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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03 年市長盃民俗體育錦標賽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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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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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 103 年市長盃民俗體育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發展民俗體育運動,藉由比賽活動相互觀摩,提昇本市全民運動風 氣及水準。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柳營區新山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 臺南市體育總會體育志工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3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

六、比賽地點:臺南市體育處新營體育場(體育館及羽球館) 七、民俗體育競賽分組資格:

(一)社會男子組:設籍本市或服務及就學本市高中職以上之選手參加。

(二)社會女子組:設籍本市或服務及就學本市高中職以上之選手參加。

(三)國中男子組: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在籍男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四)國中女子組: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在籍女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五)國小男童組:本市國小在籍男童,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六)國小女童組:本市國小在籍女童,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七) 教師男子組:本市國中小教師。

(八) 教師女子組:本市國中小教師

八、比賽項目:如下(以下場比賽隊伍為準,不滿三隊改為表演賽,選手經報 名後不得無故棄權)。

(一)扯 鈴: 1.個人賽 2.雙人賽 3.團體賽(四人賽)

(國小組分國小女童中年級組、國小女童五年級組及國小 女童六年級組、國小男童中年級組、國小男童五年 級組及國小男童六年級組)

4.團體賽(八人賽)

(每校分男女可各報一隊) 5.扯鈴接力賽

(國小每校限報一隊,女子最少三人上場)

(二)跳 繩:1、競速賽:

(1)個人賽(2)雙人賽

(3)團體賽(男女不限,可混合組隊。)

2、競速賽:

(1)男子團體賽(2)女子團體賽

(三)踢 鍵 子:1.個人表演賽 2.雙人表演賽 3.團體表演賽 4.個人踢多計時賽 5.個人對抗賽 6.雙人對抗賽

(四)國術彈腿:1.個人賽 2.團體賽 3.創意賽

(五)跳 鼓:1.單隊組 2.多隊組 九、比賽項目報名人數:

(一)扯 鈴:每組每隊參加每一項目,個人賽限參加一人;雙人賽限參 加二人,得報名三人;團體四人賽限參加四人,得報名五 人;團體八人賽限參加八人,得報名十人。每人以參加二 項為限(不包含八人團體及扯鈴接力賽)。

扯鈴接力賽每隊參賽選手人數,男、女共15 人,包含正

(2)

選選手10 人及候補選手 5 人,正式下場比賽人數 10 人、

女子選手至少3 人。

(二)跳 繩:1、花式跳繩:各組各隊參加每一項目限報一隊參加(隊 數不足三隊時於領隊會議時可增報一隊)。個人賽限參加 1 人;雙人賽限參加 2 人,得報名 3 人;團體賽限參加 10 人,得報名12 人,可以男女混合。每人以參加 2 項為限。

2、競速賽:每校可派 8 人,得報名 10 人參加。2 人甩大 繩,同一時間至少需有四人(含)以上在大繩內作跳躍動 作。

(三)踢 毽 子:每組每隊參加每一項目,個人賽(含對抗賽)限參加一人;

雙人賽(含對抗賽)限參加二人,得報名三人;團體賽限 參加六人,得報名八人。每人以參加二項為限。

(四)國術彈腿:1.個人組:每單位每組可參加男女各 10 人

2.團體組:每單位每組可參加二隊,每隊 4 – 6 人,不分 3.創意組:每單位每組可參加二隊,每隊 4 – 10 人,不分性別。

性別。

(五)跳 鼓:單隊:10 人以下(包括 10 人)多隊:16 人以上(包括 16 人)參賽時間:6-8 分計時方式:鼓聲響時開始計時,最後鼓

聲停止為結束。每不足一分鐘或超過一分鐘,扣總成績一分,

以此累計扣分。

十、比賽制度:各項比賽秩序,依比賽規則辦理,需事先抽籤者於領隊會議抽 籤排定。

十一、比賽規則:

(一)扯鈴

1、依照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 100 年審定公佈之比賽規則(扯鈴 部分得使用安全鈴)

2、配合辦理扯鈴 4 人團體賽,個人賽及雙人賽時間略為調整如下

比賽組別 個人賽 雙人賽

比賽時間 2 分 30 秒- 3 分鐘 3 分 30 秒 - 4 分鐘

比賽組別 四人團體賽 八人團體賽

比賽時間 4 分 30 秒 - 5 分鐘 5 分 30 秒 - 6 分鐘

3、團體賽男女混合組隊,得報名男生組。

4、扯鈴接力賽規賽

(1)起點和終點相距 15 公尺。

(2)選手由起點運鈴至終點處後,以上拋鈴跳一方式成功五次後,拋 鈴回起點傳給下一位選手,重復該動作。

(3)最後一棒上拋鈴跳一方式成功五次後,運鈴回地點,完成比賽。

(4)接鈴選手跨越起點線接鈴,得回到起點處開始運鈴。未依規定回 起點運鈴者加罰15 秒。

(5)以計時方式進行比賽。

(二)跳繩

(3)

依照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 100 年審定公佈之比賽規則 1、比賽時間:(逾時或不足總分結算後扣 2 分)

(1)花式跳繩

a、個人賽:1 分 30 秒至 2 分鐘。

b、雙人賽: 2 分鐘至 2 分 30 秒。

c、團體賽:7 分至 8 分鐘。

(2)競速賽

採1 分鐘限時累計成功次數之計次賽。

(三)踢毽規則如下

1、個人踢多計時賽

(1)、規則:限定時間 2 分鐘內且以三次機會為限(時間到則終止計 算踢毽次數)。

(2)、場地:範圍不限。

(3)、名次:採計最佳連踢之成績(相同比次佳成績)為優勝。

2、個人對抗賽

(1)、一局 11 分,比兩局,兩局得分相加多者獲勝(若相同加賽一 局)。

(2)、發毽:採大武及小武「勾」。

(3)、回毽:可用大、小武;可調毽,至多三下要過網。

3、雙人對抗賽

(1)、一局 11 分,比兩局,兩局得分相加多者獲勝(若相同加賽一 局)。

(2)、發毽:採大武及小武「勾」。

(3)、回毽:可用大、小武;可調毽,至多四下要過網且個人不可連 續踢毽。

(四)國術彈腿:

1、評分標準:

(1)動作招式 40% :手、眼、身、步、法之動作規格及運用方法正 確與否。

(2)勁力.協調 20% :動作中勁力的展現是否完整;手眼身步法之間 的相互配合是否順暢。

(3)精神.節奏 20% :意識是否集中並且具有攻防意識;剛與柔、快 與慢等各種節奏的處理。

(4)武德.服裝 10% :上下場應行抱拳禮;服裝須著比賽用之功夫裝。

(5)其他錯誤 10% :錯誤扣分每出現一次,應累積扣分。

a.遺忘:輕微遺忘扣 2 分,嚴重遺忘扣 4 分

b.失衡:動作搖動、晃動、跳動扣 2 分;跌倒扣 4 分。

c.服裝、服裝開鈕或撕裂、鞋掉落或飾品等影響動作每 次扣2 分。

2、團體組報名後每增減一人,扣總成績 3 分;時間 2 –4 分,每不足 或增加30 秒,扣總成績 3 分。

3、創意組:

(4)

(1)編排內容須以彈腿內容進行演練,可自行創作隊形、對練、配樂、

服裝等,必須以發揮傳統武術精神,表現彈腿力與美為指導原則。

(2)時間 2 – 6 分,每不足或增加 30 秒,扣總成績 3 分。

4、服裝:須穿著比賽用之中式唐裝、燈籠褲、平底練功鞋、繫腰帶;

顏色、樣式可自行發揮該校或該隊之風格特色,不可穿著一般運動 服及運動鞋或其他不合規定之服裝者,違者每一人扣3 分。

5、套路未完成,不予評分。

6、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除取消資格及各 項成績,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狀。

(五) 跳鼓比賽內容(比賽用器材需自備) 1、評分標準

(1)表演內容〈陣勢變化〉:40 分

(2)鑼、鼓、鈸配合〈氣氛掌握〉:20 分

(3)動作熟練與技巧〈動作敏捷、紮實〉:20 分

(4)團隊精神〈默契、服裝整齊、秩序、時間掌握〉:20 分 2、扣分標準:

(1)每不足一分鐘或超過一分鐘,扣總成績 1 分,以此類推。〈由裁 判長扣分〉

(2)人數每不足一人扣總成績 0.5 分〈由裁判長扣分〉

3、其他扣分標準:

(1)飾物掉落:每出現一次扣 1 分〈如:頭帶、腰帶、鞋子、鑼飾物、

鼓飾物等〉

(2)道具落地:每出現一次扣 2 分〈如:頭旗、涼傘、鼓棒、鑼槌〉

(3)隊員跌倒:每出現一次扣 1 分 (4)遺忘動作:每出現一次扣 1 分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 年 10 月 29 日止。

十三、報名附註:

(一)指導教練,每隊(含隊長)十人以下,列一人,十人以上得列二人

(多列由大會依序刪除)。

(二)以學校或機關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或機關)每組最多報名一隊。

(三)新山國小傳真:6234245 電話:6231140、6230152 轉 22 網路電話:176009 轉 22

(四)請依各項目報名表報名,以防組別錯誤,影響競賽成績。

(五)扯鈴比賽報名完成,請把比賽音樂CD(MP3 格式)於 11 月 21 日前 寄至

[email protected] 。當天不受理音樂代播。如無法於期限寄 達者,當天請自行準備播放器自行播放音樂。

十四、報名方式:

扯鈴報名系統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S9B8UnHcMkq73dKvCjtR8F OxZwpRNImonazsEVnARwk/viewform?usp=send_form

跳繩報名系統

(5)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FoW5p5Db26RCj8ya4nibGSI NcSBc_X2VwrZG2dOF3v8/viewform?usp=send_form

跳鼓報名系統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77MDhyNz7ZirWQe60mETG ZJkIEz2q2kW0_Mp3ylhMl0/viewform?usp=send_form

彈腿報名系統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LlOXpYHgGqAaltt-

R95LFJpF7JAkXzaueDZbRMEtsfc/viewform?usp=send_form 踢毽項目請向篤加國小報名:篤加國小傳真:7873128

電話:7872536 轉 12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724 台南市七股區篤加國民小學 教導處收。

十五、領隊會議:103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在新山國小視聽教 室舉行,不另行文通知,請各領隊準時與會。未出席者由大 會代為抽籤,對議決之事項不得異議。

十六、開幕典禮:103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 )上午 10 時在臺南市體育處新 營體育場體育館舉行,請各隊穿著運動服裝;攜帶校旗或隊 旗,於9 時 50 分前到場集合,以備參加開幕。

十七、申訴:

(一)比賽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 同等意義之註明,亦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得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並附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 元正,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查核認為申訴無理時,得 沒收其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

(三)關於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須照前規定,

於該項成績宣佈後三十分鐘內,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四)各種比賽在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及運動員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 判員。

(五)個人比賽之運動員不合資格者,一經証實,即取消比賽資格及個人 所得或應得之分數。

(六)團體賽中有不合資格者,一經証實,即取消該隊在該項比賽中所得 之名次。

(七)運動員無故棄權經查明屬實者,通知其所屬單位議處之。

十八、獎勵:

(一) 各組視報名數錄取第 1 名 1 隊、第 2 名 2 隊、第 3 名 3 隊、優勝若 干隊(各組競賽結束立即統計分數,進行頒獎)。

(二)各組團體賽前三名者頒發獎盃及優勝選手獎狀以資鼓勵,四至六名,

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三)各組比賽前三名之領隊、指導、管理均依照「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九、附則:

(一) 辦理本活動工作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 件作業規定」敘獎。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6)

臺南市103 年市長盃民俗體育錦標賽踢毽報名表 校名(隊名)

競賽項目

踢毽

承辦人 電話 手機

E-mail 組別

地址

團體表演賽

領隊:

指導:

管理:

隊員:○○○、○○○、○○○、○○○、○○○、○○○、

○○○、○○○、

雙人表演賽

領隊:

指導:

管理:

隊員:○○○、○○○、○○○、○○○、

(7)

個人表演賽

領隊:

指導:

管理:

隊員:○○○

雙人對抗賽

領隊:

指導:

管理:

隊員:○○○

個人對抗賽

領隊:

指導:

管理:

隊員:

個 人 踢 多 計 時賽

領隊:

指導:

管理:

隊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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