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106 年度愛學網系列活動 系列 4:拍照片說故事實施計畫
壹、 前言
拍照片說故事徵集係為鼓勵學生以照片記錄精彩的校園故事、戶外學習活動或是周 遭具有學習價值之人、事、物,增進觀察力、創造力與表達能力,進而提升媒體素 養特舉辦本活動。
貳、
報名資格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學生以個人方式自由參加,但須有指導老師或指導家長。
參、
參加辦法一、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6 年 8 月 31 日,下午五時止。二、
得獎公布日期:106 年 10 月 31 日前,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並發送得獎 通知給個人與所屬學校。三、
報名方式(一)
請上愛學網活動網頁,填寫線上報名表。(二)
依活動網站指示下載並填寫著作權授權書。(三)
將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著作權授權書正本(紙本)於徵件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 憑)寄至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79 號 8 樓,愛學網專案小組收,並 請於信封上註明「拍照片說故事徵稿作品」。肆、
參賽作品規格與內容說明一、
徵件主題:以「記錄精彩校園、家庭故事、戶外學習或是對周遭事物所見所得」為出發,
以四格照片搭配文字,各自表達起、承、轉、合,每段落搭配照片撰寫100- 150 字為原則之敘述;參賽者以下列主題方向創作,並請自訂題目:
(一)
「校園趣談」: 記錄校園裡,與老師及同儕的互動。(二)
「戶外學習」: 寫下與朋友、家人在戶外學習活動中所獲得的深刻體驗。(三)
「自我成長」: 記錄生活的點滴,寫出自己對週遭事物的所見所得。(四)
「我的家庭」: 紀錄與家人間生活相處的點點滴滴。二、
投稿內容規格:(一)
數位照片1.
請提供原始檔案800 萬畫素以上之 JPEG、PNG 等檔案。2.
尺寸為6.5 公分 × 4.5 公分(橫放、直放皆可)為原則。(二)
說明文字1.
請以電腦繕打於作品格式表單之右側空格中。2.
字體大小為12 級字體。1
3.
請採用中文標楷體、新細明體;英文Arial、Time New Roman 等常用字 體。4.
每段落搭配照片請撰寫以不超過150 字為原則之敘述。(三)
投稿檔案名稱1.
投稿專用表格:「拍照片說故事投稿專用表格-作品名稱-作者姓名」。2.
著作權授權書:「拍照片說故事著作權授權書-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伍、
評分項目與比重項目 比例 說明
故事內涵 40% 1.內容之教育價值與正面意義。
2.敘事技巧、文句通順流暢程度、字詞運用正確性等撰寫技巧。
影像品質 40% 1.照片之主題呈現與重點掌握。
2.構圖、角度、焦點清晰、光影控制、色彩色調等技術表現。
創意表現 20% 影像與文字之創意組合、各種內容或形式創新。
陸、
活動獎項一、
本活動依年級分成三組(1-3 年級、4-6 年級及 7-9 年級組)進行競賽,取每組特 優1 名、優等 2 名、甲等 3 名、佳作 10 名二、
投稿作品最多之學校及下列得獎作品指導教師,將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予以敘獎,頒發獎狀一紙。
三、 行政獎勵:獲獎之參賽學生由本院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 行政獎勵。特優、優等、甲等建議嘉獎2 次為原則,佳作建議嘉獎 1 次為原則,
獲團體獎項之學校執行有功人員敘獎,由縣市機關、學校本權責核處。
獎別 獎項
特優(1 名) 5,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優等(2 名) 3,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甲等(3 名) 2,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佳作(10 名) 1,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附註:各組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獎勵名額 得從缺。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價值超過1,000 元者,須申報所得;價值超過
(含)20,000
元者,依法須扣除 10% 稅金。
柒、
附則一、
參加徵稿之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 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 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 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3
二、
參賽團隊不論有多少成員,一旦獲獎仍只頒發1 份獎金,並以團隊代表為領受 人。捌、
聯絡方式一、
主辦單位聯絡人:馬汶汶小姐,聯絡電話:02-77407877,E-mail:[email protected]。
二、
承辦單位聯絡人:謝嘉真小姐,聯絡電話:02-77407878,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拍照片說故事投稿專用表格
106 年度愛學網系列活動-拍照片說故事
※請放上故事照片(可用 print screen),寫上自己的心得 照片(最少 1 張,最多 5 張)
※800*600 像素以上 JPEG、PNG 檔案
心得內容
※中文 12 級字體;每格 100 至 150 字
(起)
(承)
(轉)
(合)
5
附件2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6 年度愛學網系列活動---照片說故事徵集基本資料表
*作品名稱
*
參賽組別□
1-3 年級□
4-6 年級□
7-9 年級*指導老師/家長 □指導老師:
□家長 :
*作者姓名
性 別 □男 □女
*就讀學校
(全銜)
*班級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方便投遞)
*作者親筆簽名 具結
1.
本創作作品內容未違反智慧財產權,內容取材資料(文字、影音、圖 片等)均經合法取得使用,並標示使用資料來源出處及檢附相關佐證 資料。2.
本創作作品未參與其他相關競賽活動,或未獲得佳作以上獎項。附註:*號欄位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寫,編號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統一編列。
附件3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6 年度愛學網系列活動---照片說故事徵集
作品摘要介紹
作品名稱
作品簡介
作品封面圖檔
圖片
(自行縮放)
※請自行遴選並提供 1~2 張代表本作品封面圖檔( 150dpi 以 上),供未來得獎作品文宣編輯印製運用。
7
附件4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參與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之 106 年度愛學網系列活動 4--照片 說故事徵集參賽作品:
本作品為原創,絕無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並從未出版或 獲獎。若發現有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之嫌,願意取消得獎資格,並立即繳回 領取之稿費及獎狀,一切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負。
為能獲得更為廣泛教育資源共享與經驗傳承,茲同意上開得獎作品 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作無期限、地域、方式、性質、
次數之利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位並得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 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
國家教育研究院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國家教育研究院 相關法規於此業務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同時應盡個人資料保護法保 障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非屬本授權書個人資料利用情形或法律規定外,
應先徵得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得為之。本人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 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此致
國家教育研究院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戶 籍 地 址 聯絡電話 監護人姓名 身分證字號
※本同意書需經所有參賽作者與其監護人親筆簽署後,方為生效,否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106 年 月 日
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請依下列順序裝訂郵寄。二、
相關附件已掛載本院網站http://www.naer.edu.tw/ 公布欄 / 最新消息 / 公 告內容,可下載使用,請於報名時繳交下列資料:1.
書面文件(1 份):含附件 1、附件 2 及附件 3 紙本文件資料列印裝訂成冊。2.
作品暨資料光碟(1 份):光碟封面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縣市、學校、作 者姓名,內容含附件1、附件 2 及附件 3 文件資料電子檔(WORD)以及作品電子 檔案。3.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1 份):附件 4 請務必親筆簽署。三、
請以掛號包裹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79 號 8 樓,愛學網專案 小組收,封面加註106 年度愛學網系列活動---拍照片說故事徵集字樣,寄出前請 再次檢核各式送件資料表及光碟。送件資料 份數 內容 確認齊備
請打ˇ
1.書面文件 1 含附件1、附件 2 及附件 3 紙本文
件資料列印裝訂成冊。 □
2.作品暨資料光碟 1
含附件1、附件 2 及附件 3 電子檔 文件資料 (WORD、PDF)、作品檔 案。
請檢測可正常讀取
□
3.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1 附件4 請務必親筆簽署,無須裝
訂。 □
四、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6 年 8 月 31 日止(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準)。五、
本活動聯絡單位及電話: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電話:(02)7740-7877、(02)7740-7878;傳真:(02)7740-788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
本院網站http://www.naer.edu.tw七、
愛學網http://stv.moe.edu.tw/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