。.

(5) 128.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流變,瞭若指掌,於校讎主旨及方法,亦深有體會。其校刊之《嘉定鎮 江志》 、 《輿地紀勝》等書,則於不同版本,先考察其源流;於篇目、篇名、 篇第、章節,則詳為考校,擬訂次序;於字句,則正其訛誤,補其闕漏, 以求其體例精善,內容接近原貌。晚年帶領子弟編纂之《重修儀徵縣志》 , 既詳校舊志體例的同異,斟酌損益,擬定卷目、凡例,以求合於時代需 要;於文獻記載及鄉野之傳聞,則詳加考訂,以求其能彰顯鄉賢行誼, 記錄鄉邦故實。此均為其校讎學的應用,亦是傳統校讎學的具體實踐。 劉氏的校讎工作及論述,是傳統校讎學的具體實踐,亦是清代考據 學的實際應用,有其強烈的時代性;其中雖不免仍有缺失不足之處,但 其審慎精密的校讎原則和方法,於今日的古籍整理工作,仍有一定的參 考價值。. 一、劉氏祖孫的校讎工作 (一)劉文淇 劉文淇字孟瞻,清揚州儀徵人。自幼承父命習舉業,篤實向學,精 通《春秋左傳》 ,開創儀徵劉氏一家之學。劉文淇精於校讎,戮力從事, 以表彰鄉賢的學思風範,劉毓崧稱父「精於校讎之事,為人校勘書籍, 不啻如己之撰述。搜羅鄉先輩及亡友之書,醵金付刊,汲汲然願其行 、 《輿 世」 。其中包括受聘於岑建功,校刻朱彬《禮記訓纂》8及《舊唐書》 地紀勝》等書,與包世臣等輯錄亡友薛傳均讀《十三經注疏》劄記、編 校《文選古字通疏義》、《閩遊草》等書, 9又募貲刊行鄉賢戴清《四書 典故考辨》二卷,10各書均以精善著稱。刊刻序跋及書後附錄的校勘記,. 8. 9. 10. 朱彬 Zhu Bin《禮記訓纂》Liji xunzuan,岑建功 Cen Jiangong 刊行,劉文淇擔任校 讎工作,見其與劉恭冕 Liu Gongmian 書。 《劉文淇集•附錄》Liu Wenqi ji,頁 234。 (《劉文淇集》原作《青谿舊屋文集》,點校本改此名,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 Zhongyangyanjiuyuan zhongguowenzheyanjiusuo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Philosophy, Academia Sinica]出版,2007 年。本文引用《劉文淇集》均此版本。) 見包世臣 Bao Shichen〈清故文學薛君之碑〉“Qing gu wen xue xue jun zhi bei”, 《藝舟 雙輯》Yi zhou shuang ji,《包世臣全集》Bao Shichen quanji 本(合肥[Hefei]:黃山書 社[Huangshan shushe],1993 年)卷 4,頁 359。 戴清 Dai Qing 撰《四書典故考辨》Shu shu dian gu kao bian 12 卷、《群經釋地》Qqun jing shi di 10 卷,均未刊行。劉文淇於二書中各擇數十條編為二卷,咸豐元年(1851) 募貲刊行。刊刻經過見劉文淇〈四書典故考辨序〉“sishu diangu kaobian xu”(《續修.

(6)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29. 清楚呈現劉文淇從事校讎工作的敬業態度及其識見;戮力募貲,以刊行 先輩友人的著述,又見其亟欲表彰鄉賢及友人的苦心。 據文集及相關記載,劉文淇所編纂校訂的各書中,以編纂《儀徵縣 志》最著名,校勘則以《嘉定鎮江志》及《舊唐書》 、 《輿地紀勝》三部 最為重要,此三部分別受聘於阮元及岑建功而作, 《嘉定鎮江志》、 《輿 地紀勝》由劉文淇、劉毓崧父子同校,11《舊唐書》校勘工作由劉文淇 總領其事,內容分別由劉氏父子及友人羅士琳、門人陳立等一同從事。12 劉文淇在讎校各書的過程,對版本的甄擇及校字的原則,均有深刻的體 會,顯示其精深的校讎學見識,如其代岑建功撰的〈重刻舊唐書序〉, 說明依據的底本及校字原則,云: 全書字句悉以殿本 (武英殿刊本) 為主,其間有刊刻小譌, 為人所共知者,即隨筆改正,此外則不敢妄改……〈校勘記〉 共若干卷,凡殿本、閣本(《四庫全書》七閣鈔本 )之與聞本 ( 聞人詮刊本 )異者,一一臚列,並登載其考證,而沈氏《新 舊合鈔》(《新舊唐書合鈔》) 所辨析者,亦附見焉。 13 在底本的選擇上,劉文淇認為《四庫全書》本的各史考證較武英殿刊本 詳盡,文字亦應較可信;但因《四庫全書》本並無單行,學者不易購求 或抄錄,故仍以殿本作為校勘工作的底本,14除改正顯見譌誤外,並不 更動字句。其校記除記明文字差異外,亦廣取前人校勘和考證的成果, 以供學者參照。. 11. 12. 13 14. 四庫全書》xuxiu sikuquanshu 本《四書典故考辨》卷首。上海[Shanghai]:上海古籍 出版社[Shanghai guji chubanshe],1995 年)。 為便宜行文,本文舉《嘉定鎮江志》、《輿地紀勝》Yu di ji sheng 二書校勘記,均僅稱 劉文淇論云。 《舊唐書校勘記》Jiu tang shu jiao kan ji 全書 66 卷,〈凡例〉為羅士琳 Luo Shilin 與 劉文淇共同擬定。據目錄,則卷 1 至卷 10、卷 20 至卷 23、卷 61 至卷 66 為劉文淇 校,卷 13、卷 14、卷 28、卷 29、卷 48 至卷 60 為劉毓崧 Liu Yusong 校,其餘分別 為羅士琳 Luo Shilin 及陳立 Chen Li 校,本篇徵引的論述以劉文淇、劉毓崧所作校記 為限。引文據臺北[Taipei]:正中書局[zheng zhong shuju]影印《舊唐書校勘記》 (1971 年)。 《劉文淇集》Liu Wenqi ji,卷 5,頁 99-100。 同前註。同文云:「閣本考證,又較殿本加詳。惟是閣本但繕寫而未發刻,讀者既艱 於傳鈔……。」(頁 99)《四庫全書》Si ku quan shu 本的考證與武英殿刊本的考證重 點不同,也非如劉文淇所云「較殿本加詳」,詳見後論述。.

(7) 130.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選定底本後,劉文淇除廣錄前人辨析論證的資料,及殿本、 《四庫》 本的考證與校記外,並另外蒐錄相關文獻以作讎校依據,此類讎校資料 包含前人著作及論述中徵引《舊唐書》的記載, 〈重刻舊唐書序〉續云: 若夫北宋初年,《太平御覽》、《冊府元龜》等書皆成於歐、 宋未修以前,其引唐史,確係劉書,所據實最初之本,足以 補正聞本者,不可枚舉,皆採而集之。他如《通典》 、 《通鑑》 (《資治通鑑》) 、 《唐會要》 、 《文苑英華》以及《十七史商榷》、 《廿二史攷異》之類,可以互證參訂此書者,亦廣為尋校, 加以斷制。 《舊唐書》在北宋未見官刻本,雖南宋紹興年間有兩浙東路及茶鹽司本 《舊唐書》 刊本, 15但宋元以後,宋祁、歐陽修合撰的《新唐書》盛行, 不受重視,因此元代未見有刊行記載,至明代嘉靖年間聞人詮求一完本 不可得,乃併合不同舊刊重新整理。 劉煦編纂《舊唐書》 ,始於五代後唐,成於後晉,北宋初期編撰的 政書及類書涉及唐代史事,多以其記載為主要依據,故劉文淇認為《太 平御覽》 、 《冊府元龜》徵引的唐代史事,即是取材自《舊唐書》原本, 必然可作為校勘的主要材料。其他完成於唐代的著作,如《通典》記 載唐代天寶末年以前的典章制度,自可以與《舊唐書》各書志相參照, 《資治通鑑》完成時間雖後於《舊唐書》及《新唐書》 ,但其記載的唐 代史事,多有二書之外者,且文獻編撰的時代接近,自足以作為校訂 的參考。據劉文淇所擬用以校讎的材料,可見其目的並非僅校訂《舊 唐書》的字句語詞,而且也考訂內容;此一方面可以修正因後世屢次 翻刻所產生的訛誤,另一方面也企圖藉原始記載以說明劉煦撰修時即 有的疏誤。 劉文淇廣備資料作為參校依據,正見其求精密詳贍的校讎原則;在 此原則上,劉文淇參考武英殿刊本及《四庫全書考證》的體例,而校記 所包含的內容,則遠遠超過官修各書。 〈重刻舊唐書序〉續云:. 15. 詳見趙惠芬 Zhao Huifen〈略 論《 舊 唐 書 》版 本 於 各 代 的 刊 刻 狀 況 〉“Lue lun jiu tang shu banben y u ge niandai de kan ke zhuangkuang” (《 東 海 大 學 圖 書 館 館 訊 》 Dongha i daxue tushuguan guan xun [Tunghai University Library Newsletter]卷 59, 2006 年 8 月 )。.

(8)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31. 其體裁義例,悉遵殿本、閣本之成法,而推廣引申,以竟其 緒。蓋殿本之總校為沈歸愚尚書(沈德潛),其自作考證跋語 云: 「蒐羅未備,挂漏良多。」閣本之分校為邵二雲學士(邵 晉涵),其集中所載提要云: 「參核攷定,尚有待耳。」誠以. 官修之書,人心不齊,議論多而成功少,每致卒業無期,故 但能略舉大端,開其門徑而已。後人若不由一反三,因源及 委,其何以成前賢未遂之志哉! 《舊唐書》二百卷,武英殿刊本考證總計 781 條, 16《四庫全書》本的 《舊唐書》即是依據武英殿刊本謄錄,考證內容並無不同;17劉文淇所稱 的閣本考證,應是王太岳、王燕緒所撰的《四庫全書考證》 。18 武英殿刊 本各史考證的內容,多涉及史事的辨證,王氏《四庫全書考證》則注重 文字差異的的校訂,此是二者重要的差異。蓋如劉文淇所云,官修書受 限於參與纂修官員的見解不同,除明顯訛誤外,字詞文句異同的見解, 難求的一致的觀點。因此依據舊本重刊,除統一各書的行款之外,內容 儘量不作更動,是各代官修書的基本原則。 劉文淇晚年應儀徵知縣王檢心之聘,任《重修儀徵縣志》總纂,19 投注心力於鄉賢事蹟及制度沿革的考訂工作,從擬定體例到覈校勘行,. 16. 17 18. 19. 依據臺北 Taipei:藝文印書館:Yiwen in shu guan 影印武英殿 Wu ing dian 刊本《舊 唐書》Jiu tang shu 統計。 依據臺灣商務印書館 Taiwan shangwu yin shu guan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王太岳 Wang Taiyue、王燕緒 Wang Yanxu 等人纂輯的《四庫全書考證》Si ku quan shu kaozheng(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1985 年) , 《舊唐書》考證總計 270 條(以《叢書集成初編》Cong shu ji cheng chu bian 據《武英殿聚珍版叢書》Wu ing dian ju zhen ban congshu 排印本統計),但其中內容與《四庫全書》各書卷末的考證大 不相同。楊家駱 Yang Jialuo〈四庫全書考證識語〉“Si ku quan shu kaozheng chen yu”稱 「此所謂『考證』,即附於《四庫全書》每卷後之校記」,並非實情。 張丙炎 Zhang Bingyan〈重修儀徵縣志後敘〉“Chong xiu yi zheng xian zhi hou xu”: 「道 光丁未(27 年,1847) 、戊申間,王公檢心宰斯邑,留心掌故,知邑志閱四十年未修, 慨然以重修為己任……乃屬劉孟瞻既先君子(張安保)從事纂輯……經始於道光戊 申,卒業於咸豐壬子(2 年,1852)成書五十卷,鋟版將竣,郡城淪陷,稿本幸為劉 先生攜出,僅佚一卷……光緒戊寅(4 年,1878),丙炎歸自粵東,劉先生文孫恭甫 以稿本見示,並謀醵貲刊布……未及授梓,而恭甫遽歿。深憂舊籍淪散,乃屬其弟 良甫、謙甫出稿本,與何述庭廣文審訂譌謬,所佚一卷,依例補纂……。」見《重 修儀徵縣志》Chong xiu yi zheng xian zhi 卷首,頁 1。.

(9) 132.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劉氏子弟均參與其事,職司要務,既是其校讎學的具體應用,亦開啟劉 氏方志之學。 20 《重修儀徵縣志》在劉氏校讎學上,具有多重意義: 第一,此書是劉氏校讎學的傳承撰述。劉氏三世同時分任不同工 作,劉文淇的校讎觀念及方法編撰中傳授,劉文淇與張安保同總纂,劉 毓崧任分纂;重刻時,劉壽曾為之拾遺增補,貴曾、富曾、顯曾則任校 對工作。劉氏方志學得以傳承數世,且均以體例完善,校讎精密著稱, 劉文淇親率子弟同修,自是重要原因。 第二,《重修儀徵縣志》為劉氏校讎學的具體應用。劉文淇早年讀 書,即熟悉古書體例,留意典籍文獻的傳流與學術思想的關係,此既用 於辨正《五經正義》的舊疏來源問題,亦用於考訂地理沿革及鄉里掌故; 故其率子弟修地志,既校讎各種《儀徵縣志》傳本的差異,擇善而從, 亦考訂舊志之誤,而成其精善之作。 除已刊行各書外,今可見劉文淇校勘而未刊行者,有朱熹《周易本 義》 、 《詩集傳》及薛傳均《說文答問疏證》三種,稿存北京國家圖書館。 (二)劉毓崧 劉毓崧字伯山,一字松崖,自幼受父薰陶,學思通達,品行敦厚。 早年隨父一同編纂《儀徵縣志》,校訂《嘉定鎮江志》、 《輿地紀勝》及 《舊唐書》等書,並代父撰〈輿地紀勝校勘記序〉,及為阮元、岑建功 代撰各書刊行序文。 咸豐 3 年(1853) ,太平軍入揚州,劉毓崧攜家避難,其父歿後, 旅居金陵,先受聘於郭沛霖,同治 2 年(1863)入曾國藩幕府,次年曾 國藩委以金陵書局校刊事務。劉毓崧秉持父訓,以表彰先賢學行為務, 故其任校讎工作所經手各書,均詳為搜逸撮殘,刊譌訂謬,較自己之 撰述,尤加矜慎。最具代表者,即校刊《漢書》的十二紀八表共二十 卷, 21 及編訂《船山遺書》,後者並作《王船山年譜》及《船山遺書校 勘記》二卷。 20. 21. 略見前注徵引張丙炎〈重修儀徵縣志後敘〉“Chong xiu yi zheng xian zhi hou xu”。劉 氏家族三世從事方志編纂工作,對方志工作頗具心得,筆者將另撰〈儀徵劉氏方志 學的成就與時代意義〉“Yi zheng liu shi fang zhi xue de chengjiu yu shidai yiyi”,探討 其得失,以呈現劉氏學術工作的具體成就。 見《通義堂文集》Tong yi tang wenji(《求恕齋叢書》Qiu su zhai congshu 本,民國 9.

(10)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33. 劉毓崧長期跟隨其父從事校讎工作,對於舊刊文獻的校勘原則,亦 承其父觀點,以保存原貌為首要目的。其校勘《船山全書》,最初擬定 完全仍襲舊式,欲僅作校勘記,載明各版本的差異及其對內容考訂的結 果, 〈王氏船山叢書校勘記自序〉云: 舊刻本有臆改之誤,新抄本有傳寫之誤,王氏原本有檢閱之 誤,亦有記憶之誤……初擬悉仍其舊而臚列於《校勘記》中, 同人有謂詞義顯然不必存疑者,於是刻本內此等遂多改易; 惟誤處須引證而後明,以及改之有礙於上下文者,則未嘗 改。爰即此類,次第編輯,成《校勘記》二卷。諸同人按語, 就其籤記之存者,並為錄焉。 22 依據此序文,可見將王夫之的著作依照舊式刊行,是其最初擬定的方 式,但王夫之的著作有各種不同的刊本同時流傳,不僅刊刻時代不一, 內容、版式亦多差異。新刊的《船山全書》,欲將不同時期和不同地方 的舊刊本、鈔本合成一編。但各本的來源不一,致誤的原因不同,故難 以一式處理;且既是新刊,全書版式應一致,自然也無法依照各書舊式。 因此,劉毓崧根據不同的情況,擬定〈刻王氏船山叢書凡例〉十一則, 其中第二則至第九則詳細說明校訂改易原則。23由此條例可知劉毓崧校 改者,主要在於各種不同傳本中明顯的疏誤,因而造成文義有所扞隔不 通之處,故徵引古書以更定之。此因其受限於底本不一,故與劉文淇校 勘《舊唐書》不改易原文的原則略有不同。 就劉毓崧校刻《船山全書》,可見求全備而不浮濫,是其校讎及編 輯工作的重要原則。欲不浮濫,則須先詳細考證徵引的資料,其隨父校 勘《輿地紀勝》及助岑建功從事補闕工作時,對於各書徵引《輿地紀勝》 相關的記載,均先詳加考訂其說與原書的關係, 〈輿地紀勝補闕序〉云: 所引逸文有作《方輿紀勝》者,疑即《輿地紀勝》之訛。有 但言王象之者,亦皆《輿地紀勝》之語,今並一律采錄,以 備參稽。其非《紀勝》原文,則毫不濫載,蓋用《元和志》 逸文之例,不使他說與原文雜糅。. 22 23. 年刊。本文徵引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均此版本)卷 5,頁 1-5。 同前註,卷 8,頁 31-33。 同前註,卷 8,頁 35-42。.

(11) 134.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輿地紀勝補闕》主要在補足各種版本在傳刻中的闕漏,並非補充原書 記載的內容,故其輯錄資料以王象之論述為主。對於王說,儘其可能求 得完備,但後人補作、評論的資料,則辨別而另行處理,如此既使《輿 地紀勝》的內容臻至充實完備,提高其參考利用的價值,又能保持王氏 的著作精神。故其校訂的《輿地紀勝》及編撰的《輿地紀勝校勘記》, 至今仍是精審之作。 劉毓崧除編訂叢書及校勘文字的工作外,於校讎學所重視的學術流 變,亦有所發明。如論先秦法家流變,重於賞而輕於罰,故與禮制相輔, 為聖人所稱;其後雖漸入深文,然猶賞罰並提;及其末世,藉賞行罰, 遂流於刻薄寡恩, 〈法家出於理官說〉論此過程云: 《漢書‧藝文志》云:「法家者流,出於理官,信賞必罰, 以輔禮制。」……欲考法家之宗旨者,所當辨職業於理官矣。 今夫寧僭無濫者,為國之常經;勸賞畏刑者,恤民之大體…… 觀於法家之書,今日流傳者,以《管子》為最古,諸篇之言, 及於法者,大抵以賞與罰對言,且其中有雖言罰,而仍以賞 為主者,有不言罰,而專以賞為事者……。自是以降,《慎 子》、《鄧析子》諸書,漸入於深文,而猶以賞罰相提並論, 未嘗顯然偏用罰也。至於商鞅、韓非之徒,競尚繁苛,務為 殘忍,其書雖亦兼及於賞,而終以罰為指歸。於是理官之用 賞者少,而用罰者多……。而法家之弊,遂失於刻薄寡恩矣。 迨嬴秦以還,法官有大理、司理之稱,但主刑而不用賞,竟 致恩威、勸懲,截然兩途。 24 此由法家著作的內容論述禮與法、賞與刑的學說應用在政治教化上演變 的過程,頗能說明法家學術的流變,深得劉向在校讎書籍中所欲彰顯的 意義。劉毓崧論述學術流變的篇章,尚有〈墨家出於清廟之官說〉及〈縱 橫家出於行人之官說〉各三篇, 25均是其對《漢書•藝文志•諸子略》 及《隋書•經籍志》論述學術流變提出不同觀點,此乃其校讎群書體會 出來的心得,亦是其論述中不同於其父劉文淇的重要特點,對其孫劉師 培的學術思想有深刻的影響。 24 25. 同前註,卷 10,頁 13-20。 俱見前註書,卷 11。.

(12)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35. 據張舜徽《清代揚州學記》,除《古謠諺》為劉毓崧代杜文瀾編纂 外, 《曼陀羅華閣叢書》中收錄的《夢窗詞》及補遺、 《草窗詞》及補遺、 《詞律校勘記》等各書,均屬劉毓崧父子纂成。 26 (三)劉壽曾兄弟 劉壽曾兄弟,均能皆能承父祖校讎纂輯之業,其中壽曾承父業主持 金陵書局纂輯事務,壽曾歿後,富曾、顯曾亦先後暫承其事,貴曾在揚 州故里則「夕裁書牘兼事讎校,漏三下乃休」27。惟壽曾兄弟在金陵書 局所校刊者多官書,如《史記》 、 《漢書》等,各書既成於眾人之手,且 未如劉文淇等人合校的《舊唐書》,於每卷注明校注者,故無由見其校 訂原則。貴曾所校諸書,今亦不得見,殊為可惜。現今可見的劉壽曾兄 弟所作的校記,殆僅《重修儀徵縣志》 、 《齊民要術》及《宋會要》數部, 分別出於劉壽曾、富曾之手。 劉壽曾所作校紀雖多不可見,但劉壽曾與時人往來的書札中,多論 及校刊工作,如〈北堂書鈔斠讎商例答蒯禮卿〉中詳列各次校讎的工作 重心,其論云: 此本雖由映宋本映寫,然筆畫形似之間,或不能無誤,擬先 用底本互勘一過,正現在寫本之譌,遇有可疑者,則別紙記 之。是為第一次校。莫氏祖本須商,暫留。 陳禹謨本改亂,雖極謬妄,然其所見尚係舊本,不過剜肉成創耳。今於 改亂之迹,既有此本可據。此外足以資校者尚多,凡遇灼然可依者,徑 改之而不塗去原字,以待再核,疑則別紙記之。是為第二次校。蓋以陳 本為先路之導也。 東坡讀書之法,事以類求。今校此書,擬略師其意。凡所引之書見 存者,依書之次第校之,如經則先《易》 ,史則先《史記》 ,檢一書畢, 再檢第二書,則無漏略,校者心神亦不致煩惑。除改正外,有疑亦別紙 記之。是為第三次校。 26. 27. 見《清代揚州學記》Qingdai yangzhou xue ji(揚州[Yangzhou]:廣陵書社[Guang ling shushe],2004 年)第 7 章、〈劉文淇(附劉毓崧、劉壽曾)〉,頁 179。 見劉師培〈先府君行略〉“Xian fu jun xing lue”,《左盦集》Zuo an ji,卷 6,《劉申叔遺 書》Liu Shenshu yishu(南京[Nanjing]:江蘇古籍出版社[Jiangsu guji chubanshe],1997 年),頁 1259。.

(13) 136.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徵引之書,今已亡佚者,當以宋以前類書校之。 《藝文類聚》、 《初 學記》、 《御覽》、 《玉海》,其最要者也。校之法,當依門類稽求,校畢 一條,則於此條之首加圈為幟,疑亦別紙記之。是為第四次校。 此書有原書及類書可校者,雖費心力,尚有可著手。其原文下不出 書名者,最為難校。此類當由校原書及類書之友,各為推尋,正其譌誤, 并於別紙中記明某條出某書,疑者亦記之,以備編校記之用。是為第三、 四次校時兼治之事。 四次校畢,仍用陳本逐條勘所改之字,并合四次別紙所記, 定其從違。其必當編入校記者圈出,疑而未定者,再逐條尋 檢討論。是為第五次校。 28 雖是論述校勘的流程,但劉壽曾主要說明的是校訂不同文獻的處理 原則及方法,依次校訂的工作重心,及其應注意的細節。一、二校屬於 本校,一校是選定底本,映寫成工作本,工作本再與底本作文字上的核 對,以確定其可信從,二校則訂正當時通行本(如《北堂書鈔》陳禹謨 本)的訛誤。三、四校屬於他校,主要是校訂編者徵引文字已產生的問 題,及辨正書中徵引的資料與後世流傳資料的差異。第五校則是分析前 四校的記錄,而後論定正誤。最後編訂校勘記,說明各種版本文字差異 及記載訛誤產生的緣由。依此程序完成的新刊本,訛誤自能減至最低, 故劉壽曾校訂的諸書,極具參考價值,如《齊民要術》一書即是。 29 劉壽曾校刊《齊民要術》未竟,後由劉富曾賡續完成。光緒初年, 劉壽曾任金陵書局分斠,時洪汝奎(字琴西,1824-1886)提調書局庶 務,以《齊民要術》大有功於生民,憾其少有傳本,故囑劉壽曾讎校, 擬為刊行。壽曾承事之後,擬定〈校刊齊民要術商例〉八則,與洪汝奎 詳參商酌而後付諸實行,但僅成初校即病卒。其後,劉富曾承續劉壽曾 的校訂方式,接續整理此書,並歸納其兄的校訂原則,云: 28. 29. 《劉壽曾集》Liu Shouzeng ji(林子雄 Lin Zixiong 點校本,臺北[Taipei]:中央研究院 中國文哲研究所 Zhongyangyanjiuyuan zhongguowenzheyanjiusuo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Philosophy, Academia Sinica],2001 年),卷 1,頁 40-42。 繆啟愉 Miao Qiyu: 〈宋以來齊民要術校勘始末述評〉 “Song yi lai qi min yao shu jiaokan shimo shu ping”: 「劉壽曾有一優點,就是他查對過一部分原書,指出篇名,給我們不少便利…… 漸西本(即劉壽曾校本)在糾正明刻混亂的工作上,有它一定的成績。」 《齊民要術校釋》 Qi min yao shu jiao shi 附錄(臺北[Taipei]:明文書局[Mingwen shuju],1986 年) ,頁 783。.

(14)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37. 合觀〈商例〉各條,本係薈萃各本,擇善而從……改義而不 輕加字……義可兩通,則不輕改;誤有可證,酌量而改;誤 文難考,仍貫不改;不知蓋闕,以昭慎重;行款格式,多仍 其舊。 30 此中薈萃各本與改字諸原則,與劉文淇校勘《宋元鎮江志》的方式,大 抵近似,可見是劉氏校勘工作中先後傳承的重要觀點。 劉壽曾生前受洪汝奎委託,完成《齊民要術》的初校工作,其後富 曾接手,雖云依據壽曾條例,但實際變更其兄的作法,以致於衍生諸多 不必要的訛誤與瑕疵,後人論其價值與嘉慶年間張海鵬《學津討原》本 所收錄,互有優劣,不相上下。 31此中過失,劉富曾應承大部分責任。 劉富曾中年後雖旅居四方,但仍承家業,以編輯校勘為事。惟其所 作,後人少有肯定,其中又以助劉承幹校訂《宋會要》一書,費心多而 成事少,最受訾議。 民初,劉富曾旅居上海,在劉承幹「求恕齋」約十年,協助劉承幹 作校刊藏書工作,劉承幹則助其刊行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劉富曾在 求恕齋的校讎工作,以釐訂《宋會要》最為重要。湯中《宋會要研究》 敘述劉富曾釐訂徐松輯本《宋會要》之經過云: 劉氏(承幹)既得徐輯本《宋會要》,因延儀徵劉富曾從事 編次……自民國四年迄民國十三年,前後十載。(劉富曾) 為劉承幹典司校勘,其精神專注,即在《宋會要》一書,昕 夕鑽研,紬繹條理,於卷數增減,門目分合,事實隸屬,字 句改正一一整比稽,用力甚勤,茲撮其釐訂要旨如下:. 30. 31. 《齊民要術》,《叢書集成初編》Cong shu ji cheng chu bian,據《漸西村舍叢書》Jian xi cun she congshu 本排印(北京[Beijing]:中華書局[Zhonghua shuju],1991 年)卷 首,頁 4。 詳細評論見繆啟愉〈宋以來齊民要術校勘始末述評〉“Song yilai qiminyaoshu jiaokan shimo shuping”、〈齊民要術主要版本的流傳〉“Qiminyaoshu zhuyao banben de liuchuan” 二文, 《齊民要術校釋》附錄, (臺北[Taipei]:明文書局[Mingwen shuju],1986 年), 頁 733-858。 〈宋以來齊民要術校勘始末述評〉 : 「漸西本劉壽曾原準備附刻校勘記, 《輯 要》等添加之文,不準備加入,只列入校勘記中,吳點的正確校改也在校勘記中交 代,但現在完全不是這樣,這是付刻時袁昶、劉富曾變更了的,是袁、劉(富曾) 責任。」頁 783。.

(15) 138.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一)有歸併類為一類者…… (二)有將同一類目分隸於別種類目之前者…… (三)有訂正原稿鈔寫之錯誤,聯合為全文者…… (四)有芟去重文,而標明互見者…… 劉富曾理董此書,頗費經營,嘗謂:「原稿自《永樂大典》 零編寫出,其中不無殘闕凌亂,今所編定,等於輯逸,而視 他書之輯逸為尤難……。」甚矣此書校勘之困難也。惜彼從 事於此,年已老耄,勤於排比梳櫛,而疏於攷覈補訂,或以 其精力所限歟! 32 據湯中所述,可知劉富曾不僅從事校勘工作,實際是將《宋會要》鈔 本釐訂條目,重新編輯,企圖恢復原貌。然湯氏雖盛稱劉富曾用力之勤, 但也認為劉富曾在編輯校訂的過程中,疏於考覈,致使「徐輯稿本,被劉 富曾割裂拆釘,已失原有面目,至為可惜」33。功過得失,已喻於言表。 今人論及劉富曾釐訂《宋會要》的工作,多承此而言之,如葉渭清 〈宋會要校記序〉稱: 其書功不補過,尚幸未刊布耳。 34 陳智超《解開宋會要之謎》認為劉富曾功不補過的原因在於: (劉富曾)沒有考慮到《永樂大典》與《宋會要》兩書體例 的巨大差別,編排不當,而原稿被他「割裂拆釘」,面目全 非。 35 陳智超又言劉富曾整理《宋會要》,有刪除複文;有將輯文誤為複文刪 除;有非複文,然刪其繁冗者。亦有將輯文添字、改字者。 36「面目全 非」 ,難以復原。 32. 33 34 35. 36. 《宋會要研究》Song hui yao yanjiu(臺北[Taipei]:臺灣商務印書館[Taiwan shangwu yinshuguan],1972 年)頁 57-59。 同前註,頁 6。 《宋會要》Song hui yao,《續修四庫全書》Xu xiu si ku quan shu,冊 768,頁 459。 《解開宋會要之謎》Jiekai song hui yao zhi mi(北京[Beijing]: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Zhongguo shehui chubanshe],1995 年),頁 20。 詳見《宋會要輯稿補編》Song hui yao ji gao bu bian(北京[Beijing]:全國圖書館文獻 微縮複製中心[Quanguo tushuguan wenxian weisuo fuzhi zhongxin],1988 年)書前〈整.

(16)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39. 劉氏校讎群書,多受世人肯定,唯一頗受非議者,即此劉富曾協助劉 承幹校訂的《宋會要》 。據前人所言,是頗有未臻妥當之處,然今未見劉氏 校訂本,無以考察劉富曾的校訂原則,亦無由論斷其優劣得失,殊為可惜。. 二、劉氏論校刊古書的基本原則 清代考據學發達,學者研讀古籍,多從校讎考訂入手,故累積豐富的 相關論述。劉文淇在前人的經驗上,及其從事校讎工作過程中體會的心得, 根據不同的底本,擬訂適當的校讎原則。茲歸納其特別注重的原則如下: (一)溯本追源,判定各書的衍派關係 劉文淇在編輯校刊各書之前,必盡其所能廣徵各種版本,並先考察 各種版本的依承關係及異同詳略之處,以備校勘之用。其〈揚州水道記 後序〉敘述《揚州水道記》的編撰過程,即稱一開始, 「都轉(李蘭卿) 盡出藏書及河工官牘,有涉于揚州河事者,皆筆記之。凡三閱月,檢書 幾及萬卷,方事編輯」37,可見其在準備工作時,即廣泛蒐集揚州水道 的相關論述,考訂源流,辨別各種記載的同異,而後再進行編輯。其後 、 《輿地紀勝》及《舊 劉氏祖孫編纂《重修儀徵縣志》38,校勘《漢書》 唐書》等書,均依照此方式,劉毓崧〈輿地紀勝校勘記序〉云: 凡地志在《紀勝》(《輿地紀勝》)以前者,如《元和志》(《元 和郡縣志》) 、《寰宇志》(《太平寰宇志》)、《九域志》(《元豐九. 、 《輿地廣記》之類,實《紀勝》所本。在《紀勝》以 域志》) 後者,如《方輿勝覽》,多沿《紀勝》之說,《一統志》、《方 輿紀要》每引《紀勝》之文,其詳略異同,足資校訂。以及 史傳、說部、詩文集,可以補脫正譌者,並為條舉臚陳。 39. 37 38. 39. 理說明〉“Zhengli shuoming”。 《劉文淇集》Liu Wenqi ji,卷 5,頁 112。 阮元 Ruan Yuan〈重修儀徵縣志序〉“Chongxiu yi zheng xian zhi xu”論修方志,稱「欲 得新志之善,必須存留舊志……凡舊志有異同,則詳注以推其得失;新增之事蹟, 則據實以著其本原;其舊志闕漏舛譌,有他書可以訂正者,別立「校補」一類,庶 乎事半功倍,詳略合宜。」見《重修儀徵縣志》Chongxiu yi zheng xian zhi 卷首,頁 2-3。今考《重修儀徵縣志》之校注及校補等按語,得其校讎觀念在修志工作中之運用。 見道光 29 年(1849)懼盈齋 Ju ing zhai 刊本《輿地紀勝》Yu di ji sheng 附《校勘記》 Jiaokan ji 卷首。據《通義堂文集》Tongyitang wenji,卷 7〈輿地紀勝校勘記序〉“Yu.

(17) 140.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此序文係代其父作,最足以代表父子相承的觀點。就其校記所徵引資料 言之,除《元和郡縣志》 、 《太平寰宇記》及《元豐九域志》等地理書外, 還廣採史傳、詩文集,足見其備採各種文獻資料,考察其間差異的基本 態度。又劉毓崧擬定的〈校刻漢書凡例〉云: 荀氏《漢紀》雖改紀傳為編年,而根柢實在《漢書》。所據 之本猶是漢時舊帙,所當取校,以存古本之遺。 類書中時代近古者,如《北堂書鈔》 、 《藝文類聚》 、 《初學紀》 之類所引《漢書》 ,皆唐以前舊本, 《太平御覽》雖時代較後, 然其書多取材於北齊《修文殿御覽》所引《漢書》,容有六 朝舊本,所當取材以溯宋本之源。 《冊府元龜》作於宋真宗景德、祥符之際,其敘事依據正史, 西漢一朝大都出自《漢書》,真北宋之本,諸家所列宋本, 皆在其後,所當取校以從宋本之朔。 林鉞《漢雋》作於南宋初年,婁機《班馬字類》 、徐天麟《西 漢會要》皆作於南宋中葉,其所見《漢書》,皆兩宋舊本, 所當取校,以擇宋本之長。 《史記》敘漢初事,為《漢書》所本,《通鑑》敘漢時事, 多本於《漢書》。推之《集解》、《索隱》、《正義》以及倪思 《班馬異同》、胡三省《通鑑注》,凡與《漢書》有關者,所 當取校以考各本之異。 以上五條凡例均是劉毓崧認為欲校勘《漢書》所需徵引的文獻資料。現 存《漢書》的最早板本,是北宋景祐(仁宗年號,1034-1037)年間刊 行,其後有不同刊本流傳。但就以上五則〈凡例〉所論述,可見劉毓崧 並非只匯集不同版本的《漢書》,校訂文字差異,而是將宋代以前的是 各種不同文獻中徵引的《漢書》文字,盡其可能的蒐集,以與當時通行 本校對,了解各種不同歧異產生的原因。 除廣徵眾本外,劉文淇亦重視書籍流傳的過程,依據校訂書籍的性質是 屬於舊刊本或傳抄本的差異,而分別擬定校訂文字及調整卷次篇目的原則。. di ji sheng jiaokan ji xu”,知此序文係劉毓崧代劉文淇作。.

(18)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41. (二)辨別舊本性質,考訂差異所生 古籍傳本,有寫本、刊本、影刊本及傳抄本等不同,其中不僅行款 格式有差異,內容亦常見不同。阮元庋藏的《輿地紀勝》是影宋鈔本, 《嘉定鎮江志》則是宋元傳抄本,二書的流傳方式不同,校勘工作所著 重之處自然也有所不同。如《輿地紀勝》一書,係依據舊刊本影抄,故 劉毓崧〈輿地紀勝校勘記序〉稱其體例已臻完備,文字雖不免有所訛誤, 此百密之一疏,仍可依照其舊式刊行。 《嘉定鎮江志》因屬傳抄,故須 根據既有卷帙,考證原本體例,使各主題的規模及論述的形制儘其所能 求得一致。 劉毓崧校刻《王氏船山叢書》 ,即先審定其蒐集到的各種不同版本 的性質及可依據的程度,再擬定校刊原則, 〈刻王氏船山叢書凡例〉第 五則云: 群經稗疏五種,前此所刻,係鄒氏漢勛所校,增刪改易,非 復本真。就中《周易》 、 《尚書》 、 《詩經》 、 《春秋》四種, 《四 庫》著錄,《四書》一種雖未著錄,而原稿猶存。今據閣本 及舊抄本為主。其抄本傳寫脫誤,鄒刻補正至當不易者從 之。此外托諸家藏改本及舊刊本者,均不可憑,今仍從原本。 鄒刻全條刪去者,今皆據原本補刊。 40 王夫之的著作,在劉毓崧校刻時,即有多種不同版本流傳,包含原稿、 傳抄本及各種舊刊本,其間的差異不難比對。除原稿可以確信外,其餘 各式舊藏、舊刊及傳抄本均不可逕用。依據劉毓崧所云,原稿之外,殆 以舊抄本較為可信,故據以為底本。 劉文淇父子以其從事校勘的經驗,強調欲依據傳抄本進行新刊,校 勘工作頗多困難。至於舊刊,則多可依其舊式,蓋「校勘古人之書者, 當識其大綱,而不必苛求小失」41,此可視為劉氏校勘諸書之首要原則, 即不以涓細之失而苛責古人的寬厚態度,亦知其重視舊刊不輕易改作的 緣由。. 40 41. 《通義堂文集》Tongyitang wenji,卷 8,頁 38-39。原文中包含劉毓崧自注,茲刪略。 見道光 29 年(1949)懼盈齋刊本《輿地紀勝》Yu di ji sheng 附《校勘記》Jiaokan ji 卷首。.

(19) 142.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三)舊本新刊,保存原貌 劉文淇認為宋元刊本及影刊本均以直接付梓為善,以保存舊書原 貌,而文字差異及訛誤,則於校記注明,原刻形式及文字儘量不作變易。 〈宋元鎮江志校勘記序〉云: 校刻古書難矣,而輾轉傳抄之書,則校刻尤難。是故宋元舊 槧本及影宋抄本,皆可據原書付梓。間有訛誤,著於別錄而 不必改易舊文。 42 劉氏祖孫校刻舊刊及影鈔本,大致依據這原則。但古書刊刻過程不免有 疏失,在保存原貌的原則下,新刊本的校勘記即顯得特別重要。劉文淇 率子及孫從事校讎工作,留下多種校勘記;其中指出舊刊本的各式訛 誤,不僅有助於後人使用其書,亦可以明白致誤的緣由,作為從事編纂 工作時的參考。 (四)抄本重編,校訂付梓 劉氏處理傳抄本的校刊原則,與影刻宋元舊本不同。此因傳抄本, 或因為抄者疏忽而致使內容訛誤,或是抄者因某種需要而對內容刪節增 注,或某些原因而將原書篇章前後易置,或傳抄時未細分舊刻的本文及 注文。種種訛誤,造成傳抄本多不可信從,即如修《四庫全書》時,從 《永樂大典》所輯存的各種佚書都常見以上的各種缺失。對於傳抄本的 訛誤情形,劉文淇〈宋元鎮江志校勘記〉嘆云: 傳抄之書,脫文錯簡,往往而是,若不刊謬正訛,則其書幾 不可讀。 43 其下則指出《永樂大典》本《鎮江志》 ,訛誤錯簡、正文子目混淆不清, 皆因於校勘不精,未能訂正錯誤,故使書幾不可讀,殊為可惜,故知校 刊傳抄本之書,必先訂正錯誤,恢復原書樣貌。. 42. 43. 《宋元鎮江志校勘記》Song yuan zhenjiang zhi jiaokan ji 卷首,並見《劉文淇集》Liu wenqi ji,卷 5,頁 110。 《宋元鎮江志校勘記》Song yuan zhenjiang zhi jiaokan ji 卷首,並見《劉文淇集》Liu wenqi ji,卷 5,頁 111。.

(20)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43. 此體例蓋依循宋彭叔夏作《文苑英華辨證》的原則,即: 「實屬承 訛,在所當改;別有依據,不可妄改;義可兩存,不必遽改。」44此可 見劉文淇雖重古本而不盲從,實屬訛誤,則義不容辭為之改正。若文字 差異,別有依據或義可兩存,則尊重原書,此又可免流於強悍自矜之弊。 劉文淇將此校讎原則用於校勘及編訂著述上,如《重修儀徵縣志》中徵 引的舊文、 《輿地紀勝》依據影鈔本,均留存原本文字,而於校記注明 訛誤。. 三、論舊本校刊原則及常見的訛誤 影鈔及舊槧既以保存原貌為主要原則,故新刊時不更改原書的內 容,而將校勘的結果以校勘記的方式附錄於書後。劉文淇從事校勘工 作,其校訂的範圍,除包含原書內容及文字外,亦對前人校勘的成果進 行辨正工作。 (一)校勘記的性質及記載的內容 舊本新刊,一依舊槧不改字,是劉文淇嚴立的校勘原則。其校刊《輿 地紀勝》即依此原則進行,故《輿地紀勝》中頗多舊刻誤字,或脫字衍 文,或舊文紀事徵引有誤者,劉文淇均僅於校記中注明。 宋元舊槧,雖被後人視為善本,但錯誤仍不可免,依照舊本影刻, 可以避免新產生的錯誤。而校勘記的作用,又能說明舊刻已有的錯誤, 避免讀者誤據,如此可以使新刊勝於舊槧。 以校勘記說明原書中的訛誤,自是校讎的基本原則,但劉文淇所作 校記,不僅考訂原書的錯誤,於前人所作的校記,時有補述及訂正,如 「桃源滿溪水似鏡,塵心如垢洗不去」 《輿地紀勝》卷 15 記載〈桃源詩〉 句,張鑑校云: 「去字疑誤。」 ,劉文淇則考訂原本,按云: 據下文及此二句,係劉禹錫〈桃源行〉,今考本集此二句上 繫「翻然恐失鄉縣處,一息不肯桃源住」 , 《紀勝》截去二句, 遂若不叶韻耳。 45. 44 45. 同前註。 《輿地紀勝》Yu di ji sheng(懼盈齋刊本,下同) ,卷 15, 〈府沿革〉“Fu yange”,頁 8。.

(21) 144.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依據劉禹錫原詩,即見《輿地紀勝》徵引的詩句並無錯誤,而張鑑所作 校記反因未查核原詩句而致疑。又如同卷, 「多是黃郎漏消息」句,張 鑑云: 「黃疑當作漁。」劉文淇按云: 陶淵明所記入桃源之漁人,據《方輿勝覽》所引伍安貧《武 陵記》及淵明所作《搜神記》,漁人姓黃,名道真。此句不 誤,不必改為漁也。 46 此張鑑校記亦認為《輿地紀勝》的引詩有誤字,而劉文淇則據《武陵記》 及《搜神記》的內容,而知張鑑校記中稱誤者,實是未考見原詩,僅以 字句推論之故。劉文淇《輿地紀勝校勘記》中,雖多本張鑑之校記,然 張氏認為有所錯誤者,並不因循,而是查核原作以辨正之,故於張氏說, 仍多訂正之處。 據此,可知劉文淇校訂舊刊或影鈔本的原則及做法,在無其他版本 或殘本可供參校的情況下,須保持原貌,避免因校勘者的疏失而產生新 的訛誤。對於既有的訛誤,及前人校勘所云有所致疑之處,則以校記說 明。劉文淇從事校勘工作,不矜主己見而對前人著述遽為增刪,以保存 文獻原貌為最重要的原則,此態度足為整理文獻之法式。 (二)舊刊本常見的訛誤 就劉文淇校勘的《鎮江志》 、 《舊唐書》及《輿地紀勝》中,可見舊 刊本常見的錯誤有下列五類: 1. 人名地名年代等特定名稱的誤字 年代、人名有特定的描述對象,且與史實相涉,故此類錯誤之誤, 查覈相關史傳,多能辨明。 《輿地紀勝》及《舊唐書》中,此類錯誤包 括時代、年號、地名、人名等等。 朝代誤者,如「西晉」誤為「東晉」 47。 年號誤者如「天嘉」誤作「元嘉」 48。 地名誤者如「宣城」誤為「宜春」 49。. 46 47 48 49. 同前註,卷 同前註,卷 同前註,卷 同前註,卷. 15〈府沿革〉“Fu yange”,頁 9。 4,〈古蹟〉“Guji”,頁 7。 15,〈府沿革〉“Fu yange”,頁 1。 4,〈景物下〉“Jingwu xia”,頁 20。.

(22)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45. 人名誤者如「李中敏」誤為「李敏中」 50 、「李宗諤」誤為「季宗 鄂」 51等。 至於「任昉」誤作「任約」52,則二人混淆,非校注文,則難知錯誤。 此類皆屬明顯錯誤,但究竟是最初編撰者即有的疏誤,或是後來傳 抄刊板時造成,在未得原刊本之前,不易斷定。新刊本自應是「在所當 改」 ,但劉文淇所校訂的重刊本中皆仍影鈔,而於校記一一注明。 2. 文字及內容的錯誤 編輯及校勘書籍,文字錯誤的情形頗難以避免,造成訛誤的緣由亦 不一,劉文淇校勘《舊唐書》時,詳細徵引《冊府元龜》的內容與其相 較,多有《冊府元龜》詳細而《舊唐書》簡略的情況; 53然此不能視為 是《舊唐書》刊刻過程的疏失或是訛誤,而是文獻來源不同或是最初編 輯時文字即有差異。 54 《舊唐書》中的錯誤明顯是刊刻造成,應予以校正的,如〈高祖紀〉 「河東水濱居人」句,劉文淇校云: 「河」,聞本作「於」;《冊府》 卷七 「河東」作「於是」,是 也。 55. 50 51 52 53. 54. 55. 同前註,卷 6,〈官吏上〉“Guanli shang”,頁 5 同前註,卷 6,〈碑記〉“Bei ji”,頁 9。 同前註,卷 4,〈景物下〉“Jingwu xia”,頁 31。 如《舊唐書•高祖紀》「八月辛巳,高祖引師趨霍邑,斬宋老生,平霍邑」,劉文淇 《校勘記》云:「《冊府》卷七:八日,雨果霽,高祖大悅,以太牢祭霍山。辛巳, 引師從傍山道趨霍邑。去城十餘里,有陣雲起軍北,東西竟天。高祖謂裴寂曰:雲 色如此,必當有慶。 《御覽》三百二十九引同。」據《舊唐書校勘記》Jiutangshu jiaokan ji,此類記載,多較《冊府元龜》Ce fu yuan gui 及《太平御覽》Tai ping yu lan 詳細, 而《舊唐書》Jiutangshu 簡要,應是劉煦編纂時即已刪節,而非後人刊刻時改易文字。 劉文淇代岑建功撰〈重刻舊唐書序〉“Zhong ke jiutangshu xu”「若夫北宋初年, 《太平御 覽》 、 《冊府元龜》等書皆成於歐、宋未修以前,其引唐史,卻係劉書,所據實最初之本。」 見《劉文淇集》Liu wenqi ji,卷 5,頁 100。又〈舊唐書校勘記序〉“Jiutangshu jiaokan ji xu”(題岑建功撰,應仍是劉文淇所作)云: 「如司馬溫公《通鑑》所載唐事,皆據舊史, 《考異》中所引之《舊唐書》則真劉氏之《舊唐書》也。 《周益公》校刻《文苑英華》 所引之《舊唐書》亦然,又如吳淑《事類賦》 、樂史《太平寰宇記》以及《太平御覽》, 皆在歐、宋未修唐書之前,諸書所引之《唐書》,亦皆《舊唐書》也,《冊府元龜》 亦在未修《唐書》以前,其書雖不著書名,而皆據正史,書中所載唐事,亦必有《舊 唐書》,此皆校勘記中所當引證者也。」 (懼盈齋刊本《舊唐書校勘記》頁 4-5)劉文 淇強調宋人修書引用唐事,多依據《舊唐書》,依其所作《校勘記》來看,恐非實情。 《舊唐書校勘記》Jiutangshu jiaokan ji,卷 1,頁 3。.

(23) 146.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又如《輿地紀勝》卷 19〈景物下•坐嘯堂〉 「唐鄭刺史董」句,劉 文淇按云: 據《唐書‧鄭薰傳》,薰嘗為宜歙觀察使。唐時官制,凡節 度觀察所治之州,必兼領其刺史。此句董字必薰字之誤。下 文〈碑記門〉有鄭薰〈祭敬亭山文〉,是其明證。 56 此類文字的疏誤影響記載的內容,且應非依據文獻不同所致,劉文淇《舊 唐書校勘記》及《輿地紀勝校勘記》中頗多勘正。 但如《輿地紀勝》文字的錯誤,與《舊唐書》情況不同, 《輿地紀 勝》記載前人的詩文,頗多轉引,其中訛誤的產生緣由,已不易論定。57 於此,劉文淇根據相關書籍一一校正,並推論造成訛誤的原因。如卷 2、 〈嚴州詩〉「江水至深清見底《文選》沈休文詩,洞徹隨深淺,皎鏡無 冬春。 《文選》 沈約詩 」句,劉文淇云: 以《文選》考之, 「深清」作「清淺深」 ,蓋「江水至清」 、 「淺 深見底」二語,即「洞徹」二句之詩題,《紀勝》所引,未 免前後錯互。 58 其下, 「千仞寫喬木,百丈見游鱗。沈約詩」句,劉文淇曰: 按:據《文選》,此二句即「洞徹」二句之下文,《紀勝》 分為二處,前稱《文選》,此處不稱《文選》,亦屬失檢。 ( 同上 ) 《輿地紀勝》既已注明徵引自《昭明文選》,則以《文選》參校,最為 適當。據《昭明文選》,則知《輿地紀勝》不僅混淆沈約詩題及詩文, 又詩題闕漏一字且將詩句分屬二處,一處徵引而有三失,顯見其疏失。 56 57. 58. 《輿地紀勝校勘記》Yu di ji sheng jiaokan ji,卷 4,頁 24。 古人詩詞文章,幾經翻刻轉引,文字或生歧異。此類與文義無甚關涉者,劉文淇校 勘時多沿前刻,以免自專而誤之失。《輿地紀勝校勘記》卷 2「天姥峰」條「台山一 萬八千丈,對此欲側東南傾」句,張氏鑑云:「台山句前作天台四萬五千丈,側字作 倒。」劉文淇按云: 「《紹興府•景物下》天姥山注及〈詩門•總湖山詩〉引李白〈天 姥歌〉,東南皆作西南,餘與張氏所言同。蓋修地志者,各就所見《太白集》書之, 故有異同。《紀勝》沿其舊文,未能畫一耳。後凡各卷所引詩文,互有異同者,當以 此意求之。」頁 27。 《輿地紀勝校勘記》Yu di ji sheng jiaokan ji,卷 2,頁 29。.

(24)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47. 除文字的訛誤外,古書中,亦多見事件記載即有錯誤,此或出於作 者本身,或出於後人增改。以影鈔書而言,當是作者或刊行時已誤。 《輿 「帝以賜太孫陳」句,劉文淇按云: 地紀勝》卷 4〈景物下燕雀湖〉 據上文,此係《窮神秘苑》述昭明太子寶器之事。以《梁書》 、 《南史》 、 《通鑑》考之,昭明之長孫為豫章王棟。疑陳字乃 棟字之訛。至於棟本武帝曾孫,且昭明諸子亦未曾立為太 孫,此則敘事之誤耳。 59 《窮神秘苑》即焦璐《搜神錄》,乃記錄神怪之小說家言,其記事與史 傳不同,本屬常見,劉文淇以史傳考證之,自多差異。但《輿地紀勝》 徵引之事雖與史實不符,劉文淇仍因影鈔之文字,以存其舊。 3. 刪節及合併舊文產生的闕誤 《輿地紀勝》徵引古書,常有刪節,或合併數條記載為一條。由於 刪節或合併,常致使內容所陳不明確,或是造成錯誤。此類疏誤,劉文 淇進行校刊時,皆取原書核校,以說明其闕漏之處及應補充的內容,如 卷 4〈人物〉「吳陶基」記載「子璜亦為交州刺史。姪回。自基至綏四 世,為交州者五人」 ,劉文淇按云: 據《晉書‧陶璜傳》,璜下當補「璜子威,威弟淑、子綏」 八字;回下當補「護軍將軍」四字。 60 此前後兩段文字應是王象之作《輿地紀勝》時即刪節,屬於原本即有的 漏失,故劉文淇據《晉書》增補,使內容完整明確。61又如卷八〈古迹〉 「故淮陰縣城」句稱「今城東二冢,即信與漂母塚也」 ,劉文淇按云:. 59 60 61. 同前註,卷 4,頁 5。 同前註,卷 4,頁 21。 承論文審查先進指正云:「劉文淇所補,有當有不當,彼於『璜』下補『璜子威,威 弟淑、子綏』八字,是也,否則『自基至綏四世』之內容不明。然《輿地紀勝》『姪 回』二字實為多餘。蓋此文旨述『自基至綏四世,為交州者五人』,陶回既未為交州 刺史,即不當橫入文中。《晉書•陶基傳》自陶基以下連述璜、威、淑、綏四人,而 後云『自基至綏四世,為交州者五人』 ,文意一貫,於陶回事,則云『回自有傳』 , 《輿 地紀勝》此文既不當橫入『陶回』,劉文淇更毋庸補『護軍將軍』四字,否則陶基之 子濬為鎮南大將軍荊州牧,抗為太子中庶子。濬之子湮為臨海太守等均當補入,豈 不枝節中又生枝節?」所言甚是,劉文淇稱「回下當補『護軍將軍』四字」,實屬多 事。蓋《輿地紀勝》橫入「姪回」二字於前,乃王象之刪節未切而遺留。考劉文淇.

(25) 148.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以下文〈古迹門〉「東西冢」注及《方輿勝覽》考之,「城」 下當有「北」字, 「東」下當有「西」字, 「信」下當有「母」 字。 62 《輿地紀勝》這段記載若無校語,則不僅方位不正確,且韓信母誤為韓 信,不合史實。 其餘舊本即有闕漏,新刊時應補正使其完整的,如人名前應補朝 「蘇易簡」一條,劉文淇云: 「自易簡至楊邦乂,凡 代,卷 4〈官吏下〉 十一人。除顧獻之外,其餘十人,皆係宋人,蘇上當補國朝二字。」63 卷 10〈人物〉「王景仁」一條,按云: 「景仁後梁人,王上當補後梁二 「孟浩然」一條,按云: 「自浩然至韋庇皆唐人。 字。」64卷 14〈令佐〉 孟上當補唐字。」 65此皆當補充時代,以使記載明確。 4. 編次及體例上之訛誤 編次訛誤者,指書籍進行編纂時,條目錯置,或是不同的資料記載 「一邱」條下記載「邱仲孚為山陰令」 ,劉文淇 誤植。如卷 3〈景物上〉 按云: 仲孚事已見下文〈官吏下〉 ,不應複見於此。且與〈景物門〉 無涉,此編次之誤。 66 又如卷 4〈碑記〉 「歙州折絹本末」 ,車持謙校云: 「此條與碑記均無涉, 不知當時何以錄入。」劉文淇按云: 此條似當在〈風俗〉 「形勝門」內,今列於此,亦編次之誤。67 又如卷 4〈人物〉 「南金五雋」一條云: 「薛兼清素有守,與紀瞻等齊名, 入洛張華見而奇之曰:皆南金也。」劉文淇按云:. 62 63 64 65 66 67. 校勘原則,訂改誤字,增補闕漏,而不刪略其字句,於此自不刪除「姪回」二字。 然「姪回」一語孤立,與前後事蹟無涉,故劉文淇補誌其職,使其自成段落,文意 完結。而後「自基至綏四世,為交州者五人」得以接續「璜子威,威弟淑、子綏」 句。審查人精闢指正,筆者謹誌敬謝之意。 《輿地紀勝校勘記》Yu di ji sheng jiaokan ji,卷 8,頁 16。 同前註,卷 4,頁 9。 同前註,卷 10,頁 4。 同前註,卷 14,頁 9。 同前註,卷 3,頁 3。 同前註,卷 4,頁 35。.

(26)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49. 以《晉書‧薛兼傳》及《紀勝》體例核之,「南金五雋」四 字當改作「晉薛兼」三字,「齊名」下當補「號為五雋」四 字,蓋五雋之中,惟紀瞻與兼同郡,故見於下文。餘三人則 非同郡,既不列於此卷,則不必標「五雋」總名矣。 68 以上二條,一屬內容誤置,一屬條目與內容不合,均是編次上的訛誤, 屬於編書體例的問題,經過校正後,可使標題與內容更為契合。類此編 次的訛誤,車持謙校語中多以申明,劉文淇多參考其說而提出修訂標 題、體例或是移置內文的方式。 除以上四者外,古書抄寫付梓時,時因手民之誤或校勘疏失造成本 文與注文混淆,此類情況在《輿地紀勝》中亦略見之,劉文淇校勘時亦 於校勘記中詳述其觀點。 69 上述均屬《輿地紀勝》常見之訛誤,亦多見於《舊唐書》及舊刊古 籍中。 《輿地紀勝》部分詩文直據前人修訂的地理書,其中錯誤不少是 沿襲既有的錯誤。70劉文淇舉證原書的錯誤,並說明致誤的原因,以作 為新刊的參考。但因當時重刊的《輿地紀勝》係依據影宋舊本, 《舊唐 書》則依據武英殿刊本,故以不改易字句為基本原則。因此,劉文淇所 作的校勘記即成《舊唐書》及《輿地紀勝》重要的輔助。. 四、論鈔本校刊的原則 劉文淇認為傳鈔本不同於舊刊本及影鈔本,故其重刊,應視同新 編。蓋由傳鈔而流傳於後世的書,內容和形式常與最初的刊本不同,此 蓋由於傳鈔者之目的不一,故對於本文或有節略及增補。且鈔本未如刊 本幾經覈校而後付梓,故訛誤脫落亦自所難免。故若欲以傳鈔本作底本 以刊行,自應參考殘存的內容及書樣板式,並參考前人所作的題跋,盡. 68 69. 70. 同前註,卷 4,頁 7。 如卷 14〈古蹟〉“Guji”「曹公城」云:「《元和郡縣志》云梁武帝起義兵,遣曹景宗 築曲水城。梁武帝攻郢城,遣王世興屯於此。」劉文淇按云:「《和志》無兵字及曲 水城以下。疑曲水城三字另是一條,本係大字,梁武帝以下則其注也。」頁 18。 如卷 2〈古蹟〉“Guji”「延陵季子祠」一條,原按:「《史記•太伯世家》注云:季子 冢在既陽西。」劉文淇按云:「據上文,此二句係《寰宇記》之語,今考《史記》注 云:延陵季子冢在毗陵縣暨陽鄉。則『既陽』當作『暨陽』。《紀勝》蓋沿《寰宇記》 之舊文而未改耳。」頁 32。.

(27) 150.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其可能回復原刊面貌;甚至需要考察著作原意,以校訂體例,使篇卷完 備,而後付諸剞劂。 鈔本新刊除依據舊有的傳鈔資料外,並須依據體例,檢核佚文及相 關記載,以增補內容。劉文淇協助阮元重刊的《嘉定鎮江志》即屬此類, 故該書的校勘記中,多說明其增補改易的原則,及改易的內容。據《嘉 定鎮江志校勘記》,可知劉文淇認為傳鈔本新刊,須先進行下列各項工 作並注意校訂的原則。 (一)詳定纂例,增補條目 傳鈔本多數並非收藏保存者親自鈔寫,而是倩人代鈔,鈔寫者且常 常不是同一人,且不乏由不同處合鈔以成一書的情形。其保存者的目的 不同,鈔寫的內容就未必一致,有照原書抄錄者,亦時有自行刪節或是 改易篇章名目者。而鈔寫者不同,其書寫習慣及用字的差異,亦使內容 常發生不同程度的訛誤及替代情形。 由於鈔本常有刪節及篇目改易的情況,故若欲依據鈔本以新刊,篇 目自當參酌既有的體例,重加擬定,使綱目清楚明晰,亦使全書體例一 致。劉文淇校刊《嘉定鎮江志》即依據此原則,並以校勘記說明增列條目 的緣由, 《嘉定鎮江志》卷 171「地理」條目下,劉文淇所作的校勘記按云: 志書以地理居前,乃自來之通例,此書首列「敘郡」一門, 所言者,皆地理之沿革,而其中引地理書尤多。如敘內引《前 漢地理志》、《晉地理志》、《吳地志》、《輿地志》、《姑孰志》、《九 域志》、《寰宇志》之類,一葉之中,已層見疊出。 是地理總目, ,注云: 「具地理類。」 而敘郡乃子目也。卷十三「奏請開伊婁河」 今檢之,乃在山川之內,是地理乃總目,而山川亦子目也。 下文. 諸子目並屬於地理,然同在一卷之中,故不復重標總目。至 下卷之城池、坊巷、橋樑、津渡,亦地理之子目,則必另加 二字於城池之前,方為明晰。後凡一卷之總目統數子目,數 卷之子目共一總目者,並仿此例。 72 71. 72. 《嘉定鎮江校勘記》Jiading zhenjiang jiaokan ji 僅分上下二卷。卷 2 係指《嘉定鎮江 志》Jiading zhenjiang zhi 中的卷次。 《嘉定鎮江志校勘記》Jiading zhenjiang zhi jiaokan ji 卷上,頁 6。「地理」一目下, 注云:「鈔本無此二字。」.

(28)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51. 據此所云,可知此書中的篇目是經過劉文淇排比整理過的,條目細節亦 有不少為劉文淇據實際情況所加。 《嘉定鎮江志》卷 12 劉文淇補「郡治」 一目,校勘記說明其必須增補此子目之理由,云: 案下文之監務廳,非縣令之署而統於丹徒縣治,則此處之總 領雖非鎮江府署,亦當統於郡治可知。卷七「李衛公祠」條 末云:「淳熙中,建閣貯公之文。」注云:「見郡治。」蓋其 閣本在府署,今府署條已脫去,無從追補。而郡治為此處之 小子目,則固不可不補也。 73 由其論云,固知劉文淇增補子目的基本原則,是依據原刊全書體例及既 有的子目,視情況加以增補。蓋鈔本的條目有缺漏未備者,是南宋編纂 《鎮江志》時已如此,或後世傳抄者落失子目,難以確知。劉文淇既將 鈔本新刻視同新編,則嚴整體例,補足缺目,固為其首要工作。 劉文淇考查《嘉定鎮江志》的體例,認為每條目下,應有敘文,而 後相關記載。故補足條目之後,認為條目下應有敘文而闕者,則注明「敘 缺」, 74 以產生提綱挈領之作用。而條目內容均不存者,劉文淇於條目 補足後,則注明其闕。 其他各卷中增補子目者,如卷 2 補「子城」及丹陽、金壇二縣名, 「丹 陽縣」下補「縣城」 , 「坊巷」 、 「橋樑」 、 「津渡」下各補「敘」等等,75劉 文淇皆認為是是原子目有佚脫,故依纂例補足條目。 除增補條目,劉文淇為使全書體例一致,亦改易若干子目名稱,如 卷 12「宮室」目,係劉文淇所改,其校勘記云: 嚴氏元照云:「多景樓之類,非公廨也。此題亦係誤列,當 刪。」其說是也。然刪公廨而易以樓臺,則亦未為盡善。蓋 下文之子目有樓有臺、有亭有堂,樓臺二字不足以包之也。 卷八僧寺類甘露寺條下云:「多景樓記附宮室樓觀。」此樓. 73 74. 75. 同前註,卷下,頁 2-3。 同前註,卷上「敘缺」,劉文淇按云:「下文云:二縣始末具敘。張氏鑑云:原敘當詳 載丹徒曲阿建置沿革,今敘已佚脫。據此,則地理後,必有敘矣。蓋此志之例,子目 間有無敘者,而總目則無不有敘,故今就總目之無敘者,補『敘闕』二字於其目之後 一行,而子目之當有敘者而缺者,亦仿此例。至子目之本無敘者,則不贅焉。」頁 6-7。 同前註,卷上,頁 13。.

(29) 152. 政大中文學報. 第十四期. 觀為子目,而其上更有總目之證。況祠廟既為宮室之子目, 則樓觀、亭臺之類亦當為宮室之子目,更可知矣。 76 劉文淇依據《嘉定鎮江志》他處條目名稱,證以樓觀、亭臺均屬宮室之 子目,故知嚴元照校記所云而非公廨為是,而刪此條目則不當,應改為 宮室方契合內容,且與全書體例一致。他如鈔本卷四「軍營」一目,劉 文淇改作「軍田」 77,均是增補或改定子目,使其綱目清楚者。 鈔本《嘉定鎮江志》中部分記載當屬獨立子目,但卻無法確知原子 目名稱;或鈔本無子目,而劉文淇意以為當有子目者,新刊本均以記以 「子目缺」 ,而校記則說明其恰當的子目名稱。 78 (二)釐定行款,確立層級 為使全書的體例一致,內容層次分明,劉文淇在刊定《嘉定鎮江志》 時,參考鈔本形式,將全書的行款格式重新擬定。不僅分別總目與子目 的差異,亦辨別正文與敘文的不同,同時依據記載區域行政層級的不 同,制定刊板格式,以此分別地名的層級及從屬關係。 《嘉定鎮江志》 ,劉文淇校勘記按云: 卷 1「敘郡」 《元史‧地理志‧敘》原注:「凡路低於省一字,各路錄事 司與府州之隸路者,低於路一字。府與州所領之縣,低於路 一字。」蓋欲行款分明,以便觀覽也。 《宋元鎮江志》鈔本,行款格式不一,今悉為釐定。此敘郡 既為地理之子目,凡子目勢不容與總目相並,敘郡既低二. 76. 77. 78. 同前註,卷下「宮室」條目下,頁 1。原文中尚有若干注文辨正宮室與樓觀之名稱, 以其與子目標題無關,故不錄。 同前註,卷上「軍田」一條,劉文淇案云: 「卷十兵防詳言軍營之制,不應複見於此, 且此處敘及正文但言田,不言營,又總目為『田賦』,則此當作軍田審矣。」頁 15。 《嘉定鎮江志校勘記》Jiading zhenjiang jiaokan ji 中, 「子目缺者」,劉文淇以校記說 明當有子目之由,並說明其子目名稱,如卷上「子目缺」下云:「自《史記》以下, 皆述天文,與上文述寄治者不同,自當另有子目。據正文內引《漢志》 『斗分野』 , 《後 漢志》『今吳越分野』之語,其子目當為分野。」(頁 11)故知劉文淇認為此處應有 「分野」子目。據其校勘記所載,卷一應補「地理」、「分野」、「疆域」等目。又如 同卷頁 12,按云: 「自《宋志》 『南徐州』以下,皆述郡境,與上文之述分野者不同, 亦當另有子目。歷考古今志書,紀『四至八到』者,多在疆域門內,此下所引諸書, 皆述鎮江府之『四至八道』,其子目當為『疆域』。」.

(30) 儀徵劉氏的校讎工作與校讎條例論析. 153. 字,則地理必當低一字矣。故今於子目之低二字者,悉仍其 舊,而總目之誤低二字,皆改為低一字,與此卷地理之式相 同。若子目下復有小子目,又不容與子目相並,則悉低三字 以示區別。至總目之敘,當低於總目一字,子目之敘,當低 於子目一字,而鈔本亦多舛誤,今並逐條改正。 79 此改變各條目、敘文、正文之行款,使眉目及階層清楚,覽閱者易於 分辨。除此類者外,如舊抄本將敘文與正文連續抄錄而混淆, 80 或是 原纂者案語與敘述內容混淆等, 81 劉文淇皆其重新釐定其格式,作為 分辨。 (三)分別本文及注文 舊本翻刻或傳抄,本文與注文混淆者,時有所見,著名者如《水經 注》、 《洛陽伽藍記》等書的混淆情況。而此類混淆又以鈔本為甚, 《嘉 、 定鎮江志》正多類似情況。卷 1「此參考《元和郡縣圖志》及《寰宇志》 《姑孰志》書鈔本大字」及「北府事互見郄操、王恭、劉牢之等傳鈔本 大字」二條 82,劉文淇校勘記云: 以上兩條,張氏鑑云: 「當是子注羼入正文也。」其說最確, 今據以改正。卷三攻守形勢門,「申浦」以下,張氏云:「此 係子注。」今從其說,改為雙行。 由此例推之,凡注明出處者,皆當為小字。如卷十四、卷十 五之參佐門、將佐門內,各人傳下必注明見於何書,其中寫. 79 80. 81. 82. 《嘉定鎮江志校勘記》Jiading zhenjiang jiaokan ji,卷上,頁 7。 同前註,卷上,「鎮江府在禹貢周職方氏」一條,劉文淇按云:「鎮江府以下,乃敘 郡之正文,正文與敘萬無同在一行之理。後凡有似此者,悉改為提行頂格,俾正文 與敘不致相混。至子目後之正文,大抵不止一條鈔本每於上一條下,空一字即寫下 一條,遂至累牘連篇皆用此式,甚且有此條直接彼條,並一字亦不空者。蓋由傳鈔 者但知惜紙,以致眉目不清,今悉改為提行頂格,其鈔本已提行而未頂格者,亦改 為頂格,以歸畫一。唯本當空一字,不必提行者,則悉仍其舊而不改。」頁 8 同前註,卷上,「今按《資治通鑑》」下,劉文淇按云:「書之案語,短者與正文同在 一行,尚屬無妨,然亦必雙行夾注,始與正文有別。若案語長者,與正文同在一行, 則界限既覺不清,而作志者折衷審定之苦心,亦無由得見,故凡言案者、言今案者, 與本文無案字,而實係案語者,皆提行低一字,以免與正文相混。」頁 10。 《嘉定鎮江志》Jiading zhenjiang zhi,卷 1,〈地理、敘郡〉“Dili, xujun”下,頁 3。.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參賽學校每隊補助 500 元整,請各校填妥領據(抬頭: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 民小學)及支出明細表各

輸入 佳作 林詩涵

銷售: 博客來│誠品│ 金石堂│三民書局│ TAAZE │

34 西餐烹飪 第五名 郭傑瑞 臺中市私立明道高級中學 34 西餐烹飪 佳作 李政恩 臺北市私立開平餐飲職業學校 35 餐飲服務 金牌 劉珊瑜 明德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明德高級中學 35

佳作 台北市    黃馨僾     暖化的怒火     臺北美國學校     Ramses Youssif   佳作 台北市   連敏媗     都是酒後開車的後果   三玉國民小學     李文秀   佳作

主席身份證明 校監書面 確認 會議紀錄 校訊、學 校網頁資 料等 校友校董 教育條例 40 AP.

王淑真:臺北市立啟明學校退休教師 李信仲:臺北市立蘭雅國中退休教師 章念慈:臺北市立蘭雅國中退休教師 黃若玲:臺北市立明湖國小退休教師

1922 年日本帝國在殖民地臺灣設立第 一所高等學校─臺北高校,目的為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