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 家庭及兒童福利科 家庭暴力組 高級社會工作主任/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兒童管養) 賴幗敏女士
認識及支援離異家庭
•香港離婚情況及離婚訴訟程序相關概念
•離異家庭面對的困難和需要
•共享親職的概念及支援服務
•學校怎樣支援離異家庭的學生及其家長
每年離婚的申請宗數
約15000
約20000
約22000
約16000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2001年 2010年 2019年 2020年
申請宗數
分區離異人口統計
[資料來源 : 2020年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人口及住戶統計資料 – 政府統計處]
婚姻訴訟條例 第179章
婚姻法律程序與 財產條例
第192章
離婚相關法例
婚姻訴訟條例 第179章11 條
離婚的理由等
提出離婚呈請或離婚申請的唯一理由,須為婚姻已破裂至 無可挽救 ,而離婚法律程序可按下述任何一種方式提起 —
—
(a)離婚呈請;或
(b)離婚申請。
婚姻訴訟條例 第179章11A 條
1) 離婚呈請可由婚姻的任何一方向法院提出。
2) 除非呈請人使聆訊離婚呈請的法院信納下列一項或多於一項事 實,否則法院不得裁定該宗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 ——
(a)答辯人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答辯人共同生活;
(b)因答辯人的行為而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與其共同生活;
(c)婚姻雙方在緊接呈請提出前,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且答辯人同意由 法院批出判令;
(d)婚姻雙方在緊接呈請提出前,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e)答辯人在緊接呈請提出前,已遺棄呈請人最少連續1年。
離婚訴訟程序
離婚主體訴訟
Divorce main suit
子女法律程序
Children Proceedings
附屬濟助法律程序
Ancillary Relief Proceedings
離婚訴訟程序
首次 約見聆訊
子女約見 聆訊
社工調查 或 其他專家
報告 案件 管理 聆訊
排解子 女糾紛
聆訊
審訊:
子女糾紛
附屬濟助 的 審前覆核
排解財 務糾紛
聆訊
審訊:
附屬濟助
子女法律程序 – 法律概念
管養權(Custody)
父母為子女作出重要 的決策,例如教育、
宗教、生活和醫療
照顧及管束權(Care and Control)
同住父/母為子女日常 照顧的安排和管教
探視權(Access)
非同住父/母探訪 及與子女見面
子女法律程序 – 法庭判令的原則
父母爭取自己的權 利?
法庭分配父母的權
利?
子女法律程序 – 法庭判令的原則
《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13章 第3(1)(a)(i)條
有關未成年人的管養或教養問題,在
任何法院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法院須
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事
項
子女法律程序 – 法庭判令的原則
父母 子女
子女法律程序 –法庭判令
獨有管養令 (Sole Custody)
• 子女重大決定由父或母其中一方作最後決定,另一方可給予意見
• 子女一般來說會由有獨有管養令的一方照顧,另一方有探視安排
共同管養令 (Joint Custody)
• 子女重大決定由父和母共同決定
• 子女由其一方照顧及管束,另一方有探視安排
• 或部份時間與父親居住,部份時間則與母親居住
子女法律程序 –法庭判令
探視令 (Access Order)
• 子女與非同住父/母保持關係的權利
• 合理探視
• 界定探視
• 監管探視
監管令 (Supervision Order)
• 由社會福利署監管有關兒童或探視安排 (由
FCPSU跟進)
法官判案書一瞥
• 即如父母雙方不能日後在子女的重大問題上務實和衷誠地合作,
從而作出理性的決定,一個共同管養權的命令並不符合子女的最 佳利益,而同意一個共同的管養權命令並不適合。
• 然而,本席提醒母親:單獨管養命令並不排除父親參與影響女兒 的重大事宜。縱使母親獲頒女兒的單獨管養權,在作出影響孩子 的重大事宜之時,譬如有關健康、醫療等重大決定、升學、出國、
移民和宗教信仰等抉擇,母親須徵詢和積極地考慮父親方面的意 見。
法官判案書一瞥
• Contact with both parents is generally said to be the right of the child, as opposed to the right of the parent.
• In other words the child has the right to see and to have a relationship with both of his parents.
• The court is primarily concerned with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and not the relative rights of each of the adults with respect to him.
• In other words this is not about the adults – but rather about what appears in these circumstances to be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ren.
法律改革委員會
《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2005
• 建議引入「父母責任模式」,以取代現行家事法 下的管養及探視安排
• 該模式以「責任」的概念取代「權利」的概念,
讓已離婚的父母雙方繼續積極參與子女的生活
• 2011-12年及2015-16年勞⼯及福利局進⾏公眾諮
詢
離異父母面對的困難
法律 訴訟
家庭 功能
經濟 角色
情緒 傷害
自我 形象
生活 常規
離異父母可能出現的心態
質疑對方的 親職能力
排斥阻撓對方 接觸子女 對前配偶抱有
未放低的怨恨
害怕失去孩子
若 離婚 離得不好……優質離異
• …子女事務成為雙方的戰場,子 女受盡影響。
• …影響是短暫或長遠,或深遠至
摧毀子女的人生,仍取決於父母
如何面對離異及處理子女的安排
是不是因為我做錯 事,佢地要分開
不要問我幫邊個 或要同邊個住!
日後還能再見到爸爸 或媽媽嗎?
爸爸/媽媽是否不愛 我和不要我了?
我究竟會同爸爸或 媽媽一起生活呢?
誰會照顧我呢?
爸爸/媽媽會跟我 講/讓我聽到貶低 另一位父母的事,
我唔想聽!
爸爸/媽媽會問我另 一位父母的私生活,
我應該點?
媽媽要我向爸爸取生 活費,爸爸一定不高 興,但如果不問,媽
媽會生氣,我應該 點?
22
孩子的心聲
子女可能出現的情緒/行為反應
情緒 : 煩躁、恐懼、悲傷、不安、內疚、憤怒、被 遺棄、被傷害、不被愛
行為 : 憤怒、行為倒退、或出現負面行為 、反叛、
厭棄、消極或逃避 仍然是一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rPutVo-JVY
23
離異家庭子女的需要
知情‧肯定‧安全感
• 得知及掌握會發生什麼事
• 仍然擁有父母的愛和關懷
• 可以繼續和父母保持關係
• 可同時愛爸爸 & 媽媽
一致性
• 父母商討並定立一致性的規範 及管教模式,免子女無所適從。
穩定
• 有穩定照顧安排、生 活作息及與非同住的 父/母共敍時間
• 有穩定的情緒,可專 注自已的成長和發展
容許‧分化
• 容許與⽗⺟感受不同
• 遠離父母的衝突,不會成 為父母爭議之中的「夾心 人」
夫妻緣不再 親子情永在
離異家庭 單親家庭
兩個快樂的家
爸爸的家
媽媽的家
共享親職
離異父母互相尊重,保持良好溝通,雙⽅合 作參與照顧子女,並一同承擔對⼦⼥的持續 責任,讓子女能同時與父及母維繫親子關係
Co-parenting
It's not a competition between two homes. It's a collaboration of parents doing what is best for the kids." -- Heather Hetchler
27
離異父母需要學習
• 好好處理自己因離異所帶來的負面情緒,盡早放下情感包袱和愁 怨,重新起步
• 以「孩子為本」,從子女的角度去考慮事情,以子女利益為依歸
• 避免牽連子女在雙方糾纏和衝突中,減少離異對他們的影響
• 容許子女有獨立的情感和選擇,可以自在地穿梭於兩個家
• 學習在離異後,尊重另一方及保持理性溝通
• 嘗試建立一種新的合作關係-「夥伴關係」,共同以子女的利益為 主導原則,合作照顧和教養子女成長
• 有需要時尋求共享親職輔導
28
【離婚︳共親職】影片一:以孩為本 共享親職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NjgCcCZws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 全港五間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服務範圍
• 共享親職輔導和親職協調服務(父母雙方同意接受)
• 督導子女聯系及交接探視服務 (父母雙方同意接受)
• 兒童輔導服務
• 共享親職訓練/工作坊/小組活動
• 公眾宣傳/社區教育
• 共享親職諮詢服務
【離婚︳共親職】影片三:伴孩同行 重新啟航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yXzp9bfDew
⽀援離異家庭 - 給學校的建議
• 孩子的校內情況,往往成為離異父母所關注的事項,
甚或引發爭拗
• 及早識別離異家庭的情況,有助校方能及早了解學
生與家長的需要,提供支援或作出調校安排。
(一)及早識別及支援
1. 觀察學生⽇常情緒⾏為,及早介入支援
2. 成立學校機制/政策 - 例如:可考慮請家⻑在學籍表 或 ⼿冊內,填寫有關家庭背景的資料,以盡早掌握學
⽣家庭狀況,有需要及早介入支援
(二)預防性家長教育
• 讓家 ⻑認識優質離異/共享親職/以 孩為本/兩個家/永遠是⽗⺟的概念,
減少 ⽗⺟離異對⼦⼥的影響
• 識別有需要的父母
(三)支援學生,給予多點體諒和包容
• 體諒孩子面對家庭變遷、生活規律的轉變,帶來適應上的困難
• 包容孩⼦遊⾛於兩個家,而出現欠帶書籍、漏做功課、穿錯校 服等情況
• 以體諒與關懷,協助他們建立面對家庭轉變的抗逆力,給予 安全感及正⾯成⻑經驗
• 有需要給予功課調適、情緒支援和輔導
• 保護孩子遠離父母的衝突及爭拗
(四)支援家長,給予適當協助
• 理解及聆聽家長的想法和感受,欣賞他她對 孩子的關愛
• 分享你對孩子的觀察,讓 ⽗⺟明⽩孩子的情 緒及需要,並鼓勵以孩 ⼦為本出發
• 讓 ⽗⺟明⽩,孩⼦仍需要⽗⺟雙⽅的關愛,
有 ⽗⺟共同⽀援對孩⼦學習的重要性
• 協助家 ⻑明⽩,學校是讓⼦⼥學習的地⽅, 如要 ⼦⼥好好學習,共享親職尤為重要
• 可向 ⽗⺟介紹共享親職服務的有關服務。如
有需要,校 ⽅可協助作出轉介到中⼼ ,讓
社 ⼯向她/他作進⼀步的了解和協助
(五) 彈性調校安排,協助父母共享親職
• 切合離異家庭的特殊情況及合理需要,學校可檢視現有做 法、在父母親職合作上給予彈性安排及支援
• 學校可預先和父母雙方商討親職協作安排,著動共同關注,
尋求共識。例如,兩位家長對孩子事務的分工,其他安排 如派發學校通告,家長日、親子活動及畢業禮等等的通知 及安排
社署: 親子情永在網頁
• https://www.swd.gov.hk/tc/index/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