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兒童課後照顧班 儲備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及臺中市「國民小學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二、名額及聘期:
(一)名額:預計開設 1 班,1 名教師(中年級,約一週上班 1-2 個半天),同時備取若干 名。按實際需求依名次增額錄取,甄選結果若未達錄取標準得從缺。
(二)聘(候)用期間
1.107 年 2 月 21 日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不含寒暑假。若學年中因參與人數減少 致減班,即終止聘用,不得異議;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 配合本校各項活動;如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 得離職。
2.儲備教師若干名經公告後列冊候用,依開學後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人數狀況,若 有新增班級則通知應聘。
3.服務成績優良者,經學校審核通過後,得依服務成績順序免甄選續聘一學年,並 以免甄選二次為限。
三、薪資待遇及服務時間:
(一)薪資計算方式:依實際授課鐘點計算;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 法計薪,以實際授課節數核薪。
(二)服務項目與時間:
1.課後班到校時間:每天上課前 10 分鐘到校,準備課程。
2.課後班離校時間:班上所有學生由家長接回並將教室整理乾淨,門窗關妥後,始 可離校。
3.課程規劃:藝能科目、家庭作業指導、團康與體能活動。
四、公告方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最新公告消息 http://www.tc.edu.tw/暨本校網站最新消 息公告。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最新公告消息或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報 名表內容不得任意變更) 。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107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至 2 月 8 日(星期四) 以親送或郵寄資料(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達「43447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中央路三段 206 號」龍海國小教務處收。封面請註明:106 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 教師。
七、報名資格條件:
(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好。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 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六)具備大專以上程度或具有特殊專業才能之社會人士。
八、報名應備資料: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一)報名表乙份。
(二)報名表內相關影本(正本如需要檢驗會再以電話通知)。
(三)簡要自傳乙份。
(四)課後照顧班週課程編排表(格式及課程內容請自行設計)。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六)相關佐證資料。
九、甄選日期地點:日期:107 年 2 月 9 日(五)。
十、甄選方式:書面審核資料,必要時通知到校進行面試。(含資格、學歷、任教經歷、特殊 表現、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將依資格、學經歷及面談 結果優先順位列冊候用。)
十一、錄取方式及時間:錄取名單於 2 月 9 日(星期五)17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上。
十二、連絡電話:04-26393334 轉 701。曾瓊慧主任
十三、報到時間:錄取人員錄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之時間攜帶學、經歷及各相關證件正本至 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以完成應聘手續。未依規定期限報到 者,視同棄權,遺缺依候用人員順序遞補,逾期視同放棄。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並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十五、本辦法經鈞長核可後實施。
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兒童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 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兒童課後照顧班教師 編號: (學校填寫)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婚姻 □已婚
□未婚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貼相片處 現職服務
單 位 身份證字號
通 訊 處
通訊地址:
EMAIL:
電 話 電話:
行動:
最高學歷
學校名稱 系科﹝組別﹞ 畢業年月
證書字號
教師登記 國小 證書 其他 字號
經 歷
任職機關 職稱 任職日期 離職日期
報考資格類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好。
□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關單位自 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具備大專以上程度或具有特殊專業才能之社會人士。
繳驗証件 及繳交影本
□ 國民身分証影本 □符合 □不符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符合 □不符
□ 報考資格證件影本 □符合 □不符 相關證件及切結和同意書 □有 □沒有 相關佐證資料 □有 □沒有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一
簡 要 自 傳:
【附件二】
身分證 影本
正面黏貼處 背面黏貼處
106 學年度 中 年級 課後照顧班課表
任課老師:
星期
時間
節
次 一 二 三 四 五
12:40
| 13:10
1 午休 午休
13:20
| 14:00
2
作業指導 作業指導
14:00
| 15:00
3 15:00
| 16:00
4
藝能課 ( )
藝能課 ( )
備註
*主要以作業指導為主,藝能課請以老師專長規劃藝能課授課方向或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