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愛學網主題系列活動一
我愛學.尬創意─
拍照片說故事競賽
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壹、 活動目標:
為鼓勵學生以照片記錄精彩的校園故事、戶外學習活動或是周遭具有學 習價值之人、事、物,增進觀察力、創造力與表達能力,進而提升媒體素 養,特舉辦本活動。
貳、 參加辦法 一、活動日期
(一) 徵件日期:103 年 6 月 30 日至 10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5 時前。
(二) 得獎公布日期:103 年 10 月 31 日前以網站方式公布得獎名單,
並將發送得獎通知給個人與所屬學校。
二、參加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國小學生以個人方式自由參加,但須有指導老師 或指導家長。
三、報名方式
(一)依國小 1-3 年級組、國小 4-6 年級組、國中 7-9 年級分組報名,
請依原校原班報名參加。
(二)請上愛學網活動網頁,填寫線上報名表,依活動網站指示下載:
(1) 拍照片說故事投稿專用表格 (2) 著作權授權書
填寫完成後,將作品說明 WORD 檔案以及照片檔案燒錄成光碟,
連同著作權授權書正本(紙本)於徵件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 承辦單位,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153 號 7 樓之 1,愛學網工作團隊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拍照片說故事徵稿作 品」。
四、活動網站網址:
http://stv.moe.edu.tw/marketing/2014action_01/index.ht m
五、徵件原則 (一)徵件主題
1.以「記錄精彩校園故事、戶外學習或是對周遭事物所見所得」為出 發,以4 格照片搭配文字,各自表達起、承、轉、合,每段落搭配 照片撰寫100 至 150 字敘述。
2.請參賽者以下列主題方向創作,並請自訂題目:
(1)「校園趣談」:記錄校園裡,與老師及同儕的互動
(2)「戶外學習」: 寫下與朋友、家人在戶外學習活動中所獲得的深刻 體驗。
(3)「自我成長」: 記錄生活的點滴,寫出自己對週遭事物的所見所 得。
3.投稿內容規格 (1)數位照片
A.請提供原始檔案 300 萬畫素以上之 JPEG、PNG 等檔案。
B.尺寸為 6.5公分 × 4.5 公分(橫放、直放皆可)為原則。
(2)說明文字
A.每段落搭配照片之字數以 100 至 150 字為原則,請以電腦繕 打於作品格式表單之右側空格中。
B.字體大小為 12 級字體。
C.請採用中文標楷體、新細明體;英文 Arial、Time New Roman等常用字體。
(3)投稿檔案名稱
A.投稿專用表格 :「拍照片說故事投稿專用表格-作品名稱-作者 姓名」。
B.著作權授權書:「拍照片說故事著作權授權書-作品名稱-作者 姓名」。
六、審查標準
(一) 評分項目與比重
切題程度 25% 照片及文章內容與題目是否相符。
完整性 20% 照片與文章搭配成整體作品之完整性。
創意 20% 題目、照片拍攝及文章內容之創意 專業程度 20% 1. 照片拍攝之角度、焦點、清晰度、光
線明暗度、色澤等專業程度。
2. 文章撰寫之起承轉合、文句通順流暢 程度及錯別字等
正面/教育意義 15% 整體內容之積極正面、對生活之熱忱及對 教育之意義。
(二)初選或決選評分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作品正面/教育意義,(2) 作品創意原始分數,(3)作品專業程度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七、活動獎項
(一)本活動依年級分成 3 組進行競賽,取每組前 3 名、佳作 5 名及入圍 5名。
(二)投稿作品最多之學校及下列得獎作品指導教師,將由國家教育研究 院頒發獎狀 1 紙。
獎別 獎項
第一名(1 名) 2,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第二名(1 名) 1,0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第三名(1 名) 5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佳作(5 名) 300 元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入圍(5 名) 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1紙
註:活動獎項視需要得以現金或郵政禮卷方式發放。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參加徵稿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規定,經查證屬實,
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二)參賽者就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
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 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
(三)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加徵稿作品有著作權之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 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 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加徵稿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 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 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 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獎金 (五)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
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六)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 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賽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 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 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賽者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 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八)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寄 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賽者 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九)參賽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不 負任何責任。
(十)所有得獎者應填寫著作權授權書,若得獎者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 內提供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同時該獎項以從缺處理,不再補選。
(十一)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同 移轉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不 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主辦單 位並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 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若未來有類似公開播放或活動使用,
主辦單位將不另行支付任何授權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十二)得獎作品依法獎品價值合計超過1,000元者,將由主辦單位依照其 價值及稅法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申 報,故得獎者領取獎品及獎金時,應提供身分證件影本或載有「身分 證號」之文件影本,並填具含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等資訊之領獎明細 清單,供主辦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
(十三)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
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 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十四)凡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 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 細節之權利,無需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 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布,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 與參賽者有關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 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 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賽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參、聯絡方式
一、主辦單位聯絡人:謝嘉真小姐,聯絡電話:02-3322-5558 轉 221,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承辦單位聯絡人:楊靜琪小姐,聯絡電話:02-2708-9236 轉 134,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拍照片說故事投稿專用表格
我愛學.尬創意─拍照片說故事
※請放上故事照片(可用print screen),寫上自己的心得 照片
※800*600像素以上JPEG、PNG檔 案
心得內容
※中文12 級字體;每格100至150 字
(起)
(承)
(轉)
(合)
附件二:著作權授權書
103年愛學網「我愛學.尬創意─拍照片說故事競賽」
活動著作權授權書
本人所製作之作品,保證均使用自製或經授權完整之圖片、文字等各類 著作,謹此授權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及「愛學網」可供典藏、推廣、借閱、公布、
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皆同意提供下列之個人資料給國家教育研究院基於辦 理前述各項業務之所需,供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與國內各級學校,不限
期的在我國境內使用。國家教育研究院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國家 教育研究院相關法規於此業務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同時應盡個人資料保 護法保障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非屬本授權書個人資料利用情形或法律規定 外,應先徵得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得為之。本人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 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此致
國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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