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說明內容 壹、招生簡章發售方式 貳、招生作業流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說明內容 壹、招生簡章發售方式 貳、招生作業流程"

Copied!
9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1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辦理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2)

說明內容

壹、招生簡章發售方式 貳、招生作業流程

一、甄選入學招生

二、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 三、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參、意見交流

(3)

壹、招生簡章發售方式

一、網路訂購及服務據點現場購買:100.12.22起至報名截止日

二、簡章種類及價格

簡章名稱 金額 公告日期

技優保送入學(網站下載) 0 100.12.15

技優甄審入學 100

100.12.22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總則(附光碟1片)

(含報名信封表件3套) 70

甄選入學附錄 70

報名信封表件(1套) 20

台北市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嘉義區 大同技術學院

新北市 致理技術學院 台南區 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基隆區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高雄區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桃園區 萬能科技大學 屏東區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新竹區 元培科技大學 宜蘭區 蘭陽技術學院

苗栗區 育達商業科技大學 台東區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台中區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花蓮區 大漢技術學院

彰化區 建國科技大學 澎湖區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南投區 南開科技大學 金門區 國立金門大學

雲林區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4)

貳、招生作業流程

(5)

一、甄選入學招生

 10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欲 參加本入學招生者,應於規定時間內放棄錄取資格。

 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 須於101年7月5日(星期四)10:00至101年7月9日(星期一

)17:00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本委員會統一 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凡未依規定時間及 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分發錄取生應依分發之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不得 採電話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 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選學校取消錄取資格,分發錄取生不 得異議。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參閱簡章附錄「各校 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重大變革事項

(6)

一、甄選入學招生 重要日程

日期 項目

100.12.23(五)-101.1.3(二) 報名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101.5.5(六)-5.6(日)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101.4.30(一)10:00-5.9(三)17:00 報名準備階段

101.5.21(一)10:00 考生報名資格及身分審查結果公告 101.5.23(三)10:00-5.28(一)17:00 第一階段學校集體報名

101.5.29(二)24:00前 第一階段繳費截止 101.5.23(三)10:00-5.30(三)17:00 第一階段考生個別報名 101.6.4(一)10:00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01.6.4(一)10:00-6.8(五)17:00 第二階段集體報名【集體繳費及寄送報名資料】

101.6.4(一)10:00-6.11(一)17:00 第二階段個別報名【個別繳費及寄送報名資料】

101.6.16(六)-7.1(日) 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101.7.3(二)10:00 各甄選學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本會網站提供考生查詢 101.7.5(四)10:00 各甄選學校網站公告錄取正、備取生名單

(7)

一、甄選入學招生

作業流程

考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寄送報名表件至各四技二專學校 各四技二專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甄選總成績公告 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 分發錄取生報到

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8)

一、甄選入學招生

資 格

考 試 參加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日期:101.5.5~5.6)

原住民考生之資格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離島考生身分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之相關規定。非應 屆畢業生不得以離島考生身分報名。

同時符合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身分者,僅能就其中一種特種身分報名參加甄選 入學招生。

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

應屆畢業生 1.各高職學校10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非應屆畢業生 1.各公私立高職學校、高級中學畢業一年以上之已畢業生。

2.符合教育部認定具有同等學力者。

(9)

一、甄選入學招生

綜合高中生之專門學程科目認定

1.專門學程科目:全部採計 2.其他科目可採計者如下:

(1)工程與管理類:基礎物理及物理(含實驗)、基礎化學及化學

(含實驗)

(2)外語群英語類:英文、英文會話

(3)化工群、農業群、食品群:基礎生物及生物(含實驗)、基礎 化學及化學(含實驗)

(4)衛生與護理類:基礎生物及生物(含實驗)、基礎化學及化學

(含實驗)、健康與護理

(5)家政群之幼保類及生活應用類:家政

計算機概論可列入任一群(類)之專門學程科目

(10)

一、甄選入學招生

準備階段

(101.4.30 10:00~5.9 17:00)考生基本資料修改及核對

 個人基本資料、身分、在校成績、綜合高中生專門學程科目名稱及學分 核對

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統測時未繳驗證件者,須繳交低收入戶證明(無學 生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須加附戶籍謄本)

 原住民考生:戶籍謄本(或有註明原住民的戶口名簿影本)

 應屆畢業生報名資格統一由就讀學校登錄

 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考生一律向本委員會個別報名

 所需相關證明文件於101.5.9前,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委員會審查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1.5.21 10:00)

(11)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報名

(101.5.23 10:00~5.28 17:00)

可提早於101年5月10日開始作業

 101年5月22日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寄發成績單

 考生於其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至多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 參加(包含統一入學測驗單群跨類所跨之類別)

 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1個系科(組)、學程

 準備階段通過本委員會資格審查具「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

身分,不限報名有提供原住民名額之系科(組)、學程

 繳交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 完成報名作業後由本委員會系統產生通行碼

(通行碼供考生操作本委員會系統,請特別注意資訊安全)

(12)

一、甄選入學招生

甄選辦法

招生目標

招生群(類)別、招生名額

備審資料、特別條件、參 考條件(第二階段報名須繳 交之資料)

成績處理方式

甄試日期

入學後學習須具備之條件

(13)

一、甄選入學招生

甄選辦法範例

(14)

一、甄選入學招生

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甄選群(類)別

甄選群(類)別

代碼 甄選群(類)別 甄選群(類)別 代碼 甄選群(類)別

01 機械群 12 家政群幼保類

02 動力機械群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14 農業群

04 電機與電子群電子類 15 外語群英語類

05 化工群 16 外語群日語類

06 土木與建築群 17 餐旅群

07 設計群 18 海事群

08 工程與管理類 19 水產群

09 商管群 20 藝術群影視類

(15)

一、甄選入學招生 限選填1系科(組)學程學校名單

NO 校名 NO 校名 NO 校名

1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21 醒吾技術學院 41 國立東華大學 2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22 德霖技術學院 42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3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3 黎明技術學院 43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4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24 華夏技術學院 44 國立宜蘭大學 5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25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45 國立聯合大學 6 朝陽科技大學 26 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 46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7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27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47 國立臺南大學 8 樹德科技大學 28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48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 龍華科技大學 29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49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 明新科技大學 30 國立政治大學 50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11 元培科技大學 31 國立清華大學 51 東海大學

12 景文科技大學 32 國立臺灣大學 52 東吳大學 13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33 國立成功大學 53 長庚大學 14 中華科技大學 34 國立交通大學 54 世新大學 15 長庚科技大學 35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55 實踐大學 16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36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56 高雄醫學大學 17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37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57 真理大學 18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38 國立陽明大學 58 臺北醫學大學 19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 39 國立臺北大學 59 中國醫藥大學

(16)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報名

(101.5.23 10:00~5.28 17:00)

集體報名

 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可免),高職學校作業費每位考生60元 (請於101.5.29前完成匯款)

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於個別報名期間採 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

(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不予退費)

 集體報名作業流程

由本委員會系統 列印「考生報名 表」交由考生完

成確認

檢核報名人數及資料 確定報名人數及資料 繳寄資料至本委員會 產生通行碼並彌封後轉發考生

報名人數 統計表 報名回覆表

集體繳費

(17)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報名

(101.5.23 10:00~5.30 17:00)

個別報名

 通過資格審查之非應屆畢業考生或因故不及參加集體報名之應屆畢業考生 以個別報名方式報名

(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者,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

 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考生可免) (101.5.29 24時完成匯款)

 個別報名作業流程

繳交報名費 系統產生通行碼

登入系統 確定送出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

系統產生各項報表及「完成甄選入 學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確認單」

5/29 24時前

(18)

一、甄選入學招生

考生完成第一階段報名時,由本委員會系統配發 通行碼遺失補發,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完成第一階段「確定送出」作業後,報名學校核發轉交考生 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由報名系統產生通行碼

第二階段報名、成績查詢及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需使用 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限考生個人使用

請考生妥善保存

個別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

(19)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 級分:

從參加本甄選入學全體考生,取各科目(數學為該卷別,專業 科目為該群(類)別之所有考生)考生之最高原始得分為滿級分(15級分)

 科目「全均標」:

參加甄選之考生(不含缺考生)級分和的平均值

 科目「後均標」:

原級分後50%報名考生(不含缺考生)級分和的平 均值

 篩選倍率:

決定「預計甄試人數」(最高為招生名額的3倍)

 「考生」指報名甄選之所有考生,非所有參加統測的學生

統測成績轉級分 剔除檢定不合格者

(全均標、後均標)

進行倍率篩選

兩科0級分不得參加篩選

(20)

一、甄選入學招生

統測成績轉級分範例:

 報名甄選入學所有考生之國文成績,最高原始得 分為96分,則每1級距為6.4分(=96/15)

 一考生國文80分,經換算為13級分

 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類)別為「電機與電子群」

、「家政群」或「商管群」考生之專業科目(一)

分數 級距

96.00

89.61

89.60

83.21

83.20

76.81

76.80

70.41

70.40

64.01

64.00

57.61

57.60

51.21

51.20

44.81

44.80

38.41

38.40

32.01

32.00

25.61

25.60

19.21

19.20

12.81

12.80

6.41

6.40

0.01

0

級分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0

(21)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 某校系科組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篩選倍率:國文5、

英文6、數學5、專業一3及專業二3

 篩選過程:先依英文成績級分篩選出前60人(6×10人)

,再以該60人之國文與數學成績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50人

(5×10人),再以該50人之專業一與專業二成績級分加

總後篩選出前30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計甄試

人數」

(22)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101.6.4 10:00)

公告通過篩選之考生名單,通過篩選之考生即具 備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查詢、高中職「集體報名

」學校名單下載

簡訊預約時間:101.6.1 10:00~6.4 10:00

語音查榜:0911-536-536

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直撥536

(23)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101.6.4 10:00~6.11 17:00)

考生繳交報名費及考生資料袋

 勾選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

 報名費:一校單項500元,2項以上75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 考生資料袋(須包含):

(1)基本資料、在校成績、證照得獎加分證明文件:A20考生身分資料 表、A21在校成績證明文件黏貼用紙、A22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黏貼 用紙

(2)備審資料(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使用,自傳撰寫方式及格式依 各校規定)

 重要注意事項

(1)表A22黏貼方式:須選擇1張並依規定「黏貼於正面」指定位置。

(2)備審資料不予退還

(24)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101.6.4 10:00~6.11 17:00)

集體報名

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即具有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均須依規定時間 及方式至本委員會報名系統勾選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並繳交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及繳寄『考生資料袋』。

 應屆畢業生於101.6.8 (五)17:00前向高職學校繳交『考生資料袋』。

 高職學校至101.6.11(一)17:00前本委員會網站勾選第二階段集體報名考 生名單,並檢齊報名第二階段考生資料袋、考生報名資料、指定項目甄 試費郵政劃撥單影本,逕寄(送)至各甄選學校辦理報名。

 「集體報名考生名冊」以快遞或限時掛號郵寄本委員會。

(25)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

(101.6.4 10:00~6.11 17:00)

個別報名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 者,可於個別報名期間採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

 報名費繳交:考生自行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

 『考生資料袋』繳寄:考生自行檢齊每一校系科(組)、學程「考生資 料袋」分別裝袋,於101年6月11(星期一)前以快遞或限時掛號方式(郵 戳為憑),寄(送)各甄選學校辦理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 未依規定期限繳寄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

(26)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由各甄選學校辦理)

 公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名單,郵寄甄試通知考生(101.6.14

10:00)

 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試 (101.6.16-7.1)

 各校辦理時間載於簡章附錄之「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欄,考生不得 以參加指定項目之甄試日期相互衝突而要求更改

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甄選總成績查詢(含競賽、證照審查結果),各 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通知考生 (101.7.3 10:00)

(27)

一、甄選入學招生

證照或競賽得獎須有採計且符合報名群類別之職種(類)才能加分

甄選原始總分( 滿分100分)

甄選原始總分=(1)統測成績+(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3)在校學業成績 (1)統測成績:各考科加權後依其合佔總成績比例計算

(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依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採計之各指定項目以 原得分(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 (3)在校學業成績:統測成績(依各校系之加權)之平均級分轉換為個人

加權值後再乘上學業成績

甄選總成績= 甄選原始總分 *(1+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

(4)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簡章附錄內「證照或得獎加分」欄如為「依 加分標準」則可加分):丙級(+5%)、乙級(+15%)、甲級(+25%),其 它競賽依加分優待標準

(28)

一、甄選入學招生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

(29)

一、甄選入學招生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範例說明:

 在校學業成績=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統測加權值

 「個人加權值」:某乙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2、英文11、數學10、專業 一12、專業二12

 該生報名某校系其各考科之加權分別為2、2、2、1、1,則平均級分為 (12*2+11*2+10*2+12*1+12*1)÷9=10級分

 查個人加權值對照表得「個人加權值」為0.7,若其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為85.5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0.7=59.85

統一入學測驗 加權平均級分

15

| 14.25

14.24

| 12.75

12.74

| 11.25

11.24

| 9.75

9.74

| 0.00 個人加權值 1 0.9 0.8 0.7 0.6

(30)

一、甄選入學招生

甄選辦法範例

(31)

一、甄選入學招生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會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40%

優勝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5%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正(備)取國手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第1名(金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5%

第2名(銀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0%

第3名(銅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5%

第4、5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

教育部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5%

第4~8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0%

第9~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第14~2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第24~50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5%

第51~76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

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優待加分標準表

(32)

一、甄選入學招生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1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0%

第2、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 政府主辦之各項技藝技 能競賽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 市政府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領有技術士證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5%

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5%

備註

若考生同時持有2種以上符合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或技術士證,限選1項優 待加分

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優待加分標準表

(33)

一、甄選入學招生

甄選總成績公告

(101.7.3 10:00)

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

 各校寄發甄選總成績單通知考生

甄選正備取生名單公告

(101.7.5 10:00)

 各校網站公告並寄發甄選結果,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 高中職學校下載(各甄選學校不另寄錄取名單給高中職學校)

登記就讀志願序

(101.7.9 17:00前完成)

 考生應於101年7月5日(星期四)10:00至101年7月9日(星期一)17:00 止至本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不予分發,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

(34)

一、甄選入學招生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依各校系科(組)、學程一般考生、原住民考生及 離島考生招生名額、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登記就讀 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先辦理正取生分發,如遇有缺額時,始進行備 取生遞補分發

 原住民考生(或離島考生)如同獲同一校系科(組)之一般考生名額及原 住民生名額(離島考生)分發機會時,以一般考生名額優先分發

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不予分發,視同放棄 錄取資格

(35)

一、甄選入學招生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1.7.13 10:00)

 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本委員會不另行 寄發書面通知

 分發結果由各甄選學校寄發報到通知單

 簡訊預約時間:101.7.6 10:00

~

7.13 10:00

 語音查榜:0911-536-536、中華電信行動電話直撥536

(36)

一、甄選入學招生

報到

(101.7.20 12:00前完成)

 各甄選學校報到規定時間,請參閱簡章附錄「各校系科(組)、學 程甄選辦法」之「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 依各四技二專學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辦理 報到手續,否則視為放棄

 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同時分發錄取者,僅能擇一報到

 報到後又要放棄,須在各校報到規定時間內前填妥「已報到考生 放棄報到申請表」傳真給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放棄,逾期不予受 理,未完成放棄手續者不得再報名其他招生管道,否則取消錄取 及報到資格

 本委員會網站於101.7.20 17:00起提供高中職學校下載報到名單

(37)

一、甄選入學招生

請高中職學校協助事項

準備階段:請在101.5.9前完成欲報名甄選入學學生之基本資料

建立並完成核對。未完成此階段作業者,不能進入第一階段報 名作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相關證明文件須於101.5.9前以限掛 或快遞郵寄本委員會,否則不能享有原住民生之資格或免繳報 名費之優待

統測個別報名之應屆畢業考生,甄選入學由學校集體報名。(於 準備階段新增報名考生)

考生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必須與報名101學年度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 相同。

為利考生基本及成績資料交換,統測後更名或變更身分證統一

編號考生,統一由高中職學校匯整,於第一階段篩選後由本委

員會變更。

(38)

一、甄選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報名作業請高職學校輔導考生勾選第二階段報名系科

(組)、學程,列印「完成甄選入學校系科(組)、學程第二階段 報名確認單」,本確認單由考生簽名後留存就讀學校。高職學 校辦理第二階段「應屆畢業生集體繳費及繳件」並確定送出後

,另行列印「集體報名考生名冊」繳寄本委員會。

『考生資料袋』(包含各項表件及各甄選學校要求必繳資料、

選繳資料、特別條件、參考條件…等備審資料)請考生預先準 備,俟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於第二階段報名時繳交,應屆畢 業生依就讀學校規定方式辦理。

第二階段報名資料貨運收件時間:101.6.4~6.11止,請各校 依規定時間聯絡大榮貨運收件。

請高中職學校協助事項

(39)

二、技優 保送 甄審 入學招生

(40)

技優 保送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於

101年5月

辦理

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統一分發作業,僅針對完成登記志願序之

「甄審」正取生及備取生辦理

未上網登記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

重要注意事項

保 送 甄 審

技優保送入學招生於

101年1月

辦理

報名方式,僅限個別報名

低收入戶考生可先免繳報名費

(41)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保送重要日程 辦理事項

100.12.15(四)起 簡章免費網路下載

101.1.2(一)10:00~1.4(三)17:00

網路報名

1.由考生個別報名

2.至本委員會網站輸入資料並 完成寄送

101.1.10(二)10:00起 公告資格審查及成績排名結果 101.1.12(四)10:00~1.14(六)17:00 網路登記志願(至多50個志願) 101.1.18(三)10:00 保送分發放榜(本委員會網站公

告並提供查詢)

101.2.15(三)17:00前 報到或聲明放棄錄取截止

(42)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

一律採網路報名

符合報名資格考生,以個別報名方式辦理報名 未依規定方式及時間完成報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報 名 成 績 排 名 資 格 審 查

分 發 放 榜

(43)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符合資格考生,除可選擇「不限類別」報名外,其他招生類 別至多選擇1個招生類別報名(各競賽職種類對應可報名之 招生類別,請參閱簡章對照表)。

例如某生為全國技能競賽「冷凍空調」第2名,可選擇以下 之招生類別報名:

(1)同時報名2個類別:「不限類別」+「1個保送類別」(機械、電機、冷 凍擇一)

(2)僅報名「1個保送類別」(10機械、20電機、21冷凍擇一。放棄不分 系菁英班志願)

(3)僅報名「不限類別」(免報名費。登記志願時僅限填不分系菁英班4 志願—台科大、雲科大、北科大、高應大不分系菁英班)

報名-選擇招生類別

資格審查 成績排名 網路登記志願 分發放榜

(44)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考生報名登錄

(101.1.2. 10:00~1.4.17:00前)

系統「確定送出」

(101.1.2. 10:00~1.4.17:00前)

(1)設定通行碼 (2)填寫基本資料 (3)填寫報考類別

(1)列印繳款單 (2)列印信封封面

(3)列印報名確認單留存

(1)考生報名表(系統產生)

(2)技藝技能優良獲獎證明影本

網 路 報 名

(45)

101.1.2 10:00~1.4 17:00止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保送個別報名系統」(http://enter42.jctv.ntut.edu.tw)

(1)設定通行碼、(2)輸入基本資料、(3)報考類別

輸入資料檢查無誤,按下「確定送出」後,列印:

(1)繳款單(限報名考生本人使用,切勿合併繳費) (2)報名確認單(自行留存)

(3)資料袋封面

費用:200元(僅低收入戶考生及報名「不限類別」免繳報名費)

繳費期限:101年1月4日

寄件期限:101年1月4日(郵戳為憑)

(1)考生報名表(報名系統產生)

(2)技藝技能優良獲獎證明影本(錄取報到繳正本) (3)在學學業平均成績證明書正本

(4)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低收入戶考生繳交)

網 路 報 名

(46)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不採計統測成績,按各類 別依右表獲獎等第排名,

如獲獎等第相同時,則以 該職種(類)競賽參加人數 為參酌順序

競賽名稱 競賽名次 等第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1名 第一等 第2名 第二等 第3名 第三等 優勝 第四等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備)取國手 第五等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1名(金牌) 第六等 第2名(銀牌) 第七等 第3名(銅牌) 第八等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1名 第八等 第2名 第九等 第3名 第十等

報名 資格審查

成績排名 選擇招生類

高中職畢結業生或具 同等學力考生

符合保送競賽資格 在學學業平均成績及 格

報名 網路登記志願 分發放榜

(47)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網址:http://enter42.jctv.ntut.edu.tw

考生至多選填50個志願(含「不限類別」志願)

規定時間內未上網登記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 確定送出者, 以未選填論,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完成志願登記「確定送出」後,列印「登記志願表」

網路登記志願 (101.1.12 10:00 ~ 1.14 17:00)

報名 資格審查 成績排名 分發放榜

(48)

技優 保送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本委員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考生須依各四技二專學校之報到通知所載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

分發錄取生報到後,即不得再行參加本學年度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

四技申請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含日間部 及進修部)、各四技二專學校及大學校院之招生,違者取消保送錄取及入 學資格

錄取考生無論已否註冊入學,均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參加 次一學年度及其以後之四技二專學校及大學院校相關學系技優入學,違者 取消其報名及錄取入學資格

分發放榜

保送放榜(101.1.18 10:00)

報名 資格審查 成績排名 網路登記志願

例如:本學年度某生錄取保送,但放棄報到;則可持同一證件報

(49)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重要日程 辦理事項

101.5.10(四)10:00~101.5.17(四)17:00 資格審查繳件(郵戳為憑) 101.5.25(五)10:00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1.5.25(五) 10:00~101.5.30(三) 17:00 報名(選擇甄審校系)

繳費須於5月29日(二)完成

101.5.31(四)前 向報考甄審學校繳費及寄送資料 101.6.6(三)~101.6.17(日) 各甄審學校進行指定項目甄審 101.6.19(二)10:00 本委員會網站查詢甄審總成績

101.6.22(五)10:00 各甄審學校網站公告錄取正、備取生 名單

101.6.26(二)10:00 ~ 101.6.28(四)17:00 正取生、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101.7.4(三)10:00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50)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登錄資格資料、繳寄相關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

優待加分比例依競賽項目名稱及其優待加分標準處理

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依簡章規定辦理(均正面表列)

其他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召開技術會議審查

網路報名 指定項目甄審 登記就讀志願序 志願序分發放榜 報到

技優甄審系統

(資格審查、報名、查詢、登記就讀志願序)

進入系統須輸入通行碼:隨簡章印製,每組不同,限1人 使用。

資格審查

(51)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資格:在學學業平均成績及格且獲得下列競賽或證照之一者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1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7 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培訓與 競賽活動

2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8 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賽國際 邀請賽決賽

3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台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9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國內暨國 際邀請賽

4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在甄審名額以內名次者) 10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5 甲級/乙級技術士證 11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 賽(須通過本會審查)

6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 區)初賽

(52)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甄審優待加分 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會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1~3名 增加甄審成績55%

優勝 增加甄審成績50%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正(備)取國手 增加甄審成績4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第1名(金牌) 增加甄審成績40%

第2名(銀牌) 增加甄審成績35%

第3名(銅牌) 增加甄審成績30%

第4、5名 增加甄審成績25%

第1~3名 增加甄審成績30%

第4~15名 增加甄審成績25%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53)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甄審優待加分 百分比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1名 增加甄審成績25%

第2、3名 增加甄審成績20%

佳作 增加甄審成績15%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 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 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 政府

第1~3名 增加甄審成績20%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成績15%

領有技術士證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成績25%

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成績15%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 技藝技能競賽

獲相關競賽優勝 名次

增加甄審成績15%~50%

(由本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備註

1.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經本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請參 閱簡章。

2. 在資格審查前,若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修訂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54)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1)繳交報名費(200元,系統產生帳號,繳至本委員 會)※101.5.29前。不可合併繳費!

(2)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志願並完成「確定送出」

※101.5.30 17:00前

(3)繳交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用(1項500元、2項以上 750元)及繳寄資料(至甄審學校)

※101.5.31(郵戳為憑)

通過

資格審查

,須完成下列步驟

方完成報名 報名

資格審查 指定項目甄審 登記就讀志願序 志願序分發放榜 報到

(55)

例 如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考生至多申請5個志願:有採計競賽職種(類)之招 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學程皆可申請

各甄審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選擇該校1個系科組、

學程報名

某生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冷凍空調」職類第2名,因全國技 能競賽之「10機械」、「20電機」及「21冷凍」等招生類別 皆有採計此職類,因此只要以這幾類招生的系科組,該生皆 能申請,但仍受「限選填1校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56)

限選填一系科(組)、學程之學校名單

編號 學校名稱 編號 學校名稱

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8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

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9 致理技術學院*

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20 醒吾技術學院*

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1 德霖技術學院*

5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22 黎明技術學院*

6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23 華夏技術學院*

7 朝陽科技大學* 24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8 龍華科技大學* 25 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

9 明新科技大學* 26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10 元培科技大學* 27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11 景文科技大學* 28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2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29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3 中華科技大學* 30 國立聯合大學*

14 長庚科技大學* 31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57)

注意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考生報名的所有學校之系科(組)、學程皆必須 寄繳以下資料:

1. 該校系科(組)、學程要求繳交之資料(書面)

2. 指定項目甄審費匯款證明(劃撥收據)影本

1.同1考生報名同1學校不同系科(組)、學程之甄審費用可合

併繳費

2.每1校系科(組)、學程要求繳交之資料須單獨裝入一B4資料 袋內

3.同1學校不同系科(組)、學程之資料袋必須分裝,但可合寄

(58)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已獲技優保送入學、四技申請入學、科技

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及其他招

生管道(含大學)錄取且已報到之考生,不得

再報名甄審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報名資

格。

(59)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審查 網路報名 登記就讀志願序 志願序分發放榜 報到

甄審總成績計算:指定項目甄審成績×(1+優待加分比例)

甄審結果由各校公告。各校系科(組)學程得列

正備取生或不足額錄取(此時尚未取得入學資格)

考生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錄 取,才取得報到及入學資格

由各校評定(不得為筆試)

指定項目甄審

甄審結果公告

(60)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僅正取(或備取)1個校系者亦須上網登記志願序 (101.6.26 10:00~6.28 17:00)

凡於規定時間內未上網登記志願序或雖有上網登 記志願序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未登記論,

即喪失網路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資格審查 網路報名 指定項目甄審 志願序分發放榜 報到

登記就讀志願序注意事項

對象:技優甄審各校正取生及備取生

(61)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1、本委員會依考生登記之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

2、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則取 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最優先志願分發

3、備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正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者,當 該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正取生分發後尚有缺額時,即進行遞補 分發;該校系科(組)、學程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則不予分發至該 校系科(組)、學程

4、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原招生名額時,則一併以增額方式 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5、獲分發之錄取生(經志願序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分發後之校系科(組)、

學程之入學資格

資格審查 網路報名 指定項目甄審 登記就讀志願序 報到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原則

(62)

本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查詢、高中職學校查詢

語音查榜:0911-536-536、中華電信行動電話 直撥536

簡訊預約時間:101.6.26 10:00~7.4 10:00

資格審查 網路報名 指定項目甄審 登記就讀志願序 報到

就讀志願序分發結果公告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63)

技優 甄審 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甄選入學 技優入學 僅能擇一報到(不

接受電話確認),報到後即不可再報名其後之 招生(含大學登記分發),報到後又要放棄,須 在101.7.18 12:00前傳真「已報到錄取生放棄 錄取聲明書」給已報到之四技二專學校

再 次 強 調

(64)

三、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65)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技優保送作業流程

個別報名 資格審查結果及成績排名查詢 網路登記志願 分發放榜 向錄取學校報到

101.1.2~

101.1.4

101.1.10 101.1.12~

101.1.14 101.1.18 101.2.15 12:00前

(66)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首次登入-登入畫面

(67)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首次登入-設定通行碼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68)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69)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登入畫面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70)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登錄資料注意事項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71)

考生獲獎和報名資料登錄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72)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73)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74)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確認登錄資料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75)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確定作業完成-列印考生資料表

(76)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匯款單

(77)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完成報名確認單

(78)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79)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考生報名表

(80)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獲獎證明黏貼表

(81)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82)

技優保送報名系統操作說明

查詢報名狀態

(83)

技優保送登記志願系統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限考生

本人使用

(84)

登記志願注意事項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85)

登記志願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86)

暫存志願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87)

我要進行確定送出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88)

進行確定送出登記志願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89)

完成志願確定送出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90)

技優保送考生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操作說明

(91)

簡章查詢下載

簡介:

考生可依不同條件查詢符合校系簡章資料,達到更快速方便 的效率

入口方式:

從本委員會首頁選擇簡章查詢與下載

使用說明

(92)

參、意見交流

電話:02-2772-5333(代表號)

傳真:02-2773-8881 02-2773-5633 02-2773-1655 02-2773-1722 聯合會網址:http://www.jctv.ntut.edu.tw 電子郵件信箱:jctvweb@ntut.edu.tw

四技二專聯合甄選(甄選入學、技優入學)

網址:http://enter42.jctv.ntut.edu.tw/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各校應於招生年度前一年 4 月底前提出特色招生申請計畫,本就學區特色招 生審查會於 7

(一)請依本分署委外訓練規定辦理報名、甄試 作業流程,發現參訓學員具有「就業保險非自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六)訓練單位應於甄試日前二個工作日完成報名資料登錄 TIMS 系 統事宜。TIMS

各系所正取生請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三)前於本校招生資訊網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 申請人應依個人專業及意願順序,至多可選填該批次 30 個校系 志願,所選志願應與申請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所選填志願 中,國立大學共可選填 10 個志願,每校至多選填

四、企管系 (四日)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五、企管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