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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招生重要日程表日期入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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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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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

測驗 報名 發

准 考 證

考試 發

成 績 單

四技二專 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簡章 網路下載

12/23-27 報名及資格 審查作業 12/26 繳費 截止

1/9 資格審查結果 查詢

1/10-16 向各校繳費 暨上傳指定項目甄 審資料

各校進行 指定項目甄審

查 詢 甄 審總 成 績

2/13 公告甄 審結果 2/13- 15 正備取 生登記就讀志 願序

就 讀 志 願 序分 發 放 榜

錄 取 生 報到 截 止

四技 日間部 申請入學 聯合招生( 招收 高中生 )

簡 章 開 始發 售

學 測 成 績公 告

3/23-26 學校集體報 名及繳費 3/23-27 個別網路 報名 ( 繳費至 3/26)

公告 第 一 階 段篩 選 結 果

第二階段 科技校院複試

5/13 前各 校公 告正備取 名單

12:00 前正 取生 報到 截止

17:00 前備 取生 遞補報到 截止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 甄選

簡章 網路 下載

推薦學校登錄被推薦考生 基本資料

被推薦 考生進行網路 報名並 郵寄報 名表件

公告 報名 資格及 比序 成績 審查 結果

考 生排 名 查 詢

網路選填登記 就讀志願序

錄取 公 告

錄取 生 聲明 放棄 錄取資格 截止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 入學

簡 章 網 路 下載

網路報 名及繳寄報名 資格審 查資料

1/8 資格審查結 果暨成績排名查 詢

1/9-10 繳交報 名費 1/9-13 網路登 記志願

分 發 放 榜

錄 取 生報 到 截 止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入學

簡 章 網路 下 載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身分網路登 錄及繳寄

低收 入 戶、

中低 收入戶身 分審 查結 果查 詢

繳交報名費及登 錄、繳寄資格審查

資料

5/21 資格審查結果查 詢

5/21-27 網路報名 5/28 前向各校繳費暨 寄送報名資料

指定項目甄審各校進行 查詢 甄 審 總 成績

公 告 正 備取 生 名 單

正備取 生登記就讀志 願序

就 讀志 願 序 分 發放 榜

錄取 生 報 到 截止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簡章 開 始 發 售

考生確認在校學業 成績證明

資 格審 查 結 果 查詢

5/22-28 第一階段學 校集體報名及繳費 5/22-29 第一階段個 別報名 ( 繳費至 5/28)

6/3 公告第一階 段篩選結果 6/3-11 第二階 段報名繳費並網 路上傳考生備審 資料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查 詢 暨寄 發 甄 選 成績 單

7/1 公告正 備取名單

7/1-4 正備取 生選填就讀志 願序

就 讀 志 願 序分 發 放 榜

7/10- 15 錄取生 報到

四技二專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

簡 章 開始 發 售

集體資格審查登錄

( 由高中職學校辦理 ) 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資 格 審 查結 果 查 詢

7/9-20 網路選 填登記志願練習 7/9-13 集體報 名繳費7/14-20 個別 報名繳費 ( 便利 商店繳費僅到 7/15)

7/23 總成 績查詢、 公告招生 名額及考 科成績權重

7/23-28 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

錄取公告

(3)

星期 四 二 四 一 二 五 一 四 三 四 五 一 三 四 一 二 三 五 一 二 四 六 三 四 五 一 三 四 二 二 三 三 一 三 五 三 二 二 一 二 三 三 四 六 日 三 四 一 二 三 四 五 一 三 四 五 一 四 五 三 四 三 四 五 日 二 四 一 三 日 一 三 六 三 四 五 三 一 四 二 二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

測驗 報名

寄 發准 考 證

考試

寄 發成 績 單

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簡章 網路 下載

12/23-27 報名及資格 審查作業 12/26 繳費 截止

1/9 資格審查結果查 詢

1/10-16 向各校繳費 暨上傳指定項目甄 審資料

指定項目甄審各校進行 查詢 甄 審 總 成績

2/13 公告甄審結果 2/13- 15 正 備取生 登記就讀志願 序

就 讀志 願 序 分 發放 榜

錄取 生 報 到 截止

日間部四技 申請入學 聯合招生 ( 招收 高中生 )

簡章 開 始 發 售

3/23-26 學校集體報 名及繳費 3/23-27 個別網路 報名 ( 繳費 3/26)

公 告 第一 階 段 篩 選結 果

第二階段 科技校院複試

5/13前各 校公 告正 備取 名單

12:00 前正 取生報到 截止

17:00 前備 取生 遞補 報到 截止

科技校院 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甄選

簡章 網路 下載

推薦學校登錄被推薦考生 基本資料

被推薦 考生進 行網路 報名並郵寄報 名表件

公告 報名 資格 及 比序成績 審查 結果

考 生 排 名查 詢

網路選填登記 就讀志願序

錄 取 公告

錄取 聲明生 放棄 錄取 資格 截止

四技二專 技優保送 入學

簡章 網路 下載

網路報 名及繳 寄報名 資格審查資料

1/8 資格審查結 果暨成績排名查 詢

1/9-10 繳交報 名費1/9-13 網路登 記志願

分發 放 榜

錄 取 生 報 到截 止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 入學

簡章網路 下載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身分網路登 錄及繳寄

低收 戶、入 中低 收入 戶 身分審查 結果 查詢

繳交報名費 及登錄、繳寄 資格審查資料

5/21 資格審查結果查 詢

5/21-27 網路報名 5/28 前向各校繳費暨 寄送報名資料

各校進行 指定項目甄審

查 詢 甄審 總 成 績

公告 正 備 取 生名 單

正備取 生登記 就讀志 願序

就 讀 志 願序 分 發 放 榜

錄 取 生報 到 截 止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簡章 開始 發售

資格審查登錄

及繳件 考生確認在校學業

成績證明

資 格 審 查結 果 查 詢

5/22-28 第一階段學 校集體報名及繳費 5/22-29 第一階段個 別報名 ( 繳費至 5/28)

6/3 公告第一階 段篩選結果 6/3-11 第二階 段報名繳費並網 路上傳考生備審 資料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查 詢 暨 寄 發甄 選 成 績 單

7/1 公告正 備取名 單 7/1-4 正備取 生選填 就讀志 願序

就 讀志 願 序 分 發放 榜

7/10- 15錄取生 報到

四技二專 日間部聯 合登記分

發 簡章開始 發售

集體資格審查登錄

( 由高中職學校辦理 ) 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資格 審 查 結 果查 詢

7/9-20 網路選 填登記志願練習 7/9-13 集體報 名繳費 7/14-20 個別 報名繳費 ( 便利 商店繳費僅到 7/15)

7/23 總 成績查詢、公告 招生名額 及考科成 績權重 7/23-28 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

錄取 公告

(4)

貳、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資訊

. . .

02

一、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 . . 02

二、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 . . 03

三、考生注意事項 . . . 04

參、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管道簡介

. . .

07

一、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 . . 07

二、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 . . 11

三、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 . . 13

四、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 . . 15

五、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 . . 18

六、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 . . 21

七、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 . 23

八、其他提醒事項 . . . 25

肆、其他招生管道簡介

. . .

26

一、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 . . . 26

二、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 . . . 26

三、藝術群單獨招生 . . . 27

四、身心障礙學生招生 . . . 28

五、運動績優學生招生 . . . 29

六、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 . . . 30

七、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 . . . 31

八、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 . 31

九、產學訓合作訓練四技專班招生 . . . 32

伍、常見問題解答

. . .

33

一、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常見問題 . . . 33

二、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常見問題. . . 36

三、四技二專技優入學常見問題. . . 41

四、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常見問題 . . . 43

五、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常見問題 . . . 45

六、四技二專進修部二專夜間部單獨招生常見問題 . . . 46

◎附錄一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 ( 類 ) 別及科目表 . . . 48

◎附錄二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各聯合招生管道網站及聯絡資訊 . . . 50

◎附錄三 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資訊查詢相關網站 . . . 51

(5)

四技二專主要入學方式包含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科技 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特殊選才聯合招生、各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單獨招生等多元入學管道,升學機會極為 暢通。

其中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部分四技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學校皆可採計四技二專統 一入學測驗成績,考生僅須參加一次統一入學測驗,即可享有多個升學管道的機會,因此請考生除了報考統一入 學測驗之外,記得要另行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招生管道,才可獲得分發錄取的機會。

此外,曾參加技藝技能競賽得獎,或是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的同學,還可參加技優入學。技優入學分為保送入 學及甄審入學兩種入學管道,讓具備技能專長、實作能力的優秀學生擁有更寬廣的升學機會。

應屆技高畢業生可經過校內推薦機制遴選,藉由繁星推薦使每一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皆 有就讀優質科技校院之機會。而具備特殊經歷、專業領域、背景、成就之學生,可藉由「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 招生」入學管道發揮所長繼續在專業領域深造精進。一般的普通科學生,則須取得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才可參加申請入學。

從 108 學年度起提供「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就學配套,鼓勵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經過 2~3 年 的職場學習及國際等體驗,探索確立人生規劃方向後,能無後顧之憂地返回校園繼續升學。

四技二專升學管道流程圖

(6)

項目 辦理日期

簡章發售日期 10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至 10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止

簡章於各縣市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 超商發售,每本 40 元;

亦可於《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tcte.edu.tw/

報名日期 108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至 108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17 : 00 止 受理學校集體報名及個別網路報名

寄發准考證日期 109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

測驗考試日期 109 年 5 月 2 日(星期六)及 109 年 5 月 3 日(星期日)

成績單寄發日期 109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

寄發成績單並於 15 : 00 起開放網路查詢 https://www.tcte.edu.tw/

(7)

二、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 單群 ( 類 ):考生限擇一群 ( 類 ) 別報考,共有 20 個群 ( 類 ) 別

代碼 單群 ( 類 ) 別名稱 代碼 單群 ( 類 ) 別名稱 代碼 單群 ( 類 ) 別名稱

01 機械群 08 工程與管理類 15 外語群英語類

02 動力機械群 09 商業與管理群 16 外語群日語類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10 衛生與護理類 17 餐旅群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11 食品群 18 海事群

05 化工群 12 家政群幼保類 19 水產群

06 土木與建築群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 藝術群影視類

07 設計群 14 農業群

◎ 跨群 ( 類 ):考生限擇一群 ( 類 ) 別報考,共有 6 種可跨群 ( 類 ) 應考組合。

代碼 跨群 ( 類 ) 別名稱 可同時報考之群 ( 類 ) 別

51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52 家政群 家政群幼保類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53 商管外語群 ( 一 )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英語類 54 商管外語群 ( 二 )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日語類 55 商管外語群 ( 三 ) 外語群英語類 外語群日語類

56 商管外語群 ( 四 )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英語類 外語群日語類

(8)

械科的考生除可報考本科所學之「01 機械群」,也可以選擇不報考機械群,而報考「08 工程與管理類」

或「52 家政群」或其他單群 ( 類 ) 別或跨群 ( 類 ) 別。

2.考生限就單群 ( 類 ) 別(代碼 01 ~ 20)及跨群 ( 類 ) 別(代碼 51 ~ 56)擇一報考,如欲同時報考兩種 以上群 ( 類 ) 別之考生,僅可就跨群 ( 類 ) 別(代碼 51 ~ 56)擇一組合報考。例如:選擇報考「53 商 管外語群 ( 一 )」,即可同時參加「商業與管理群」和「外語群英語類」考試,取得以上 2 個群 ( 類 ) 別 成績。但若非代碼 51 ~ 56 所列之跨 ( 群 ) 類別組合,則無法同時報考 2 種以上之群 ( 類 ) 別。例如:

無法同時報考「01 機械群」與「08 工程與管理類」,因為沒有這樣的跨群 ( 類 ) 別組合可供報名,且考 生不可重覆報名。

( 二 ) 考試範圍、題型及閱卷方式

1. 109 學年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各群 ( 類 ) 別考試科目請參閱本手冊附錄一,各群 ( 類 ) 別各考科考試範 圍均可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tcte.edu.tw/

2. 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作答區」、共同科目英文科「非選擇題作答區」、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

「非選擇題作答區」以及設計群專業科目 ( 二 ) 術科實作考試題型,皆採電腦掃描人工評閱之方式進行 閱卷;除上列科目外,其餘各群 ( 類 ) 別之各科目均為單一選擇題型,答錯不倒扣,以電腦讀卡判讀系 統閱卷。每科均以 100 分為滿分。

3. 有關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共同科目英文科、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設計群專業科目 ( 二 ) 等非選擇題題型或術科實作考試等相關資訊,考生可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首頁點選「統測 非選擇題專區」網頁連結,即可下載以上各考科之題型範例、作答規定、答案卷樣張、評閱方式、佳作 範例等參考資訊,歡迎考生多加利用。

三、考生注意事項

( 一 ) 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於報名期限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考試群 ( 類 ) 別或考區,因此籲請考生於報名之前先 行瞭解各招生入學管道報名資格、成績採計方式及所欲就讀目標校系之招收群 ( 類 ) 別、相關規定限制 等資訊,再行報考統測,相關資訊可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

techadmi.edu.tw/)。

2. 考生一律安排在冷氣試場應試(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 26 ~ 28 度為原則),有個別需求之考生可於報 名時另行填寫簡章附表三「非冷氣試場申請表」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在非冷氣試場應試,詳細 規定請參閱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

3.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如需申請安排特殊試場或服務,報名時須於「申請應考服務」欄內勾選,並填 寫簡章附表一「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繳交,詳細規定請參 閱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

4. 考生若於考試前有突發傷病的狀況需申請應考服務時,可填寫簡章附表二「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表」及檢附相關醫療證明,於規定期限內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提出申請,詳細規定請參閱 109 學年

(9)

( 二 ) 應考注意事項

1. 每節考試前 5 分鐘預備鈴 ( 鐘 ) 響時,考生即可入場;入座前先將手機關機,再將手機、書籍紙張等非 應試用品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並迅速依編訂座位入座,聆聽監試人員宣讀「注意事項」。

2. 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 ( 鐘 ) 響前,考生不得翻閱試題本、書籍或紙張,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或未經 監試人員許可逕行離座。

3.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機、手錶及所有物品,應試時不得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之情事,

否則視為違規。其中手機發出聲響為每年最常見之違規事件,因此建議考生避免攜帶手機入場,若須放 在臨時置物區,亦請將手機關機並將電池取出。

4. 每節考試開始超過 20 分鐘後,考生即不得入場參加該節考試。

5. 考生入座後,應將准考證放在考桌左上角,核對座位貼條、答案卡 ( 卷 ) 及准考證號碼,以避免坐錯座位。

6. 作答前,應先行確認試題本所列之考科是否正確、試題本是否完整,並於試題本之准考證號碼欄內書寫 准考證號碼。

7. 考生不得在答案卡 ( 卷 )、試題本以外之處(例如:准考證空白處)標示或抄錄題目或答案。

8. 考生於每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響畢時,應即停止作答且雙手離開桌面,不可繼續補畫卡或擦拭答案。

9.各科目均不得使用計算器。

10. 各科選擇題型成績之計分依公告之標準答案與試題所列配分方式計算,考生須依規定於答案卡之方格內 以黑色 2B 鉛筆作答,未依規定作答,導致電腦判讀系統無法正確判讀計分者,其責任自負。

11. 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英文科非選擇題、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英文閱讀與寫作」之答案 卷請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請勿使用鉛筆,字跡務求清晰,如有用筆不符規定,以致電腦掃描後無法清 晰呈現作答結果者,責任由考生自負。

12. 設計群專業科目 ( 二 )「基本設計、繪畫基礎、基礎圖學」實作題型成績之計分係人工閱卷合計之分數,

考生只能攜帶或使用 5 種繪製媒材,可自備透明墊板及固定紙張用之弱黏性膠帶、隱形膠帶或可再貼 膠帶。請注意應試時媒材與工具不可相互借用。

13. 考試開始 50 分鐘後,考生才可繳卷,繳卷時應注意答案卡 ( 卷 ) 及試題本均應交給監試人員後,方可 離場。

(10)

( 三 ) 考後注意事項

1. 統一入學測驗各選擇題型考試科目,於測驗全部結束後將於 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17:00 前在《技 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https://www.tcte.edu.tw/)公布參考答案,非選擇題型不公布參考答案。

對試題範圍或參考答案有疑義者,應於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17:00 前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網站填寫疑義試題申請表,並請填寫具體理由、身分及聯絡方式,逾期未上網填寫或應填寫資料內容不 完整者,將不予處理。

2. 統測各科原始成績訂於 109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5:00 於《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網路查 分系統」開放查詢,並於同日寄發成績單,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者,成績單郵寄到學校轉發給考生;個別 網路報名者,成績單將寄至報名時所填之通訊地址。成績單為一式 1 份,考量各入學管道報名考生及成 績採計方式皆不相同,故統測成績單僅提供各科目原始分數及原始級分,並不提供加權分數、總成績或 排名等資訊。

3.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僅辦理統一入學測驗,並不辦理招生及分發作業,因此考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並 取得測驗成績後,務必另行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各招生入學管道,才可取得錄取機會。各招生入學管道 資訊皆可至《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網站查詢,網址 https://www.techadmi.edu.tw/。

(11)

一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適合對象: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是所有大專校院聯合招生管道招生校數最多、規模最大的入學管道,除招收四技二 專日間部的技專校院外,也有一般大學參加招生,因此已參加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 生們,或是 106、107 學年度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3 年期的青年,符合報名資格 者,請把握甄選入學的機會,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 3 個校系科組志願。

招生校數:一般組共 132 所大專校院、青年儲蓄帳戶組共 37 所技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三上學期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分以上 者,部分群 ( 類 ) 別可含一般科目或學術學程部分科目之學分)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 報名一般組的考生,須先參加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的考生,須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 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 2 年或 3 年期,且於畢業當年度已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1. 甄選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 及篩選倍率;第二階段為各甄選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指定項目例如面試、筆試、備審資料審 查、術科實作等),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上傳甄選學校所規定之備審資料及參加各甄試項目。

2. 甄選總成績包含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由各校系科訂定統測成績之採計科目、加 權倍數及占總成績比例,以及各項指定項目占原始總分比例,並可參酌採計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 得獎優待加分。

3. 無論第一階段篩選或甄選總成績核算,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皆採計考生各科之「級分數」,各科原始 級分數將於統測成績單上標示。

4. 各校系科詳細甄選辦法及成績處理方式,請至主辦單位網站查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或至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 路徑:首頁 → 簡章查詢與下載 → 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

(12)

錄取方式: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由各校在網站公告甄選結果正、備取生名單。獲得正取或備取之考生均 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錄取機會。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 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09.4.22 ~ 5.6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09.5.20

˙第一階段報名:學校集體報名:109.5.22 ~ 5.28

個別報名:109.5.22 ~ 5.29(繳交報名費至 109.5.28)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109.6.3

˙第二階段報名:109.6.3 ~ 6.11(依各校規定之時間報名繳費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第二階段各校指定項目甄試:109.6.12 ~ 6.28

˙公告正備取名單:109.7.1 前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109.7.1 ~ 7.4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9.7.8

注意事項:1.甄選入學採分組招生,分為「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限擇 1 組報名,至多選擇 3 個 校系科組志願參加甄選。

2.「青年儲蓄帳戶組」提供具有 106 或 107 學年度統測成績且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 或 3 年期的考生報名,其資格由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案辦公室認定。且不區分招生 群 ( 類 ) 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僅採計國文、英文、數學 3 科級分數。

3.「一般組」採計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考生報名之群 ( 類 ) 別志願應與統測所報 考之群 ( 類 ) 別相同;惟統測報考「09 商業與管理群」、「53 商管外語群 ( 一 )」、「54 商管外語 群 ( 二 )」、「56 商管外語群 ( 四 )」之考生在報名時除了可選擇「09 商業與管理群」之招生校系 科組志願外,亦可報名「21 資管類」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

4. 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志願,但「一般組」各招生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申請該校 1 個志 願。若招生學校限制僅能申請該校 1 個志願,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僅能最多 1 個是該校志願;若 招生學校並沒有限制,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可以最多 3 個皆為該校志願。各招生學校是否限制,

可查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青年儲蓄帳戶組」則不受以上限 制,考生可不限系科領域、不須考慮畢業當學年度所報考之統測群 ( 類 ) 別,於該組招生校系中任 選至多 3 個志願報名。

5.考生選擇報名志願時,應注意各校系科「甄試日期」是否衝突、備審資料之必繳、選繳資料內容及

(13)

上傳說明等,並詳閱「指定項目甄試說明」欄位中有關繳交資料內容規定、評分方式、術科實作考 試說明等重要資訊。

6.「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 ( 含實驗、實務 ) 科目實習報告 ( 成果 )」納入一般組各技專校 院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備審資料審查必採項目,請考生務必注意所報名之校系科組規定,提供個 人參與製作之實務專題、成果報告或作品集。其中部分校系科組志願繳交作品訂有特定之主題或專 業屬性,則必須依其規定繳交;若無特別規定者,則不限制主題、內容及專業領域範圍,考生可依 所報考校系科組之研究發展選擇有利審查之實務成果作品繳交。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亦 可以「校外實習課程」或「職場工作體驗報告(含證明)」作為此項目之取代。

7. 甄選入學各校系科組志願第一階段篩選及甄選總成績之統測採計科目、篩選倍率、總成績是否採計 及加權倍數等都不一樣,考生可視本身統測之各科級分,參考各校系科組甄選辦法之統測成績運用 方式,選擇較有利之志願報名。

8.甄選入學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集體報名之考生由就讀學校轉發考生,個別 報名之考生於完成報名手續後由報名系統列印。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僅限考生個人使用,切 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通行碼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成績查詢、登記就讀志願序等作業流程 皆須使用,考生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但皆應妥善保存。

9. 體驗學習報告書為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名時「必繳」資料,須依第二階段備 審資料網路上傳方式及規定,隨同備審資料一起繳交。

10. 備審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檔案格式限 PDF 檔,上傳單一項目檔案大小以 5MB 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志願所有指定上傳項目檔案大小總和以 10MB 為限;惟少部分志願針對 備審資料另有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者(例如:於面試時攜帶作品集前往參加)。此外備審資 料上傳系統會將考生所上傳之每個項目前加入書籤(封面)並將所有項目合併為一個 PDF 檔,請 考生務必進行檢視確認所有資料是否完整正確,詳細備審資料網路上傳作業說明請參閱四技二專 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上所提供之操作手冊。

11. 除應上傳備審資料外,所有考生皆須提供在校學業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於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前統一上傳所有報名統測考生之高一至高三共計 5 學期之成績證明 PDF 檔,考 生可於規定期間內上網查詢並核對內容;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須 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上傳高中階段之歷年成績證明;惟考生如果為國外學歷、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生或無法提供高中階段在校學業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替代(例如:五專生可提供 專一至專三之各學期成績)。

12. 甄選入學簡章所訂之「競賽類別優勝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由各校系科自訂是否採 計,若考生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其甄選辦法中「證照或得獎加分」欄位標示為「依加分標準」,即 表示該志願有採計該項證照或得獎加分,則考生可依據加分標準表各群 ( 類 ) 別所採認之競賽或證 照職類(含「15 外語群英語類」、「16 外語群日語類」所採認之民間語文檢定項目)以及加分比 率,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明 PDF 檔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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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證照或得獎加分」所上傳之資料與備審資料所上傳之「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二者作用不同,

前者為甄選總成績之加分依據,後者為備審資料審查之評分項目之一,因此考生除了在「證照或 得獎加分」上傳最有利之證照或得獎證明外,仍可在備審資料上傳所取得之所有證照以及參加各 項競賽之獲獎獎狀,作為有利審查評分之資料。

13. 各校系科組志願第二階段報名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皆不相同,對於報名截止日 期較早之志願,請提早準備各項應上傳之文件檔案。此外,上傳系統並非 24 小時開放,於每日 22: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備審 資料上傳時間。

14. 多數招生學校皆有辦理須到校參加甄試之面試、術科考試、現場實作等指定項目,各校將依照甄 選辦法中的「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發複試通知日期」於學校官網公告甄試名單、時間、地 點、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並寄發甄試通知單給報名考生,考生除了要注意前往到校的時間外,

也應再次詳閱甄試內容是否有進一步的說明或公告題型,對於需準備的資料、器材、工具、文具、

服裝等也應備齊,依照規定前往應試。

15. 正取生及備取生皆須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資格,因此即使只有獲 得 1 個正取或 1 個備取志願的考生,仍然必須登記就讀志願序,否則將視同放棄就讀志願序分發 資格。

16. 錄取生請注意錄取學校規定之報到時間,有意願就讀者請務必於報到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手續。

17. 甄選入學錄取生若已完成報到手續亦未於期限內向所報到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一律不可再 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因此請錄取生報到前審慎考 量。

18. 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登錄及資料繳寄 期間【10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至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止】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 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之「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登錄基本資料,並繳交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未 依規定期限內完成登錄並繳寄資料者將無法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請有意參加甄選之非應屆畢 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務必注意;應屆畢業生則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登錄,

考生不必個別進行資料登錄。

19. 為提供逆境向上且具強烈學習熱忱的經濟弱勢學生更多升學機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特種身分考 生名額除原有之原住民考生、離島考生外,增列「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因此國立技專 校院部分校系科組志願提供該身分考生名額,招收低收入戶考生或中低收入戶考生,符合資格的 考生除原有之報名費減免資格,亦有機會在原本一般生名額外,還多了錄取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 生名額的機會,且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可同時具備原住民考生或離島考生身分,本類考生請把 握機會。

20.自 108 學年度起,已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之考生,無論是否放棄錄取 資格,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15)

二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適合對象:適合想要就讀四技或二專日間部,並已參加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生。

招生校數:共 75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 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https://www.jctv.ntut.edu.tw/union42/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完全採計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各科成績。

˙依簡章各校系科組自訂之統測各科目權重,加權後合計為總分數。

˙共同科目 ( 國文、英文、數學 ) 權重為 1 至 2 倍,專業科目 ( 一 )、專業科目 ( 二 ) 權重為 2 至 3 倍,

權重級距為 0.25。

˙無畢業年資及證照加分優待。

錄取方式:依照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再按其選填志願之順序依序分發,錄取名單由招生委員會公告在網站上。

辦理日程:˙集體資格審查登錄(由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09.5.11 ~ 109.5.15

˙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09.5.21 ~ 109.6.10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9.6.29

˙集體報名繳費(由高級中等學校辦理):109.7.9 ~ 109.7.13

˙個別報名繳費:109.7.14 ~ 109.7.20

˙公告實際招生名額、個人總成績查詢:109.7.23

˙網路選填志願:109.7.23 ~ 109.7.28

˙放榜:1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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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1.參加本招生須先通過資格審查,並且繳費成功後,才具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資格。在資格審查階段,

除應屆畢業之一般考生可由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資格審查勾記作業外,若為非應屆畢業生、

同等學力考生、非經由學校集體報名統一入學測驗之考生,皆須完成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考 生可於個別資格審查期間,登入資格審查系統確認是否已符合登記分發資格,若尚未通過而必須辦 理資格審查繳件者,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此外,欲申請加分優待之特種生(原 住民生、退伍軍人、僑生、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即使是應 屆畢業生,也同樣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料登錄及繳交規定資料。請考生務必注意,以維護個人 權益。

2. 考生報名之群 ( 類 ) 別志願應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所報考之群 ( 類 ) 別相同,因此考生報考統測 時務必先查詢目標校系之招生類別;另外跨群 ( 類 ) 別考生可選填所跨考之多個群 ( 類 ) 別之招生志 願,惟許多校系在所跨考之多個群 ( 類 ) 別皆有招生時,網路選填志願時該校系在可選填志願列表 中將出現不只 1 次,建議跨群 ( 類 ) 考生在選填時可將該校系在所跨之群 ( 類 ) 別志願中一併選填,

避免錯失機會。

3. 選填志願時,請衡量個人興趣、系科性質、求學及生涯規劃,依照就讀意願依序填寫(第一志願即 為最想就讀之目標校系、第二志願即為第二想就讀之目標校系、第三志願即為第三想就讀之目標校 系、……,以此類推),每位考生至多可選填 199 個志願,請儘量多填寫志願,以增加錄取機會。

4. 綜合高中學生無論修讀學術學程或專門學程,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可憑統測成績報名參加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5. 考生若已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 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及其他各大專校院本 年度各入學招生管道已錄取 ( 報到 ) 且並未在各入學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可再 行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否則將取消網路選填志願資格,已繳交報名費者亦不予退費,

請要報名分發的考生特別注意。

6. 因其他招生管道,如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生名額、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青年儲蓄帳戶 組名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私立科技大學名額)、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可回流名額)、運動績優學生甄試分發、運動績優生單獨招生等入 學管道招生名額之增額或缺額(包含不足額錄取、錄取未報到、放棄錄取資格或於放棄截止日前完 成放棄之已報到考生),皆會影響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招生名額,將導致本招生名額有所 增減,考生可於選填志願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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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適合對象:曾參加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所列之競賽,獲得各職類全國前三名或者經選拔入選國手資格之優 秀選手們。

招生校數:共 16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即具 備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

˙國際技能競賽前三名或優勝者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前三名或優勝者

˙國際科技展覽前三名或優勝者

˙入選國際技能競賽國手資格者

˙入選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資格者

˙全國技能競賽前三名者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前三名者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前三名者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四技二專技優入學】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符合保送入學資格者,可就採計所參加之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中,擇一類 別報名,並且上網選填該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直接分發錄取。

錄取方式:分發時由招生委員會依照技優保送入學競賽獲獎名次及等第對照表,排序每位考生之等第排名,若等 第相同時,則以該競賽職類參加人數較多者排名在前,再依考生排名順序及其選填志願分發。

辦理日程:˙網路報名(含繳寄資格審查資料):108.12.30 ~ 109.1.2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9.1.8

˙查詢個人排名:109.1.8

˙繳交報名費:109.1.9 ~ 109.1.10

˙網路選填志願:109.1.9 ~ 109.1.13

˙放榜:109.1.15

(18)

注意事項:1. 符合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條件所列之競賽皆係指由國際技能競賽組織、國際奧林匹克身心殘 障聯合會、勞動部、教育部等主辦之特定競賽(國際科技展覽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非屬上述競賽之參賽得獎者不具備技優保送入學資格,請勿報名。

2. 參加「亞洲技能競賽」且取得該競賽各職類優勝名次者,可準同國際技能競賽獲獎學生及依優勝名 次參加技優保送入學。

3. 國際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因非屬常態性舉辦,故獲獎選手無法以此資格參加四技 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4. 考生可就採計所參加之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擇一報名,至多選填 50 個志願。

5. 符合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者亦具備報名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因此考生若分發錄取結 果不盡理想,或保送入學招生校系志願並非個人最理想之目標,可考慮報名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惟保送入學已分發錄取之考生若已完成報到,應於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 參加當年度其他入學招生管道,因此請錄取生報到前審慎考量。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競賽獲獎名次與等第對照表

競賽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 等第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 1 名 第一等

第 2 名 第二等

第 3 名 第三等

優勝 第四等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 ( 備 ) 取國手 第五等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 1 名 ( 金牌 ) 第六等 第 2 名 ( 銀牌 ) 第七等 第 3 名 ( 銅牌 ) 第八等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 1 名 第八等

第 2 名 第九等

第 3 名 第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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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適合對象:曾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或已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考生。

招生校數:共 94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凡曾在招生委員會認可之競賽 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即具備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四技二專技優入學】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1. 符合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的考生,可就採計考生獲獎之競賽或證照職類之所有招生類別中,

跨類別選擇至多 5 個校系科組志願報名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2. 甄審方式由各校訂定,但不辦理筆試亦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可包含面試、術科實作、作品集、

書面資料審查等。

3.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依各甄審項目成績之比例計算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 之加分比例計算後得到甄審總成績,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

錄取方式:技優甄審入學無論正取生及備取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 錄取機會。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繳交報名費:109.5.7 ~ 109.5.12

˙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09.5.7 ~ 109.5.13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9.5.21

˙ 網路報名:109.5.21 ~ 109.5.27

˙繳交甄審報名資料:109.5.28 前

˙ 各校指定項目甄審:109.6.4 ~ 109.6.14

˙ 各校公告正備取名單:109.6.18

˙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109.6.22 ~ 109.6.24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9.7.1

(20)

注意事項:1.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報名方式採先繳報名費後審查資格方式辦理,待資格審查通過後,則可選擇 報名至多 5 個甄審志願,再分別向各招生學校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以及寄送備審資料。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欲申請報名費減免者,請於109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0:00 起至 10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17:00 止,上網登錄並繳寄證明文件,審查通過者即享有報名費及指定項目甄審 費優待。

2. 考生應於資格審查階段提出符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之技術士證或競賽得獎證明,若同時符合多項資 格者,可依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所列加分比例,擇一最有利之資格報名。

3. 想要以競賽獲獎資格參加技優甄審入學者,資格審查時請儘量以簡章所列之競賽為主,以避免因所 提出之競賽未獲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而喪失資格。

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決賽」之專題組獲獎學生可就「獲獎群別」或「考 生畢肄業科組學程歸屬群別」限擇一報名四技二專技優甄選入學。

5. 參加「亞洲技能競賽」且取得該競賽各職類優勝名次者,可準同國際技能競賽獲獎學生及依優勝名 次辦理其優待加分比例。

6. 國際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因非屬常態性舉辦,故獲獎選手無法以此資格參加四技 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7. 全國技能競賽北、中、南分區初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及創 意製作競賽決賽、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暨機器人 國內及國際邀請賽、智慧鐵人創意競賽暨國際邀請賽決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決賽、全國學 生舞蹈比賽個人賽決賽等均為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符合報名技優甄審入學資格之競賽,因此以 上競賽得獎者亦可報名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惟以上所列各項競賽發證時之主辦單位和落款 單位皆須為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主管行政機關,且落款人須為該機關首長,否則不在技優甄審入 學採計範圍內。

8. 想要以持有證照資格參加技優甄審入學者,資格審查時請提出勞動部所辦理之技能檢定乙級以上技 術士證,若僅為丙級技術士證或非勞動部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證照者,無法參加技優甄審入學。

9. 技優甄審入學考生可從符合招收職類之類別中,跨類別選擇至多 5 個志願報考。例如領有「電腦軟 體應用」乙級技術士證的考生,採認該證照職類之招生類別包括「25 電子」、「56 管理」、「60 商業」、「62 航管」、「65 資管」、「85 商設」,考生即可在以上各類別的招生志願中,跨類別 選擇其中 5 個志願參加甄審入學。

10. 各校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後,考生無論獲得正取或備取,皆須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 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資格,因此即使只有獲得 1 個正取或 1 個備取志願,仍然必須登記就讀志 願序, 否則將視同放棄分發資格。

11. 曾參加本學年度前之各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並獲分發錄取之考生,無論是否 已註冊入學,均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獎項參加四技二專技優入學。

12.考生可同時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但若二者皆獲分發錄取時,請擇一辦理報到。

(21)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競賽獲獎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競賽或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 1 ~ 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55%

優勝 增加甄審總分 50%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 ( 備 ) 取國手 增加甄審總分 4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 1 名 ( 金牌 ) 增加甄審總分 40%

第 2 名 ( 銀牌 ) 增加甄審總分 35%

第 3 名 ( 銅牌 ) 增加甄審總分 30%

第 4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第 5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 1 ~ 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30%

第 4 ~ 15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第 16 ~ 30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0%

第 31 ~ 50 名 增加甄審總分 15%

第 51 ~ 76 名 增加甄審總分 10%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第 1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第 2、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0%

佳作 增加甄審總分 15%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 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 技藝技能競賽

第 1 ~ 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0%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領有技術士證 ( 勞動部主辦 )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總分 25%

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總分 15%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 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增加甄審總分 15% ~ 50%

( 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

(22)

適合對象:四技申請入學為高中生升學四技之主要招生管道,凡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學生、綜合高中學生、「藝 術群」專業群科學生,皆可憑大學學測成績參加,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 5 個校系志願,且不限科系屬 性皆可報名申請。

招生校數:共 67 所科技校院。

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已參加大考中心辦理之 109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試取得成績者,無論應屆或 非應屆畢業生皆可參加: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專業群科學生(藝術群科別包括:美術科、音樂科、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

戲劇科、劇樂科、綜藝科、影劇科、客家戲科、歌仔戲科、表演藝術科、時尚工藝科、國 ( 京 ) 劇科、

傳統音樂科 ( 戲曲音樂學系 )、民俗技藝學系、劇場藝術科、電影電視科、影劇 ( 技術 ) 科、多媒體 動畫科、傳統戲劇科 ( 國劇組、豫劇組 ) 等)。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1. 甄試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大學學測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科技校院辦理之 複試。

2. 第一階段大學學測成績篩選由各校系組訂定採計至多 4 科科目及權重,將學測成績原始級分數依各 科目採計權重計算其加權平均級分,並經轉換成百分制後,計算考生之加權平均成績。各校系依其 所訂定之篩選倍率,依考生加權平均成績高低擇優篩選,篩選倍率的上限最多為招生名額之 5 倍,

篩選通過之考生將可參加複試。

3. 第二階段複試內容以書面資料審查和面試為主,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依所申請之各校系組規 定日期繳交學歷證件影本及網路上傳書面資料審查資料;需要考生親自到校參加之面試等項目,請 依該校規定之複試日期前往參加。

4. 申請入學總成績包含大學學測加權平均成績以及複試成績,並由各校系組分別訂定各項目占總成績 比例,核計考生之總成績。各校系組詳細評分項目、總成績計算方式、同分參酌項目等資料可查詢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分則或上招生委員會網站查詢。

(23)

錄取方式:各校系組依考生總成績高低及招生名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錄取之考生 請於報到規定期限內,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辦理日程:˙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109.3.23 ~ 109.3.26

個別網路報名:109.3.23 ~ 109.3.27(繳費至 109.3.26 止)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109.4.1

˙第二階段繳交資料及各科技校院複試:109.4.7 ~ 4.30 由各校自訂

˙公告正備取名單:109.5.13 前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109.5.22 12:00 截止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109.5.25 17:00 截止

注意事項: 1. 自 108 學年度起,學測改為 5 科選考制度,四技申請入學採計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之「權重採計科目、

同分參酌比序科目」兩者合計科目至多為 4 科。

2.專業群科學生除藝術群科別外,其他群科學生不具備報名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資格。例如:

藝術群之「美術科」學生可報名本招生管道;但「美工科」係歸屬於設計群之科別,所以美工科學 生即使已報考大學學測,也無法參加本入學管道。因此藝術群以外之各專業群科學生欲升學科技校 院者,仍請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入學管道。

3.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之錄取生無法再參加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已報名者將取消資格。

4. 每位考生報名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可至多申請 5 個校系組學程志願,但各招生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申 請該校 1 個志願,並明訂於招生簡章中。若招生學校限制僅能申請該校 1 個志願,則考生所申請的 志願中僅能最多 1 個是該校志願;若招生學校並沒有限制,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可以最多 5 個皆 為該校志願。

5.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將參加第二階段複試的考生,請依各校系組規定之日期前繳交學歷證件影本(應 屆畢業生繳交就讀學校之學生證影本)以及歷年成績單正本,供各校資格審查之用。

6.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二階段各科技校院複試之「書面資料審查」項目採電子化作業,所 需書面審查資料皆以網路上傳為準,請考生依規定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無 書面資料審查項目者不需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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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報到、遞補方式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辦理正取生報到及備取生遞補報到,以 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至 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前截止;第二階段僅辦理備取生 遞補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期間為 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3:00 起至 109 年 5 月 25 日(星 期一)17:00 止,分 7 梯次統一時段,因作業時程較緊迫,考生應密切注意辦理報到手續或聲明放 棄錄取資格的時間,並注意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手續等規定。

8. 同時錄取多所校系志願時,最多限擇一學校系組報到。已先完成某所錄取學校報到後,如欲至另一 校辦理正取生報到或備取生遞補報到時,應先辦理聲明放棄原先報到學校之錄取資格後,才可至另 一校辦理報到;已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可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之校系志願錄取報到資格。因此欲 辦理報到之正、備取生,報到前請慎重考慮,以免影響錄取及入學權益。

9. 考生若同時報名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四技申請入學且皆有獲得錄取資格時,如果要辦理四技申請入 學招生錄取報到,則必須於 109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前依 109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 章規定,向原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大學個人申請入學之 錄取資格,並依四技申請入學錄取之科技校院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

10. 經錄取報到之考生,將不得再報名當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因此綜合高中學生或藝術群科別學生在考完統一 入學測驗後,若有意報名以上各招生管道或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時,請慎重考慮是否要完成報 到手續;已完成報到手續者則須於期限內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將無法參加其後之四技二 專各入學管道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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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適合對象:技高就讀期間未曾轉學,且學業成績優異,競賽、證照、社團參與、服務學習等各方面表現良好,具 備相關證明,並符合校內遴選資格者,可經由校內推薦機制獲選為技職繁星計畫被推薦考生,錄取優 質之科技校院。

招生校數:共 50 所科技校院以及國立屏東大學。

報名資格: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學校申請推薦,各校至多可推薦 15 名考生:

1. 各高級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所稱「高級職業學校」,係包括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及辦理 綜合高中學程之學校。綜合高中之學生,截至高三上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分以上者,始 得參加本推薦甄選入學招生。

2.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至高三上學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所就讀科 ( 組 ) 或學程前 30% 以 內。

3. 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 https//www.jctv.ntut.edu.tw/star/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所有考生依 7 項比序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比序項目包括:

˙第 1 比序:在校 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 2 比序:在校 5 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 3 比序:在校 5 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 4 比序:在校 5 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 5 比序:在校 5 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 6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第 7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錄取方式:分發方式依照考生各項成績比序排名、考生選填志願及各高級職業學校推薦順序,進行四輪分發錄取 作業:

1. 第一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 1 位(即各校第 1 名)進行分發,且單一科技校院錄 取同一校考生至多 1 名。

(26)

若於首輪分發,倘有考生未獲分發錄取之高級職業學校,僅由該校原訂於第二輪分發之考生優先參 與第一輪遞補分發,且此項遞補不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結果。

2. 第二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 2 位(即各校第 2 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 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 1 名。

3. 第三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 3 位(即各校第 3 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 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 1 名。

4. 第四輪分發:未參與前三輪分發之推薦考生,依照比序名次進行第四輪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 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再 2 名。

辦理日程:˙推薦學校登錄被推薦考生基本資料:109.2.20 ~ 109.3.10

˙被推薦考生進行網路報名:109.3.11 ~ 109.3.18

˙郵寄報名表件至招生委員會:109.3.11 ~ 109.3.19

˙網路查詢考生排名:109.4.21

˙網路選填志願:109.4.30 ~ 109.5.6

˙放榜:109.5.12

注意事項:1. 各校所推薦之學生僅得擇一推薦報名參加「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或「大學繁星推薦入學」,亦即同 一位學生不得兩邊都參加,違者將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

2. 考生如持有第 6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及第 7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 團參與」之相關證明者,請將相關證明影本由所就讀學校加蓋與原件相符之戳章,依序黏貼於報名 系統所產生之黏貼單上,並加蓋審核人職章,再將黏貼單附於報名系統產生之彙整表之後,請依簡 章及網路報名系統所述之規定辦理,否則將不予計分,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之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 請詳見 109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附表一及附表二。

3. 考生須依就讀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表件,再由學校統一收齊所有校內推薦考生報名資料後辦理 集體繳寄,不得個別繳寄。

4. 考生選填登記志願時,依其所就讀科 ( 組 ) 或學程歸屬之 15 群科,選填該群之志願,此外亦可同時 選填「不分群」之志願,至多可選填 25 個志願。惟考生選填志願時,仍請考量各系組志願屬性是 否符合個人理想,以及各科技校院提供繁星計畫入學學生之獎勵措施、學習輔導、相關資源等,再 依就讀意願排序填寫志願;無意願就讀之校系志願請勿選填。

5.經由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分發錄取之考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再報名當學年度四 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若未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則不可再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技優 甄審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因此請錄取考 生慎重考量規劃,如欲參加其他招生管道,請務必在 109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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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適合對象:在專業領域具備特殊技能或專長,或者具有特別之經歷、學習背景、成就,或是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 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3 年期的青年,符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申請條件,並可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歡 迎報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招生,每位考生可就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校系至多選擇 5 個志願報名。

招生校數: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共 26 所科技校院,青年儲蓄帳戶組共 83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1.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且符合招生校系所訂定之專業領域、

特殊技能、經歷、專長或成就等報名資格條件,並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者。

2. 青年儲蓄帳戶組: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且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 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 2 年或 3 年期之學生。

官方網站: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四技二專特殊選才】

https://www.jctv.ntut.edu.tw/ enter42/s42/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成績採計:1. 由各招生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審,可採書面資料審查、經歷審查、面試、筆試、術科實作考試等,

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2. 各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得訂定「優待加分條件」,可針對不同的教育體系、成長環境、特殊經歷、經 濟弱勢以及特定身分、地區之學生給予特別加分。

3. 各校系組學程依考生參加指定項目甄審各項目之成績再加上優待加分條件之加分優待後核算甄審總 成績,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

錄取方式:無論正取生及備取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錄取機會。招 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繳交報名費:108.12.23 ~ 108.12.26

˙報名及上傳資格審查資料:108.12.23 ~ 108.12.27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9.1.9

˙各校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及上傳備審資料:109.1.10 ~ 109.1.16

˙各校指定項目甄審:109.1.20 ~ 109.2.10

˙各校公告正備取名單:109.2.13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109.2.13 ~ 109.2.15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9.2.19

(28)

注意事項: 1.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採用分組招生,分為「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及「青年儲蓄帳戶 組」,僅能擇 1 組報名,每組最多可選擇 5 個志願。若屬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含 不具學籍自學生),係指依據教育部所制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規範符合高級中等學校階段之實驗教育生,報名考生須繳交之 資料為各縣市主管機關所發給之實驗教育證明,且需符合各校系組所訂之資格等條件,使得通過報 名。

2.「青年儲蓄帳戶組」提供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 學習計畫」完成 2 年或 3 年期之學生報名,其資格由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案辦公室認 定,考生不須上傳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等其他報名資格文件。

3.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須繳交報名費、登錄報名資料及選擇報名校系 科組學程志願,並且須上傳身分證明文件、學歷 ( 力 ) 證明文件,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考生另須 分別上傳各報名志願可證明本身符合該校系所規定資格條件之文件檔案,所有上傳文件皆為 PDF 檔,請依報名系統及操作手冊進行上傳。

4. 各招生學校指定項目甄審,包含報名考生之備審資料審查以及面試、術科實作等須到校進行之甄審 項目,備審資料一律採網路上傳,各校系志願並將於指定項目甄審期間訂定網路上傳之截止日期,

有些學校之截止日期可能較早,請考生務必注意截止期限,依照各志願甄審辦法所規定之日期進行 上傳。每個志願所上傳之備審資料皆為 1 個 PDF 檔,因此請考生依照報名校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

包含必繳資料、選繳資料及符合優待加分條件之證明文件等,分別自行編輯 PDF 檔進行上傳,每個 志願所上傳之備審資料檔案大小以 10MB 為限。

5. 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中,相同之特殊經歷或背景可能同時符合多所招生校系所訂定之申請資格條 件,惟考生申請多個志願時,仍須於報名階段分別上傳符合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之資格文件,

並且須於指定項目甄審階段分別依照不同校系屬性及所要求繳交之備審資料規定內容進行製作。

6. 各校系組指定項目甄審所辦理之面試或術科實作考試可能為剛好安排在同一天,請於報名選擇志願 時特別注意,儘量避免撞期。

7. 各校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後,考生無論獲得正取或備取,皆須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資格,因此即使只有獲得 1 個正取或 1 個備取志願,仍然必須登記就讀志願序,

否則將視同放棄分發資格。

8. 因本招生管道是由教育部依各校所報計畫書進行審查通過後才可辦理,因此並非所有學校系科組學 程皆有參加招生,考生除須確認本身是否符合各特殊選才招生校系所規定之申請資格條件之外,亦 請考量是否符合本身志趣及理想,再決定是否報名。

(29)

八 其他提醒事項

1. 四技二專日間部各聯合招生管道簡章,皆可於各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下載電子檔,請考生務必詳閱簡章 內文之各項規定,包含重要日程、報考資格、報名手續及應繳交資料、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規定等,以 了解詳細招生流程並維護自身權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四技日間部申 請入學聯合招生另有販售紙本簡章,欲購買者可上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https://www.jctv.

ntut.edu.tw/)點選「簡章發售辦法及購買系統」進行線上訂購,亦可至指定學校警衛室購買。

2.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報考群 ( 類 ) 別與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可選填登記 之校系科組志願息息相關,因此請考生務必於報考統測前查詢目標校系之招生群 ( 類 ) 別為何,再決定 統測之報考群 ( 類 ) 別,以避免因報考群 ( 類 ) 別與目標校系之招收群 ( 類 ) 別不同而失去選填該志願的 機會或影響成績採計。

3.高中普通科(包含體育班、科學班、美術班、音樂班、舞蹈班、戲劇班、國文資優班、英文資優班、數 理資優班、原住民藝能班等班別)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招生分 發、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二專進修部單獨招生以及未提供 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名額之國立科技大學四技進修部單獨招生等入學管道。

4. 各入學管道之招生學校、實際作業日程及辦理時間以及成績採計方式若與本手冊說明有所不同或因故異 動,請以各招生簡章或各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若相關法規、報考資格、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 修訂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5. 想瞭解四技二專各入學管道有哪些招生學校系科、簡章下載、重要日程、報名方式、成績計算方式及各 項資訊,歡迎至《技訊網》查詢。網址:https://techexpo.moe.edu.tw/search/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審查資料採線上書審方式,即考生需將個人的備審資料製成電子檔 上傳至系統中,以節約紙張的使用。電子檔的格式統一為 PDF

點選「檔案合併並檢 視」,考生檢閱合併後 檔案內容無誤後,再輸 入通行碼進行上傳備審 資料「確認」作業。.

上傳證明文件檔 (PDF、JPG、PNG)

選取本地根資料夾Æ右 1Æ開新檔案Æ輸入檔案名稱( index.html),Enter 鍵Æ右 1Æ設成 首頁 Æ重複〝右 1〝 本地根資料夾〞 Æ開新檔案Æ輸入檔案名稱,Enter

檔(含總分或編號排序名冊)。各校應即於校內公告有局戳之名冊至少 15 日,以學生姓名第 3 字匿名方式呈現,並於

1.推(自)薦表紙本1份及推(自)薦資料電子檔,電子檔格式包括 word 檔(或 odt 檔)及 pdf

print –dtiff my_image.tif: 將目前指定的圖形,產生 TIFF 格式的影像檔,並以my_image.tif 的檔名儲存。.

七、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擔任評選委員(不限 1 名) ,推薦表及資格規定詳 如附件 3。請於線上填寫推薦表,並上傳核章後之掃描檔,於 110 年 1 月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