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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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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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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為六節,首先就文化創意產業定義與內涵作相關綜合分析與整理,進而延伸至智慧 財產權、數位出版與版權經濟面向,以及藍海策略與策略聯盟的相關概念。從出版擴展至文 化創意產業,每一環節與流程均缺一不可。文獻中彙整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之著名案例,針 對出版屬性與延伸類別加以分析,最後並以小結歸納本研究概念。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與延伸

壹、何謂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如何作為一種產業,文化所傳導之精神的擴散力與影響力,如何與產業面的經濟學 掛勾,簡單來說,在資本主義主導下以「服務化」為主的後福特社會(post fordism),文化 也需經過商品化的生產過程,才能發揮其功能與作用。在過去對於「文化商品化」亦等同於

「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文化工業」這個概念,首度出現於 Horkheimer(霍克 海莫)與 Adorno(阿多諾)1947 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啟蒙的辯證》

Dialectic of Enlightenment

(廖炳惠,2003)。將「文化」與「工業」並置,顯然表現反諷的意涵。反對 大眾媒體包裝文化,以藝術手法兜售或大量複製商品,使技術的可複製性成為後資本主義的 文化經營原則 (Adorno,1954) 。

過去法蘭克福學者所嚴斥痛批之「文化工業」,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有了重大的改變與 翻轉。「文化創意產業」在實踐上或許有其弔詭之處,但不可否認的文化所能創造之產值卻是 遠遠勝過傳統製造業之價值(李仁芳,2003)

那麼何謂「文化創意產業」呢?文化創意產業初步來看,想法最早來自於英國,當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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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創意工業」(creative industries),意味那些源自個人創意、技能和才幹的活動,通過 知識產權的生成與利用,而有潛力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創意產業,

2006)。然而,此項概念距今已有近 300 年之久,目前世界各國對於文化創意規劃與政策均有 不同,但這些定義可以為我們描繪出國際間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輪廓,而目前主要以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及英國的定義為主,以下除介紹上述兩定義外,還有台灣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對文化產業的定義

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通常是指那些「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 內容的本質上是無形資產與具文化概念的,而且這些內容通常由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以產 品或服務的形式來呈現」。端視於這個脈絡,文化產業也可以被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或是在經濟領域的行話稱之為朝陽或未來性產業(sunrise or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 ),或在科技領域稱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06)

而 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產業的概念一般包括:印刷、出版、多媒體、

聽覺與視覺、攝影與電影生產,等同於工藝與設計。對某些國家來說,這個概念也包括建築、

視覺與表演藝術運動、音樂器具的製造、廣告與文化觀光。

二、英國對創意產業的定義

創意產業是指源自個人創意、技能和才幹的活動 ,通過知識產權的生成與利用,而有潛 力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英國對於創意產業的定義,雖然著重於創意轉化成經濟價值、商業 運作的部分,但是仍深深地寄望於創意產業與廣泛的文化部門之間,能夠充分地顯現英國本 國文化生活的多元性,對於建築、服裝設計、音樂、以及藝術品與古董交易產業上,無異於 各國注重於文化產品的輸出 (ERC Services Subcommittee Workgroup on Creative

Industries,2002)。

(3)

三、台灣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 creative industry)係指源自於創意文化積 累,透過智慧財產的生成與運用,有潛力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並促進整體生活環 境提升的活動。 因此,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價值(core value),在於文化創意 的生成(culture & creative production),而其發展關鍵在於具有國際競爭力 的創造性與文化特殊性。根據文建會文化創意產業專屬網站闡述如下(表 2-1-1)

表 2-1-1 文化創意產業定義、原則與範疇(文建會文化創意專屬網站,2006)

定義 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 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選定原則 1. 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

2. 產值大或關聯效益大、成長潛力大。

3. 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及附加價值高。

產業範疇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 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設 計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 業、創意生活產業等共十三項產業。

而根據知名文化創意產業學者花建與 Siwek 的分析與整理,文化產業有三 大特徵:

(一)文化產業必須是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大規模商業運作,通過市場化 和產業化的組織型態,進行可持續的簡單生產和再擴大化。

(二)文化產業必須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為核心,在提升全球競爭力的過程 中,不斷提高文化生產和經營的效益,創造最大量的文化財富(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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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三)文化產業的主體是一條以企業為主的協作鏈條,把不同的參與者如藝術 家、生產商、經紀人、銷售商等連接起來,通過分工運作,使文化價值轉 化成為商業價值,又以商業價值的實現過程促成文化價值的傳播

(Siwek,2002)。

此外,文化創意產業依靠的是文化的衍生附加價值,依靠創意加值與文化積 累,一方面扶持產業轉型的契機,另一方面帶動新的產業與生活價值。文化創意 產業以文化創意核心層為基礎,發展文化創意相關週邊產業,以支持文化創意延 伸層,建構整個文化創意產業鏈。如圖 2-1-1 所示。

綜合上述相關定義與概念的陳述,本研究將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具文化 概念的創作與活動,透過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以產品或服務形式呈現於大眾眼 前,對社會具有創造經紀價值與就業機會的潛力。

圖 2-1-1 文化創意產業鏈示意圖(數位內容產業週報網站,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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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台灣文化創意產業

一、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範疇

2002 年政府正式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 重點項目,這也是台灣首次將抽象的「文化軟體」視為國家建設的重大工程。依 據各國對文化產業或創意產業的定義,政府將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定義為:「源 自創意或文化累積,透過智慧財產權的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 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而行政院也進一步訂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範 疇,並依據屬性的不同擇定不同部門為主辦機關來負責各產業的推動,如表 2-1-2 所示:

表 2-1-2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及主辦機關(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2006)

產業名稱 主辦機

產業概括說明

視覺藝術產業 文建會 繪畫、雕塑及其他藝術品創作、藝術品的拍賣零售、畫 廊、展覽、藝術經紀公司、藝術品公正鑑價與修復等。

音樂與表演藝術產

文建會 戲劇、音樂劇、歌劇、音樂現場表演及作詞作曲、表演 服裝設計與製作、造型設計、舞台燈光設計、表演場地、

表演設施經營管理、表演藝術經紀代理、硬體服務、藝 術節經營等。

文化展演設施產業 文建會 美術館、博物館、藝術村等。

工藝產業 文建會 工藝創作、設計、展售、工藝品鑑定等。

電影產業 新聞局 電影創作、發行映演、電影周邊產製服務等。

廣播電視產業 新聞局 無線電、有線電、衛星廣播、電視經營及節目製作供應 之行業等。

出版產業 新聞局 新聞、雜誌、書籍、唱片、錄音帶、電腦軟體等著作權 商品發行等。

廣告產業 經濟部 各媒體宣傳物設計、繪製、攝影、模型、製作及裝置等 設計產業 經濟部 產品設計企畫、產品外觀設計、機構設計、原型與模型 製作、流行設計、專利商標設計、品牌視覺設計、平面 視覺設計、包裝設計、網頁多媒體設計、設計諮詢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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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名稱 主辦機

產業概括說明 等。

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經濟部 以設計師為名之服飾設計、顧問、製造、流通等。

建築設計產業 經濟部 建築設計、室內空間設計、展場設計、商場設計、指標 設計、庭院設計、景觀設計、地景設計等。

創意生活產業 經濟部 源自創意與生活累積,以創新的經營方式提供食、衣、

住、行、育、樂各領域的商品與服務運用複和式經營,

具創意再生能力,並提供學習體驗活動。

數位休閒娛樂產業 經濟部 數位休閒娛樂設備、環境生態休閒服務、社會生活休閒 服務。

政府在政策推動方面,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共包括了五個子計畫:

「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組織」「培育藝術、設計及創意人才」「整備創意產業 發展環境」「促進創意設計重點產業發展」「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涵蓋範圍由 核心的精緻藝術創作:美術、戲劇、音樂、文學等;向外延伸至第二層應用面的 廣告設計、建築設計、媒體等;最外圈則是衍生出來的製造、服務、觀光等,這 也是最容易產業化的部分。

雖說初步規劃如上所示,但在產業範疇上,還可有相當大的聯想空間,因此 2002 年政府在國家六年發展計劃中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增加了幾項準則 概略的區分:

(一)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與產業精神。

(二)具全球或華文市場潛力,可能快速成長成為主流產業。

(三)執行或計畫中(六年國家發展計畫)之政策。

(四)國際經驗與台灣社會的發展脈絡。

(五)以現有行業標準分類為參考,在既有產業別中,強化以文化與創意加 值為核心的價值活動。

(六)注重產業制定的國際比較性,與在地需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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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表 2-1-3 則是藉由分類細項來說明文化創意區分為核心藝術、設計、創意 支援與周邊創意產業。從核心內容延伸擴大至整體產業。

表 2-1-3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分類表(台灣經濟研究院,2003)

產業類別 細項產業別

文化藝術核心事業 精緻藝術之創作與發表,如表演(音樂、戲劇、舞蹈) 視覺藝術(繪畫、雕塑、裝置)、傳統民俗藝術等。

設計產業 以核心藝術為基礎之應用藝術類型,如流行音樂、服裝設 計、廣告與平面設計、影像與廣播製作、遊戲軟體設計等。

創意支援與周邊創 意產業

支援上述產業之相關部門,如展覽設施經營、策展專業、

展演經紀、活動規劃、出版行銷、廣告企畫、流行文化包 裝等。

而根據上述六項準則,文化創意產業概況調查之研究,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 會(國藝會)來執行,比較傾向大英國協的分類方式,考慮國發計劃、與國際接 軌的比較,選出十三項產業:(1)廣告、(2)建築、(3)視覺藝術、(4)工藝、

(5)設計、(6)時尚設計、(7)電影、(8)互動休閒軟體、(9)音樂、(10)表 演藝術、(11)出版、(12)軟體與資訊服務(13)電視與電台。與英國、香港紐 西蘭等在比較上可以相對應,但與聯合國的思考邏輯仍有所不同,如表 2-1-4 所示。

表 2-1-4 世界各國對文化創意產業範疇劃分比較表(李天鐸,2006)

英國 13類

香港 13類

紐西蘭 10類

(實13類)

聯合國 韓國 新加坡 台灣 13類

廣 告 廣 告 廣 告 廣 告 -- -- 廣 告 廣 告 建 築 建 築 建 築 建 築 -- -- 建 築 建 築

藝術及古董市場 藝術及古董市 場

視覺藝術(精緻藝

術、工藝與古董) 視覺藝術 -- -- 視覺藝術(文化

與藝術相關) 視覺藝術 工 藝 -- -- (含括在視覺藝術) 工 藝 -- -- 工 藝 工 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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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13類

香港 13類

紐西蘭 10類

(實13類)

聯合國 韓國 新加坡 台灣 13類

設 計 設 計 設 計 設 計 -- -- 設 計 設 計 時尚設計 時尚設計 時尚設計 -- -- -- -- 時尚設計 時尚設計 電影與錄影帶 電 影 電影與錄影帶 電影、視聽 電 影 -- -- 電 影

互動休閒軟體 遊戲軟體 (含括在軟體與資

訊服務) -- -- 動 畫 -- -- 互動休閒軟體 音 樂 音 樂 音樂與表演藝術 音 樂 音 樂 -- -- 音 樂 表演藝術 表演藝術 (與音樂合為一類) 表演藝術 -- -- 表演藝術 表演藝術

出 版 出 版 出 版 出 版 -- -- -- -- 出 版

軟體與電腦服務 軟體與資訊服 務

軟體與資訊服務(包

還互動休閒軟體) -- -- 人 物 軟體與資訊服 務

軟體與資訊服 務 電視與廣播 電 視 電視與廣播 -- -- -- -- 電視與廣播 電視與廣播

-- -- 漫 畫 -- -- 文化觀光運

動 漫 畫

文化觀光(建立 新加坡的品牌

與產品)

-- --

二、台灣文化創意產業 SWOT 分析

台灣政治與經濟環境也影響文化創意產業的動態,動腦雜誌在 2003 年為台 灣文化創意產業所做的優劣勢分析(如表 2-1-5),清楚指出台灣優勢在華文環 境與多元文化的發展等基礎面,而劣勢則缺乏自有的品牌、人才的短缺、創意的 不足,資金的缺乏與智財權認知的不足,上述的劣勢亦是目前文化產業所面臨的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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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5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 SWOT 分析(動腦雜誌,2003)

優勢(Strength) 劣勢(Weakness)

1. 華文世界的最大出口。

2. 以科技島聞名,可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為 借鏡。

3. 具蓬勃的生命力。

1. 文化創意產業基礎不足。

2. 缺乏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就業人口和消 費人口資料。

3. 企業界與銀行投資者對文化創意產業 不熟悉,投入資金少。

4. 企業界缺乏經營、品牌、行銷人才。

5. 智慧財產權有待努力 機會(Opportunity) 威脅(Threat)

1. 擁有多元文化、靈活創意與蓬勃生命 力。

1. 隨著中國把文化創意列為重點計畫,台 灣必須在五年內佔得先機,方能保有競 爭力,成為亞太地區文化創意產業樞 紐。

就上述 SWOT 分析,可得知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仍是劣勢多過於優勢,且 台灣政府所規劃之政策,將多個產業面囊括於旗下,讓產值統計困難,加上文化 創意產業的另一特性則是無法立即看到投資報酬率,因此需要有長期投資的準 備。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未來的發展充滿樂觀的期待,但政策的規劃和實際的 執行仍有若干落差,政策的推動有多少助益,對於企業界的協助與扶持也都是值 得關注的焦點。

第二節 從傳統出版到數位出版

本節從出版一詞為核心切入點,從傳統出版定義、概念與程序延伸至當前顯 學「數位出版」,並從中比較傳統出版與數位出版的相同處與不同處。畢竟文化 創意產業的成功,經過數位化包裝、延伸已是勢在必行的重要程序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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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數位出版緣由與相關概念

二十世紀 70 年代,美國的人均國民收入,比其他主要工業國家要高 31%。

1991 年,這個比率下降到 10%。但是,到了九十年代中後期,這個差距又擴大到 22%(中國計算機報,2005)。這個時期正是以網際網路為核心的數位化技術在美 國迅速發展並廣為利用的時候。目前,美國有將近一半的人口都已上網,用戶涵 蓋到中低收入及老年人社會群體,上網查詢資料、購物或下載免費音樂等,都不 再是新鮮事,網路經濟已滲透到美國生活的每一個層面。

以數位出版的發展歷程而言,美國自 1960 年代中期起,出版業就開始試探 以光碟成為新載體的可能性,大型的出版公司注意新型態的電子出版狀態;1970 年代數位化技術開始進入造字的階段,到了 1990 年代初期,美國 IBM 研發的桌 上出版系統問世,1990 年代 Adobe 公司將出版品的輸出完整結合之後,平面、

電子、數位能夠互通有無,出版社與印刷廠之間的檔案格式也達成標準化,讓原 稿中的圖文資料能夠擷取到網路上做各種應用。1999 年,美國出版業發展的特 點可以用兩個詞來概括:網路和數位技術。出版網路化和數位化已影響到美國出 版業的編輯、印刷、發行以及其他環節和領域。大英百科宣佈停印大部頭的印刷 版,正是因應數位時代到來的重大轉變(表 2-3-1)

至於什麼是「數位出版」呢?簡單來說,數位出版(e-publishing)的五個步 驟,依次為:撰寫→將作品轉為數位的檔案格式→上網→建構網頁→傳輸數位出 版品的檔案到網頁上,使之能夠瀏覽與下載。為了能更精準且清楚的定義數位出 版。Richard Curtis & William Thomas Quick 認為必須將電子出版(e-publishing) 這個名詞轉變為數位出版(d-publishing)。D 即是數位化(digital),簡言之數 位出版是書籍以數位化的格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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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數位出版趨勢,勢必成為文化創意產業中最重要的一環,將傳統文 字載體轉為數位化呈現,配合線上付費機制的成熟,有助於出版業與資訊業的整 合與擴大。

表 2-3-1 數位出版和傳統出版的過程表(新絲路網路書店,2000)

工作項目 數位出版 傳統出版

企畫 1. 確定選題 2. 擬定產品策略 3. 大綱流程訂定 4. 腳本設計 5. 介面設計 6. 畫面設計

1. 確定選題 2. 專題內容規劃 3. 訂定題材規格 4. 邀稿

資料蒐集 1. 著作權接洽 2. 文字撰寫 3. 電腦繪圖 4. 動畫設計製作

5. 視訊、音訊等資料蒐集製作

1. 作者文字稿 2. 圖片資料蒐集

資料整合 利用編輯軟體或程式語言將資料 整合

完稿或利用排版軟體整合圖文

測試 1. 程式、系統測試 2. 功能測試 3. 使用者測試

1. 製作藍圖 2. 打版校對

生產 1. 包裝設計印刷 2. 母片壓製及壓製生產

1. 曬版、印刷、裝訂、成書

表 2-3-2 傳統出版和個人出版的差異(新絲路網路書店,2000)

出版型 項目

傳統出版 個人出版

商業考量 必須考慮,因為出版社必須承 擔排版、印刷先期成本。

不需要考慮,有需求才生產,先期 除了電腦排版外,幾乎沒有成本。

出版門檻 相當高,作者或內容沒有相當 知名度或具潛力,出版社通常 不願意冒險。

以 POD 降低印刷成本,以網際網路 降低通路成本,使得出版門檻降到 最低。

版權歸屬 版權為出版社所有,出版社基 作者可以自行擁有版權,或者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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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型 項目

傳統出版 個人出版

媒介形式 於「商品力」的強弱考量,對 該出版進行若干行銷動作。

版權託付以爭取行銷的協助。由於 作者擁有版權,表示他以「個人出 版」形式在網站上出版,仍可以透 過傳統出版體系出版,其中若有版 權衝突,可透過合約界定。

生產方式 紙張或電子格式 紙張或電子格式 物流與庫存 受限於印刷基本量的限制,要

先生產再物流,容易造成庫存 的問題。

以自選印刷方式處理,所以沒有基 本量問題,不需要庫存。但可以進 行遠距離列印方式,先「物流」電 子檔再生產。

電腦排版 除照相製版外,一般限定為能 搭配印前作業的排版軟體。

除排版軟體外,一般文書處理軟體 即可。彈性較傳統出版大。

中介 PostScript 為處理標準。 PDF 為處理標準,可低階處理成為 電子書。

銷售評估 出版社在與作者簽約前,就已 經在預估銷售量,若該出版品 預估銷售量不大時,通常出版 的機會就會很小。

雖然書的銷售量未必能創造佳 績,但出版門檻降低,可以讓銷售 量少的作品出版,作品選擇多,出 版變得更自由、更個人化。

貳、數位出版之趨勢

從上述數位出版之源由,可得知數位出版乃目前之趨勢與潮流,過去傳統出 版面臨著科技化匯流與整合,盜版複製技術日新月異,嚴重衝擊到智慧財產權所 保障的合法性,許多大型報業、雜誌與平面媒體集團都飽受數位化所造成之盜版 侵害著作權之威脅。科技有其利有其害,但不可忽視的卻是數位出版已成主流。

以出版型態分類,數位出版產業至少包含三種型態:傳統出版產業的升級、

新興數位出版產業與非傳統出版業的數位出版業。「傳統出版產業的升級」所產 生的數位內容,通常與紙本出版品有密切關連,甚至於就是紙張本的數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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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version),編排格式與紙本完全相同。「新興數位出版產業」是出版業 的變形,包含了傳統出版業所不諳經營的聲光多媒體、網路傳輸、光碟或資料庫 出版,比方說有聲書出版(Audio book)、電子影像出版(Video book)或是手機書 (Mobile book),這些還算是沿用傳統書的概念,但是組成結構與素材已經完全 跳脫紙張箝制(薛良凱,2006)

目前美國從事數位出版的業者超過百家,2005 年 6 月芝加哥一場出版會 議宣布,美國電子書的銷售總量 2003 年第一季有 28 萬本,2006 年同期則有 42 萬本,足足成長了 64%(OeBF ,2006)。博庫數碼科技總經理薛良凱也發現,從 美國的經驗來看,數位出版並不會取代傳統的紙本,而是處於一種並存的狀態。

而且分析電子書的「DNA」,幾乎都是 PDF 的檔案格式,這應該是自然演化的結果。

亞洲的數位出版勢力也正在起飛,日本最大的電子圖書銷售網站 PAPYLESS 從 1995 年營運至今,已經銷售各類書籍達 15000 種,加盟的出版社有 214 家。

而新力公司 SONY 在 2004 年底聯合講談社、新潮社與讀賣集團等日本主流出版 社,組成了專門發行電子圖書的公司 Publishing Link,提供電子書的出租服務。

而在中國,正版電子書的數量已高達 6 萬冊,在「超星數字圖書館」網站,可以 借閱的電子書已經高達 20 萬冊。

而根據行政院新聞局預估,在 2008 年時,台灣數位閱讀的習慣將逐漸成型,

將有超過 60%的人口有數位閱讀習慣,所有數位出版的產值將占出版業的 20%以 上,可以節省 10%的資源浪費和降低 20%的出版成本,並創造 400 億台幣的直接 及間接產值。

截至 2006 年,台灣產業界投入數位出版領域的約有 30 家(表 2-3-1),其 中又以遠流出版公司旗下的「智慧藏」網路最為成功,整合「線上百科全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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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電子書、文章、圖片的有機關連,啟動「數位版權交易」與「數位圖文閱讀」

(智慧藏網站,2006)。而聯合線上(UDN)也提供數位出版 know how 與技術為出 版社與讀者 B to C 的交易平台。此外,政府為了獎勵數位出版,設立了許多與 數位出版相關的獎勵方式,並舉辦與數位出版相關的講座。而行政院新聞局出版 事業處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提出「創意出版產業」及「建立本土漫畫 工業」二項子計畫(行政院新聞局,2006),其中針對漫畫數位化、Blog 文化崛 起與未來發展則有許多研究撰述,由此可見,在產官學界一致看好數位出版的發 展。

表 2-3-3 投入數位出版之台灣企業(台灣出版資訊網_數位出版,2006)

一宇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英百科全書台灣分公司

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台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知識庫股份有限公司 旺文社股份有限公司

信誼基金出版社 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

希伯崙股份有限公司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

公司

昱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育碁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希伯崙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藏學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軒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頑石創意有限公司

時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線上(UDN)股份有限公司

陸鋒科技有限公司 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藏學習科技)

凱立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博新教育科技(股)公司

階梯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利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曉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華藝數位藝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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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近年來台灣企業發展數位出版之案例,從企業文化、企業資源可探究 仍有屬性上的不同。如:天下雜誌、希伯崙、空中英語教室是以雜誌內容結合影 音資料庫做為數位出版發展重點,而如:博新教育科技、凱立國際資訊、育碁數 位科技、陸鋒科技則是原有資訊公司多角化延伸由於本研究以圖書出版為論述 場域,故將研究重點聚焦於以圖書產業為主企業型態。

參、數位出版企業概述

表 2-3-3 所示,為台灣目前投入數位出版之企業其中較具有代表性的 12 家 簡介說明。

由上述及表 2-3-3 可得知台灣目前投入數位出版產業大致可區分為三大類別:

一、以全方位出版的企業類型

原本即為台灣大型出版企業,故有豐富大量的內容為根基,因應數位化 潮流,將原有資料數位化,提供線上資料庫查詢、數位出版等全方位服務。

(一)遠流出版公司旗下的智慧藏學習科技公司

遠流旗下智慧藏學習科技公司的「圖文閱讀網」則是走「專業分享」

路線,提供「圖文素材版權交易」及「圖文線上瀏覽下載」雙重功能,所有 圖片及文字內容都經過智慧藏公司的合法資格確認,建立優秀圖文創作的分 享平台,再進一步做授權和經銷服務,立志成為一個創作者和使用者都信賴 的數位出版機制(智慧藏,2006)。智慧藏發展數位出版以來,以過去遠流 出版過的知名出版品如:金庸武俠小說、大英百科全書、台灣大百科、科學 人雜誌….等豐富內容為後盾,並透過策略聯盟將數位出版成效擴大整合,

如與遠雄建設合作開發數位學習社區、針對付費會員提供檢索與多功能服

(16)

務。

(二)聯合報與聯經出版社所經營的聯合線上(UDN)

由聯合報旗下所拓展的聯合線上(簡稱 UDN),整合過去聯合報系過去 50 餘年來的文字、照片數位化,並積極開發資料庫,提供付費會員搜尋之 機制。此外,聯合線上的「UDN 數位版權網」是一個完全免費、公開的版權 交易線上平台,內容供應者和出版業者可以在此一平台上自由地溝通,針 對版權、價格和出版型式進行討論,進而提供電子出版品給消費者下載觀 賞。聯合報系也準備推出第一份 PDF 格式的報紙,在網路上就可以直接訂 購閱覽。

UDN 數位閱讀網亦提供出版業者「零出資」的數位出版解決方案,可 讓傳統出版業者輕鬆跨足數位出版領域。出版業者只要提供擁有合法電子 版權的內容(包含文字與圖片),不需給付任何製作費用,UDN 數位閱讀網 即可為您製作成電子書/雜誌/報紙,並秉持利潤共享的原則,在書籍售 出後,與出版業者拆帳。對於欲進行數位化但欠缺龐大資金的中小型出版 社,可節省通路與印刷成本,再造書籍價值與多樣化的呈現方式(UDN 數位 閱讀網,2006)

(三)中國時報與時報文化旗下的時報資訊

中國時報系同聯合報系模式大致相同,同樣具備報紙、出版社以及網 路服務。其中中時電子報更是台灣最早的電子報雛形,而時報文化所出版 書系、書種更是常常位居各大連鎖書店暢銷排行榜上,其下的「時報悅讀 網」整合時報文化發行圖書、網路書店、電子書。加上中時媒體集團併購 中天、中視兩家國內電子媒體,旗下涵蓋報紙、雜誌、電視、網路、出版 等五大領域,形成所謂跨平面、電子的大型媒體集團,提供文字、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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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旅遊、求職…等多方元服務。

(四)天下雜誌

1981 年,由高希均教授所創辦的天下雜誌,提供國際觀點與嶄新角度,

為當時處於戒嚴、資訊不甚流通的台灣開啟一個新視野,成為台灣產業界、

學術界最具有影響力的雜誌。在 2004 年 8 月,天下雜誌為了因應數位化潮 流發展,亦投入龐大資金建立「天下知識庫」,提供線上資料庫的查詢服務,

包含天下雜誌自 1981 年創刊至今(截至 2006 年 11 月),共 23 年 317 期,

前瞻、專業、深度的國內、外財經報導。近來又亟欲擴充線上影音檔,涵 蓋過去天下雜誌舉辦多場講座、研討會之菁華,完整記錄台灣經濟起飛、

企業崛起的故事、見證社會變遷、文化發展的歷史。

(五)城邦集團

1996 年,詹宏志先生號召「麥田」「貓頭鷹」「商周」三家出版事 業體結盟成為「城邦集團」,為出版事業橫向結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這個結盟的依據則是建立共同的製作、行銷平台,用以降低成本,增加競 爭力。這一聯邦式加盟,日後又加入臉譜、格林、尖端、果實、藍鯨、經 濟新潮社等出版社。到了 2001 年,國際知名的 TOM.com 以龐大的資金投 入這個具有關鍵影響力的城邦出版控股集團時,集團已成為擁有員工數百 人,每年出書超過一千本的龐大事業體。

目前城邦投入數位出版有:

1. 企業經理人有聲電子書開發計畫

2. PChome / PC OFFICE / 數位時代雙週 / 漂亮家居 / Smart 電 子雜誌

3. EZ 有聲書

(18)

4. 新局網

5. 美好一書:完整的電子書、電子雜誌與數位出版解決方案 城邦龐大事業集團下具有 PC Home 成功資訊網絡、電子商務、網路書

店,以及《商業周刊》幕後嚴密的調查小組,加上完善的資料庫彙整。傳 統出版加上數位化整合,城邦集團堪稱台灣最大也最具發展潛力的出版企 業集團。

二、以教育為大宗

共同點是提供教育內容為主的產業類別,原出版品也多具有影像等 多媒體內容呈現,而教育類出版品在台灣佔有高佔有率與市場版圖,而 數位化更能提供擬真、更生動多元化的教學方式。

(一)康軒文教

1988 年,國內第一家專業於中、小學教科書出版的企業-康軒文 教事業成立,為教科書民營化揭開了序幕。在「提升教材品質」與「落 實教材發展」的理念引導下,康軒跟隨著審定本開放的腳步,一路由國 中藝能科、國小藝能科、國小學科、到國中學科,致力於教科書的研究 發展,以及教學媒體的規畫設計,經過 17 年的耕耘,康軒成為台灣中 小學教科書出版業中的領導品牌。

為因應教學環境的改變,康軒文教集團近年來更展開多角化經營,

經營觸角遍及國中小教科書、參考書、輔助教材、兒童雜誌、幼教教材 的出版以及雙語中、小學和幼兒學校的經營。近年來,康軒文教並將事 業版圖擴增至港、澳、大陸。

(19)

(二)階梯數位科技

階梯早期出版英語學習教材起家,後來將英語出版擴大為教育產 業,更在 1992 年 成立「階梯夢工場研發團隊」,並陸續投資超過 10 億元新台幣,歷經 11 年、動員 760 人,讓學習數位化、知識產業化,

成功建構---「階梯數位學院」---全球最大教育入口網,線上課程超過 130 學習頻道、10000 個主題單元、150000 小時總學習時數,擁有個人 化專屬課程設計、多樣化的線上互動學習功能、豐富龐大的多媒體視訊 資源庫。秉持階梯 T-MEET 經營理念,建構全球華人最大教育學習內容 公司。

(三)希伯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希伯崙出版書籍大多為國內大專院校之翻譯參考書籍,主要發行類 別也以教育類居多。2000 年擴充為 Live ABC 互動英語教學集團,全 心耕耘大中華區互動式語言教學市場。自 1990 年起的十年間完成「大 家說英語雜誌光碟版」、代製作遠流出版公司的「商業英語系列光碟」、

光啟社的「丁神父光碟英語教室系列光碟」、資訊傳真集團的「輕鬆說 英語系列光碟」等超過百套膾炙人口的英語教學產品。其中 Live ABC 更打破過去發行僅限於華語文市場之疆界,在全世界英語狂潮下,Live ABC 標榜影音數位化、充實生動的教學模式,成功銷售其韓國版權,並 在韓國引起一番英語學習風。由此可見,台灣數位出版品在國際市場上 具有一定優勢與競爭力。

(四)信誼基金會

信誼基金會成立於 1977 年,是台灣最早從事推廣學齡前教育的專 業服務機構,早期推出各類型幼兒圖書,獲得家長、師長的一致好評。

(20)

由於數位化發展,信誼基金會開發了魔法筆及和魔法有聲產品,為幼兒 學習開展一個全新的有聲閱讀世界,幼兒可以自在地決定要聽哪首兒 歌、哪個故事,點到哪裡就學到哪裡,達到自主與互動的理想學習。在 未來少子化時代來臨,幼兒市場前景看好,信誼基金會以針對數位時代 做好萬全設置,是未來不可忽視之出版商。

三、頑石創意

頑石創意有別於上述出版業、教育類朝向數位發展的另一種模式,沒 有大量的內容與資料庫,所憑藉的是其創意構想,作為出版商、通路擴展 策略發展之「仲介人」角色。目前「頑石創意」定位於「善用科技成果,

使文化藝術更親近大眾生活」,頑石創意公司的業務包括專案承製、品牌 經營、以及文化行銷三大部分。專案承製部分,以博物館的服務為主,已 成功地將多媒體導入數位出版典藏、數位學習、數位遊戲、電腦動畫及展 示設計等 (頑石創意,2006) 。堅持品質與創意的發揮。近年來新聞局獎 勵數位出版時,屢屢可見頑石獲獎,由此可見,頑石創意對於數位出版、

激發創意更是有目共睹。

第三節 智慧財產權與版權經濟

在文化創意產業中,從創意內容的生產特質可以看出,對於任何一位藝術創 作者而言,創作的行為大抵是絕對的;因此創作的藝術品通常透過「產業」的機 制及運作,來形成市場的價值,也就是所謂的產值與經濟價值(王嘉驥,2004)

(21)

也因此介於創作者與產業間的橋樑----經紀人、文化創意延伸進入產業的方式 ----授權以及產業本身的運作機制等,都關係文化創作是否能夠具有市場價值的 因素。本節分為兩部分就「智慧財產權」與「作家經紀人」作一詳加探討。

壹、智慧財產權的緣由與相關概念

著作權亦稱版權(copyright),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其內容包括人身權(亦稱精神權利權)和財產權(亦稱經 濟權利)

人身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表權

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作者意願於何時、何地、何種形 式(圖表形式、刊物連載形式、錄音錄像製品形式、電子出版物形 式或廣播形式等等),公之於眾,這些都屬於發表權。

(二)署名權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 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包括使用權和獲得報 酬權。

(三)修改權

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障作品完整權

即保障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22)

而財產權主要是指通過行使或授權他人行使下列權利獲得經濟利益。可分為 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公開表演權,播放權、攝製權、改編權、翻 譯權、彙編權。

貳、版權經濟緣由與相關概念

版權,即是「著作權」是產權的一種,它沒有一個具體的形式,是知識產權。

它就像其他財產一樣,可以買、賣、分割和轉讓。出版產業是典型的版權產業。

所謂的版權產業是指生產經營有版權屬性的作品並依靠版權法及相關法律保護 而生存發展的產業(胡知武,2002)。創作者可經由版權貿易、交易將版權轉讓 給出版社,或將作品改編成電影、歌曲、漫畫、加值產品等。例如膾炙人口的《達 文西密碼》、金庸武俠小說等改編成電影、幾米的繪本改編成電影、舞台劇以及 衍伸商品。

據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孫遠釗教授(2005)指出,著作權法的根本精神 與價值和其他的智慧財產權益的保護一樣,是在尋求平衡個人的私利與社會的公 益。它最重要的要求是,當他人想要使用著作者的創作前,除了極少數的例外,

都必須要經過著作者的同意。目前相關著作權多涉及人身權與財產權,而出版需 藉由文化創意產業擴大與延伸,版權談判與交易是其中之重要關鍵。東吳大學社 會系助理教授劉維公(2003)即指出著作權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條件之一,有 了著作權的概念之後,當創意產出時除了可以由創作人自行利用之外,還可以將 其創作讓與他人,或是以授權的方式由他人利用。

這種文化創意產出的授權是指著作權的許可使用,又稱為「授權使用」,是 指著作權人以某種條件許可或授權他人行使其著作權的部分或是全部。由於授權

(23)

指的是將著作權此一無形的財產,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將權利讓與有使用著作 權能力的人或機構。因此,擁有著作權的人不但可收取使用著作權費用,且只是 以訂定契約的方式將著作權許可某人或某機構一段時間,所以著作權還是屬於著 作權人所有(萬麗慧,2001)

出版業是所有版權貿易的核心基礎,但卻面臨盜版的威脅。漫畫家敖幼祥指 出,面對違法授權、盜印,作者必須要捍衛自己的權利。他表示,漫畫這條路,

需要投注心思,長期經營,最好是有高素質的經紀人來協助處理創作者的權利問 題(陳希林,2005)。而台灣出版業若要藉由文化創意產業擴大與發展,前提是 要積極掌握時機,這也凸顯了出版產業需要專業作家經紀人制度以發揮維繫與穩 定生產的作用。

參、作家經紀制度

Caves(仲曉玲、徐子超譯,2003)指出在不同的領域中,經紀人的型態也 是大為不同的,但通常都具有對創作者的作品篩選的守門功能、媒介與分配創意 資源進入產業運作、甚至負起照顧創作者或表演者的生活;而良好的經紀制度至 少可以有二個最主要的功能:(一)專業分工:讓有能力創作及表演的人專心創 作及表演,讓有能力行銷及經營的人專心行銷及經營。 (二)擴大市場:不管 是從生產或是消費的立場來看,文化創意產業如果要產生產值,必然要持續挖掘 人才、培植新血、然後開拓市場、尋找商機,使之生機盎然、生生不息

(Smith,1996)

從出版經紀制度史來看,在英美出版世界裡,作家經紀人是生產機制中不 可或缺的角色,如今美國九成的一般圖書,英國每年五萬本新書都透過作家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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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仲介,經紀人已成為英美作家進入出版體系的第一道關卡,出版生產機制的第 一道守門(作家經紀人協會,2006) 。英美作家經紀人扮演多元的角色與功能,

對作家而言,經紀人是推銷員、權利擁護者、編輯、會計師、私人祕書、事業經 理人、朋友及心理醫師;對出版商而言,經紀人是免費審稿人、稿源提供者及書 探;對整個出版生產機制而言,經紀人扮演守門人、中間人、緩衝器及代罪羔羊,

對整個機制發揮維繫與穩定作用。然而,作家經紀人功能的過度膨脹,也對英美 出版業帶來衝擊,其造成圖書生產的異化,並助長了文學的商品化(陳明莉,

2000)

由此看來,經紀公司已成功的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然而,若從出版生產 機制的運作來看,出版業在最終進入消費領域之前,要經過信息的收集整理、選 題的策劃、原材料(紙、墨)的採購、編輯、出版、印刷、發行等一系列增值活 動(如圖 2-3-1)

出版業基礎設施 人力資源管理 財務管理、行政管理 電子商務、信息系統開發

物資採購

利潤

圖書市場調 查、信息收 集整理

圖書編輯、裝 訂設計

圖書 印刷

圖書宣傳、圖 書發行

圖書儲運 銷售

圖書售後 服務

圖 2-3-1 出版產業價值鏈(姚德海,2002)

台灣近幾年也出現了類似英美作家經紀公司的機構,其中又以知名作家張 曼娟領軍之「紫石作坊」堪為代表(陳明莉,2000),發掘新興作家,提供資金、

平台讓創作者大展長才與理想,再針對作家的不同屬性,由作家經紀人與各大出 版社洽談版權、發行與出版等細節。除此之外,台灣的幾米能風靡海外讀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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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銷售至世界各地,出身中文系,曾任行銷與網站企劃,擔任幾米經紀人的李雨 珊亦功不可沒。成功將幾米繪本創作,進行版權談判、處理授權、開發,與各類 型產品進行異業結盟,即是台灣作家經紀人之成功代表。

第四節 藍海策略與策略聯盟的擴大與整合

本節首先闡述藍海策略的來源與概念,藉由藍海策略以「創新」為核心,台 灣出版界需在此關鍵時機,避開以薄利低價競爭為中心的「紅海」,覓得出版業 的新商機與策略。而文化創意產業對於出版業即是尋求「差異化」、增加出版競 爭力的「藍海」。然而,出版結合文化創意產業需經過智慧財產權合法授與版權、

數位出版機制,並與各產業做策略聯盟配合與執行。本節也會闡述策略聯盟之概 念與源由,並輔以相關案例作詳加介紹,將本研究聚焦至出版界如何透過文化創 意產業來擴大發展。

壹、藍海策略之概念

藍海策略(blue ocean strategy;BOS),是歐洲商業管理學院(INSEAD)

波士頓顧問集團韓德森策略與國際管理講座教授金偉燦(W Chan Kim)與歐洲商 業管理學院策略與管理教授莫伯尼(Mauborgne)提出的一套方法論,破除競爭 為中心的策略思考邏輯,以價值創新為中心思想,透過六大原則與四大行動架 構,使用策略行動(strategy move)為分析單位,建立藍海策略草圖(strategy canvas)的價值曲線,尋求企業與顧客的價值同時躍進。也即是打破價值與成本 抵換的規則,同時實現差異化與低成本,開創無人競爭的市場疆界,並且以許多

(26)

成功案例驗證其架構,是有別於傳統血腥廝殺的紅海策略(red ocean strategy;

ROS),如(表 2-4-1)所示。

表 2-4-1 紅海與藍海策略的對比(Kim & Mauborgne,2005)

紅海策略 藍海策略

在現有市場空間競爭 創造沒有競爭的市場空間

打敗競爭 把競爭變的毫無意義

利用現有需求 創造和掌握新的需求

採取價值與成本抵換 打破價值—成本抵換 整個公司的活動系統、配合它對差異化或

低成本選擇的策略

整個公司的活動系統,配合同時追求差異 化和低成本

由藍海策略發展的四項行動架構(four actions framework),是為了破除 差異化與低成本的抵換關係,創造新的價值曲線,產業的策略邏輯與經營模式必 須接受四個關鍵問題的挑戰:

(一) 產業內習以為常的因素,有哪些應予消除(eliminate)?

(二) 哪些因素應減少(reduce)到遠低於產業標準?

(三) 哪些因素應提升(raise)到遠超過產業標準?

(四) 哪些未提供的因素,應該被創造(create)出來?

從藍海策略對照於台灣出版業,可列出下列架構表(表 2-4-2)。從台灣出 版業面臨之問題點著手,可探究出出版業需消除、減少、提升的因素,而創造此 欄第 5 項,則是「文化創意產業」,藉由文化創意產業來創造出台灣出版業的新 價值。

(27)

表 2-4-2 台灣出版業的四項行動架構

消除(eliminate) 減少(reduce)

1. 高庫存量

2. 高成本(印刷、編輯、發行)

3. 中盤商阻礙通路 4. 傳統出版型態

1. 同性質書種的一再增加 2. 本地競爭者

3. 紙張、印刷成本的調漲 4. 三個月期限退書期

提升(raise) 創造(create)

1. 閱讀群眾

2. 購書率與購書金額 3. 出版品的質與量 4. 數位出版的閱讀模式 5. 智慧財產權合法授與 6. 明星作家的培訓與推廣 7. 作家經紀人制度 8. 海外版權 9. 國際行銷

1. 出版新價值

2. 結合數位、管理運作的出版人才 3. 網路 Blog 文化

4. 開發新通路 5. 文化創意產業 6. 異業結盟 7. 國際出版集團 8. 華文出版市場領導者

此外,執行藍海策略需符合三項準則:塑造獨特價值曲線;創造有效新需求、

增加消費者的好處與生產者的利潤;建立有效的進入障礙。

第一個藍海檢測準則為,是否創造新的需求。

第二個藍海檢測準則是,新需求能否持久,端視創造的消費者剩餘多寡,也就 是說是,消費者感受到的好處要遠大於舊有的商品、服務或商業模式。

第三個藍海檢測準則是,要讓「別人看得到,卻不容易進來」,企業要有辦法把 潛在競爭者擋在外面。

三項準則對應於台灣出版業,前提是否可在傳統閱讀族群外,另開發新讀者 與市場,並成功發展之商業獲利模式,同時亦避免同業競爭者模仿。至於藍海策 略所強調的「創新」,則會在第四、五章就深度訪談資料詳加分析與探究。

(28)

貳、策略聯盟之概念

策略管理已成為企業經營的關鍵課題,企業一方面需面對快速變遷的環境,

將有限資源做妥善的分配,本研究的目的就出版業如何藉由文化創意產業趨勢潮 流,從出版(內容)涵蓋延伸至各大產業,做異業聯盟,共同創造最大利潤與產 值,並從中研究其中產業鏈之關連與經營策略。

而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s)則為產業競爭者間非市場導向之公司交 易,亦即聯結各公司活動的一種正式、長期但非合併之合作關係。具體而言,策 略聯盟包括聯合生產(Co-Production Agreement)、產能互換(Capacity Swap)、

聯合行銷(Joint Marketing Agreement)、技術互換(Exchange of Technology) 、 合資以及間接(證券)投資均屬之(吳青松,2002)

而上述所介紹的藍海策略其實也屬於策略聯盟的一環。雖然藍海策略看似著 重在創造全新的市場,但其實講的不只是創造市場這麼簡單,而是一整套的策略 問題。當談及策略的時候,實際上講的是三件事: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利潤主張(Profit Proposition)和人員主張(People

Proposition)。價值主張談的是產品的價格/效益比;利潤主張談的是成本/價 格比;而人員主張則有關內部的夥伴關係、員工管理、人性管理等。簡單地說,

價值主張是企業最核心的決策(Decision),利潤主張是有關的行動方針,而人 員主張則是如何有效運用人力,把策略貫徹到執行面。這三項主張必須達到系統 配適(System Alignment),企業必須兼顧客戶、公司和人員,才能達成創造「藍 海」的目標(李瑋,2005)

文化創意產業之構想核心也是經由策略聯盟概念將產業擴大化,而其中又以 文字書寫做為載體的出版業最有發展可為的空間,文字可轉換為童書、繪本,創

(29)

造周邊延伸商品;改編成電影、電視等戲劇,藉由聲音、影像等豐富的感官語言 擴散其影響力,吸引更多閱聽眾與讀者觀賞與購買;此外,蓬勃的資訊產業與軟 硬體設施,對於出版結合的文化創意產業都是一大助益,未來數位出版技術更臻 成熟之際,可開發延伸載體更為多元,出版不僅僅侷限於過去文字發行、印刷,

更可拓展至各種相關產業,然在此藍圖勾勒下,需嚴密配合「智慧財產權』機制,

才能將產業擴大化、文化強勢化,達到「文化」與「商業」結合的終極價值。

圖 2-4-1 出版結合文化創意延伸圖

從圖 2-4-1 中可得知出版藉由文化創意產業可創造出更多附加價值,如在 資訊

產業

表演 藝術

電玩

廣播

時尚 設計

觀光

音樂 電視

電影

視覺 藝術

出版

(30)

著作權合法授權下,並藉由作家經紀制度合理分權、行銷與推廣,擴大原有出版 產值以及相關產業之競爭優勢。

參、出版產業的策略聯盟

以下藉由圖 2-4-1 所示,出版結合文化創意產業延伸圖,舉例分析說明。

一、出版 VS. 電影

出版結合電影之模式堪稱最有效與成功的模式,其中又以好萊塢電影為 代表。由於電影經過快速發展與擴大,已成為鉅型文化工業的一環,大成本、

大製作、全球化發行與映演,都是出版品最好的行銷管道。台灣出身之國際 導演李安新作【Brokeback Mountain】(斷臂山),電影據美國作家 Annie Proulx(安妮·普露)的短篇小說改編,背景是美國懷俄明州。講述了兩個美 國牛仔相愛,卻迫於社會壓力無法結合,他們從年輕演到中年,彼此的感情 牽扯長達 20 多年。原故事僅佔原著中十餘頁之篇幅,但透過電影深刻情感刻 畫,並重構歷史磅礡畫面。小成本製作的電影【斷臂山】在世界影展屢屢獲 獎,更造成原著小說熱賣。除了國外知名小說、漫畫翻拍成電影之外,事實 上,台灣電影早期也曾將黃春明的小說《兒子的大玩偶》《小琪的那頂帽子》

《蘋果的滋味》改編為電影三部曲【兒子的大玩偶】,堪為台灣電影新浪潮的 始祖,也造成原著小說大賣,而文學大師張愛玲、鐘肇政、蕭麗紅、王禛和 的小說也是許多電影人選材的最佳來源。

(31)

二、出版 VS. 電視劇

出版結合電視劇乃為最通俗之發展模式,如上節所敘述之瓊瑤、金庸之 小說翻拍外,近年來也積極取材日本動漫畫、成為培塑台灣偶像的另一條管 道。而近年來,公視又成功開闢了「文學戲劇」,將具有歷史時代意義的經典 文學作品翻拍成電視劇,如:【人間四月天】【她從海上來】【橘子紅了】 除了造成原著小說再熱賣外,由此延伸的劇本、寫真書也造成狂銷。由此可 見,藉由電視強力推廣與行銷,無異為出版品最佳的廣告宣傳,而從影視作 品亦可延伸至影像書籍、寫真集、劇本等各種出版方式,擴展原有出版品構 想,豐厚出版產值的競爭優勢。

三、出版 VS. 電玩

出版結合電玩產業在日、韓兩國早已蓬勃發展,其所根基乃是成熟的 動漫畫產業。以漫畫構想、故事內容為核心,拓展至可模擬、互動的休閒娛 樂科技。出版業除可成功販售版權外,又可發展其周邊商品的授權。而近年 來好萊塢電影也看重電玩產業這個市場,電影取材時參考熱門遊戲的支持度 與影響力。如:漫畫《超人》《蜘蛛人》,隨著翻拍電影上映時,周邊商品 與電玩也隨之販售,而金庸的武俠小說也是亞洲電玩取材時最佳來源管道,

如:電玩產品「金庸群俠傳」。雖然說台灣目前電玩產業仍以日、韓產品為 大宗,但台灣所具有的高科技產業優勢,若能從國際觀視野的角度切入,與 出版業進行策略聯盟、培育動漫畫產製的創作人才,將軟勢力(創意)與硬 勢力(科技)做結合,必能開拓無限商機。

四、出版 VS. 資訊產業

台灣為世界資訊產業生產大國,以高科技產業為後盾,將是出版界的另 一發展模式。數位出版所著眼的雖是未來潮流,但面對傳統平面、影視媒體

(32)

的蠶食鯨吞、相互競爭,以及 Blog 的興起,象徵個人媒體時代的來臨。出 版業若想永續經營、維持競爭優勢,就需朝向數位化發展,將文字載體擴大 化,與網路、手機、電視、購物等新新媒體結盟,作為產業供應鏈的最大內 容提供者。

五、出版 VS. 時尚設計

時尚設計可謂為資本主義奢華經濟下的另一種藝術呈現模式,當世界經 濟趨向全球化發展,貧者越貧,富者越富。服飾、配件也成為菁英階級另一 種身體語言符號的表徵。而時尚設計所取材的創意元素,多來自於各類型雜 誌、社會文化現象潮流。當世界時尚潮流朝向「中國風」同時,出版所能扮 演的角色也更多元化,是宣傳者、構想者、亦是時尚產業的領導者。

六、出版 VS. 視覺藝術

視覺藝術涵蓋面甚廣,除了上述已說明的電影、電視。事實上,生活中 可見、涉及視覺感官均屬於此範疇,若將其感官提升至鑑賞美學的藝術而 論,視覺藝術產業則包含「藝術品的經營和管理」,像是其核心產業「畫廊 產業」、擴及周邊及相關產業,如「拍賣」「文物市場」(石隆盛,2004) 而出版對於視覺藝術除可提供畫廊、博物館文字照片的簡介說明,並可與知 名藝術家、策展家合作印製相關書籍。亦可將透過畫廊、博物館藝術品的版 權讓度,將藝術作品以出版風貌多元呈現,締造藝術產業與出版產業的雙贏。

七、出版 VS. 表演藝術

一般大眾對於表演藝術的既定印象仍是以舞台戲劇為主,而舞台戲劇其 中又包含了傳統歌仔戲、舞蹈、音樂劇…等等,是另一種型式的文化精神展 演,國際知名的「雲門舞集」即一例,以前衛、現代感的舞蹈訴說中國傳統

(33)

戲曲、故事,融合在地民土風情行銷全世界。然而此類型表演藝術成功,在 於「創意」元素如何發揮與執行(梁志民,2004)。也因而決勝關鍵取決於 劇本、舞台表演的創意呈現。像是許多世界知名舞台劇大多改編知名小說,

如莎士比亞的著名的四大悲劇【馬克白】【哈姆雷特】【李爾王】【羅密歐 與朱麗葉】,至今仍是膾炙人口的舞台戲劇。而台灣出版結合表演藝術其開 創空間性更為寬廣,如改編幾米繪本的舞台劇【地下鐵】【向左走向又走】,

除了成功販售版權外,拍攝藝人排演、舞台攝影照片也成為寫真書,與原著、

舞台劇相呼應。

八、出版 VS. 廣播

早期在電子媒體尚未如此普遍時,廣播劇曾為廣大閱聽眾尋求娛樂與慰 藉的重要管道。1960 年至 1980 年間是廣播劇的黃金時期(陳韻文,1999)。

到今天僅有老電台零星播出的現象卻是不爭的事實。廣播的收聽人口雖一再 遞減,但廣播的立即性與機動性卻是其一大優勢。而出版結合廣播僅僅局限 於過去傳統廣播劇,出版社可與廣播公司異業結盟,改編小說、童書繪本故 事,集結成有聲書出版發行。或是可將廣播節目內容收集彙整,整理成文字 稿出版發行,如著名天文學家孫維新教授的《談天》、美學大師蔣勳的《天 地有大美》皆是出版社編輯從收聽廣播汲取靈感。而未來廣播數位化後,所 能提供功能更勝以往,結合網路廣播、文字,在數位匯流時代發揮平面與有 聲媒體無遠弗屆的媒體影響力。

九、出版 VS. 音樂

出版結合音樂即是我們所認知的「有聲書」,事實上這也是國內外多家 出版社投注「數位出版」的第一步驟,將出版品以多媒體方式呈現,如將傳 統小說戲劇化,如:蔡康永的《頑童三部曲》、侯文詠的《在生命轉彎的地

數據

表 2-1-5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 SWOT 分析(動腦雜誌,2003)  優勢(Strength)  劣勢(Weakness)  1.  華文世界的最大出口。  2.  以科技島聞名,可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為 借鏡。  3
表 2-4-1 紅海與藍海策略的對比(Kim & Mauborgne,2005)
表 2-4-2 台灣出版業的四項行動架構  消除(eliminate)  減少(reduce)  1. 高庫存量  2. 高成本(印刷、編輯、發行)  3. 中盤商阻礙通路  4
表 2-5-1 近年來日本漫畫改編的電視劇作品  【流星花園】  改編自漫畫《流星花園》  【薔薇之戀】  改編自漫畫《薔薇之戀》 【貧窮貴公子】  改編自漫畫《貧窮貴公子》 【麻辣鮮師】   改編自漫畫《麻辣教室 GTO》  【愛情白皮書】  改編自漫畫《愛情白皮書》 【花樣少年少女】  改編自漫畫《花樣少年少女》  【來我家吧】  改編自漫畫《來我家吧》  【橘子醬男孩】  改編自漫畫《橘子醬男孩》 【東方茱麗葉】  改編自漫畫《東方茱麗葉》 【偵探物語】  改編自漫畫《偵探物語》  【美味關係】  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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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矽谷學院 工業技術研究院 資訊工業策進會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科技教育 設計 模型 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