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王歷屆試題 (100 稅務、關務人員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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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ublic.com.tw100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稅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四等稅務人員考試 類(科)別:財稅行政
科 目:民法概要 裕樹老師 解析
甲、 申論題部分:
一、無權處分行為之法律效力如何?試說明之。
【擬答】:
無權處分:係指無權利人,以自己名義,就權利標的物所為的處分行為。本條所謂處分,
係指處分行為而言,包括物權行為及準物權行為,但不包括負擔行為。
效力:民法第118條就無權處分行為之效力,設有特別規定,如下所示:
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民法第118條第一項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 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承認為使他人法律行為發生確定之效力,係屬 補助行為之一種,並非法律行為的一部分,而係法律行為發生效力之要件。
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民法第118條第二項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 物為處分後,因繼承或其他原因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但原權利人或第三人 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響。
權利人繼承無權利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118條第二項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 後,權利人繼承無權利人者,其處分是否有效,雖無明文規定,然在繼承人就被繼承人 之債務負無限責任,宜解釋得類推適用,而為有效。(29上1405判例)
數處分抵觸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力:民法第118條第三項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 所為數處分相抵觸時,如於處分後取得權利者,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故最初之處分 行為之相對人,得主張其後之處分,係屬無效。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婚後不久,乙即離家出走與丙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A。甲知悉後,與乙離 婚。乙於離婚後,即與丙結婚,但婚後不久,又離家出走,與丁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B。
試問丙與A、B間有何種親屬關係?
【擬答】:
丙與A之關係:
民法第1063條第一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 生子女。」依題意,甲男乙女為夫妻,婚後不久離家出走與丙男同居,一年後生下一子 A,故A推定為甲的婚生子女。
民法第968條規定,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故A 與乙之關係,係屬直系血親一親等。
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同 法第970條規定,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下: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 等。故乙丙結婚,A與丙之關係,為血親之配偶,係屬直系姻親一親等關係。
丙與B之關係:民法第1063條第一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 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依題意,丙男乙女為夫妻,婚後不久離家出走與丁男同居,一年後 生下一子B,故B推定為丙的婚生子女。
乙、測驗題部分
下列何種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具體輕過失責任
抽象輕過失責任 出賣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甲與乙約定,若甲在一天內能跑完臺灣全島一圈,乙願意給付五十萬元。甲與乙的契 約效力如何?
有效 無效 效力未定 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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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ublic.com.tw 下列何者為要物行為?
買賣契約 借貸契約 贈與契約 保證契約
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他方允為保管之契約,為下列何種契約?
居間 租賃 行紀 寄託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物權謂之:
不動產役權 地上權 典權 農育權
債務人欲消滅動產交付之債務,依債之本旨提出給付,但債權人卻拒絕受領,請問此 時可以用何種方法來達到目的?
解除 免除 撤銷 提存
甲出賣於乙之犬隻於交付前,因甲不注意而走失。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甲得以其他犬隻取代原給付,乙不得拒絕
原契約失去效力,雙方都不必負任何責任
乙得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乙不得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損害賠償
甲以其對乙之債權供丙設定權利質權後,甲死亡,乙為甲之唯一繼承人。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甲、乙間之債權債務關係當然消滅
甲、乙間之債權債務關係仍繼續存在
丙之權利質權消滅,但甲原對丙所負債務仍由乙繼承
甲生前得任意免除對乙之債權,不須丙之同意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為:
婚前財產 婚後財產 夫妻共有財產 聯合財產
下列何種情形,可構成法律行為撤銷的理由?
違反禁婚親的規定結婚
訂立約定為奴隸的契約
訂立毒品買賣契約
趁他人急迫輕率而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其法人資格之取得,我國係採:
特許主義 許可主義 準則主義 放任主義
下列何種情形,乙不得對甲主張慰撫金?
甲不小心將乙心愛收藏的畫毀壞
甲在房屋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偷窺乙房客
甲駕車撞傷乙
甲綁架乙未成年的子女丙
夫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關係消滅前至少幾年內,就婚後 財產所為之處分,仍應追加計算而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
十年 五年 二年 一年
直系血親卑親屬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其應 繼分,稱為:
限定繼承 代位繼承 再轉繼承 概括繼承
甲將其財產中之新臺幣一百萬元遺贈予乙,然而,乙已先甲而死。試問:甲死亡後,
此一百萬元應如何處理?
由甲之繼承人取得 由乙之繼承人取得
歸屬國庫 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下列用益物權,何者具有從屬性及不可分性?
地上權 農育權 不動產役權 典權
不動產物權之移轉或設定,應以書面為之,依實務見解,係指下列何者行為?
債權行為 物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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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ublic.com.tw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 準物權行為
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之土地,於辦理繼承登記前,就該土地可為下列何種行為?
設定地上權 移轉所有權 設定抵押權 訂立買賣契約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依善意取得之規定而發生?
抵押權 動產質權 留置權 權利抵押權
甲向車行購買自行車一部,於騎行中發現有煞車失靈。試問甲得主張下列何權利?
請求賠償相當自行車價格十倍之金額
請求減價或解除契約
僅得請求更換另一部自行車
僅得請求減價
下列關於我國民法上消滅時效的規定,何者錯誤?
只適用於請求權,而不適用於形成權
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當事人得以法律行為延長或縮短時效之期間
消滅時效因請求而中斷
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抵押權人於實行抵押權 時,在必要之情形,有何權利可主張?
將建築物單獨拍賣
除去建築物後拍賣
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
除去抵押權後拍賣
某甲家住澎湖,某日失蹤,多年後經法院宣告甲死亡。不料甲竟於死亡宣告後之某日 在臺北向乙購屋,問甲乙間之房屋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不成立 無效 有效但得撤銷 完全有效
下列何者為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
因繼承取得的土地
婚前所有的股票於婚後所生的股息
結婚時獲贈的房子
因車禍所取得的慰撫金
兄死亡後,弟與兄嫂結婚,其婚姻為:
無效 得撤銷 有效 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