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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110 學年度國民中學群組中心學校聯盟課程與教學推動
「專題探究社群協作」工作坊研習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臺北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臺北市國民中學課程與教學發展工作圈110學年度工作計畫。
(三)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群組中心學校聯盟」課程與教學推動實施計畫。
二、 目的
(一)面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及重要政策議題融入教學實際問題,研擬可行對策;整合 各系統的配套措施,以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實施。
(二)以學習社群為交流平台,協助學校建構課程發展機制,落實同儕合作,發展學校特 色課程,促進教師教學專業成長,提升教學品質。
三、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第八群組中心學校)。
四、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活動時間: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活動地點: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三樓多功能視聽室
(三)研習時數:每場次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
五、 參加對象與人數: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學校對108課綱彈性學習課程專題探究課程發展有需求者。
(二)報名人數:每校組隊3人參加,六次課程,以工作坊模式,長期協作陪伴,研習成 員請固定。參與人數以30人為上限,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六、 研習內容:
(一)課程重點:專題探究學習歷程與課程設計、教師角色與提問設計、學習評量設計及 課程評鑑為內容。
(二)進行方式:講授、實作、分享與討論。
(三)課程規劃:詳如附件課程表
七、 經費來源與概算:
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八、 報名方式:
(一)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即日起至當次研習3日前逕登入臺北市教師 研習電子護照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 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參加人員應全程參與,並 核予公假派代。
(二)完成報名程序之人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承辦學 校承辦人,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研習時間、地點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三)為珍惜資源,加強環境保育,請攜帶環保杯。
(四)研習地點不開放停車,請多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該校位於捷運文湖線葫洲站與 東湖站之間。由大直內湖方向搭車的訪客建議在葫洲站下車,由2號出口出站向前 步行大約五分鐘即可到達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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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若有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教務主任江孟純、專案教師張舒婷,電話:
(02)2632-0616#200、255。
九、 預期成效:
(一)透過研習與宣導讓本市學校教師能充分瞭解課程綱要之理念目標、實施內容,並落 實 108 課程綱要。
(二)協助本市學校教師聚焦彈性課程評量與評鑑,具備專題探究課程評量及反思的知 能,以落實課程發展。
十、 實施:
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