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109 學年度體育班第二次新生暨轉學生入學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一)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 二) 桃園市 109 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項目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三)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2 月24日桃教體字第1090015340 號函辦理。
二、 班別:體育班。
三、 錄取名額:七年級正取6 名,籃球 2 名(限男生)、游泳 2 名、角力 2 名,八年級籃球 2 名(限男生)、八年級游泳 2 名、八年級角 5 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畢 ( 肄 ) 業生及七年級在學學生,凡具籃球、游泳、角力等 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
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五、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 年 5 月12日 ( 星期二 ) 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3時至 16 時。
六、 報名地點:楊明國中學務處(地址:楊梅區新農街337 號,電話: 4781525 分機 302 , 承辦人:郭秀俐教師),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y://163.30.189.1 下載或至本校 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七、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填寫報名表(需 蓋家長印章)。
( 一)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
( 二)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 三) 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參考用),鄉 ( 鎮 ) 、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無則免。
( 四)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 五) 繳交本人最近 3 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 2 張。
( 六) 貼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1 個,並填妥姓名、住址、郵遞區號。
( 七) 切結書。
八、 甄試日期:一般項目:民國109 年 5 月13日(星期三)上午 14:00 時起至15:30時止,就 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
九、 甄試地點:楊明國中樂群樓。
十、 甄試項目:
( 一)基本體能測驗30﹪:
甲、10公尺折返跑:計時,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乙、仰臥起坐:連續 1 分鐘,計次。
丙、立定跳遠重複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二)專長項目測驗:70﹪
游泳:1. 必選項目:50M自由式 2. 專項自選:50M(蝶、仰、蛙)任選一 項 。
十一、 放榜:民國109 年 5 月13日(星期三)下午 9 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 消息區公佈, 請逕至本校網址: htty://163.30.189.1 查詢錄取榜單。(※請各校注意,務 必於甄試當日放榜)。
十二、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民國109 年 5 月15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憑 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三、 報到:錄取者於109 年 5 月18日 ( 星期一 ) 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學務處 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一年級新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 備取依序遞補。
十四、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 定如下:
(一)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二)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十五、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 方得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十六、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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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切結書
本人 向 【 楊明國中 】 報到,報到後不再 報考桃園市其他學校體育班,若有違背,願意被撤銷其他 學校體育班錄取資格。特此切結
此致
【
楊明國中 】
立切結書人:
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章:
聯絡電話:(日)
(手機)
中華民國 年 月
附件 4
桃園市立楊明國中 109 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班新生暨轉學生報名表
報名年級 : □ 新生□轉學生 就讀國小(中): 班級:
報考項目:
編號:
姓名 性
別
聯絡電話 通訊住址
說明: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5 月12日 ( 星期二 ) 。
2. 報名專線: 4781525 –301或 302 (體育組)(傳真) 4881211 3. 甄試日期: 5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14 : 00 起。
4. 施測科目:體適能(仰臥起坐、 10 公尺折返跑、立定跳遠)、專長評量。
5. 甄試試場:楊明國中體育館 ( 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 6. 成績公告: 5 月 13 日公告在本校網站。
家長簽章:
………
桃園市立楊明國中 109 學年度 第二次 體育班新生暨轉學生准考證 編號:
就讀國 ( 中 ) 小
學生姓名 學生相片 施測時間 施測科目
14:00-14:30 基本體能測驗
14:30-15:30 專長項目測驗
說明: 1. 檢定日期: 109 年 5 月 13 日。
2. 本准考證於學生完成報名時當場發給報名學生。
3. 試場安排依准考證上編號排定。
切 結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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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子女 報考楊明國中體育班,所附之報名 資料、證件完全屬實、正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患有不適宜 激烈運動之疾病(如氣喘、心血管疾病、癲癇症等…),如在參 加術科甄選期間造成傷害,本人願自行負責,並放棄向主辦單位 人員追究相關責任。
此 致
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考生姓名:
家長姓名:
中 華 民 國 109年 月 日
健康聲明切結書
敝子弟 參加貴校舉辦之體育班招生入學考試,
確定於 109 年 4 月 30 日(考試當日前 14 日)以後未曾前往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局公告之二級以上流行地區,亦非屬衛生福利部須「居 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之對象,倘有不實,願自負相關法律上責任。
此致
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考生: (簽章)
監護人: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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