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簡 章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07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簡 章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07"

Copied!
2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 簡 章

受託單位:松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長安路一段 83 號 5 樓 電話:(04)2315-2500 分機 601、602、6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

13:30~17:30 甄試專案組網站:ttl107.twrecruit.com.tw 客服信箱:twrecruit@summit-edu.com.tw 中華民國 107 年 01 月 12 日公告

(2)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 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項 時間 備註

第 一 試

: 筆 試

報名期間 107 年 02 月 12 日(星期二)10:00 至 02 月 27 日(星期一)24:00

1.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注意繳款期限,

逾期恕不受理。不合報名資格者,請 勿報名;如於第二試時發現,不得進 行第二試;於錄取後發現時,取消資 格。

2.具特殊身分(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

請於 02 月 28 日(含)前以限時掛號郵 寄相關證明文件(郵戳為憑),凡逾 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報考一般 類組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不得享有 加分優待,報名原住民或身心障礙類 組者,則取消應試資格。

繳費期限 107 年 02 月 28 日(星期三)24:00

網路查詢及列印

測驗入場通知書 107年 03 月 13 日(星期二)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

編號,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 寄。

測驗日期 107 年 03 月 17 日(星期六)

設置臺北、臺中、高雄考區,測驗當日 須攜帶雙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 場應試。

試題與參考解答

公告 107 年 03 月 19 日(星期一)12:00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7 年 03 月 19 日(星期一)12:00

至 03 月 20 日(星期二)18:00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

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7 年 04 月 23 日(星期一)09:00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測驗結果,不另 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測驗成績複查申

請 107 年 04 月 23 日(星期一)09:00

至 04 月 24 日(星期二)18:00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登入申請成績複查,

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測驗成績複查結

果查詢 107 年 04 月 27 日(星期五) 複查結果請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並 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第 二 試

: 口 試\ 體 能 測 驗

網路查詢及列印

測驗入場通知書 107年 04 月 30 日(星期一)09:00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 位置及應注意事項,不另行寄發通知 書。

測驗日期 107 年 05 月 05 日(星期六)

設置臺北考區。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 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 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測驗 當日須攜帶雙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 得入場應試。請詳閱測試入場通知書。

甄試結果查詢及

錄取名單公告 107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 名單移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後續 事宜。

口試成績複查申

請 107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至 05 月 15 日(星期二)12: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 以一次為限。

口試成績

複查結果查詢 107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五) 複查結果請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並 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甄試專案組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3)

壹、甄試類別、測驗科目、報考資格、工作內容、錄取名額及分發地點

一、各類別測驗科目、報名資格、證照條件、工作內容(輪班狀況)、錄取名額如下表:

(一)從業職員(第 3 職等人員【一】,正取 67 名、備取 151 名)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

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行銷企劃 (北一區)

9 (18)

總公司流通 事業部 2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行銷管理 30%

專業科目 2:消費者行為 30%

專業科目 3:企業管理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1.研訂年度 TQM 目標銷售計 畫與目標分配。

2.轄區產品銷售市場分析。

3.重大客訴案件處理。

4.年度業務推廣計畫與費用 編列。

5.通路合作推廣案件。

6.各項銷售業績競賽。

7.轄區市場競品商情及客戶 反映週報處理。

臺北營業處 4 新北營業處 3 行銷企劃

(北二區) 2

(4) 桃園營業處 2 行銷企劃

(中區) 1

(3) 臺中營業處 1 行銷企劃

(南一區) 5 (10)

嘉義營業處 2 臺南營業處 3 行銷企劃

(南二區) 1

(3) 高雄營業處 1 行銷企劃

(東區) 1

(3) 花蓮營業處 1 物流管理

(北一區) 1

(3) 新北營業處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物流管理 30%

專業科目 2:運輸與倉儲 管理 30%

專業科目 3:供應鏈策略 管理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1.物流中心設置規劃。

2.運輸業務規劃及管理。

3.倉儲及庫存管理。

4.物流資訊系統操作。

※工作地點位於發貨中心者 需配合單位需求輪班。

物流管理 (北二區)

2

(4) 桃園營業處 2 物流管理

(中區) 1

(3) 臺中營業處 1 物流管理

(南一區) 2 (4)

嘉義營業處 1 臺南營業處 1 物流管理

(南二區) 2

(4) 高雄營業處 2

國際貿易 (北一區)

1 (3)

總公司國際 事業處 1

共同科目: 國文(論文)、

英文 30%

專業科目 1:國際貿易實 務 45%

專業科目 2:越南文 2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配合新南向政策,辦理國際 貿易及進出口等相關務。

(4)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電子商務 (北一區)

2 (4)

總公司流通 事業部 2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行銷管理 45%

專業科目 2:電子商務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1.購物網維護、活動企劃。

2.數位廣告投放、成效追蹤。

3.網路文宣規劃、製作。

4.線上客戶服務、會員管理。

廣告企劃 (北一區)

2 (4)

總公司行銷

2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廣告管理與 行銷策略 30%

專業科目 2:行銷管理個 案分析 30%

專業科目 3:品牌管理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1.市場分析。

2.通路規劃與執行。

3.產品行銷與品牌管理。

4.廣告與媒體規劃與執行。

※需配合活動出勤。

採購行政- 身心障礙

(南一區)

1

(3) 隆田酒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行銷管理 30%

專業科目 2:消費者行為 30%

專業科目 3:政府採購法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辦理文書、出納、財產、採 購等行政事務。

農化-食品 (北一區)

1 (3)

總公司生技 事業部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生物化學(含 微生物學)30%

專業科目 2:食品加工與 營養 30%

專業科目 3:食品化學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註:應考人口試時如 已取得營養師 證照者,得作為 口試分數加分 之依據。

創新原料及衍生性生技產品 (含養生保健食品、生技化粧 保養品、生技清潔用品)開 發。

農化 (北二區)

1

(3) 桃園酒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生物化學(含 微生物學)30%

專業科目 2:普通化學(含 分析、有機化學)30%

專業科目 3:單元操作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1.酒類產品等製造、化驗分 析、品管、評估、開發。

2.微生物菌種之更新管理、辦 理實驗室認證相關之文件 更新、保管等業務。

※需配合輪班或夜間工作。

農化 (中區)

1

(3) 烏日啤酒廠 1

化工 (北二區)

2

(4) 桃園酒廠 2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分析化學(含 儀器分析)30%

專業科目 2:普通化學 30%

專業科目 3:單元操作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學 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1.從事酒類製儲、製酒原料處 理、容器洗驗等。

2.微生物培養、化驗分析及酒 類之糖化、發酵、蒸餾、

儲酒、調合等作業。

3.從事半成品、成品之取樣、

檢驗、紀錄、計算及繪製 管制圖等,以達成產品品 質標準化等作業。

化工 (中區)

3 (6)

埔里酒廠 1

南投酒廠 2

化工 (南一區)

1

(3) 嘉義酒廠 1 化工

(東區) 1

(3) 花蓮酒廠 1

(5)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

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機械 (南一區)

1 (3)

嘉義酒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 30%

專業科目 2:自動控制 30%

專業科目 3:機械設計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學位證書者。

工廠設備綜合計 畫擬定、營繕、機 械工程、維修、保 養及管理。

財務投資 及管理 (北一區)

2 (4)

總公司 財務處 2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證券分析及實務 35%

專業科目 2:財務管理 30%

專業科目 3:投資學 2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 學士學位證書者。

2.工作經驗: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含上市櫃公司)擔任股票交易 工作 6 個月以上。

3.專業證照(下列 2 者均須取得):

(1).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 證明書。

(2).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 驗成績合格證明(第二試時 須具備有效期間 5 年內)。

註:應考人如有近 10 年內曾擔 任金融保險業(含證券商)自 營部門股票交易員或投信公 司股票(含平衡)型基金經理 人達 6 個月以上之經驗,得 作為口試分數加分之依據。

財務相關操作及 資金運用管理出 納等業務。

土木建築 (北一區)

1 (3)

總公司 行政處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建築結構、建築 構造與估價 30%

專業科目 2:都市計畫法與建 築法實務 30%

專業科目 3:建築計畫與設計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學位證書者。

總公司之建物維 護與修繕、各單位 辦公場所之規劃/

發包/監工與工程 之執行等相關業 務。

地政 (北一區)

1 (3)

總公司 資產營 運管理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不動產投資分 析、土地開發及利用 40%

專業科目 2:都市計畫法與土 地法相關法規 30%

專業科目 3:民法總則、債及 物權 2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學位證書者。

不動產規劃及財 產管理等相關業 務,須熟悉 Word、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 操作。

電機空調 消防 (北一區)

1 (3)

總公司 資產營 運管理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電機機械與電力 系統 30%

專業科目 2:冷凍空調工程與 設計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學位證書者。

土木建築工程之 電機空調消防及 排水設備之招標 採購、規劃設計、

圖資審查及赴工 地現場監督管 理、品質督導、查

(6)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

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印刷技術 (北一區)

1 (3)

總公司 菸事業部 1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印刷學 30%

專業科目 2:印刷與設計 30%

專業科目 3:工廠管理 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 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印刷品管相關 業務。

法務 (北一區)

4 (8)

總公司 法務處 4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民法與刑法 30%

專業科目 2:民事訴訟法與強制 執行法 3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與智慧財產 法 30%

【專業科目以實例題為主,並附 發該科目法條供應考人員參考】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法律學系(所)畢業,且已 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辦理本公司各 類訴訟或非訟 事件,以及智慧 財產權、個人資 料維護、政府採 購事件查核等 工作。

人力資源 管理

3 (6)

人力資源 處暨所屬 人事室 註:實際 服務地點 於第二試 前公告

3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含個案分 析)30%

專業科目 2:人力資源管理(含個 案分析)30%

專業科目 3:勞工法令(以勞動基 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性別工作 平等法為主)3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 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1.本公司各項人 事制度之規 劃與執行。

2.招募甄選、組 織規劃、教育 訓練、薪資福 利、績效管理 等人力資源 方案規劃與 執行。

會計 6 (12)

會計處暨 所屬會計 註:實際 服務地點 於第二試 前公告

6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中級會計學 45%

專業科目 2:成本與管理會計 45%

學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會計 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 位證書者。

2.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 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 書,並修習以下學科合計 不得少於 12 個學分:

(1)會計學(初級會計學或 會計學原理、中級會計 學、高級會計學等學 科)。

(2)成本與管理會計。

會計業務相關 工作,可獨立作 業,並熟悉 Excel/Word 軟體 操作。

政風 4 (8)

政風處暨 所屬政風 註:實際 服務地點 於第二試 前公告

4

共同科目:國文(論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行政法概要、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 財產申報法、政府採購法 50%。

專業科目 2:刑法概要、民法概 要、刑事訴訟法概要 40%。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取 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辦理政風業務 並協助處理私 劣菸酒民、刑事 訴訟等業務。

(7)

(二)從業職員(第 3 職等人員【二】,正取 3 名、備取 7 名)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

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資訊 (北一區)

2 (4)

總公司資 訊處 2

共同科目:國文(論 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SAP ABAP 程式設計 40%

專業科目 2:資料庫 30%

專業科目 3:SAP ERP 系統概論 20%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 學院)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者。

2.工作經驗:從事程式設計相關工作 經驗 5 年。

3.專業證照(須具備以下 SAP 相關證照 至少一項):

(1).SAP 銷售配銷(SD)模組認證。

(2).SAP 物料管理(MM)模組認證。

(3).SAP 生產規劃(PP)模組認證。

(4).SAP 財務會計(FI)模組認證。

(5).SAP 成本控制(CO)模組認證。

(6).SAP ABAP 模組認證。

1.系統分析與規劃。

2.系統維運與程式 設計。

3.資訊系統委外開 發建置或維護採 購案件。

4.臨時交辦資訊業 務。

※需配合業務加班 或假日出勤。

電腦稽核 (北一區)

1 (3)

總公司董 事會稽核

1

共同科目:國文(論 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會計學 30%

專業科目 2:內部控制 與內部稽核(公開發行 公司、上市櫃公 司)30%

專業科目 3:SAP ERP 實務 30%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含學院)會計系畢 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2).國內、外大學(含學院)畢業,且已 取得學士學位證書,並修習以下 學科合計不得少於 6 個學分:初 級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中級會 計學、高級會計學等學科。

(3).國內、外大學(含學院)資訊、統計 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 學位證書者。

2.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在國內執業之國際性會計師事

務所實地從事財務、會計或電腦 稽核工作 3 年以上者。

(2).曾在上市櫃、公開發行之製造業 或年營業額達 3 億元以上之製造 業從事財務、會計或電腦稽核或 內部控制工作 3 年以上者。

(3).曾任公務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從 事財務、會計或電腦稽核工作 3 年以上者。

(4).具有電腦程式設計師或系統分析 師等專業工作經驗 4 年以上者。

(5).曾任以上 1、2、3、4 款所列條件 之服務機關工作資歷合計 4 年以 上者。

註:具備 ERP(SAP)系統或使用 ACL 查核經驗者佳。

1.執行 ERP 系統各 模組及跨模組驗 證稽核。

2.運用資料分析執 行各循環稽核作 業程序。

3.利用電腦輔助稽 核工具 ACL 進行 持續性稽核。

4.協助建置稽核作 業平臺。

(8)

(三)從業評價職位人員(正取 195 名、備取 415 名)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訪銷 (北一區)

18 (36)

臺北營業處 5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概論 45%

專業科目 2:行銷管理 概論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 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2.專業證照:手排汽車駕 照及機車(輕型機器腳 踏車以上)駕照。

1.傳統通路訪銷業務:

(1).各營業處轄區店頭 商化、商品陳列、鋪 點查核及活動調查等 業務。

(2).辦理促購、客戶服 務、商情搜集、通路 拓展等作業。

(3).辦理櫃臺作業、菸酒 倉庫作業。

(4).夜間通路訪查業務。

2.特販通路店頭行銷業 務:連鎖新興通路店頭 商化、商品陳列、鋪點 查核及活動調查等業 務。

3.須具備能力:

(1).具備適當體能。

(2).熟稔手持式行動裝 置。

(3).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4).富有服務熱忱及獨 立作業能力。

(5).分發特販營業處 者,須自備交通工具 (機車或小客車)。

※需配合輪班、加班及假 日出勤。

新北營業處 13

訪銷 (北二區)

20 (40)

桃園營業處 18 特販營業處 (工作地 點:桃園或 新竹)

2

訪銷 (中區)

9

(18) 臺中營業處 9

訪銷 (南一區)

3 (6)

嘉義營業處 1

臺南營業處 1 特販營業處 (工作地 點:臺南)

1

訪銷 (東區)

5 (10)

花蓮營業處 (工作地 點:宜蘭)

5

訪銷- 原住民族組

(東區)

1 (3)

特販營業處 (工作地 點:臺東)

1

儲運 (北一區)

2 (4)

臺北營業處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倉儲管理 概要 45%

專業科目 2:作業(含運 輸)安全概要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 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 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2.專業證照(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

(1).9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之堆高機操作人員訓 練結業證書。

(2).堆高機操作技術士。

1.倉位規劃、調度、管理作 業。

2.倉儲設備維護、機具保養 及管理作業。

3.貨品進出倉作業。

4.ERP 系統作業。

※工作地點位於發貨中心 者需配合單位需求輪 班。

新北營業處 1

儲運 (北二區)

1

(3) 桃園營業處 1

儲運 (中區)

2

(4) 臺中營業處 2

(9)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儲運-身心 障礙組

(中區) 1

(3) 南投酒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倉儲管理 概要 45%

專業科目 2:作業(含運 輸)安全概要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 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 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 書者。

2.專業證照(具備下列條件 之一)

(1).9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之 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結 業證書。

(2).堆高機操作技術士。

1.原財物料之收、發、領、

退料帳及保管作業。

2.倉位規劃、調度、管理及 翻倉作業。

3.倉儲設備維護、機具保養 及管理作業。

4.原物料、成品之搬運堆存 等工作。

5.ERP 系統作業。

儲酒 (東區)

2

(4) 宜蘭酒廠 2

製造課儲酒堆甕、進出倉 等業務,配合現場業務需 要,須負重 39 公斤。

※需配合輪班。

資訊-身心 障礙組 (北二區)

1 (3)

桃園印刷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資訊管理 45%

專業科目 2:網路管理 及資料庫管理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 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1.協助辦理資訊系統維運。

2.協助辦理資訊安全業務。

3.協助辦理資訊設備管理。

4.協助辦理資訊專案推展。

5.協助辦理其他資訊業務。

6.物料管理業務。

※需配合輪班。

資訊 (中區)

1

(3) 臺中酒廠 1

機械 (北一區)

1 (3)

臺北菸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 45%

專業科目 2:機械製造 與機械材料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 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者。

1.生產(包裝)機械設備安 裝、操作、維修、保養。

2.從事玻璃窯爐操作、製瓶 各種原料調配,及相關 機器設備之清理維護等 作業。

3.瓶/罐裝裝酒機、洗瓶 機、殺菌機、封箱機及 集箱機等核心包裝生產 作業。

4.AUTOCAD 機械製圖、車 床、洗床、鑚床機械加 工,電焊、氣焊作業。

※需配合輪班、加班及假 日出勤。

機械 (北二區)

16 (32)

桃園印刷

1

竹南啤酒 15

機械 (中區)

15 (30)

烏日啤酒

8

臺中酒廠 6 南投酒廠 1 機械

(東區) 8 (16)

宜蘭酒廠 5 花蓮酒廠 3 機械-原住

民族組 (東區)

1

(3) 花蓮酒廠 1

(10)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

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電子電機 (北一區)

3 (6)

總公司行 政處 1

共同科目:國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電子 學 45%

專業科目 2:自動 控制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高中(職)以 上學校畢業,且已取 得畢業證書者。

1.總公司:電子交換機、電信總機設 備及分機維護與管理。

2.菸廠:

(1).電機相關設備之安裝、操作、(運) 檢修及保養等。

(2).香菸捲包材料特性及相關設備 之操作、檢修與保養等。

3.酒廠:包裝機器、設備及檢驗儀器 之維修操作、改善及整合。

4.啤酒廠:

(1).電機相關設備之操作、(運)檢修 及保養等。

(2).生產、包裝、電子器材機具等設 備及電子控制系統(包括電控線 路查修、PLC、圖控及電機自動 控制等)之安裝、調整、操作、

檢修與保養保養等作業。

(3).瓶/罐裝裝酒機、洗瓶機、殺菌 機、封箱機及集箱機等核心包裝 生產作業。

※需配合輪班。

臺北菸廠 2

電子電機 (北二區)

14 (28)

竹南啤酒 14

電子電機 (中區)

6 (12)

烏日啤酒

1

豐原捲菸 研發製造 工廠

1

臺中酒廠 4

農化 (北一區)

1 (3)

酒類暨生 技研究所 1

共同科目:國文、

英文 10%

專業科目 1:生物 化學(含微生物學) 45%

專業科目 2:普通 化學(含分析化學)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高中(職)以 上學校畢業,且已取 得畢業證書者。

1.酒類暨生技研究所:

(1).認證項目酒精、總酯、總酸、還 原糖、以及固形物、抽出物及總 糖分析。

(2).微生物培養、菌種更新、發酵測 試、細胞培養及測試等工作。

2.酒廠:酒類產品等新商品化驗分 析、評估、開發與專案管理,並需 配合連續性的試驗工作。

3.啤酒廠:

(1).微生物培養、化驗分析及啤酒之 糖化、發酵、貯酒、過濾、包裝 等小型釀造作業。

(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取樣、

檢驗、紀錄、計算及繪製管制圖 等,以達成產品品質標準化等作 業。

(3).啤酒品評、成品及半成品分析、

啤酒原材料驗收檢驗、樣品比對 及實驗分析。

(4).啤酒釀造 Braumat 系統之單元操 作等核心生產作業,電腦儀錶控 制作業及製程紀錄。

(5).製程原料、材料運搬及添加作 業,原料、糖化、醱酵、貯酒、

過濾設備之維護及保養,作業現 場環境及衛生清潔。

(6).廢水化驗分析。

※需配合輪班。

農化 (北二區)

4 (8)

竹南啤酒

4

農化 (中區)

2 (4)

烏日啤酒

1

臺中酒廠 1

農化 (東區)

1 (3)

宜蘭酒廠 1

農化-身心 障礙組 (南一區)

1 (3)

隆田酒廠 1

酒類產品等新商品化驗分析、評估、

開發與專案管理,並需配合連續性的 試驗工作。

※需配合輪班。

(11)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

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化工 (北二區)

3 (6)

竹南啤酒

3

共同科目:國文、英 文 10%

專業科目 1:普通化 學 45%

專業科目 2:分析化 學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 之國內、外高中 (職)以上學校畢 業,且已取得畢業 證書者。

1.啤酒廠:

(1).啤酒釀造 Braumat 系統之單元操 作等核心生產作業。

(2).產品之原材料進料理化檢驗、製程 半製品、成品檢驗分析及品質管 制。

(3).電腦儀錶控制作業及製程紀錄。

(4).製程原料、材料運搬及添加作業。

(5).原料、糖化、醱酵、貯酒、過濾設 備之維護及保養,作業現場環境及 衛生清潔。

(6).糖化及發酵等啤酒釀造作業或操 作及維護包裝機設備。

2.酒廠:

(1).酒類製儲、製酒原料處理、容器洗 驗等。

(2).微生物培養、化驗分析及酒類之糖 化、發酵、蒸餾、儲酒、調合等作 業。

(3).半成品、成品之取樣、檢驗、紀錄、

計算及繪製管制圖等,以達成產品 品質標準化等作業。

※需配合輪班。

化工 (中區)

1

(3) 南投酒廠 1

化工 (南一區)

5 (10)

善化啤酒

5

鍋爐 (中區)

5 (10)

南投酒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英 文 10%

專業科目 1:機械材 料 45%

專業科目 2:工程力 學 45%

※必要資格條件 (均須取得) 1.學歷:教育部認

可之國內、外高 中(職)以上學校 畢業,且已取得 畢業證書者。

2.專業證照:(具備 下列條件之一) (1).鍋爐(操作)技

術士乙級(以 上)證照。

(2).102 年 1 月 1 日 前取得乙級(以 上)鍋爐操作人 員訓練結業證 書。

1.鍋爐燃燒、廢煙處理系統等設備之操 作及保養。

2.空污防制等作業。

※需配合輪班。

烏日啤酒

4

(12)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人數 筆試科目與

配分比例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冷凍 (北二區)

1

(3) 竹南啤酒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冷凍原理 及設計 45%

專業科目 2:冷凍空調 自動控制、熱工學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 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 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者。

2.專業證照:【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

(1).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 乙級(以上)。

(2).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1.運轉冷凍、冰水主機及維 修。

2.各類冷凍空調設備管路 等之規劃設計、發包、監 工與維護、修繕。

3.運轉冷凍機及水壓縮空 氣、二氧化碳、無菌水、

釀造用水、空氣調節之供 應等。

※需配合輪班。

冷凍 (中區)

1

(3) 烏日啤酒廠 1 冷凍

(南一區) 1

(3) 善化啤酒廠 1

冷凍 (東區)

1

(3) 宜蘭酒廠 1

電氣 (北二區)

8 (16)

桃園印刷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電子學 45%

專業科目 2:電工原理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 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 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 書者。

2.專業證照(具備下列條件 之一)

(1).配線技術士(室內或 工業)乙級(以上)證 照。

(2).甲種電匠證照。

1.電氣設備之檢修、安裝、

電氣器具裝修及保養各 種電機設備。

2.變電設備之裝配修理,配 電室輪班作業,使用變電 設備供應全廠電源。

3.各種自動工業儀表校 正、維護及各項電機設備 之保養、大修。

※需配合輪班。

桃園酒廠 1 竹南啤酒廠 6 電氣

(中區)

2

(4) 烏日啤酒廠 2 電氣

(南一區) 2

(4) 善化啤酒廠 2 電氣

(南二區) 1

(3) 屏東酒廠 1 電氣

(東區)

1

(3) 花蓮酒廠 1

環保 (中區)

3 (6)

烏日啤酒廠 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 45%

專業科目 2:環工概 論、環境水質標準檢驗 方法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 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 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 書者。

2.專業證照:廢水處理專責 人員乙級(以上)證照。

1.廢水處理操作、設備保養 等。

2.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等 業務。

3.環保法規查核及環保相 關業務等。

※需配合輪班。

臺中酒廠 2

環保 (東區)

1

(3) 花蓮酒廠 1

印刷技術 (北二區)

8

(16) 桃園印刷廠 8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 1:印刷學 45%

專業科目 2:印刷適性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 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 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印刷及後加工工作,印 刷、燙金、軋盒、裁沖切 技術、鐵皮印刷(鐵蓋、鋁 蓋)作業。

※需配合輪班。

(13)

甄試類別

正取 (備取)

人數

分發單位暨 人數

筆試科目與配分比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簡述

事務管理 (北一區)

1 (3)

總公司行 政處 1

共同科目:國文、英 文 10%

專業科目 1:事務管 理 45%

專業科目 2:會計學 概要與企業管理概 要 45%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 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 畢業證書者。

辦理文書、出納、事務 (含採購、財產)管理等 相關庶務工作,需具有 相關管理知識及公文 製作、電腦作業能力。

事務管理-身 心障礙組

(北一區) 1 (3)

總公司行 政處 1 事務管理-身

心障礙組 (中區)

1

(3) 埔里酒廠 1 事務管理-原

住民族組 (北一區)

1 (3)

總公司行 政處 1 事務管理-原

住民族組 (東區)

2

(4) 花蓮酒廠 2 護理

(北一區) 1 (3)

總公司安 全衛生處 1

共同科目:國文、英 文 10%

專業科目 1:護理學 概要 45%

專業科目 2:基礎醫 學概要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 得畢業證書者。

2.專業證照:具勞工健康保護規 則第 5 條第 2 項(106 年 11 月 13 日修正後條次為第 7 條第 2 項)規定之訓練合格資格之 一,並兼具下列條件之一: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護士 或護理師類科)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及格。(護士或護理師類科) (3).考試院護士或護理師考試

檢覈及格。

執行員工健康督導、職 場健康安全衛生管 理、提供一般醫療服務 等護理保健工作,另需 進出生產現場協助處 理意外傷害等緊急應 變處理。

※需配合業務需要調 整上班時間。

護理 (北二區)

1 (3)

竹南啤酒 1

護理 (中區)

1 (3)

豐原捲菸 研發製造 工廠

1

駕駛 (北一區)

3 (6)

總公司行 政處 3

共同科目:國文、英 文 10%

專業科目 1:交通法 規、法律常識 45%

專業科目 2:車輛機 械常識、駕駛職業道 德 45%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 得畢業證書者。

2.工作經驗:實際駕駛營業大客 車一年以上經驗者。

3.專業證照:具備職業大客車駕 照。

4.其他文件:

(1).駕駛人經歷證明。

(2).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 證)。

(4).近一年內符合道路交通安全 規則第 64 條及第 64-1 條規 定之體格檢查表(需經公立 醫院或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 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團 體為之)。

公務車輛駕駛。錄取人 員於進用後均需擔任 外勤駕駛工作,並需配 合假日出勤、夜間工作 及臨時勤務指派,不得 藉故拒絶或以任何事 由申請轉調內勤行政 工作。

※需配合假日或夜間 工作。

(14)

【請注意】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 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 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 入場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3.以上所列畢業證書及各類組需具備之專業證照、訓練結業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 資格條件限於第二試前一日(107 年 05 月 04 日)前取得。

4.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 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得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者,

於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5.本甄試採分區報名、錄取、分發方式辦理,各類別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6.錄取人員視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及人力配置需求,依甄試成績高低及錄取 人員志願等因素綜合考量後派任至相關營業據點或工廠服務。

7.本甄試應試資格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 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 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 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本甄試採分區報名、錄取、分發方式辦理:

1.區域劃分如下:

(1)北一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2)北二區: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3)中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南一區: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

(5)南二區:高雄市、屏東縣。

(6)東區: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2.營業處區域以處本部所在地劃分(特販營業處除外),各營業處所屬轄區一覽表如 下:

營業處 所屬轄區(工作地點)

臺北營業處 臺北市、新北市汐止地區 新北營業處 新北市(不包括汐止)、基隆市

桃園營業處 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不包括卓蘭、苑裡、通宵) 臺中營業處 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苗栗縣之卓蘭、苑裡、通宵 嘉義營業處 嘉義縣市、雲林縣

臺南營業處 臺南市

高雄營業處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花蓮營業處 花蓮縣、臺東縣、宜蘭縣

(15)

二、其他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依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規則及人事 規章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將不予進用: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 刑宣告,不在此限。

4.依公務人員法令停止任用、進用人員。

5.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7.依「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專案精簡人員處理要點」辦理優惠離退者。

※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上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 終止勞動契約。

三、甄試方式:採以下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內容及佔第一試(筆試)成績比例請參閱簡章第 2~12 頁說明。

1.共同科目:

(1)從業職員:國文(論文)題型為非選擇題,英文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

(2)從業評價職位人員: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

2.專業科目:

(1)從業職員:「國際貿易」類別專業科目 2「越南文」題型為選擇題(單選題)及非 選擇題,其餘各類組題型為非選擇題(依各類組應試內容而不同,例如問答題、

申論題或計算題等)。

(2)從業評價職位人員:題型為選擇題。

(二)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依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須進行體能測驗者按各 類別正取人數 4 倍(不足 5 人以 5 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餘則按各類別正取人數 3 倍(不足 5 人以 5 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1.從業職員、從業評價職位人員農化-身心障礙組、儲運-身心障礙組、事務管理-身 心障礙組及護理組:第二試為口試。

2.從業評價職位人員【除農化-身心障礙組、儲運-身心障礙組、事務管理-身心障礙 組及護理組外】,第二試須先進行口試,再進行體能測驗(負重 25 公斤重物跑走 50

(16)

四、應考人參加本甄試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相關證件、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於考試時發現時,予以扣考;於進用前發現者,不予進 用;於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並自發現之日起 5 年內不得報考臺灣菸酒 股份有限公司各種甄試。

貳、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期間:107 年 02 月 12 日(星期一)10:00 起至 107 年 02 月 27 日(星期二)24: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繳費期限:107 年 02 月 28 日(星期三)24:00,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ttl.com.tw) 及甄試專案組網站(ttl107.twrecruit.com.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 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 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並於網頁上傳最近 2 個月內之 2 吋正 面半身脫帽數位相片;此照片主要用於應考時辨識身分使用,若未依規定造成監試 人員辨識上的困難,可能影響應試權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試類別報考,報名截止後即無法再修 改,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五)於報名期間內,得於本甄試專區申請取消報名,並辦理全額退費(須扣除匯費新臺幣 30 元及行政費);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退還報名費、變更甄 試類別及考區。

三、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從業職員為新臺幣 1,000 元整,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為新臺幣 900 元整。(不 含繳款手續費)

(二)繳費方式:持報名系統列印之繳費單臨櫃繳款(限臺灣銀行)、金融 ATM 轉帳、網路 ATM 轉帳或至便利超商(7-11、全家、萊爾富及 OK 便利商店)繳費。(繳款手續費由 應考人自行負擔)。

最遲應於 107 年 02 月 28 日(星期三)24:00 以前繳納完畢,始完成報名手續。若因 操作錯誤、繳費失敗而無法完成報名手續,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臨櫃繳款者,須 30 分鐘後方才入帳,請於繳費 30 分鐘後再至甄試專案組網站 報名系統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繳費完成。

2.採金融 ATM 轉帳或網路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應考人務必自行檢視並確認已轉 帳成功(請檢視手續費、交易金額、可用餘額等相關資訊)。因 ATM 轉帳須 30 分 鐘後方才入帳,請於繳費 30 分鐘後再至甄試專案組網站報名系統網頁,檢視付款 狀態是否繳費完成。倘因未轉帳成功致無法於期間內報名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應考人須自行負責。

3.採便利商店繳費者,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並自繳費後之次 2 個工作日起至甄試專案組網站/報名系統網頁查詢繳費登錄情形。

(17)

4.辦理臨櫃繳款、金融 ATM 轉帳或網路 ATM 轉帳或便利商店繳費完成後,不須傳 真交易明細表至甄試專案組,其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管。

四、具有下列特殊身分者,須於 107 年 02 月 28 日(含)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 郵寄至台中市西屯區長安路一段 83 號 5 樓「臺灣菸酒 107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 位人員甄試專案組收」:

(一)以「原住民」身分報考者,須繳驗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 份。

(二)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繳驗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 本 1 份。

(三)以「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報考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組者,不享有加分優待;

報考一般類組(非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組),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享有加分優待。

(四)前述證明資料以郵戳為憑,凡逾期、未繳附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報考一般類組(非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組)者,改為一般身分應考,不得享有加分優待;報名原住民或身 心障礙組者取消應試資格,並通知辦理全額退費(須扣除匯費新臺幣 30 元及行政 費)。

五、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

「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若有使用個人醫療器材(如:助聽器、人工電子耳等),請 於報名時註明告知,本甄試專案組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 原則下,參酌「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或身心障礙證明之應考人規定提供相關輔具或措施,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參、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107 年 03 月 17 日(星期六) (一)從業職員: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 同 科 目 8:30 8:40~9:40 第二節 專 業 科 目 1 10:10 10:20~11:50 第三節 專 業 科 目 2 13:10 13:20~14:50 第四節 專 業 科 目 3 15:20 15:30~17:00

註 1:非選擇題以藍、黑色原子筆(鋼筆)於答案卷上作答;單選題以 2B 鉛筆劃記作答。

註 2:國際貿易、電子商務、會計及政風類別,僅考三節。

(二)從業評價職位人員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 同 科 目 8:30 8:40~9:40 第二節 專 業 科 目 1 10:00 10:10~11:10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幼 獅職業訓練場(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職業訓練局青年職業訓練中心)、臺 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39 資訊與網路技術 1 林家諄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

本分署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轄下設置臺中、彰化、員