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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4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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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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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4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

簡 章

執行單位:

銘傳大學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電話:(02)2880974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10~17:00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華民國 104 年 5 年 1 日公告

(2)

關於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一、使命

桃園捷運公司以提供「安全、可靠、優質的捷運服務」為使命,提供舒適 快捷的高品質乘車環境,致力於強化營運安全及系統服務水準,並以持續 提高旅客滿意度為目標。

二、願景

「永續經營、世界典範」-為使桃園機場捷運線成為世界一流的機場捷運,

提供桃園航空城與大台北都會區民眾,優質永續的捷運服務,桃園捷運公 司將持續提昇核心專業能力,培養具有高道德標準、負責、紀律、主動、

熱情之營運團隊,營造良好工作學習環境及實現自我價值之工作舞台。以

「安全、服務、創新」之經營理念,樹立捷運經營管理新典範。

三、經營理念

桃園捷運公司為公營企業,兼具公務人員的穩定與民營企業的彈性。秉持 用心經營的「服務導向」及「乘客至上」的理念,充分展現「運輸、科技、

信賴」三大經營目標。公共捷運為服務大眾,實施輪班制度,本公司對人 員培訓有一套完善之績效管理制度,能有效反映在同仁之升遷與考核上。

四、教育訓練

本公司對於新進人員規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體系,並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 環境,期培養出具有全方位、態度積極性、創新觀念的專業人才。同時透 過在各階段的完整教育訓練計畫及證照獎勵制度,促使每一位同仁均能在 循序漸進、自我超越之成長下,成為兼具專業優秀人才。

五、公司福利

本公司除一年 12 個月薪資,還包括年終獎金及其他相關獎金,並比照公

教人員有優惠房貸褔利等。

(3)

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4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第 一 試

: 筆 試

報名期間 104 年 5 月 1 日(五)9:00 起 至 5 月 8 日(五)18:00 止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繳費期限至 5 月 8 日止,報名後請儘速繳款,

並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網 路 查 詢 及 列 印 入 場通知書

104 年 5 月 14 日(四)9:00 起 至 5 月 17 日(日)8:00 止

請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 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及下載列 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 項

筆試日期 104 年 5 月 17 日(日)

設桃園及台北 2 個考區;請詳閱本 簡章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 測驗規範

試 題 及 選 擇 題 解 答

公告 104 年5 月18 日(一)12:00 請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 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4 年 5 月18 日(一)12:00 起 至 5 月19 日(二)18:00 止

請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 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登入「試題疑 義」申請,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 恕不受理

筆試結果查詢 104 年 5 月 25 日(一)14:00 起至 6 月 2 日(二)18:00 止

請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 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測驗結果,恕 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筆試結果複查申請 104 年 5 月 25 日(一)14:00 起至 5 月 26 日(二)18:00 止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 成績以一次為限,複查結果預定於 104 年 6 月 3 日寄發,並輔以簡訊通 知

第 二 試

: 口 試

網 路 查 詢 及 列 印 口 試入場通知書

104 年 6 月 3 日(三)9:00 起 至 6 月 6 日(六)8:00 止

請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 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及下載列 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 項,恕不另行通知

口試日期 104 年 6 月 6 日(六) 至 6 月 7 日(日)

僅設桃園考區;請詳細參閱入場通 知書所載各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 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 同棄權

錄取名單公告 104 年 6 月 12 日(五)14:00 起至 6 月 15 日(一)18:00 止

請至 http://www.tymetro.com.tw 連 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相關錄 取人員名單移請桃園捷運公司辦理 後續進用事宜(預定 104 年 6 月 15 日起通知進用,並預計 7 月 31 日前 完成報到作業)。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最新 公告為準!

(4)

壹、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工作內容簡述及錄取名額

一、本次甄試總計錄取 402 名,工作地點均位於機場捷運沿線(含桃園市、新北 市、台北市)。錄取後,將依桃園捷運公司業務推動需求分發各業務單位。

(一)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門市經營與行政管理組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站務員 911 133 333

司機員 912 105 263

小計 238 596

(二) 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資訊系統與程式設計組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工程員(程式設計師) 921 19 48

小計 19 48

(三) 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電機電子與機械工程組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技術員(電機類) 931 35 88

技術員(電子類) 932 35 88

技術員(機械類) 933 30 75

技術員(土木類) 934 37 93

小計 137 344

(四)身心障礙類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站務員 941 3 9

小計 3 9

(五)原住民類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錄取名額 口試名額

技術員 951 5 15

小計 5 15

二、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 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不得擔任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辦理。如有隱匿者,一經發現除 立即拒絕應試撤銷錄取及受僱資格、或終止勞動契約外,並需負一切法 律責任。

(二)本次招募人員(身心障礙類除外),體格須符合以下要求(體格檢查報告 於報到日後 14 天內繳交,未符合者請勿報考;體格檢查不符合下列要

(5)

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1.兩耳純聽力平均值 40 分貝(Db)以下。

2.兩眼矯正視力均 0.8 以上(含),無色盲、斜視、夜盲等重症眼疾。

3.不得患有高血壓或冠狀動脈疾病

。收縮壓不得超過 140mmHg、舒張壓不得超過 90mmHg。

4.不得為慢性酒精中毒者。

5.不得有需要隔離治療的法定傳染病。

6.不得為語言、知覺、運動或智能等機能障礙、精神異常或癲癇症等發作 性神經系疾病者。

7.不得為平衡機能障礙者。

8.肺結核病者。但已鈣化或纖維化,無傳染之虞者,不在此限。

9.不得為藥物依賴或成癮者(尿液藥物檢驗合格) 。

10.不得為發育不全或骨骼與關節疾病或畸型,有妨礙工作之虞者。

11.不得患有足以妨礙工作的其他重大疾病。

※為確保體檢數值精準度,請遵守下列注意事項:

(1)檢查當日請空腹(至少 8 小時),再前往醫院檢查。

(2)檢查前幾日切勿暴飲暴食。

(3)女性檢查時,請避開生理期間或分泌物過多時期。

(4)留取尿液時,請將尿道口清洗乾淨並留取中段尿液。

(5)感冒或服藥期間請勿檢查。

(6)劇烈運動後請勿檢查。

(7)睡眠不足或熬夜後請勿檢查。

(8)懷孕婦女請勿照射胸部 X 光。

(9)檢查前一天勿過度使用眼睛,且避免暴露於噪音的環境中。

(五)體格檢查醫院請至區域型醫療院所進行檢查。

(6)

三、各類別資格要求、筆試科目、職務說明:

(一)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門市經營與行政管理組 職務工作說明內容如下:

1. 捷運系統車務、行控、站務、票務等業務。

2. 辦理機場捷運系統試運轉及初履勘業務。

3. 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辦理營運前準備工作及各項專案性

計 畫

業務規劃與推動。

4. 本公司將依業務需求分發各相關單位。

5.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並依指示 調整執行勤務。

6. 須配合步行於約 42 公尺高架軌道上,以執行災害及異常事故之應 變處理與旅客疏散作業。

7. 依指示進入軌道區域時,須執行架設並操作至少 4 公斤重之重型機 具。

8.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輪值(含夜間)、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筆試科目

站務員

【91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 門市經營與行政管理

*備註:門市經營與行政管理含門市服務、顧客關係 管理、行銷管理概論、站務營運規劃概論。

司機員

【912】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 門市經營與行政管理

*備註:門市經營與行政管理含門市服務、顧客關係 管理、行銷管理概論、站務營運規劃概論。

(二) 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資訊系統與程式設計組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捷運系統各廠、站設備資訊系統維護、規劃、施工、採購及契約管理事 項。

2. 辦理機場捷運系統試運轉及初履勘業務。

3. 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辦理營運前準備工作及各項專案性

計畫

業 務規劃與推動。

4. 本公司將依業務需求分發各相關單位。

5. 依公司需求,進行系統分析、規劃、開發及維護,並撰寫開發及教育訓 練相關文件。

(7)

6.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並依指示調整 執行勤務。

7.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輪值(含夜間)、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筆試科目

工程員(程式設計 師)

【921】

1.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 上學校畢業,並已 取得畢業證書者,

資訊工程等相關科 系尤佳。

2. 口試階段將採用電 腦 實 作 方 式 評 分 ( 程 式 語 言 包 含 JavaScript 、 HTML、XML、標 準 SQL99,具 C++

及 Oracle 程式語言 能力尤佳)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 資訊管理概論

*備註:資訊管理概論含電子票證概論、JavaScript、

HTML、XML、標準 SQL99、MySQL、資料庫 系統概論、程式設計…等。

(三) 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電機電子與機械工程組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捷運系統各廠、站設備電氣、電子、機械及建築物系統維護、規劃、施 工、採購及契約管理事項。

2. 辦理機場捷運系統試運轉及初履勘業務。

3. 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辦理營運前準備工作及各項專案性

計畫

業 務規劃與推動。

4. 本公司將依業務需求分發各相關單位。

5. 須配合步行於約 42 公尺高架軌道上,以執行災害及異常事故之應變處 理與旅客疏散作業。

6. 依指示進入軌道區域時,須執行架設並操作至少 4 公斤重之重型機具。

7.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輪值(含夜間)、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筆試科目

技術員(電機類)

【93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電 機概論

技術員(電子類)

【932】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電 子概論

技術員(機械類)

【933】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機 械概論

(8)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筆試科目

技術員(土木類)

【934】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3.專業科目(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註 3]及土 木概論

(四)身心障礙類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捷運系統車務、行控、站務、票務等技術業務規劃與推動。

2. 辦理機場捷運系統試運轉及初履勘業務。

3. 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辦理營運前準備工作及各項專案性

計畫

業 務規劃與推動。

4. 本公司將依業務需求分發各相關單位。

5.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並依指示調整 執行勤務。

6.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輪值(含夜間)、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7. 本次晉用之工作內容以客服中心(Call Center)接聽客服電話為主。倘俱備 台、英、日語的交談能力為佳。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筆試科目

站務員

【94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五)原住民類

職務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捷運系統車務、行控、站務、票務等技術業務規劃與推動。

2. 捷運系統各廠、站設備機械系統維護、規劃、施工、採購及契約管理事 項。

3. 辦理機場捷運系統試運轉及初履勘業務。

4. 辦理業務單位之庶務性業務、辦理營運前準備工作及各項專案性

計畫

業 務規劃與推動。

5. 本公司將依業務需求分發各相關單位。

6. 須具備高度專注力,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異常狀況及應變,並依指示調整 執行勤務。

7. 須配合步行於約 42 公尺高架軌道上,以執行災害及異常事故之應變處 理與旅客疏散作業。

8. 依指示進入軌道區域時,須執行架設並操作至少 4 公斤重之重型機具。

9. 視業務推動需要輪班輪值(含夜間)、單人值勤及臨時勤務調整。

(9)

甄試職別

【類組代碼】

資格要求

(以下條件均需具備) 筆試科目

技術員

【95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註 1]

2.專業科目(1):大眾捷運概論[註 2]

[註 1]:共同科目為國文(公文寫作),英文或日文擇一報考。

[註 2]:專業科目(1)中,大眾捷運概述,命題範圍含大眾捷運系統概論、運 輸管理學概論、大眾捷運相關法令(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 開發辦法、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 護與安全監督辦法、都市計畫法及實行細則、政府採購法)。

[註 3]:專業科目(2)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法令,命題範圍含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 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職業安全衛 生教育訓練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 檢查辦法。

(10)

※有關報考資格相關注意事項:

1.以上各類組表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 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 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 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 益。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第 5~8 頁所 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口試)。

3.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如獲筆試錄取,參加第二試(口試) 者,須於測驗當天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利資格審查。若為應屆畢 業生獲通知參加口試,應切結可於 104 年 6 月 30 日前畢業並取得畢業 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或其 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有資格不符者,取消應試資格。

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 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貳、甄試方式

甄試分以下兩階段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各類組均考「共同科目」、「專業科目(1)」,類組編號 911~934 加考「專業科目(2)」:有關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 5~8 頁說明。

二、第二試(口試):依第 15 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中的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說 明,擇優通知參加口試,各類組得參加口試之名額請參閱第 3 頁。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104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起,至 104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8: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置於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 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 儘早上網報名。

(三)身心障礙類職缺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網路報名後須於 104 年 5 月 8 日(含)

(11)

前將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銘傳大學綜合業務組」(台北 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凡逾期(以郵戳為憑)、未繳附或資格不 符者,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四)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 免影響權益。

(五)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別報考,請慎重考慮後並 同意簡章相關規範後再行報名。報名期間得於本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 辦理全額退費(報名時採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繳費者,須扣除匯費 30 元 退還餘款);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 更報考類組。

三、報名費:

(一)報名費用(試務行政費用)為新台幣 600 元整;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 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一個月內至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收據列印」區下載列 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 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款期限至 104 年 5 月 8 日 23:59 止。繳 款帳號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 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 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 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2.臨櫃匯款: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請 於 104 年 5 月 8 日 15:30 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 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大同分行

(2)入帳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大同分行;銀行代號:012。

(3)帳號:報名時所產生之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 成。因 ATM 轉帳需至少 1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 1-2 個工作

天後再至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檢視付款

(12)

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2.辦理 ATM 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銘傳大學。

3.有關繳款相關疑問,請洽詢銘傳大學:

(1)連絡電話:02-2880974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10~17:00。

(2)或 E-mail:[email protected]

肆、測驗日期、科目、時間及應注意事項

一、第一試(筆試):104 年 5 月 17 日(星期日) (一)測驗時間及科目: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同科目 08:40 08:50-10:20 第二節 專業科目(1) 10:50 11:00-12:00 第三節 專業科目(2) 13:20 13:30-14:30

註 1:共同科目除國文為公文寫作外,其餘題型均為單選題,以 2B 鉛筆 於答案卡上作答。

註 2:專業科目(1)與專業科目(2)為單選題及問答題,單選題請以 2B 鉛 筆於答案卡上作答;問答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

(二)測驗地點:預定分桃園及台北 2 個考區辦理,由考生於報名時選填考區,

惟遇考區額滿時,考生僅能就未額滿考區選填。另基於無障礙空間的設 施考量,身心障礙類組考生僅設於桃園考區。試場配置將公告於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應考人可於 104 年 5 月 14 日後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測驗 地點與交通資訊、試場位置與座位編號等,請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 郵寄書面通知書;測驗當天不須核驗入場通知書。

(三)應考人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 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置於桌面以備查 驗,必要時,銘傳大學得要求對應考人拍照存證。

二、第二試(口試):104 年 6 月 6 日(星期六)至 6 月 7 日(星期日) (一)集中於桃園考區舉辦,應考人可於 104 年 6 月 3 日起至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及測驗地點。

(13)

(二)第二試(口試)當日應考人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 證、駕照、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

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第二試(口試)報到時須繳交下列表件(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 A4 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

1.繳交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 104 年 6 月 3 日由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2.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限 400 字內),相關表單請 於 104 年 6 月 3 日由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國籍具結書(請於 104 年 6 月 3 日由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5.畢業證書影本: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可委由翻譯社翻譯或自行翻 譯);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 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 公證人認證。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與職務相關之證照、國家級技能檢定證照、語言 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註: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 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有資格不符者,取 消應試資格。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 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 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14)

伍、應試注意事項

(詳細規範屆時請詳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 試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筆試:

(一)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

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 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 試。

(二)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 10 分 鐘內得准許入場,其餘各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各節測驗結束前 5 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 以零分計。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 號碼、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 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請依題型方式自備以下文具:

1.選擇題:限用 2B 鉛筆劃記。

2.問答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五)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六)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卷)上作答。

(七)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 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 修正液。

2.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 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

以免影響計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

3.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 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 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 字或符號。

(八)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

1.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作答。

2.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內頁不得自行撕毀,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3.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

(15)

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 字或符號。

4.答案卷請從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九)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 能之電子通訊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 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節以零分 計。

(十一)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 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 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 科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二)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鐘)響前繳卷者,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卷) 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卷)者,該科以 零分計。

(十三)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如於測驗期間發現,將收回試卷、答 案卡(卷),不得繼續應考,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如 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如於成 績公告後發現,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1.冒名頂替;

2.未攜帶符合簡章規範之有效身分證件;

3.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4.互換座位、答案卡(卷)或試題;

5.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6.夾帶書籍文件;

7.故意不繳交答案卡(卷);

8.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

9.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10.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卷)、試題;

11.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校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四)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 扣該科成績 5 分至 20 分:

1.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卡(卷)上書寫。

2.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16)

之試題。各類科試題及選擇題解答於 104 年 5 月 18 日 12:00 起於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專區公告。應考人對 試題如有疑義,請於 104 年 5 月 18 日 12:00 至 5 月 19 日 18:00 前至甄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者,恕不受理。

(十六)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 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七)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第二試(口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 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 間內)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 者,不得入場應試。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為棄 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二)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將於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公告,應考人可 104 年 6 月 3 日起至網站查詢。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

(一)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二)第一試(筆試):

1.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 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共同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1) 和專業科目(2)各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35%。身心障礙類與原住民類,

共同科目、專業科目(1)各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50%。

3.筆試其中一科目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

4.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各甄選類別口試名單,請應考人自 行至甄試網站專區查詢,以參加第二試(口試),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 時,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依序以專業科目(2)、專業科目(1)、共同科目 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排序,如仍為同分者,則 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身心障礙類及原住民類依序以專業科目 (1)、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排序,如 仍為同分者,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17)

(三)第二試(口試)成績:

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 料進行綜合評分:

1. 專業知識(包括問題判斷分析、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 驗)

2. 態度(包括儀態舉止、禮貌、積極)

3. 言辭(包括語言表達能力、語言邏輯性、溝通協調能力) 4. 人格特質(包括誠實廉潔、發展潛能、熱情、修養)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與職務相關之證照、國家級技能檢定證照、語言 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四)總成績計算:

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 5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 50%。

二、錄取方式:

(一)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若總 成績相同者,以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如 再同分者,依序比較專業科目(2)、專業科目(1)、共同科目之原始分數。;

身心障礙類及原住民類,依序比較專業科目(1)、共同科目之原始分數。

(二)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柒、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測驗結果通知預定 104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於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開放查詢,恕不另寄發書

面通知。

二、錄取名單預定於 10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公告,請應考人於當日後至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

三、測驗結果通知書若有疑義,以應考人筆試、口試應得正確分數為準,銘傳大 學得更正之。

捌、筆試成績複查

一、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筆試成績複查,請於 104 年 5 月 25 日 14:

00 至 5 月 26 日 18:00 前至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 站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18)

(一)請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身分證字號) 及密碼。

(二)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 50 元,另收取 25 元掛號郵資,應考人請於繳費 期限內繳款,銘傳大學提供下列繳款方式:

金融機構 ATM 或 Web ATM 轉帳:繳款帳號請詳http://www.tymetro.com.tw 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網站,繳款期限至 104 年 5 月 26 日 23:59 止(選擇 ATM 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後 2 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 為已繳費完成)。

(四)應考人逾期繳款,銘傳大學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費;若 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問答題部分係 將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提供參考答案;應考人不得要 求閱覽、複印答案卡(卷)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姓名、口試委員之姓名、口 試各項構面分數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通過筆試測驗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類別筆試成績最 低錄取標準者,即予更正筆試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原已 通過筆試測驗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別筆試成績錄取標準 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成績複查結果通知書於 104 年 6 月 3 日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並輔以 手機簡訊通知。

玖、錄取及進用

一、錄取人員由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寄送錄取通知,預定於 104 年 6 月起分梯次辦 理報到,並預計 7 月 31 日前完成報到作業。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

或報到後未能參加錄取類科之人員專業訓練,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二、甄選錄取之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應試用 6 個月(180 天),試用期滿,試 用考核成績合格者,始正式僱用。試用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即終止勞動契約。

另試用期間如品性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者,得隨時停止試用。

另試用期前 90 天薪資約 30000 元,通過試用期第 90 天試用考核者,第 91 天起依 公司規定發給薪資,試用期滿 180 天且通過期滿考核者,始完成正式遴用。

三、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

(一)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19)

(二) 畢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

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它經 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認)證)。

(三)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日後 14 天內自費完成公司規定之體檢,並繳交「桃園 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表」。報到日後 14 天內後未繳交 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表經審查不合格者,桃園捷運公司得以撤銷錄取 資格或調整職務內容。倘未即時完成公司規定之體檢者,需於報到日後 之工作日辦理公司規定之體檢,則以請事假辦理。

(四)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後,應完成新進人員報到手續、簽署勞動契約及遵 守本公司相關規定,未完成上述手續或違反本公司相關規定者,本公司 得以註銷錄取資格。

四、新進人員錄取後,將授予完整職能培訓課程,受訓完後將依個人學經歷、訓 練成果及試用成績,依公司業務推動需求分發至各單位。

拾、待遇

錄取人員之薪資依報考之應試類別,依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薪給待遇 標準支給:(單位為新臺幣/月)

職稱 試用期前 3 個月 薪給待遇

試用期滿 3 個月後 薪給待遇 站務員 約 30000 元

依公司規定發給薪資 司機員 約 30000 元

工程員 約 33000 元 技術員 約 30000 元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為報名「桃園大眾捷運公司 104 年度新進人員甄試」,須提供個人資 料: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

將由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及銘傳大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 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二、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 http://www.tymetro.com.tw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洽詢電 話:(02)2880974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10~17:00。

三、應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 章之各項內容。

四、測驗當日如遇颱風、豪雨、強烈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請密切注意 甄試網站發佈之訊息,以確認甄試是否延期。

(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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